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象典第五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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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部總論
《宋·沈括·夢溪筆談》《宿度》
予編校昭文書時,預詳定渾天儀。
官長問予:二十八宿多者三十三度,少者止一度,如此不均,何也。
予對曰:天事本無度,推曆者無以寓其數,乃以日所行,分天為三百六十五度有奇。
既分之,必有物記之,然後可窺而數,于是以當度之星記之。
循黃道日之所行一期當者,止二十八宿而已。
今所謂距度星者是也。
非不欲均也,黃道所由當度之星止有此而已。
《綴術》 五星行度,唯留逆之際最多差。
自内而進者,其退必向外;自外而進者,其退必由内。
其迹如循柳葉兩末銳中間往還之道,相去甚遠。
故兩末星行成度稍遲,以其斜行故也;中間成度稍速,以其徑直故也。
曆家但知行道有遲速,不知道徑又有斜直之異。
熙甯中,餘領太史令衛樸造曆。
氣朔已正,但五星未有候簿,可驗前世修曆,多隻增損舊曆而已,未曾實考天度。
其法須測驗,每夜昏曉夜半月及五星所在度秒置簿,錄之滿五年。
其間剔去雲陰及晝見日數外,可得三年實行,然後以算日綴之。
古所謂綴術者,此也。
《容齋三筆》《辯中星》 論堯典中星雲:于春分日,而南方井鬼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
豈有七宿百九度,而于一夕間畢見者哉。
此實春分之一時,正位之中星,非常夜昏見之中星也。
于夏至而東方角亢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
豈有七宿七十七度,而于一夕間畢見者哉。
此夏至一時之中星,非常夜昏見者也。
秋分冬至之說皆然。
凡此以上,皆晁氏之說。
所辯聖典,非所敢知,但驗之。
天文不以四時,其同在天者,常有十馀宿,自昏至旦,除太陽所舍外,馀出者過三之二。
安得言七宿不能于一夕間畢見哉。
蓋晁不識星,故雲爾。
《朱子全書》《天文》 天道左旋,日月星并左旋。
星不是貼天,天是陰陽之氣在上面,下人看見星随天去耳。
南極在下七十二度,常隐不見。
《唐書》說:有人至海上,見南極下有數大星,甚明。
此亦在七十二度之内。
問:星受日光否。
曰:星恐自有光。
緯星是陰中之陽,經星是陽中之陰,蓋五星皆是地上木火土金水之氣上結而成卻,受日光。
經星卻是陽氣之馀凝結者。
凝,得也。
受日光。
但經星則閃爍開阖,其光不定;緯星則不然,縱有芒角,其本體之光亦自不動,細視之可見。
夜明多是星月。
早日欲上未上之際,已先铄退了星月之光,然日光猶未上。
故天欲明時,一霎時暗。
星有墜地,其光燭天而散者,有變為石者。
分野之說始見于春秋時,而詳于漢志,然今左傳所載大火辰星之說,又卻隻因其國之先曾主二星之祀而已。
是時,又未有所謂趙魏晉者,然後來占星者,又卻多驗,殊不可曉。
問:星辰有形質否。
曰:無。
隻是氣之精英凝聚者。
或雲:如燈花否。
曰:然。
安卿問北辰,曰:北辰是那中間無星處,這些子不動。
是天之樞紐,北辰無星。
緣是人要取此為極,不可無個記認,故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
這是天之樞紐,如那門筍子樣,又似個輪藏心藏在外面動,這裡面心都不動。
義剛問:極星動不動。
曰:極星也,動,隻是他近那辰後,雖動而不覺。
如那射糖盤子樣,那北辰便是中心椿子,極星便是近椿底點子。
雖也随那盤子轉,卻近那椿子,轉得不覺。
今人以管去窺那極星,見其動來動去,隻在管裡面,不動出去。
向來人說北極便是北辰,皆隻說北極不動。
至本朝人方去推得,是北極隻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
又一說:那空無星處,皆謂之辰。
