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張蔭麟譯作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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譽。

    然艱危之境,已莫救矣。

    然為救丁提督之首領計,瑪克萊爾可謂已盡其責。

     李鴻章之新式軍隊,受德國式訓練而精于“鴨步”(謂德國式之直腿正步)及擺演者,已在朝鮮大敗。

    此時鄰省軍隊&mdash&mdash衣舊式制服,而以車載其槍支及行囊之軍隊&mdash&mdash步赴前線。

    此誠動人之景也。

    彼等經過某縣,其地多以竹枝系小鳥為玩具出售,于是全軍幾人人持此玩具。

    又有一可怪之現象,兵士人人自領口斜插一折扇于項背上,如是彼等步行赴戰。

     從一義言,非中國與日本戰,實李鴻章與日本戰;大多數中國人于戰事尚瞢然無所知也。

    惟彼等居北方者自當知之。

    在牛莊(中國最北之通商口岸),一老守備時方審度此局勢。

    彼職在防守遼河入口之炮壘,炮壘以土築成,既舊而頹圮,其上軍器惟舊式鑄鐵之炮數尊而已。

    然此為一炮壘而當戰争之沖;故在彼肩上實負極大之責任;顯然可見者,彼必須納履于踵,謝絕鴉片,而張開其睡眼。

    然彼猶懇望大故不緻落在彼身上。

    然彼之命運多乖;蓋介于海與炮壘間之黃土廣原,前此人迹罕見者,此時每夜有一群洋人出現其間,彼等之舉動,為怪異而可慮無疑。

    守備以望遠鏡窺之,及晨,洋人既去,乃往察驗,見其所成小洞及巨堤,及其所遺旗幟。

    彼乃上一公文于道台,報告所見。

    大意若曰: “彼職責所在,凡事皆當禀報,而當此嚴重之時,尤不容疏忽。

    近有洋人于海邊地面鑿圓柱形之小洞,而以銅鐵之類精細鋪護之,又四處掘短壕&mdash&mdash此最為離奇之事實。

    彼等攜有各種式之軍器,射白彈甚遠。

    洋人一切行動,至為怪異,彼殊不知其意義所在。

    彼不能斷言此等動作與戰事有關,惟如何應付,懇請道台訓示。

    ” 道台接此禀報,則行文照會(牛莊)總領事,提及戰及極端嚴防之需要。

    末謂土原上洋人之動作,無論目的何在,皆當制止;敬請總領事注意,并施必要之處置。

     總領事為英國人。

    彼之答複當必彬彬有禮,然吾人可想象其實質,蓋有類于是:“道台先生,以部下之老守備實為一蠢驢。

    敝國人所為,不過一種著名之遊戲,其他各口岸皆有為之者。

    此種遊戲平常于草地上行之,惟此間無草地,故彼等假荒廢之土原行之耳。

    彼等僅事娛樂,别無他意。

    事前未求核準,鄙人深覺惋惜。

    茲特敬懇俞允;惟在再奉明教之前,鄙人拟暫不采何種動作。

    ” 道台乃以此函轉緻守備并囑其依此函之啟示再作報告。

    彼老人乃揮毫成文,大意若曰:“卑職乃愚昧之軍人,此事非其所敢容喙,如此等動作無軍事之意味,卑職竊疑其與采礦有關。

    此為卑職所能想及之唯一愚見。

    至于總領事之解釋雲雲,以卑職之愚昧,已承認不能斷言彼等所為何事,然卑職敢堅決斷言,毫無疑惑者,彼等絕非從事于娛樂。

    ” 三、威海衛之圍 (甲)開始 威海衛為第二等海軍港,以其無幹塢,又無工廠可供大規模之修理;然以其面積之小及人口之狹,用于訓練及行政,則視旅順尤便;故海軍之用此港,視用旅順為多。

