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六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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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引此為證。
《癸辛雜識》:七夕牛女渡河之事,古今之說多不同,非惟不同,而二星之名,莫能定。
《荊楚歲時記》雲:黃姑織女時相見。
太白詩雲:黃姑與織女,相去不盈尺。
是皆以牽牛為黃姑,然李後主詩雲:迢迢牽牛星,杳在河之陽;粲粲黃姑女,耿耿遙相望。
若此則又以織女為黃姑,何耶。
然以星曆考之,牽牛去織女,隔銀河七十二度。
古詩所謂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
又安得如太白相去不盈尺之說。
又歲時記則又以黃姑即河鼓。
爾雅則以河鼓為牽牛。
又焦林大鬥記雲:天河之西,有星煌煌,與參俱出,謂之牽牛;天河之東,有星微微,在氐之下,謂之織女。
《晉天文志》雲:河鼓三星,即天鼓也。
牽牛六星,天之關梁。
又謂之星紀。
又雲:織女三星,在天紀東端,天女也。
《漢天文志》又謂:織女,天之貞女。
其說皆不一。
至于渡河之說,則洪景盧辨析最為精當。
蓋渡河乞巧之事,多出于詩人,及世俗不根之論,何可盡據。
然亦似有可怪者,楊缵繼翁大卿倅湖日,七夕夜,其侍姬田氏及使令數人,露坐至夜半,忽有一鶴西來,繼而有鶴千百從之,皆有仙人坐其背。
如畫圖所繪者,綵霞絢粲,數刻乃沒。
楊卿時已寝,姬急報起而視之,尚見雲氣紛郁之狀。
然則流俗之說,亦有時而可信耶。
伯機雲:揚州分野正直天市垣,所以兩浙之地韨易浩繁,非他處之比。
此說甚新,又術者雲:近世乃下,元甲子用事,正直天韨垣,所以人多好韨井謀利之事。
《賓退錄》:漢建安二十四年,吳将呂蒙病,孫權命道士于星辰下為請命醮之法。
當本于此。
顧況詩:飛符超羽翼,焚火醮星辰。
姚鹄詩:羅磴靜攀雲共迥,雷壇當醮月孤明。
李商隐詩:通靈夜醮達清晨,承露盤晞甲帳春。
趙嘏詩:春生藥圃芝猶短,夜醮齋壇鶴未回。
醮之禮至唐盛矣。
隋炀帝詩:迥月回三洞,清心禮七真。
馬載詩:三更禮星鬥,七七服丹霜。
薛能詩:符咒風雷惡,朝修月露清。
此言朝修之法也。
然陳羽步虛詞雲:漢武清齋讀鼎書,内官扶上畫雲車,壇上月明宮殿閉,仰看星鬥禮空虛。
漢武帝時已如此。
《蠡海集》:紫問色而天垣稱紫微,豈非寓意之精乎。
夫紫之為色赤,與黑相合而成也。
水火相交,陰陽相感,而後萬物以之而為生,萬物以之而為生,是故為萬物之主宰矣。
紫色乃水火陰陽相交,既濟流通之義也。
故天曰:紫宮又曰紫微者,紫宮微妙之所也。
是以天子之居,亦曰紫宸。
面南拱北之情,合矣。
雁生北方,秋自北而南,春自南而北,蓋曆七政所行,以順其情,夫秋分已後,循昴畢觜參之位,春分已後循房心尾箕之位,得乎右轉之,氣實陰鳥而稱陽。
北鬥北而得七,為火之成數;南鬥位南而得六,為水之成數。
此乃陰陽精神交感之義也。
天者,金之體;星者,金之精。
氣降于天,則為雨;氣出于地,則為泉。
羅?計都為天之首尾,逆行于天,與天同道,故也。
