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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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方略館總裁武英殿大學士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管理吏部事務戶部三庫事務加七級軍功加三級随帶加七級紀錄三十次臣寶鋆蒙古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少保文淵閣領閣事體仁閣大學士武英殿總裁正紅旗滿洲都統管理工部光祿寺事務内大臣輔國公軍功加一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七次臣宗室載齡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方略館總裁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軍機大臣教習庶吉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國子監事務加九級軍功加五級随帶加六級紀錄十九次臣沈桂芬稿本副總裁官經筵講官頭品頂帶禮部尚書管理戶部三庫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徐桐等奉敕修
鹹豐十一年。
辛酉。
十月。
丙子。
谕内閣、本日大學士九卿會同議上康慈皇太後尊谥。
敬請升祔太廟。
并據請将前上尊谥。
敬謹改拟。
并請加至十二字。
以表尊崇。
本日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召見議政王奕?、軍機大臣大學士桂良、尚書沈兆霖、侍郎文祥、寶鋆、鴻胪寺少卿曹毓瑛、惠親王綿愉、惇親王奕誴、醇郡王奕譞、鐘郡王奕詥、孚郡王奕譓、睿親王仁壽。
肅親王華豐。
禦前大臣奕山、貝勒載治、奕劻、貝子綿勳、公載岱。
大學士賈桢、周祖培、尚書瑞常、倭什珲布、麟魁、萬青藜、佥稱應晉徽稱。
媲隆三後。
并申配廟之儀。
用展承先之志。
因思我皇考大行皇帝。
仰承康慈皇太後撫育。
十有餘年。
備荷恩勤。
固已疊晉尊封。
闡揚盛美。
今以沖人缵緒之初。
勉思繼述。
緬懷聖孝之無窮。
宜極追崇之盛典。
今廷臣所拟。
詳慎公允。
不獨于康慈皇太後懿德。
洵相符合。
實足以慰皇考在天之志。
此天下萬世之公論。
非朕一人顯揚之私。
亦非臣下尊親頌美之私情也。
謹據所奏。
恭上尊谥曰孝靜康慈端惠弼天撫聖成皇後。
升祔太廟。
永極尊崇。
所有應行典禮。
該部敬稽成例以聞。
仍将尊谥恭拟加至十二字。
以符舊制而表隆稱。
尋大學士桂良等奏、恭拟加上孝靜康慈皇後尊谥。
曰孝靜康慈懿昭端惠弼天撫聖成皇後。
得旨、是。
○又谕、前因郊祀配位。
于道光三十年。
奉有皇祖宣宗成皇帝朱谕遺命二條。
又奉皇考大行皇帝谕。
照禮親王全齡等議。
仍行郊配祔廟。
并明降谕旨。
嗣後郊禮配位。
以三祖五宗為定。
仰見皇考曲體皇祖遺訓。
聖谟洋洋。
允宜遵守。
惟我皇考功德昭着。
洽被寰區。
薄海臣民。
鹹深欽仰。
雖奉聖谕升配典禮。
不複舉行。
朕實不敢遽從。
亦不敢遽定。
當經降旨。
令王大臣會同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敬謹詳議。