    此港因一海灣西端之一小城而得名。

    此海灣廣約六哩,深入約四哩,東北開張與海接,而劉公島橫其口。

    海軍之大營,即設于此島上,内包括提督衙門、醫院及小規模之修造廠,此外并有道台及将軍衙門。

    島上成一小市鎮,有各種商店,其一為德人所設,又有一外國俱樂部,以應島上二十餘西人之需。

     劉公島、衣島(在劉公島東南、海灣東口之中央)及内陸,皆有堅壁重壘,數年前漢納根之所營也。

    其建造尚屬新式,惟有可異之疏略二事。

    其一,南部之内陸炮台,其向内一面,并無保障,敵人可從此面來攻也。

    其二,島上及他處,皆無測度射程(rauge)之設備。

     在夏季威海衛為一樂土&mdash&mdash今上海西人多避暑其間&mdash&mdash惟在冬季,風沙漫天,冰雪沒岸。

    船與陸間,交通艱難,居是間者,不勝荒涼之感。

     威海衛城之西北皆山。

    城與南壘之間則海灘一抹,諸炮台位于低崖上,其下丘谷起伏,與迤南諸山接。

     當予重登旗艦時,備受熱烈之歡迎。

    彼等感予不因鴨綠江之戰而舍之去(兼預鴨綠江之戰及威海衛之圍之洋員,惟予而已)。

    劉步蟾雖以前嫌,相待仍極友好;丁提督對予尤優渥。

     鴨綠江之戰,予所得而述者,惟少數零斷之事;威海衛之事則異是。

    關于此役,予記憶上及記錄上材料之繁富,使予艱于措置。

    鴨綠江之戰譬獨幅之畫圖,而威海衛之役則連綿三月之影戲也。

     予以11月19日複入海軍,予于是名義上為上級作戰将官,而李鼎新佐之,惟予雖頗有權威,實際上仍不及其名。

    日人來攻之前二月,乃餘極忙之時間:重實彈庫,試驗炮彈,整頓防水密門,布置救火器,清潔甲闆及上下各層。

    自予在旅順相離後,旗艦情形益劣。

    最使人失望者,船員多不應手。

    彼等願欲應戰,此無可疑者;惟彼等與将官之間,嫌隙甚深。

    彼等于命令,擇其非服從則全艦之事不舉者則服從之;叛變之事絕無。

    船上警察頗有效力,惟受奇異之限制;因有若幹命令,船員全體故意置之不理也。

    此種情形除中國船外,斷不能存在也。

     李鼎新不敢往視衆卒所居之處,彼坦直告予。

    此事與索其性命無異:彼之統馭力漸失,欲恢複之已不可能。

    予對彼極表同情;彼于其困難深為焦憂,且坦直無所掩飾。

     予所任之職事非成即敗,其間别無他路。

    然吾自思運遇尚佳,蓋船員皆奮躍欲戰而輕其将官之不爾也。

    彼等需要領袖,而非空令。

    然當據報船員違令,于不合規之時間,以炭爐煎茶,予聞而往下察視時,心中隐隐疑慮。

    然此之疑慮,使予振奮;此等事之對付,乃一種新奇之閱曆。

    予斷最佳而最穩之策,莫如不偕一人與俱。

    予以英語斥責彼等(自梁氏在職以來,下級軍官皆解英語),繼謂“爾等現在可到甲闆上”。

