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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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福濟遵照前奉寄谕。
一并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節鈔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有人奏、河南商城縣知縣任正訓性情貪酷。
縱役害民。
曾經有旨谕令嚴樹森嚴密查辦。
本日有人奏、任正訓自被參以來。
不惟不少斂戢。
反益肆其貪婪等語。
州縣為親民之官。
豈容貪員久任。
擾累地方。
着嚴樹森即将該員撤任。
認真查辦。
如有貪酷确據。
即行從嚴參辦以儆官邪。
原摺單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穆克德讷等奏、英法兩國遵照前議。
于九月初一等日次第撤兵出城。
将省城各門交還。
十八日一同登舟。
由黃浦向香港而去。
均屬安靜等語。
該兩國兵丁撤退後。
一切善後事宜。
攸關緊要。
所有省城空曠地方。
防守更宜嚴密。
其新城老城所需炮位。
并派撥看守之旗營官兵。
以及城樓兵房應行修葺各工。
大黃<?氵窖>炮台應行安設炮位。
并城鄉内外清厘戶口編查保甲等各事宜。
均着照該将軍督撫所議。
迅速妥為辦理。
以靖奸宄而備不虞。
耆齡身任巡撫。
不宜久住省外。
應即回省。
會同穆克德讷、勞崇光、經理地方一切事務。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禮部以繙譯鄉試中額請。
得旨、取中三名。
○以克複安徽無為州城。
賞布政使銜按察使曾國荃頭品頂帶。
副将郭明鳌巴圖魯名号。
餘升叙有差。
○以克複湖北随州城。
予道員劉嶽昭以按察使用。
都司劉維桢以遊擊用。
○以山東東昌守城出力。
賞知府李德增等花翎。
參将宗權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廣西橫州生捦首逆陳開。
予知縣陳璚以同知用。
并賞花翎。
監生賴聯桂等以知縣用。
并賞藍翎。
○予故理藩院尚書赓福祭葬如例。
○蠲緩山東東平、鄒、泗水、滕、汶上、泰安、萊蕪、東阿、安邱、昌邑、金鄉、城武、沂水、益都、臨淄、昌樂、濰、清平、菏澤、鄒平、淄川、長山、新城、長清、肥城、平陰、曲阜、甯陽、峄、蘭山、莒、博山、壽光、臨胊、諸城、高密、臨清、日照、滋陽、嘉祥、四十州縣暨德州、臨清、東昌、濟甯、東平、五衛被擾被災地方新舊額賦租課有差。
○丁醜。
谕内閣、我皇考大行皇帝禦極之初。
以臣工習尚因循。
禦制詩篇垂戒。
嗣後禦制書事文。
頒示廷臣。
勖以共濟時艱。
弗啟恬嬉之漸。
當時在廷諸臣。
猶能仰體聖訓。
慎勤共矢。
乃日久懈生。
或遇事摸棱。
不思撥作。
任聽司員蒙混具稿。
年來經皇考大行皇帝降旨申饬。
嚴切批示者。
不可枚舉。
爾大小臣工。
受皇考大行皇帝簡用之恩。
朕側席求賢。
殷殷思治。
若複仍前玩洩。
固無以上酬知遇。
且清夜自思。
能無内愧。
嗣後爾諸臣務各振刷精神。
勤求政事。
于興利除弊之事。
必須認真講求。
其有特旨交議會議或令速議之件。
均宜妥速辦理。
其各衙門尋常事件屆期應行題奏者。
亦須逐日清厘。
毋任積壓。
以期綱舉目張。
官無廢事。
經此次明白曉示之後。
傥敢性耽安逸。
曠玩公事。
朕必立予嚴懲。
以為遇事因循者戒。
爾諸臣其敬懔之。
○又谕、已革吏部尚書陳孚恩、前在署理山東巡撫任内。
經皇祖宣宗成皇帝賞給禦書清正良臣扁額。
已革吏部右侍郎黃宗漢、前在浙江巡撫任内。
經皇考大行皇帝賞給禦書忠勤正直扁額。
