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太平軍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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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一直延續到1868年。
不過作為一個政體和宗教團體,這個運動在1864年就被有效地撲滅了。
應當認為,勝利者一心一意搞橫暴行為,它不僅毀滅了太平軍的軍政機構,而且使太平軍的傳統本身也實際上在劍與火中煙消雲散了。
當考察太平軍失敗的原因時,我們立刻會遇到的困難是,不能完全用純軍事方面的理由來解釋。
叛亂在最後三年出現火力方面的差距,但僅歸因于這個因素,還不能令人滿意。
太平軍不乏新式武器。
衆所周知,李秀成到1862年已經通過西方商人和投機家弄到了幾千支步槍。
然而太平軍在戰略上的敗局卻早在1861年随着西征最後失敗就已命定地形成,這時甚至李鴻章的淮軍尚未建成。
同樣,也不能把外國軍事力量的介入看成是決定性的因素。
其中領導集團的分裂比這些原因都重要:洪秀全在政治上的無能意味着一元化的集權隻能通過他的親信之間的競争才會出現。
不過即使根據太平天國内部虛弱這一說法仍不能充分解釋,何以清王朝的保守派人士在如此可怕的挑戰面前而仍能重新控制國内局勢。
答案隻有通過我們重新估價太平軍運動的内部特點以及它與其社會環境之間的關系才能找到。
為此目的,我們将太平軍與撚軍這支大約同時在北方和中部各省活動的叛亂隊伍作一番比較,可能不無益處。
撚軍的組織特點:一個比較 撚軍在1853年以前的曆史不大為人所知。
然而至少有一點是清楚的,它是由白蓮教叛亂的殘餘人員發起的,但嚴格地說又不是裔出白蓮教派的一個組織。
撚軍運動的中心地帶是淮北地區,即淮河以北的安徽、河南、江蘇的交界地區。
這是一個飽受旱澇之苦的旱地耕作區,在白蓮教起事時,這裡的窮人為饑餓所迫大批加入了清朝倉促組成的勇營。
當這些人最後被遣散回鄉時,他們既不指望可以找到農業生計,又不甘心聽任命運擺布。
他們便與那些幸存的反叛者為伍,在當地幹起了盜匪營生。
[27] 這個構成早期撚軍運動的基礎的社會變化過程,今天仍然是關于19世紀曆史的研究中空白最多的一個領域。
現有資料表明,至少有這樣兩個過程應當加以考慮:(1)&ldquo撚&rdquo這個詞在意義上的變化,即它如何從一個表示土匪組織俗稱的普通名詞,變成了一個表示認識其集團身份的特殊組織的專用名詞。
(2)流竄于交界地區的非法之徒為把他們的影響逐漸擴大到淮北平原的定居社會所采取的步驟。
當時任禦史的陶澍在他的一份重要奏折中揭示了撚軍運動在1814年&mdash&mdash即白蓮教叛亂被鎮壓下去之後十年&mdash&mdash所表現的形式。
白蓮教的那些四處星散的餘衆在河南和安徽交界的統治薄弱地區結成了有組織的幫夥。
他們利用地方官員的怠惰和玩忽職守,得以自由無阻地跨省越界,躲避追捕。
這幫全副武裝的盜匪以劫掠、勒索和販運私鹽為生,其行蹤所至已遠遠超出了定居社會的範圍。
這種結幫的成員名稱各異,或稱&ldquo劍客&rdquo,或稱&ldquo紅胡子&rdquo(這或許因面部塗抹僞裝顔色而得名,或許來自劇目中粗暴強橫人物的傳統化裝)。
一個幾十人或上百人的幫夥通常被稱作&ldquo撚子&rdquo或&ldquo撚&rdquo。
[28] 不過,上述地區這些非法之徒的性質正在迅速演變。
到1814年這一演變過程已經開始,即撚子不再是那些走投無路、一無所有的人們一種單純的組合,它已經變成定居社會中有錢有勢人家的工具。
撚子有許多同當地社會緊密聯系的方式。
頭目們在集鎮開設賭場,把無業遊民和亡命之徒集合在周圍。
撚子給村社造成的恐怖緻使許多家庭以向其頭目宣誓效忠的方式來尋求保護。
一個旁觀者寫道:&ldquo族有撚,族幸;家有撚,家安。
&rdquo[29]到了19世紀20年代,撚子的下層社會已牢固地植根于當地的宗族制度之中,同時又靠宗族中有财勢的族長們向下延續并向外傳布擴散。
[30]私鹽販子們也有一種傾向,想尋求安全的寄身之所。
因為私鹽販子的頭頭們不免常被官方追捕者和敵對者帶來的緻命危險所困擾,他們便在村落中定居下來,四周築以土牆,全副武裝,謹防任何不速之客來犯。
[31] 很清楚,到了19世紀中葉,分散的撚子業已與淮北地區許多村社的經濟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了。
可能整個整個村落都要以劫掠為生。
一個撚子頭目帶領村民四出搶劫,然後滿載财物歸來,掠奪物的一半歸首領所有,餘下的一半則由追随者去平分。
這樣&ldquo撚&rdquo就有了兩個含義:一是指全副武裝的盜匪,一是指以村社為基地的半武裝團體。
因而它們與南方下層社會中的&ldquo堂&rdquo和&ldquo股&rdquo頗相類似。
地方上&ldquo撚&rdquo的頭領與廣西三合會的&ldquo米飯主&rdquo有許多驚人的相似之處:他們都是地方上有财勢的人物,都通過提供另一種經濟地位和新的社團結合形式,把那些靠正當職業無以為生的人聚集到自己周圍。
