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秦漢時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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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謂之黃牛妪。
光武起兵,初騎牛,殺新野尉乃得馬。
管辂族兄孝國二客,飲酒醉,夜共載車,牛驚下道,入漳河中溺死。
可見民間駕車多用牛。
即士大夫之貧者儉者亦然。
《史記·平準書》言漢初“将相或乘牛車”; (29)蔡義給事大将軍幕府,家貧常步行,門下好事者相合為買犢車;其貧也。
朱家乘不過牛;朱雲居鄠,乘牛車從諸生;則其儉也。
亦有由于體制者。
《後漢書·宦者傳》言四侯仆從,皆乘牛車而從列騎。
此非不能駕馬,乃仆從不容駕馬耳。
魯肅謂孫權曰:“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乘犢車,從吏卒,交遊士林,累官故不失州郡也。
”此下吏家貧者,車騎不必甚都,亦猶其衣服之不必修飾也。
《貨殖列傳》言“轺車千乘,牛車千兩”;《後漢書·鮮卑傳》:順帝陽嘉四年冬,烏桓寇雲中,遮截道上商賈車牛千餘兩;可見民間輸運,亦多用牛。
《漢書·匈奴傳》:天鳳二年,莽使送右廚唯姑夕王,因奉歸前所斬侍子登及諸貴人從者喪,皆載以常車。
《注》引劉德曰:“縣易車也。
舊司農出錢市車,縣次易牛也。
”《三國·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言丁斐從大祖征吳,以家牛羸困,私易官牛,為人所白,被收送獄奪官。
又《梁習傳》:領并州刺史。
建安十八年,州并屬冀州,更拜議郎西部都督從事,統屬冀州,總故部曲。
習表置屯田都尉二人,領客六百夫,于道次耕種菽粟,以給人牛之費。
則官家運轉,亦多用牛矣。
《漢書·劉敬傳》言:敬脫辂而說高祖。
蘇林曰:“一木橫遮車前,二人之,三人推之。
”此即古之辇。
《貨殖傳》言卓氏遷蜀,夫妻推辇行,亦其物也。
兒寬為左内史,以負課租殿當免。
民聞,皆恐失之,大家牛車,小家儋負輸租,屬不絕。
課更以最。
《三國志·管甯傳注》引《先賢行狀》言:王烈國中有盜牛者,牛主得之,盜者曰:“幸無使王烈聞之。
”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遺之。
間年之中,行路老父儋重,人代儋行數十裡。
推之,乃當時盜牛人也。
此貧無車牛者,運轉即恃儋負也。
亦有以畜負之者。
《漢書·趙充國傳》雲:“以一馬自佗負三十日食。
”師古曰“凡以畜載負物者皆為佗”是也。
又有人乘車即以人之者。
《後漢書·江革傳》言:縣當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車,不用牛馬是也。
此為罕見之事,惟山險之地,多用人力。
淮南王谏伐閩越曰:“輿轎而喻嶺。
”(30)《漢書·嚴助傳》。
此即後世之轎,古之,已見《先秦史》第十三章第四節。
《漢書·張耳傳》:貫高筱輿前仰視洩公。
師古曰:“箯輿者,編竹木以為輿,形如今之食輿矣。
高時榜笞刺爇委困,故以箯輿處之也。
”《王莽傳》:莽下書言臨久病,雖瘳不平,朝見?茵輿行。
服虔曰“有疾,以執茵輿之行也”,晉灼曰:“《漢儀注》:皇後、婕妤乘辇,餘者以茵,四人舉以行,豈今之闆輿而鋪茵乎?”師古曰:“晉說非也。
此直謂坐茵褥之上,而令四人對舉茵之四角輿而行,何謂闆輿乎?”《後漢書·逸民傳》:陰就起,左右進辇,井丹笑曰:“吾聞桀駕人車,豈此邪?”就不得已,而令去辇。
可見除宮中及病困之人外,無以人舁人之事也。
即宮中之辇,亦有駕馬者。
《霍光傳》:“召皇大後禦小馬車。
”張晏曰:“皇大後所駕遊宮中辇車也。
漢廄有果下馬,高三尺,以駕辇。
”果下馬非民間所易得,故隻得舁之以人耳。
《史記·匈奴列傳》雲“其奇畜則橐、驢、騾、《索隐》:按《古今注》雲:驢特馬牝生騾。
、《索隐》:《說文》雲:,馬父騾子也。
、”,蓋皆非中國所有。
然《漢書·百官公卿表》:雲大仆屬官有監長丞。
又有牧橐令丞。
師古曰:“牧橐,言牧養橐也。
”則官已畜養之矣。
民間所用,以驢為最廣。
《續漢書·五行志》:“靈帝于宮中西園駕四白驢,躬自操辔,驅馳周旋,以為大樂。
于是公卿貴戚,轉相仿效。
至乘辎,以為騎從。
互為侵奪,賈與馬齊。
夫驢,乃服重緻遠,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可見當時野人之用驢者,為不少矣。
《後漢書·鄧禹傳》:永平中,理虖沱、石臼河,從都慮至羊腸倉,欲令通漕大原。
吏民苦役,連年無成。
建初三年,拜訓禹弟六子。
渴者,使監領其事。
訓知大功難立,具以上言。
肅宗從之。
