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窗雨話·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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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堂子之祭,為我朝敬事天神令典。
乾隆十九年四月,谕禮部等衙門:王公等建立神杆,按照爵秩等差設立齊整。
尋議神杆立座每翼為六排,每排為六分,皇子神杆列于前,其次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各按排建立,從之。
以故滿洲士庶家均有祭神之禮,親友之來助祭者,鹹入席分胙,謂之吃肉。
浚師官京師時,曾屢與斯會。
茲錄麟丈見亭河帥《鴻雪因緣圖記》中祭神一則,以資考證焉。
記曰:“道光二十有五年,歲次乙巳,麟慶年五十五歲,蒙恩家居調理腿疾。
秋八月,夙恙就痊,發願祭神于宅内五福堂。
其名五福者,則以官總督時疊邀禦書‘福’字之賜,彙摹其五,永迓嘉祥也。
爰蠲吉日,選犧牲,前期命長媳造醴酒、打灑糕,屆期在杆前供糕、酒,命長子崇實告祭。
屋内西炕懸鑲紅雲緞黃,粘紙錢三挂,前設紅棹,供糕十三盤,酒十三盞,香三碟。
免冠叩首,易酒三次,焚紙錢一,移南一香碟及第三糕盤于版上,請牲(稱曰黑爺)入,提耳灌酒,省之,(避殺字)取阿穆孫(也)供棹北。
俟肉熟,奉俎以獻,首向上,振鸾刀插之。
免冠叩首,撤受胙。
夕祭設架于北炕,系小黃,儀如朝祭。
惟糕、酒數各十一,請牲不取血。
獻熟時息香撤火,布幔遮窗,主婦叩首,謂之背镫,呼燭後撤分胙。
次早在杆前祭天,先置大銅海,設高棹,陳五碟,實以米、鹽、香、水,一空,留貯阿穆孫。
洗鬥升舊骨于屋上。
免冠叩首,撒米三次,請牲省之,盛血以盆,釁杆尖,脫衣(避剝字)解節,俟肉熟,跪切細絲,盛以碗,配卑米飯同供。
免冠叩首,取碟中物貯鬥内,剔項骨共貫于杆立之,轉俎分胙。
午後撂骨燎牲衣,禮畢。
餘家舊有薩瑪,(譯言祝辭)今則樂設不作。
其器有神箭、桦鈴、拍闆、手鼓、腰鈴、三弦、琵琶、大鼓,凡八具。
”謹按:滿洲所祀神有畫像者,坤甯官系佛菩薩,關帝、穆哩罕,又相傳祝詞所稱丹珲珲即七星,鄂谟錫瑪瑪即保嬰,尚錫即田祖,紐歡台吉武笃本貝子,皆有功德者,餘無考。
蓋自金天興以後文獻無征,世遠年湮,國語惟憑口授,不能盡詳始末。
考《禮記·文王世子》“釋奠于先師”,鄭玄注不能舉先師為誰。
以《周禮》瞽宗為例,知古人于相傳祀典皆不妄實其人,故我純廟修祭神祭天典禮,亦阙所不知,正合祭法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至祝文“鄂羅羅”諸字,有聲無義,亦如漢樂府《臨高台》之收中吾有所思之“妃呼”爾。
◎田巴對齊王 《新序》:“齊有田巴先生者,行修于内,智明于外。
齊王聞其賢,聘而将問政焉。
田巴先生改制新衣,飾冠帶,顧謂其妾曰‘何若?’其妾曰‘佼’。
将出門,問其從者曰:‘何若?’從者曰:‘佼。
’過于淄水,自窺醜惡甚矣。
遂見齊王,齊王問政焉。
對曰:‘政在正身,正身之本在于群臣。
今者大王召臣,臣改制飾,将造公門,問于妾,妾愛臣,谀臣曰佼。
