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得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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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貓形的還不少,茂來女士書中雲:
“我們可以推想。
這些動物大約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實在就是男女巫,他們把自己變成獸形,想去進行他們的鬼計,損害人類的福利。
這個推測可以證實,隻看在近代火堆裡常被燒死的犧牲是貓,而這貓正是據說巫所最喜變的東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 “我不能說是否其中那一種藥會發生飛行的感覺,但這裡使用烏頭(aconite)我覺得很有意思。
睡着的人的心髒動作不勻使人感覺突然從空中下墜,今将用了使人昏迷的莨菪與使心髒動作不勻的烏頭配合成劑,令服用者引起飛行的感覺,似是很可能的事。
”這樣戳穿西洋鏡似乎有點殺風景,不如戈那所畫老少二女自身跨一掃帚飛過空中的好,我當然也很愛好這西班牙大匠的畫,但是我也很喜歡知道這三個藥方,有如打聽得祝由科的幾門手法或會黨的幾句口号,雖不敢妄希仙人的他心通,難能多察知一點人情物理,亦是很大的喜悅。
茂來女士更證明中古巫術原是原始的地亞那教(Diana一Cult)之國遺,其男神名地亞奴思,亦名那奴思(Janus),古羅馬稱正月即從此神名衍出,通行至今,女神地亞那之徒即所謂巫,其儀式乃發生繁殖的法術也。
雖然我并不喜歡吃菜事魔,自然更沒有騎掃帚的興趣,但對于他們鬼鬼祟祟的花樣卻不無同情,深覺得宗教審間院的那些拷打殺戮大可不必。
多年前我讀英國克洛特(E·Clodd)的《進化論之先驅》與勒吉(W·E·H·Lecky)的《歐洲唯理思想史》,才對于中古的巫術案覺得有注意的價值,就能力所及略為涉獵,一面對那時政教的權威很生反感,一面也深感危懼,看了心驚眼跳,不能有隔岸觀火之樂,蓋人類原是一個,我們也有文字獄思想獄,這與巫術案本是同一類也。
歐洲的巫術案,中國的文字獄思想獄,都是我所怕卻也就常還想(雖然想了自然又怕)的東西,往往互相牽引連帶着,這幾乎成了我精神上的壓迫之一。
想寫貓的文章,第一挑到老姨,就是為這緣故。
該姨的确是個老巫,論理是應該重辦的,幸而在中國偶得免肆諸市朝,真是很難得的,但是拿來與西洋的巫術比較了看也仍是極有意思的事。
中國所重的文字獄思想獄是儒教的,——基督教的教士敬事上帝,異端皆非聖無法,儒教的文士詣事主君,犯上即大逆不道,其原因有宗教與政治之不同,故其一可以随時代過去,其一則不可也。
我們今日且談巫術,論老姨與貓,若文字獄等亦是很好題目,容日後再談,蓋其事言之長矣。
民國二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于北平。
(附記) “怪出于老姨,誠不知其何為,想系貓之所為,老姨龍鐘為其所使耳。
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
”同卷中又有《貓怪》三則,今悉不取,此處評者說是貓之所為亦非,蓋這篇夜星子的價值重在是一件巫蠱案,貓并不是主,乃是使也。
我很想知道西漢的巫蠱詳情,可是沒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現在所說的大抵是以西歐為标準,巫蠱當作witch一craft的譯語,所謂使即是familiars也。
英國藹堪斯泰因女士(linaEckenstein)曾著《兒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愛讀,其遺稿《文字的咒力》(ASpellofWord,1932.)中第一篇雲《貓及其同幫》,于我頗有用處。
第一章《貓或狗》中雲: “巫可以變化為貓或兔,十七世紀的知識階級還都相信這是可能的事。
” “在法國阿耳登思省,四旬齋的第一星期日,貓被扔到火堆裡去,有時候殘酷稍為醇化了,便将貓用長竿挂在火上,恬活的烤死。
他們說,貓是魔鬼的代表,無論怎麼受苦都不冤枉。
”他又解釋燒諸動物的理由雲: “在法蘭西比利時直至近代,都曾舉行公開的用貓的儀式。
聖約翰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處均将活貓關在籠裡,抛到火堆裡去。
