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帝第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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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始,變法一新。
《孟子》謂;王猶反手,雖為政地球何有焉,惟中國為然。
今雖稍遲,補牢未晚,雖未遽轉弱而為強,而倉卒可圖存于亡;雖未能因敗以成功,而俄頃可轉亂為治,是在皇上志力之淺深,變法之遲速,以為收效之大小而已。
然徒言變法,條理萬端,随舉類無功,此當世之士,略能言之,職亦嘗上陳之。
惟以推行之本末,先後之次序,章程節目之繁,剛柔寬猛之用,從何下手,乃無疑惑,從何取法,乃無弊端。
如作書畫,必當有佳譜,仿摹尤貴見墨迹,臨寫庶不走作,乃易揣摩。
職竊為皇上上下古今、縱橫中外思之,堯舜三代之道在愛民,皇上必已孰講之。
職願皇上常諷《孟子》,而深知其意。
句踐燕昭之行在雪恥,皇上當已習聞之,職願皇上熟誦《國語》、《國策》而誓于心。
若至近之墨亦可摹,絕佳之畫譜可臨者,職于地球中新興者得二國焉:曰俄、曰日。
職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治譜而已。
昔彼得為歐洲所擯,易裝遊法,學于船匠,變政而遂霸大地,日本為俄、美所敗,步武泰西,乃至易服改制而雄視東方。
此二國者,其始遭削弱與我同,其後底盛強與我異。
日本地勢近我,政俗同我,成效最速,條理尤詳,取而用之,尤易措手。
職譯纂累年,成《日本變政考》一書,專明日本改政之次第。
又有《彼得變政記》,頃言繕寫,若承垂采,當以進呈。
若西人所著之《泰西新史攬要》、《列國變通興盛記》,于俄、日二主之事,頗有發明,皇上若俯采遠人,法此二國,誠令譯署并進此書,幾餘披閱。
皇上勞精垂意講之于上,樞譯諸大臣各授一冊,講之于下,權衡在握,施行自異,起衰振靡,警聩發聾,其舉動非常,更有迥出意計外者。
風聲所播,海内懾聳,職可保外人改視易聽,必不敢為無厭之求。
蓋遇昧者,其膽豪;見明者,則氣怯,且慮我地大人衆,一旦自強,則報複更烈。
非皇上洞悉敵情,無以折沖樽俎,然非皇上采法俄、日,亦不能為天下雄也。
考日本維新之始,凡有三事: 一曰大誓群臣,以革舊維新,而采天下之輿論,取萬國之良法: 二曰開制度局于宮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為參與,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 三曰設待诏所,許天下人上書。
日主以時見之,稱旨則隸入制度局,此誠變法之綱領,下手之條理,莫之能易也。
伏願皇上采而用之,因日食之警,震動修德,除舊布新;擇吉日大誓百司、庶僚于太廟;或禦乾清門,下招申警,宣布天下,以維新更始。
上下一心,盡革舊弊,采天下之輿論,取萬國之良法,俾趨向既定,四海向風。
然後用南書房,會典館之例,特置制度局于内廷,妙選天下通才十數人為修撰,派王大臣為總裁,體制平等,俾易商榷,每日值内,同共讨論,皇上親臨,折衷一是,将舊制新政,斟酌其宜。
某政宜改,某事宜增,草定章程,考核至當,然後施行。
其午門設待诏所,派禦史為監收,許天下人上書,皆為傳達發下制度局議之,以通過天下之情,盡天下之才,或與召見,稱旨者擢用,或攉入制度局參議。
其将來經濟特科錄用之才,仿用唐制,開集賢延英之館以待之,拔其尤者,選入制度局,其他條陳關涉新政者,皆發制度局議行。
蓋六部為行政之官,掌守例而不任出議,然舉行新政,無例可援。
軍機出納喉舌,亦非論道經邦,跪對頃刻,豈能讨論。
總署困于外交,且多兼差,薄書期會,刻無暇晷。
變法事體大,安有無論思專官而可行乎?周公思兼三王,仰思待旦;《中庸》稱: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而後笃行。
今有辦事之官,而無議論之官,譬有手足,而無心思,又以鼻口而兼耳目,不學問思辨,而徒為笃行。
夜行無燭,瞎馬臨池,宜其叢脞也。
