禮俗與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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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産出來的文化。

    又如用缺乏碘質的鹽,使人現出粗頸的形态,是地理上及病理上的原因,由此頸腺腫的毛病、說話的聲音、衣服的樣式,甚至思想,都會受影響的;可是我們不能說這特别的事物是一種“粹”,認真說來,卻是一種“病”。

    假如有個民族,個個身上都長了無毒無害的瘿瘤,忽然有個裝飾瘿瘤的風氣,漸次成為習俗,育為特殊文化,我們也不能用“國粹”的美名來加在這“愛瘿民族”的行為上。

     二、一個民族在久遠時代所留下的遺風流俗不必是國粹。

    民族的遺物如石镞、雷斧;其風俗,如種種特殊的禮儀與好尚,都可以用物質的生活、社會制度或知識程度來解釋它們,并不是絕對神聖,也不必都是優越的。

    三代尚且不同禮,何況在三代以後的百代萬世?那麼,從久遠時代所留下的遺風流俗,中間也曾經過千變萬化,當我們說某種風俗是從遠古時代祖先已是如此做到如今的時候,我們隻是在感情上覺得是如此,并非理智上真能證明其為必然。

    我們對于古代事物的愛護并不一定是為“保存國粹”,乃是為知識、為知道自己的過去,和激發我們對于民族的愛情。

    我們所知與所愛的不必是“粹”,有時甚且是“渣”。

    古墳裡的土俑,在葬時也許是一件不祥不美之物,可是千百年後會有人拿來當做寶貝,把它放在紫檀匣裡,在人面前被誇耀起來。

    這是賽寶行為,不是保存國粹。

    在舊社會制度底下,一個大人物的喪事必要舉行很長時間的儀禮,孝子如果是有官守的,必定要告“丁憂”,在家守三年之喪。

    現在的社會制度日日在變遷着,生活的壓迫越來越重,試問有幾個孝子能夠真正度他們的“丁憂”日子呢?婚禮的變遷也是很急劇的。

    這個用不着多說,如到十字街頭睜眼看看便知道了。

     三、一個民族所認為美麗的事物不必是國粹。

    許多人以為民族文化的優越處在多量地創造各種美麗的事物,如雕刻、繪畫、詩歌、書法、裝飾等。

    但是美或者有共同的标準,卻不能說有絕對的标準的。

    美的标準寄在那民族對于某事物的形式,具體或懸像的好尚。

    因好尚而發生感情,因感情的奮激更促成那民族公認他們所以為美的事物應該怎樣。

    現代的中國人大概都不承認纏足是美,但在幾年前,“三寸金蓮”是高貴美人的必要條件,所謂“小腳為娘,大腳為婢”,現在還萦回在年輩長些的人們的記憶裡。

    在國人多數承認纏足為美的時候,我們也不能說這事是國粹,因為這所謂“美”,并不是全民族和全人類所能了解或承認的。

    中國人如沒聽過歐洲的音樂家歌詠,對于和聲固然不了解,甚至對于高音部的女聲也會認為像哭喪的聲音,毫不覺得有什麼趣味。

    同樣地,歐洲人若不了解中國戲台上的歌曲,也會感覺到是看見穿怪樣衣服的瘋人在那裡做不自然的呼嚷。

    我們盡可以說所謂“國粹”不一定是人人能了解的,但在美的共同标準上最少也得教人可以承認,才夠得上說是有資格成為一種“粹”。

     從以上三點,我們就可以看出所謂“國粹”,必得在特别、久遠與美麗之上加上其他的要素。

    我想來想去,隻能假定說:在物質上、精神上與思想上對于人類,最少是本民族,有過重要的貢獻,而這種貢獻是繼續有功用,繼續在發展的,才可以被稱為國粹。

    我們假定的标準是很高的。

    若是不高,又怎能叫做“粹”呢?一般人所謂國粹,充其量隻能說是“俗道”的一個形式(俗道是術語folk-ways的翻譯,我從前譯做“民彜”)。

    譬如在北平,如要做一個地道的北平人,同時又要合乎北平人所理想的北平人的标準的時候,他必要想到保存北平的“地方粹”。

    所謂标準北平人少不了的六樣——天棚、魚缸、石榴樹、鳥籠、叭狗、大丫頭——他必要具備。

    從一般人心目中的國粹看來,恐怕所“粹”的也像這“北平六粹”,但我隻承認它為俗道而已。