據禮親王世铎等、睿親王仁壽等、前任侍郎黃宗漢、及載垣等、各據所見。
分别覆奏。
迨朕恭奉梓宮回京後。
複據大理寺少卿潘祖蔭等奏、以議禮大典。
請饬廷臣再議以昭詳慎。
并據恭引大行皇帝聖制甲寅孟夏齋宮即事成什詩句。
有以後無須再變更之谕。
因降旨令諸臣敬謹再行妥議。
昨據禮親王世铎等集議以聞。
乃以仁壽等原議本與諸臣歧異。
而此次集議亦複列銜。
恐有遷就之處。
饬令該親王等另行具奏。
茲複奏稱、前次另銜會奏。
并非别有意見等語。
粵自成周郊祀後稷以來。
曆漢唐宋明。
或一帝或二帝至三帝升祔而止。
未有如我朝之聖聖相承。
動德并茂。
郊壇配位。
水極尊崇。
足惬乎天下萬世之人心而無異議者。
惟配位遞增無窮。
而壇壝規制有定。
我皇祖遺訓。
恐世世視為成例。
率行無已。
不獨有背于古訓。
亦難示信于後人。
聖訓精微。
度越往古。
所以為萬世慮者。
義正辭嚴。
允無遺議。
我皇考聖孝。
仍欲紹修配祀。
用展顯揚。
敬繹朱谕。
未敢遽行。
特诏群臣集議。
始如禮親王全齡等所請舉行。
又恐後世子孫。
視先帝訓誡為尋常謙德。
煌煌聖谕。
等若具文。
用特垂訓。
嗣後郊壇配位。
曆億萬年。
總以三祖五宗為定。
并恭錄皇祖朱谕首條。
及此次谕旨。
懸奉南郊齋宮。
垂示久遠。
世世遵循罔斁。
不準再議更張。
又于甲寅孟夏。
郊祀齋宿。
形諸篇什。
訓注周詳。
至精至當。
顧我皇考功德之崇。
若遽弗獲比隆列祖。
朕心實有難安。
而事關明禋大典。
天下萬世觀瞻所系。
兩朝遺訓。
遠大精深。
又何敢不懔思志事。
是用博采周咨。
特命廷臣再三集議。
今據世铎等所奏、禮貴制宜。
孝當承志等語。
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召見議政王奕?、軍機大臣大學士桂良、尚書沈兆霖、侍郎文祥、寶鋆、鴻胪寺少卿曹毓瑛、惠親王綿愉、惇親王奕誴、醇郡王奕譞、鐘郡王奕詥、孚郡王奕譓、禮親王世铎、睿親王仁壽、肅親王華豐、順承郡王慶恩、禦前大臣奕山、貝勒載治、奕劻、貝子綿勳、大學士賈桢、周祖培、尚書瑞常、倭什珲布、麟魁、萬青藜、趙光、詳加垂詢。
均稱宣宗成皇帝遺訓。
大行皇帝谕旨。
準古酌今。
洵足垂為萬禩法守。
非徒用示謙沖。
若不敬謹遵循。
非惟無以彰美至德。
于心更有難安。
亦恐無以垂法則于天下萬世。
不得已。
勉從諸臣所議。
謹遵皇考谕旨。
郊壇配位。
曆億萬年。
總以三祖五宗為定。
世世子孫。
永為法守。
凡此務求得乎天理人情之至。
以承先志而慰在天之靈。
天下後世。
必能共仰先帝之善繼善述。
及朕萬不得已之苦衷也。
仁壽等、載垣等、及黃宗漢前摺。
均毋庸議。
至皇考功德超邁。
允宜稱宗祔廟。
百世不祧。
自應恪遵成憲。
恭俟山陵禮成。
祇奉神主升祔。
以緻孝享而盡尊崇。
所有應行典禮。
該衙門屆時敬謹詳察具奏。
将此宣谕中外知之。
○又谕、皇祖宣宗成皇帝嫔禦。
前經加崇位号。
以申敬禮。
因思常嫔侍奉皇祖最久。
謹尊封為常妃。
祥嫔誕育惇親王。
謹尊封為祥妃。
所有追封應行事宜。
着該衙門察例具奏。
○又谕、予告大學士祁寯藻忠清亮直。
學問優長。
着即來京聽候簡用。
○又谕、予告大學士翁心存守正不阿。
學問淹博。
前任太常寺少卿李棠階學養深邃。
方正老成。
朕當禦極之初。
亟應延訪耆儒以資輔翼。
翁心存尚未出京。
着即銷假。
聽候簡用。
李棠階現在河南辦理團練。
亦着即行來京候旨。
以副朕側席興賢人惟求舊至意。
○又谕、三品卿銜翰林院修撰劉繹學優品正。
告養回籍有年。
現在養親事畢。
辦理本籍團練。
着俟服阕後。
即行來京聽候簡用。
尋沈葆桢奏、接準劉繹呈稱、精神短乏。
心血衰耗。
懇請據情代奏。
