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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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同治元年時憲書。
○谕内閣、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現在一切政務均蒙兩宮皇太後躬親裁決。
谕令議政王軍機大臣遵行。
惟繕拟谕旨。
仍應作為朕意。
宣示中外自宜欽遵慈訓。
嗣後議政王軍機大臣繕拟谕旨。
着仍書朕字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又谕、前以惇親王、恭親王醇郡王、鐘郡王、孚郡王均系朕之叔。
業經降旨。
除朝會大典外。
其尋常召對及内廷宴赉。
均無庸叩拜。
以示優隆。
因思谕旨奏章内仍複書名。
朕心實有不安。
嗣後惇親王、恭親王、醇郡王、鐘郡王、孚郡王除朝祭大典外。
其餘谕旨。
并各衙門奏摺。
止書正号。
均着毋庸稱名。
用示朕敬長親親。
有加無已之至意。
○又谕、都興阿奏、匪衆分路竄擾。
疊經官軍擊退。
并水師遏剿賊船。
連獲勝仗一摺。
天長六合等踞匪。
糾合撚衆。
竄出分擾。
九月初八等日。
賊至官橋陳家集等處總兵詹啟綸親督馬步各隊。
相機迎剿。
守備劉萬青由青山營抄擊。
領隊德雲等各隊。
星馳前往沖擊。
斃賊數百名。
生捦長發老賊十九名。
餘衆聞風退遁下遊江面。
總兵周希濂督饬艇師。
先扼壩口。
複經鞠耀乾師船接應。
賊複潰退。
其江陰賊船。
竄至黃山港等處。
經遊擊郭定猷等迎剿。
擊沈賊船十數隻燒毀三十餘隻。
斃賊不計其數。
着都興阿即嚴饬各營。
分扼要隘乘勝進剿。
毋任分竄。
以清江面。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毛鴻賓奏、湖南省籌辦三面防剿情形一摺。
據稱粵匪由黔竄蜀。
繞偪楚疆。
如四川之涪州綦江彭水黔江來鳳縣境均有匪擾。
來鳳與湖南之龍山。
尤為切近。
貴州青溪一帶逆苗。
在寨頭塘沖等處。
議欲竄犯楚界。
粵西石逆。
竄至慶遠府屬裡苗地方。
可由羅城融縣。
窺伺從前粵匪犯楚舊路。
該撫已饬各地方督帶兵勇文武各員。
分投堵禦等語。
湖南三路警報。
同時并至。
亟應實力防剿。
尤須鄰省通力合作。
方足以遏賊鋒而防滋蔓。
着駱秉章、田興恕、于川黔賊勢所趨之地。
亟派兵勇。
分投追截。
與楚境各軍前後夾擊。
湖南省調兵籌饷。
外攘内安。
情形雖屬竭蹶。
仍着毛鴻賓督饬該文武不分畛域。
會合川黔各路兵勇防剿。
以靖邊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前任兩廣總督王慶雲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未到任前。
仍以前任大學士彭蘊章署理。
○以刑部左侍郎齊承彥兼署吏部右侍郎。
詹事府詹事張之萬署工部左侍郎。
○以内閣學士宜振為禮部左侍郎。
○以順天府府丞毛昶熙為府尹。
未到任前。
以戶部右侍郎董醇兼署。
○以湖北樊城堵剿撚匪獲勝。
予守備張殿甲以都司用。
餘升叙有差。
陣亡守備熊正喜祭葬世職加等。
○以湖南籌饷出力。
賞前任湖北按察使裕麟布政使銜。
餘升叙有差。
○予江南天長等處陣亡守備鐘吉慶、外委華鴻賓、祭葬世職加等。
○乙醜。
聖母皇太後聖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奉先殿。
○上詣平安室聖母皇太後前行禮。