康節說:日月星辰自是四件。
辰是一件,天上分為十二段,即十二辰。
《葉時禮經會元》《分星》 分野之疑,何如乎。
曰:二鄭之釋,周禮也。
案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
土之名物,康成以為十二,土分野十二邦,系十二次,各有所宜。
保章氏曰: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各有分星。
司農引《春秋傳》曰:參為晉星,商主大火。
《國語》曰: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
是也。
康成則曰: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
此分野之辯,所以紛紛而不一欤。
自時厥後,或以十二州配之,或以列郡配之,或以山河兩界配之。
或以七星主九州,或以七星主七國,或系之二十八宿,或系之五星。
紛紛異論,是以學者多疑焉。
主分野之是者,則曰:自柳九度,至張十六度,為鹑火之次。
當周之分,武王克商,歲在鹑火。
伶州鸠曰: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
則周屬鹑火,可知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為實沈之次,當晉之分。
晉文即位,歲在實沈。
董固曰:實沈之次,晉人是居。
則晉屬實沈可知。
自張十七度至轸十七度為鹑尾之次,當楚之分。
魯襄公二十八年,歲淫于元枵,而裨竈,知楚子之将死,且曰:歲棄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烏帑。
周楚惡之。
說者,謂:帑鳥尾也。
則楚屬鹑尾可知。
自氏五度至尾九度為大火之次,當末之分。
昭公十七年,星見大辰而梓慎知宋之将火,且曰:宋大辰之墟,鄭祝融之墟也。
皆火房也。
說者謂:辰大火也。
則宋屬大火可知。
此則分野之說,為不疑矣。
辨分野之非者,則曰:吳越南而星紀北,齊東而元枵北,衛東而娵訾北,魯東而降婁西,周宅中土而柳星乃位于南,以柳星為周,可乎。
秦在西北,而井鬼乃在乎西南,以井鬼為秦,可乎。
觜參在西,魏在東北,以觜參為魏,可乎。
角亢東宿,鄭在荥陽而屬于角亢,可乎。
昴畢西宿,趙居河朔而屬于昴畢,可乎。
又曰:牛女北也,史記謂之揚州,虛危北也,史記謂之青州。
昴畢西也,史記謂之冀州。
奎婁西也,史記謂之徐州。
魏,冀州之國也,晉則不屬于冀而屬于益。
魯,兖州之國也,魯則不屬于兖而屬于徐。
此則分野之說為可疑矣。
然略分野之說而不信,則周禮不應有星土之辨;拘分野之說以為驗,則左氏未免有傅會之誣。
更以左氏考之,無冰之災,何關于元枵星紀,而梓慎以為宋鄭之饑。
日食之變,何與于豕韋降婁而士,文伯以為魯衛之惡。
星紀果同為吳分,則吳亦得歲,史墨何以謂之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
參墟果為晉分,則實沈為星。
子産何以謂之高辛之子而能為晉侯之祟,此左氏之說又不足信也。
又以史冊觀之,四星聚牛女而晉元王吳,四星聚觜參而齊祖王魏,彗星掃東井而苻堅亡秦,景星見箕尾而慕容德複燕。
此又分野之驗而未可以盡略之也。
蓋星土分星,本不可以州國拘也。
且以職方氏言地理,必指其東西南北之所在,山鎮川澤之所分,民畜谷利之所有,獨于天文之紀如司徒隻言十有二土,未嘗斥言其所應者何次,保章氏言星土辨九州之地,不明言其所辨者何星。
是星土分星,不可以州國定名亦明矣。
愚以保章觀之,随其土之所屬,應其星之所臨。
故謂之星土辨九州之地,非如鄭氏言十二邦,系十二次也。
随其國之所封,屬其星之所在,故謂之所封封域皆有分星。
亦非如賈氏言,受封之日歲星所在國屬焉。
夫九州,上應星土則三百馀度,皆有其驗,豈特十二次而已乎。
封域皆有分星,則千八百國皆有所屬,豈特十二國而已乎。
九州之土皆配星,九州之國皆有分,故因其星可以辨其州之地,因其分可以觀其國之妖祥。
保章氏之說,如是而已。
