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張蔭麟譯作兩篇

關燈
督猶未知其受傷之程度,令前進衛東港口,衆依令準備。

    及予既知穿漏之程度,乃告提督,船當不能久浮,宜擱之于适當處所,使其炮尚可為我方用,此着宜即辦,遲則船傾側愈甚,恐不及矣。

    提督從之。

     破曉,見敵方之二魚雷艇漂浮于港内。

    其一上有四屍,皆大汽管爆裂時炸傷而死者也;彼等已善盡其職而付其代價。

    予設法善護諸屍,其後蓋以隆禮葬焉。

    于是提督移旗于鎮遠。

     吾等上灘時,潮方漲,及潮退,船深入泥中,同時水漸入,至下午爐火遂滅。

     次夜船上之居苦極。

    吾等初不思一切用物将被漂去,其後知之已晚,無從設法使諸人就岸,因船上無小艇也。

    時溫度在冰點下多度,風又厲甚。

    日記載予腰以下盡濕;予暴襪,後失之。

    然予經此夜,幸無傷損。

    予振臂上下,間與瑪克萊爾在船尾炮塔内之油布下相擠。

    予思衆人狀況,尚未至甚劣;彼等能相互擠迫,如群猴焉,惟有少數凍傷。

     上午四時後有一魚雷艇之襲擊發生。

    在炮火聲中,吾等隐約聞魚雷之爆炸。

    比曉,見來遠已覆,船底露水面;防浪堤之畔則威遠及一駁船,并一小汽船沉焉。

     天明,我方汽艇自岸邊來。

    予乘此艇查視是夜尚有何兇險之事。

    夜八時後始返,見艦上景況大異。

    罩架旁未設障衛之長片,甲闆上空無一人。

    在船腰道旁(gangway),當有守卒四人,并當有頭目鳴号集衆與予為禮,而皆不可見。

    惟在甲闆之前部,衆人蜂聚。

    各攜軍器不一,有持槍而納彈者,有持短劍者,聲勢洶洶。

    予知叛變已起。

     予當時未知其意義所在,事後亦無暇追問。

    今可忖測而知者,是時提督已徙,船已毀,船衆未奉命離去,亦無法離去。

    前一晚之苦楚,實為其怨憤之因。

    比曉,予又他去,故遂激成暴動。

    群衆正當予返時而聚集是否出于偶然,予至今未得知。

     方予艇止泊時,有三念繼續閃現于予心&mdash&mdash危機之急迫,予是日離艦之咎,及予對此事之責任。

    予懼乎?想當然,惟予已不憶。

    予或無暇畏懼;予心躁動,初不知所為。

    予一望艇上諸人,欲觀其作何思想,而彼等毫不動色,于此事似不關心者。

    既登,将校數人自罩架之一門出,語予曰:“諸人已叛,彼等将盡殺我曹,且先殺公。

    請入。

    ”予于時主意已定,此非出于思考,蓋出于頓悟也。

    予步向此徐進相吓之群衆,而察視前排諸人之面目,果得一解英語之下級軍官。

    予曰:“蘇君,請告諸人,予欲與之語。

    ”彼轉而譯述予言。

    群衆止不動。

     讀者須知,予當時對彼等之言語(毋甯曰诳語),絕非出于自覺之思考。

    此等辭令乃自然而來。

    蘇君依句譯之如下: “予知君等所受待遇甚惡。

    ” “使英國水兵處此,亦當作同樣之舉動。

    ” “予适曾往見提督。

    ” “予已與彼商妥,待諸輕炮盡運上陸時,即送君等登岸。

    ”末一語譯出時,衆齊聲呼“好”,予知已有轉機。

     同時一号兵依往例立于予側,予聞“好”後,即令“收械”,号兵立即傳令。

    彼等略有片刻之遲疑,繼乃馴服如羊。

    &hellip&hellip 旋提督至,證實予臨機之處置(予寫此後檢閱日記,知瑪克萊爾與予同在艇上,予登艦時,彼往告提督)。

     先是予于島上營一宅,為将來中國海軍發達時計也。

    次日淩晨,予從窗間外望,而見一怪現象之開始焉。

    東面日艦方轟擊衣島炮台。

    我方魚雷艇隊已準備畢,以全速向西港口進發。

    我方艦隊亦已準備畢,而循同一方向前進。

    彼等似皆離港者,實則不然。

    逃遁者為魚雷艇隊,而諸艦追阻之。

    我方各艦、岸上兵士及适在口外之六大敵艦齊向之轟擊。