一個令人費解的重要問題始終存在,即撚子是否能夠在總的方面被看成白蓮教的一個分支。
通常靠援引陶澍一類官員的叙述來證明撚是白蓮教的分支;陶澍認為&ldquo紅胡子&rdquo就是先前&ldquo漏網&rdquo的白蓮教叛亂者。
[32]不過一直搞不清楚的是,白蓮軍的士兵中有多少人實際是白蓮教教徒。
白蓮教在三省邊界地區的定居集團和本地非法暴徒中曾廣泛招募教徒,因此大緻上可以說,這樣招來的許多人與白蓮教教義及其組織僅保持一種松散的聯系。
如果确系如此,那麼白蓮軍的殘餘必定相當龐雜。
如果再加上撚子還包括原來反白蓮教的兵勇的資料時,那就很容易看出,白蓮教派自身對早年的撚子必然隻起過有限的作用。
這一推測有1822年的一項記載可為佐證:它說在豫皖地區的朱鳳閣叛亂中,官員們能夠清楚地把白蓮教徒與撚匪區分開來。
[33]在1853年以前的時期,白蓮教特有的調和各派教義的宗教和它的啟示性的政治路線似乎是撚軍所完全不具備的。
鑒于撚軍運動的人社會出身大不相同,我們有充分根據假定撚子和白蓮教教徒之間有些交叉情況;但是嚴格說來,把撚子稱作白蓮教教徒則是錯誤的。
19世紀50年代以前實際上隻存在個别小股的相當松散的結合,通常稱之為&ldquo撚&rdquo,他們的頭子的世界觀是世俗的,他們對共同的出身和共同的命運的認識,如果說有的話,也隻是很模糊的。
撚子中聯合的最初迹象以及最初萌發共同的政治覺悟是在50年代初期的危急年代中出現的。
并且就在這時或稍前不久,它們才有了&ldquo撚&rdquo這一人所共知的專用名稱。
1851年開始了黃河改道這一悲劇性過程,它從山東半島南端改到北端,還有殃及淮北廣大地區的一連串水災。
雖然直到1855年8月才發生大決堤使河水向東北橫溢,但從1851年起饑馑和破産已年年出現。
那些年經濟上的絕望加劇了村社之間世仇械鬥的地方性隐患,這個情況對我們了解撚軍運動的性質是相當重要的。
像南方的三合會那樣,撚子也帶頭在村寨設防以反對鄰近的村落,使自己也能在當時社會生态學中找到安身立命之處。
他們作為地方防禦領導者所起的作用在1853年初變得更重要了,因為太平軍這時正進抵長江流域,促使了安徽農村軍事化的普遍實現。
另外,促使軍事化過程的是淮北村寨擁有許多非法火器,這使地方官員一直皺眉不已。
[34]現在政府出于防禦太平軍的需要,對這一軍事化行動加以鼓勵,從而剛好擴大了撚子的社會基礎,因為需要撚股首領們負責幾十個村寨的防務。
撚的村社組織很難同正統的&ldquo團&rdquo區分開來,因而這兩種組織必須看成同一種類型:許多村落各各築有堅固的圍牆,在共同防禦圈内有義務彼此相助,并由鄉勇把守。
稱作&ldquo團&rdquo的這種組織,有許多實際上都由撚領導,或者後來聽命于他們。
仍受正統紳士控制的&ldquo團&rdquo越來越少,而在淮北地區作戰的官軍則普遍陷于懷有敵意而組織完善的民衆的包圍之中。
雖則撚子的村社基礎在不斷鞏固,但他們把一股股武裝撚子合并起來的過程則是緩慢的,并且是趑趄不前的。
繼許多地方領袖斷斷續續作了一些嘗試之後,終于在1852年由18名首領帶領人馬彙集在張樂行的麾下;張樂行是雉河集(現安徽渦陽)上一名一字不識但頗有勢力的地主兼私鹽販子。
這個集團在政府軍的攻擊下不久便陷于瓦解,張樂行本人則被地方知府任命為&ldquo民團首領&rdquo。
不過他在名義上歸順政府為時很短暫,在1855年末到1856年初他就跟他的同夥着手把分散的撚股集結成一個新式組織。
在兩個小紳士的提議下,張被任命為所有撚子的首腦,擁有&ldquo盟主&rdquo的稱号。
撚子戰士被松散地編成五個&ldquo旗&rdquo,每旗約2萬人,成為小股撚子的聯盟。
在後來年代裡,由于一些新的反叛集團的形成并被吸收入股,&ldquo旗&rdquo的數目增至12個或者更多。
首領們各自保留了先前的許多自主權,因而張樂行不像是那種權力業已集中的軍隊的領袖。
不過這種原始的組織結構卻容許撚股在廣泛範圍内進行合作,以緻在随後的年月裡竟使戰鬥席卷了八個省份。
撚子的活動方式是有季節性地搞軍事活動。
撚旗依靠像張樂行在雉河集設防的那種地方軍事基地,每逢春秋季節都要外出到周圍一帶進行搶劫,然後按時返回家鄉。
他們花很大力量來保衛鄉裡和建立撚軍在鄰近地區的新分支組織的中心。
這意味着許多撚子過着兩重生活:既與村寨有緊密聯系,又與他們的軍事組織有緊密聯系。
不過另外一些人,例如無家可歸的饑民和流浪的私鹽販,在加入撚軍隊伍後則必須完全而長期地過軍事化生活。
至此,撚軍運動不僅體現了更緊密結合的組織,而且還有更明确的象征性的内容。
它的領導集團為了樹立能吸引普遍支持的形象,用折中主義态度搬用了白蓮教的口頭傳說和太平軍的各種象征。
張樂行接受了&ldquo大漢明命王&rdquo的稱号,這個稱号不僅是對滿族王朝的挑戰,而且間接地表明它承襲了白蓮教所崇奉的摩尼教信仰。
這可能是為了鞏固與各地白蓮教信徒的關系所采取的一種策略,因為許多白蓮教信徒這時已是撚旗的成員了。
雖則有人認為撚旗本身的形式可能是從&ldquo八卦教&rdquo(白蓮教的一個派别)的一套做法中借用來的,不過其實際淵源仍未弄清楚。
