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杵騎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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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喜愛的古人的劇作之中,《烈杵騎士》(TheKnightofBurn-ingPestle),有一種古怪的現代味道給我這個活人。

    假如不是收在伊麗莎白時代的戲劇專集,和莎士比亞同時,我真有些疑惑這是什麼促狹鬼如皮藍代婁外加肖伯納搞出來的花樣。

    這出喜劇由兩位有名的劇作家用八天合寫成功,一位是了不起早熟卻也早死的保芒(Beaumont),一位是晚年比莎翁還紅的福萊切耳(Fletcher)。

    第一次演出完全失敗了,那是在一六一〇年前後,兩年之後成書,序文特别提起劇作者的不快之感,但是等到二十五年之後重演的時候,分外成功,一連出了兩版。

    劇作者另外提出一個抗議,就是有人說他們趕到塞耳萬提司後頭,抄襲小說《吉诃德先生》的手法: 或許有人以為它是吉诃德先生的後裔我們兩個人可以對天賭咒,它早出世一年。

     早也罷,晚也罷,反正到了十七世紀初葉,騎士已經過時,水土不服,沒有生命力延續下去,僅僅變成凡夫俗子對于理想的一種憧憬。

     我們的社會已經沒有這種俠義精神的騎士,然而這并不就說,我們的人性同樣沒有。

    塞耳萬提司明白這個道理,同時明白藝術的道理,從來不在字裡行間表白他的優越之感,尊重一切,不加褒貶。

    故事的進行正有大自然的自然。

    小孩子可以當作寓言看,大人可以當作小說看,人生的意義無往而不相宜。

    在這一點上,我們的劇作者因為太顯得賣弄聰明,因為太想到這是戲,對于藝術多了一份過度的明顯的自覺,雖說在創作年月上不肯認輸,在價格的高低上卻有了錯落。

    看完戲,我們覺得劇作者有意在嘲弄,把雜貨店的标記變成一位騎士的名号,把雜貨店的夥計扮做一位騎士,捉弄的意思多了,也就不像小說作者所要傳達的那樣深厚了。

    我沒有意思褒貶歐美的現代文學,但是“現代”到了今日,聰明遠過于一般的人生本質,卻也确是事實。

    這或許正是妨害現代文學之偉大的病因:自覺的優越之感。

     我把話扯遠了,我是說,把《烈杵騎士》放在現代戲劇之林,所有聰明的舞台手法可能為之失色。

    你們想要觀衆和演出打成一片嗎?你們想要演員從觀衆裡面走上戲台嗎?你們想要觀衆坐在台口不時發表宏論嗎?你們想要“正在想”的表演完全而且諧和地胡鬧下去嗎?不足為奇,《烈杵騎士》用得比誰都道地,道地,因為一方面來自當時演出的環境,一方面來自人物的性格,二者相合,妙文自得。

     幕開了,十六十七世紀的戲台出現了,那就是說,花得起大錢的先生們坐在戲台上面,出得起小錢的看客站在戲台底下。

    莫裡哀在他的《不識相的人們》(LesFacheux)[2]裡面痛罵那些坐台口的自命不凡的貴賓。

    但是他沒有力量轟他們下台。

    他們出得起大錢。

    戲班子靠他們養活。

    英國也是這樣子。

    十七世紀後半葉,查理二世一道命令才把他們攆到池座。

    法國一直等到十八世紀中葉,大文豪伏爾泰(Voltare)說服一位貴人拿出一萬二千佛郎津貼後台,才算出了莫裡哀那口惡氣,打掃淨了戲台。

    ——幕開了,念引子的演員才念了三句,一位“市民”跳上戲台。

     市民:好孩子,停停! 演員:先生,你幹什麼? 市民:我嫌你們貧氣:這園子搞了七年戲,我看得出,你們總拿市民開玩笑現在你又把你的戲叫做《倫敦商人》。

    取消這個名字,孩子!取消這個名字! 演員:你是這城的人嗎? 市民:我是。

     演員:有職業的自由人? 市民:對啦,賣雜貨的。

     他要他們演他喜歡的東西,恭維新興階層的大戲,特别是“我這一行的”。

    說着說着太太也爬上了戲台。

     演員:你應該一個月以前就對我們講現在我們的戲已經要開演了。

     市民:我不管我要一個賣雜貨的在戲裡頭,幹些了不起的事。

     演員:什麼了不起的事? 市民:家夥,我要他—— 太太:(在底下)男人,男人! 夥計:(在底下)老闆娘,别吵。

     太太:(在底下)你别吵,辣耳夫你放心,我知道我說什麼。

    ——男人,男人! 市民:太太,你說什麼? 太太:(在底下)男人,叫他拿一個杵殺一個獅子!拿一個杵殺一個獅子! 市民:就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