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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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察使,遂緻仕歸。
二十六年,卒,年八十七。
公幼精敏,六歲知讀書,性澹靜,講學之外,一無所好。
年十二三學為程文,下筆為時輩所稱。
初,教授君困踬場屋,一夕夢在李彥榜下登第,數名閱計偕之士,無之,因以命公。
年十六業成,質幹清癯,甫能勝衣,将從教授君赴春闱,侪輩或少君,教授君不恤也。
及期肆筆數千言,比亭午已脫藁。
典試者見其敏給,大加賞異。
命下,公中本經第一,教授君果居其下。
且意義褒貶,所取各異,人以比歆、向父子。
釋褐調孟州溫縣丞,未赴,寓陳之項城,聚書深讀,務為無所不聞,仍手自抄錄,為日課不辍。
【野齋李公撰墓碑。
】 金亡,公奉親還東平,嚴武惠公一見,待遇加禮,授行台都事,凡入觐出征,不令去左右。
行台罷,改行軍萬戶府知事。
武惠薨,令中書右丞忠濟嗣政,升公經曆。
東平大府,民繁事殷,公處贊畫之任,圖慮深遠,未始依違苟從。
平章宋公時居幕長,議論率與公合。
若府政得失,民生利病,屢為嗣公言之。
居數歲,同列者趣向不同,移疾求去,會丁教授君憂,即杜門不出。
服除,嗣公不欲以幕僚相屈,位公師席,躬率僚屬,講問經傳,多所開益,魯諸生執經受業者,前後非一。
【墓碑。
】 己未,上将伐宋,次濮陽,召公問治國用兵之要,治國則以用人、立法、賞罰、君道、務本、清源為對,用兵則以伐罪、救民、不嗜殺為對,上嘉納之。
【墓碑。
】 上即位,建元中統,驿召至京師,時備咨訪,凡國政可否,知無不言。
其年冬,車駕北征,征需煩索,行中書省科取稅賦,雖逋戶不貸,公移書諸相,其略曰:「百姓困于弊政久矣,聖上龍飛,首頒明诏,天下之人如獲再生,拭目傾耳,思見太平。
半年之間,人漸失望,良以渴仰之心太切,興除之政未孚故也。
側聞欲據丁巳戶籍,科征租稅,比之見戶,或加多什六七,且止驗見戶應輸,猶恐不逮,複令包補逃故,必緻艱難。
苟不以撫字安集為心,惟事供億,則諸人皆能之,豈聖上擢賢更政之意哉!」省府為蠲逋戶之賦。
【墓碑。
】 二年春,内難平,公上表稱賀,因示諷谕曰:「患難之作,上天所以存警戒,願日新其德,雖休勿休,戰勝不矜,功成不有,選官以修政,崇儉以養民,恒以北征宵旰之勞,永為南面佚豫之戒。
」上為之斂容,擢用有期。
屬東平萬戶嚴忠範代其兄為本路總管,奏請公偕行,将師用其言,诏授翰林侍讀學士,行東平路總管同議官。
【墓碑。
】 朝議令老疾輸賦,公贻書書省府曰:「聖上即位之初,凡鳏寡廢疾之人,命所在優恤。
去歲省府常有榜谕,俾給糧收養。
旬月之間,一予一奪,非所以示信于民也。
」從之。
【墓碑。
】 至元五年,诏起公吏禮部尚書,格品條式,選舉禮文之事,多出公裁定。
宰相素重公,凡有集議,必延置上座,傾聽言論。
會制府有升省之議,遂請老而歸。
【墓碑。
】 八年,拜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務持大體,不事苛細。
一出按行,則緻仕不複出。
【墓碑。
】 公資簡重,後生小子,望之若莫可梯接,及前則溫粹見于面。
樂于誨誘,有所問,則叩竭終始,無所隐。
或不可與言,則未嘗妄交一語。
薄于世味,每以安恬退處為心,故其居官日淺,而未嘗作期月留也。
家居安坐一榻,書史滿前,窮日夕不少厭。