将出門,問從者,從者畏臣,曰佼。
臣臨淄水而觀影,然後自知醜惡也。
今齊之臣妾,谀王者非特二人也。
王能臨淄水見己之惡,過而自改,斯齊國治矣。
’”此與《國策》鄒忌谏齊威王同一意緻,而寥寥數語,了無枝蔓。
可見古人胎息之善。
◎虞美人 “項王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乃大驚曰:‘漢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夜起飲,帳中有美人名虞,常幸從,駿馬名骓,常騎之。
于是項王乃悲歌慷慨,自為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數阕,美人和之。
項王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
”此一段寫英雄末路,有聲有色,千載而下讀之,猶為感慨。
龍門之筆,所以高出尋常萬萬也。
司馬溫公作《資治通鑒》,獨删去之,豈以美人、駿馬不足紀乎?浚師按,虞美人有答項王楚歌雲:“漢兵已略地,四面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辭旨悲惋,實開漢以後五言之先聲。
“美人名虞”,注:“一曰姓虞。
”《後漢書·靈帝紀》熹平四年拜沖帝母虞美人為憲園貴人,是古今有兩虞美人也。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 何義門《讀書記》曰:“‘色斯舉矣’二句,集解中本不與下‘雌雉’相屬,朱子亦據胡氏謂:‘雉之飛也決起,其止也下投,無翔集之狀。
’故雖與下通為一節,注中仍謂二句上下必有阙文。
其謂色舉翔集即雉,移山梁一句冠于首,則辭意尤明,始于陳定宇。
”浚師按:《程子外書》雲:“‘山梁雌雉,時哉時哉!色斯舉矣,翔而後集。
’子路聞之,竦然共立,後乃三嗅而作。
文如此順,恐後人編簡脫錯。
”又雲:“‘山梁雌雉,時哉時哉!’此聖人歌雉在山梁得其時,而民不得其時也。
子路不察,乃共之,三嗅而作,使子路知我意不在是也。
”朱子之說實出于程子,未必以胡氏為據。
馬融注色舉,但曰見顔色不善則去。
周生烈(仍有周氏,未詳其名)注翔集,但曰回翔審觀。
故正義曰:“此言孔子審去就也。
謂孔子所處,見顔色不善,則于斯舉動而去之,将所依就,則必回翔審觀而後下止。
翔而後集,以飛鳥喻也。
”宋儒于漢學最多攻駁,獨此節不肯輕發議論。
如蔡節《論語集說》則曰:“色,謂人之容色也。
舉,謂飛而去之也。
”張南軒《癸巳論語解》則曰:“此非止為事君而言。
色斯舉矣,炳先見于幾微也。
翔而後集,從容審度而後處之也。
若是則悔吝何由而至?”真西山則曰:“色斯舉矣,去之速也。
衛靈公問陳而孔子行,魯受女樂而孔子去。
翔而後集者,就之遲也。
伊尹俟湯三聘而後幡然以起,太公、伯夷聞文王善養老而後出。
後世如漢穆生以楚王戊不設醴而去,諸葛武侯必待先主三顧而後從之,皆有得乎此。
”朱子知上下必有阙文,又謂不可強為之說,而于馬注“見顔色不善則去”添出“言鳥之見人顔色不善則飛去”,似乎拘泥“翔集”二字,不知《禮記》“行不翔”,《論衡·定賢篇》“大賢之涉世,翔而後集”,翔字皆屬人說。
近時高頭講章有雲:“一說注明指鳥下,單指雉。