遂罷其役,更用驢辇。
歲省費億萬計,全活徒士數千人。
《杜茂傳》:茂鎮守北邊,建屯田,驢車轉運。
亦見《章帝紀》。
《張霸傳》:子楷,常乘驢車至縣賣藥。
《虞诩傳》:遷武都大守。
先是運道艱險,舟車不通,驢馬負載,僦五緻一。
诩乃自将吏士,案行川谷。
由沮漢縣,今陝西略陽縣東。
至下辨漢縣,今甘肅成縣西。
數十裡,皆燒石翦木,開漕船道,以人僦直,雇借傭者。
于是水運通利,歲有四千餘萬。
《魏志·胡質傳注》引《晉陽秋》,言質為荊州,其子威自京都省之,家貧無車馬、僮仆,自驅驢單行。
皆可見民間用驢之多。
《蜀志·後主傳》引《晉諸公贊》,言劉禅乘騾車詣鄧艾,則騾亦有服乘者矣。
此亦與外國交通之利也。
然馬于置傳及用兵,關系究屬最钜,故民間能畜馬者,國家獎厲之甚至。
晃錯說文帝曰:“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複卒三人。
”見《漢書·食貨志》。
武帝輪台之诏曰“當今務在修《馬複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見《漢書·西域傳》。
所欲修者,即此等令也。
《平準書》述武帝初年之盛曰“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會聚”,雖或失之于誇,然元狩四年衛青出定襄,霍去病出代,私負從馬凡十四萬匹,見《漢書·匈奴傳》。
師古曰:“私負衣裝者及私将馬從者,皆非公家發興之限。
”則民間馬确不少,其報效國家,亦不為不踴躍。
乃元朔五年、六年之役,《平準書》雲:“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
”于是役又雲:“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
”《衛将軍骠騎将軍列傳》雲:兩軍之出塞,塞閱官及私馬凡十四萬匹,而複入塞者不滿三萬匹。
将吏之驕恣不恤軍事如此,即胥中國為牧地,亦豈足供之?《平準書》雲:武帝為伐胡盛養馬。
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
卒牽掌者關中不足,乃調近旁郡。
又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
令民得畜牧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十一。
事在元鼎四年。
李奇曰:十母馬還官一駒。
又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差出天下牝馬亭。
亭有畜悖馬,歲課息。
其苛擾如此。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黎侯延,元封六年,坐不出持馬要斬。
師古曰:“時發馬給軍,匿而不出也。
”可見其時行法之嚴,然卒無益。
元狩五年,平牡馬至二十萬。
大初二年,卒籍吏民馬以補車騎馬焉。
皆見《漢書·本紀》。
昭帝始元四年,诏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
五年,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
盂康曰:“舊馬高五尺六寸,齒未平,弩十石以上,皆不得出關,今不禁也。
”沈欽韓曰:“《新書·壹通篇》:禁遊宦諸侯及無得出馬關者,豈不曰諸侯國衆車騎則力益多?馬不出關之制,漢初已有也。
”案《漢書·景帝紀》:中四年,禦史大夫绾奏禁馬高五尺九寸以上,齒未平,不得出關,孟康蓋據是為說。
元鳳二年,诏前年減漕三百萬石,頗省乘輿馬及苑馬,以補邊郡三輔傳馬,其令郡國今年毋斂馬口錢,文穎曰:往時有馬口出斂錢,今省。
民始稍及寬典。
王莽複事四夷,亦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绶吏皆保養軍馬。
吏複盡以予民。
見《食貨志》。
《莽傳》雲:“多少各以秩為差。
”事在天鳳六年。
其時乘傳使者,經曆郡國,日且十輩,倉無見谷以給,傳車馬不能足,至賦取道中車馬焉。
《莽傳》地皇元年。
誅求之禍,至斯而極矣。
《漢書·百官公卿表》:大仆屬官,有大廄、未央、家馬三令,各五丞一尉。
又車府、路鈴、騎馬、駿馬四令丞,又龍馬、閑駒、橐泉、、丞華五監長丞,又邊郡六牧師苑令,各三丞,又牧橐、昆蹄令丞,皆屬焉。
家馬,武帝大初元年,更名桐馬。
水衡都尉屬官有六廄令丞。
《注》引《漢舊儀》雲:“天子六廄:未央、承華、、騎馬、辂、大廄也,馬皆萬匹。
”此六廄皆屬大仆,師古說殆誤。
疑水衡别有一廄,名為六廄也。
此等皆以共奉皇室,本失之侈,故“中興省約,但置一廄”,未央。
後置左駿令廄,别主乘輿車馬。
後或并省。
牧師苑亦省。
惟漢陽有流馬苑,但以羽林郎監領。