○谕内閣、朕惟皇考大行皇帝。
敬荷康慈皇太後撫育深恩。
在位之日。
疊晉尊封。
奉事東朝問安視膳。
直數年如一日。
聖孝隆禮。
寰海聞知。
止以仙馭遐升。
未申配廟之儀。
暫行奉祀于奉先殿。
我兩宮皇太後夙侍先皇備知仁孝至誠之隐。
蓋無日不有懷明發也。
痛惟皇考龍馭上賓。
朕以沖人寅承大命。
我國家以孝治天下。
繼述之禮。
孰重于斯。
茲奉母皇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追惟康慈皇太後。
侍奉皇祖宣宗成皇帝。
徽柔素着。
及保護我皇考。
備極恩勤。
允宜聿晉徽稱。
媲隆三後。
禮崇配廟義本承先用慰皇考在天之志。
以申沖人報本之思。
應如何議加尊谥之處。
大學士會同六部九卿詳議具奏。
○又谕、皇祖宣宗成皇帝嫔禦。
前經皇考大行皇帝加崇位号。
茲朕禦極之初。
宜晉隆稱。
以申敬禮。
琳貴太妃誕育醇郡王、鐘郡王、孚郡王、壽禧和碩公主。
謹尊封為琳皇貴太妃。
彤嫔誕育壽莊和碩公主。
尊封為彤妃。
佳嫔尊封為佳妃。
成嫔尊封為成妃。
順貴人尊封為順嫔。
蔡常在尊封為蔡貴人。
尚常在尊封為尚貴人。
李常在尊封為李貴人。
那常在尊封為那貴人。
所有應行事宜。
着該衙門察例具奏。
○又谕、皇考大行皇帝妃嫔。
承侍宮闱。
恪恭淑慎。
均宜加崇位号。
以表尊榮。
麗妃侍奉皇考有年。
誕育大公主。
謹尊封為麗皇貴妃。
婉嫔晉封為婉妃。
祺嫔晉封為祺妃。
玟嫔晉封為玟妃。
璷貴人晉封為璷嫔。
容貴人晉封為容嫔。
璹貴人晉封為璹嫔。
玉貴人晉封為玉嫔。
吉貴人晉封為吉嫔。
禧貴人晉封為禧嫔。
慶貴人晉封為慶嫔。
所有應行事宜。
着該衙門察例具奏。
○又谕、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谕知總管内務府大臣。
所有應行添制金銀器皿等件。
均有成例。
惟念列聖家法。
以節儉為天下先。
即民物豐阜。
亦當防奢侈之漸。
矧值四方多故。
物力維艱。
豈複容以宮闱器用。
耗天下之财力。
此項金銀器皿。
除典禮攸關。
必應添制外。
其餘各項。
并着該管大臣詳核辦理。
日後遇有此等事件。
該管大臣等宜各仰體此意。
以力行節儉為要。
朕仰蒙慈訓諄切。
實深欽感。
總管内務府大臣。
其遵谕行。
○又谕、僧格林沁受三廟知遇之恩。
宣力中外。
功勳卓越。
現在統兵剿辦撚教各匪。
紀律嚴明。
兵民愛戴。
朕欣慰之餘。
尤深眷系。
允宜特沛恩施。
用彰殊眷。
僧格林沁着賞還博多勒噶台親王。
以示朕優異荩臣至意。
○又谕、前經改派升任都察院左都禦史倭仁為正使。
會同副使穆隆阿恭赍大行皇帝遺诏。
頒給朝鮮國。
此時尚未起程。
着将登極恩诏。
即交穆隆阿赍赴盛京。
會同倭仁恭赍前往頒發。
俾該國可省兩次供應之煩。
用示朕體恤藩封之意。
○又谕、前據少詹事許彭壽奏請清理庶獄。
及禦史林壽圖奏、行寬政以培元氣。
并聲明戶部五宇鈔票各案。
株連太甚各一摺。
所奏甚是。
朕已于登極诏内。
将一切情有可原者。
悉行赦除矣。
我國家以忠厚開基。
列聖闿澤覃敷。
恩同覆帱。
皇考大行皇帝尤明慎折獄。
是以禦極十餘年。
屢頒肆赦之條。
即如許彭壽林壽圖摺内所稱。
戶部五宇鈔票案内。
波及至數百人。
系獄至兩三載。
深可矜憫。
此案從前載垣等意存羅織。
藉作威福。
遂至鍛煉周内。
連累多人。
當此政令維新之日。
自應速為清理。
所有此案内監禁之官員商民人等。
均着該部詳審案情。
迅速拟結。
其應行省釋者。
即予省釋。
如有冤抑者。
并速為昭雪。
總期無縱無枉。
悉歸平允。
至于闾閻小民。
無知犯法。
為民上者方且矜恤之不暇。
乃嚴酷有司。
率以苛刻為稱職。
遂至捕風捉影。
罪及無辜。
朕哀矜庶獄。
良用恻然。
着内外大小問刑各衙門。