”于朱注“人之見幾而作,審擇所處,亦當如此”句全不體會矣(《韓詩外傳》引“色斯”三句證接輿辭楚王之招,西山先生之所本也)。
◎放炮 年羹堯官總督時,自以曾佩大将軍印,威福獨擅,不準同城巡撫放炮。
按:王州《觚不觚錄》:“先朝之制,惟總兵官列營始舉炮奏鼓吹,而吾蘇韓襄毅公(雍)以右都禦史總督兩廣,開府梧州最盛,自是三邊、宣大之總督,以至内地帶提督者皆然,若巡撫則不爾。
先君代楊襄毅總督駐密雲,晚堂則不舉炮奏鼓吹,雲楊公固如是。
得非密雲迩京辇,當稍從裁省耶?然自後巡撫無不舉炮奏鼓吹矣。
倭變以來,巡江禦史亦行之。
五六年前,吾州兵道亦行之。
”雲雲。
我朝官制,半沿明習。
今各省同城将軍、督、撫、學政,及部差、監稅、織造等官,皆出入舉炮奏鼓吹,巡道之駐紮外府者亦然。
廣州滿洲、漢軍兩副都統,出門向隻奏鼓吹,不舉炮,長樂初将軍莅任,屬其一體舉行,嗣後必沿以為例雲。
◎儲貳金鑒 高宗純皇帝命諸皇子同軍機大臣及上書房總師傅等,将曆代冊立太子事迹,有關鑒戒者,采輯成書,名為《古今儲貳金鑒》,是書外間罕有見者。
謹案: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三十日,内閣奉上谕:“朕閱館臣所進《職官表志》,詹事府一門,其按語内稱‘詹事為東宮官屬。
我國家萬年垂統,家法相承,不事建儲冊立,詹事府各員留以備詞臣遷轉之階’等語,是書館臣因朕前降渝旨,于建儲一事之斷不可行,明切訓示,故于按語内特為揭出。
其實書生拘迂之見,豈能深計及此。
且使是書留傳後世,安知不又訾議館臣為無奈迎合谕旨,非其本懷耶?用是不得不再為明白宣谕。
夫堯授舜,舜授禹,唐虞固公天下,即禹之傳啟亦非于在位時有建立太子之事。
三代以後人心不古,秦、漢預立太子,其後争奪廢立,禍亂相尋,不可枚舉。
遠而唐高祖立建成為太子,至于兄弟相殘,建成被害。
近而明神宗朝群臣奏請預立國本,紛纭擾亂,大率皆為後來希榮固寵之地。
甚至宵小乘間伺釁,釀為亂階。
如挺擊等案,神宗召見太子,泣為慰藉,父子之間,至于如此,閱之真可寒心。
可知建儲冊立,非國家之福,召亂起釁,多由于此。
即以我朝而論,皇祖時理密親王亦嘗立為皇太子,且特選公正大臣如湯斌者為之輔導。
乃既立之後,情性乖張,即湯斌亦不能有所匡救。
群小複從而蠱惑,遂緻屢生事端,上煩皇祖聖慮,終至廢黜。
且即理密親王幸而無過,竟承大統,亦不過享國二年。
其長子弘縱欲敗度,不克幹蠱,年亦不永。
使相繼嗣立,不數年間,連遭變故,豈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是以皇祖有鑒于茲,自理密親王既廢,不複建儲。
迨我皇祖龍馭上賓,傳位皇考,紹登大寶,十三年勵精圖治,中外肅清。
我皇考敬法前徽,雖不預立儲位,而于宗祏大計,實早為籌定。
雍正元年,即親書朕名,緘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扁内,又另書密封一匣,常以随身。
至雍正十三年八月,皇考升遐,朕同爾時大臣等敬謹啟視傳位于朕之禦筆,複取出内收緘盒密記,核對吻合,人心翕然。
此天下臣民所共知者也。
朕登極之初,恪遵家法,以皇次子孝賢皇後所生嫡子為人端重醇良,依皇考之例,曾書其名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扁額後。
乃禀命不永,未幾薨逝。
