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清(鴉片戰争以前)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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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謂之道”。
在認識論方面,他比王夫之“氣者,理之依也”的觀點更進一步,認為人類的感官本來就是為了适應外在世界而生成的。
“耳目鼻口之官接于物,而心通其則”,這即肯定了物質世界是人們感覺的來源。
戴震在所著《孟子字義疏證》中還提出了以法殺人猶可救,以理殺人無可活的看法,這是對程朱理學的一個重大打擊。
二 考 據 考據學的興起 從宋以來中國學者就有人考訂古書,明末清初的顧炎武、黃宗羲等人在這方面都有廣博精湛的研究。
顧炎武治經兼及音韻,黃宗羲治經兼通史學。
顧黃兩人都主張治學是為了“經世緻用”,反對空談,以此引導人們正視現實,來反抗清朝的統治。
顧、黃兩人所提倡的這種學風,對清代學術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他們也成為清朝學術的開山。
稍晚于顧、黃的考據學者有閻若璩和胡渭。
閻若璩(1636&mdash1704年),字百詩,山西太原人,世居淮安,他主張對古書大膽懷疑,考證要力求确實。
所著《古文尚書疏證》,即采用了比較科學的考據方法,證明古文尚書是一部僞書。
胡渭(1635&mdash1714年),字朏明,浙江德清人,所著《禹貢錐指》和《易圖明辨》,在辨别古書真僞和提倡疑古精神上都有一定的貢獻。
清朝的考據從閻、胡開始,但是他們治學的目的已從“經世”轉入“避世”,從要求社會改革轉入“為考據而考據”,這是清朝專制統治和民族高壓政策所造成的。
乾嘉學派 到了乾嘉時期,清朝的統治更加穩定了,考據之風大盛,并且已發展成為一種專門的學問。
由于清朝政府屢興文字獄,也迫使一部分學者不得不在古書中尋章摘句。
提倡考據,對于鞏固清朝的統治是有利的。
考據的對象以經書為主,由于要通經,又不得不精通文字音韻、名物訓诂,甚至地理金石,天算樂曆,校勘輯佚,再用這些來解經治史,于是各種學問都走向了考據的道路。
當時考據學者主要分吳皖兩派。
吳派以惠棟(1697&mdash1758年)為代表。
惠棟,蘇州元和人,著有《古文尚書考》、《九經古義》、《周易述》等書。
《九經古義》務在恢複漢人講經的說法。
惠棟的弟子江聲、餘蕭客等,在治經方面也頗有成就。
吳派的缺點是對漢人解經達到迷信程度。
皖派以戴震為代表。
戴震著有《聲韻考》、《聲類表》、《考工記圖》等書。
《聲韻考》專講反切、韻書、四聲,戴派以後即着重文字音韻和校勘訓诂。
戴門弟子段玉裁(1735&mdash1815年)所撰《說文解字注》,被稱為“千七百年來無此作”[425],在文字學方面獲得的成就較大。
另一弟子王念孫(1744&mdash1832年)撰有《廣雅疏證》和《讀書雜志》,也是乾嘉時期有關訓诂、校勘的代表作。
可見皖派的成績要超過吳派。
乾嘉時期知名的考據學者共有六十餘人,除以上所舉諸人外,江永的聲韻學,王引之的訓诂學,王昶、畢沅的金石考訂,錢大昕、王鳴盛的史籍整理,皆能名稱一時。
趙一清的《水經注釋》,盧文弨的《群書拾補》,都是第一流的著作。
嚴可均輯的《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也有很大的學術價值。
乾嘉考據學派在文禁森嚴的形勢下,終日隻在書本内下功夫,使學術完全脫離了實際生活,眼光窄隘,思想閉塞,排擠了一切進步思想的發展。
但是他們在整理和保存古典文獻方面卻有一定的功績。
三 史 學 明清時期的曆史學也有相當的發展,除去曆朝官修的《明實錄》、《清實錄》、《元史》、《明史》、《大明一統志》、《大清一統志》以及續三通、清三通等之外,私人著述也極為豐富。