詳細查明。
概行清理。
即有案内要證。
不得不逮系者。
亦即将案情趕緊審結。
不準任意拖延。
累及良民。
庶敦寬大之風。
用副協中之治。
将此通谕内外問刑衙門知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奏、截剿回竄撚匪獲勝。
并剿撫蘭峄邳宿各匪情形。
辦理極為得手。
該大臣因有另股撚匪。
自膠州向西回竄。
業已督饬兵勇前往追剿。
惟膠州地處東北。
此時南路蘭郯等處。
是否業已肅清。
設官軍鼓行而東。
而沂屬撚匪複乘其後。
未免有孤軍深入之虞。
不可不加慎重。
昨據譚廷襄奏、膠州股匪。
業已被擊回竄諸城莒州。
惟高密餘匪及壽光一股。
屯聚日多。
近複西竄長山章邱一帶。
将撲省城。
僧格林沁自應先其所急。
回援省城。
以顧東省大局。
若遽行親赴東路。
恐有顧彼失此之慮。
即着該大臣妥籌辦理。
至曹屬會匪日形滋蔓。
譚廷襄兵力不敷。
該大臣亦應顧及。
應如何分兵剿捕之處。
并着悉心籌畫。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工部尚書愛仁兼署都察院左都禦史。
○以武備院卿恒祺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以安徽克複省城出力。
賞總兵官黃翼升、副将喻吉三、參将蕭開印、遊擊胡松江、巴圖魯名号。
同知許振祎等花翎。
守備周平福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陣亡外委江上福等七十一員祭葬世職加等。
○以截剿山東郯城等處撚匪獲勝。
賞副都統常山保、協領察隆額、佛爾吉善、委營總和通額、西成阿、西蒙額、巴圖魯名号。
翰林院侍講學士全順、委營總佛尼音等花翎。
知縣駱崇周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調吉林馬隊兵一千名赴山東剿賊。
○谕内閣、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現在一切政務均蒙兩宮皇太後躬親裁決。
谕令議政王軍機大臣遵行。
惟繕拟谕旨。
仍應作為朕意。
宣示中外自宜欽遵慈訓。
嗣後議政王軍機大臣繕拟谕旨。
着仍書朕字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又谕、前以惇親王、恭親王醇郡王、鐘郡王、孚郡王均系朕之叔。
業經降旨。
除朝會大典外。
其尋常召對及内廷宴赉。
均無庸叩拜。
以示優隆。
因思谕旨奏章内仍複書名。
朕心實有不安。
嗣後惇親王、恭親王、醇郡王、鐘郡王、孚郡王除朝祭大典外。
其餘谕旨。
并各衙門奏摺。
止書正号。
均着毋庸稱名。
用示朕敬長親親。
有加無已之至意。
○又谕、都興阿奏、匪衆分路竄擾。
疊經官軍擊退。
并水師遏剿賊船。
連獲勝仗一摺。
天長六合等踞匪。
糾合撚衆。
竄出分擾。
九月初八等日。
賊至官橋陳家集等處總兵詹啟綸親督馬步各隊。
相機迎剿。
守備劉萬青由青山營抄擊。
領隊德雲等各隊。
星馳前往沖擊。
斃賊數百名。
生捦長發老賊十九名。
餘衆聞風退遁下遊江面。
總兵周希濂督饬艇師。
先扼壩口。
複經鞠耀乾師船接應。
賊複潰退。
其江陰賊船。
竄至黃山港等處。
經遊擊郭定猷等迎剿。
擊沈賊船十數隻燒毀三十餘隻。
斃賊不計其數。
着都興阿即嚴饬各營。
分扼要隘乘勝進剿。
毋任分竄。
以清江面。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毛鴻賓奏、湖南省籌辦三面防剿情形一摺。
據稱粵匪由黔竄蜀。
繞偪楚疆。
如四川之涪州綦江彭水黔江來鳳縣境均有匪擾。