【墓碑。
】 ○太常徐公(世隆) 太常徐公 卷十二之四 公名世隆,字威卿,陳州西華人。
金正大中,登進士第。
國初,為東平行台幕官。
中統元年,拜燕京宣撫使。
三年,除太常卿。
至元元年,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又兼戶部侍郎。
七年,拜吏部尚書。
出為東昌路總管。
擢山東道提刑按察使。
十五年,移江北淮東道。
十七年,召為翰林學士,又召為集賢學士,皆以疾辭不行。
二十二年,卒,年八十。
公生而穎悟,七歲入小學,應對進退,辄異常兒。
年十五,有賦聲。
二十二,登正大四年進士第,京朝官又章辟公為縣令。
朝請遣人辭焉,且戒公曰:「汝年少,學未至,毋急仕進,更當多讀書,涉獵往事,以益智識。
俟三十入官,未晚也。
」公奉教,為學益刻厲,經史諸子百家,靡不研究。
【東平徐公撰墓碑。
】 壬辰之亂,朝請殁。
癸巳,河南破,公辇太君北渡河,嚴武惠公知公名,招緻東平幕府,俾掌書記。
公勸武惠收養寒素,一時名公多歸焉,故東平人物之盛為諸道最。
武惠薨,嗣侯襲職,署公詳議,職雖贊佐,侯寔師之。
先帝即位之歲,置總六部于燕京,以公充拘攉燕京路課稅官,公謂理财非所能也,力辭而歸。
【墓志。
】 大元受天命,肇造區夏,列聖相承,未遑文治。
上在潛邸,獨喜儒士,凡天下鴻才碩學,往往延聘,以備顧問。
壬子歲,自漠北遣使來征公,見于日月山之帳殿,上方治兵征雲南,因問:「此行何如?」公對曰:「昔梁襄王問孟子:『天下烏乎定?』孟子曰:『定于一。
』襄王曰:『誰能一之?』孟子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夫君人者,不嗜殺人,天下可定,況蕞爾之西南夷乎!」上曰:「誠如威卿言,吾事濟矣。
」是歲,雲南諸國降。
上既登極,每有征伐,必谕以不殺,于是四方
二十六年,卒,年八十七。
公幼精敏,六歲知讀書,性澹靜,講學之外,一無所好。
年十二三學為程文,下筆為時輩所稱。
初,教授君困踬場屋,一夕夢在李彥榜下登第,數名閱計偕之士,無之,因以命公。
年十六業成,質幹清癯,甫能勝衣,将從教授君赴春闱,侪輩或少君,教授君不恤也。
及期肆筆數千言,比亭午已脫藁。
典試者見其敏給,大加賞異。
命下,公中本經第一,教授君果居其下。
且意義褒貶,所取各異,人以比歆、向父子。
釋褐調孟州溫縣丞,未赴,寓陳之項城,聚書深讀,務為無所不聞,仍手自抄錄,為日課不辍。
【野齋李公撰墓碑。
】 金亡,公奉親還東平,嚴武惠公一見,待遇加禮,授行台都事,凡入觐出征,不令去左右。
行台罷,改行軍萬戶府知事。
武惠薨,令中書右丞忠濟嗣政,升公經曆。
東平大府,民繁事殷,公處贊畫之任,圖慮深遠,未始依違苟從。
平章宋公時居幕長,議論率與公合。
若府政得失,民生利病,屢為嗣公言之。
居數歲,同列者趣向不同,移疾求去,會丁教授君憂,即杜門不出。
服除,嗣公不欲以幕僚相屈,位公師席,躬率僚屬,講問經傳,多所開益,魯諸生執經受業者,前後非一。
【墓碑。
】 己未,上将伐宋,次濮陽,召公問治國用兵之要,治國則以用人、立法、賞罰、君道、務本、清源為對,用兵則以伐罪、救民、不嗜殺為對,上嘉納之。
【墓碑。
】 上即位,建元中統,驿召至京師,時備咨訪,凡國政可否,知無不言。
其年冬,車駕北征,征需煩索,行中書省科取稅賦,雖逋戶不貸,公移書諸相,其略曰:「百姓困于弊政久矣,聖上龍飛,首頒明诏,天下之人如獲再生,拭目傾耳,思見太平。
半年之間,人漸失望,良以渴仰之心太切,興除之政未孚故也。
