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帝第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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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一年五月 具呈進士康有為為安危大計,乞及時變法,富國養民,教士治兵,求人材而慎左右,通下情而圖自強,以雪國恥,而保疆圉,呈請代奏事: 竊近者朝鮮之釁,日人内犯,緻割地補饷,此聖清二百餘年未有之大辱,天下臣民所發憤痛心者也。

    然辱國之事小,外國皆啟覬覦,則瓜分之患大割地之事小,邊民皆不自保,則瓦解之患大。

    社稷之危未有若今日者。

    然殷優所以啟聖,外患乃以興邦,為安為危,仍視皇上之措置而已。

    皇上受祖宗付托之重,孝治天下,所以俯從和議者,豈不欲隐忍一時之恥辱,更圖異日之自強哉天下臣民,皆知皇上之苦衷,亦知皇上之必變計也。

     竊謂經此創深痛巨之禍,必當為卧薪嘗膽之謀,朝野上下,震動憤發。

    齊桓不忘在莒,勾踐不忘會稽,庶勵人心以祈天命。

    今議成将彌月矣,進士從禮官來,竊見上下熙熙,苟幸無事,具文粉飾,複慶太平。

    又聞貴近之論,以為和議成後,可十數年無患,持祿保位,從容如故。

    竊意諸臣必未有以憂危大議,自強大計,日啟聖心者。

    不然,何彌月以來,未聞有非常之诏聳動天下此進士所聞而憂俱,夙夜罔措者也。

     囊者開諸口,破都畿,失琉球,争越南,累經敗衄矣。

    諸臣苟安目前,不預籌變計,遂至有今日之事。

    然向者之敗,不過償金币,失屬國而已,雖複苟安,可延旦夕,今則割及内地,漸翦腹心,其勢疾蹙。

    夫治天下者勢也,可靜而不可動,如箭之在栝,馬之在埒,當其無事,相視莫敢發難當其更變,朽株盡可為患。

    昔者壬午以前,吾屬國無恙也,自日本滅琉球,吾不敢問,于是法取越南,英滅緬甸,朝鮮通商,而暹羅半剪,不過三四年間,而吾屬國盡矣。

    甲午以前,吾内地無恙也,今台灣一割,三垂皆界強鄰,狡焉思啟,豈能以禮讓為國哉況數十國之逐逐于後乎譬大病後,元氣既弱,外邪易侵,變症百作,豈與同治時,吾國勢猶盛,外夷窺伺情形未洽比哉且民心既解,散勇無歸,外患内江,禍在旦夕,而欲苟借和款求安目前,靡知所屆矣。

     近諸臣紛紛多有告歸者。

    進士登第之始,亦複何心然恭應殿試,則有“與海内賢能力矢自強”之制策,恭應朝考,則有“變則通、通則久”之禦題,伏讀感激,發憤流涕。

    竊以為皇上有自強之盛心,變法之精意,而懇懇求言,真堯、舜之君,可與為中興之治者也。

    幸躬逢之,豈可上負聖明而限于篇幅,未盡所懷。

    用敢不避斧钺之誅,竭盡其愚,以副我皇上求言之意。

    農夫耕而君子食,惟我皇上寬其罪而垂察焉。

     夫以中國二萬裡之地,四萬萬之民,比于日本,過之十倍,而為小夷嫚侮,侵削若刲羊縛豕,坐受剝割,恥既甚矣,理亦難解。

    皇上試召大小臣工,深诘其故,反複辨難,必有得其所以然者。

    若知吾病之所在,所以治病之方,必有得矣。

    昔武王之用太公,桓公之于管仲,先主之于諸葛亮,太宗之于李靖,講求治亂得失之故,問答潔難皆數萬言,皇上與諸臣講求自強之法,有是事否諸臣有通古今,達中外,能應明問,若太公、管仲、諸葛之倫否若有之也,其未行也,何以見辱于小夷哉若無之也,則文具廢弛,安卧于薪火之上,何以立子四夷交侵之世乎 夫中國二千年以法治天下,而今國勢貧弱,至于危迫者,蓋法弊緻然也。

