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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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丞李忠宣公(德輝)
左丞李忠宣公
卷十一之一
公名德輝,字仲實,通州潞縣人。
初事潛邸。
中統元年,授燕京宣撫使。
曆山西宣慰使、太原路總管。
至元五年,召為右三部尚書。
八年,拜北京行省參知政事。
十一年,遷安西王相。
明年,以王相撫蜀。
又明年,拜西川樞密副使。
十七年,拜安西行省左丞,命未下而薨,年六十三【年六十三 「三」,明鈔本邊改作「二」,清鈔本作「二」,牧庵集卷三○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亦作「二」。
】 吏部君且卒,指公謂宗夫人曰:「吾為吏治獄,不任悍鸷刻削,人蒙吾力脫罪罟齒平民者衆,天或報施善人,是兒其大吾門者。
」公方五歲,哭之如成人。
家纔儲五升菽,夫人舂蓬稗為糧,芼藜苋為菹,活之荒歲。
既就外傅,嗜讀書,束于貧,無以自資,辍業。
十六,監酒豐州,祿食先足甘旨,有餘則市筆劄錄書,夜誦不休。
已乃厭糟曲,歎曰:「志士顧安此也耶!仕不足以匡君福民,隐不足以驩親善身,兩間之間,【兩間之間 「兩間」聚珍本作「兩大」。
】人壽幾何,烏可無或有聞,同腐草木也!」絕少年輩不遊召,其所親與,率一時名公碩儒。
【牧庵姚公撰行狀。
】 歲丁未,用故太保劉公薦,征至潛藩,俾侍皇太子講讀,薦故翰林侍讀學士窦默、宣撫司參議智迂賢,皆就征。
【行狀。
】 癸醜,先朝封周親,割京兆隸潛藩,擇庭臣可理賦者,俾調軍食,實出公從宜使。
時汪忠烈公始宿兵利州,扼四川衿喉,規進取,數萬之師仰哺于公。
乃募民入粟綿竹,散币集之,或給鹽券使歸京兆受直,陸挽興元,水漕嘉陵,一年而錢粟充棟于軍中。
宋臣餘玠議棄平土,即雲頂、運山、大獲、得漢、白帝、釣魚、青居、苦竹築壘,移成都、蓬、阆、洋、夔、合、順慶、隆慶八府州治其上,号為八柱,不戰而自守矣。
蹙蜀之本,實張于斯。
【行狀。
】 中統改元,為燕京宣撫使。
燕多劇賊,造私币,雜真行民間,陰結死友,相誓複仇怨殺人。
公悉捕誅之,雖中省開府在燕,令行禁止,多不上白,由是忤時相意,以誣去位。
【行狀。
】 三年,惡己相反誅,【惡己相反誅 「己相」,明鈔本描改作「相以」,畿輔本作「相以」,疑是。
】以為山西宣慰使。
罪權勢之籍民為奴,免而良者将千人。
【行狀。
】 至元改元,罷宣慰司,授公太原路總管。
至是潛藩故臣相無有出為二千石吏者,上以太原難治,故留居此。
公愈益勤勵,崇學教以明人倫,表孝節以善風俗,逐奸贓以剔民賊,裁婚葬俾師簡儉,敦耕桑以富民生理之出,【敦耕桑以富民生理之出 按元文類卷四九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無「民」字,與下文「立社倉以虞水旱之歉」适成對句,疑是。
】立社倉以虞水旱之歉,一權度以絕欺詐之攘,嚴鼓柝以警奇袤之觊,凡與民漸磨仁義者,無弛不張,嘉禾瑞麥,六出其境。
【行狀。
】 五年,征入為右三部尚書。
人有訟财而失其兄子者,公曰:「何疑焉,叔殺之也!」深竟其獄。
公所信厚及權貴言可撼公者,莫不請求,保為衣冠之族,無有是也,謾不為應,懸己俸為賞購之,其家人果上變告,情狀呈露,言者慚服,叔竟以是病死。
【叔竟以是病死 「病」聚珍本作「論」。
】【行狀。
