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蔔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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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歲莫,上虞羅叔言參事撰《殷墟書契考釋》,始于蔔辭中發現“王亥”之名)嗣餘讀《山海經》、《竹書紀年》,乃知王亥為殷之先公,并與《世本·作篇》之胲、《帝系篇》之核、《楚辭·天問》之該、《呂氏春秋》之王冰、《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之振、《漢書·古今人表》之垓,實系一人。

    嘗以此語參事及曰本内藤博士(虎次郎"參事複博搜甲骨中之紀王亥事者,得七八條,載之《殷墟書契後編》。

    博士亦采餘說,旁加考證,作《王亥》一篇,載諸《藝文雜志》,并謂“自契以降諸先公之名,苟後此尚得于蔔辭中發現之,則有裨于古史學者當尤巨”。

    餘感博士言,乃複就蔔辭有所攻究,複于王亥之外得“王恒”一人。

     案《楚辭·天問》雲“該秉季德,厥父是臧。

    ”又雲“恒秉季德。

    ”王亥即該,則王恒即恒,而蔔辭之季之即冥(羅參事說),至是始得其證矣。

    又觀蔔辭中數十見之田字,從甲在□中(十,古甲字),及通觀諸蔔辭.而知田即上甲微。

    于是參事前疑蔔辭之、屈(即乙、丙、丁三字之在[或]中者,與田字甲在□中同意即報乙、報丙、報丁者,至是亦得其證矣。

    又蔔辭自上甲以降皆稱曰“示”,則參事謂蔔辭之示壬、示癸即主壬、主癸,亦信而有徵。

     又觀蔔辭王恒之祀與王亥同,太丁之祀與太乙、太甲同,孝己之祀與祖庚同,知商人兄弟,無論長幼與已立未立,其名号典禮蓋無差别。

    于是蔔辭中人物,其名與禮皆類先王而史無其人者, 與夫“父甲”、“兄乙”等名稱之浩繁求諸帝系而不可通者,至是亦理順冰釋。

    而《世本》、《史記》之為實錄,且得于今日證之。

     又蔔辭人名中有_字.疑即帝喾之名。

    又有“土”字或亦相土之略。

    此二事雖未遽定,然容有可證明之日。

    由是有商一代先公先王之名,不見于蔔辭者殆鮮。

    乃為此考,以質諸博士及參事,并使世人知殷墟遺物之有裨于經史二學者有如斯也。

    丁巳二月。

     矣 蔔辭有I字,其文曰“貞,灸(:古燎字:)于(《殷虛書契前編》卷六第十八葉h又曰“炱于譽,□牢,,(:同上h又曰“炱于參,六牛,,(:同上,卷七第二十葉:)。

    又曰“于f灸,牛六”,又曰“貞,求年于令、,九牛,,(:兩見,以上皆羅氏拓本:)。

    又曰“(:上阙:)又于I”(《殷虛書契後編》卷上第十四葉:)。

    案二形,象人首手足之形。

    《說文》戈部·,貪獸也。

    一曰母猴.似人。

    從更.巳、止、戈,其手足。

    ”毛公鼎“我弗作先王羞”之羞作。

    克鼎“柔遠能戰”之柔作_,番生敦作f,而《博古圖》、薛氏《款》盟和鐘之“柔燮百邦”、晉姜鼎之“用康柔綏懷遠廷”,“柔”并作1,皆是字也。

    夔、羞、柔三字.古音同部,故互相通借。

    此稱“高祖夔”,案蔔辭惟王亥稱“高祖王亥,《後編》卷上第廿二葉),或“高祖亥,《戬壽堂所藏殷虛文字》第一葉),大乙稱“高祖乙,《後編》卷上第三葉),則夔必為殷先祖之最顯赫者。