然而有一點已很清楚,那就是在1856年以後的幾年中,撚軍吸收了象征異端傳統&mdash&mdash其中也包括白蓮教傳統&mdash&mdash的非常明顯的内容。
但這是否能夠表明撚軍此時已在事實上作為白蓮教的一個分支出現,仍是大可懷疑的。
甚至在撚軍的現階段,最好把他們理解為從黑手黨那樣的地方下層社會生長出來的組織:它在重建和擴充過程中,發現上策莫過于從一應俱全的傳統異端庫藏中擇取各式各樣的象征性内容來加以發揚。
政府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的幾次剿撚之戰,由于内部領導意見分歧和無能而受到挫敗。
像袁甲三這種墨守成規和貪污腐敗的官員,無論在聚殲撚軍或在重建對撚軍根據地的控制等方面,都毫無進展。
叛亂者的騎兵到1858年已增加到2萬多匹馬,他們證明甚至比骁勇剽悍的蒙古王公僧格林沁還厲害;1860年僧格林沁的北方騎兵襲擊了這個地區。
作為一名統帥,僧格林沁證明是一個失敗者,主要原因是他不能與其漢族同胞一起共事。
雖然他于1863年對撚軍據點發動猛攻時收複過雉河集并把張樂行捕獲處死,但死者的侄子張宗禹仍保持了撚軍的實力,撚軍在他的領導下于1865年包圍并殺死了僧格林沁。
對北京來說,失去這位統帥是堪與1860年江南大營被殲相比的重大損失。
情形也跟1860年相仿佛,朝廷轉而求助于新軍。
最後擊敗撚軍的幾次戰役所依恃的并非騎兵的突襲,而是穩紮穩打的合圍;這一戰略就是太平天國的征服者曾國藩提出來的,他于1865年出任剿撚統帥(見第八章)。
作為一場叛亂,撚軍在政治上對清朝的威脅比太平軍要小得多;然而它們在某些方面卻更持久,更不容易被鎮壓。
其持久性主要應歸因于它們與地方社會制度有内在聯系。
撚軍的基礎是血親關系的紐帶和村社之間慣有的協作方式,他們在某種意義上不能被看作是對帝國正統性的有力挑戰,隻不過是對帝國權力的局部抵制。
他們肯定不是對正統價值體系的威脅。
确實,他們的社會基礎是因襲傳統的,與其政治傾向的模糊不謀而合。
這樣,撚軍便能輕易地與其他叛亂集團合作,但不對任何人承擔義務。
與太平軍不同,撚軍與周圍社會的地方非法之徒和叛亂集團融洽相處。
他們同幅匪、宋景詩指揮的黑旗軍、白蓮教以及敵對的團練組織,能夠在特定的基礎上互相影響,從中受益。
撚軍與太平軍曾達成一系列協議,這些協議有理由使太平軍為之後悔。
撚軍首領李昭壽于1858年曾帶領他的大部隊馳援安徽的太平軍,但太平軍卻不能向他們進行紀律和信仰的灌輸。
李昭壽本人不久還倒向了清朝。
撚軍反抗的漫無目的性,确實可以從其首領們反複無常的行動中看出,同一個人往往反複變節多次。
生員苗沛霖是土豪,他對雙方都叛賣,他的長期經曆隻有按照兩淮地區内戰中普遍存在的朦胧的價值準則才可以理解(關于撚軍運動及其結局,更詳盡的闡述見第九章)。
太平軍叛亂的透視 撚軍牢固地植根在農業社會中,受到傳統觀點的限制。
太平軍則不是這樣的。
首先,這一事實很重要,即太平軍的宗教從未成為民衆文化的組成部分。
客家人改信基督教和使用暴力打出老家,其間僅隔六七年時間。
太平軍運動與白蓮教和三合會傳統有這種顯著的差别,這可以部分地解釋它不僅作為一個世俗制度,甚至作為一個信仰結構,為什麼會如此有效地被消滅。
在确定太平軍運動的真實性質時,觀念形态和社會兩方面的因素起了主要的和互為補充的作用。
由于客家人毗鄰西方入侵地點,他們的村社通過洪秀全能夠接觸到一種對中國傳統的價值準則從根本上起瓦解作用的教義。
此外,這個教義體現了一種不妥協的二元論和一種救贖上帝選出的黎民的啟示性諾言。
同樣地,在社會方面這一教義被注入種族分化的環境之中。
壁壘森嚴的客家人抱有茕茕孑立、非我族類的感覺,這完全反映在此時牢牢地支配着他們的信仰上面。
然而客家人仍然是漢族血統,因此可以有說服力地向漢民族發出驅逐異族壓迫者的号召。
太平天國神權政治的總号召描繪了一個被壓迫的少數派最後得救的圖景。
但是關于救世主的宣傳和教義的排他性,在中國傳統這個背景中是有些實際困難的。
首先,它們妨礙了太平軍與其他叛亂集團的合作。
他們所崇奉的純粹主義和奧秘的思想體系不利于太平軍同那些無論怎樣反滿,但仍然立足于傳統信念和傳統組織形式的團體去結成聯盟。
太平軍與三合會和撚軍的關系反映了這種困難。
盡管太平軍與它們偶爾也進行過合作,結果都沒有形成長期的聯盟。
在19世紀中葉,農業中國形形色色的叛亂連綿不絕,沸反盈天。
它們僅能進行一定的戰術合作,這一事實使它們很容易遭到鎮壓。
其次,太平軍摒棄傳統的社會價值準則和制度,這個事實使他們更難于把勢力伸展到所占城鎮以外的農村内地。
對太平軍來說,城市是清帝國正統性的象征,也是使他們那些獨特的制度能得到培育的溫床。
農村組織的各種固有形式更容易被正統的上層人士所利用,他們通過自己的地方團練竟然成功地對太平軍占據的一些中心城市以外許多縣的農村保持着控制。
因此,太平軍和它力圖加以統治的農村社會之間存在着文化上的鴻溝,這鴻溝往往與城鄉之間的鴻溝互為表裡;這是一種文化分裂的難以理解的怪事,随着西方勢力侵入通商口岸,中國以後的幾代人都将深受這種文化分裂之苦。
可是,恰恰是太平軍的這些缺陷向人們顯示了它的偉大的曆史意義。
太平軍比同時代任何其他叛亂都更加專心緻志地直接對付他們的時代危機,并提出了解決危機的具體辦法。