說者何必牽合傅會,而定指後世郡國之名,以求配之也。
昔孔子作春秋,日食隕星之變,無所不記,豈必皆周魯之分而後言之乎。
五星聚東井,漢入秦之應也。
崔浩嘗言:其不在十月。
司馬公作通鑒,乃棄之而不取,而歐
官長問予:二十八宿多者三十三度,少者止一度,如此不均,何也。
予對曰:天事本無度,推曆者無以寓其數,乃以日所行,分天為三百六十五度有奇。
既分之,必有物記之,然後可窺而數,于是以當度之星記之。
循黃道日之所行一期當者,止二十八宿而已。
今所謂距度星者是也。
非不欲均也,黃道所由當度之星止有此而已。
《綴術》 五星行度,唯留逆之際最多差。
自内而進者,其退必向外;自外而進者,其退必由内。
其迹如循柳葉兩末銳中間往還之道,相去甚遠。
故兩末星行成度稍遲,以其斜行故也;中間成度稍速,以其徑直故也。
曆家但知行道有遲速,不知道徑又有斜直之異。
熙甯中,餘領太史令衛樸造曆。
氣朔已正,但五星未有候簿,可驗前世修曆,多隻增損舊曆而已,未曾實考天度。
其法須測驗,每夜昏曉夜半月及五星所在度秒置簿,錄之滿五年。
其間剔去雲陰及晝見日數外,可得三年實行,然後以算日綴之。
古所謂綴術者,此也。
《容齋三筆》《辯中星》 論堯典中星雲:于春分日,而南方井鬼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
豈有七宿百九度,而于一夕間畢見者哉。
此實春分之一時,正位之中星,非常夜昏見之中星也。
于夏至而東方角亢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
豈有七宿七十七度,而于一夕間畢見者哉。
此夏至一時之中星,非常夜昏見者也。
秋分冬至之說皆然。
凡此以上,皆晁氏之說。
所辯聖典,非所敢知,但驗之。
天文不以四時,其同在天者,常有十馀宿,自昏至旦,除太陽所舍外,馀出者過三之二。
安得言七宿不能于一夕間畢見哉。
蓋晁不識星,故雲爾。
《朱子全書》《天文》 天道左旋,日月星并左旋。
星不是貼天,天是陰陽之氣在上面,下人看見星随天去耳。
南極在下七十二度,常隐不見。
《唐書》說:有人至海上,見南極下有數大星,甚明。
此亦在七十二度之内。
問:星受日光否。
曰:星恐自有光。
緯星是陰中之陽,經星是陽中之陰,蓋五星皆是地上木火土金水之氣上結而成卻,受日光。
經星卻是陽氣之馀凝結者。
凝,得也。
受日光。
但經星則閃爍開阖,其光不定;緯星則不然,縱有芒角,其本體之光亦自不動,細視之可見。
夜明多是星月。
早日欲上未上之際,已先铄退了星月之光,然日光猶未上。
故天欲明時,一霎時暗。
星有墜地,其光燭天而散者,有變為石者。
分野之說始見于春秋時,而詳于漢志,然今左傳所載大火辰星之說,又卻隻因其國之先曾主二星之祀而已。
是時,又未有所謂趙魏晉者,然後來占星者,又卻多驗,殊不可曉。
問:星辰有形質否。
曰:無。
隻是氣之精英凝聚者。
或雲:如燈花否。
曰:然。
安卿問北辰,曰:北辰是那中間無星處,這些子不動。
是天之樞紐,北辰無星。
緣是人要取此為極,不可無個記認,故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
這是天之樞紐,如那門筍子樣,又似個輪藏心藏在外面動,這裡面心都不動。
義剛問:極星動不動。
曰:極星也,動,隻是他近那辰後,雖動而不覺。
如那射糖盤子樣,那北辰便是中心椿子,極星便是近椿底點子。
雖也随那盤子轉,卻近那椿子,轉得不覺。
今人以管去窺那極星,見其動來動去,隻在管裡面,不動出去。
向來人說北極便是北辰,皆隻說北極不動。
至本朝人方去推得,是北極隻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
又一說:那空無星處,皆謂之辰。
康節說:日月星辰自是四件。
辰是一件,天上分為十二段,即十二辰。
《葉時禮經會元》《分星》 分野之疑,何如乎。
曰:二鄭之釋,周禮也。
案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
土之名物,康成以為十二,土分野十二邦,系十二次,各有所宜。