北鬥居亥,以亥為正天門,三合臨卯未,故以陀羅擎羊當之。
卯為春木旺鄉,故陀羅托桃花。
未為羊,故擎羊托羊首也。
又鬥位于北,所理在于天南,故使者有擎羊陀羅之像,蓋陀羅托桃花者,桃之為物,花實俱赤,文明,離午之義也。
擎羊,托羊首者,未肖也,斯所以寓意在焉。
又陀羅花名,故在手托之,猶擎羊之托羊首也。
《貴耳集》:徐肇祀其先人,曰:當夜半可祭。
蓋俟鬼渡河之後作祭。
儀十卷雲:或祭于昏,或祭于旦。
皆非所以,鬼宿渡河為候,而鬼宿渡河之後,作祭。
儀十卷雲:或祭常在中夜,必使人仰占俟之。
葉少蘊雲:公巽博學多聞,援證有據,必不妄發,惟洪文敏不然。
其說但載牛女渡河之說,用少陵詩。
或者又曰:鬼渡蕭關則祭。
二者當與知禮者質之。
天道尚左,星辰左轉。
《遊宦紀聞》:沅芷黎溪硯紫者,類端石而無眼,有金束腰,眉子絞間有潤者,其初甚發墨,久而複滑,或磨以細石,乃仍如新。
有色綠而花紋如水波者,有色黑而金星者,有生自然銅于石中,琢以為北鬥三台之類者。
《墨莊漫錄》:杜甫有雲:星落黃姑渚,秋辭白帝城。
之句,說者但見古詩雲: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
意謂姑乃牽牛,然不見其所出,不曉黃姑之說。
故楊億大年《荷花》詩雲:舒女清泉滿,黃姑别渚通。
劉筠子儀《七夕》詩雲:伯勞東翥燕西飛,又報黃姑織女期。
大年和雲:天孫已度黃姑渚,阿母還來漢帝家。
皆用此事,予後讀緯書,始見引張平子《天象賦》雲:河鼓集軍以嘈囋。
張茂先、李淳風等注雲:河鼓三星在牽牛星北,主軍鼓,蓋天子三軍之象。
昔傳牽牛織女見此星,是也。
故爾雅何鼓謂之牽牛。
又古詩雲: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
黃姑,即河鼓也。
音訛而然。
今之學者或謂是列舍牽牛而會織女故于此析其疑。
又張茂先《小家賦》曰:九坎至牽牛,織女期河鼓。
石鍊注雲:河鼓星在牽牛北,天鼓也,主軍鼓,主鈇钺。
李淳風雲:自昔相傳牽牛織女七月七日相見者,乃此星也。
予因此始知黃姑乃河鼓,為牽牛之别名。
昔人雲開卷有益信然。
《鼠璞》:六曹尚書用星履曳履,熟事也,二出處皆不可用。
漢鄭崇為尚書,仆射曳革履上,曰:我識鄭尚書履聲。
乃仆射事,唐韋見素為吏部侍郎,杜甫詩曰:持衡留藻鑒,聽履上星辰。
乃吏部侍郎事。
今以六曹尚書為文昌,按《天官書》鬥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上将次将貴相,司命司祿司災。
《後漢志》謂:出納王命,敷奏萬機,乃文昌天府。
李固雲:尚書猶天之北鬥,令及左丞總領綱紀仆射,右丞分掌廪谷是也。
漢又有錄尚書事,令錄仆丞總,以尚書言之,即今尚書省,古納言職也。
本朝令錄不置,有二仆二丞,自更官制,以左右仆射左右丞為宰執,即中興後之左右相,及參政六曹分職,既非尚書省長,貳乃稱曰文昌,是文昌宮之将相,反為列曹之屬矣。
《酒譜》:酒三星在女禦之側,後世為天官者,或考焉。
予謂:星麗乎天。
雖自混元之判則有之,然事作乎下而應乎上,推其驗于某星,此随世之變而著之也。
如宦者,墳墓弧矢河鼓皆太古所無,而先有是星。
推之可以知其類。
《木經》:望筒晝望以筒指南,令日景透北,夜望以筒指北,于筒南望,令前後兩竅内,正見北辰極星,然後各垂繩墜下,記望筒兩竅心于地,以為南,則四方正。
