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五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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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氣相屬,而不系乎方隅。
其古以山河為限,而不系乎州國,庶幾為可近焉。
故地有水火木金土之形,天有水火木金土之星。
一形一象,交而精氣自屬。
非如地在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居北地。
在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居南也。
同一中星也,一則取義之不同。
蓋星适昏中,則以星言。
如星虛、星昴是也。
星不當中,則以次言。
如尾、火是也。
次不當中而适界乎兩次之間,則以象言。
如星、鳥是也。
一則所舉之不同者,蓋書言分至之所,中月之本也。
故春夏舉鳥火,秋冬舉虛昴是也。
《月令》言:昏旦之所見,月之中也。
故春夏舉弧亢,秋冬舉牛壁是也。
夫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觀緯而審禨祥者,恒推天以合人。
然天之理即人之理也。
因禨祥而修德政者,當以人而合天。
何者,民之麗乎土,猶星之麗乎天也。
君之統乎民,猶北極之統乎星也。
古之聖人有見乎此道之所在,固嘗以經法天矣。
而猶察昏見之辰,知緩急之序,觀鳥中,則授民以種稷之時焉。
觀火中,則授民以種黍之時焉。
觀虛中,則授民以種麥之時焉。
觀昴中,則授民以伐木之時焉。
而順五行,以理陰陽。
又剛克柔克,疊用以出治焉。
始之乎情性之正,著之乎事為之施,措之乎悠久之道,動之乎氣機之間。
則天不愛道,地不愛寶,河出圖而洛出書矣。
此豈無自而然哉。
若宋有善言而退舍,齊無穢德而可禳。
非無一事之徵,終為适然之數,未敢以應天之實也。
《群書備考》《象緯》 按天之垂象,莫大于日月,而垣宿之分布,五星之運行,皆佐日月以成天者也。
謹摭其可疑之事條辨之。
中興志以軒轅為黃帝之精,造父、奚仲、王良,傳說皆星名。
亦以為星,降而為人,人去而複為星。
愚竊怪其不經,考之鄭夾漈,嘗論傳說一星主後宮,求嗣之事。
謂傅母喜之也,偶與商臣同名耳。
軒轅亦以為兩角,有軒轅之象,故名。
奚必其降而生黃帝也。
如王良在天驷旁,主馬事,其星亦曰天馬。
愚意殆後人以王良善主馬,而名之耳。
即是觀之,而造父奚仲之屬,可推矣。
二十八宿,多者三十四度,少者止一度。
最多者,莫如東井,三十四度。
其次,莫如南鬥,二十五度。
最少者,莫如角,一度,其次,莫如鬼,二度。
如此不均,竊嘗疑之。
後考沈括、王奕之說,乃知天本無度,以日之行為度。
日行不可記,而所可記者,星也。
故取其相當之星,以為距度。
井鬥之舍,非無星也,然不與日相當,故其度不得不闊。
觜鬼之旁,非星衆也,然日躔一二日,而其星适與相當,故其度不得不狹也。
其四大角一星,兩朝志以為屬亢,而中興志以為屬角。
庫樓十星,丹元子以為屬角,而兩朝志以為屬轸,其為異同大概若此,必其渾儀所造,前後差殊故耳。
有以一星為一座者,有以二三十星為一座者,有相為比附者,有相比而不附者。
此皆有理不可臆說。
如杠附華蓋,凡十八星為一座;衡附庫樓,凡二十九星為一座。
理本當附,其星不得不多也。
如野雞不附天狼,雞自守其所司也。
南門不附庫樓,南門不為庫樓門也。
理不當附,其星不得不少也。
《天文正》《天星總說》 《書》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