    以聲類求之,蓋即帝喾也。

    帝喾之名,已見《逸書)《書序》:“自契至于成湯八遷。

    湯始居毫,從先王居,作帝告。

    ”《史記·殷本紀》“告”作“诰”,《索隐》曰“一作佶”。

    案《史記·三代世表》、《封禅書》、《管子·侈靡篇》皆以“估”為“喾”,僞《孔傳》亦雲:“契父帝喾都毫,湯自商丘遷毫,散曰“從先王居”。

    若《書序》之說可信,則帝喾之名已見商初之書矣。

    諸書作喾或估者,與夔字聲相近,其或作矣者,則又夔字之訛也。

    《史記·五帝本紀》《索隐》引皇甫谧曰“帝喾名矣”,《初學記》九引《帝王世紀》曰“帝喾生而神靈,自言其名曰矣”,《太平禦覽》八十引作“逡”,《史記正義》引作“岌”,逡為異文,岌則訛字也。

    《山海經》屢稱“帝俊,凡十二見)。

    郭璞注于《大荒西經》“帝俊生後稷”下雲“,俊,宜為,喾,。

    ”餘皆以為“帝舜”之假借。

    然《大荒東經》曰“帝俊生仲容”,《南經》曰“帝俊生季厘”,是即《左氏傳、之“仲熊、季狸”,所謂“高辛氏之才子”也。

    《海内經》曰“帝俊有子八人,實始為歌舞”,即《左氏傳》所謂“有才子八人”也。

    《大荒西經》“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又傳記所雲“帝喾次妃诹訾氏女曰常儀,生帝摯者也,案《詩·大雅·生民》疏引《大戴禮·帝系篇》曰:帝喾下妃诹訾之女曰常儀,生摯。

    《家語》、《世本》其文亦然,《檀弓正義》引同,而作“诹氏之女曰常宜”。

    然今本《大戴禮》及《藝文類聚》十五、《太子禦覽》一百三十五所引《世本》,但雲“次妃曰诹訾氏,産帝摯”,無“曰常儀”三字。

    以上文“有邰氏之女曰姜嫄”,“有娥氏之女曰簡狄”例之,當有“曰常儀”三字)。

    三占從二,知郭璞以帝俊為帝舜,不如皇甫以矣為帝喾名之當矣。

    《祭法》“殷人褅喾”,《魯語》作“殷人褅舜”,舜亦當作矣。

    喾為契父,為商人所自出之帝,故商人褅之。

    蔔辭稱高祖夔,乃與王亥、大乙同稱,疑非喾不足以當之矣。

     相土 殷虛蔔辭有立字,其文曰“貞,1于立,三小牢,卯一牛”(《書契前編》 卷一第二十四葉,又重見卷七第二十五葉:),又曰“貞,求年于立,九牛”(:《鐵雲藏龜》第二百十六葉:),又曰“貞4灸于立”(:同上,第二百二十八葉:),又曰“貞,于立求”(:《前編》卷五第一葉:)。

    立即“土”字。

    盂鼎“受民受疆土”之土作i,蔔辭用刀契,不能作肥筆,故空其中作立,猶灸之作冬、-之作a矣。

    土疑即相土。

    《史記·殷本紀》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

    ”相土之字,《詩·商頌》、《春秋左氏傳》、《世本·帝系篇》皆作土,而《周禮·校人》注引《世本·作篇)相士作乘馬”作“士,楊偯《荀子注》引《世本》此條作土),而《荀子·解蔽篇》曰“乘杜作乘馬”,《呂覽·勿躬篇》曰“乘雅作駕”,注:“雅,一作持。

    ”持、杜聲相近,貝r土”是“士”非。

    楊偯注《荀子》曰:“以其作乘馬,故謂之,乘杜,。

    ”是“乘”本非名,相土或單名“土”,又假用“杜”也。

    然則蔔辭之立,當即相土。

    曩以蔔辭有盎立(《前編》卷四第十七葉)。

    字即“邦社”,假“土”為“社”,疑諸“土”字皆“社”之假借字。

    今觀蔔辭中殷之先公有季、有王亥、有王恒,又自上甲至于主癸,無一不見于蔔辭,則此土亦當為相土,而非社矣。

     季 蔔辭人名中又有季,其文曰“辛亥蔔口貞,季口求王,《前編》卷五第四十葉兩見),又曰“癸巳蔔之于季,同上,卷七第四十一葉),又曰“貞之于季,《後編》卷上第九葉)。

    季亦殷之先公,即冥是也。

    《楚辭: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