遂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将其名撤出,追谥為端慧皇太子,是未嘗不立嫡也,但不以明告衆耳。
嗣後皇七子亦孝賢皇後所出,秉質純粹,不久亦即悼殇。
其時朕視皇五子于諸子中覺貴重,且漢文、滿洲、蒙古語、馬步射及算法等事,并皆娴習,頗屬意于彼,而未明言,乃複因病旋逝。
設依書生之見,規仿古制,繼建元良,則朕三十餘年之内,國儲凡三易,尚複成何事體?是以前于癸巳年複書所立皇子之名,藏于匣内,常以自随。
是年南郊大祀,令諸皇子在壇襄事,曾以所定皇子,默禱于上帝。
若所定之子克承堂構,則祈昊蒼眷佑,俾得年命延長。
倘非天意所屬,則速奪其算,朕亦可另為選擇,毋誤我國家宗社生民重寄。
本年恭詣盛京,隻谒祖陵,亦如告天之言,默祝于太祖、太宗之前,仰祈靈爽式憑,永垂昭鑒。
朕非不愛子也,誠以宗社為重,若朕之子孫皆以朕此心為心,實大清國億萬斯年之福也。
今日召對諸皇子及軍機大臣等,面降此旨,即朕前所默告上帝、祖宗之言,豈容有絲毫虛飾耶?朕于天下一切庶務,無不宵旰勤求,悉心籌畫,甯于繼體付托之重,轉不早為定計乎?秋間朕于避暑山莊河岸禦槍打,失足落水濕衣,其時不特禦前王公大臣等聞知,俱即趨至問安,即漢軍機大臣亦接踵前赴該處。
朕仍率伊等談笑而行,并未有因内廷禁地,太監等敢于阻止者。
設朕起居偶有違和,大臣等俱可直詣寝所,此皆由朕平日君臣一體,無日不接見,諸臣面承谕旨,何至有若前代‘夜半禁中出片紙’之語,為杞人之憂乎?總之,建儲一事,即如井田、封建之必不可行,朕雖未有明诏立儲,而于天、祖之前既先為齋心默告,實與立儲無異,但不似往代覆轍之務虛名而受實禍耳。
故現在詹事官屬雖沿舊制,而其實一無職掌,隻以備員為翰林升轉之資耳。
因明切宣谕,我子孫其敬承勿替,庶幾億萬年無疆之休,其在斯乎!總之,此事朕亦不敢必以為是,其有欲遵古禮,為建立之事者,朕亦不禁。
俟至于父子兄弟之間猜疑漸生,釀成大禍,當思朕言耳。
并谕館臣将此旨錄冠是編之首,俾天下萬世鹹知朕意。
欽此!”恭讀一過,仰見聖主近承祖宗家法,遠鑒曆代
乾隆十九年四月,谕禮部等衙門:王公等建立神杆,按照爵秩等差設立齊整。
尋議神杆立座每翼為六排,每排為六分,皇子神杆列于前,其次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各按排建立,從之。
以故滿洲士庶家均有祭神之禮,親友之來助祭者,鹹入席分胙,謂之吃肉。
浚師官京師時,曾屢與斯會。
茲錄麟丈見亭河帥《鴻雪因緣圖記》中祭神一則,以資考證焉。
記曰:“道光二十有五年,歲次乙巳,麟慶年五十五歲,蒙恩家居調理腿疾。
秋八月,夙恙就痊,發願祭神于宅内五福堂。
其名五福者,則以官總督時疊邀禦書‘福’字之賜,彙摹其五,永迓嘉祥也。
爰蠲吉日,選犧牲,前期命長媳造醴酒、打灑糕,屆期在杆前供糕、酒,命長子崇實告祭。
屋内西炕懸鑲紅雲緞黃,粘紙錢三挂,前設紅棹,供糕十三盤,酒十三盞,香三碟。
免冠叩首,易酒三次,焚紙錢一,移南一香碟及第三糕盤于版上,請牲(稱曰黑爺)入,提耳灌酒,省之,(避殺字)取阿穆孫(也)供棹北。
俟肉熟,奉俎以獻,首向上,振鸾刀插之。
免冠叩首,撤受胙。
夕祭設架于北炕,系小黃,儀如朝祭。
惟糕、酒數各十一,請牲不取血。
獻熟時息香撤火,布幔遮窗,主婦叩首,謂之背镫,呼燭後撤分胙。