人即天也。
天命有德,天罰有罪。
天即人也。
唯天惠民,唯辟奉天,天人一緻也。
是以先王克謹天戒,臣人克有常。
憲以之泯,咎徵而來。
休徵也,聖人所以與天地合德,而父天母地。
日月合明而兄日姊月也。
昭昭垂象,容可忽乎。
天星雖總于魏之陳卓,星名似定于秦漢之間,而其在物、在人、在野、在朝之天象人事,則自堯舜相沿,以至今日,天示人,人法天之大義也。
如紫垣者,宴息之内朝也。
紫者,南離九紫之色也。
乾,天,離,日之象也,有後以輔内焉,有太子以繼統焉,庶子廣其嗣焉。
先刑于之化也,禦女者奉禦也。
女史者,女官也。
柱史者,左右史之起居言動者也。
天床者,聽政之座也。
華蓋者,覆敝之蓋也。
内階者,升降之階也。
凝丞輔弼之四輔,與五尚書者,佐帝極而不移,輔天皇之帝德而無為者也。
于是明律曆之六甲,正内座之五行,理四維之天柱,法二德之陰陽。
文昌六府以宣文,天槍天棓以昭武,勾陳衛内,天戈靖外。
内廚之羞馔,天廚之宴樂,兩衛之丞尉。
輔弼優遊暇豫,而大理、天牢亦刑,期無刑而已。
斯時也,傳舍之重譯無不來王,八谷之倉儲無不豐積。
又何太乙之識其豐兇而備守,禦于太陽司戰,??于天一哉。
至北鬥者,臨禦之大柄也。
運中央以齊七政,定方位正節氣,以維綱紀者也。
故輔在于左,相在于右,三師在于上,三公在于下。
内有渾然天理之心,外有作福作威之勢。
杓之所指,角亢為鄭宋之南。
魁之所在,昴畢即趙魏之北。
吳越居其東,而鬥牛應之;秦蜀居其西,而參井應之。
而分星之皆本于鬥也。
太微者,外朝也。
微者,幾微也。
一日二日,萬幾之所本也。
中垣曰:紫,其幾如日出之初,而色紫未光大也。
此則天子布政之朝也。
故将相列其旁,郎将、虎贲常陳衛其後,内屏塞其門,諸侯三公九卿侍其側,執法在前,而人皆有禮。
谒者贊賓,而四境來王。
太子乃繼國之本,郎位乃分理之司,故後之焉。
然而寵幸不能無也,賢人不可少也。
故從官幸臣具焉,少微處士列焉。
加之遠人歸而長垣靜,君臣睦而三台平,靈台占候而敬天,明堂巡狩而布政。
王者之事畢矣。
然以有易無而交。
易者,又民事之大也。
所以日中為市,而前朝後市也。
故有帝星主之,而曰垣也。
列二十二國,所以占各國之物息也。
右垣秦蜀巴梁以應西,左垣齊吳徐越以應東也。
市五谷以養生者,鬥斛也。
市車馬以利用者,車肆也。
韨布帛以衣服者,帛度也。
韨珠玉以文飾者,列肆也。
市肉食以羞馔者,屠肆也。
韨樓者,韨肆之樓也。
候者知之,定其度量,權衡以為市準,定其物産之多寡而貴賤市之也。
故有候星焉。
然韨衆不免于争也,有七公主韨在官焉。
争則不免于刑,有貫索之牢焉。
又恐牢之有冤也,設天紀以理之,而一按于紀焉。
韨道得矣。
宗正、宗人、宗星者,天子之族,屬貴戚也。
宦者,刑馀也,不列之内外朝,而在天韨者,何也。
至貴則能侵權,至賤則易得志,不過列之天韨,使之生息豐裕而已。
天道豈無意哉。
三垣北鬥為之綱,而二十八宿則其紀也。
聖人南面而治,故南方之宿于政事為獨備。
故先自井言之。
《易》曰:改邑不改井,并養而不窮也。
象曰:井,君子以勞民,勸相則教以稼穑,教以人倫,匡直勞來,皆自井始。
矣況天一水原,而井先烹饪。
井田恒産,民非水火不生活也。
水出河渎,而南北河為最大,四渎為最要者,與水府、水位、治水之官,不可少而地平天成。
水患一息之後,井以汲之,爟以火之。
積水以備飲食,積薪以備庖廚,而有樽酒之樂。
然而逸不可以無教也。
有阙丘之兩觀,令其讀法于象魏焉。
用不可以不節也,有斧钺之刑威。
伺淫者以斬之焉;司之者,諸侯之國君也。
故有五諸侯焉。
五者,中央四方之全也,此養生之本也。
至鬼者,祭祀也。
柳者,宴飲也。
星者,文章衣服也。
張,禮也。
翼,樂也。
轸,則祖廟也。
角乃兵刑也。
王者,本原之化也。
朱鳥,文明之象也。
萬物之生曰命,其死曰鬼其軀曰屍,故鬼者,積屍也。
積者,鬼之衆也。