編年體有談遷的《國榷》、畢沅的《續資治通鑒》,紀事本末體有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高士奇的《左傳紀事本末》,雜史和筆記有王世貞的《弇州山人别集》和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地方志有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和《肇域志》,學術史有黃宗羲的《宋元學案》和《明儒學案》,特别是學案學術史的編纂,是明清學者在曆史學方面的一項重大貢獻。
明清之際,在社會各種矛盾錯綜複雜的局面下,出現了研究當代曆史之風。
黃宗羲所創的浙東學派,專門研究明史,特别是明末的曆史。
浙東學派的著名曆史學家黃宗羲、萬斯同、全祖望等都具有濃厚的民族思想,他們寫史的目的是為了表明“國可滅史不可滅”。
萬斯同(1643&mdash1702年),号季野,鄞縣人,所著《明史稿》是清朝官修明史的藍本。
同時,溫睿臨也編輯了一部專記南明史事的《南疆繹史》。
黃宗羲的《南雷集》和全祖望(1705&mdash1755年)的《鲒埼亭集》,表面看是兩部文集,其中所寫大都是抗清的曆史。
在清初,談遷的《國榷》,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也受到浙東學派的影響。
随着乾嘉時期考據的盛行,曆史學也走向考據的道路。
錢大昕(1728&mdash1804年)的《廿二史考異》、趙翼(1727&mdash1814年)的《廿二史劄記》、王鳴盛(1722&mdash1796年)的《十七史商榷》是清代三部考史的名著。
錢書最詳于校勘文字,解釋訓诂名物,糾正史書謬誤。
王書則詳于典章故實,特别是官制、地理。
《廿二史劄記》着重論證各代的重大曆史事件,被稱為“儒者有體有用之學”[426],在史學考證方面,獨創了一種新的體例。
在考據的影響下,對舊史補表、補志、補注和輯佚的工作也取得較大的成績。
在輯佚方面有各種後漢書和晉書的輯佚等。
還有一些學者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很多失傳的史書,如邵晉涵輯出的《舊五代史》、徐松輯出的《宋會要》稿。
清朝學者研究古史也有成績。
康熙時,馬骕著《繹史》,搜集大量古代文獻的資料,當時人稱他“馬三代”。
乾嘉時,崔述著《考信錄》,他對經書大膽懷疑,考證古史也極精核。
明清時期,各地纂修方志之風,比過去更加流行。
今傳方志六千餘種,大部分是明清人所修。
乾嘉學者章學誠(1738&mdash1810年),号實齋,浙江會稽人,擅長修志,著有《湖北通志》、《常德府志》、《和州志》、《永清縣志》等。
他認為“方志如古國史,本非地理專門”,又認為修志更主要是求其實用[427]。
章學誠不僅精于方志學,而且在所著《文史通義》中,也提出了對史學的一些看法。
他主張六經皆史,主張修史貴開創而不必拘于成法,又主張修史要有“史意”,史意即史觀的意思。
四 編纂《永樂大典》、《古今圖書集成》和《四庫全書》 明清兩朝的政府,曾經組織大批學者,編輯了很多卷帙浩繁的類書和叢書,舉世聞名的《永樂大典》和《四庫全書》,就是在這一時期編成的。
永樂時,明朝政府選派了解缙等儒臣文士共3000人編輯《永樂大典》。
《永樂大典》共22937卷(包括目錄凡例),裝成11095冊,約3.7億字,輯人經、史、子、集、釋藏、道經、戲劇、平話、工藝、農藝等圖書達七八千種,是我國最大的一部類書。
大典所收載的書籍一字不易,完全按照原書整段、整篇乃至整部地抄入。
《永樂大典》先後抄錄了正副兩部,正本早已燒毀,副本曾散失了一部分,在英法聯軍和八國聯軍侵入北京時,兩次被帝國主義焚毀劫掠,目前存于國内外的僅有三百餘冊。
康熙、雍正時,清朝政府編輯了《古今圖書集成》一萬卷。
《古今圖書集成》共分為曆象、方輿、明倫、博物、理學、經濟六編,每編又分門别類,搜羅宏富,是《永樂大典》之後的一部大類書。
乾隆時,清朝政府又選派了紀昀等著名學者160餘人編輯《四庫全書》。
《四庫全書》分為經、史、子、集四類,所收書共有3457種,79070卷,裝訂成3.6萬餘冊,是我國最大的一部叢書。
在這部書中保存了許多珍貴的文獻,有的是采自内府藏本,有的是采自藏書家的進獻本,有的是《永樂大典》的輯本。
編輯曆時十年,書成之後,共抄錄七部,分貯于北京、熱河、沈陽、揚州、鎮江和杭州六地。