來鳳與湖南之龍山。
尤為切近。
貴州青溪一帶逆苗。
在寨頭塘沖等處。
議欲竄犯楚界。
粵西石逆。
竄至慶遠府屬裡苗地方。
可由羅城融縣。
窺伺從前粵匪犯楚舊路。
該撫已饬各地方督帶兵勇文武各員。
分投堵禦等語。
湖南三路警報。
同時并至。
亟應實力防剿。
尤須鄰省通力合作。
方足以遏賊鋒而防滋蔓。
着駱秉章、田興恕、于川黔賊勢所趨之地。
亟派兵勇。
分投追截。
與楚境各軍前後夾擊。
湖南省調兵籌饷。
外攘内安。
情形雖屬竭蹶。
仍着毛鴻賓督饬該文武不分畛域。
會合川黔各路兵勇防剿。
以靖邊疆。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前任兩廣總督王慶雲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未到任前。
仍以前任大學士彭蘊章署理。
○以刑部左侍郎齊承彥兼署吏部右侍郎。
詹事府詹事張之萬署工部左侍郎。
○以内閣學士宜振為禮部左侍郎。
○以順天府府丞毛昶熙為府尹。
未到任前。
以戶部右侍郎董醇兼署。
○以湖北樊城堵剿撚匪獲勝。
予守備張殿甲以都司用。
餘升叙有差。
陣亡守備熊正喜祭葬世職加等。
○以湖南籌饷出力。
賞前任湖北按察使裕麟布政使銜。
餘升叙有差。
○予江南天長等處陣亡守備鐘吉慶、外委華鴻賓、祭葬世職加等。
○乙醜。
聖母皇太後聖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奉先殿。
○上詣平安室聖母皇太後前行禮。
○谕内閣、朕惟皇考大行皇帝。
敬荷康慈皇太後撫育深恩。
在位之日。
疊晉尊封。
奉事東朝問安視膳。
直數年如一日。
聖孝隆禮。
寰海聞知。
止以仙馭遐升。
未申配廟之儀。
暫行奉祀于奉先殿。
我兩宮皇太後夙侍先皇備知仁孝至誠之隐。
蓋無日不有懷明發也。
痛惟皇考龍馭上賓。
朕以沖人寅承大命。
我國家以孝治天下。
繼述之禮。
孰重于斯。
茲奉母皇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追惟康慈皇太後。
侍奉皇祖宣宗成皇帝。
徽柔素着。
及保護我皇考。
備極恩勤。
允宜聿晉徽稱。
媲隆三後。
禮崇配廟義本承先用慰皇考在天之志。
以申沖人報本之思。
應如何議加尊谥之處。
大學士會同六部九卿詳議具奏。
○又谕、皇祖宣宗成皇帝嫔禦。
前經皇考大行皇帝加崇位号。
茲朕禦極之初。
宜晉隆稱。
以申敬禮。
琳貴太妃誕育醇郡王、鐘郡王、孚郡王、壽禧和碩公主。
謹尊封為琳皇貴太妃。
彤嫔誕育壽莊和碩公主。
尊封為彤妃。
佳嫔尊封為佳妃。
成嫔尊封為成妃。
順貴人尊封為順嫔。
蔡常在尊封為蔡貴人。
尚常在尊封為尚貴人。
李常在尊封為李貴人。
那常在尊封為那貴人。
所有應行事宜。
着該衙門察例具奏。
○又谕、皇考大行皇帝妃嫔。
承侍宮闱。
恪恭淑慎。
均宜加崇位号。
以表尊榮。
麗妃侍奉皇考有年。
誕育大公主。
謹尊封為麗皇貴妃。
婉嫔晉封為婉妃。
祺嫔晉封為祺妃。
玟嫔晉封為玟妃。
璷貴人晉封為璷嫔。
容貴人晉封為容嫔。
璹貴人晉封為璹嫔。
玉貴人晉封為玉嫔。
吉貴人晉封為吉嫔。
禧貴人晉封為禧嫔。
慶貴人晉封為慶嫔。
所有應行事宜。
着該衙門察例具奏。
○又谕、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懿旨。
谕知總管内務府大臣。
所有應行添制金銀器皿等件。
均有成例。
惟念列聖家法。
以節儉為天下先。
即民物豐阜。
亦當防奢侈之漸。
矧值四方多故。
物力維艱。
豈複容以宮闱器用。
耗天下之财力。
此項金銀器皿。
除典禮攸關。
必應添制外。
其餘各項。
并着該管大臣詳核辦理。