在默茲地方,這個習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廢除。
比利時
這些動物大約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實在就是男女巫,他們把自己變成獸形,想去進行他們的鬼計,損害人類的福利。
這個推測可以證實,隻看在近代火堆裡常被燒死的犧牲是貓,而這貓正是據說巫所最喜變的東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 “我不能說是否其中那一種藥會發生飛行的感覺,但這裡使用烏頭(aconite)我覺得很有意思。
睡着的人的心髒動作不勻使人感覺突然從空中下墜,今将用了使人昏迷的莨菪與使心髒動作不勻的烏頭配合成劑,令服用者引起飛行的感覺,似是很可能的事。
”這樣戳穿西洋鏡似乎有點殺風景,不如戈那所畫老少二女自身跨一掃帚飛過空中的好,我當然也很愛好這西班牙大匠的畫,但是我也很喜歡知道這三個藥方,有如打聽得祝由科的幾門手法或會黨的幾句口号,雖不敢妄希仙人的他心通,難能多察知一點人情物理,亦是很大的喜悅。
茂來女士更證明中古巫術原是原始的地亞那教(Diana一Cult)之國遺,其男神名地亞奴思,亦名那奴思(Janus),古羅馬稱正月即從此神名衍出,通行至今,女神地亞那之徒即所謂巫,其儀式乃發生繁殖的法術也。
雖然我并不喜歡吃菜事魔,自然更沒有騎掃帚的興趣,但對于他們鬼鬼祟祟的花樣卻不無同情,深覺得宗教審間院的那些拷打殺戮大可不必。
多年前我讀英國克洛特(E·Clodd)的《進化論之先驅》與勒吉(W·E·H·Lecky)的《歐洲唯理思想史》,才對于中古的巫術案覺得有注意的價值,就能力所及略為涉獵,一面對那時政教的權威很生反感,一面也深感危懼,看了心驚眼跳,不能有隔岸觀火之樂,蓋人類原是一個,我們也有文字獄思想獄,這與巫術案本是同一類也。
歐洲的巫術案,中國的文字獄思想獄,都是我所怕卻也就常還想(雖然想了自然又怕)的東西,往往互相牽引連帶着,這幾乎成了我精神上的壓迫之一。
想寫貓的文章,第一挑到老姨,就是為這緣故。
該姨的确是個老巫,論理是應該重辦的,幸而在中國偶得免肆諸市朝,真是很難得的,但是拿來與西洋的巫術比較了看也仍是極有意思的事。
中國所重的文字獄思想獄是儒教的,——基督教的教士敬事上帝,異端皆非聖無法,儒教的文士詣事主君,犯上即大逆不道,其原因有宗教與政治之不同,故其一可以随時代過去,其一則不可也。
我們今日且談巫術,論老姨與貓,若文字獄等亦是很好題目,容日後再談,蓋其事言之長矣。
民國二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于北平。
(附記) “怪出于老姨,誠不知其何為,想系貓之所為,老姨龍鐘為其所使耳。
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
”同卷中又有《貓怪》三則,今悉不取,此處評者說是貓之所為亦非,蓋這篇夜星子的價值重在是一件巫蠱案,貓并不是主,乃是使也。
我很想知道西漢的巫蠱詳情,可是沒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現在所說的大抵是以西歐為标準,巫蠱當作witch一craft的譯語,所謂使即是familiars也。
英國藹堪斯泰因女士(linaEckenstein)曾著《兒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愛讀,其遺稿《文字的咒力》(ASpellofWord,1932.)中第一篇雲《貓及其同幫》,于我頗有用處。
第一章《貓或狗》中雲: “巫可以變化為貓或兔,十七世紀的知識階級還都相信這是可能的事。
” “在法國阿耳登思省,四旬齋的第一星期日,貓被扔到火堆裡去,有時候殘酷稍為醇化了,便将貓用長竿挂在火上,恬活的烤死。
他們說,貓是魔鬼的代表,無論怎麼受苦都不冤枉。
”他又解釋燒諸動物的理由雲: “在法蘭西比利時直至近代,都曾舉行公開的用貓的儀式。
聖約翰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處均将活貓關在籠裡,抛到火堆裡去。
在默茲地方,這個習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廢除。
比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