見《續漢書·百官志》。
亦未聞其阙于事也。
《食貨志》雲:景帝“始造苑馬以廣用”,其初意當為共給軍國,非僅以共皇室。
《漢儀注》雲“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北邊、西邊,《續志》雲:分在河西六郡界中。
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匹”,《百官公卿表》及《景帝紀》中六年《注》引。
其規模不可謂不大,地利亦不可謂不得,畜牧必于邊地。
《漢書·地理志》:大原郡有家馬官,此即大仆之屬。
臣瓒曰:“時以邊表有事,故分來此。
”此未必然,蓋亦以就地利耳。
使善者為之,未始不可有裨軍國,惜仍未能善其事,而臨事不免賦取于民也。
諸廄及菀監,既徒為共奉皇室,故苟或減省之,或出之以共國用,亦為仁政。
如前引昭帝元鳳二年之诏;又如文帝二年,诏大仆見馬遺财足,餘皆以給傳置;賈山《至言》,稱文帝“省廄馬以賦縣傳”,當指此。
武帝建元元年,罷苑馬以賜貧民;後漢和帝永元五年,诏有司省減内外廄及涼州諸苑馬皆是。
路之最平坦者為馳道,其修治頗難,故黃霸守京兆尹,坐發民治馳道不先以聞貶秩;而賈山等言秦之虐,辄以其治馳道為言也。
見第二章第三節。
案馳道之最近者,僅在朝廟之間。
《漢書·鮑宣傳注》引如淳曰:“令:諸使者有制,得行馳道中者,行旁道,無得行中央三丈”是也。
成帝為大子時,不敢絕馳道。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平周侯昭涉昧,元狩五年,坐行馳道中免即此。
時凡天子所幸之地,即治馳道,故遊幸愈廣,為害愈深。
《平準書》言:既得寶鼎,立後土大一祠,公卿議封禅事,“而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繕故宮,及當馳道縣, (31)縣治官儲,設共具,而望以待幸”,蓋車駕未出,而民之勞擾已甚矣。
驕侈之主如漢武帝者,又以供帳之善否為賞罰。
《漢書·王訴傳》:訴守右扶風,上數出幸安定、北地,過扶風,宮館馳道修治,供張辦,武帝嘉之,駐車拜訴為真是也。
民安得不塗炭乎?平帝元始元年,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此在王莽秉政時,确為仁政也。
其用兵之際,則有築甬道者。
《漢書·高帝紀》:二年,築甬道屬河,以取敖倉粟。
應劭曰:“恐敵鈔辎重,故築垣牆如街巷也。
”《三國·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六年,公曰:“連車樹栅,為甬道而南。
”裴松之曰:“不築垣牆,但連車樹栅,以扞兩面。
”邊方又有深開小道者。
(32)《漢書·匈奴傳》:侯應議罷邊備塞吏卒曰:“建塞徼,起亭隧。
”師古曰:“隧謂深開小道而行,避敵鈔寇也。
”平時又或因數跸-煩民,築為複道。
(33)見《史記·叔孫通列傳》,梁孝王亦欲築複道朝大後,見第四章第六節。
此等自非尋常所有。
其尋常道路,修治之責,在于地方官。
(34)故薛宣子惠為彭城令,宣過其縣,見其橋梁郵亭不修,而知其不能。
然大緻臨事始加修治。
故王吉谏昌邑王,言今大王幸方與,百姓頗廢耕桑,治道牽馬;朱買臣為會稽大守,會稽聞大守至,發民除道;桓帝備禮以聘韓康,亭長以韓征君當過,發人牛修道橋;而武帝病鼎湖,卒起幸甘泉,至于以道不治而殺義縱也。
見《漢書·酷吏傳》。
臨事修治,勞民特甚。
故章帝幸河内,下诏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獲,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辎重,不得辄修橋道。
”《本紀》建初七年。
其南巡狩,诏所經道上郡縣,毋得設儲躊;命司空自将徒支柱橋梁。
元和元年。
魏齊王正始七年八月己酉诏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而昨出已見治道。
得雨當複更治,徒棄功夫。
(35)每念百姓,力少役多,夙夜存心。
軍路但當期于通利。
聞乃撾捶老小,務崇修飾,疲困流離,以緻哀歎。
吾豈安乘此而行,緻馨德于宗廟邪?自今已後,明申敕之。
”得雨即當更治,可見路工之劣。
如此之路,安得不時加修治?恤民勞而不修,而道不可行矣。
觀精騎輕行,無他辎重,不得辄修橋道之诏,而可知車之所以易為騎也。
邊方之道,艱阻尤甚。
趙充國治湟陋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鮮水,從枕席上過師。
衛飒遷桂陽大守。
含洭、今廣東英德縣西。
浈陽、今英德縣東。
曲江今廣東曲江縣西。
三縣,去郡遠者,或且千裡,吏事往來,辄發民乘船,名曰傳役。
每一吏出,徭及數家。
百姓苦之。
飒乃鑿山通道,五百餘裡,列亭傳,置郵驿。
