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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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桂祥之件。
步軍統領衙門司員、先回步軍統領。
閱數日始回左右兩翼總兵。
實屬遲延。
着查取職名交部議處。
刑部于桂祥烏什哈互控各節。
并未審有确供。
其奏參桂祥辄入朝房遞呈。
尚無不合。
應無庸議。
醇郡王令桂祥具禀呈遞。
系由桂祥未将被控實情回明。
且因該員派往軍營差使緊要起見。
所有自請處分。
着加恩免其置議。
桂祥具禀呈遞。
亦系恐誤軍營要差起見。
情尚可原。
所有刑部原參處分。
着該部即行撤銷。
醇郡王所請桂祥俟案結後仍赴軍營之處。
着該部于覆奏桂祥處分時。
再行聲明請旨。
尋兵部議、達明阿請即革職。
桂祥降三級調用。
存誠、榮祿、均降一級調用。
得旨、存誠、榮祿、均着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達明阿着照部議革職。
桂祥着降三級調用。
仍遵前即赴伊犁交榮全差委。
○又谕、都興阿等奏、已革協領帶隊未能振作。
官差疏懈一摺。
已革協領毓昌經都興阿等派令前往孤山剿辦賊匪。
乃該革員任令匪徒來去自由。
并不随時剿捕。
實屬不知振作。
迨都興阿等将該革員撤回。
又不入署銷差。
遲至旬餘。
始行具禀請假。
尤屬任意疏懈。
毓昌本系革職之員。
前經都興阿等奏請賞還副都統銜花翎。
着仍革去副都統銜。
拔去花翎。
不準留營。
以示懲儆。
孤山聚匪不少。
着該将軍迅速派隊前往剿捕。
毋任該帶兵官粉飾遷延。
自幹重咎。
○又谕、淮安關監都舒麟奏、運鉛委員欠繳銀兩。
請饬追繳等語。
江蘇候補同知直隸州知州朱桂生、候補知縣朱應江、湖北候補知縣方殿元、解運京鉛。
行抵淮安大關。
經舒麟照例查驗。
該委員等抗不遵照。
其單開木植等貨。
應納淮宿二關正稅及船料等銀七百十四兩零。
亦未完交。
稅課自有定章。
豈容任意延宕。
着兩江總督督饬藩司。
勒令該委員等将欠繳稅銀如數完繳。
毋許抗欠。
嗣後各省運解官物。
若有多餘及别項貨物。
務令遵例即時納稅。
船料一項。
并令船戶完納。
傥再違抗。
即由監督查明奏參。
以重稅課而儆效尤。
○谕軍機大臣等、奕榕奏、緝獲着名盜首。
并捏報獲犯要功之署經曆請旨查辦各摺片。
據稱奉省積年盜首劉疤拉脖子。
經守備銜劉鴻恩在昌圖所屬營城子屯地方訪獲。
正在押解送省閑。
即經署昌圖八家鎮經曆餘文鳳、帶役接護解送該廳。
并據該處鄉約及原拏劉疤拉脖子孫桂芳等、均稱解送該犯。
行至營城子附近地方。
即被餘鳳文率領差役搶去等語。
劉疤拉脖子一犯。
既經劉鴻恩拏獲。
何以餘文鳳竟敢率領多人将該犯搶去。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即着都興阿等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并将該犯審明後即行正法。
未獲之烏痣李及漏網匪黨。
仍着都興阿、奕榕等、嚴饬奉吉兩省派出員弁。
一體嚴拏務獲。
毋任兔脫。
所有獲犯出力之劉鴻恩、着準其先行奏請獎叙。
以示鼓勵。
将此各谕令知之。
尋都興阿等奏、遵查劉鴻恩越境購線訪拏。
因駐紮太遠。
馳至時。
該犯已先一日被獲解送。
為餘文鳳所得。
并非攘奪要功。
報聞。
○又谕、奕榕奏、副都統緝賊傷亡。
請将不能接應之委參領懲辦等語。
吉林阿勒楚喀所屬拉林界二道溝地方。