現在陳孚恩業經革職治罪。
黃宗漢已革職永不叙用。
所有前經禦賞扁額。
均着即行恭繳。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因有人奏、景州知州高錫康有侵吞地丁勒捐肥己情事。
當經奉旨谕令直隸總督文煜查明參奏。
茲複有人奏、該州于所屬河灘之地。
有串票重徵之事。
複藉團練為名。
下鄉勒捐。
将舉人劉如霂拷打等語。
州縣為親民之官。
果如所奏違例濫押。
假公濟私。
實屬貪劣不法。
着文煜先将高錫康撤任。
按照所參各節嚴密訪查。
如确有侵吞入己情弊。
即行從嚴參辦。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命吏部尚書朱鳳标、禮部尚書倭什珲布、兵部尚書麟魁、萬青藜、吏部左侍郎李菡、戶部右侍郎寶鋆、内閣學士恒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載岱、在紫禁城騎馬。
○戊寅。
谕内閣、繙譯正考官載崇、監臨靈桂、監試禦史富稼等奏、考官擅帶私人入闱各一摺。
本年繙譯鄉試副考官富廉于入闱時。
擅将伊孫及通曉繙譯之張二私帶入闱。
實屬大幹例禁。
富廉着交部嚴加議處。
伊孫二小子及張二、均着交刑部照例治罪。
○又谕、昨降旨将陳孚恩拏交刑部。
派大學士周祖培、軍機大臣文祥、會同刑部定罪一案。
着添派沈兆霖、萬青藜、公同定拟。
○又谕、直隸團練大臣桑春榮、着即回京供職。
該省團練事宜。
着責成文煜辦理。
江西團練大臣劉繹、前經降旨俟服阕後來京。
聽候簡用。
所有江西省團練事宜。
即責成毓科督同官紳妥為辦理。
其該二省京員。
有藉詞回籍複經本籍保舉辦團之員。
即着各部院衙門查取職名。
咨行文煜、毓科、撤去辦團名目。
饬令來京供職。
○又谕、上年浙江嘉興府城失守。
已革知府張玉藻先期遠遁。
經瑞昌等奏參。
當經降旨将張玉藻就地正法。
嗣因該革員潛逃無蹤。
經禦史朱潮奏參。
複谕令瑞昌等嚴行拏緝。
茲據學士顔宗儀奏、張玉藻現尚在逃未獲。
情甚可疑等語。
張玉藻系失守人員。
逃匿一年有餘。
并未伏法。
尚複成何事體。
着曾國藩、左宗棠、瑞昌、王有齡、及各直省督撫、将該革員嚴拏務獲。
即行就地正法。
毋任漏網。
○又谕、前經瑛棨奏、請将甘肅道員陳晉恩留于陝西辦理團練。
茲據翰林院侍講學士顔宗儀奏、該員留陝。
恐為将來保升地步。
請饬速赴本任等語。
甘肅鞏秦階道陳晉恩、着即饬令赴任以重職守。
○又谕、勝保奏、官軍進剿大股教會各匪獲勝一摺。
山東教會各匪屯踞冠縣。
負嵎抗拒。
經總兵成祿等分帶馬步各隊。
追剿二百餘裡。
步賊萬餘。
殲斃殆盡。
曹州府屬撚逆。
分股擾及開州等處。
經副将黃得魁督帶馬步兵勇迎頭截剿。
該逆聞風震懾。
紛紛潰敗。
剿辦尚為迅速。
仍着督饬各軍直搗賊巢。
務期埽蕩逆氛。
毋留餘孽。
○又谕、慶端奏、軍報驿遞遲延。
請饬查辦等語。
福建文報。
因江南道梗。
改由江西等省繞遞。
乃據稱近來火票部文均有遲誤。
甚至六百裡寄谕要件。
行走至四十五日之久。
實屬任意稽遲。
着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山東直隸各督撫、查明參辦以儆将來。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懷遠獲勝。
苗練求撫。
将翁同書信函鈔錄呈覽。
并懇請添調馬隊。
撥給軍饷。
即可埽除苗逆等語。
苗沛霖攻破壽州。
翁同書為所挾制。
所稱該練應撫情形。
未必翁同書本意。
第因皖境多事。
谕令袁甲三籌辦。
茲閱所呈翁同書信函。
有苗沛霖以懷遠為慮之語。
是其以求撫為緩兵之計。
固已顯而易見。
袁甲三已令李世忠等暫行撤兵。
乃另摺複稱如能兵饷俱足。
即可蕩平苗逆。
是該大臣深知苗沛霖之終難就撫。
而仍不敢直言應剿。
且以調兵撥饷為詞。
迹涉要挾。
尤屬非是。