于是役省勞息,奸吏杜絕。
(36)《後漢書·循吏傳》。
此等事能行之者蓋甚罕。
唐蒙見夜郎侯,将千人,食重萬餘人;《史記·西南夷列傳》。
王莽發十萬人擊益州,轉輸者合二十萬人,軍糧前後不相及;《漢書·西南夷列傳》。
可見邊方轉運之難。
《漢書·武帝紀》:元光五年,發巴、蜀治西南夷道。
又發九十萬人治雁門阻險。
《史記·西南夷列傳》言:帝“通西南夷道,戍轉相,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濕死者甚衆”。
《傳》又言秦時嘗略通五尺道。
《正義》引如淳曰:“道廣五尺也。
”可知其往來之難。
《後漢書·和帝紀》: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裡一置,五裡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
時臨武長汝南唐羌,臨武,漢縣,今湖南臨武縣,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由是遂省焉。
《三國·吳志·孫權傳》:赤烏八年,遣校尉陳勳将屯田及作士三萬人鑿句容中道。
句容,漢縣,今江蘇句容縣。
句容近境,而其勞師至于如此,況其遠者乎?《後漢書·順帝紀》:延光四年,诏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褒斜路。
《注》:子午道,平帝時王莽通之。
《三國志·王肅傳》:曹真征蜀,肅上疏言其“發已逾月,行裁半谷,治道功夫,戰士悉作”,其所由者即子午道也。
蓋道非經行,每易廢壞。
非但開辟,即維持亦不易也。
《續漢書·百官志》:将作大匠,掌樹桐、梓之類,列于道側。
《注》引《漢官篇》曰:“樹栗、椅、桐、梓。
”胡廣曰:“古者列樹以表道,并以為林囿。
”蓋既以為蔭,又收其利也。
《漢書·五行志》: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此道側有樹之證。
《後漢書·宦者傳》言靈帝作翻車渴烏,見第十章第五節。
施于平門外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則道上更有司灑者。
然此等惟都邑中為然耳。
賈山言秦為馳道,三丈而樹,此乃古者列樹表道之意,馳道外未必能有,即當馳道上者,道失修,樹亦未必能終保也。
《漢書·高帝紀》五年《注》引如淳曰:“律:四馬高足為置傳。
四馬中足為馳傳。
四馬下足為乘傳。
一馬二馬為轺傳。
《梅福傳注》雲:“轺傳,小車之傳也。
”急者乘一乘傳。
”師古曰:“傳者,若今之驿。
古者以車,謂之傳車。
其後又單置馬,謂之驿騎。
”(37)案《魏律序》曰:“秦世舊有廄置、承傳、副車、食廚。
漢初承秦不改。
後以費廣稍省。
故後漢但設騎置而無車馬。
”見《晉書·刑法志》。
則前後漢之間,釋法嘗一大變。
漢世傳車,官吏若受上命,或有急事者,皆得乘之。
段颎為護羌校尉,乘驿之職。
王球欲殺王允,刺史鄧盛聞之,馳傳辟為别駕從事。
此官吏得乘驿,并得使驿傳命之征。
(38)漢武帝與方士傳車。
,見《封禅書》。
龔勝征為谏大夫。
引見,勝薦龔舍及亢父甯壽、濟陰侯嘉。
有诏皆征。
勝曰:“竊見國家征醫巫常為駕,征賢者宜駕。
”上曰:“大夫乘私車來邪?”勝曰:“唯唯。
”有诏為駕。
此受上命者皆得乘傳之征。
赍赫言變事,乘傳詣長安。
《史記·黥布傳》。
梅福去官歸壽春,數因縣道上言變事。
求假轺傳詣行在所,條對急政。
此有急者得乘傳之征也。
武帝拜司馬相如為中郎将,馳四乘之傳,因巴、蜀吏币物以賂西南夷。
文帝與宋昌、張武等六人乘六乘傳詣長安。
昌邑王乘七乘傳,日中發,晡時至定陶,行百三十五裡。
侍從者馬死相望于道。
王吉谏王曰:“今者大王幸方與,曾不半日而馳二百裡。
”《續漢書·輿服志注》言:奉玺書使者乘馳傳。
其驿騎也,三騎行。
晝夜千裡為程。
《三國志·陳群傳》:群子泰,每以一方有事,辄以虛聲擾動天下,故希簡白上事,驿書不過六百裡。
合此諸文觀之,可見當時驿傳速率也。
私家亦可置驿。
上官桀、桑弘羊與燕王通謀,置驿往來相約結;(39)見《漢書·昭帝紀》元鳳元年诏,亦見《武五子傳》。
鄭當時每五日洗沐,常置驿馬長安諸郊,存諸故人,請謝賓客是也。
又有專為一事置者。
王溫舒遷河内大守,令郡具私馬五十匹為驿,自河南至長安。
捕郡中豪猾,上書請,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臧。
奏行不過二日,得可事,論報至流血千裡。
後漢東平憲王病,章帝置驿馬,千裡傳問起居。
是其事。
置郵本主傳命,故《漢書·五行志》及《薛宣傳注》均雲“郵行書之舍”,《王莽傳注》引《倉颉篇》亦曰:“郵過書之官”也。
元始四年。
《後漢書·郭泰傳注》引《說文》曰:“郵,境上傳書舍”也。
又引《廣雅》曰:“郵,驿也。