《四庫全書》完整保存下來的還有四部。
此外,明清兩朝政府還編輯了實錄、正史、政書、會典、方略、方志、目錄、詩文總集等各種圖書,這些書大部分也收入《四庫全書》之内。
在《四庫全書》開館時,參加編輯的學者戴震、邵晉涵、周永年、紀昀等人,又把《四庫全書》内每一部書的淵源、版本、内容都作有詳細的考證,寫成《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這是我國一部重要的目錄學著作。
《永樂大典》和《四庫全書》等都是我國極其寶貴的文化遺産,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但是也應指出,乾隆時,曾借編輯《四庫全書》為名,對全國所存的書籍作了一番檢查,其中不利于清朝統治的書籍全都沒有列入,而在列入的圖書中有部分也被删改或抽毀。
五 小說和戲劇 明清時代,在文學上表現最輝煌的是小說和戲劇,産生了許多不朽名著,湧現了大批傑出的作家。
《水浒傳》、《三國志演義》和《西遊記》 《水浒傳》是一部長篇英雄傳奇小說。
作者或謂施耐庵,或謂羅貫中,紛纭莫定。
這部書是根據宋元以來有關宋江36人故事的話本和雜劇編寫而成的。
《水浒傳》的原本也失傳了,今天留傳的有繁本、簡本、删削本,繁本是明嘉靖時的刊本。
《水浒傳》可貴之處在于通過對北宋末年黑暗社會的描寫,揭示了“官逼民反”的深刻道理,歌頌了梁山泊好漢替天行道、反奸除暴的正義精神。
小說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江湖英雄形象,很多情節如魯智深拳打鎮關西、林沖風雪山神廟、武松景陽岡打虎、李逵跳樓劫法場等,都充滿了傳奇色彩。
作者不僅寫了這些英雄好漢見義勇為、除暴安良的諸多義舉,而且賦予他們舍身報國、立功邊陲的理想與抱負。
小說的結局構思精妙,梁山好漢雖然接受招安,得以立功邊陲,但他們當年被逼上梁山的社會并沒有改變,處處受到掣肘與迫害,他們不停地尋找為國效力的機會,直到戰死疆場、奔走離散,而終歸于“魂聚蓼兒窪”的沉寂。
悲劇的結局,深刻的内涵,正是《水浒傳》成功所在。
明清統治者曾把《水浒》列為禁書,但水浒的故事仍在各地廣為流傳,有的演為戲文,或從說書人的口中傳播開來。
明初另一部出色的長篇小說《三國志演義》,是根據長期流傳于民間的劉關張桃園三結義的故事編寫成的。
作者羅貫中,生平事迹難以确考。
他是一位多産的作家,以《三國志演義》最著名[428]。
《三國志演義》現存最早的為明嘉靖刊本,最流行的是清初毛宗崗的改削本。
《三國志演義》是我國第一部根據曆史編次而成的小說,其中十分之七出于正史。
這部書描寫了魏、蜀、吳三國之間複雜錯綜的軍事和政治鬥争,創造了許多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和外交家的形象。
其中最突出的當屬毛宗崗所說的“三絕”,即“智絕”諸葛亮,“義絕”關羽,“奸絕”曹操。
清朝統治者提倡閱讀《三國志演義》,宣傳其中的忠義思想等等。
在用兵時還吸收了書中所介紹的一些傳奇式的戰略和戰術。
明中葉後,長篇神話小說《西遊記》刊行于世。
《西遊記》的作者吳承恩,字汝忠,江蘇淮安人,嘉靖二十三年歲貢生,“性敏多慧,博極群書,為詩文下筆立成,複善諧劇”。
《西遊記》吸收了宋元以來民間傳說中有關唐三藏取經的故事,更主要是出于作者的創作。
這部書成功地塑造了不受管束、任性勇為的孫悟空的形象,他大鬧天空,闖地府,探龍宮,把三界攪得人仰馬翻。
小說還描寫了一個廣大的神魔世界,那裡同樣充斥着昏庸殘暴、營私舞弊、貪财好貨,這個神魔世界正是人間黑暗社會的寫照。
“三言”和《聊齋志異》 明朝後期,随着城市經濟的發展,出現了适合城市居民,反映城市生活的小說、戲曲、歌謠等通俗文學繁榮的局面。
要求從程朱理學束縛下解放的哲學思想,對文學的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印刷術的進步更便于通俗文學的流通。
這一時期,僅長短篇小說就有一百餘種之多,著名的長篇小說有《金瓶梅》、《東周列國志》、《封神演義》、《楊家将》、《英烈傳》等,短篇小說有“三言二拍”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等。
