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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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旌表守正捐軀熱河平泉州民賈秃子妻賈氏。
○壬戌。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文昌帝郡廟。
○谕内閣、文煜、王凱泰奏、書吏蒙支钜款。
從嚴訊辦一摺。
福建前制印票搭放兵饷。
嗣經發款。
陸續收回查銷。
庫書林榮、膽敢将已銷之票捏作代人赍繳。
重支票價。
計贓至銀二萬九千餘兩之多。
不法已極。
即着嚴切訊究有無知情分贓之人。
并另犯不法情事。
勒限追賠。
按律治罪。
如限滿贓未全完。
着落該管官賠補。
不準稍有短少。
前署布庫大使長泰縣知縣朱寶善、現任布庫大使楊渤、于收回饷票。
并不認真經理。
緻被庫書蒙支。
實非尋常疏忽可比。
朱寶善、楊渤、均着先行撤任。
歸案查辦。
傥有通同包庇情事。
即行嚴參懲治。
尋奏、訊明書吏林榮侵盜多贓。
應即按律治罪。
朱寶善、楊渤、訊無包庇情事。
惟失察書吏舞弊。
請照例革職。
下部議。
從之。
○又谕、江長貴奏、校閱台澎營伍。
請将庸劣各弁分别懲處一摺。
福建署艋舺營陸路守備留閩補用守備陳世恩。
居心貪詐。
聲名平常。
着即行革職。
台灣城守右軍裁缺外委劉光升、弓馬生疏。
北路中營額外陳登輝、北路右營額外黃遇雲、弓馬平庸。
均着斥革。
台灣水師協标中營把總林勝标、步射無準。
着開缺候補。
噶瑪蘭營外委吳得全、馬射不穩。
着降為額外。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江長貴奏、校閱台澎營伍情形。
摺内聲稱各營将備交代。
曆任不清。
北路塘汛。
并不照章派令實缺人員駐防。
率以軍功虛銜捐職之弁派委。
營伍未谙。
恐誤地方等語。
台灣孤懸海外。
民情浮動。
彈壓巡防。
在在均關緊要。
若如所奏。
各營塘汛。
率派不諸營伍之員代防。
斷難得力。
殊于營政大有關系。
着文煜、李鶴年、饬令署台灣鎮總兵林宜華、于各該塘汛。
務須按照定章。
派令實缺人員前往駐防。
随時認真巡緝。
以靖地方。
其将備曆任交代。
并着通饬迅速清查。
毋任延宕。
此外閩省各鎮營伍。
如有前項情弊。
着一并饬查整頓。
毋稍遷就。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故青海紮薩克郡王烏爾津紮布子阿玉爾什第襲爵。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桑春榮為刑部尚書。
吏部左侍郎胡家玉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轉吏部右侍郎彭久餘為左侍郎。
未到任前。
以兵部左侍郎胡瑞瀾兼署。
調工部左侍郎童華為吏部右侍郎。
仍兼署兵部右侍郎。
以内閣學士何廷謙為工部左侍郎。
未到任前。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劉有銘署理。
○以鑲黃旗蒙古都統載容署正白旗蒙古都統。
○癸亥。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都興阿等奏、特參疏防饷鞘被劫各員一摺。
盛京為根本重地。
前因關外馬賊滋擾。
疊谕都興阿等認真剿捕。
以清盜源。
該将軍等應如何振刷精神。
妥籌整頓。
乃此次興隆甸地方被劫。
距省僅數十裡之遙。
劫去饷銀至一萬四千餘兩之多。
似此盜賊成群。
肆行劫掠。
該地方各官所司何事。
殊堪痛恨。
着都興阿、清凱、瑞聯、恭镗、嚴饬所屬實力摉捕。
務絕根株。
至盜賊所到處所。
必有本地知情句引及窩藏分贓之人。
地方官豈竟毫無聞見。
着将綿宜前奏各條趕緊籌辦。
傥該将軍等視為故常。
任令盜匪蔓延。
日久釀成巨患。
該将軍等其能當此重咎耶。
總兵張得祿、帶領兵隊駐紮新民屯。
近在咫尺。
毫無覺察。
何以該将軍等未經參奏。
即着一面具奏。
一面檄饬該總兵嚴拏逸賊。
毋任漏網。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左宗棠、穆圖善奏、官軍偪攻肅州。
連克賊壘一摺。
徐占彪一軍。
攻剿肅州逆匪。
疊克枯樹四壩北崖頭各壘卡及朱家堡堅巢。
附城賊蹤。
一律埽蕩。
辦理尚屬得手。
肅州之賊。
疊經懲創。
自已勢孤膽落。
着左宗棠等檄饬徐占彪。
乘此聲威。
穩慎進取。
以期力拔堅城。
毋得輕率受撫。
緻為賊匪所绐。
至成祿一軍。
久駐高台。
尚無行期。
疊據奏稱車馬糧石。
均形缺乏。
此軍雖難期得力。
然使因糧缺嘩潰。
必至贻患地方。
左宗棠務當饬令甘涼安肅二道妥籌接濟。
不得稍存膜視。
将來此軍進止。
朝廷别有權衡也。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成祿奏、營饷待用孔亟。
請饬各省撥解一摺。
據稱四川湖北陝西三省應解饷項。