得旨、劉繹年力衰頹。
即着無庸來京。
○又谕、前因已革吏部尚書陳孚恩、阿附載垣端華肅順。
業經明降谕旨。
将陳孚恩革職永不叙用。
昨日因睿親王仁壽等、前次遵議皇考大行皇帝郊祀配位。
與廷臣所議歧異。
而此次禮親王世铎等遵議典禮摺内又均列銜。
恐有遷就。
因命仁壽等另行陳奏。
乃本日據仁壽等覆奏稱、前在熱河會議時。
陳孚恩聲稱道光三十年。
大行皇帝以三祖五宗為定之旨。
系原任協辦大學士工部尚書杜受田所拟。
又稱在京王大臣等會議摺内。
籲懇恪遵遺訓。
無庸舉行郊配典禮。
系因大行皇帝去秋巡幸熱河起見各等語。
郊壇配位。
大典攸關。
為臣下者。
宜如何援據禮經。
敬慎詳拟。
乃陳孚恩率以荒誕無據之詞。
冀聳衆聽。
揣其意不過欲掇合仁壽等一同列銜。
以便其谄媚載垣等之計。
謬妄卑污。
至于此極。
又查抄肅順家産。
内多陳孚恩親筆書函。
中有闇昧不明之語。
朕新政頒行。
務從寬大。
姑勿深究。
慎其與肅順交往密切。
已屬确有證據。
若不從嚴懲辦。
何以示儆将來。
陳孚恩僅予革職永不叙用。
不足蔽辜。
着派瑞常、麟魁、前往。
将陳孚恩拏交刑部。
即将該革員寓所赀财嚴密查抄。
并着派大學士周祖培、軍機大臣文祥、會同刑部定拟罪名具奏。
○又谕、前據禦史洪昌燕奏、請禁崇文門稅務需索。
當經降旨。
谕令崇文門監督嚴饬各門差役不準勒索稽留。
并鄉會試士子随時驗放。
茲複據給事中王憲成奏、請将應行上稅貨物實數。
在各門明白曉示等語。
所有上稅章程及應行曉示之處。
着崇文門監督妥議具奏。
其巡役人等勒索諸弊。
仍着嚴行禁止。
一經察出。
立予重懲勿貸。
尋奏、崇文門向有木牌稅則。
應申明舊章。
仍于署前曉示。
至海巡散役。
人數衆多。
不免滋弊。
應立名冊以杜冒充。
其書差及官店需索。
應嚴予禁革以省擾累。
報聞。
○又谕、譚廷襄奏、請調京員來營差委等語。
刑部候補員外郎劉錫鴻。
現已回京在部當差。
所請前往山東差委之處。
着不準行。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山東巡撫譚廷襄、本系棄瑕錄用之員。
并不愧勵圖報以贖前愆。
藩司清盛性尤貪鄙各等語。
僧格林沁久駐東省。
自應确有見聞。
着将所參各節逐一詳查。
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張亮基奏參徐之銘種種謬妄各情。
當将節次寄信劉源灏、并明發谕旨。
及張亮基等摺片等件。
鈔給福濟閱看。
谕令該督秉公查辦矣。
本日有人奏、徐之銘聲名狼藉。
在署時常演戲宴客等語。
封疆大吏。
有整躬率屬之責。
似此劣迹昭着。
何以整饬官方
辛酉。
十月。
丙子。
谕内閣、本日大學士九卿會同議上康慈皇太後尊谥。
敬請升祔太廟。
并據請将前上尊谥。
敬謹改拟。
并請加至十二字。
以表尊崇。
本日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召見議政王奕?、軍機大臣大學士桂良、尚書沈兆霖、侍郎文祥、寶鋆、鴻胪寺少卿曹毓瑛、惠親王綿愉、惇親王奕誴、醇郡王奕譞、鐘郡王奕詥、孚郡王奕譓、睿親王仁壽。
肅親王華豐。
禦前大臣奕山、貝勒載治、奕劻、貝子綿勳、公載岱。
大學士賈桢、周祖培、尚書瑞常、倭什珲布、麟魁、萬青藜、佥稱應晉徽稱。
媲隆三後。
并申配廟之儀。
用展承先之志。
因思我皇考大行皇帝。
仰承康慈皇太後撫育。
十有餘年。
備荷恩勤。
固已疊晉尊封。
闡揚盛美。
今以沖人缵緒之初。
勉思繼述。
緬懷聖孝之無窮。
宜極追崇之盛典。
今廷臣所拟。
詳慎公允。
不獨于康慈皇太後懿德。
洵相符合。
實足以慰皇考在天之志。