太平天國關于新的所有制、新的地方控制結構以及個人與國家之間的嶄新關系的見解,就是針對清帝國後期那些令人矚目的問題作出來的真正的反應。
由于太平軍的這一特有的現象以及太平軍産生的背景,要把19世紀的中國社會史隻歸之為王朝衰亡史這一習見的類型,恐怕是很困難的吧。
(厲以平 譯) *** [1]《新甯縣志》卷16,1893年版,第6&mdash9頁。
關于三合會與瑤人的早期關系,見魏源的《聖武記》(卷7,第41&mdash45頁)與徐珂的《清稗類鈔》(卷66,第10&mdash11頁)關于1832年湘南瑤人叛亂的記述,但這兩條記載互有出入。
[2]關于洪秀全的早期生平,見邁克爾和張仲禮合編《太平軍叛亂的曆史與文獻》;簡又文:《太平天國全史》,第1&mdash22頁。
關于梁阿發,見1965年台灣複制版《勸世良言》的鄧嗣禹的導言,第1&mdash24頁。
我的分析即以此版為據。
[3]沒有什麼證據支持簡又文的下述論斷(簡著《太平天國全史》,第41頁):洪秀全此時已決心要消滅清政權。
據認為洪在歸途中所寫的一首詩雖暗含他有重大的政治抱負,但這詩的時期不能确定。
[4]此處提及的作品見《太平诏書》(1852年發表但包括了一些被認為是1844&mdash1846年所寫的材料),載于向達等人編的《太平天國》第1冊,第87&mdash98頁;英譯文載邁克爾和張仲禮合編的《太平軍叛亂的曆史與文獻》。
[5]《浔州府志》卷4,1874年版,第14頁。
邁隆·科恩在《作為中國東南地區社會文化變種的客家方言》一文中對客家人的居住類型和種族沖突作了重要的分析,此文載《民族曆史學雜志》15.3(1968年)。
[6]關于太平軍的人數,見張德堅《賊情彙纂》(其部分内容始于1854年),這篇材料轉載于向達編《太平天國》。
[7]《天命诏旨書》,見向達編《太平天國》。
[8]《頒行诏書》,見向達編《太平天國》。
[9]《太平诏書》,第92頁。
[10]引自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綱》,第45頁。
[11]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冊,第125頁引汪士铎《乙丙日記》。
[12]《天朝田畝制度》,載向達編《太平天國》第1冊,第321&mdash326頁。
[13]關于正統反對派的改組,見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569&mdash592頁(論唐鑒部分);沈陳漢音(音):《曾國藩在北京》,載《亞洲研究雜志》卷27第1期(1967年11月);何贻焜:《曾國藩評傳》,第25&mdash30頁;庫恩:《中華帝國後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35&mdash148頁。
[14]關于湘軍,見羅爾綱《湘軍新志》,第67、97&mdash112頁;肖一山:《清代通史》卷3,第411&mdash415頁;簡又文:《太平天國全史》,第1039&mdash1080頁;庫恩:《中華帝國後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05&mdash135頁。
[15]羅玉東:《中國厘金史》,第61&mdash62、222&mdash229頁。
[16]陳志讓:《鹹豐時代的通貨膨脹》,載《東方和非洲研究學院學報》卷21(1958年)。
[17]郦純:《太平天國制度初探》,第472頁。
[18]郦純:《太平天國制度初探》,第65、94&mdash98、338&mdash383頁;簡又文:《太平天國典制通考》,第655&mdash669頁;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稿》,第119&mdash121頁。
[19]《欽定士階條例》,載肖一山編《太平天國叢書》,第937&mdash938頁。
[20]蔔魯斯的文書,引自格雷戈裡《英國與太平軍》,第99頁。
[21]格雷戈裡:《英國與太平軍》,第118頁。
[22]以下有關外國的介入問題,大部論述得到劉廣京教授的幫助,謹此緻謝。
[23]引自王爾敏《淮軍志》,第55頁所引。
[24]《籌備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第3頁。
[25]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第15&mdash16頁。
[26]見迪安《漢口英租界的建立》,載《哈佛亞洲研究雜志》卷32(1972年),第95&mdash96頁。
[27]方玉瀾:《星烈日記彙要》,見範文瀾編《撚軍》第一冊,第309&mdash314頁;江地:《初期撚軍史論叢》,第1&mdash38頁;鄧嗣禹:《撚軍及其遊擊戰》,第46&mdash76頁。
[28]陶澍:《條陳緝捕皖豫等省紅胡匪徒折子》,載聶崇岐編《撚軍資料别集》,第5&mdash9頁。
[29]方玉瀾:《星烈日記彙要》,第310頁。