次早在杆前祭天,先置大銅海,設高棹,陳五碟,實以米、鹽、香、水,一空,留貯阿穆孫。
洗鬥升舊骨于屋上。
免冠叩首,撒米三次,請牲省之,盛血以盆,釁杆尖,脫衣(避剝字)解節,俟肉熟,跪切細絲,盛以碗,配卑米飯同供。
免冠叩首,取碟中物貯鬥内,剔項骨共貫于杆立之,轉俎分胙。
午後撂骨燎牲衣,禮畢。
餘家舊有薩瑪,(譯言祝辭)今則樂設不作。
其器有神箭、桦鈴、拍闆、手鼓、腰鈴、三弦、琵琶、大鼓,凡八具。
”謹按:滿洲所祀神有畫像者,坤甯官系佛菩薩,關帝、穆哩罕,又相傳祝詞所稱丹珲珲即七星,鄂谟錫瑪瑪即保嬰,尚錫即田祖,紐歡台吉武笃本貝子,皆有功德者,餘無考。
蓋自金天興以後文獻無征,世遠年湮,國語惟憑口授,不能盡詳始末。
考《禮記·文王世子》“釋奠于先師”,鄭玄注不能舉先師為誰。
以《周禮》瞽宗為例,知古人于相傳祀典皆不妄實其人,故我純廟修祭神祭天典禮,亦阙所不知,正合祭法所謂“有其舉之,莫敢廢”也。
至祝文“鄂羅羅”諸字,有聲無義,亦如漢樂府《臨高台》之收中吾有所思之“妃呼”爾。
◎田巴對齊王 《新序》:“齊有田巴先生者,行修于内,智明于外。
齊王聞其賢,聘而将問政焉。
田巴先生改制新衣,飾冠帶,顧謂其妾曰‘何若?’其妾曰‘佼’。
将出門,問其從者曰:‘何若?’從者曰:‘佼。
’過于淄水,自窺醜惡甚矣。
遂見齊王,齊王問政焉。
對曰:‘政在正身,正身之本在于群臣。
今者大王召臣,臣改制飾,将造公門,問于妾,妾愛臣,谀臣曰佼。
将出門,問從者,從者畏臣,曰佼。
臣臨淄水而觀影,然後自知醜惡也。
今齊之臣妾,谀王者非特二人也。
王能臨淄水見己之惡,過而自改,斯齊國治矣。
’”此與《國策》鄒忌谏齊威王同一意緻,而寥寥數語,了無枝蔓。
可見古人胎息之善。
◎虞美人 “項王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乃大驚曰:‘漢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夜起飲,帳中有美人名虞,常幸從,駿馬名骓,常騎之。
于是項王乃悲歌慷慨,自為詩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數阕,美人和之。
項王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
”此一段寫英雄末路,有聲有色,千載而下讀之,猶為感慨。
龍門之筆,所以高出尋常萬萬也。
司馬溫公作《資治通鑒》,獨删去之,豈以美人、駿馬不足紀乎?浚師按,虞美人有答項王楚歌雲:“漢兵已略地,四面楚歌聲,大王意氣盡,賤妾何聊生!”辭旨悲惋,實開漢以後五言之先聲。
“美人名虞”,注:“一曰姓虞。
”《後漢書·靈帝紀》熹平四年拜沖帝母虞美人為憲園貴人,是古今有兩虞美人也。
◎色斯舉矣翔而後集 何義門《讀書記》曰:“‘色斯舉矣’二句,集解中本不與下‘雌雉’相屬,朱子亦據胡氏謂:‘雉之飛也決起,其止也下投,無翔集之狀。
’故雖與下通為一節,注中仍謂二句上下必有阙文。
其謂色舉翔集即雉,移山梁一句冠于首,則辭意尤明,始于陳定宇。
”浚師按:《程子外書》雲:“‘山梁雌雉,時哉時哉!色斯舉矣,翔而後集。
’子路聞之,竦然共立,後乃三嗅而作。
文如此順,恐後人編簡脫錯。
”又雲:“‘山梁雌雉,時哉時哉!’此聖人歌雉在山梁得其時,而民不得其時也。