置,亦驿也。
”又引《風俗通》曰:“漢改郵為置。
置者,度其遠近之間置之也。
”《漢書·文帝紀注》曰:“置者,置傳驿之所。
”《田儋傳注》引臣瓒曰:“案廄置,謂置馬以傳驿者。
”則漢時郵、驿、置等,可以互稱。
《李陵傳》雲“因騎置以聞”,蓋其時多用單騎。
凡公事率因之。
京房去至新豐,因郵上封事。
平帝元始四年,郡國置宗師,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伯,請以聞。
《王莽傳》。
劉陶因驿馬上便宜。
張衡造候風地動儀,嘗一龍機發,而地不覺動,京師學者,鹹怪其無征,後數日,驿至,果地震隴西。
順帝漢安元年,诏遣八使巡行風俗,刺史二千石有臧罪顯明者,驿馬上之。
《後漢書·周舉傳》。
光武遺诏:刺史二千石,無遣吏及
光武起兵,初騎牛,殺新野尉乃得馬。
管辂族兄孝國二客,飲酒醉,夜共載車,牛驚下道,入漳河中溺死。
可見民間駕車多用牛。
即士大夫之貧者儉者亦然。
《史記·平準書》言漢初“将相或乘牛車”; (29)蔡義給事大将軍幕府,家貧常步行,門下好事者相合為買犢車;其貧也。
朱家乘不過牛;朱雲居鄠,乘牛車從諸生;則其儉也。
亦有由于體制者。
《後漢書·宦者傳》言四侯仆從,皆乘牛車而從列騎。
此非不能駕馬,乃仆從不容駕馬耳。
魯肅謂孫權曰:“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乘犢車,從吏卒,交遊士林,累官故不失州郡也。
”此下吏家貧者,車騎不必甚都,亦猶其衣服之不必修飾也。
《貨殖列傳》言“轺車千乘,牛車千兩”;《後漢書·鮮卑傳》:順帝陽嘉四年冬,烏桓寇雲中,遮截道上商賈車牛千餘兩;可見民間輸運,亦多用牛。
《漢書·匈奴傳》:天鳳二年,莽使送右廚唯姑夕王,因奉歸前所斬侍子登及諸貴人從者喪,皆載以常車。
《注》引劉德曰:“縣易車也。
舊司農出錢市車,縣次易牛也。
”《三國·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言丁斐從大祖征吳,以家牛羸困,私易官牛,為人所白,被收送獄奪官。
又《梁習傳》:領并州刺史。
建安十八年,州并屬冀州,更拜議郎西部都督從事,統屬冀州,總故部曲。
習表置屯田都尉二人,領客六百夫,于道次耕種菽粟,以給人牛之費。
則官家運轉,亦多用牛矣。
《漢書·劉敬傳》言:敬脫辂而說高祖。
蘇林曰:“一木橫遮車前,二人之,三人推之。
”此即古之辇。
《貨殖傳》言卓氏遷蜀,夫妻推辇行,亦其物也。
兒寬為左内史,以負課租殿當免。
民聞,皆恐失之,大家牛車,小家儋負輸租,屬不絕。
課更以最。
《三國志·管甯傳注》引《先賢行狀》言:王烈國中有盜牛者,牛主得之,盜者曰:“幸無使王烈聞之。
”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遺之。
間年之中,行路老父儋重,人代儋行數十裡。
推之,乃當時盜牛人也。
此貧無車牛者,運轉即恃儋負也。
亦有以畜負之者。
《漢書·趙充國傳》雲:“以一馬自佗負三十日食。
”師古曰“凡以畜載負物者皆為佗”是也。
又有人乘車即以人之者。
《後漢書·江革傳》言:縣當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車,不用牛馬是也。
此為罕見之事,惟山險之地,多用人力。
淮南王谏伐閩越曰:“輿轎而喻嶺。
”(30)《漢書·嚴助傳》。
此即後世之轎,古之,已見《先秦史》第十三章第四節。
《漢書·張耳傳》:貫高筱輿前仰視洩公。
師古曰:“箯輿者,編竹木以為輿,形如今之食輿矣。
高時榜笞刺爇委困,故以箯輿處之也。
”《王莽傳》:莽下書言臨久病,雖瘳不平,朝見?茵輿行。
服虔曰“有疾,以執茵輿之行也”,晉灼曰:“《漢儀注》:皇後、婕妤乘辇,餘者以茵,四人舉以行,豈今之闆輿而鋪茵乎?”師古曰:“晉說非也。
此直謂坐茵褥之上,而令四人對舉茵之四角輿而行,何謂闆輿乎?”《後漢書·逸民傳》:陰就起,左右進辇,井丹笑曰:“吾聞桀駕人車,豈此邪?”就不得已,而令去辇。
可見除宮中及病困之人外,無以人舁人之事也。
即宮中之辇,亦有駕馬者。
《霍光傳》:“召皇大後禦小馬車。
”張晏曰:“皇大後所駕遊宮中辇車也。
漢廄有果下馬,高三尺,以駕辇。
”果下馬非民間所易得,故隻得舁之以人耳。
《史記·匈奴列傳》雲“其奇畜則橐、驢、騾、《索隐》:按《古今注》雲:驢特馬牝生騾。
、《索隐》:《說文》雲:,馬父騾子也。
、”,蓋皆非中國所有。
然《漢書·百官公卿表》:雲大仆屬官有監長丞。
又有牧橐令丞。
師古曰:“牧橐,言牧養橐也。
”則官已畜養之矣。
民間所用,以驢為最廣。
《續漢書·五行志》:“靈帝于宮中西園駕四白驢,躬自操辔,驅馳周旋,以為大樂。
于是公卿貴戚,轉相仿效。
至乘辎,以為騎從。
互為侵奪,賈與馬齊。
夫驢,乃服重緻遠,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可見當時野人之用驢者,為不少矣。