[30]《大清宣宗實錄》卷41,第7頁。
[31]包世臣:《淮鹽三策》,載《皇朝經世文編》卷49,第4頁。
[32]陶澍:《條陳緝捕紅胡匪徒折子》,載聶崇岐編《撚軍資料别集》,第6頁;黃鈞宰:《金壺七墨》,第337頁。
[33]《大清宣宗實錄》卷41,第7頁。
[34]陶澍:《籌款饬繳兇器折子》,載聶崇岐編《撚軍資料别集》,第18頁。
不過作為一個政體和宗教團體,這個運動在1864年就被有效地撲滅了。
應當認為,勝利者一心一意搞橫暴行為,它不僅毀滅了太平軍的軍政機構,而且使太平軍的傳統本身也實際上在劍與火中煙消雲散了。
當考察太平軍失敗的原因時,我們立刻會遇到的困難是,不能完全用純軍事方面的理由來解釋。
叛亂在最後三年出現火力方面的差距,但僅歸因于這個因素,還不能令人滿意。
太平軍不乏新式武器。
衆所周知,李秀成到1862年已經通過西方商人和投機家弄到了幾千支步槍。
然而太平軍在戰略上的敗局卻早在1861年随着西征最後失敗就已命定地形成,這時甚至李鴻章的淮軍尚未建成。
同樣,也不能把外國軍事力量的介入看成是決定性的因素。
其中領導集團的分裂比這些原因都重要:洪秀全在政治上的無能意味着一元化的集權隻能通過他的親信之間的競争才會出現。
不過即使根據太平天國内部虛弱這一說法仍不能充分解釋,何以清王朝的保守派人士在如此可怕的挑戰面前而仍能重新控制國内局勢。
答案隻有通過我們重新估價太平軍運動的内部特點以及它與其社會環境之間的關系才能找到。
為此目的,我們将太平軍與撚軍這支大約同時在北方和中部各省活動的叛亂隊伍作一番比較,可能不無益處。
撚軍的組織特點:一個比較 撚軍在1853年以前的曆史不大為人所知。
然而至少有一點是清楚的,它是由白蓮教叛亂的殘餘人員發起的,但嚴格地說又不是裔出白蓮教派的一個組織。
撚軍運動的中心地帶是淮北地區,即淮河以北的安徽、河南、江蘇的交界地區。
這是一個飽受旱澇之苦的旱地耕作區,在白蓮教起事時,這裡的窮人為饑餓所迫大批加入了清朝倉促組成的勇營。
當這些人最後被遣散回鄉時,他們既不指望可以找到農業生計,又不甘心聽任命運擺布。
他們便與那些幸存的反叛者為伍,在當地幹起了盜匪營生。
[27] 這個構成早期撚軍運動的基礎的社會變化過程,今天仍然是關于19世紀曆史的研究中空白最多的一個領域。
現有資料表明,至少有這樣兩個過程應當加以考慮:(1)&ldquo撚&rdquo這個詞在意義上的變化,即它如何從一個表示土匪組織俗稱的普通名詞,變成了一個表示認識其集團身份的特殊組織的專用名詞。
(2)流竄于交界地區的非法之徒為把他們的影響逐漸擴大到淮北平原的定居社會所采取的步驟。
當時任禦史的陶澍在他的一份重要奏折中揭示了撚軍運動在1814年&mdash&mdash即白蓮教叛亂被鎮壓下去之後十年&mdash&mdash所表現的形式。
白蓮教的那些四處星散的餘衆在河南和安徽交界的統治薄弱地區結成了有組織的幫夥。
他們利用地方官員的怠惰和玩忽職守,得以自由無阻地跨省越界,躲避追捕。
這幫全副武裝的盜匪以劫掠、勒索和販運私鹽為生,其行蹤所至已遠遠超出了定居社會的範圍。
這種結幫的成員名稱各異,或稱&ldquo劍客&rdquo,或稱&ldquo紅胡子&rdquo(這或許因面部塗抹僞裝顔色而得名,或許來自劇目中粗暴強橫人物的傳統化裝)。
一個幾十人或上百人的幫夥通常被稱作&ldquo撚子&rdquo或&ldquo撚&rdquo。
[28] 不過,上述地區這些非法之徒的性質正在迅速演變。
到1814年這一演變過程已經開始,即撚子不再是那些走投無路、一無所有的人們一種單純的組合,它已經變成定居社會中有錢有勢人家的工具。
撚子有許多同當地社會緊密聯系的方式。
頭目們在集鎮開設賭場,把無業遊民和亡命之徒集合在周圍。
撚子給村社造成的恐怖緻使許多家庭以向其頭目宣誓效忠的方式來尋求保護。
一個旁觀者寫道:&ldquo族有撚,族幸;家有撚,家安。
&rdquo[29]到了19世紀20年代,撚子的下層社會已牢固地植根于當地的宗族制度之中,同時又靠宗族中有财勢的族長們向下延續并向外傳布擴散。
[30]私鹽販子們也有一種傾向,想尋求安全的寄身之所。
因為私鹽販子的頭頭們不免常被官方追捕者和敵對者帶來的緻命危險所困擾,他們便在村落中定居下來,四周築以土牆,全副武裝,謹防任何不速之客來犯。
[31] 很清楚,到了19世紀中葉,分散的撚子業已與淮北地區許多村社的經濟生活緊密結合在一起了。
可能整個整個村落都要以劫掠為生。
一個撚子頭目帶領村民四出搶劫,然後滿載财物歸來,掠奪物的一半歸首領所有,餘下的一半則由追随者去平分。
這樣&ldquo撚&rdquo就有了兩個含義:一是指全副武裝的盜匪,一是指以村社為基地的半武裝團體。
因而它們與南方下層社會中的&ldquo堂&rdquo和&ldquo股&rdquo頗相類似。
地方上&ldquo撚&rdquo的頭領與廣西三合會的&ldquo米飯主&rdquo有許多驚人的相似之處:他們都是地方上有财勢的人物,都通過提供另一種經濟地位和新的社團結合形式,把那些靠正當職業無以為生的人聚集到自己周圍。
一個令人費解的重要問題始終存在,即撚子是否能夠在總的方面被看成白蓮教的一個分支。