《席上腐談》:二十八宿,有房日兔,畢月烏。
《丹書》雲:烏月兔,蓋謂日月之交也。
易以離為日,陽中有陰也。
坎為月,陰中有陽也。
《燕石集》:七夕前數日,種麥于小瓦器,為牽牛星之神,謂之五生盆。
《癸辛雜識》:七夕牛女渡河之事,古今之說多不同,非惟不同,而二星之名,莫能定。
《荊楚歲時記》雲:黃姑織女時相見。
太白詩雲:黃姑與織女,相去不盈尺。
是皆以牽牛為黃姑,然李後主詩雲:迢迢牽牛星,杳在河之陽;粲粲黃姑女,耿耿遙相望。
若此則又以織女為黃姑,何耶。
然以星曆考之,牽牛去織女,隔銀河七十二度。
古詩所謂盈盈一水間,脈脈不得語。
又安得如太白相去不盈尺之說。
又歲時記則又以黃姑即河鼓。
爾雅則以河鼓為牽牛。
又焦林大鬥記雲:天河之西,有星煌煌,與參俱出,謂之牽牛;天河之東,有星微微,在氐之下,謂之織女。
《晉天文志》雲:河鼓三星,即天鼓也。
牽牛六星,天之關梁。
又謂之星紀。
又雲:織女三星,在天紀東端,天女也。
《漢天文志》又謂:織女,天之貞女。
其說皆不一。
至于渡河之說,則洪景盧辨析最為精當。
蓋渡河乞巧之事,多出于詩人,及世俗不根之論,何可盡據。
然亦似有可怪者,楊缵繼翁大卿倅湖日,七夕夜,其侍姬田氏及使令數人,露坐至夜半,忽有一鶴西來,繼而有鶴千百從之,皆有仙人坐其背。
如畫圖所繪者,綵霞絢粲,數刻乃沒。
楊卿時已寝,姬急報起而視之,尚見雲氣紛郁之狀。
然則流俗之說,亦有時而可信耶。
伯機雲:揚州分野正直天市垣,所以兩浙之地韨易浩繁,非他處之比。
此說甚新,又術者雲:近世乃下,元甲子用事,正直天韨垣,所以人多好韨井謀利之事。
《賓退錄》:漢建安二十四年,吳将呂蒙病,孫權命道士于星辰下為請命醮之法。
當本于此。
顧況詩:飛符超羽翼,焚火醮星辰。
姚鹄詩:羅磴靜攀雲共迥,雷壇當醮月孤明。
李商隐詩:通靈夜醮達清晨,承露盤晞甲帳春。
趙嘏詩:春生藥圃芝猶短,夜醮齋壇鶴未回。
醮之禮至唐盛矣。
隋炀帝詩:迥月回三洞,清心禮七真。
馬載詩:三更禮星鬥,七七服丹霜。
薛能詩:符咒風雷惡,朝修月露清。
此言朝修之法也。
然陳羽步虛詞雲:漢武清齋讀鼎書,内官扶上畫雲車,壇上月明宮殿閉,仰看星鬥禮空虛。
漢武帝時已如此。
《蠡海集》:紫問色而天垣稱紫微,豈非寓意之精乎。
夫紫之為色赤,與黑相合而成也。
水火相交,陰陽相感,而後萬物以之而為生,萬物以之而為生,是故為萬物之主宰矣。
紫色乃水火陰陽相交,既濟流通之義也。
故天曰:紫宮又曰紫微者,紫宮微妙之所也。
是以天子之居,亦曰紫宸。
面南拱北之情,合矣。
雁生北方,秋自北而南,春自南而北,蓋曆七政所行,以順其情,夫秋分已後,循昴畢觜參之位,春分已後循房心尾箕之位,得乎右轉之,氣實陰鳥而稱陽。
北鬥北而得七,為火之成數;南鬥位南而得六,為水之成數。
此乃陰陽精神交感之義也。
天者,金之體;星者,金之精。
氣降于天,則為雨;氣出于地,則為泉。
羅?計都為天之首尾,逆行于天,與天同道,故也。
北鬥居亥,以亥為正天門,三合臨卯未,故以陀羅擎羊當之。
卯為春木旺鄉,故陀羅托桃花。
未為羊,故擎羊托羊首也。
又鬥位于北,所理在于天南,故使者有擎羊陀羅之像,蓋陀羅托桃花者,桃之為物,花實俱赤,文明,離午之義也。
擎羊,托羊首者,未肖也,斯所以寓意在焉。
又陀羅花名,故在手托之,猶擎羊之托羊首也。