《後漢書·鄧禹傳》:永平中,理虖沱、石臼河,從都慮至羊腸倉,欲令通漕大原。
吏民苦役,連年無成。
建初三年,拜訓禹弟六子。
渴者,使監領其事。
訓知大功難立,具以上言。
肅宗從之。
遂罷其役,更用驢辇。
歲省費億萬計,全活徒士數千人。
《杜茂傳》:茂鎮守北邊,建屯田,驢車轉運。
亦見《章帝紀》。
《張霸傳》:子楷,常乘驢車至縣賣藥。
《虞诩傳》:遷武都大守。
先是運道艱險,舟車不通,驢馬負載,僦五緻一。
诩乃自将吏士,案行川谷。
由沮漢縣,今陝西略陽縣東。
至下辨漢縣,今甘肅成縣西。
數十裡,皆燒石翦木,開漕船道,以人僦直,雇借傭者。
于是水運通利,歲有四千餘萬。
《魏志·胡質傳注》引《晉陽秋》,言質為荊州,其子威自京都省之,家貧無車馬、僮仆,自驅驢單行。
皆可見民間用驢之多。
《蜀志·後主傳》引《晉諸公贊》,言劉禅乘騾車詣鄧艾,則騾亦有服乘者矣。
此亦與外國交通之利也。
然馬于置傳及用兵,關系究屬最钜,故民間能畜馬者,國家獎厲之甚至。
晃錯說文帝曰:“今令:民有車騎馬一匹者,複卒三人。
”見《漢書·食貨志》。
武帝輪台之诏曰“當今務在修《馬複令》以補缺,毋乏武備”,見《漢書·西域傳》。
所欲修者,即此等令也。
《平準書》述武帝初年之盛曰“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會聚”,雖或失之于誇,然元狩四年衛青出定襄,霍去病出代,私負從馬凡十四萬匹,見《漢書·匈奴傳》。
師古曰:“私負衣裝者及私将馬從者,皆非公家發興之限。
”則民間馬确不少,其報效國家,亦不為不踴躍。
乃元朔五年、六年之役,《平準書》雲:“漢軍士馬死者十餘萬。
”于是役又雲:“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
”《衛将軍骠騎将軍列傳》雲:兩軍之出塞,塞閱官及私馬凡十四萬匹,而複入塞者不滿三萬匹。
将吏之驕恣不恤軍事如此,即胥中國為牧地,亦豈足供之?《平準書》雲:武帝為伐胡盛養馬。
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
卒牽掌者關中不足,乃調近旁郡。
又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
令民得畜牧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息十一。
事在元鼎四年。
李奇曰:十母馬還官一駒。
又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差出天下牝馬亭。
亭有畜悖馬,歲課息。
其苛擾如此。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黎侯延,元封六年,坐不出持馬要斬。
師古曰:“時發馬給軍,匿而不出也。
”可見其時行法之嚴,然卒無益。
元狩五年,平牡馬至二十萬。
大初二年,卒籍吏民馬以補車騎馬焉。
皆見《漢書·本紀》。
昭帝始元四年,诏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
五年,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
盂康曰:“舊馬高五尺六寸,齒未平,弩十石以上,皆不得出關,今不禁也。
”沈欽韓曰:“《新書·壹通篇》:禁遊宦諸侯及無得出馬關者,豈不曰諸侯國衆車騎則力益多?馬不出關之制,漢初已有也。
”案《漢書·景帝紀》:中四年,禦史大夫绾奏禁馬高五尺九寸以上,齒未平,不得出關,孟康蓋據是為說。
元鳳二年,诏前年減漕三百萬石,頗省乘輿馬及苑馬,以補邊郡三輔傳馬,其令郡國今年毋斂馬口錢,文穎曰:往時有馬口出斂錢,今省。
民始稍及寬典。
王莽複事四夷,亦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绶吏皆保養軍馬。
吏複盡以予民。
見《食貨志》。
《莽傳》雲:“多少各以秩為差。
”事在天鳳六年。
其時乘傳使者,經曆郡國,日且十輩,倉無見谷以給,傳車馬不能足,至賦取道中車馬焉。
《莽傳》地皇元年。
誅求之禍,至斯而極矣。
《漢書·百官公卿表》:大仆屬官,有大廄、未央、家馬三令,各五丞一尉。
又車府、路鈴、騎馬、駿馬四令丞,又龍馬、閑駒、橐泉、、丞華五監長丞,又邊郡六牧師苑令,各三丞,又牧橐、昆蹄令丞,皆屬焉。
家馬,武帝大初元年,更名桐馬。
水衡都尉屬官有六廄令丞。
《注》引《漢舊儀》雲:“天子六廄:未央、承華、、騎馬、辂、大廄也,馬皆萬匹。
”此六廄皆屬大仆,師古說殆誤。
疑水衡别有一廄,名為六廄也。
此等皆以共奉皇室,本失之侈,故“中興省約,但置一廄”,未央。
後置左駿令廄,别主乘輿車馬。
後或并省。
牧師苑亦省。