保章氏曰: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各有分星。
司農引《春秋傳》曰:參為晉星,商主大火。
《國語》曰: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
是也。
康成則曰: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
此分野之辯,所以紛紛而不一欤。
自時厥後,或以十二州配之,或以列郡配之,或以山河兩界配之。
或以七星主九州,或以七星主七國,或系之二十八宿,或系之五星。
紛紛異論,是以學者多疑焉。
主分野之是者,則曰:自柳九度,至張十六度,為鹑火之次。
當周之分,武王克商,歲在鹑火。
伶州鸠曰: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
則周屬鹑火,可知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為實沈之次,當晉之分。
晉文即位,歲在實沈。
董固曰:實沈之次,晉人是居。
則晉屬實沈可知。
自張十七度至轸十七度為鹑尾之次,當楚之分。
魯襄公二十八年,歲淫于元枵,而裨竈,知楚子之将死,且曰:歲棄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烏帑。
周楚惡之。
說者,謂:帑鳥尾也。
則楚屬鹑尾可知。
自氏五度至尾九度為大火之次,當末之分。
昭公十七年,星見大辰而梓慎知宋之将火,且曰:宋大辰之墟,鄭祝融之墟也。
皆火房也。
說者謂:辰大火也。
則宋屬大火可知。
此則分野之說,為不疑矣。
辨分野之非者,則曰:吳越南而星紀北,齊東而元枵北,衛東而娵訾北,魯東而降婁西,周宅中土而柳星乃位于南,以柳星為周,可乎。
秦在西北,而井鬼乃在乎西南,以井鬼為秦,可乎。
觜參在西,魏在東北,以觜參為魏,可乎。
角亢東宿,鄭在荥陽而屬于角亢,可乎。
昴畢西宿,趙居河朔而屬于昴畢,可乎。
又曰:牛女北也,史記謂之揚州,虛危北也,史記謂之青州。
昴畢西也,史記謂之冀州。
奎婁西也,史記謂之徐州。
魏,冀州之國也,晉則不屬于冀而屬于益。
魯,兖州之國也,魯則不屬于兖而屬于徐。
此則分野之說為可疑矣。
然略分野之說而不信,則周禮不應有星土之辨;拘分野之說以為驗,則左氏未免有傅會之誣。
更以左氏考之,無冰之災,何關于元枵星紀,而梓慎以為宋鄭之饑。
日食之變,何與于豕韋降婁而士,文伯以為魯衛之惡。
星紀果同為吳分,則吳亦得歲,史墨何以謂之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
參墟果為晉分,則實沈為星。
子産何以謂之高辛之子而能為晉侯之祟,此左氏之說又不足信也。
又以史冊觀之,四星聚牛女而晉元王吳,四星聚觜參而齊祖王魏,彗星掃東井而苻堅亡秦,景星見箕尾而慕容德複燕。
此又分野之驗而未可以盡略之也。
蓋星土分星,本不可以州國拘也。
且以職方氏言地理,必指其東西南北之所在,山鎮川澤之所分,民畜谷利之所有,獨于天文之紀如司徒隻言十有二土,未嘗斥言其所應者何次,保章氏言星土辨九州之地,不明言其所辨者何星。
是星土分星,不可以州國定名亦明矣。
愚以保章觀之,随其土之所屬,應其星之所臨。
故謂之星土辨九州之地,非如鄭氏言十二邦,系十二次也。
随其國之所封,屬其星之所在,故謂之所封封域皆有分星。
亦非如賈氏言,受封之日歲星所在國屬焉。
夫九州,上應星土則三百馀度,皆有其驗,豈特十二次而已乎。
封域皆有分星,則千八百國皆有所屬,豈特十二國而已乎。
九州之土皆配星,九州之國皆有分,故因其星可以辨其州之地,因其分可以觀其國之妖祥。
保章氏之說,如是而已。
說者何必牽合傅會,而定指後世郡國之名,以求配之也。
昔孔子作春秋,日食隕星之變,無所不記,豈必皆周魯之分而後言之乎。
五星聚東井,漢入秦之應也。
崔浩嘗言:其不在十月。
司馬公作通鑒,乃棄之而不取,而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