袁甲三于皖省軍務。
責無旁貸。
即着察度情形。
如苗練果屬可撫。
即将前次發去谕旨宣示。
責令該練等退出壽州懷遠。
随營自效。
傥必應剿辦。
即着一面奏聞。
一面督饬李世忠等迅速進兵。
并将從逆各練設法解散。
以期早就蕩平。
朕亦斷不責其有礙撫局。
該大臣于苗沛霖一事。
業已贻誤于前。
若再依違兩可。
議撫則诿之翁同書。
議剿則以為兵單饷绌。
難于措手。
遊移無定。
害且日深。
其何以仰副皇考倚任之重耶。
該大臣身膺重寄。
所有應剿應撫事宜。
自必确有定見。
其即迅速奏聞。
不得以剿撫兩難。
推诿了事。
至軍營饷項支绌。
亦屬實情。
本日已谕知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江蘇将應解協饷速行撥解。
至東三省馬隊。
實已無可調撥。
如苗黨必須剿辦。
該大臣惟當就現有兵力。
會合楚師。
妥籌防剿。
毋得再以調兵渎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官文等奏、派兵駐紮霍六。
與壽州聯絡聲勢。
茲據袁甲三奏、因翁同書信緻該大臣。
稱苗沛霖願意求撫。
已令李世忠等暫行撤隊。
而另摺又稱剿撫兩難各等語。
袁甲三于苗沛霖一事。
或剿或撫。
尚無把握。
官文等惟當饬令帶兵各員。
與袁甲三商定辦理。
庶不緻剿撫兩歧。
彭玉麟身任皖撫。
應将此事悉心籌畫。
現在随州及無為州。
俱已據官文等奏報克複。
曾國荃一軍。
如能繞越和含。
取道滁全。
與袁甲三會合。
即可壯皖軍聲勢。
無論苗練應剿應撫。
均有裨益。
傥曾國荃不能分身。
應如何派撥一軍間道馳赴颍壽。
抑或彭玉麟親赴颍壽相機辦理。
均着官文、曾國藩、李續宜、妥為商辦。
以顧長淮大局。
毋稍遲誤。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安撫苗練。
非親往不能就緒。
惟須河北肅清。
方可振旅而行。
請再行明降谕旨。
令該大臣節制皖豫官兵。
并将颍州歸德紳民禀函呈覽。
颍州歸德士民。
均盼勝保移師前往。
惟濮範之匪。
悉由河南回竄。
勝保所稱、亟應搗其老巢。
将該匪
着福濟遵照前奉寄谕。
一并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節鈔閱看。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有人奏、河南商城縣知縣任正訓性情貪酷。
縱役害民。
曾經有旨谕令嚴樹森嚴密查辦。
本日有人奏、任正訓自被參以來。
不惟不少斂戢。
反益肆其貪婪等語。
州縣為親民之官。
豈容貪員久任。
擾累地方。
着嚴樹森即将該員撤任。
認真查辦。
如有貪酷确據。
即行從嚴參辦以儆官邪。
原摺單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穆克德讷等奏、英法兩國遵照前議。
于九月初一等日次第撤兵出城。
将省城各門交還。
十八日一同登舟。
由黃浦向香港而去。
均屬安靜等語。
該兩國兵丁撤退後。
一切善後事宜。
攸關緊要。
所有省城空曠地方。
防守更宜嚴密。
其新城老城所需炮位。
并派撥看守之旗營官兵。
以及城樓兵房應行修葺各工。
大黃<?氵窖>炮台應行安設炮位。
并城鄉内外清厘戶口編查保甲等各事宜。
均着照該将軍督撫所議。
迅速妥為辦理。
以靖奸宄而備不虞。
耆齡身任巡撫。
不宜久住省外。
應即回省。
會同穆克德讷、勞崇光、經理地方一切事務。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禮部以繙譯鄉試中額請。
得旨、取中三名。
○以克複安徽無為州城。
賞布政使銜按察使曾國荃頭品頂帶。
副将郭明鳌巴圖魯名号。
餘升叙有差。
○以克複湖北随州城。
予道員劉嶽昭以按察使用。
都司劉維桢以遊擊用。