“三言”的編輯人馮夢龍(1575&mdash1646年)字猶龍,吳縣人,是明末著名的通俗文學作家,生平整理和創作的戲劇民歌極為豐富。
“三言”是3部共包括120篇無名氏寫作的短篇白話小說的小說集,有的是由前一時期的小說改編的,有的則是萬曆、天啟時期的新作品。
“三言”中有不少的優秀作品表現了新興市民階層的價值觀念,具有深刻的社會意義。
馮夢龍認為小說的社會教育作用往往大過儒家經典,可“為六經、國史之輔”[429]。
這些小說以後被編為戲曲,幾百年來,極為流行。
清初人蒲松齡(1575&mdash1646年),字留仙,山東淄川人,一生窮困,以授徒為業,所著《聊齋志異》十二卷,是用簡練的文言文編寫的短篇小說集。
作者在自序中說:“集腋為裘,妄續幽冥之錄,浮白載筆,僅成孤憤之書,寄托如此,亦足悲矣。
”說明作者也是借妖狐鬼怪的故事,隐射社會的黑暗,發洩他憤世疾俗的感情。
《紅樓夢》和《儒林外史》 在清朝乾隆時期,傑出的現實主義文學家曹雪芹寫出了不朽的古典文學名著&mdash&mdash《紅樓夢》。
曹雪芹(1715&mdash1763年)名霑,字夢阮,漢軍旗人,祖、父皆掌江南織造,他在少年時代過着貴族的豪華生活,晚年窮困潦倒,《紅樓夢》就是在這時寫成的。
全書共120回,前80回為曹作,後40回由高鹗續補。
《紅樓夢》以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钗的愛情婚姻悲劇為主線,以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的盛衰為背景,集中描寫了大觀園内各種女性的悲慘命運,真實生動反映了社會各階層的生活,反映了當時整個社會的全貌。
作者筆下有鮮明的愛憎,對一些善良的被奴役的青年男女表示深切的同情,相反,對那些腐朽的寄生者則加以無情的鞭笞。
《紅樓夢》的思想内容已經達到中國古典現實主義文學的高峰。
在《紅樓夢》成書前後,還出現了兩部著名的長篇小說&mdash&mdash《儒林外史》和《鏡花緣》。
《儒林外史》的作者吳敬梓(1701&mdash1754年),字敏軒,安徽全椒人,“素不習治生,性複豪上,遇貧即施”[430]。
這部書以反對傳統倫理和科舉八股為中心,辛辣地諷刺了當時社會上層,特别是知識分子的各種醜态。
《鏡花緣》的作者李汝珍是北京大興縣人,他在書中,也提出了反對納妾、尊重女權和男女平等的主張。
明清的戲劇《牡丹亭》和《桃花扇》 明清時期,城市經濟的繁榮,使戲劇成為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文化生活。
在明代,雜劇已日益衰落,來自民間的南戲代之而起,各地的地方戲非常盛行,有餘姚、海鹽、弋陽諸腔。
嘉靖時,昆山樂工魏良輔和劇作家梁辰魚合作創成了昆曲,昆曲用笛管笙琵合奏,“聽之最足蕩人”,以後傳入北京,成為當時最流行的戲曲。
沈德符《顧曲雜言》說:“自吳人重南曲,皆祖昆山魏良輔,而北詞幾廢。
”明代的傳奇也不乏著名的作品,元末明初有高明的《琵琶記》,明初有朱權的《荊钗記》,還有《白兔記》、《拜月記》、《殺狗記》等,以後又有湯顯祖的《牡丹亭》。
明朝的傳奇打破了隻限四折的規格,情節也更加複雜了。
湯顯祖(1550&mdash1617年),字義仍,江西臨川人,是明朝萬曆時期傑出的戲劇作家,他反對在傳奇的寫作上過分講求音韻和格律,在他創作的劇本中也就打破音韻格律的限制而注意其結構和思想内容。
他的代表作《牡丹亭》是明代傳奇藝術的高峰。
《牡丹亭》講述的是杜麗娘與柳夢梅的愛情故事。
作者用離奇曲折的情節說明傳統倫理道德可以扼殺人的至情乃至生命,而形骸的死亡反而使情擺脫理的束縛而獲得新生。
浪漫主義的愛情故事揭示的是情與禮的沖突,傳遞的是個性解放的最初信息。
晚明的另一劇作家李玉所寫的傳奇《清忠譜》(即《五人義》),直接揭露了宦官魏忠賢的罪惡,頗有現實意義。
清代著名的傳奇劇本有洪昇(1645&mdash1704年)的《長生殿》和孔尚任(1648&mdash1718年)的《桃花扇》。
《桃花扇》在描述一個秦淮歌妓的愛情故事裡,揭露了明末社會的黑暗,和南明小朝廷内部的腐化堕落,作者認為這些就是明朝覆亡的根源。