通常靠援引陶澍一類官員的叙述來證明撚是白蓮教的分支;陶澍認為&ldquo紅胡子&rdquo就是先前&ldquo漏網&rdquo的白蓮教叛亂者。
[32]不過一直搞不清楚的是,白蓮軍的士兵中有多少人實際是白蓮教教徒。
白蓮教在三省邊界地區的定居集團和本地非法暴徒中曾廣泛招募教徒,因此大緻上可以說,這樣招來的許多人與白蓮教教義及其組織僅保持一種松散的聯系。
如果确系如此,那麼白蓮軍的殘餘必定相當龐雜。
如果再加上撚子還包括原來反白蓮教的兵勇的資料時,那就很容易看出,白蓮教派自身對早年的撚子必然隻起過有限的作用。
這一推測有1822年的一項記載可為佐證:它說在豫皖地區的朱鳳閣叛亂中,官員們能夠清楚地把白蓮教徒與撚匪區分開來。
[33]在1853年以前的時期,白蓮教特有的調和各派教義的宗教和它的啟示性的政治路線似乎是撚軍所完全不具備的。
鑒于撚軍運動的人社會出身大不相同,我們有充分根據假定撚子和白蓮教教徒之間有些交叉情況;但是嚴格說來,把撚子稱作白蓮教教徒則是錯誤的。
19世紀50年代以前實際上隻存在個别小股的相當松散的結合,通常稱之為&ldquo撚&rdquo,他們的頭子的世界觀是世俗的,他們對共同的出身和共同的命運的認識,如果說有的話,也隻是很模糊的。
撚子中聯合的最初迹象以及最初萌發共同的政治覺悟是在50年代初期的危急年代中出現的。
并且就在這時或稍前不久,它們才有了&ldquo撚&rdquo這一人所共知的專用名稱。
1851年開始了黃河改道這一悲劇性過程,它從山東半島南端改到北端,還有殃及淮北廣大地區的一連串水災。
雖然直到1855年8月才發生大決堤使河水向東北橫溢,但從1851年起饑馑和破産已年年出現。
那些年經濟上的絕望加劇了村社之間世仇械鬥的地方性隐患,這個情況對我們了解撚軍運動的性質是相當重要的。
像南方的三合會那樣,撚子也帶頭在村寨設防以反對鄰近的村落,使自己也能在當時社會生态學中找到安身立命之處。
他們作為地方防禦領導者所起的作用在1853年初變得更重要了,因為太平軍這時正進抵長江流域,促使了安徽農村軍事化的普遍實現。
另外,促使軍事化過程的是淮北村寨擁有許多非法火器,這使地方官員一直皺眉不已。
[34]現在政府出于防禦太平軍的需要,對這一軍事化行動加以鼓勵,從而剛好擴大了撚子的社會基礎,因為需要撚股首領們負責幾十個村寨的防務。
撚的村社組織很難同正統的&ldquo團&rdquo區分開來,因而這兩種組織必須看成同一種類型:許多村落各各築有堅固的圍牆,在共同防禦圈内有義務彼此相助,并由鄉勇把守。
稱作&ldquo團&rdquo的這種組織,有許多實際上都由撚領導,或者後來聽命于他們。
仍受正統紳士控制的&ldquo團&rdquo越來越少,而在淮北地區作戰的官軍則普遍陷于懷有敵意而組織完善的民衆的包圍之中。
雖則撚子的村社基礎在不斷鞏固,但他們把一股股武裝撚子合并起來的過程則是緩慢的,并且是趑趄不前的。
繼許多地方領袖斷斷續續作了一些嘗試之後,終于在1852年由18名首領帶領人馬彙集在張樂行的麾下;張樂行是雉河集(現安徽渦陽)上一名一字不識但頗有勢力的地主兼私鹽販子。
這個集團在政府軍的攻擊下不久便陷于瓦解,張樂行本人則被地方知府任命為&ldquo民團首領&rdquo。
不過他在名義上歸順政府為時很短暫,在1855年末到1856年初他就跟他的同夥着手把分散的撚股集結成一個新式組織。
在兩個小紳士的提議下,張被任命為所有撚子的首腦,擁有&ldquo盟主&rdquo的稱号。
撚子戰士被松散地編成五個&ldquo旗&rdquo,每旗約2萬人,成為小股撚子的聯盟。
在後來年代裡,由于一些新的反叛集團的形成并被吸收入股,&ldquo旗&rdquo的數目增至12個或者更多。
首領們各自保留了先前的許多自主權,因而張樂行不像是那種權力業已集中的軍隊的領袖。
不過這種原始的組織結構卻容許撚股在廣泛範圍内進行合作,以緻在随後的年月裡竟使戰鬥席卷了八個省份。
撚子的活動方式是有季節性地搞軍事活動。
撚旗依靠像張樂行在雉河集設防的那種地方軍事基地,每逢春秋季節都要外出到周圍一帶進行搶劫,然後按時返回家鄉。
他們花很大力量來保衛鄉裡和建立撚軍在鄰近地區的新分支組織的中心。
這意味着許多撚子過着兩重生活:既與村寨有緊密聯系,又與他們的軍事組織有緊密聯系。
不過另外一些人,例如無家可歸的饑民和流浪的私鹽販,在加入撚軍隊伍後則必須完全而長期地過軍事化生活。
至此,撚軍運動不僅體現了更緊密結合的組織,而且還有更明确的象征性的内容。
它的領導集團為了樹立能吸引普遍支持的形象,用折中主義态度搬用了白蓮教的口頭傳說和太平軍的各種象征。
張樂行接受了&ldquo大漢明命王&rdquo的稱号,這個稱号不僅是對滿族王朝的挑戰,而且間接地表明它承襲了白蓮教所崇奉的摩尼教信仰。
這可能是為了鞏固與各地白蓮教信徒的關系所采取的一種策略,因為許多白蓮教信徒這時已是撚旗的成員了。
雖則有人認為撚旗本身的形式可能是從&ldquo八卦教&rdquo(白蓮教的一個派别)的一套做法中借用來的,不過其實際淵源仍未弄清楚。
然而有一點已很清楚,那就是在1856年以後的幾年中,撚軍吸收了象征異端傳統&mdash&mdash其中也包括白蓮教傳統&mdash&mdash的非常明顯的内容。
但這是否能夠表明撚軍此時已在事實上作為白蓮教的一個分支出現,仍是大可懷疑的。