】 七年,上以蝗旱為憂,俾錄山西、河東囚。
行至懷仁,民有魏氏發得木偶,持告其妻,挾左道厭勝謀殺己,經數獄,服詞皆具,自以為不冤。
公燭其誣,召鞠其妾,搒掠一加,服不移晷,蓋妬其女君,謂獨陷以是罪,可必殺之也。
即直其妻,而杖其夫之溺愛受欺,當妾死罪,觀者神之。
【行狀。
】 皇子安西王有土關中,奏求公輔己,以故官改安西王相。
至則視瀕泾營牧故地,可得數千頃,起廬舍,疏溝浍其中,假牛、種、田具賦予貧民二千家屯田,最一歲入,得粟麥石十萬,蒭槀束百萬。
【行狀。
】 十二年,诏以王相撫蜀。
其年重慶猶城守,東、西川各開樞府,合兵數萬人圍之。
公至成都,兩府争遣使咨受兵食方略,公危語動之曰:「宋今既亡,重慶以巨擘之地不降何歸?政以公輩利其剽殺,不得有子女,懼而不來耳。
不然,他日兵未嘗戰,及招讨畢某偕中使奉玺書來赦,最宜正言明告,嚴備止攻,以須其至,反購得軍吏杖之,為僞得罪,懷之入降,水陸之師雷鼓繼進,實堅其不下也。
中使不喻詐計,竟以不奉明诏反命。
如是者,皆公輩玩寇疆場心迹之着白者。
況複軍政不一,相訾紛紛,朝夕敗矣,豈能必成功為哉!」公出未至秦,泸州畔,而重慶圍果潰,再退守泸州,十三年秋也。
【行狀。
】 十四年,诏以不花與公代為西川副樞,公兼王相。
大軍既發,公留成都供億,食纔支半月,賦粟繼之,官船不足,括商民船千艘,日夜督運,其年複泸州。
【行狀。
】 十五年,重慶之圍再合,踰月即下,紹慶、南平、夔、施、思、播諸山壁水栅随之皆下。
【紹慶南平夔施思播諸山壁水栅随之皆下 「慶」原作「興」,據聚珍本改。
按李德輝作戰在四川,與浙江紹興無涉。
據元史卷六○地理志,重慶與紹慶同屬四川南道宣慰司。
】而東樞府,猶故将也,懲前與西川相觀望緻敗,惡相屬,願獨軍圍合州。
初,公撫蜀徑東川歸,以為重慶帥阃受圍,必征諸屬州兵,盡銳拒守,合州空虛,誠使諜人持書曉之,兵随其後,亦制合一奇也。
即出合俘系順慶獄者縱之,使歸語州将張珏,以天子威德遠着,【以天子威德遠着 「着」原作「有」,明鈔本描改作「着」,清鈔本、聚珍本均作「着」,與元史卷一六三本傳合,今據改。
牧庵集卷三○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作「布」。
】宋室淪亡,三宮皆北。
又頌聖量含弘,錄功忘過,能早自歸,必取将相,與夏、呂比。
又為書反複禮義禍福譬解,其言以為「均為臣也,不親于其子孫,合之為州,不大于宋之天下,子孫舉天下而歸我,其臣顧偃然負阻窮山,而曰吾忠于所事,不亦甚惑!昔也此州人,不自為謀求去就者,以國有主,甯死不欲身被不義之名,故爾得制其死命。
主今亡,猶欲以是行之,則戲下以盜賊遇君,竊若首以徼福一旦不難也。
」又約書言為檄,刊木于山,浮闆于江。
珏未及報,而公還王邸。
至是,合遣李興、張合【張合 「合」原作「郄」,據元文類卷四九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及元史卷一六七本傳改,元史已校。
】十二人者诇事成都,皆獲之,當斬,複為書縱歸,使喻其将王立,其言如喻珏者,而益剀切。
興至,立亦計夙與東府有深怨,懼誅,使興等導帥幹楊獬懷蠟書,間至成都降。
公從兵纔數百人赴之,東府害其來,争有言:「前歲公為書招珏,誠亦極矣,竟不見寤,無功而還。
今立,珏牙校也,習狙詐不信,特以計緻公來,使與吾争垂成之功,延命晷刻耳,未必定降。
」公曰:「前歲合以重慶存,故力可以同惡。
今也孤絕,窮而來歸,亦其勢然。
吾非攘若功者,誠懼汝憤其後服,誣以嘗抗跸先朝,利其剽奪,快心于屠城也。