此天下萬世之公論。
非朕一人顯揚之私。
亦非臣下尊親頌美之私情也。
謹據所奏。
恭上尊谥曰孝靜康慈端惠弼天撫聖成皇後。
升祔太廟。
永極尊崇。
所有應行典禮。
該部敬稽成例以聞。
仍将尊谥恭拟加至十二字。
以符舊制而表隆稱。
尋大學士桂良等奏、恭拟加上孝靜康慈皇後尊谥。
曰孝靜康慈懿昭端惠弼天撫聖成皇後。
得旨、是。
○又谕、前因郊祀配位。
于道光三十年。
奉有皇祖宣宗成皇帝朱谕遺命二條。
又奉皇考大行皇帝谕。
照禮親王全齡等議。
仍行郊配祔廟。
并明降谕旨。
嗣後郊禮配位。
以三祖五宗為定。
仰見皇考曲體皇祖遺訓。
聖谟洋洋。
允宜遵守。
惟我皇考功德昭着。
洽被寰區。
薄海臣民。
鹹深欽仰。
雖奉聖谕升配典禮。
不複舉行。
朕實不敢遽從。
亦不敢遽定。
當經降旨。
令王大臣會同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敬謹詳議。
據禮親王世铎等、睿親王仁壽等、前任侍郎黃宗漢、及載垣等、各據所見。
分别覆奏。
迨朕恭奉梓宮回京後。
複據大理寺少卿潘祖蔭等奏、以議禮大典。
請饬廷臣再議以昭詳慎。
并據恭引大行皇帝聖制甲寅孟夏齋宮即事成什詩句。
有以後無須再變更之谕。
因降旨令諸臣敬謹再行妥議。
昨據禮親王世铎等集議以聞。
乃以仁壽等原議本與諸臣歧異。
而此次集議亦複列銜。
恐有遷就之處。
饬令該親王等另行具奏。
茲複奏稱、前次另銜會奏。
并非别有意見等語。
粵自成周郊祀後稷以來。
曆漢唐宋明。
或一帝或二帝至三帝升祔而止。
未有如我朝之聖聖相承。
動德并茂。
郊壇配位。
水極尊崇。
足惬乎天下萬世之人心而無異議者。
惟配位遞增無窮。
而壇壝規制有定。
我皇祖遺訓。
恐世世視為成例。
率行無已。
不獨有背于古訓。
亦難示信于後人。
聖訓精微。
度越往古。
所以為萬世慮者。
義正辭嚴。
允無遺議。
我皇考聖孝。
仍欲紹修配祀。
用展顯揚。
敬繹朱谕。
未敢遽行。
特诏群臣集議。
始如禮親王全齡等所請舉行。
又恐後世子孫。
視先帝訓誡為尋常謙德。
煌煌聖谕。
等若具文。
用特垂訓。
嗣後郊壇配位。
曆億萬年。
總以三祖五宗為定。
并恭錄皇祖朱谕首條。
及此次谕旨。
懸奉南郊齋宮。
垂示久遠。
世世遵循罔斁。
不準再議更張。
又于甲寅孟夏。
郊祀齋宿。
形諸篇什。
訓注周詳。
至精至當。
顧我皇考功德之崇。
若遽弗獲比隆列祖。
朕心實有難安。
而事關明禋大典。
天下萬世觀瞻所系。
兩朝遺訓。
遠大精深。
又何敢不懔思志事。
是用博采周咨。
特命廷臣再三集議。
今據世铎等所奏、禮貴制宜。
孝當承志等語。
朕奉母後皇太後聖母皇太後召見議政王奕?、軍機大臣大學士桂良、尚書沈兆霖、侍郎文祥、寶鋆、鴻胪寺少卿曹毓瑛、惠親王綿愉、惇親王奕誴、醇郡王奕譞、鐘郡王奕詥、孚郡王奕譓、禮親王世铎、睿親王仁壽、肅親王華豐、順承郡王慶恩、禦前大臣奕山、貝勒載治、奕劻、貝子綿勳、大學士賈桢、周祖培、尚書瑞常、倭什珲布、麟魁、萬青藜、趙光、詳加垂詢。
均稱宣宗成皇帝遺訓。
大行皇帝谕旨。
準古酌今。
洵足垂為萬禩法守。
非徒用示謙沖。
若不敬謹遵循。
非惟無以彰美至德。
于心更有難安。
亦恐無以垂法則于天下萬世。
不得已。
勉從諸臣所議。
謹遵皇考谕旨。
郊壇配位。
曆億萬年。
總以三祖五宗為定。
世世子孫。
永為法守。
凡此務求得乎天理人情之至。
以承先志而慰在天之靈。
天下後世。
必能共仰先帝之善繼善述。
及朕萬不得已之苦衷也。
仁壽等、載垣等、及黃宗漢前摺。
均毋庸議。
至皇考功德超邁。
允宜稱宗祔廟。
百世不祧。
自應恪遵成憲。
恭俟山陵禮成。
祇奉神主升祔。
以緻孝享而盡尊崇。