    圍諸小爐蹲坐之衆皆怒目仰視,不知所為。

    予蹴一爐,火炭飛散,繼蹴三四爐。

    予夷然對彼等之大多數冷笑,其睚眦不馴者,則掴之以掌;同時予發出一串之英國詛語,皆彼等所了解者。

    經最初之驚愕及片時之躊躇後,彼等嬉笑視之。

    小數留于後,拾起火炭,餘則笑奔甲闆上,由李鼎新處置之。

     此事之應付,實涉及一重要之原則。

    苟予偕李君或監獄官俱往,則彼等因恨此二人,将形成具同一心理之群衆。

    一人獨往,則予所對付者非一群衆,而為會聚之個人,因不緻惹起群衆的情感。

    予入軍一星期以來之成績雖小,當為予之利,果也如之。

    自此以後訓練日見進步,然終未至足以自豪之程度也。

     尚待解決者為刑罰之事,原用之刑法,帶報怨性質。

    犯人,或以劍撻其肩,或以鞭笞,三有一死。

    即他事不計,此等刑傷之犯人及佯病避役之士卒(中國軍醫無法對付之)已充滿病室。

    予與李君商議此事,劍撻及野蠻之鞭笞皆當廢止,否則予不能一朝居。

    李君及總兵皆贊成此舉。

    鞭笞未全廢,惟笞數大加限制,使受者至多不過有一二日之病廢。

    得予贊成而采用之主要刑法為跪鐵鍊,以刑于甲闆上行之,罪人若蹲坐踵上,則邏者以刺刀刺其尻。

    此法行之半小時便足,受者痛苦而不緻傷損。

     其次之問題,為如何對付多數佯病之人。

    此為一困難之問題,蓋病之真僞,軍醫亦不能無疑也。

    此問題之解決出予心裁。

    予召彼等盡至甲闆上,别遣人往機器室取蓖麻油(casteroil)一桶至,命各飲半杯(此為最使人作嘔之物)。

    彼等非不欲飲,直不能耳;乃強之飲,如灌狗藥。

    兩日以後病室幾空。

     因李鼎新佐予,總兵與予亦友善,予應付諸校弁,殊無所苦,獨有一例外。

    予使召一少尉,不來,再使召之,至而跋扈甚。

    乃以此事報告提督,提督大恨,言将考慮處置之方,旋遣人問予,有何建議。

    予議處以戰時之極刑,即死刑。

    提督複遣人來傳語,略謂“适遣詢君意見,乃予之誤,使君兼為控告者及裁判者,于理未當;此事之處置,非死刑即正式認罪耳,君能滿意于後者否?”予乃夷然聽之。

    他年予與此人數有交涉,惟絕未談及威海衛之事。

     一月二十日,日軍自東北海角登陸,離威海衛約四十哩。

    然延至三十日彼等始實際向我方攻擊。

    予恒防其來攻,惟予希望其不爾。

    此希望絕無根據,惟有一原因:予是時已知内陸炮台之守者必不戰而退。

    如是,炮台若不毀,則必資敵而為吾等患。

    予乃促當局預備,待守兵撤退時,即将炮及彈庫轟毀。

    此議大受反對,惟丁氏終韪之,而以其事付予。

    其後予因司夜哨之責,不能分身,乃以毀拆之任屬美國人好威(Howé),助之者為炮手湯瑪斯(Thomas)、華爾蒲爾(Walpole)(二人為英國退伍水兵,本執役于海關)。