吾為國活此民,豈計汝嫌怒為哉!」即單舸濟江,薄城下,呼立出降,安集其民,而罷置其吏。
合人自立而下,家繪事之。
川蜀平,複以王相還邸。
【行狀。
】 十七年,西南夷羅施鬼國既降複叛,诏雲南、湖南、四川合兵三萬人誅之
初事潛邸。
中統元年,授燕京宣撫使。
曆山西宣慰使、太原路總管。
至元五年,召為右三部尚書。
八年,拜北京行省參知政事。
十一年,遷安西王相。
明年,以王相撫蜀。
又明年,拜西川樞密副使。
十七年,拜安西行省左丞,命未下而薨,年六十三【年六十三 「三」,明鈔本邊改作「二」,清鈔本作「二」,牧庵集卷三○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亦作「二」。
】 吏部君且卒,指公謂宗夫人曰:「吾為吏治獄,不任悍鸷刻削,人蒙吾力脫罪罟齒平民者衆,天或報施善人,是兒其大吾門者。
」公方五歲,哭之如成人。
家纔儲五升菽,夫人舂蓬稗為糧,芼藜苋為菹,活之荒歲。
既就外傅,嗜讀書,束于貧,無以自資,辍業。
十六,監酒豐州,祿食先足甘旨,有餘則市筆劄錄書,夜誦不休。
已乃厭糟曲,歎曰:「志士顧安此也耶!仕不足以匡君福民,隐不足以驩親善身,兩間之間,【兩間之間 「兩間」聚珍本作「兩大」。
】人壽幾何,烏可無或有聞,同腐草木也!」絕少年輩不遊召,其所親與,率一時名公碩儒。
【牧庵姚公撰行狀。
】 歲丁未,用故太保劉公薦,征至潛藩,俾侍皇太子講讀,薦故翰林侍讀學士窦默、宣撫司參議智迂賢,皆就征。
【行狀。
】 癸醜,先朝封周親,割京兆隸潛藩,擇庭臣可理賦者,俾調軍食,實出公從宜使。
時汪忠烈公始宿兵利州,扼四川衿喉,規進取,數萬之師仰哺于公。
乃募民入粟綿竹,散币集之,或給鹽券使歸京兆受直,陸挽興元,水漕嘉陵,一年而錢粟充棟于軍中。
宋臣餘玠議棄平土,即雲頂、運山、大獲、得漢、白帝、釣魚、青居、苦竹築壘,移成都、蓬、阆、洋、夔、合、順慶、隆慶八府州治其上,号為八柱,不戰而自守矣。
蹙蜀之本,實張于斯。
【行狀。
】 中統改元,為燕京宣撫使。
燕多劇賊,造私币,雜真行民間,陰結死友,相誓複仇怨殺人。
公悉捕誅之,雖中省開府在燕,令行禁止,多不上白,由是忤時相意,以誣去位。
【行狀。
】 三年,惡己相反誅,【惡己相反誅 「己相」,明鈔本描改作「相以」,畿輔本作「相以」,疑是。
】以為山西宣慰使。
罪權勢之籍民為奴,免而良者将千人。
【行狀。
】 至元改元,罷宣慰司,授公太原路總管。
至是潛藩故臣相無有出為二千石吏者,上以太原難治,故留居此。
公愈益勤勵,崇學教以明人倫,表孝節以善風俗,逐奸贓以剔民賊,裁婚葬俾師簡儉,敦耕桑以富民生理之出,【敦耕桑以富民生理之出 按元文類卷四九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無「民」字,與下文「立社倉以虞水旱之歉」适成對句,疑是。
】立社倉以虞水旱之歉,一權度以絕欺詐之攘,嚴鼓柝以警奇袤之觊,凡與民漸磨仁義者,無弛不張,嘉禾瑞麥,六出其境。
【行狀。
】 五年,征入為右三部尚書。
人有訟财而失其兄子者,公曰:「何疑焉,叔殺之也!」深竟其獄。
公所信厚及權貴言可撼公者,莫不請求,保為衣冠之族,無有是也,謾不為應,懸己俸為賞購之,其家人果上變告,情狀呈露,言者慚服,叔竟以是病死。
【叔竟以是病死 「病」聚珍本作「論」。
】【行狀。
】 七年,上以蝗旱為憂,俾錄山西、河東囚。
行至懷仁,民有魏氏發得木偶,持告其妻,挾左道厭勝謀殺己,經數獄,服詞皆具,自以為不冤。
公燭其誣,召鞠其妾,搒掠一加,服不移晷,蓋妬其女君,謂獨陷以是罪,可必殺之也。