日後遇有此等事件。
該管大臣等宜各仰體此意。
以力行節儉為要。
朕仰蒙慈訓諄切。
實深欽感。
總管内務府大臣。
其遵谕行。
○又谕、僧格林沁受三廟知遇之恩。
宣力中外。
功勳卓越。
現在統兵剿辦撚教各匪。
紀律嚴明。
兵民愛戴。
朕欣慰之餘。
尤深眷系。
允宜特沛恩施。
用彰殊眷。
僧格林沁着賞還博多勒噶台親王。
以示朕優異荩臣至意。
○又谕、前經改派升任都察院左都禦史倭仁為正使。
會同副使穆隆阿恭赍大行皇帝遺诏。
頒給朝鮮國。
此時尚未起程。
着将登極恩诏。
即交穆隆阿赍赴盛京。
會同倭仁恭赍前往頒發。
俾該國可省兩次供應之煩。
用示朕體恤藩封之意。
○又谕、前據少詹事許彭壽奏請清理庶獄。
及禦史林壽圖奏、行寬政以培元氣。
并聲明戶部五宇鈔票各案。
株連太甚各一摺。
所奏甚是。
朕已于登極诏内。
将一切情有可原者。
悉行赦除矣。
我國家以忠厚開基。
列聖闿澤覃敷。
恩同覆帱。
皇考大行皇帝尤明慎折獄。
是以禦極十餘年。
屢頒肆赦之條。
即如許彭壽林壽圖摺内所稱。
戶部五宇鈔票案内。
波及至數百人。
系獄至兩三載。
深可矜憫。
此案從前載垣等意存羅織。
藉作威福。
遂至鍛煉周内。
連累多人。
當此政令維新之日。
自應速為清理。
所有此案内監禁之官員商民人等。
均着該部詳審案情。
迅速拟結。
其應行省釋者。
即予省釋。
如有冤抑者。
并速為昭雪。
總期無縱無枉。
悉歸平允。
至于闾閻小民。
無知犯法。
為民上者方且矜恤之不暇。
乃嚴酷有司。
率以苛刻為稱職。
遂至捕風捉影。
罪及無辜。
朕哀矜庶獄。
良用恻然。
着内外大小問刑各衙門。
詳細查明。
概行清理。
即有案内要證。
不得不逮系者。
亦即将案情趕緊審結。
不準任意拖延。
累及良民。
庶敦寬大之風。
用副協中之治。
将此通谕内外問刑衙門知之。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奏、截剿回竄撚匪獲勝。
并剿撫蘭峄邳宿各匪情形。
辦理極為得手。
該大臣因有另股撚匪。
自膠州向西回竄。
業已督饬兵勇前往追剿。
惟膠州地處東北。
此時南路蘭郯等處。
是否業已肅清。
設官軍鼓行而東。
而沂屬撚匪複乘其後。
未免有孤軍深入之虞。
不可不加慎重。
昨據譚廷襄奏、膠州股匪。
業已被擊回竄諸城莒州。
惟高密餘匪及壽光一股。
屯聚日多。
近複西竄長山章邱一帶。
将撲省城。
僧格林沁自應先其所急。
回援省城。
以顧東省大局。
若遽行親赴東路。
恐有顧彼失此之慮。
即着該大臣妥籌辦理。
至曹屬會匪日形滋蔓。
譚廷襄兵力不敷。
該大臣亦應顧及。
應如何分兵剿捕之處。
并着悉心籌畫。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工部尚書愛仁兼署都察院左都禦史。
○以武備院卿恒祺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以安徽克複省城出力。
賞總兵官黃翼升、副将喻吉三、參将蕭開印、遊擊胡松江、巴圖魯名号。
同知許振祎等花翎。
守備周平福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陣亡外委江上福等七十一員祭葬世職加等。
○以截剿山東郯城等處撚匪獲勝。
賞副都統常山保、協領察隆額、佛爾吉善、委營總和通額、西成阿、西蒙額、巴圖魯名号。
翰林院侍講學士全順、委營總佛尼音等花翎。
知縣駱崇周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調吉林馬隊兵一千名赴山東剿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