惟漢陽有流馬苑,但以羽林郎監領。
見《續漢書·百官志》。
亦未聞其阙于事也。
《食貨志》雲:景帝“始造苑馬以廣用”,其初意當為共給軍國,非僅以共皇室。
《漢儀注》雲“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北邊、西邊,《續志》雲:分在河西六郡界中。
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匹”,《百官公卿表》及《景帝紀》中六年《注》引。
其規模不可謂不大,地利亦不可謂不得,畜牧必于邊地。
《漢書·地理志》:大原郡有家馬官,此即大仆之屬。
臣瓒曰:“時以邊表有事,故分來此。
”此未必然,蓋亦以就地利耳。
使善者為之,未始不可有裨軍國,惜仍未能善其事,而臨事不免賦取于民也。
諸廄及菀監,既徒為共奉皇室,故苟或減省之,或出之以共國用,亦為仁政。
如前引昭帝元鳳二年之诏;又如文帝二年,诏大仆見馬遺财足,餘皆以給傳置;賈山《至言》,稱文帝“省廄馬以賦縣傳”,當指此。
武帝建元元年,罷苑馬以賜貧民;後漢和帝永元五年,诏有司省減内外廄及涼州諸苑馬皆是。
路之最平坦者為馳道,其修治頗難,故黃霸守京兆尹,坐發民治馳道不先以聞貶秩;而賈山等言秦之虐,辄以其治馳道為言也。
見第二章第三節。
案馳道之最近者,僅在朝廟之間。
《漢書·鮑宣傳注》引如淳曰:“令:諸使者有制,得行馳道中者,行旁道,無得行中央三丈”是也。
成帝為大子時,不敢絕馳道。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平周侯昭涉昧,元狩五年,坐行馳道中免即此。
時凡天子所幸之地,即治馳道,故遊幸愈廣,為害愈深。
《平準書》言:既得寶鼎,立後土大一祠,公卿議封禅事,“而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繕故宮,及當馳道縣, (31)縣治官儲,設共具,而望以待幸”,蓋車駕未出,而民之勞擾已甚矣。
驕侈之主如漢武帝者,又以供帳之善否為賞罰。
《漢書·王訴傳》:訴守右扶風,上數出幸安定、北地,過扶風,宮館馳道修治,供張辦,武帝嘉之,駐車拜訴為真是也。
民安得不塗炭乎?平帝元始元年,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此在王莽秉政時,确為仁政也。
其用兵之際,則有築甬道者。
《漢書·高帝紀》:二年,築甬道屬河,以取敖倉粟。
應劭曰:“恐敵鈔辎重,故築垣牆如街巷也。
”《三國·魏志·武帝紀》:建安十六年,公曰:“連車樹栅,為甬道而南。
”裴松之曰:“不築垣牆,但連車樹栅,以扞兩面。
”邊方又有深開小道者。
(32)《漢書·匈奴傳》:侯應議罷邊備塞吏卒曰:“建塞徼,起亭隧。
”師古曰:“隧謂深開小道而行,避敵鈔寇也。
”平時又或因數跸-煩民,築為複道。
(33)見《史記·叔孫通列傳》,梁孝王亦欲築複道朝大後,見第四章第六節。
此等自非尋常所有。
其尋常道路,修治之責,在于地方官。
(34)故薛宣子惠為彭城令,宣過其縣,見其橋梁郵亭不修,而知其不能。
然大緻臨事始加修治。
故王吉谏昌邑王,言今大王幸方與,百姓頗廢耕桑,治道牽馬;朱買臣為會稽大守,會稽聞大守至,發民除道;桓帝備禮以聘韓康,亭長以韓征君當過,發人牛修道橋;而武帝病鼎湖,卒起幸甘泉,至于以道不治而殺義縱也。
見《漢書·酷吏傳》。
臨事修治,勞民特甚。
故章帝幸河内,下诏曰:“車駕行秋稼,觀收獲,因涉郡界,皆精騎輕行,無它辎重,不得辄修橋道。
”《本紀》建初七年。
其南巡狩,诏所經道上郡縣,毋得設儲躊;命司空自将徒支柱橋梁。
元和元年。
魏齊王正始七年八月己酉诏曰:“吾乃當以十九日親祠,而昨出已見治道。
得雨當複更治,徒棄功夫。
(35)每念百姓,力少役多,夙夜存心。
軍路但當期于通利。
聞乃撾捶老小,務崇修飾,疲困流離,以緻哀歎。
吾豈安乘此而行,緻馨德于宗廟邪?自今已後,明申敕之。
”得雨即當更治,可見路工之劣。
如此之路,安得不時加修治?恤民勞而不修,而道不可行矣。
觀精騎輕行,無他辎重,不得辄修橋道之诏,而可知車之所以易為騎也。
邊方之道,艱阻尤甚。
趙充國治湟陋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鮮水,從枕席上過師。
衛飒遷桂陽大守。
含洭、今廣東英德縣西。
浈陽、今英德縣東。
曲江今廣東曲江縣西。
三縣,去郡遠者,或且千裡,吏事往來,辄發民乘船,名曰傳役。
每一吏出,徭及數家。
百姓苦之。
飒乃鑿山通道,五百餘裡,列亭傳,置郵驿。
于是役省勞息,奸吏杜絕。
(36)《後漢書·循吏傳》。
此等事能行之者蓋甚罕。
唐蒙見夜郎侯,将千人,食重萬餘人;《史記·西南夷列傳》。
王莽發十萬人擊益州,轉輸者合二十萬人,軍糧前後不相及;《漢書·西南夷列傳》。
可見邊方轉運之難。
《漢書·武帝紀》:元光五年,發巴、蜀治西南夷道。
又發九十萬人治雁門阻險。