實無屍,而止有屍之氣也。
所謂魂升于天也。
于是鬼有祀,而生有燕矣。
稷儲其粱稻,而為醴、為酒于酒旗,以燔、以炙于外廚,而飲食于社也。
柳之為宴飲也,是則文章表其華,衣服昭其采,所以别等威而分貴賤也。
張則辨上下,定民志也。
翼則作樂崇德,以人心之和,昭天地之
其古以山河為限,而不系乎州國,庶幾為可近焉。
故地有水火木金土之形,天有水火木金土之星。
一形一象,交而精氣自屬。
非如地在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居北地。
在南而分星之在天者,亦居南也。
同一中星也,一則取義之不同。
蓋星适昏中,則以星言。
如星虛、星昴是也。
星不當中,則以次言。
如尾、火是也。
次不當中而适界乎兩次之間,則以象言。
如星、鳥是也。
一則所舉之不同者,蓋書言分至之所,中月之本也。
故春夏舉鳥火,秋冬舉虛昴是也。
《月令》言:昏旦之所見,月之中也。
故春夏舉弧亢,秋冬舉牛壁是也。
夫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觀緯而審禨祥者,恒推天以合人。
然天之理即人之理也。
因禨祥而修德政者,當以人而合天。
何者,民之麗乎土,猶星之麗乎天也。
君之統乎民,猶北極之統乎星也。
古之聖人有見乎此道之所在,固嘗以經法天矣。
而猶察昏見之辰,知緩急之序,觀鳥中,則授民以種稷之時焉。
觀火中,則授民以種黍之時焉。
觀虛中,則授民以種麥之時焉。
觀昴中,則授民以伐木之時焉。
而順五行,以理陰陽。
又剛克柔克,疊用以出治焉。
始之乎情性之正,著之乎事為之施,措之乎悠久之道,動之乎氣機之間。
則天不愛道,地不愛寶,河出圖而洛出書矣。
此豈無自而然哉。
若宋有善言而退舍,齊無穢德而可禳。
非無一事之徵,終為适然之數,未敢以應天之實也。
《群書備考》《象緯》 按天之垂象,莫大于日月,而垣宿之分布,五星之運行,皆佐日月以成天者也。
謹摭其可疑之事條辨之。
中興志以軒轅為黃帝之精,造父、奚仲、王良,傳說皆星名。
亦以為星,降而為人,人去而複為星。
愚竊怪其不經,考之鄭夾漈,嘗論傳說一星主後宮,求嗣之事。
謂傅母喜之也,偶與商臣同名耳。
軒轅亦以為兩角,有軒轅之象,故名。
奚必其降而生黃帝也。
如王良在天驷旁,主馬事,其星亦曰天馬。
愚意殆後人以王良善主馬,而名之耳。
即是觀之,而造父奚仲之屬,可推矣。
二十八宿,多者三十四度,少者止一度。
最多者,莫如東井,三十四度。
其次,莫如南鬥,二十五度。
最少者,莫如角,一度,其次,莫如鬼,二度。
如此不均,竊嘗疑之。
後考沈括、王奕之說,乃知天本無度,以日之行為度。
日行不可記,而所可記者,星也。
故取其相當之星,以為距度。
井鬥之舍,非無星也,然不與日相當,故其度不得不闊。
觜鬼之旁,非星衆也,然日躔一二日,而其星适與相當,故其度不得不狹也。
其四大角一星,兩朝志以為屬亢,而中興志以為屬角。
庫樓十星,丹元子以為屬角,而兩朝志以為屬轸,其為異同大概若此,必其渾儀所造,前後差殊故耳。
有以一星為一座者,有以二三十星為一座者,有相為比附者,有相比而不附者。
此皆有理不可臆說。
如杠附華蓋,凡十八星為一座;衡附庫樓,凡二十九星為一座。
理本當附,其星不得不多也。
如野雞不附天狼,雞自守其所司也。
南門不附庫樓,南門不為庫樓門也。
理不當附,其星不得不少也。
《天文正》《天星總說》 《書》曰:天聰明,自我民聰明。
人即天也。
天命有德,天罰有罪。
天即人也。
唯天惠民,唯辟奉天,天人一緻也。
是以先王克謹天戒,臣人克有常。
憲以之泯,咎徵而來。
休徵也,聖人所以與天地合德,而父天母地。
日月合明而兄日姊月也。
昭昭垂象,容可忽乎。
天星雖總于魏之陳卓,星名似定于秦漢之間,而其在物、在人、在野、在朝之天象人事,則自堯舜相沿,以至今日,天示人,人法天之大義也。