    二艘得脫,一艘圖急遁,欲跨越攔海之橫檔,觸之而碎,餘盡沉焉。

    此恥辱事之負責将校予姑隐其名。

     瑪克萊爾随提督至鎮遠,好威亦然。

    是時劉公島日受南壘四巨炮轟擊。

    結局瞬息将至,軍士畏危,時有叛變及鼓噪之舉。

    居旗艦當較安全,惟予不欲為此。

    一則因有予友克爾克(Kirk)醫士及海軍工廠工程師好域(Howard)在島上;二則予預料船衆将迫丁氏納降。

    予希望能聚所有我方諸艦于一處而毀之,庶将來本港之礙較小;諸艦既毀,然後納降。

    惟予不熟華語,即在丁提督前與諸人争辯,亦無濟于事。

    且予亦不欲親見提督之自殺(此為必不可免之結果)。

    此優善之老人,時已被嚴旨褫職。

    彼惟望得死于戰陣。

    每當吾等攻擊内陸炮台,彼恒挺身外立,禱求解脫&mdash&mdash今乃得此凄慘之結局。

     予商于克爾克,在醫院服役院中人員,當圍攻開始時已離去矣。

    亦有覺此間較為安全者,自請加入。

    惟在克爾克與予共同工作之七日間,院内惟予等二人及予仆,偶或暫請仵作之助而已。

    當此星期之末,轟擊最烈之時,予等鎮日割治。

    惟予等并無麻醉藥。

    克爾克教予如何止制動脈并安置軟墊,彼則施割鋸及其他手術。

    地上殘斷之手足堆積漸高。

    其後納降時,予恥其為日人所見,因搜集所有繃帶,灌以火油而焚之。

     予離定遠後,即入醫院。

    是晚八時,紛亂之叛變開始。

    予日記雲: “下午七時聞水兵叛變登陸。

    八時,聞陸兵叛變下艦。

    ” “二月八日。

    焦憂之夜終已度過。

    陸兵之叛變,為極嚴重之事。

    彼等毀損諸炮(其後予發現此事不确),言不複戰。

    彼等擠至防浪堤下,或據諸艇,或登鎮遠,要求載之離島。

    軍士之恫言不戰乃真确之事,予等皆信之。

    在此等情形之下,日人之将于明日攻陷此地,亦可斷定。

    &hellip&hellip然彼等當不肯退讓,彼等當阻據日軍登陸;如是則将有第二次旅順大屠殺。

    日人之寬容,中國人認為不可能之事;即諸将弁亦鹹深疑之。

    ” 在此等情況下,予乃與克爾克及斯奈爾(Schnell,乃炮術專家服務于中國軍中者)谒島上二道台,與之商量辦法。

    其結果,斯奈爾與餘以夜二時往見提督,說明現在之境地,并勸其可戰則戰,若兵士不願戰,則納降實為适當之步驟。

    予殊不願為此事,而斯奈爾(彼熟于華語)作何語,予亦不知。

    予等與丁氏語,不能秘密,如平時然。

    仆役捧茶至,故立以聽;玻璃窗外,微露無數水兵之頭。

    然就予之立足點言,予殊不懼,予授斯奈爾傳述之語,乃衆人所悅聞者也。

     丁提督最初言納降為不可能之事。

    其後言彼當自殺,使此事得行,以全衆人之生命。

    其後斯奈爾因此事大受譏評;依理予亦當在譏評之列,惟未嘗聞之。

     是夜紛亂情形繼續至曉。

    軍士遊行散蕩,向空放槍,并亂發大炮。

    然次晨擾攘忽止,予殊不解其故。

    雖哨兵已不在崗位,将弁多離營壘,然除此外一切如常。

    守壘兵士欣然發炮。

    此最後之一星期内,炮台應戰最猛,所受損害亦最大。

    此急驟而有似神異之改變,孰或使然,予絕不知;然予忖彼等之态度或如是:“前者之戰予等被迫為之;今之戰,予等自願為之。

    ”此乃一中國式之“點綴門面”,吾人無須存了解之希望也。

     于時克爾克在醫院工作,而予為其初學之助手。

    予前已言院中無麻醉藥;惟割治恒于創後速行之,痛苦稍減。

    然即此,可見兵士忍痛能力之大及其精力之盛。

    一兵至院時,或疑其已死,委置殡舍,彼肩上中彈,脫去一臂,流血過多,面如紙白。

    予疑其未死,遷之病室。

    予等是時甚忙,予未清滌其傷口,僅為貼一軟墊&mdash&mdash然此人後竟獲痊。

     總兵劉氏嘗凄然自誇,謂雖受西方教育,仍守中國禮教;苟喪艦,将自裁。