    夫祖宗法度治天下數百年矣,亦豈敢謂法之不可行哉以國朝法度,皆因沿明制故也。

    物久則廢,器久則壞,法久則弊。

    官制則冗散萬數,教之無本,選之無擇,故營私交賄,欺飾成風,而少忠信之吏。

    學校則教詞章詩字,用非所學,學非所用,故空疏愚陋,謬種相傳,而少才智之人。

    兵則綠營老弱,而募勇皆烏合之徒。

    農則地利未辟,而工商無制造之業。

    京官則自樞垣台谏而外,皆為閑散各部則自掌印主稿以外,徒糜凜祿堂官則每署數四,而兼差反多,乃無一官之能辦。

    文書則每日數尺,而例案煩瑣,遂無一事之能行。

    督責則藩、臬、道府皆為贅旒,親民則典、史、巡檢皆為雜職。

    至于鬻及監司,而官方不可問矣。

    其他凡百積弊,難以遍舉。

    但有文書,何關事實。

    外國奇技淫巧,蹈隙流行,民日窮匮,乞丐遍地,群盜滿山,即無外釁,精華已竭,法弊至此,将有他變。

    夫當數十國之觊觎,值四千年之變局,盛暑已至,而不釋重裘,病症已變,而猶用舊方,未有不暍死而重危者也。

     竊以為今之為治,當以開創之勢治大下,不當以守成之勢治天下當以列國并立之勢治天下,不當以一統垂裳之勢治天下。

    蓋開創則更新百度,守成則率由舊章。

    列國并立,則争雄角智一統垂裳,則拱手無為。

    言率由而外變相迫,必至不守不成言無為而諸夷交争,必至四分五裂。

    《易》日:“窮則變,變則通。

    ”董仲舒曰:“為政不調,甚者更張,乃可謂理。

    ”若謂祖宗之法不可變,則我世祖章皇帝何嘗不變太宗文皇帝之法哉若使仍以八貝勒舊法為治,則我聖清豈能久安長治乎不變法而割祖宗之疆土,馴至于危,與變法而光宗廟之威靈,可以大強,孰重孰輕,孰得孰失,必能辨之者。

     不揣狂愚,竊為皇上籌自強之策,計萬世之安,非變通舊法,無以為治。

    變之之法,富國為先。

    戶部歲人七千萬,常歲亦已患貧,司農仰屋,羅掘無術,鬻官稅賭,亦忍恥為之,而所得無幾。

    然且旱潦河災,船炮巨帑,皆不能舉,加日本索償二萬萬,是使我臣民上下,三歲不食,乃能給之,若借洋債,合以利息,扣折百年,亦無償理。

    若非大變講求,是坐求自斃也。

     夫富國之法有六:曰鈔法,曰鐵路,曰機器輪舟,曰開礦,曰鑄銀,曰郵政。

     今奇窮之餘,急籌巨款,而可以聚舉國之财,收舉國之利,莫如鈔法。

    令天下銀号報明貲本,皆存現銀于戶部及各省藩庫,戶部用精工制鈔,自一至百,量其多少,皆給現銀之數,而加其半,許供賦稅祿饷。

    其大者戶部皆助赀本,其虧者戶部皆代攤償,助其流通,昭彰大信。

    巨商樂借國力,富戶不患倒虧。

    以十八行省計之,可得萬萬。

    既有官銀行,上下相通,若有船廠、鐵路大工,可以代籌,軍務、赈務要需,可以立辦。

    國家借款,不須重息中飽,外國彙款,無借關票作押。

    公款寄存,可有入息,鈔票通行,可擴商務。

    今各省皆有銀票錢票,而作僞萬種,利不歸公,何如官中為之,驟可富國哉此鈔法宜行一。

     可以縮萬裡為咫尺,合句月于晝夜,便于運兵,便于運械,便于赈荒,便于漕運,便于百司走集,便于庶士通學,便于商賈運貨,便于負擔謀生,有此數便,不費國帑而更可得數千萬者,莫如鐵路。

    鐵路之利,天下皆知。

    山海關外,久已興築,方今運兵,其效已見所未推行直省者,以費巨難籌耳。

    若一付于民,出費給牌,聽其分築,官選通于鐵路工程者,畫定行省郡縣官路,明定章程,為之彈壓保護,凡軍務、運兵、運械、赈荒,皆歸官用,酌道裡遠近,人數繁寡,收其牌費。

    吾民集款,力自能舉,無使外國收我利權。

    天下鐵路牌費,西人計之,以為可得七千萬,且可移民出于邊塞,而荒地辟為腴壤,商貨溢于境外,而窮黎化作富民。

    俄人珲春鐵路将成,邊患更迫,但為防邊已當亟築,況可得巨款哉于是裁漕運,而省千萬之需,去驿鋪,而溢三百萬之項。

    此鐵路宜行二。

     機器廠可興作業,小輪舟可便通達。

    今各行省皆為厲禁,緻吾技藝不能日新,制作不能日富,器械不能日精,用器兵器,皆多窳敗,徒使洋貨流行,而禁吾民制造,是自蹙其國。

    官中作廠,率多偷減,敷衍塗飾,難望緻精,則吾軍械安有起色德之克虜伯,英之黎姆斯,著于海内,為國大用,皆民廠也。

    宜縱民為之,并加保護。

    凡作機器廠者,出費領牌,聽其創造.。

    輪舟之利,與鐵路同,官民商賈,交收其益,亦宜縱民行之,出費領牌,聽其拖駛,可得巨款。

    此機器輪舟宜行三。

     《周官》“人”,漢代鐵官,開礦之法久矣。

    美人以開金銀之礦富甲四海,英人以開煤鐵之礦,雄視五洲,其餘各國開礦,均富十倍。

    而藏富于地,中國為最。

    如雲南銅、錫,山西、貴州煤、鐵,湖廣、江西銅、鐵、鉛、錫、煤,山東、湖北鉛,四川銅、鉛、‘煤、鐵,其最著者,亘古封禁,留待今日。

    方今國計日蹙,雖極節儉,豈能濟此艱難哉家有重赀,而仰屋嗟貧,無策甚矣!山西煤、鐵尤盛,星羅棋布,有百三十萬方裡,苗皆平衍,品亦上上,德人以為甲于五洲,地球用之千年不盡。

    又外蒙古阿爾泰山即金山一也,長裹數千裡,金産最盛,苗亦平衍,有整塊數斤者,俄人并為察驗繪圖。

    至滇、粵之礦,尤為英、法所窺伺。

    我若不開,他人入室。

    今雲南己專設礦務大臣,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