子路不察,乃共之,三嗅而作,使子路知我意不在是也。
”朱子之說實出于程子,未必以胡氏為據。
馬融注色舉,但曰見顔色不善則去。
周生烈(仍有周氏,未詳其名)注翔集,但曰回翔審觀。
故正義曰:“此言孔子審去就也。
謂孔子所處,見顔色不善,則于斯舉動而去之,将所依就,則必回翔審觀而後下止。
翔而後集,以飛鳥喻也。
”宋儒于漢學最多攻駁,獨此節不肯輕發議論。
如蔡節《論語集說》則曰:“色,謂人之容色也。
舉,謂飛而去之也。
”張南軒《癸巳論語解》則曰:“此非止為事君而言。
色斯舉矣,炳先見于幾微也。
翔而後集,從容審度而後處之也。
若是則悔吝何由而至?”真西山則曰:“色斯舉矣,去之速也。
衛靈公問陳而孔子行,魯受女樂而孔子去。
翔而後集者,就之遲也。
伊尹俟湯三聘而後幡然以起,太公、伯夷聞文王善養老而後出。
後世如漢穆生以楚王戊不設醴而去,諸葛武侯必待先主三顧而後從之,皆有得乎此。
”朱子知上下必有阙文,又謂不可強為之說,而于馬注“見顔色不善則去”添出“言鳥之見人顔色不善則飛去”,似乎拘泥“翔集”二字,不知《禮記》“行不翔”,《論衡·定賢篇》“大賢之涉世,翔而後集”,翔字皆屬人說。
近時高頭講章有雲:“一說注明指鳥下,單指雉。
”于朱注“人之見幾而作,審擇所處,亦當如此”句全不體會矣(《韓詩外傳》引“色斯”三句證接輿辭楚王之招,西山先生之所本也)。
◎放炮 年羹堯官總督時,自以曾佩大将軍印,威福獨擅,不準同城巡撫放炮。
按:王州《觚不觚錄》:“先朝之制,惟總兵官列營始舉炮奏鼓吹,而吾蘇韓襄毅公(雍)以右都禦史總督兩廣,開府梧州最盛,自是三邊、宣大之總督,以至内地帶提督者皆然,若巡撫則不爾。
先君代楊襄毅總督駐密雲,晚堂則不舉炮奏鼓吹,雲楊公固如是。
得非密雲迩京辇,當稍從裁省耶?然自後巡撫無不舉炮奏鼓吹矣。
倭變以來,巡江禦史亦行之。
五六年前,吾州兵道亦行之。
”雲雲。
我朝官制,半沿明習。
今各省同城将軍、督、撫、學政,及部差、監稅、織造等官,皆出入舉炮奏鼓吹,巡道之駐紮外府者亦然。
廣州滿洲、漢軍兩副都統,出門向隻奏鼓吹,不舉炮,長樂初将軍莅任,屬其一體舉行,嗣後必沿以為例雲。
◎儲貳金鑒 高宗純皇帝命諸皇子同軍機大臣及上書房總師傅等,将曆代冊立太子事迹,有關鑒戒者,采輯成書,名為《古今儲貳金鑒》,是書外間罕有見者。
謹案: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三十日,内閣奉上谕:“朕閱館臣所進《職官表志》,詹事府一門,其按語内稱‘詹事為東宮官屬。
我國家萬年垂統,家法相承,不事建儲冊立,詹事府各員留以備詞臣遷轉之階’等語,是書館臣因朕前降渝旨,于建儲一事之斷不可行,明切訓示,故于按語内特為揭出。
其實書生拘迂之見,豈能深計及此。
且使是書留傳後世,安知不又訾議館臣為無奈迎合谕旨,非其本懷耶?用是不得不再為明白宣谕。
夫堯授舜,舜授禹,唐虞固公天下,即禹之傳啟亦非于在位時有建立太子之事。
三代以後人心不古,秦、漢預立太子,其後争奪廢立,禍亂相尋,不可枚舉。
遠而唐高祖立建成為太子,至于兄弟相殘,建成被害。
近而明神宗朝群臣奏請預立國本,紛纭擾亂,大率皆為後來希榮固寵之地。
甚至宵小乘間伺釁,釀為亂階。
如挺擊等案,神宗召見太子,泣為慰藉,父子之間,至于如此,閱之真可寒心。
可知建儲冊立,非國家之福,召亂起釁,多由于此。