    少尉朱(Choo)君,并委任弁校及兵士若幹人。

    彼等為此實冒大險,幾為守兵所殺者不止一次。

    彼等所曆,請提前述之。

    諸炮台未受一彈,先一一撤空。

    當毀拆隊進入時,發現電線已割斷,電池已破碎(電線及電池,乃為毀炮用者),蓋内奸之所為也。

    予已預料及此。

    予曾對李君(定遠炮手,自請加入毀拆隊之第一人)解釋内奸當圖謀之事及預先提防之需要。

    李君以半通之英語告予,大意謂“君無須慮予不盡其職,如奸細割斷通大炮内電池之電線,予誠不知何為;至于彈庫則易易,予将以線香燃之”。

    然後來彼未嘗為此,彼實發铳燃之;于此讀者可睹真正中國人之原形。

     好威為勇敢逾常之人。

    其餘吾等諸人,其冒險也,特為自尊心所迫不得不然耳。

    好威之冒險也,以其喜之。

     彼與美國人某君同至威海衛,某君思得一毀壞敵艦之法。

    其法以一炮艇,狀如澆水車者,載某種化學品,灑于海面;乃誘敵至既灑之區域,化學品觸艦則炸毀之。

    此計所需之化學品焚于芝罘港,其為日人所主使無疑也。

    于是此事乃告終;惟好威乞留,盡其所能以相助,而不受酬。

     當日軍在海角登陸時,有許多中國人員,自謂依法不必留,遂離去。

    最奇者,彼曹之中有醫士、裹傷護士及其他醫院中人員。

    彼等之理由如下:彼等屬于道台,而非屬于将軍或提督,彼等乃文吏雲雲。

    然使彼等而為武員,亦将有他種借口耳。

    吾等亦未嘗設法留之。

     丁提督召諸管帶會議(此等會議予從未被召參預),議決對于登陸之敵人不加阻止。

    海軍當留為保護港口之用雲。

    此決議自有若幹理由。

    前此不久,鎮遠觸礁,洞焉;傷口僅零湊補掩,吾人認為不良于用。

    其他各艦,惟定遠、靖遠、濟遠及來遠可用,此外并有小魚雷艇三艘。

    僅此諸艦,苟善馭用之,無論敵方掩護艦之勢力如何,當能加其運船以重大之損害;惟如是則除定遠外其他諸艦當見毀,而威海衛之陷當益速。

    複次,則有将來之問題。

    戰事已失敗,中國當得嚴厲之教訓。

    爾時中國猶有中央政府,朱谕之勢力通于全境,朝廷必将立謀重建海軍。

    若海軍将弁盡殲焉,則無以為後來發展之根荄。

    此亦一頗有力之理由;然凡此一切理由,無論當否,皆不過掩飾之辭,實則吾人不欲戰耳。

    即奮不顧身之好威亦未嘗以此促予。

     然據予日記所載,予固主戰者。

    假予負斯職責,予義在必戰。

    如此,若善為之(此為極可疑之設若),當造出一番小小之轟烈事業,其對于中國之用處,究極言之,當視彼一班遺留之将弁為大。

    然予無責也,予未被召參預會議。

    然苟予欲之者,當能強聒以動當局之聽,然予不為也。

    不甯惟是,當予聞退避港内之訊,且興釋負之歎焉。

    然予等非怯也,好威與予,以英國炮手四人之助,凡有探險之舉,為吾等所統制者,無不欣然為之。

    吾等曾有二次之嘗試,然皆失敗,後當述之。

    凡此欲為而未為之事,并無曆史的興趣。

    鴨綠江之役造成曆史。

    威海衛之役則不爾。

    予述其事,聊備掌故而已。

    [譯者注:以此故,譯者将下文此二事之記述删去,而撮其略附于此。

    其第一事,泰萊拟與好威及定遠炮手麥盧(Mellow)三人各駕魚雷艇襲擊日本運船,中途相失而返。

    其第二事,日人占威海衛後,以趙北嘴炮台轟劉公島,泰萊等患之,謀以靖遠、平遠、廣遠、廣丙等艦及二魚雷艇襲毀趙北嘴炮台。

    二月四日晨七時半,諸艦既發,旗艦疑敵将來攻,召之還。

    泰萊等拟次晨再往攻,而是晚定遠為日人魚雷所毀矣。

    ] (乙)攻擊 日人以(一月)二十日登陸。

    其後十日内,予等蟄伏不動,坐待敵人來攻而已。