○以山東東昌守城出力。
賞知府李德增等花翎。
參将宗權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廣西橫州生捦首逆陳開。
予知縣陳璚以同知用。
并賞花翎。
監生賴聯桂等以知縣用。
并賞藍翎。
○予故理藩院尚書赓福祭葬如例。
○蠲緩山東東平、鄒、泗水、滕、汶上、泰安、萊蕪、東阿、安邱、昌邑、金鄉、城武、沂水、益都、臨淄、昌樂、濰、清平、菏澤、鄒平、淄川、長山、新城、長清、肥城、平陰、曲阜、甯陽、峄、蘭山、莒、博山、壽光、臨胊、諸城、高密、臨清、日照、滋陽、嘉祥、四十州縣暨德州、臨清、東昌、濟甯、東平、五衛被擾被災地方新舊額賦租課有差。
○丁醜。
谕内閣、我皇考大行皇帝禦極之初。
以臣工習尚因循。
禦制詩篇垂戒。
嗣後禦制書事文。
頒示廷臣。
勖以共濟時艱。
弗啟恬嬉之漸。
當時在廷諸臣。
猶能仰體聖訓。
慎勤共矢。
乃日久懈生。
或遇事摸棱。
不思撥作。
任聽司員蒙混具稿。
年來經皇考大行皇帝降旨申饬。
嚴切批示者。
不可枚舉。
爾大小臣工。
受皇考大行皇帝簡用之恩。
朕側席求賢。
殷殷思治。
若複仍前玩洩。
固無以上酬知遇。
且清夜自思。
能無内愧。
嗣後爾諸臣務各振刷精神。
勤求政事。
于興利除弊之事。
必須認真講求。
其有特旨交議會議或令速議之件。
均宜妥速辦理。
其各衙門尋常事件屆期應行題奏者。
亦須逐日清厘。
毋任積壓。
以期綱舉目張。
官無廢事。
經此次明白曉示之後。
傥敢性耽安逸。
曠玩公事。
朕必立予嚴懲。
以為遇事因循者戒。
爾諸臣其敬懔之。
○又谕、已革吏部尚書陳孚恩、前在署理山東巡撫任内。
經皇祖宣宗成皇帝賞給禦書清正良臣扁額。
已革吏部右侍郎黃宗漢、前在浙江巡撫任内。
經皇考大行皇帝賞給禦書忠勤正直扁額。
現在陳孚恩業經革職治罪。
黃宗漢已革職永不叙用。
所有前經禦賞扁額。
均着即行恭繳。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前因有人奏、景州知州高錫康有侵吞地丁勒捐肥己情事。
當經奉旨谕令直隸總督文煜查明參奏。
茲複有人奏、該州于所屬河灘之地。
有串票重徵之事。
複藉團練為名。
下鄉勒捐。
将舉人劉如霂拷打等語。
州縣為親民之官。
果如所奏違例濫押。
假公濟私。
實屬貪劣不法。
着文煜先将高錫康撤任。
按照所參各節嚴密訪查。
如确有侵吞入己情弊。
即行從嚴參辦。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命吏部尚書朱鳳标、禮部尚書倭什珲布、兵部尚書麟魁、萬青藜、吏部左侍郎李菡、戶部右侍郎寶鋆、内閣學士恒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載岱、在紫禁城騎馬。
○戊寅。
谕内閣、繙譯正考官載崇、監臨靈桂、監試禦史富稼等奏、考官擅帶私人入闱各一摺。
本年繙譯鄉試副考官富廉于入闱時。
擅将伊孫及通曉繙譯之張二私帶入闱。
實屬大幹例禁。
富廉着交部嚴加議處。
伊孫二小子及張二、均着交刑部照例治罪。
○又谕、昨降旨将陳孚恩拏交刑部。
派大學士周祖培、軍機大臣文祥、會同刑部定罪一案。
着添派沈兆霖、萬青藜、公同定拟。
○又谕、直隸團練大臣桑春榮、着即回京供職。
該省團練事宜。
着責成文煜辦理。
江西團練大臣劉繹、前經降旨俟服阕後來京。
聽候簡用。
所有江西省團練事宜。
即責成毓科督同官紳妥為辦理。
其該二省京員。
有藉詞回籍複經本籍保舉辦團之員。
即着各部院衙門查取職名。
咨行文煜、毓科、撤去辦團名目。
饬令來京供職。
○又谕、上年浙江嘉興府城失守。
已革知府張玉藻先期遠遁。
經瑞昌等奏參。
當經降旨将張玉藻就地正法。
嗣因該革員潛逃無蹤。
經禦史朱潮奏參。
複谕令瑞昌等嚴行拏緝。
茲據學士顔宗儀奏、張玉藻現尚在逃未獲。
情甚可疑等語。
張玉藻系失守人員。
