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革命不忘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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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
”故浮屠之論人也,鍛者鼓橐以吹爐炭,則教之調氣。
浣衣者刮垢摩,而谕之觀腐骨。
各從其習,使易就成,猶引繭以為絲也。
然其材性發舒,亦往往有長短。
短者執舊,不能發牙角。
長者以向之一,得今之十是故九流皆出王官,及其發舒,王官所不能與。
官人守要,而九流究宣其義,是以滋長,短者即循循無所進取。
通達之國,中國、印度、希臘,皆能自恢者也。
其餘因舊而益短拙,故走他國以求儀刑。
儀刑之與之為進,羅甸、日耳曼是矣。
儀刑之不能與之為進,大食、日本是矣。
儀刑之猶半不成,吐蕃、東胡是矣。
夫為學者,非徒博識成法,挾前人所故有也。
有所自得,古先正之所覭髳,賢聖所以發憤忘食。
員輿之上,諸老先生所不能理,往釋其惑,若端拜而議,是之謂學。
亡自得者,足以為師保,不與之顯學之名。
視中國、印度、日本則可知矣。
日本者,故無文字,雜取晉世隸書章草為之,又稍省為假名。
言與文缪。
無文而言學,已恧矣。
今庶藝皆刻畫遠西,什得三四。
然博士終身為寫官,更五六歲,其方盡,複往轉販。
一事一義,無胸中之造,徒習口說而傳師業者。
王充拟之,猶&lsquo郵人之過書,門者之傳教&rsquo(《論衡·定賢篇》)。
古今書教工拙誠有異,郵與阍,皆不與也。
中國、印度,自理其業,今雖衰,猶自恢,其高下可識矣。
貸金尊于市,不如己之有蒼璧小玑。
況自有九曲珠,足以照夜。
厥誇者,惟強大是信。
苟言方略可也,何與于學。
夫儀刑他國者,惟不能自恢,故老死不出譯胥抄撮。
能自恢,其不函于儀刑,性也。
然世所以侮易宗國者,諸子之書,不陳器數。
非校官之業,有司之守,不可按條牒而知。
徒思猶無補益,要以身所涉曆中失利害之端,回顧則是矣。
諸少年既不更世變,長老又浮誇少慮。
方策雖具,不能與人事比合。
夫言兵莫如《孫子》,經國莫如《齊物論》,皆五六千言耳。
事未至,固無以為候,雖至,非素練其情,涉曆要害者,其效猶未易知也。
是以文久而滅,節奏久而絕(原注:案《孫子》十三篇,今日本治戎者,皆歎為至精,由其習于兵也)。
莊子《齊物論》,則未有知為人事之樞者。
由其理趣華深,未易比切。
而橫議之士,誇者之流,又心忌其害己,是以卒無知者。
餘向者誦其文辭,理其訓诂,求其義旨,亦且二十餘歲矣。
卒如浮海,不得祈向。
涉曆世變,乃始剀然理解,知其剀切物情。
《老子》五千言,亦與是類,文義差明。
不知者多以清談忽之,或以權術擯之。
有嚴複者,立說差異,而多附以功利之說,此徒以斯賓塞輩論議相校耳,亦非由涉曆人事而得之也。
即有陳器數者,今則愈古(原注謂曆史、典章、訓诂、音韻之屬)。
今之良書,無譜錄平議,不足以察。
而遊食交會者又邕之。
遊食交會,學術之帷蓋也,外足以飾,内足以蔽人,使後生俇無所擇,以是旁求顯學,期于四裔。
” 四裔誠可效,然不足一切畫,以自輕鄙。
何者,饴豉酒酪,其味不同,而皆可于口今中國之不可委心遠西,猶遠西之不可委心中國也。
校術誠有诎,要之短長足以相複。
今是天籁之論,遠西執理之學弗能為也。
遺世之行,遠西務外之德弗能為也。
十二律之管吹之,搗衣、舂米皆效情,遠西履弦之技弗能為也。
神輸之針,灼艾之治,于足治頭,于背治胸,遠西刲割之醫弗能為也。
氏族之譜,紀年之書,世無失名,歲無失事,遠西闊略之史弗能為也。
不定一尊,故笑上帝。
不迩封建,故輕貴族。
不獎兼并,故棄代議。
不誣烝民,故重滅國。
不恣獸行,故别男女。
政教之言愈于彼又遠。
下及百工将作,築橋者壘石以為空閱旁無支柱,而千年不壞。
織绮者應聲以出章采,奇文異變,因感而作,猶自然之成形,陰陽之無窮(傅子說馬鈞作绫機,其巧如此,然今織師往往能之)。
割烹者斟酌百物以為和味,堅者使毳,淖者使清,洦者使腴,令菜茹之甘,美于刍豢。
次有圍棋、柔道,其巧疑神。
孰與木杠之窳,織成之拙,牛胾之,象戲之鄙,角抵之鈍。
又有言文歌詩,彼是不能相貿者矣。
夫贍于己者,無輕效人。
若有文木,不以青赤雕镂,惟散木為施镂。
以是知儀刑者“散”,因任者“文”也。
然世人大共标弁,以不類遠西為恥。
餘以不類方更為榮,非恥之分也。
老子曰:“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