即直其妻,而杖其夫之溺愛受欺,當妾死罪,觀者神之。
【行狀。
】 皇子安西王有土關中,奏求公輔己,以故官改安西王相。
至則視瀕泾營牧故地,可得數千頃,起廬舍,疏溝浍其中,假牛、種、田具賦予貧民二千家屯田,最一歲入,得粟麥石十萬,蒭槀束百萬。
【行狀。
】 十二年,诏以王相撫蜀。
其年重慶猶城守,東、西川各開樞府,合兵數萬人圍之。
公至成都,兩府争遣使咨受兵食方略,公危語動之曰:「宋今既亡,重慶以巨擘之地不降何歸?政以公輩利其剽殺,不得有子女,懼而不來耳。
不然,他日兵未嘗戰,及招讨畢某偕中使奉玺書來赦,最宜正言明告,嚴備止攻,以須其至,反購得軍吏杖之,為僞得罪,懷之入降,水陸之師雷鼓繼進,實堅其不下也。
中使不喻詐計,竟以不奉明诏反命。
如是者,皆公輩玩寇疆場心迹之着白者。
況複軍政不一,相訾紛紛,朝夕敗矣,豈能必成功為哉!」公出未至秦,泸州畔,而重慶圍果潰,再退守泸州,十三年秋也。
【行狀。
】 十四年,诏以不花與公代為西川副樞,公兼王相。
大軍既發,公留成都供億,食纔支半月,賦粟繼之,官船不足,括商民船千艘,日夜督運,其年複泸州。
【行狀。
】 十五年,重慶之圍再合,踰月即下,紹慶、南平、夔、施、思、播諸山壁水栅随之皆下。
【紹慶南平夔施思播諸山壁水栅随之皆下 「慶」原作「興」,據聚珍本改。
按李德輝作戰在四川,與浙江紹興無涉。
據元史卷六○地理志,重慶與紹慶同屬四川南道宣慰司。
】而東樞府,猶故将也,懲前與西川相觀望緻敗,惡相屬,願獨軍圍合州。
初,公撫蜀徑東川歸,以為重慶帥阃受圍,必征諸屬州兵,盡銳拒守,合州空虛,誠使諜人持書曉之,兵随其後,亦制合一奇也。
即出合俘系順慶獄者縱之,使歸語州将張珏,以天子威德遠着,【以天子威德遠着 「着」原作「有」,明鈔本描改作「着」,清鈔本、聚珍本均作「着」,與元史卷一六三本傳合,今據改。
牧庵集卷三○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作「布」。
】宋室淪亡,三宮皆北。
又頌聖量含弘,錄功忘過,能早自歸,必取将相,與夏、呂比。
又為書反複禮義禍福譬解,其言以為「均為臣也,不親于其子孫,合之為州,不大于宋之天下,子孫舉天下而歸我,其臣顧偃然負阻窮山,而曰吾忠于所事,不亦甚惑!昔也此州人,不自為謀求去就者,以國有主,甯死不欲身被不義之名,故爾得制其死命。
主今亡,猶欲以是行之,則戲下以盜賊遇君,竊若首以徼福一旦不難也。
」又約書言為檄,刊木于山,浮闆于江。
珏未及報,而公還王邸。
至是,合遣李興、張合【張合 「合」原作「郄」,據元文類卷四九中書左丞李忠宣公行狀及元史卷一六七本傳改,元史已校。
】十二人者诇事成都,皆獲之,當斬,複為書縱歸,使喻其将王立,其言如喻珏者,而益剀切。
興至,立亦計夙與東府有深怨,懼誅,使興等導帥幹楊獬懷蠟書,間至成都降。
公從兵纔數百人赴之,東府害其來,争有言:「前歲公為書招珏,誠亦極矣,竟不見寤,無功而還。
今立,珏牙校也,習狙詐不信,特以計緻公來,使與吾争垂成之功,延命晷刻耳,未必定降。
」公曰:「前歲合以重慶存,故力可以同惡。
今也孤絕,窮而來歸,亦其勢然。
吾非攘若功者,誠懼汝憤其後服,誣以嘗抗跸先朝,利其剽奪,快心于屠城也。
吾為國活此民,豈計汝嫌怒為哉!」即單舸濟江,薄城下,呼立出降,安集其民,而罷置其吏。
合人自立而下,家繪事之。
川蜀平,複以王相還邸。
【行狀。
】 十七年,西南夷羅施鬼國既降複叛,诏雲南、湖南、四川合兵三萬人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