即以我朝而論,皇祖時理密親王亦嘗立為皇太子,且特選公正大臣如湯斌者為之輔導。
乃既立之後,情性乖張,即湯斌亦不能有所匡救。
群小複從而蠱惑,遂緻屢生事端,上煩皇祖聖慮,終至廢黜。
且即理密親王幸而無過,竟承大統,亦不過享國二年。
其長子弘縱欲敗度,不克幹蠱,年亦不永。
使相繼嗣立,不數年間,連遭變故,豈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是以皇祖有鑒于茲,自理密親王既廢,不複建儲。
迨我皇祖龍馭上賓,傳位皇考,紹登大寶,十三年勵精圖治,中外肅清。
我皇考敬法前徽,雖不預立儲位,而于宗祏大計,實早為籌定。
雍正元年,即親書朕名,緘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扁内,又另書密封一匣,常以随身。
至雍正十三年八月,皇考升遐,朕同爾時大臣等敬謹啟視傳位于朕之禦筆,複取出内收緘盒密記,核對吻合,人心翕然。
此天下臣民所共知者也。
朕登極之初,恪遵家法,以皇次子孝賢皇後所生嫡子為人端重醇良,依皇考之例,曾書其名藏于乾清宮‘正大光明’扁額後。
乃禀命不永,未幾薨逝。
遂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将其名撤出,追谥為端慧皇太子,是未嘗不立嫡也,但不以明告衆耳。
嗣後皇七子亦孝賢皇後所出,秉質純粹,不久亦即悼殇。
其時朕視皇五子于諸子中覺貴重,且漢文、滿洲、蒙古語、馬步射及算法等事,并皆娴習,頗屬意于彼,而未明言,乃複因病旋逝。
設依書生之見,規仿古制,繼建元良,則朕三十餘年之内,國儲凡三易,尚複成何事體?是以前于癸巳年複書所立皇子之名,藏于匣内,常以自随。
是年南郊大祀,令諸皇子在壇襄事,曾以所定皇子,默禱于上帝。
若所定之子克承堂構,則祈昊蒼眷佑,俾得年命延長。
倘非天意所屬,則速奪其算,朕亦可另為選擇,毋誤我國家宗社生民重寄。
本年恭詣盛京,隻谒祖陵,亦如告天之言,默祝于太祖、太宗之前,仰祈靈爽式憑,永垂昭鑒。
朕非不愛子也,誠以宗社為重,若朕之子孫皆以朕此心為心,實大清國億萬斯年之福也。
今日召對諸皇子及軍機大臣等,面降此旨,即朕前所默告上帝、祖宗之言,豈容有絲毫虛飾耶?朕于天下一切庶務,無不宵旰勤求,悉心籌畫,甯于繼體付托之重,轉不早為定計乎?秋間朕于避暑山莊河岸禦槍打,失足落水濕衣,其時不特禦前王公大臣等聞知,俱即趨至問安,即漢軍機大臣亦接踵前赴該處。
朕仍率伊等談笑而行,并未有因内廷禁地,太監等敢于阻止者。
設朕起居偶有違和,大臣等俱可直詣寝所,此皆由朕平日君臣一體,無日不接見,諸臣面承谕旨,何至有若前代‘夜半禁中出片紙’之語,為杞人之憂乎?總之,建儲一事,即如井田、封建之必不可行,朕雖未有明诏立儲,而于天、祖之前既先為齋心默告,實與立儲無異,但不似往代覆轍之務虛名而受實禍耳。
故現在詹事官屬雖沿舊制,而其實一無職掌,隻以備員為翰林升轉之資耳。
因明切宣谕,我子孫其敬承勿替,庶幾億萬年無疆之休,其在斯乎!總之,此事朕亦不敢必以為是,其有欲遵古禮,為建立之事者,朕亦不禁。
俟至于父子兄弟之間猜疑漸生,釀成大禍,當思朕言耳。
并谕館臣将此旨錄冠是編之首,俾天下萬世鹹知朕意。
欽此!”恭讀一過,仰見聖主近承祖宗家法,遠鑒曆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