所有應行典禮。
該衙門屆時敬謹詳察具奏。
将此宣谕中外知之。
○又谕、皇祖宣宗成皇帝嫔禦。
前經加崇位号。
以申敬禮。
因思常嫔侍奉皇祖最久。
謹尊封為常妃。
祥嫔誕育惇親王。
謹尊封為祥妃。
所有追封應行事宜。
着該衙門察例具奏。
○又谕、予告大學士祁寯藻忠清亮直。
學問優長。
着即來京聽候簡用。
○又谕、予告大學士翁心存守正不阿。
學問淹博。
前任太常寺少卿李棠階學養深邃。
方正老成。
朕當禦極之初。
亟應延訪耆儒以資輔翼。
翁心存尚未出京。
着即銷假。
聽候簡用。
李棠階現在河南辦理團練。
亦着即行來京候旨。
以副朕側席興賢人惟求舊至意。
○又谕、三品卿銜翰林院修撰劉繹學優品正。
告養回籍有年。
現在養親事畢。
辦理本籍團練。
着俟服阕後。
即行來京聽候簡用。
尋沈葆桢奏、接準劉繹呈稱、精神短乏。
心血衰耗。
懇請據情代奏。
得旨、劉繹年力衰頹。
即着無庸來京。
○又谕、前因已革吏部尚書陳孚恩、阿附載垣端華肅順。
業經明降谕旨。
将陳孚恩革職永不叙用。
昨日因睿親王仁壽等、前次遵議皇考大行皇帝郊祀配位。
與廷臣所議歧異。
而此次禮親王世铎等遵議典禮摺内又均列銜。
恐有遷就。
因命仁壽等另行陳奏。
乃本日據仁壽等覆奏稱、前在熱河會議時。
陳孚恩聲稱道光三十年。
大行皇帝以三祖五宗為定之旨。
系原任協辦大學士工部尚書杜受田所拟。
又稱在京王大臣等會議摺内。
籲懇恪遵遺訓。
無庸舉行郊配典禮。
系因大行皇帝去秋巡幸熱河起見各等語。
郊壇配位。
大典攸關。
為臣下者。
宜如何援據禮經。
敬慎詳拟。
乃陳孚恩率以荒誕無據之詞。
冀聳衆聽。
揣其意不過欲掇合仁壽等一同列銜。
以便其谄媚載垣等之計。
謬妄卑污。
至于此極。
又查抄肅順家産。
内多陳孚恩親筆書函。
中有闇昧不明之語。
朕新政頒行。
務從寬大。
姑勿深究。
慎其與肅順交往密切。
已屬确有證據。
若不從嚴懲辦。
何以示儆将來。
陳孚恩僅予革職永不叙用。
不足蔽辜。
着派瑞常、麟魁、前往。
将陳孚恩拏交刑部。
即将該革員寓所赀财嚴密查抄。
并着派大學士周祖培、軍機大臣文祥、會同刑部定拟罪名具奏。
○又谕、前據禦史洪昌燕奏、請禁崇文門稅務需索。
當經降旨。
谕令崇文門監督嚴饬各門差役不準勒索稽留。
并鄉會試士子随時驗放。
茲複據給事中王憲成奏、請将應行上稅貨物實數。
在各門明白曉示等語。
所有上稅章程及應行曉示之處。
着崇文門監督妥議具奏。
其巡役人等勒索諸弊。
仍着嚴行禁止。
一經察出。
立予重懲勿貸。
尋奏、崇文門向有木牌稅則。
應申明舊章。
仍于署前曉示。
至海巡散役。
人數衆多。
不免滋弊。
應立名冊以杜冒充。
其書差及官店需索。
應嚴予禁革以省擾累。
報聞。
○又谕、譚廷襄奏、請調京員來營差委等語。
刑部候補員外郎劉錫鴻。
現已回京在部當差。
所請前往山東差委之處。
着不準行。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山東巡撫譚廷襄、本系棄瑕錄用之員。
并不愧勵圖報以贖前愆。
藩司清盛性尤貪鄙各等語。
僧格林沁久駐東省。
自應确有見聞。
着将所參各節逐一詳查。
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張亮基奏參徐之銘種種謬妄各情。
當将節次寄信劉源灏、并明發谕旨。
及張亮基等摺片等件。
鈔給福濟閱看。
谕令該督秉公查辦矣。
本日有人奏、徐之銘聲名狼藉。
在署時常演戲宴客等語。
封疆大吏。
有整躬率屬之責。
似此劣迹昭着。
何以整饬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