《史記·西南夷列傳》言:帝“通西南夷道,戍轉相,數歲道不通,士罷餓,離濕死者甚衆”。
《傳》又言秦時嘗略通五尺道。
《正義》引如淳曰:“道廣五尺也。
”可知其往來之難。
《後漢書·和帝紀》:舊南海獻龍眼荔支,十裡一置,五裡一候,奔騰阻險,死者繼路。
時臨武長汝南唐羌,臨武,漢縣,今湖南臨武縣,縣接南海,乃上書陳狀,由是遂省焉。
《三國·吳志·孫權傳》:赤烏八年,遣校尉陳勳将屯田及作士三萬人鑿句容中道。
句容,漢縣,今江蘇句容縣。
句容近境,而其勞師至于如此,況其遠者乎?《後漢書·順帝紀》:延光四年,诏益州刺史罷子午道通褒斜路。
《注》:子午道,平帝時王莽通之。
《三國志·王肅傳》:曹真征蜀,肅上疏言其“發已逾月,行裁半谷,治道功夫,戰士悉作”,其所由者即子午道也。
蓋道非經行,每易廢壞。
非但開辟,即維持亦不易也。
《續漢書·百官志》:将作大匠,掌樹桐、梓之類,列于道側。
《注》引《漢官篇》曰:“樹栗、椅、桐、梓。
”胡廣曰:“古者列樹以表道,并以為林囿。
”蓋既以為蔭,又收其利也。
《漢書·五行志》: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此道側有樹之證。
《後漢書·宦者傳》言靈帝作翻車渴烏,見第十章第五節。
施于平門外橋西,用灑南北郊路,以省百姓灑道之費,則道上更有司灑者。
然此等惟都邑中為然耳。
賈山言秦為馳道,三丈而樹,此乃古者列樹表道之意,馳道外未必能有,即當馳道上者,道失修,樹亦未必能終保也。
《漢書·高帝紀》五年《注》引如淳曰:“律:四馬高足為置傳。
四馬中足為馳傳。
四馬下足為乘傳。
一馬二馬為轺傳。
《梅福傳注》雲:“轺傳,小車之傳也。
”急者乘一乘傳。
”師古曰:“傳者,若今之驿。
古者以車,謂之傳車。
其後又單置馬,謂之驿騎。
”(37)案《魏律序》曰:“秦世舊有廄置、承傳、副車、食廚。
漢初承秦不改。
後以費廣稍省。
故後漢但設騎置而無車馬。
”見《晉書·刑法志》。
則前後漢之間,釋法嘗一大變。
漢世傳車,官吏若受上命,或有急事者,皆得乘之。
段颎為護羌校尉,乘驿之職。
王球欲殺王允,刺史鄧盛聞之,馳傳辟為别駕從事。
此官吏得乘驿,并得使驿傳命之征。
(38)漢武帝與方士傳車。
,見《封禅書》。
龔勝征為谏大夫。
引見,勝薦龔舍及亢父甯壽、濟陰侯嘉。
有诏皆征。
勝曰:“竊見國家征醫巫常為駕,征賢者宜駕。
”上曰:“大夫乘私車來邪?”勝曰:“唯唯。
”有诏為駕。
此受上命者皆得乘傳之征。
赍赫言變事,乘傳詣長安。
《史記·黥布傳》。
梅福去官歸壽春,數因縣道上言變事。
求假轺傳詣行在所,條對急政。
此有急者得乘傳之征也。
武帝拜司馬相如為中郎将,馳四乘之傳,因巴、蜀吏币物以賂西南夷。
文帝與宋昌、張武等六人乘六乘傳詣長安。
昌邑王乘七乘傳,日中發,晡時至定陶,行百三十五裡。
侍從者馬死相望于道。
王吉谏王曰:“今者大王幸方與,曾不半日而馳二百裡。
”《續漢書·輿服志注》言:奉玺書使者乘馳傳。
其驿騎也,三騎行。
晝夜千裡為程。
《三國志·陳群傳》:群子泰,每以一方有事,辄以虛聲擾動天下,故希簡白上事,驿書不過六百裡。
合此諸文觀之,可見當時驿傳速率也。
私家亦可置驿。
上官桀、桑弘羊與燕王通謀,置驿往來相約結;(39)見《漢書·昭帝紀》元鳳元年诏,亦見《武五子傳》。
鄭當時每五日洗沐,常置驿馬長安諸郊,存諸故人,請謝賓客是也。
又有專為一事置者。
王溫舒遷河内大守,令郡具私馬五十匹為驿,自河南至長安。
捕郡中豪猾,上書請,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臧。
奏行不過二日,得可事,論報至流血千裡。
後漢東平憲王病,章帝置驿馬,千裡傳問起居。
是其事。
置郵本主傳命,故《漢書·五行志》及《薛宣傳注》均雲“郵行書之舍”,《王莽傳注》引《倉颉篇》亦曰:“郵過書之官”也。
元始四年。
《後漢書·郭泰傳注》引《說文》曰:“郵,境上傳書舍”也。
又引《廣雅》曰:“郵,驿也。
置,亦驿也。
”又引《風俗通》曰:“漢改郵為置。
置者,度其遠近之間置之也。
”《漢書·文帝紀注》曰:“置者,置傳驿之所。
”《田儋傳注》引臣瓒曰:“案廄置,謂置馬以傳驿者。
”則漢時郵、驿、置等,可以互稱。
《李陵傳》雲“因騎置以聞”,蓋其時多用單騎。
凡公事率因之。
京房去至新豐,因郵上封事。
平帝元始四年,郡國置宗師,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伯,請以聞。
《王莽傳》。
劉陶因驿馬上便宜。
張衡造候風地動儀,嘗一龍機發,而地不覺動,京師學者,鹹怪其無征,後數日,驿至,果地震隴西。
順帝漢安元年,诏遣八使巡行風俗,刺史二千石有臧罪顯明者,驿馬上之。
《後漢書·周舉傳》。
光武遺诏:刺史二千石,無遣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