惟四川積欠最多。
現在該營軍糧等項。
需款甚殷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旌表守正捐軀熱河平泉州民賈秃子妻賈氏。
○壬戌。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文昌帝郡廟。
○谕内閣、文煜、王凱泰奏、書吏蒙支钜款。
從嚴訊辦一摺。
福建前制印票搭放兵饷。
嗣經發款。
陸續收回查銷。
庫書林榮、膽敢将已銷之票捏作代人赍繳。
重支票價。
計贓至銀二萬九千餘兩之多。
不法已極。
即着嚴切訊究有無知情分贓之人。
并另犯不法情事。
勒限追賠。
按律治罪。
如限滿贓未全完。
着落該管官賠補。
不準稍有短少。
前署布庫大使長泰縣知縣朱寶善、現任布庫大使楊渤、于收回饷票。
并不認真經理。
緻被庫書蒙支。
實非尋常疏忽可比。
朱寶善、楊渤、均着先行撤任。
歸案查辦。
傥有通同包庇情事。
即行嚴參懲治。
尋奏、訊明書吏林榮侵盜多贓。
應即按律治罪。
朱寶善、楊渤、訊無包庇情事。
惟失察書吏舞弊。
請照例革職。
下部議。
從之。
○又谕、江長貴奏、校閱台澎營伍。
請将庸劣各弁分别懲處一摺。
福建署艋舺營陸路守備留閩補用守備陳世恩。
居心貪詐。
聲名平常。
着即行革職。
台灣城守右軍裁缺外委劉光升、弓馬生疏。
北路中營額外陳登輝、北路右營額外黃遇雲、弓馬平庸。
均着斥革。
台灣水師協标中營把總林勝标、步射無準。
着開缺候補。
噶瑪蘭營外委吳得全、馬射不穩。
着降為額外。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江長貴奏、校閱台澎營伍情形。
摺内聲稱各營将備交代。
曆任不清。
北路塘汛。
并不照章派令實缺人員駐防。
率以軍功虛銜捐職之弁派委。
營伍未谙。
恐誤地方等語。
台灣孤懸海外。
民情浮動。
彈壓巡防。
在在均關緊要。
若如所奏。
各營塘汛。
率派不諸營伍之員代防。
斷難得力。
殊于營政大有關系。
着文煜、李鶴年、饬令署台灣鎮總兵林宜華、于各該塘汛。
務須按照定章。
派令實缺人員前往駐防。
随時認真巡緝。
以靖地方。
其将備曆任交代。
并着通饬迅速清查。
毋任延宕。
此外閩省各鎮營伍。
如有前項情弊。
着一并饬查整頓。
毋稍遷就。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故青海紮薩克郡王烏爾津紮布子阿玉爾什第襲爵。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桑春榮為刑部尚書。
吏部左侍郎胡家玉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轉吏部右侍郎彭久餘為左侍郎。
未到任前。
以兵部左侍郎胡瑞瀾兼署。
調工部左侍郎童華為吏部右侍郎。
仍兼署兵部右侍郎。
以内閣學士何廷謙為工部左侍郎。
未到任前。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劉有銘署理。
○以鑲黃旗蒙古都統載容署正白旗蒙古都統。
○癸亥。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都興阿等奏、特參疏防饷鞘被劫各員一摺。
盛京為根本重地。
前因關外馬賊滋擾。
疊谕都興阿等認真剿捕。
以清盜源。
該将軍等應如何振刷精神。
妥籌整頓。
乃此次興隆甸地方被劫。
距省僅數十裡之遙。
劫去饷銀至一萬四千餘兩之多。
似此盜賊成群。
肆行劫掠。
該地方各官所司何事。
殊堪痛恨。
着都興阿、清凱、瑞聯、恭镗、嚴饬所屬實力摉捕。
務絕根株。
至盜賊所到處所。
必有本地知情句引及窩藏分贓之人。
地方官豈竟毫無聞見。
着将綿宜前奏各條趕緊籌辦。
傥該将軍等視為故常。
任令盜匪蔓延。
日久釀成巨患。
該将軍等其能當此重咎耶。
總兵張得祿、帶領兵隊駐紮新民屯。
近在咫尺。
毫無覺察。
何以該将軍等未經參奏。
即着一面具奏。
一面檄饬該總兵嚴拏逸賊。
毋任漏網。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左宗棠、穆圖善奏、官軍偪攻肅州。
連克賊壘一摺。
徐占彪一軍。
攻剿肅州逆匪。
疊克枯樹四壩北崖頭各壘卡及朱家堡堅巢。
附城賊蹤。
一律埽蕩。
辦理尚屬得手。
肅州之賊。
疊經懲創。
自已勢孤膽落。
着左宗棠等檄饬徐占彪。
乘此聲威。
穩慎進取。
以期力拔堅城。
毋得輕率受撫。
緻為賊匪所绐。
至成祿一軍。
久駐高台。
尚無行期。
疊據奏稱車馬糧石。
均形缺乏。
此軍雖難期得力。
然使因糧缺嘩潰。
必至贻患地方。
左宗棠務當饬令甘涼安肅二道妥籌接濟。
不得稍存膜視。
将來此軍進止。
朝廷别有權衡也。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成祿奏、營饷待用孔亟。
請饬各省撥解一摺。
據稱四川湖北陝西三省應解饷項。
惟四川積欠最多。
現在該營軍糧等項。
需款甚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