甚至在撚軍的現階段,最好把他們理解為從黑手黨那樣的地方下層社會生長出來的組織:它在重建和擴充過程中,發現上策莫過于從一應俱全的傳統異端庫藏中擇取各式各樣的象征性内容來加以發揚。
政府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的幾次剿撚之戰,由于内部領導意見分歧和無能而受到挫敗。
像袁甲三這種墨守成規和貪污腐敗的官員,無論在聚殲撚軍或在重建對撚軍根據地的控制等方面,都毫無進展。
叛亂者的騎兵到1858年已增加到2萬多匹馬,他們證明甚至比骁勇剽悍的蒙古王公僧格林沁還厲害;1860年僧格林沁的北方騎兵襲擊了這個地區。
作為一名統帥,僧格林沁證明是一個失敗者,主要原因是他不能與其漢族同胞一起共事。
雖然他于1863年對撚軍據點發動猛攻時收複過雉河集并把張樂行捕獲處死,但死者的侄子張宗禹仍保持了撚軍的實力,撚軍在他的領導下于1865年包圍并殺死了僧格林沁。
對北京來說,失去這位統帥是堪與1860年江南大營被殲相比的重大損失。
情形也跟1860年相仿佛,朝廷轉而求助于新軍。
最後擊敗撚軍的幾次戰役所依恃的并非騎兵的突襲,而是穩紮穩打的合圍;這一戰略就是太平天國的征服者曾國藩提出來的,他于1865年出任剿撚統帥(見第八章)。
作為一場叛亂,撚軍在政治上對清朝的威脅比太平軍要小得多;然而它們在某些方面卻更持久,更不容易被鎮壓。
其持久性主要應歸因于它們與地方社會制度有内在聯系。
撚軍的基礎是血親關系的紐帶和村社之間慣有的協作方式,他們在某種意義上不能被看作是對帝國正統性的有力挑戰,隻不過是對帝國權力的局部抵制。
他們肯定不是對正統價值體系的威脅。
确實,他們的社會基礎是因襲傳統的,與其政治傾向的模糊不謀而合。
這樣,撚軍便能輕易地與其他叛亂集團合作,但不對任何人承擔義務。
與太平軍不同,撚軍與周圍社會的地方非法之徒和叛亂集團融洽相處。
他們同幅匪、宋景詩指揮的黑旗軍、白蓮教以及敵對的團練組織,能夠在特定的基礎上互相影響,從中受益。
撚軍與太平軍曾達成一系列協議,這些協議有理由使太平軍為之後悔。
撚軍首領李昭壽于1858年曾帶領他的大部隊馳援安徽的太平軍,但太平軍卻不能向他們進行紀律和信仰的灌輸。
李昭壽本人不久還倒向了清朝。
撚軍反抗的漫無目的性,确實可以從其首領們反複無常的行動中看出,同一個人往往反複變節多次。
生員苗沛霖是土豪,他對雙方都叛賣,他的長期經曆隻有按照兩淮地區内戰中普遍存在的朦胧的價值準則才可以理解(關于撚軍運動及其結局,更詳盡的闡述見第九章)。
太平軍叛亂的透視 撚軍牢固地植根在農業社會中,受到傳統觀點的限制。
太平軍則不是這樣的。
首先,這一事實很重要,即太平軍的宗教從未成為民衆文化的組成部分。
客家人改信基督教和使用暴力打出老家,其間僅隔六七年時間。
太平軍運動與白蓮教和三合會傳統有這種顯著的差别,這可以部分地解釋它不僅作為一個世俗制度,甚至作為一個信仰結構,為什麼會如此有效地被消滅。
在确定太平軍運動的真實性質時,觀念形态和社會兩方面的因素起了主要的和互為補充的作用。
由于客家人毗鄰西方入侵地點,他們的村社通過洪秀全能夠接觸到一種對中國傳統的價值準則從根本上起瓦解作用的教義。
此外,這個教義體現了一種不妥協的二元論和一種救贖上帝選出的黎民的啟示性諾言。
同樣地,在社會方面這一教義被注入種族分化的環境之中。
壁壘森嚴的客家人抱有茕茕孑立、非我族類的感覺,這完全反映在此時牢牢地支配着他們的信仰上面。
然而客家人仍然是漢族血統,因此可以有說服力地向漢民族發出驅逐異族壓迫者的号召。
太平天國神權政治的總号召描繪了一個被壓迫的少數派最後得救的圖景。
但是關于救世主的宣傳和教義的排他性,在中國傳統這個背景中是有些實際困難的。
首先,它們妨礙了太平軍與其他叛亂集團的合作。
他們所崇奉的純粹主義和奧秘的思想體系不利于太平軍同那些無論怎樣反滿,但仍然立足于傳統信念和傳統組織形式的團體去結成聯盟。
太平軍與三合會和撚軍的關系反映了這種困難。
盡管太平軍與它們偶爾也進行過合作,結果都沒有形成長期的聯盟。
在19世紀中葉,農業中國形形色色的叛亂連綿不絕,沸反盈天。
它們僅能進行一定的戰術合作,這一事實使它們很容易遭到鎮壓。
其次,太平軍摒棄傳統的社會價值準則和制度,這個事實使他們更難于把勢力伸展到所占城鎮以外的農村内地。
對太平軍來說,城市是清帝國正統性的象征,也是使他們那些獨特的制度能得到培育的溫床。
農村組織的各種固有形式更容易被正統的上層人士所利用,他們通過自己的地方團練竟然成功地對太平軍占據的一些中心城市以外許多縣的農村保持着控制。
因此,太平軍和它力圖加以統治的農村社會之間存在着文化上的鴻溝,這鴻溝往往與城鄉之間的鴻溝互為表裡;這是一種文化分裂的難以理解的怪事,随着西方勢力侵入通商口岸,中國以後的幾代人都将深受這種文化分裂之苦。
可是,恰恰是太平軍的這些缺陷向人們顯示了它的偉大的曆史意義。
太平軍比同時代任何其他叛亂都更加專心緻志地直接對付他們的時代危機,并提出了解決危機的具體辦法。
太平天國關于新的所有制、新的地方控制結構以及個人與國家之間的嶄新關系的見解,就是針對清帝國後期那些令人矚目的問題作出來的真正的反應。