側聞欲據丁巳戶籍,科征租稅,比之見戶,或加多什六七,且止驗見戶應輸,猶恐不逮,複令包補逃故,必緻艱難。
苟不以撫字安集為心,惟事供億,則諸人皆能之,豈聖上擢賢更政之意哉!」省府為蠲逋戶之賦。
【墓碑。
】 二年春,内難平,公上表稱賀,因示諷谕曰:「患難之作,上天所以存警戒,願日新其德,雖休勿休,戰勝不矜,功成不有,選官以修政,崇儉以養民,恒以北征宵旰之勞,永為南面佚豫之戒。
」上為之斂容,擢用有期。
屬東平萬戶嚴忠範代其兄為本路總管,奏請公偕行,将師用其言,诏授翰林侍讀學士,行東平路總管同議官。
【墓碑。
】 朝議令老疾輸賦,公贻書書省府曰:「聖上即位之初,凡鳏寡廢疾之人,命所在優恤。
去歲省府常有榜谕,俾給糧收養。
旬月之間,一予一奪,非所以示信于民也。
」從之。
【墓碑。
】 至元五年,诏起公吏禮部尚書,格品條式,選舉禮文之事,多出公裁定。
宰相素重公,凡有集議,必延置上座,傾聽言論。
會制府有升省之議,遂請老而歸。
【墓碑。
】 八年,拜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務持大體,不事苛細。
一出按行,則緻仕不複出。
【墓碑。
】 公資簡重,後生小子,望之若莫可梯接,及前則溫粹見于面。
樂于誨誘,有所問,則叩竭終始,無所隐。
或不可與言,則未嘗妄交一語。
薄于世味,每以安恬退處為心,故其居官日淺,而未嘗作期月留也。
家居安坐一榻,書史滿前,窮日夕不少厭。
【墓碑。
】 ○太常徐公(世隆) 太常徐公 卷十二之四 公名世隆,字威卿,陳州西華人。
金正大中,登進士第。
國初,為東平行台幕官。
中統元年,拜燕京宣撫使。
三年,除太常卿。
至元元年,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又兼戶部侍郎。
七年,拜吏部尚書。
出為東昌路總管。
擢山東道提刑按察使。
十五年,移江北淮東道。
十七年,召為翰林學士,又召為集賢學士,皆以疾辭不行。
二十二年,卒,年八十。
公生而穎悟,七歲入小學,應對進退,辄異常兒。
年十五,有賦聲。
二十二,登正大四年進士第,京朝官又章辟公為縣令。
朝請遣人辭焉,且戒公曰:「汝年少,學未至,毋急仕進,更當多讀書,涉獵往事,以益智識。
俟三十入官,未晚也。
」公奉教,為學益刻厲,經史諸子百家,靡不研究。
【東平徐公撰墓碑。
】 壬辰之亂,朝請殁。
癸巳,河南破,公辇太君北渡河,嚴武惠公知公名,招緻東平幕府,俾掌書記。
公勸武惠收養寒素,一時名公多歸焉,故東平人物之盛為諸道最。
武惠薨,嗣侯襲職,署公詳議,職雖贊佐,侯寔師之。
先帝即位之歲,置總六部于燕京,以公充拘攉燕京路課稅官,公謂理财非所能也,力辭而歸。
【墓志。
】 大元受天命,肇造區夏,列聖相承,未遑文治。
上在潛邸,獨喜儒士,凡天下鴻才碩學,往往延聘,以備顧問。
壬子歲,自漠北遣使來征公,見于日月山之帳殿,上方治兵征雲南,因問:「此行何如?」公對曰:「昔梁襄王問孟子:『天下烏乎定?』孟子曰:『定于一。
』襄王曰:『誰能一之?』孟子曰:『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夫君人者,不嗜殺人,天下可定,況蕞爾之西南夷乎!」上曰:「誠如威卿言,吾事濟矣。
」是歲,雲南諸國降。
上既登極,每有征伐,必谕以不殺,于是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