有馬賊李萬銀等語黨肆擾。
經記名副都統常在帶兵前往剿捕。
擊斃賊匪多名。
以後路無兵接應。
中槍殒命。
該匪逃入伯都納界。
複經官兵進剿。
逃逸過江。
據捦賊供稱匪首李萬銀等現欲逃回呼蘭藏匿。
業經奕榕等咨照黑龍江将軍派兵兜拏。
并派協領全福帶兵馳往沿江一帶。
會合摉捦。
即着嚴饬派出員弁認真緝捕。
并着德英、托克湍、迅速派員帶兵合力嚴緝。
務将此股賊匪悉數弋獲。
毋任一名漏綱。
委參領巴順留駐五棵樹地方。
于常在帶兵剿賊。
不知接應。
實屬畏葸無能。
着革去副都統銜。
摘去頂帶。
仍令随隊帶兵。
以觀後效。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吉林二道溝陣亡記名副都統常在祭葬世職。
○癸醜。
以神靈顯佑。
頒直隸天津府大王廟扁額曰恬波普佑。
○谕内閣、倉場侍郎英元等奏、查明剝船朽壞情形一摺。
通惠河四牐額設剝船。
在保固限内朽壞。
前侍郎鐘岱、宋晉、前署石壩州判汪瀛、應如何照例價攤賠。
裕豐局商人李明道、或應令攤賠。
或應拟罪名。
着戶部覆議具奏。
此項剝船。
應行修整。
着派董恂、桂清、赴通查勘。
奏明辦理。
另片奏、大通橋剝船。
亦系商人李明道等承修。
同在保固限内曹□少朽。
着戶部一并核辦。
○甲寅。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薊州知州宋彭壽、每遇官差過境。
辄向四鄉私拏騾馬車輛。
胥役藉端索詐。
信任門丁秦蘭亭谷香帆攬權納賄。
遇事招搖。
本年薊州被水甚重。
匿災不報。
往來官差。
苛派鄉民草豆等項。
以緻物議沸騰等語。
所奏是否屬實。
着李鴻章按照所參各節。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奎昌等奏、請撥銀兩備用一摺。
舊駐塔爾巴哈台之厄魯特。
察哈爾哈薩克人丁。
自失遊牧以來。
僑居科布多接境額爾濟斯河南之布倫托海一帶。
奎昌等以該遊牧舊地。
土脈肥饒。
水草茂盛。
較勝布倫托海。
不若令其仍遷原處。
即着金順、奎昌、多布沁紮木楚、與常川、保英、富和、文碩、會同咨商。
責成巴彥特古斯妥為辦理。
該營舊設總管副總管等缺。
并着責令巴彥特古斯就現在人員内詳加察看。
如有辦公勤慎才具優長者。
即着該将軍大臣等奏請作為實缺。
如其不堪勝任。
亦即揀選更換。
以資得力。
至舊設兵額。
應如何酌增領催及捕盜兵丁之處。
着該将軍大臣等妥籌具奏。
奎昌等所奏官兵廉俸饷銀。
請自來春為始。
按季支發。
其厄魯特等人丁。
仍還故土。
應需饷銀。
請賞銀一萬兩。
均着照所請行。
惟以上各款。
均應豫為籌備。
以供支放。
着戶部撥銀二萬兩。
即咨照指撥省分并察哈爾都統。
務于來年春季。
埽數解至烏裡雅蘇台。
分别動用。
科布多塔爾巴哈台事機緊要。
亟須大員前往經理。
常順、保英、富和、務當星速遄行。
迅赴新任。
以重責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榮全奏、科屬台站阻滞。
文碩并不實心整頓。
業經降旨将文碩開缺。
交部嚴加議處。
并将台站各員照榮全所請分别獎勵。
茲據文碩奏稱、此次因榮全前赴伊犁。
業經派員分往各台督催照料。
旋接榮全咨稱烏梁海六台烏拉較少。
複多疲□□穴□又□。
以緻不能前進。
是否辦差之員料理未妥。
抑系出差之人有意吹求。
藉口逗遛。
又管旗章京鄂勒哲依達什要挾保獎。
防禦紮倫布毫無布置。
台吉克什克布彥。
管旗章京克什克圖。
廢弛台務。
請将該員等保案撤銷查辦。
并稱該署将軍奏牍文移。
每多砌詞裝點。
是以不敢深信其言等語。
