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九
關燈
小
中
大
考正者凡七事:一曰冬至。
自丙子年立冬後,依每日測到晷景,逐日取對,冬至前後日差同者為準。
得丁醜年冬至在戊戌日夜半後八刻半,又定丁醜夏至得在庚子日夜半後七十刻,又定戊寅冬至在癸卯日夜半後三十三刻,己卯冬至在戊申日夜半後五十七刻半,庚辰冬至在癸醜日夜半後八十一刻半,各減大明曆十八刻,遠近相符,前後應準。
二曰歲餘。
自劉宋大明曆以來,凡測景、驗氣,得冬至時刻真數者有六,用以相距,各得其時,合用歲餘。
今考驗四年,相符不差。
仍自宋大明壬寅年距至今日八百一十年,每歲合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其二十五分為今曆歲餘合用之數。
三曰日躔。
用至元丁醜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日躔,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黃道箕九度有畸。
仍憑每日測到太陽躔度,或憑星測月,或憑月測日,或徑憑星度測日,立術推算,起自丁醜正月至己卯十二月,凡三年,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于箕,與月食相符。
四曰月離。
自丁醜以來至今,憑每日測到逐時太陰行度推算,變從黃道求入轉極遲、極疾并平行處,前後凡十三轉,計五十一事,内除去不真的外,有三十事,得大明曆入轉後天。
又因考驗交食,加大明曆三十刻,與天道合。
五曰入交。
自丁醜五月以來,憑每日測到太陰去極度數,比拟黃道去極度,得月道交于黃道,共得八事。
仍依日食法度推求,皆有食分,得入交時刻,與大明曆所差不多。
六曰二十八宿距度。
自漢太初曆以來,距度不同,互有損益。
大明曆則于度下餘分,附以太半少,皆私意牽就,未嘗實測其數。
今新儀皆細刻周天度分,每度為三十六分,以距線代管窺,宿度餘分并依實測,不以私意牽就。
七曰日出入晝夜刻。
大明曆日出入晝夜刻,皆據汴京為準,其刻數與大都不同。
今更以本方北極出地高下,黃道出入内外度,立術推求每日日出入晝夜刻,得夏至極長,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晝六十二刻,夜三十八刻;冬至極短,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晝三十八刻,夜六十二刻,永為定式。
所創法者凡五事:一曰太陽盈縮。
用四正定氣立為升降限,依立招差求得每日行分初末極差積度,比古為密。
二曰月行遲疾。
古曆皆用二十八限,今以萬分日之八百二十分為一限,凡析為三百三十六限,依垛疊招差求得轉分進退,其遲疾度數逐時不同,蓋前所未有。
三曰黃赤道差。
舊法以一百一度相減相乘,今依算術勾股弧矢方圓斜直所容,求到度率積差,差率與天道實為脗合。
四曰黃赤道内外度。
據累年實測,内外極度二十三度九十分,以圓容方直矢接勾股為法,求每日去極,與所測相符。
五曰白道交周。
舊法黃道變推白道以斜求斜,今用立渾比量,得月與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黃赤道正交一十四度六十六分,拟以為法,推逐月每交二十八宿度分,于理為盡。
」【行狀。
】 十九年,太史王公卒。
時曆雖頒,然其推步之式,與夫立成之數,尚皆未有定稿。
公于是比次篇類,整齊分杪,裁為推步七卷、立成二卷、曆議拟稿三卷、轉神選擇二卷、上中下三曆注式十二卷。
二十三年,繼為太史令,遂上表奏進。
又有時候箋注二卷、修改源流一卷。
其測驗書,有儀象法式二卷、二至晷景考二十卷、五星細行考五十卷、古今交食考一卷、新測二十八舍雜座諸星入宿去極一卷、【新測二十八舍雜座諸星入宿去極一卷 「入」原作「八」,據明鈔本、聚珍本及上引元文類、元史改。
】新測無名諸星一卷、月離考一卷,并藏之官。
【行狀。
】 二十八年,有言漕事便利者,一謂灤河自永平挽舟踰嶺而上,可至上都;一謂泸溝自麻峪可至尋麻林,朝廷令各試所說。
其謂灤河者,至中道,自知不可行而罷,其謂泸溝者,命公與往,亦為哨石所阻,舟不得通而止。
公因至上都,别陳水利十有一事。
其一,大都運糧河不用一畝泉舊源,别引北山白浮泉水,西折而南,經甕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彙于積水潭,複東折而南,出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
每十裡一置閘,比至通州,凡為閘七,距閘裡許上重置鬥門,互為提阏,以過舟止水。
上覽奏,喜曰:「當速行之。
」于是複置都水監,俾公領之。