《貴耳集》:徐肇祀其先人,曰:當夜半可祭。
蓋俟鬼渡河之後作祭。
儀十卷雲:或祭于昏,或祭于旦。
皆非所以,鬼宿渡河為候,而鬼宿渡河之後,作祭。
儀十卷雲:或祭常在中夜,必使人仰占俟之。
葉少蘊雲:公巽博學多聞,援證有據,必不妄發,惟洪文敏不然。
其說但載牛女渡河之說,用少陵詩。
或者又曰:鬼渡蕭關則祭。
二者當與知禮者質之。
天道尚左,星辰左轉。
《遊宦紀聞》:沅芷黎溪硯紫者,類端石而無眼,有金束腰,眉子絞間有潤者,其初甚發墨,久而複滑,或磨以細石,乃仍如新。
有色綠而花紋如水波者,有色黑而金星者,有生自然銅于石中,琢以為北鬥三台之類者。
《墨莊漫錄》:杜甫有雲:星落黃姑渚,秋辭白帝城。
之句,說者但見古詩雲: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
意謂姑乃牽牛,然不見其所出,不曉黃姑之說。
故楊億大年《荷花》詩雲:舒女清泉滿,黃姑别渚通。
劉筠子儀《七夕》詩雲:伯勞東翥燕西飛,又報黃姑織女期。
大年和雲:天孫已度黃姑渚,阿母還來漢帝家。
皆用此事,予後讀緯書,始見引張平子《天象賦》雲:河鼓集軍以嘈囋。
張茂先、李淳風等注雲:河鼓三星在牽牛星北,主軍鼓,蓋天子三軍之象。
昔傳牽牛織女見此星,是也。
故爾雅何鼓謂之牽牛。
又古詩雲:東飛伯勞西飛燕,黃姑織女時相見。
黃姑,即河鼓也。
音訛而然。
今之學者或謂是列舍牽牛而會織女故于此析其疑。
又張茂先《小家賦》曰:九坎至牽牛,織女期河鼓。
石鍊注雲:河鼓星在牽牛北,天鼓也,主軍鼓,主鈇钺。
李淳風雲:自昔相傳牽牛織女七月七日相見者,乃此星也。
予因此始知黃姑乃河鼓,為牽牛之别名。
昔人雲開卷有益信然。
《鼠璞》:六曹尚書用星履曳履,熟事也,二出處皆不可用。
漢鄭崇為尚書,仆射曳革履上,曰:我識鄭尚書履聲。
乃仆射事,唐韋見素為吏部侍郎,杜甫詩曰:持衡留藻鑒,聽履上星辰。
乃吏部侍郎事。
今以六曹尚書為文昌,按《天官書》鬥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上将次将貴相,司命司祿司災。
《後漢志》謂:出納王命,敷奏萬機,乃文昌天府。
李固雲:尚書猶天之北鬥,令及左丞總領綱紀仆射,右丞分掌廪谷是也。
漢又有錄尚書事,令錄仆丞總,以尚書言之,即今尚書省,古納言職也。
本朝令錄不置,有二仆二丞,自更官制,以左右仆射左右丞為宰執,即中興後之左右相,及參政六曹分職,既非尚書省長,貳乃稱曰文昌,是文昌宮之将相,反為列曹之屬矣。
《酒譜》:酒三星在女禦之側,後世為天官者,或考焉。
予謂:星麗乎天。
雖自混元之判則有之,然事作乎下而應乎上,推其驗于某星,此随世之變而著之也。
如宦者,墳墓弧矢河鼓皆太古所無,而先有是星。
推之可以知其類。
《木經》:望筒晝望以筒指南,令日景透北,夜望以筒指北,于筒南望,令前後兩竅内,正見北辰極星,然後各垂繩墜下,記望筒兩竅心于地,以為南,則四方正。
《席上腐談》:二十八宿,有房日兔,畢月烏。
《丹書》雲:烏月兔,蓋謂日月之交也。
易以離為日,陽中有陰也。
坎為月,陰中有陽也。
《燕石集》:七夕前數日,種麥于小瓦器,為牽牛星之神,謂之五生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