    我們的國粹是很有限的,除了古人的書畫與雕刻,絲織品、紙、筷子、豆腐,乃至精神上所寄托的神主等,恐怕不能再數出什麼來。

    但是在這些中間已有幾種是功用漸次喪失了的。

    像神主與絲織品是在趨向到沒落的時期,我們是沒法保存的。

     這樣“國粹淪亡”或“國粹有限”的感覺,不但是我個人有,我信得過凡放開眼界、能視察和比較别人的文化的人們都理會得出來。

    好些年前,我與張君劢先生好幾次談起這個國粹問題。

    有一次,我說過中國國粹是寄在高度發展的祖先崇拜上,從祖先崇拜可以找出國粹的種種。

    有一次,張先生很感歎地說:“看來中國人隻會寫字作畫而已。

    ”張先生是政論家,他是太息政治人才的缺乏,士大夫都以清談雅集相尚,好像大人物必得是大藝術家,以為這就是發揚國光,保存國粹。

    《國粹學報》所揭露的是自經典的訓注或詩文字畫的評論,乃至墓志銘一類的東西,好像所萃的隻是這些。

     “粹”與“學”好像未曾弄清楚,以至現在還有許多人以為“國粹”便是“國學”。

    近幾年來,“保存國粹”的呼聲好像又集中在書畫詩古文辭一類的努力上;于是國學家、國畫家,乃至“科學書法家”,都像負着“神聖使命”,想到外國獻寶去。

    古時候是外國到中國來進寶,現在的情形正是相反,想起來,豈不可痛!更可惜的,是這班保存國粹與發揚國光的文學家及藝術家們不想在既有的成就上繼續努力,隻會做做假古董,很低能地描三兩幅宋元畫稿,寫四五條蘇黃字帖,作一二章毫無内容的詩古文辭,反自诩為一國的優越成就都荟萃在自己身上。

    但一研究他們的作品,隻會令人覺得比起古人有所不及,甚至有所誣蔑,而未曾超越過前人所走的路。

    “文化人”的最大罪過,制造假古董來欺己欺人是其中之一。

     我們應當規定“國粹”該是怎樣才能夠辨認,哪樣應當保存,哪樣應當改進或放棄。

    凡無進步與失功用的帶“國”字頭的事物,我們都要下功夫做澄清的工作,把渣滓淘汰掉,才能見得到“粹”。

    從我國往時對于世界文化的最大貢獻看來,紙與絲不能不被承認為國粹。

    可是我們想想我們現在的造紙工業怎樣了?我們一年中要向外國購買多量的印刷材料。

    我們日常所用的文具,試問多少是“國”字頭的呢?可憐得很,連書畫紙,現在制造的都不如從前。

    技藝隻有退化,還夠得上說什麼國粹呢!講到絲,也是過去的了。

    就使我們能把蠶蟲養到一條蟲可以吐出三條的絲量,化學的成就,已能使人造絲與乃倫絲奪取天然絲的地位。

    養蠶文化此後是絕對站不住的了。

    蠶蟲要回到自然界去,蠶萡要到博物院,這在我們生存的期間内一定可以見得着的。

     講到精神文化更能令人傷心。

    現代化的物質生活直接和間接地影響到個個中國人身上。

    不會說洋話而能吃大菜、穿洋服、行洋禮的固不足為奇,連那僅能維系中國文化的宗族社會(這與宗法社會有點不同),因為生活的壓迫,也漸漸消失了。

    雖然有些地方還能保存着多少形式,但它的精神已經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割股療親的事固然現在沒人鼓勵,縱然有,也不會被認為合理。

    所以精神文化不是簡單地複現祖先所曾做,曾以為是天經地義的事,必得有個理性來維系它、批評它,才可以廷續。

    民族所遺留下來的好精神,若離開理智的指導,結果必流入虛僞和誇張。

    古時沒有報紙,交通方法也不完備,如須“俾衆周知”的事,在文書的布告所不能用時,除掉舉行大典禮、大宴會以外,沒有更簡便的方法。

    所以一個大人物的殡儀或婚禮,非得鋪張揚厲不可。

     現在的人見聞廣了,生活方式繁雜了,時間寶貴了,長時間的禮儀固然是浪費,就是在大街上吹吹打打,做着誇大的自我宣傳,也沒有人理會了。

    所謂遵守古禮的喪家,就此地說,雇了一班搽脂蕩粉的尼姑來拜忏,到冥衣庫去定做紙洋房、紙汽車乃至紙飛機;在喪期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