首事于二十九年之春,告成于三十年之秋,賜名曰通惠
自丙子年立冬後,依每日測到晷景,逐日取對,冬至前後日差同者為準。
得丁醜年冬至在戊戌日夜半後八刻半,又定丁醜夏至得在庚子日夜半後七十刻,又定戊寅冬至在癸卯日夜半後三十三刻,己卯冬至在戊申日夜半後五十七刻半,庚辰冬至在癸醜日夜半後八十一刻半,各減大明曆十八刻,遠近相符,前後應準。
二曰歲餘。
自劉宋大明曆以來,凡測景、驗氣,得冬至時刻真數者有六,用以相距,各得其時,合用歲餘。
今考驗四年,相符不差。
仍自宋大明壬寅年距至今日八百一十年,每歲合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其二十五分為今曆歲餘合用之數。
三曰日躔。
用至元丁醜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日躔,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黃道箕九度有畸。
仍憑每日測到太陽躔度,或憑星測月,或憑月測日,或徑憑星度測日,立術推算,起自丁醜正月至己卯十二月,凡三年,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于箕,與月食相符。
四曰月離。
自丁醜以來至今,憑每日測到逐時太陰行度推算,變從黃道求入轉極遲、極疾并平行處,前後凡十三轉,計五十一事,内除去不真的外,有三十事,得大明曆入轉後天。
又因考驗交食,加大明曆三十刻,與天道合。
五曰入交。
自丁醜五月以來,憑每日測到太陰去極度數,比拟黃道去極度,得月道交于黃道,共得八事。
仍依日食法度推求,皆有食分,得入交時刻,與大明曆所差不多。
六曰二十八宿距度。
自漢太初曆以來,距度不同,互有損益。
大明曆則于度下餘分,附以太半少,皆私意牽就,未嘗實測其數。
今新儀皆細刻周天度分,每度為三十六分,以距線代管窺,宿度餘分并依實測,不以私意牽就。
七曰日出入晝夜刻。
大明曆日出入晝夜刻,皆據汴京為準,其刻數與大都不同。
今更以本方北極出地高下,黃道出入内外度,立術推求每日日出入晝夜刻,得夏至極長,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晝六十二刻,夜三十八刻;冬至極短,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晝三十八刻,夜六十二刻,永為定式。
所創法者凡五事:一曰太陽盈縮。
用四正定氣立為升降限,依立招差求得每日行分初末極差積度,比古為密。
二曰月行遲疾。
古曆皆用二十八限,今以萬分日之八百二十分為一限,凡析為三百三十六限,依垛疊招差求得轉分進退,其遲疾度數逐時不同,蓋前所未有。
三曰黃赤道差。
舊法以一百一度相減相乘,今依算術勾股弧矢方圓斜直所容,求到度率積差,差率與天道實為脗合。
四曰黃赤道内外度。
據累年實測,内外極度二十三度九十分,以圓容方直矢接勾股為法,求每日去極,與所測相符。
五曰白道交周。
舊法黃道變推白道以斜求斜,今用立渾比量,得月與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黃赤道正交一十四度六十六分,拟以為法,推逐月每交二十八宿度分,于理為盡。
」【行狀。
】 十九年,太史王公卒。
時曆雖頒,然其推步之式,與夫立成之數,尚皆未有定稿。
公于是比次篇類,整齊分杪,裁為推步七卷、立成二卷、曆議拟稿三卷、轉神選擇二卷、上中下三曆注式十二卷。
二十三年,繼為太史令,遂上表奏進。
又有時候箋注二卷、修改源流一卷。
其測驗書,有儀象法式二卷、二至晷景考二十卷、五星細行考五十卷、古今交食考一卷、新測二十八舍雜座諸星入宿去極一卷、【新測二十八舍雜座諸星入宿去極一卷 「入」原作「八」,據明鈔本、聚珍本及上引元文類、元史改。
】新測無名諸星一卷、月離考一卷,并藏之官。
【行狀。
】 二十八年,有言漕事便利者,一謂灤河自永平挽舟踰嶺而上,可至上都;一謂泸溝自麻峪可至尋麻林,朝廷令各試所說。
其謂灤河者,至中道,自知不可行而罷,其謂泸溝者,命公與往,亦為哨石所阻,舟不得通而止。
公因至上都,别陳水利十有一事。
其一,大都運糧河不用一畝泉舊源,别引北山白浮泉水,西折而南,經甕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彙于積水潭,複東折而南,出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
每十裡一置閘,比至通州,凡為閘七,距閘裡許上重置鬥門,互為提阏,以過舟止水。
上覽奏,喜曰:「當速行之。
」于是複置都水監,俾公領之。
首事于二十九年之春,告成于三十年之秋,賜名曰通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