若開局讨論,專設一官,然後百度維新,可得精詳。
其新政推行,内外皆立專局,以任其事; 一、法律局。
考萬國法律、公法,以為交涉平等之計;或酌一新律,施行于通商口岸,以入萬國公法之會。
二、稅計局。
掌參用萬國之稅則,定全
《孟子》謂;王猶反手,雖為政地球何有焉,惟中國為然。
今雖稍遲,補牢未晚,雖未遽轉弱而為強,而倉卒可圖存于亡;雖未能因敗以成功,而俄頃可轉亂為治,是在皇上志力之淺深,變法之遲速,以為收效之大小而已。
然徒言變法,條理萬端,随舉類無功,此當世之士,略能言之,職亦嘗上陳之。
惟以推行之本末,先後之次序,章程節目之繁,剛柔寬猛之用,從何下手,乃無疑惑,從何取法,乃無弊端。
如作書畫,必當有佳譜,仿摹尤貴見墨迹,臨寫庶不走作,乃易揣摩。
職竊為皇上上下古今、縱橫中外思之,堯舜三代之道在愛民,皇上必已孰講之。
職願皇上常諷《孟子》,而深知其意。
句踐燕昭之行在雪恥,皇上當已習聞之,職願皇上熟誦《國語》、《國策》而誓于心。
若至近之墨亦可摹,絕佳之畫譜可臨者,職于地球中新興者得二國焉:曰俄、曰日。
職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治譜而已。
昔彼得為歐洲所擯,易裝遊法,學于船匠,變政而遂霸大地,日本為俄、美所敗,步武泰西,乃至易服改制而雄視東方。
此二國者,其始遭削弱與我同,其後底盛強與我異。
日本地勢近我,政俗同我,成效最速,條理尤詳,取而用之,尤易措手。
職譯纂累年,成《日本變政考》一書,專明日本改政之次第。
又有《彼得變政記》,頃言繕寫,若承垂采,當以進呈。
若西人所著之《泰西新史攬要》、《列國變通興盛記》,于俄、日二主之事,頗有發明,皇上若俯采遠人,法此二國,誠令譯署并進此書,幾餘披閱。
皇上勞精垂意講之于上,樞譯諸大臣各授一冊,講之于下,權衡在握,施行自異,起衰振靡,警聩發聾,其舉動非常,更有迥出意計外者。
風聲所播,海内懾聳,職可保外人改視易聽,必不敢為無厭之求。
蓋遇昧者,其膽豪;見明者,則氣怯,且慮我地大人衆,一旦自強,則報複更烈。
非皇上洞悉敵情,無以折沖樽俎,然非皇上采法俄、日,亦不能為天下雄也。
考日本維新之始,凡有三事: 一曰大誓群臣,以革舊維新,而采天下之輿論,取萬國之良法: 二曰開制度局于宮中,征天下通才二十人為參與,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 三曰設待诏所,許天下人上書。
日主以時見之,稱旨則隸入制度局,此誠變法之綱領,下手之條理,莫之能易也。
伏願皇上采而用之,因日食之警,震動修德,除舊布新;擇吉日大誓百司、庶僚于太廟;或禦乾清門,下招申警,宣布天下,以維新更始。
上下一心,盡革舊弊,采天下之輿論,取萬國之良法,俾趨向既定,四海向風。
然後用南書房,會典館之例,特置制度局于内廷,妙選天下通才十數人為修撰,派王大臣為總裁,體制平等,俾易商榷,每日值内,同共讨論,皇上親臨,折衷一是,将舊制新政,斟酌其宜。
某政宜改,某事宜增,草定章程,考核至當,然後施行。
其午門設待诏所,派禦史為監收,許天下人上書,皆為傳達發下制度局議之,以通過天下之情,盡天下之才,或與召見,稱旨者擢用,或攉入制度局參議。
其将來經濟特科錄用之才,仿用唐制,開集賢延英之館以待之,拔其尤者,選入制度局,其他條陳關涉新政者,皆發制度局議行。
蓋六部為行政之官,掌守例而不任出議,然舉行新政,無例可援。
軍機出納喉舌,亦非論道經邦,跪對頃刻,豈能讨論。
總署困于外交,且多兼差,薄書期會,刻無暇晷。
變法事體大,安有無論思專官而可行乎?周公思兼三王,仰思待旦;《中庸》稱: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而後笃行。
今有辦事之官,而無議論之官,譬有手足,而無心思,又以鼻口而兼耳目,不學問思辨,而徒為笃行。
夜行無燭,瞎馬臨池,宜其叢脞也。
若開局讨論,專設一官,然後百度維新,可得精詳。
其新政推行,内外皆立專局,以任其事; 一、法律局。
考萬國法律、公法,以為交涉平等之計;或酌一新律,施行于通商口岸,以入萬國公法之會。
二、稅計局。
掌參用萬國之稅則,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