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帝第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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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開新學,則上之可以贊聖聰,下之可以開風氣矣。

     内治既舉,則兵備宜修,然近之言治者,莫不知言船械軍兵矣。

    而兵無一能練,船械無一能用,則以有末而無本故也。

    昔戰國之世,魏有蒼頭,齊有武騎,秦有百金死士,楚能投袂伐宋。

    近者德、法之争,十三日失和,十七日即移兵二十四萬,度禮吳河而壓法境矣。

    蓋列國并争,無日不訓讨軍實,戒懼不怠,國乃可立。

     今諸夷交伺,遼、台有變,治兵之法,益與古異。

    自德人作内政,寄軍令而勝法,民盡為兵,各國畏之,莫不更變。

    俄兵三百餘萬,德、奧亦百餘萬。

    選兵先以醫生視其強弱,乃人學堂,學習布陣騎擊,測量繪畫,其陣法營壘、船械槍炮、海島口港、波濤沙線,日夕講求,确有程度。

    操練如真戰,平居如臨敵,所由争雄海上,職此之由。

    日本步武泰西,敢來侮我,我仍以大一統之舊視之,不訓兵備,八旗三十餘萬,綠營六十餘萬,皆老弱無可用。

    同治中興之際,乃以募勇成功。

    今募勇三十餘萬,非克扣虛名,則乞丐充數。

    《論語》所謂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卻缺論将在說禮樂而敦詩書。

    今外國将才,皆從學堂,天文、地圖、陣法、方略考授,雖以王子,先伍偏裨,考選有功,然後拔用,而我諸将多有不識字者。

    其于中外之故,天文地理,益複茫然,即能勇敢,已不能當此世變矣。

    《管子》謂:“器械不精,以卒予敵。

    ”外夷講求槍炮,制作日新。

    槍則德有得來斯槍、毛瑟槍,法有格拉槍、克洛拔尺槍、沙士缽槍,英有亨利馬梯尼槍,美有哈乞開司槍、林明敦槍、秘薄馬地尼槍,俄有俾爾達奴槍,奧有韋恩得槍,義有韋脫裡槍,近者英之黎姆斯槍為尤精。

    炮自克鹿蔔、嘉立嘎爾、提約爾、哪登飛爾、孟替尼炮外,近則有毒煙開花炮、空氣黃藥大炮、暗炮台,其餘水底自行船、機器飛車、禦彈戎北京市銀錢收據衣、測量炮子表,巧制日新。

    日本亦能自制新器,曰苗也理槍。

    而我中國不能自制,皆須購自遠夷。

    兵釁一開,皆守局外,例不出售。

    即以重價誘估,而彈子既盡,槍亦廢棄,何以為國哉即承平購辦,委員不解制造,于堅輕遠準速無所谙曉,或以舊槍改充毛瑟,貪其價廉,乃不可用,其中飽者益無論矣。

    查同治十三年,德之攻法,每分時槍十餘響。

    光緒三年,俄之攻土,槍三十二餘響。

    至日本來犯,槍乃六十餘響。

    二十年間,後來居上,精進以倍。

    然則我師潰敗,雖将士不力,以器械不精,故膽氣不壯,有以緻之。

    若夫海軍不增,盡為敵虜,益無可言。

    以智利、馬達加斯加,東南小夷,鐵艦猶三十餘艘,而我乃遜之,安得不為人擒哉 今經此壞敗,皆宜一變。

    變之之法:一曰汰冗兵而合營勇,二曰起民兵而立團練,三曰練旗兵而振滿、蒙,四曰募新制以精器械,五曰廣學堂以練将才,六曰厚海軍以威海外。

     今綠營六十萬,兵既皆老弱,可以全汰。

    汰之之道,有緩有急:缺額不補,并饷精兵,是謂緩汰先盡裁革,别行募練,是謂立汰。

    緩汰無弊,而迫不及待立汰慮患,而壁壘一新。

    然今營兵晌薄,并營他業,兼事農工,不知兵事,全行裁汰,決不生變。

    其營勇亦一律沙汰,去弱留強。

    營兵汰者,即可報營候選。

    請派廉明勳望若馮子材、宋慶、魏光煮之比者,分赴各省,沙汰弁兵,帶同醫生,揀選健銳精敏,年二十至三十者入營,教以識字、地圖、槍法、陣法、口号,炮兵、馬兵、步兵各分其事,輕騎、鐵騎、精騎各緻其長,明攻守,習轉運、厚其饷糈,必五金乃足贍身家其有死傷,加恩恤而養其孤子,訓練三年乃許授室,五年之後,退充民兵,日月精操,期年大閱,藥碼備帶,動若臨敵,則舉國皆為勇士,召募亦為精兵矣。