如紫垣者,宴息之内朝也。
紫者,南離九紫之色也。
乾,天,離,日之象也,有後以輔内焉,有太子以繼統焉,庶子廣其嗣焉。
先刑于之化也,禦女者奉禦也。
女史者,女官也。
柱史者,左右史之起居言動者也。
天床者,聽政之座也。
華蓋者,覆敝之蓋也。
内階者,升降之階也。
凝丞輔弼之四輔,與五尚書者,佐帝極而不移,輔天皇之帝德而無為者也。
于是明律曆之六甲,正内座之五行,理四維之天柱,法二德之陰陽。
文昌六府以宣文,天槍天棓以昭武,勾陳衛内,天戈靖外。
内廚之羞馔,天廚之宴樂,兩衛之丞尉。
輔弼優遊暇豫,而大理、天牢亦刑,期無刑而已。
斯時也,傳舍之重譯無不來王,八谷之倉儲無不豐積。
又何太乙之識其豐兇而備守,禦于太陽司戰,??于天一哉。
至北鬥者,臨禦之大柄也。
運中央以齊七政,定方位正節氣,以維綱紀者也。
故輔在于左,相在于右,三師在于上,三公在于下。
内有渾然天理之心,外有作福作威之勢。
杓之所指,角亢為鄭宋之南。
魁之所在,昴畢即趙魏之北。
吳越居其東,而鬥牛應之;秦蜀居其西,而參井應之。
而分星之皆本于鬥也。
太微者,外朝也。
微者,幾微也。
一日二日,萬幾之所本也。
中垣曰:紫,其幾如日出之初,而色紫未光大也。
此則天子布政之朝也。
故将相列其旁,郎将、虎贲常陳衛其後,内屏塞其門,諸侯三公九卿侍其側,執法在前,而人皆有禮。
谒者贊賓,而四境來王。
太子乃繼國之本,郎位乃分理之司,故後之焉。
然而寵幸不能無也,賢人不可少也。
故從官幸臣具焉,少微處士列焉。
加之遠人歸而長垣靜,君臣睦而三台平,靈台占候而敬天,明堂巡狩而布政。
王者之事畢矣。
然以有易無而交。
易者,又民事之大也。
所以日中為市,而前朝後市也。
故有帝星主之,而曰垣也。
列二十二國,所以占各國之物息也。
右垣秦蜀巴梁以應西,左垣齊吳徐越以應東也。
市五谷以養生者,鬥斛也。
市車馬以利用者,車肆也。
韨布帛以衣服者,帛度也。
韨珠玉以文飾者,列肆也。
市肉食以羞馔者,屠肆也。
韨樓者,韨肆之樓也。
候者知之,定其度量,權衡以為市準,定其物産之多寡而貴賤市之也。
故有候星焉。
然韨衆不免于争也,有七公主韨在官焉。
争則不免于刑,有貫索之牢焉。
又恐牢之有冤也,設天紀以理之,而一按于紀焉。
韨道得矣。
宗正、宗人、宗星者,天子之族,屬貴戚也。
宦者,刑馀也,不列之内外朝,而在天韨者,何也。
至貴則能侵權,至賤則易得志,不過列之天韨,使之生息豐裕而已。
天道豈無意哉。
三垣北鬥為之綱,而二十八宿則其紀也。
聖人南面而治,故南方之宿于政事為獨備。
故先自井言之。
《易》曰:改邑不改井,并養而不窮也。
象曰:井,君子以勞民,勸相則教以稼穑,教以人倫,匡直勞來,皆自井始。
矣況天一水原,而井先烹饪。
井田恒産,民非水火不生活也。
水出河渎,而南北河為最大,四渎為最要者,與水府、水位、治水之官,不可少而地平天成。
水患一息之後,井以汲之,爟以火之。
積水以備飲食,積薪以備庖廚,而有樽酒之樂。
然而逸不可以無教也。
有阙丘之兩觀,令其讀法于象魏焉。
用不可以不節也,有斧钺之刑威。
伺淫者以斬之焉;司之者,諸侯之國君也。
故有五諸侯焉。
五者,中央四方之全也,此養生之本也。
至鬼者,祭祀也。
柳者,宴飲也。
星者,文章衣服也。
張,禮也。
翼,樂也。
轸,則祖廟也。
角乃兵刑也。
王者,本原之化也。
朱鳥,文明之象也。
萬物之生曰命,其死曰鬼其軀曰屍,故鬼者,積屍也。
積者,鬼之衆也。
實無屍,而止有屍之氣也。
所謂魂升于天也。
于是鬼有祀,而生有燕矣。
稷儲其粱稻,而為醴、為酒于酒旗,以燔、以炙于外廚,而飲食于社也。
柳之為宴飲也,是則文章表其華,衣服昭其采,所以别等威而分貴賤也。
張則辨上下,定民志也。
翼則作樂崇德,以人心之和,昭天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