由于太平軍的這一特有的現象以及太平軍産生的背景,要把19世紀的中國社會史隻歸之為王朝衰亡史這一習見的類型,恐怕是很困難的吧。
(厲以平 譯) *** [1]《新甯縣志》卷16,1893年版,第6&mdash9頁。
關于三合會與瑤人的早期關系,見魏源的《聖武記》(卷7,第41&mdash45頁)與徐珂的《清稗類鈔》(卷66,第10&mdash11頁)關于1832年湘南瑤人叛亂的記述,但這兩條記載互有出入。
[2]關于洪秀全的早期生平,見邁克爾和張仲禮合編《太平軍叛亂的曆史與文獻》;簡又文:《太平天國全史》,第1&mdash22頁。
關于梁阿發,見1965年台灣複制版《勸世良言》的鄧嗣禹的導言,第1&mdash24頁。
我的分析即以此版為據。
[3]沒有什麼證據支持簡又文的下述論斷(簡著《太平天國全史》,第41頁):洪秀全此時已決心要消滅清政權。
據認為洪在歸途中所寫的一首詩雖暗含他有重大的政治抱負,但這詩的時期不能确定。
[4]此處提及的作品見《太平诏書》(1852年發表但包括了一些被認為是1844&mdash1846年所寫的材料),載于向達等人編的《太平天國》第1冊,第87&mdash98頁;英譯文載邁克爾和張仲禮合編的《太平軍叛亂的曆史與文獻》。
[5]《浔州府志》卷4,1874年版,第14頁。
邁隆·科恩在《作為中國東南地區社會文化變種的客家方言》一文中對客家人的居住類型和種族沖突作了重要的分析,此文載《民族曆史學雜志》15.3(1968年)。
[6]關于太平軍的人數,見張德堅《賊情彙纂》(其部分内容始于1854年),這篇材料轉載于向達編《太平天國》。
[7]《天命诏旨書》,見向達編《太平天國》。
[8]《頒行诏書》,見向達編《太平天國》。
[9]《太平诏書》,第92頁。
[10]引自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綱》,第45頁。
[11]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冊,第125頁引汪士铎《乙丙日記》。
[12]《天朝田畝制度》,載向達編《太平天國》第1冊,第321&mdash326頁。
[13]關于正統反對派的改組,見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569&mdash592頁(論唐鑒部分);沈陳漢音(音):《曾國藩在北京》,載《亞洲研究雜志》卷27第1期(1967年11月);何贻焜:《曾國藩評傳》,第25&mdash30頁;庫恩:《中華帝國後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35&mdash148頁。
[14]關于湘軍,見羅爾綱《湘軍新志》,第67、97&mdash112頁;肖一山:《清代通史》卷3,第411&mdash415頁;簡又文:《太平天國全史》,第1039&mdash1080頁;庫恩:《中華帝國後期的叛亂及其敵人》,第105&mdash135頁。
[15]羅玉東:《中國厘金史》,第61&mdash62、222&mdash229頁。
[16]陳志讓:《鹹豐時代的通貨膨脹》,載《東方和非洲研究學院學報》卷21(1958年)。
[17]郦純:《太平天國制度初探》,第472頁。
[18]郦純:《太平天國制度初探》,第65、94&mdash98、338&mdash383頁;簡又文:《太平天國典制通考》,第655&mdash669頁;羅爾綱:《太平天國史稿》,第119&mdash121頁。
[19]《欽定士階條例》,載肖一山編《太平天國叢書》,第937&mdash938頁。
[20]蔔魯斯的文書,引自格雷戈裡《英國與太平軍》,第99頁。
[21]格雷戈裡:《英國與太平軍》,第118頁。
[22]以下有關外國的介入問題,大部論述得到劉廣京教授的幫助,謹此緻謝。
[23]引自王爾敏《淮軍志》,第55頁所引。
[24]《籌備夷務始末·同治朝》卷4,第3頁。
[25]李鴻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第15&mdash16頁。
[26]見迪安《漢口英租界的建立》,載《哈佛亞洲研究雜志》卷32(1972年),第95&mdash96頁。
[27]方玉瀾:《星烈日記彙要》,見範文瀾編《撚軍》第一冊,第309&mdash314頁;江地:《初期撚軍史論叢》,第1&mdash38頁;鄧嗣禹:《撚軍及其遊擊戰》,第46&mdash76頁。
[28]陶澍:《條陳緝捕皖豫等省紅胡匪徒折子》,載聶崇岐編《撚軍資料别集》,第5&mdash9頁。
[29]方玉瀾:《星烈日記彙要》,第310頁。
[30]《大清宣宗實錄》卷41,第7頁。
[31]包世臣:《淮鹽三策》,載《皇朝經世文編》卷49,第4頁。
[32]陶澍:《條陳緝捕紅胡匪徒折子》,載聶崇岐編《撚軍資料别集》,第6頁;黃鈞宰:《金壺七墨》,第337頁。
[33]《大清宣宗實錄》卷41,第7頁。
[34]陶澍:《籌款饬繳兇器折子》,載聶崇岐編《撚軍資料别集》,第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