逃匿一年有餘。
并未伏法。
尚複成何事體。
着曾國藩、左宗棠、瑞昌、王有齡、及各直省督撫、将該革員嚴拏務獲。
即行就地正法。
毋任漏網。
○又谕、前經瑛棨奏、請将甘肅道員陳晉恩留于陝西辦理團練。
茲據翰林院侍講學士顔宗儀奏、該員留陝。
恐為将來保升地步。
請饬速赴本任等語。
甘肅鞏秦階道陳晉恩、着即饬令赴任以重職守。
○又谕、勝保奏、官軍進剿大股教會各匪獲勝一摺。
山東教會各匪屯踞冠縣。
負嵎抗拒。
經總兵成祿等分帶馬步各隊。
追剿二百餘裡。
步賊萬餘。
殲斃殆盡。
曹州府屬撚逆。
分股擾及開州等處。
經副将黃得魁督帶馬步兵勇迎頭截剿。
該逆聞風震懾。
紛紛潰敗。
剿辦尚為迅速。
仍着督饬各軍直搗賊巢。
務期埽蕩逆氛。
毋留餘孽。
○又谕、慶端奏、軍報驿遞遲延。
請饬查辦等語。
福建文報。
因江南道梗。
改由江西等省繞遞。
乃據稱近來火票部文均有遲誤。
甚至六百裡寄谕要件。
行走至四十五日之久。
實屬任意稽遲。
着江西湖北湖南河南山東直隸各督撫、查明參辦以儆将來。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懷遠獲勝。
苗練求撫。
将翁同書信函鈔錄呈覽。
并懇請添調馬隊。
撥給軍饷。
即可埽除苗逆等語。
苗沛霖攻破壽州。
翁同書為所挾制。
所稱該練應撫情形。
未必翁同書本意。
第因皖境多事。
谕令袁甲三籌辦。
茲閱所呈翁同書信函。
有苗沛霖以懷遠為慮之語。
是其以求撫為緩兵之計。
固已顯而易見。
袁甲三已令李世忠等暫行撤兵。
乃另摺複稱如能兵饷俱足。
即可蕩平苗逆。
是該大臣深知苗沛霖之終難就撫。
而仍不敢直言應剿。
且以調兵撥饷為詞。
迹涉要挾。
尤屬非是。
袁甲三于皖省軍務。
責無旁貸。
即着察度情形。
如苗練果屬可撫。
即将前次發去谕旨宣示。
責令該練等退出壽州懷遠。
随營自效。
傥必應剿辦。
即着一面奏聞。
一面督饬李世忠等迅速進兵。
并将從逆各練設法解散。
以期早就蕩平。
朕亦斷不責其有礙撫局。
該大臣于苗沛霖一事。
業已贻誤于前。
若再依違兩可。
議撫則诿之翁同書。
議剿則以為兵單饷绌。
難于措手。
遊移無定。
害且日深。
其何以仰副皇考倚任之重耶。
該大臣身膺重寄。
所有應剿應撫事宜。
自必确有定見。
其即迅速奏聞。
不得以剿撫兩難。
推诿了事。
至軍營饷項支绌。
亦屬實情。
本日已谕知山東河南山西陝西江蘇将應解協饷速行撥解。
至東三省馬隊。
實已無可調撥。
如苗黨必須剿辦。
該大臣惟當就現有兵力。
會合楚師。
妥籌防剿。
毋得再以調兵渎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官文等奏、派兵駐紮霍六。
與壽州聯絡聲勢。
茲據袁甲三奏、因翁同書信緻該大臣。
稱苗沛霖願意求撫。
已令李世忠等暫行撤隊。
而另摺又稱剿撫兩難各等語。
袁甲三于苗沛霖一事。
或剿或撫。
尚無把握。
官文等惟當饬令帶兵各員。
與袁甲三商定辦理。
庶不緻剿撫兩歧。
彭玉麟身任皖撫。
應将此事悉心籌畫。
現在随州及無為州。
俱已據官文等奏報克複。
曾國荃一軍。
如能繞越和含。
取道滁全。
與袁甲三會合。
即可壯皖軍聲勢。
無論苗練應剿應撫。
均有裨益。
傥曾國荃不能分身。
應如何派撥一軍間道馳赴颍壽。
抑或彭玉麟親赴颍壽相機辦理。
均着官文、曾國藩、李續宜、妥為商辦。
以顧長淮大局。
毋稍遲誤。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安撫苗練。
非親往不能就緒。
惟須河北肅清。
方可振旅而行。
請再行明降谕旨。
令該大臣節制皖豫官兵。
并将颍州歸德紳民禀函呈覽。
颍州歸德士民。
均盼勝保移師前往。
惟濮範之匪。
悉由河南回竄。
勝保所稱、亟應搗其老巢。
将該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