    是時艦已喪,其僚屬予彼一二日之寬限,以處決其自身之事,并請彼于就義之前,預相通知,俾往緻最後之敬禮。

    故此不幸之可憐蟲實被迫而吞鴉片,然吞後立使召克爾克來救,如是者屢。

    其後一次,克爾克方開始為一傷兵割治,問予曰:“泰萊,君能代畢此事否?”予答曰:“予無意試此,君宜先盡對此人之責任,事畢乃赴總兵處可也。

    ”此次克爾克至已晚,而劉君之苦難畢矣。

     日記中并志海軍将弁數人來求毒藥,予等拒之而譏其怯懦。

    此諸人中,其二後為海軍總司令,其一後為海軍總長。

     在醫院之一星期内,外間之事,予記載甚少。

    八日,靖遠為九吋炮所擊,彈自水線入,貫鐵甲闆,沉之。

    大抵日間轟擊不斷,時或夜間亦有之。

    魚雷之攻擊,不複發生,殆敵方懲于攻定遠之損失也。

     然此時結局真到矣。

    十二日晨,丁提督自殺。

    此際情形,予無直接之見證,惟得自謠傳及斯奈爾之報告而已。

    斯奈爾之故事,後經發表。

     蓋丁氏死後,瑪克萊爾、好威及中國将弁數人上陸抵道台牛氏家,遇斯奈爾。

    好威倡議假丁提督之名作降書,并親自起草。

    書成,譯作中文,并钤提督信印。

    據斯奈爾所述,其書大意如下:“中國海軍提督丁汝昌緻書于日本海軍提督伊東麾下。

    為避免無用之流血,予請以艦隊及港口降于麾下,并求允許中外将士自由退出。

    ”鎮遠艦懸白旗赍此書以赴日軍。

     予采取斯奈爾君所述,以其或然性頗高。

    惟予日記所載與此不同。

    然二者不必相矛盾,因好威或不欲以實在之細節告予也。

    予日記所載如下: “予與好威閑談(在降書送去後)。

    彼反對任何條件下之投降,而主張先将戰艦摧毀,然後合海陸軍轉戰至芝罘。

    理論上此自為極佳之計劃,惟行之惟艱耳。

    斯奈爾言好威關于應做之事,議論太多。

    &hellip&hellip予使人送一短簡于瑪克萊爾,言欲與之一晤。

    彼遂來克爾克家。

    予等閑談。

    予問此時予有可為彼用之處否。

    彼答予若留于所在之地(即克爾克家)為用最大。

    蓋彼不需予之勸計及協助也,而予實亦無能為力。

    予問已提出之投降條件為何。

    彼答中國方面願将戰艦及劉公島交出,不加毀壞,日方則許中國海陸軍退至芝罘。

    以予觀之,此為一極荒謬之提議。

    吾人應将艦隊摧毀。

    &hellip&hellip予深為不幸之老提督悲,予視其自殺,非逃避困難之怯弱行為,乃犧牲一己之生命以保全他人之生命。

    彼實為一勇夫,就此點論,其高出于此間任何其他中國人,不可以道裡計。

    ” (丙)受降 伊東提督對于僞托丁氏之降書之答複,可為俠義的禮行之模範。

    書用英文,記時在1895年2月12日,文曰: IhavethehonourtoacknowledgethereceiptofyourletterandtoinformyouthatIaccepttheproposalwhichyouhavemadetome.AccordinglyIshalltakepossessiontomorrowofallyourships,fortsandothermaterialsofwar,whichareleftinyourhands.Astothehonoursandotherminorconditions,IshallbegladtomakearrangementswithyoutomorrowatthetimewhenIshallreceiveadecisiveanswertothismypresentletter.Whentheabove-mentionedmaterialsofwarhavebeendelivereduptome,Ishallbewillingtomakeoneofmyshipsconductthepersonsmentionedinyourletter,includingyourself,toaplaceconvenienttobothpartiesinperfectsecurity. ButwereItostatetoyoumypersonalviewsandfeelings,Iwouldbeckonyou,asIhavedonesoinmylastletter,tocomeovertooursideandwaitinmycountryuntiltheterminationofthepresentwar.NotonlyforyourownsafetybutalsoforthefutureinterestsofyourcountryIconsideritfarmorepreferablethatyouwouldrenderyourselftomycountrywhereyouaresuretobetreatedwithcareandattention. However,ifitbeyourintentiontoregainyourcountry,Ileaveitentirelytoyourchoice. AsregardsyourdesiretomaketheAdmiralCommander-in-ChiefoftheBritishfleetactasguaranteeonyourbehalf,Ideemitunnecessary.ItisonyourmilitaryhonourthatIplacemyconfidence. InconclusionletmeinformyouthatIshallbewaitingforyouranswertomypresentlettertill10o'clocktomorrowmorning. (予深覺榮幸,得作以下之聲言。

    來書獲收,所提議之事,予願接納。

    因此,予将明日點收貴軍所餘之戰艦、炮台,及其他軍用物。

    至于儀式及其他小節,待明日接閣下對此函之實答複後,再行與閣下商定。

    俟上言之軍用軍物交付既畢,予将以一艦載閣下及來書所舉之人員,使安抵便于兩方之一地。

     然依予個人之意見,毋甯重申予前書所雲,勸閣下來至我方,暫居我國,以至戰事之終止。

    閣下若來我國,必受勤謹之待遇。

    予之以此舉為最宜者,非獨為閣下之安全計,抑亦為貴國将來之利益計也。

     然若閣下欲歸貴國,予完全聽閣下自擇。

     至于閣下欲使英國艦隊總帥為閣下作擔保一事,予認為不需,予所信賴者,乃閣下軍人之德操。

     最後請以一事奉告,予将候閣下對此書之答複至明早十時止。

    ) 書中“comeovertoourside”(來至我方)一語,其意義顯然不過勸丁氏降後暫避伊東所,以保全其首領,以為他日服務國家之地耳。

    中國方面對此函之答複如何,予不得而知。

    惟予日記中錄有伊東提督之第二書,記時在2月13日,乃緻“代表中國艦隊之軍官”者,其末雲: InmylastlettertothelamentedAdmiralTingitwassaidastothehonorsandotherminorconsiderations,Ishallbegladtomakearrangementswithyoutomorrow,andnowthatheisdeadthoseminorconsiderationshavetobearrangedwithsomebodywhocandealwithusishisstead.Itismyexpresswishthatthesaidofficer,whoistocometothisourflagshipfortheabovepurpose,beaChinese&mdashnotaforeign-officer,andbeitunderstoodthatIamwillingtoreceivehimwithhonour. (予前緻丁提督書,謂關于儀式及其他小節,俟明日再行與彼商定;今丁提督既死,須有一人代彼,來敝軍旗艦,與予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