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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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翰王文康公(鹗) 内翰王文康公 卷十二之一 公名鹗,字百一,開州東明人。

    金正大初,中進士第,累擢尚書省右司員外郎。

    金亡,居保定。

    歲甲辰,召居王邸。

    中統元年,拜翰林學士承旨,奏立翰林國史院,诏從其請。

    至元五年,緻仕。

    十年,卒,年八十四。

     公幼穎悟,讀書日記千餘言,終身不忘。

    長工詞賦,有聲場屋。

    年十九,由東平貢禮部,再薦科名,會河朔亂,舉家南渡。

    流離頓挫中,身愈困而學愈力,故其成就有過人者。

    正大甲申,登詞賦第一甲第一人第。

    【始公之生,有大鳥鳴于庭,鄉張先生奫号博物,見之曰:「此鹗也。

    」因為制名,字曰百一,蓋取鸷鳥累百不如一鹗之義,且語人曰:「此子後有大名,當居百人之一。

    」迨及第,果魁百人。

    】釋褐賜绯,授奉直大夫、【授奉直大夫 「授」原作「受」,據聚珍本及元史卷一六○本傳改。

    】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兼國史院編修官。

    再考,改歸德府判官兼城父令。

    下車之後,立教條,正風俗,未幾政成,吏畏而民安之。

    廉司以治聞,遷同知申州事兼汝陽令,政聲籍甚。

    俄丁内艱。

    金主遷蔡,起複尚書省都事,升右司員外郎兼翰林修撰。

    金主見公言事深中時病,惜其柄用之晚。

    【太常徐公撰墓碑。

    】 蔡陷,萬戶張柔素聞公名,辇之北渡,館于保州者餘十年,深自韬晦,若将終身焉。

    【墓碑。

    】 上之在潛邸也,好訪問前代帝王事迹,聞唐文皇為秦王時,廣延四方文學之士,講論治道,終緻太平,喜而慕焉。

    歲甲辰,遣故平章政事趙璧、今禮部尚書許國祯首聘公于保州,【今禮部尚書許國祯首聘公于保州 「祯」原作「桢」,據秋澗集卷一九禮部尚書許公挽辭及元史卷一六八許國祯傳改。

    】從人望也。

    公自以亡國累臣,義不可再仕,辭疾者久之,已而就道。

    既至,上一見喜甚,賜之坐,呼狀元而不名。

    朝夕接見,問對非一,凡聖經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無不陳于前,上為聳動。

    嘗谕公曰:「我今雖未能即行,安知它日不能行之耶!」【墓碑。

    】 公北行時,故人馬雲漢以宣聖畫像為贈,既達北庭,适值秋丁,公奏行釋奠禮,上悅,即命辦其事。

    公為祝文,行三獻禮,禮畢,進胙于上。

    上既飲福,熟其胙,上下均之,其崇敬如此。

    自是春秋二仲歲以為常。

    主上所以尊師重道者,實公啟之。

    【李恺撰言行錄。

    】 丙午春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

    上問公應受賀否,公以富弼故事對,遂罷宴徹樂,明日始受賀。

    【言行錄。

    】 上留公漠北二載,恐年老不可再曆冬寒,召公謂曰:「朕欲遣人送子南歸,子何所欲?」公對曰:「臣本閑人,誤蒙寵召,待遇加厚,亦已幸矣,複何欲之有。

    但願吾王好賢樂善之心,有加無替,則臣之受賜豈有量耶!」【言行錄。

    】 庚戌春,憲宗遣故參知政事李舜咨以安車來征,公同玉峯、魏璠應召,訪及軍國大計,稱旨,将任以政,公力辭而還。

    【墓碑。

    】 上龍飛,特授公翰林學士承旨,公遂舉李冶、李昶、王盤、徒單公履、高鳴、徐世隆同為學士。

    公視諸老,年最高,學最博,言最切直,若政之美疵,事之可否,人之賢不肖,皆極言正論,無所顧忌。

    至于主盟吾道,獎進後學,推毂人材,布列台閣,紀綱法度,文物典章,煥然一新。

    【墓碑。

    】 公奏言:「自古帝王得失興廢,班班可考者,以有史在。

    我國家以威武定四方,【我國家以威武定四方 「威」原作「成」,據明鈔本、清鈔本、聚珍本改。

    】天戈所臨,罔不臣屬,皆太祖廟谟雄斷所緻,若不乘時紀錄,竊恐歲久漸至遺忘。

    金實錄尚存,善政頗多;遼史散逸,尤為未備。

    甯可亡人之國,不可亡人之史。

    若史館不立,後世亦不知有今日。

    」上甚重其言,命修國史,附修遼、金二史。

    【墓碑。

     又言行錄雲:初,公侍王邸,屢以史事為言,嘗舉楊奂、元好問、李冶,宜令秉筆。

    至是,公申前請,命立翰林國史院。

    時元、楊已物故,又舉李冶及李昶、王盤、徐世隆、徒單公履、郝經、高鳴為學士,楊恕、孟攀麟為待制,王恽、雷膺為修撰,周砥、胡祗遹、孟祺、閻複、劉元為應奉。

    凡前金遺老,及當時鴻儒,搜抉殆盡。

    】 公又言:「學校久廢,無以作成人材。

    宜選博學洽聞之士,提舉各路學校,嚴加訓誨,以備它日選用。

    」上可其奏,為立十路提舉學校官。

    【墓碑。

    】 是時,任賈胡以錢谷事,夤緣為奸,欲乘隙取相位,求薦于公。

    公奮然曰:「即欲舉此人為相,吾不能插驢尾矣。

    我以衰老之年,無以報國,忍為此耶!」後數年竟用為相,切弄威福,無所不至,為王着刺而殺之。

    【商文定公撰先茔碑。

    】 至元五年春,屬有微恙,懇乞緻仕,诏允其請,然有大事則遣中使就訪焉,又勑有司歲給廪祿,俾終其身。

    【墓碑。

    】 十年八月,公薨。

    上聞之,嗟悼,且問臨終何語,左右以不用釋、老、冥錢為對。

    公無恙時,嘗謂「世俗以疾革之言為遺囑,當神思昏亂,其言非複可從。

    」故自七十以來,手書治命,歲一更之,預為戒勑嗣子之綱,庀治後事,俾身後有所遵守,如釋、老、冥錢之弗用,皆治命雲。

    【墓碑。

    】 十五年秋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