文碩所奏各節。
是否屬實。
常順、保英、俱系新授科布多大臣。
無所用其回護。
着将該将軍等所奏應保應撤各員。
确
步軍統領衙門司員、先回步軍統領。
閱數日始回左右兩翼總兵。
實屬遲延。
着查取職名交部議處。
刑部于桂祥烏什哈互控各節。
并未審有确供。
其奏參桂祥辄入朝房遞呈。
尚無不合。
應無庸議。
醇郡王令桂祥具禀呈遞。
系由桂祥未将被控實情回明。
且因該員派往軍營差使緊要起見。
所有自請處分。
着加恩免其置議。
桂祥具禀呈遞。
亦系恐誤軍營要差起見。
情尚可原。
所有刑部原參處分。
着該部即行撤銷。
醇郡王所請桂祥俟案結後仍赴軍營之處。
着該部于覆奏桂祥處分時。
再行聲明請旨。
尋兵部議、達明阿請即革職。
桂祥降三級調用。
存誠、榮祿、均降一級調用。
得旨、存誠、榮祿、均着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達明阿着照部議革職。
桂祥着降三級調用。
仍遵前即赴伊犁交榮全差委。
○又谕、都興阿等奏、已革協領帶隊未能振作。
官差疏懈一摺。
已革協領毓昌經都興阿等派令前往孤山剿辦賊匪。
乃該革員任令匪徒來去自由。
并不随時剿捕。
實屬不知振作。
迨都興阿等将該革員撤回。
又不入署銷差。
遲至旬餘。
始行具禀請假。
尤屬任意疏懈。
毓昌本系革職之員。
前經都興阿等奏請賞還副都統銜花翎。
着仍革去副都統銜。
拔去花翎。
不準留營。
以示懲儆。
孤山聚匪不少。
着該将軍迅速派隊前往剿捕。
毋任該帶兵官粉飾遷延。
自幹重咎。
○又谕、淮安關監都舒麟奏、運鉛委員欠繳銀兩。
請饬追繳等語。
江蘇候補同知直隸州知州朱桂生、候補知縣朱應江、湖北候補知縣方殿元、解運京鉛。
行抵淮安大關。
經舒麟照例查驗。
該委員等抗不遵照。
其單開木植等貨。
應納淮宿二關正稅及船料等銀七百十四兩零。
亦未完交。
稅課自有定章。
豈容任意延宕。
着兩江總督督饬藩司。
勒令該委員等将欠繳稅銀如數完繳。
毋許抗欠。
嗣後各省運解官物。
若有多餘及别項貨物。
務令遵例即時納稅。
船料一項。
并令船戶完納。
傥再違抗。
即由監督查明奏參。
以重稅課而儆效尤。
○谕軍機大臣等、奕榕奏、緝獲着名盜首。
并捏報獲犯要功之署經曆請旨查辦各摺片。
據稱奉省積年盜首劉疤拉脖子。
經守備銜劉鴻恩在昌圖所屬營城子屯地方訪獲。
正在押解送省閑。
即經署昌圖八家鎮經曆餘文鳳、帶役接護解送該廳。
并據該處鄉約及原拏劉疤拉脖子孫桂芳等、均稱解送該犯。
行至營城子附近地方。
即被餘鳳文率領差役搶去等語。
劉疤拉脖子一犯。
既經劉鴻恩拏獲。
何以餘文鳳竟敢率領多人将該犯搶去。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即着都興阿等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并将該犯審明後即行正法。
未獲之烏痣李及漏網匪黨。
仍着都興阿、奕榕等、嚴饬奉吉兩省派出員弁。
一體嚴拏務獲。
毋任兔脫。
所有獲犯出力之劉鴻恩、着準其先行奏請獎叙。
以示鼓勵。
将此各谕令知之。
尋都興阿等奏、遵查劉鴻恩越境購線訪拏。
因駐紮太遠。
馳至時。
該犯已先一日被獲解送。
為餘文鳳所得。
并非攘奪要功。
報聞。
○又谕、奕榕奏、副都統緝賊傷亡。
請将不能接應之委參領懲辦等語。
吉林阿勒楚喀所屬拉林界二道溝地方。
有馬賊李萬銀等語黨肆擾。
經記名副都統常在帶兵前往剿捕。
擊斃賊匪多名。
以後路無兵接應。
中槍殒命。
該匪逃入伯都納界。
複經官兵進剿。
逃逸過江。
據捦賊供稱匪首李萬銀等現欲逃回呼蘭藏匿。
業經奕榕等咨照黑龍江将軍派兵兜拏。