    予日記雲:“一月二十八日約上午十一時,接報日人離内陸最東之炮台僅九哩。

    敵艦二艘方出發。

    劉總兵态度極頹唐。

    彼于戰事不獨無用,且當有害。

    彼惟言大限到時,将如何自殺。

    凡此皆其可憐可悲之性格之表現也。

    ” “一月三十日。

    今晨九時半左右,我方炮台開火,惟吾等不知其目标何在。

    十時以後,始見敵艦在東港口外&hellip&hellip下午一時左右炮台盡入敵手。

    丁提督以一時半左右下艦(予登岸接之),予等乃起碇南進。

    予等幾至擱淺海堤邊,輕掠而過。

    日人據一炮台以二炮相擊,數彈相密近,惟未得中。

    予等于四千碼外以炮還擊,繼續至二小時左右。

    敵方一炮被毀,其他一炮亦停火,惟後者予疑其未毀。

    ” 自一月三十日至二月十三日,凡十四日間兩方炮火往還。

    敵方艦隊轟擊劉公島炮台;彼等不甚銳進,智也。

    以予忖之,彼等所發,泰半為開花彈(Shrapnel)。

    日人直步行入南壘,先是我方兵士已步行而出;予日記中不責兵士而責将官。

    好威等拆毀南壘之工作,吾人若思及其一切困難,不能謂其不善;惟其工作實未完全。

    日人最初修複一炮,繼之又一炮,一星期後又複二炮;而以巨彈擊劉公島及我方兵艦,一彈穿靖遠之鐵甲闆,沉之(此事發生于圍攻将終之日)。

    吾等複還擊彼等本屬于我之炮台,而射程較短。

    我方之還擊,類能使敵方暫息;一次吾等直中其一炮。

    惟定遠入水過多,不宜于近擊,其他諸艦則不敢銳進。

     時氣候酷冷,在冰點下十八度,日軍之進行以此受阻。

    艦中可見彼等苦步徐行于雪鋪之沙灘上,可見微小之黑塊,依潔白之背境;時而一塊停止不動,蓋為我方之開花彈所中也。

    彼等直抵城下,安步而入;惟彼等發現西壘已完全毀壞。

     日軍入據西岸之前不久,旗艦接一信号,來自西壘之一炮台,此乃守将薩鎮冰所發,請示于提督者也。

    彼延至最後尚可退出之時始發此信。

    其他海軍炮台之守将則不待命令,不須請訓,而徑遁矣。

    惟薩君行事,恒求不逾規矩。

    其後彼為海軍總司令,予與之頗稔。

    彼嘗受吾國K.C.M.G之贈,又嘗為中國内閣總理焉。

     于是吾等已與内陸離絕。

    後事如何?魚雷艇之襲擊,已有端兆;惟我方有堵截之橫檔(Booms),又有炮艇之巡哨(此為予夜間之特職)。

    時趙北嘴炮台之九吋炮繼續為吾等患,劉公島上損失不少&hellip&hellip(于是有襲毀之議)。

     (二月四日晨,謀襲擊趙北嘴炮台未果。

    ) 是晚,予未繼續巡哨,因有翌晨重往襲擊之布置也。

    其夜天朗而清,月于三時半沒。

    二時敵艦轟擊東壘,予夢中聞之。

    予畏當近危,惟遠險則習焉安之;故予雖确知魚雷艇之襲擊将于一夕發生,仍不足擾予之安睡。

    然是時警鐘忽鳴如昨(前此已鳴多次),予趨甲闆上。

    予日記雲:“月落後不久”,在衣島附近之哨艇忽發警烽。

    我方數艦旋即開炮。

    吾等亦開炮,惟标的(苟有之者)何在,予不能睹。

    乃命止火,俾得察視,予乃見一黑物,約在半哩外。

    炮複發,予奔至置标準羅盤之台上,出望遠鏡窺之。

    來者為一魚雷艇,以末端前進,向吾艦左邊之中部。

    及相距約三十碼時,艇向右轉;予是時尚未确知其非我方之艇也。

    當彼轉時,予仿佛見一彈自彼迸出,然此實為其大汽管爆裂所發之煙霧耳。

    數秒鐘後,有笨重之擊聲自彼發,繼之為搖撼其巨震,一二秒鐘後,号兵喧語“關閉防水密門!”然大多數密門固已關閉矣&hellip&hellip 艦被擊後,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