夫惟大,故似不肖。
若肖,久矣其細也夫。
”此中國、日本之校已。
(《國故論衡》下卷) 學貴自得,勿輕易效人,類于神販。
此是青年學子必讀之文,故錄其全首如上。
”故浮屠之論人也,鍛者鼓橐以吹爐炭,則教之調氣。
浣衣者刮垢摩,而谕之觀腐骨。
各從其習,使易就成,猶引繭以為絲也。
然其材性發舒,亦往往有長短。
短者執舊,不能發牙角。
長者以向之一,得今之十是故九流皆出王官,及其發舒,王官所不能與。
官人守要,而九流究宣其義,是以滋長,短者即循循無所進取。
通達之國,中國、印度、希臘,皆能自恢者也。
其餘因舊而益短拙,故走他國以求儀刑。
儀刑之與之為進,羅甸、日耳曼是矣。
儀刑之不能與之為進,大食、日本是矣。
儀刑之猶半不成,吐蕃、東胡是矣。
夫為學者,非徒博識成法,挾前人所故有也。
有所自得,古先正之所覭髳,賢聖所以發憤忘食。
員輿之上,諸老先生所不能理,往釋其惑,若端拜而議,是之謂學。
亡自得者,足以為師保,不與之顯學之名。
視中國、印度、日本則可知矣。
日本者,故無文字,雜取晉世隸書章草為之,又稍省為假名。
言與文缪。
無文而言學,已恧矣。
今庶藝皆刻畫遠西,什得三四。
然博士終身為寫官,更五六歲,其方盡,複往轉販。
一事一義,無胸中之造,徒習口說而傳師業者。
王充拟之,猶&lsquo郵人之過書,門者之傳教&rsquo(《論衡·定賢篇》)。
古今書教工拙誠有異,郵與阍,皆不與也。
中國、印度,自理其業,今雖衰,猶自恢,其高下可識矣。
貸金尊于市,不如己之有蒼璧小玑。
況自有九曲珠,足以照夜。
厥誇者,惟強大是信。
苟言方略可也,何與于學。
夫儀刑他國者,惟不能自恢,故老死不出譯胥抄撮。
能自恢,其不函于儀刑,性也。
然世所以侮易宗國者,諸子之書,不陳器數。
非校官之業,有司之守,不可按條牒而知。
徒思猶無補益,要以身所涉曆中失利害之端,回顧則是矣。
諸少年既不更世變,長老又浮誇少慮。
方策雖具,不能與人事比合。
夫言兵莫如《孫子》,經國莫如《齊物論》,皆五六千言耳。
事未至,固無以為候,雖至,非素練其情,涉曆要害者,其效猶未易知也。
是以文久而滅,節奏久而絕(原注:案《孫子》十三篇,今日本治戎者,皆歎為至精,由其習于兵也)。
莊子《齊物論》,則未有知為人事之樞者。
由其理趣華深,未易比切。
而橫議之士,誇者之流,又心忌其害己,是以卒無知者。
餘向者誦其文辭,理其訓诂,求其義旨,亦且二十餘歲矣。
卒如浮海,不得祈向。
涉曆世變,乃始剀然理解,知其剀切物情。
《老子》五千言,亦與是類,文義差明。
不知者多以清談忽之,或以權術擯之。
有嚴複者,立說差異,而多附以功利之說,此徒以斯賓塞輩論議相校耳,亦非由涉曆人事而得之也。
即有陳器數者,今則愈古(原注謂曆史、典章、訓诂、音韻之屬)。
今之良書,無譜錄平議,不足以察。
而遊食交會者又邕之。
遊食交會,學術之帷蓋也,外足以飾,内足以蔽人,使後生俇無所擇,以是旁求顯學,期于四裔。
” 四裔誠可效,然不足一切畫,以自輕鄙。
何者,饴豉酒酪,其味不同,而皆可于口今中國之不可委心遠西,猶遠西之不可委心中國也。
校術誠有诎,要之短長足以相複。
今是天籁之論,遠西執理之學弗能為也。
遺世之行,遠西務外之德弗能為也。
十二律之管吹之,搗衣、舂米皆效情,遠西履弦之技弗能為也。
神輸之針,灼艾之治,于足治頭,于背治胸,遠西刲割之醫弗能為也。
氏族之譜,紀年之書,世無失名,歲無失事,遠西闊略之史弗能為也。
不定一尊,故笑上帝。
不迩封建,故輕貴族。
不獎兼并,故棄代議。
不誣烝民,故重滅國。
不恣獸行,故别男女。
政教之言愈于彼又遠。
下及百工将作,築橋者壘石以為空閱旁無支柱,而千年不壞。
織绮者應聲以出章采,奇文異變,因感而作,猶自然之成形,陰陽之無窮(傅子說馬鈞作绫機,其巧如此,然今織師往往能之)。
割烹者斟酌百物以為和味,堅者使毳,淖者使清,洦者使腴,令菜茹之甘,美于刍豢。
次有圍棋、柔道,其巧疑神。
孰與木杠之窳,織成之拙,牛胾之,象戲之鄙,角抵之鈍。
又有言文歌詩,彼是不能相貿者矣。
夫贍于己者,無輕效人。
若有文木,不以青赤雕镂,惟散木為施镂。
以是知儀刑者“散”,因任者“文”也。
然世人大共标弁,以不類遠西為恥。
餘以不類方更為榮,非恥之分也。
老子曰:“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
夫惟大,故似不肖。
若肖,久矣其細也夫。
”此中國、日本之校已。
(《國故論衡》下卷) 學貴自得,勿輕易效人,類于神販。
此是青年學子必讀之文,故錄其全首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