并派協領全福帶兵馳往沿江一帶。
會合摉捦。
即着嚴饬派出員弁認真緝捕。
并着德英、托克湍、迅速派員帶兵合力嚴緝。
務将此股賊匪悉數弋獲。
毋任一名漏綱。
委參領巴順留駐五棵樹地方。
于常在帶兵剿賊。
不知接應。
實屬畏葸無能。
着革去副都統銜。
摘去頂帶。
仍令随隊帶兵。
以觀後效。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吉林二道溝陣亡記名副都統常在祭葬世職。
○癸醜。
以神靈顯佑。
頒直隸天津府大王廟扁額曰恬波普佑。
○谕内閣、倉場侍郎英元等奏、查明剝船朽壞情形一摺。
通惠河四牐額設剝船。
在保固限内朽壞。
前侍郎鐘岱、宋晉、前署石壩州判汪瀛、應如何照例價攤賠。
裕豐局商人李明道、或應令攤賠。
或應拟罪名。
着戶部覆議具奏。
此項剝船。
應行修整。
着派董恂、桂清、赴通查勘。
奏明辦理。
另片奏、大通橋剝船。
亦系商人李明道等承修。
同在保固限内曹□少朽。
着戶部一并核辦。
○甲寅。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薊州知州宋彭壽、每遇官差過境。
辄向四鄉私拏騾馬車輛。
胥役藉端索詐。
信任門丁秦蘭亭谷香帆攬權納賄。
遇事招搖。
本年薊州被水甚重。
匿災不報。
往來官差。
苛派鄉民草豆等項。
以緻物議沸騰等語。
所奏是否屬實。
着李鴻章按照所參各節。
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奎昌等奏、請撥銀兩備用一摺。
舊駐塔爾巴哈台之厄魯特。
察哈爾哈薩克人丁。
自失遊牧以來。
僑居科布多接境額爾濟斯河南之布倫托海一帶。
奎昌等以該遊牧舊地。
土脈肥饒。
水草茂盛。
較勝布倫托海。
不若令其仍遷原處。
即着金順、奎昌、多布沁紮木楚、與常川、保英、富和、文碩、會同咨商。
責成巴彥特古斯妥為辦理。
該營舊設總管副總管等缺。
并着責令巴彥特古斯就現在人員内詳加察看。
如有辦公勤慎才具優長者。
即着該将軍大臣等奏請作為實缺。
如其不堪勝任。
亦即揀選更換。
以資得力。
至舊設兵額。
應如何酌增領催及捕盜兵丁之處。
着該将軍大臣等妥籌具奏。
奎昌等所奏官兵廉俸饷銀。
請自來春為始。
按季支發。
其厄魯特等人丁。
仍還故土。
應需饷銀。
請賞銀一萬兩。
均着照所請行。
惟以上各款。
均應豫為籌備。
以供支放。
着戶部撥銀二萬兩。
即咨照指撥省分并察哈爾都統。
務于來年春季。
埽數解至烏裡雅蘇台。
分别動用。
科布多塔爾巴哈台事機緊要。
亟須大員前往經理。
常順、保英、富和、務當星速遄行。
迅赴新任。
以重責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榮全奏、科屬台站阻滞。
文碩并不實心整頓。
業經降旨将文碩開缺。
交部嚴加議處。
并将台站各員照榮全所請分别獎勵。
茲據文碩奏稱、此次因榮全前赴伊犁。
業經派員分往各台督催照料。
旋接榮全咨稱烏梁海六台烏拉較少。
複多疲□□穴□又□。
以緻不能前進。
是否辦差之員料理未妥。
抑系出差之人有意吹求。
藉口逗遛。
又管旗章京鄂勒哲依達什要挾保獎。
防禦紮倫布毫無布置。
台吉克什克布彥。
管旗章京克什克圖。
廢弛台務。
請将該員等保案撤銷查辦。
并稱該署将軍奏牍文移。
每多砌詞裝點。
是以不敢深信其言等語。
文碩所奏各節。
是否屬實。
常順、保英、俱系新授科布多大臣。
無所用其回護。
着将該将軍等所奏應保應撤各員。
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