    其制造器械,建造炮台,造築鐵路橋梁,料理兵食,醫治疾病,皆妙選人才,專司其事。

    每直省皆選萬人,練成一軍,禁其克扣虛冒,并從重戮,沿邊倍之,輔以鐵路,則指臂之使,呼應靈通,兵威已振矣。

    是謂汰冗兵而合營勇。

     三代仁政,寓兵于農唐代盛強,府兵之力。

    近者發逆之難,各省團練,鹹能保衛桑梓,以報國家。

    今環球數十國,皆以民為兵,我當此時,亦宜複古。

    請令各行省二十丁而抽一,除官人及士人外,自年十八至四十,皆列尺籍、以為團兵,以五年選為戰兵,餘皆留團。

    有事則調遣,無事則歸耕。

    歲月之暇,随營訓練,統以紳士,給以軍械,侮月三操,終歲大校,挽強命中,賞以功牌。

    中國民籍四萬萬,中銀錢龍旗艦版可得二千萬有勇知方之民團,退可以守,進可以戰,聲威之盛,冠于四洲,是謂起民兵而立團練。

     我朝開國,以滿蒙八旗兵定天下,今内自畿營至各省駐防,外自内外蒙古各盟,皆媮衣靡食,并已委頓,徒糜凜祿,非所以固本根而厲爪牙一也。

    應派嚴明大臣,汰選八旗,并饷立額,與綠營兵勇一律訓練,以為京營。

    我朝索倫馬隊,尤建奇功,宜令東三省練精騎、鐵騎各三萬,輔以鐵路,星夜訓練,可以雄視沿邊矣。

    其蒙古各盟,并派知兵大巨,如依克唐阿之流,合同諸盟王公、貝勒、貝子、台吉,講求兵械馬隊,嚴為訓練,或調入直省諸營,觀摩講求,必有策淩、僧格林沁之才,出宣忠勤者。

    非特興安嶺萬裡邊防資以防衛,内之二十行省亦振其聲威,是謂練旗兵而振滿蒙。

     吾器械朽鈍,皆由官廠制辦,不募民工之故,若既立藝學,募制機器,縱民為之。

    更懸重賞,有能制新械者,酌其用之大小,制之精否,予銀錢石價格銀币外,給以旗匾,俾榮于鄉,則天下巧工,各竭其心思智慮,以應國家之用矣。

    慮不及事,先選出洋學徒,入各國工廠學習講求,歸教吾民。

    中國民心思靈敏,樹之高标,必有精器利械,日出不窮,足與西人争勝者。

    是謂募新制以精器械。

     吾将才不足,宜令各縣皆立武備學堂,選士肄習,大文、地理、布陣、繪圖,測量、算法,選其高等,乃授兵官。

    其近支王公妙年英邁者,宜皆令入堂學習、以備統帥。

    自餘舊弁,不通文義韬略者,除勳望大臣及剿悍勁将外,皆予沙汰。

    規模既變,精神一新,既無賤武之功,自收幹城之用。

    是謂廣學堂以煉将才。

     若富強漸效,宜複整海軍。

    輪舟之制,近以鐵甲過重,行駛難速,多用蚊子快碰船,船小而質輕,動靈而行速,快船則頭裝巨刃,專碰敵舟,蚊子則旁護鐵甲,可以突險。

    其費十餘萬金,辦之甚易,輔以魚雷,依以炮台,無事則出巡諸洋,以衛商旅,有事則還守海疆,以壯聲援。

    南北洋及閩、廣分為三支,每支鐵艦三艘、快船六艘,自後吾能自制,逐年增置。

    測海之法,令學生在兵船上測量考訂,凡島嶼口岸、礁石沙土,水程風色,皆繪圖立說,存于海軍衙門,參互考訂,其有所疑,派船細測,其沙礁變遷,随時注明,皆發出售賣,聽人士考求。

    其學生講求既精,即留為駕駛,庶幾海道精熟,駕駛不誤。

    水營之于海軍,猶城壘之于陸師。

    且暴風大霧,進退更難,船塢陸台,接濟須備,皆當履探精審,否則一炬投入。

    若夫海戰之陣法,駕駛之将才,尤宜鼓勵講求,預儲待用,上者為将領偏裨,下者為兵丁匠役。

    近者鄧世昌捐軀報國,若加激勸,豈患乏人哉是謂厚海軍以威海外。

     中國地大物博,若水陸并練,則飲馬南洋,秣兵歐土而有餘,何日本之有哉然凡此富國、養民、教士、練兵之策,所以審端緻力者,則在乎求人才而擢不次,慎左右而廣其選,通下情而合其力,三者而已。

     夫循常守舊,荀且偷安,奉行文書,按循資格,誠無事于人才。

    若欲舉非常之功,則必有不次之擢。

    昔漢武修廢舉墜,東征西讨,文吏若朱買臣、嚴、主父偃,将帥若衛青、霍去病、金日磾,拔銀錢行号自布衣,或起從奴仆,惟才是馭,故能感激圖功。

    明太祖行不測之刑威,用不次之賞擢,一言合而授卿貳,一事敗而加誅夷,故能奮赴功名,佐成開國。

    不敢言遠者,請以近事征之。

    當同治初年,沈葆祯、李鴻章、韓超皆以道員摧為巡撫,閻敬銘則由署泉司摧撫山東,左宗棠則以舉人賞三品卿,督辦軍務,劉蓉且以諸生擢四川藩司,逾月授陝西巡撫,用能各展才力,克佐中興。

    伏讀世宗憲皇帝聖訓,累下诏書,令薦舉山林隐逸之士,下及舉、貢、生、監、縣丞、巡檢,皆不次擢用。

    故治效冠絕前古,此大聖人用人之良法也。

    蓋循資格者,可以得庸謹,不可以得異才用耆老者,可以守常,不可以應變。

    漢高之于樊哙,克城乃增爵級其于韓信,一見即授大将。

    同治中興諸臣,多出草澤,其明效也。

    蓋用人者,用其氣而已。

    凡任事之臣,必其懷抱熱血,故能圖立功名。

    若高談安靜,貌托謹厚者,熱血必少,才具必庸,縱能奉身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