清朝乾隆時期,陝甘一帶的地方劇秦腔傳入北京,秦腔雖然有一部分庸俗的東西,但是唱詞通俗易懂,較之通行的昆曲、弋陽腔更為觀衆所喜愛。
嘉慶以後,地方戲徽調有一定的發展,徽調在音樂、劇種各方面又吸收了昆曲和秦腔的優點,再加以不斷創造和改進,以後傳入北京,成為名聞世界的京劇的起源。
六 科學技術 明後期的醫學、農學、科學技術和地理學 明代中葉以後,适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現了很多傑出的科學家,寫作了很多有關醫學、水利、農業、天算各方面的科學巨著,他們創造性地總結了實踐中積累的豐富的科學經驗,在我國科學發展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李時珍(1518&mdash1593年),湖廣蕲州人,“好讀醫書”,“三十年間閱書八百餘家”[431],著成《本草綱目》52卷。
他在這本書裡,對前人鑒定過的藥物1558種,重新作了一番精密的審查,又增添了新藥374種。
他對這些藥物加以科學的分類,對它們的名稱、形态、性質、功能和制作方法都有詳細的解釋,并且繪制成圖。
這本書把我國藥物學的研究提高到一個新的階段,在世界藥物學的發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徐光啟(1562&mdash1633年)字玄扈,松江府上海縣人,科學知識極為廣博,舉凡天文、曆算、水利、測量、農桑、物理無不研究,他所寫的《農政全書》保存了曆代以來的農業科學資料,同時也反映了當代深耕細作的農業生産水平。
在這本書裡,作者對于農耕工具、農業技術、土壤、水利、施肥、選種、播種、果木接嫁、植桑養蠶各方面都有詳盡的記錄,特别對于番薯和棉花的種植技術與經營方法,作了重點的介紹。
這本書還反映了徐光啟的一些開明的思想。
他反對傳統的“風土論”,認為隻要鑽研技術,北方也可以種稻,薄地也可以種棉[432]。
他又主張一切擇種栽培都需要試驗,并把試驗的成效向農民推廣。
與徐光啟同時的科學家宋應星,号長庚,江西奉新人。
他編寫的《天工開物》,除了介紹一般的農業生産經驗之外,更着重闡述各種手工業,包括紡織、染色、制鹽、造紙、燒瓷、冶銅、煉鐵、煉鋼、采煤、榨油、制造軍器火藥等等的生産技術。
這本書對每種手工業從原料到制成品的全部生産過程和工序都有較詳細的說明,對于一些應用化學的原理也作了分析,還附錄了很多精巧的畫圖,使我們了解當時各種生産工具的構造,也反映出明代一些手工作坊或工場的面貌。
明朝末年,江陰人徐宏祖(1585&mdash1640年)周遊全國,考察山川地形,編有《徐霞客遊記》一書。
徐宏祖不僅是文學家、探險家,也是一個地理學家,對雲、貴、川、廣的地理考察極為詳核。
在他的遊記裡還揭示了我國西南石灰岩地區溶蝕地貌的特征,他是世界上在這方面進行考察的第一人。
此外,明代後期潘季馴的《河防一覽》、王徵的《泰西奇器圖說》、徐光啟和西洋傳教士利瑪窦合譯的《幾何原本》等書,在水利測量、天文曆算以及機械原理各方面都作出一定的貢獻,其中大部分還受到西方科學知識傳入的影響。
清朝的醫學和天文曆算地圖的測繪 清朝的醫學也有發展。
乾隆時官修的《醫宗金鑒》,征集家藏秘笈及世傳經驗良方,采其精萃,補其未備,并對醫學經典《金匮要略》和《傷寒論》等書做了不少考訂工作,是一部介紹中醫臨床經驗的名著。
嘉慶、道光間,著名醫學家王清任編有《醫林改錯》。
王清任,直隸玉田人,有豐富的醫學經驗,他通過對屍體的精密考察,對于人身的構造提出了一些新的見解[433]。
清朝自然科學成就最大的是天文曆算。
康熙帝對天算學有很深的造詣,并聘請西方耶稣會教士南懷仁等制訂康熙《永年曆》、《數理精蘊》、《曆象考成》等書。
當時最著名的曆算家有王錫闡、梅文鼎等人。
王錫闡(1628&mdash1682年),号曉菴,蘇州吳江人,精通中西曆法,對兩家異說“皆能條其原委,考鏡其得失”,所著《曉菴新法》六卷,推算金星過日頗為精确。
梅文鼎(1633&mdash1721年),号定九,宣城人,所著曆算書達八十餘種,其中《古今曆法通考》,對回曆、西洋曆作了許多研究,是我國第一部曆學史。
清人論曆算學“王氏精而核,梅氏博而大,各造其極,難分軒轾”[434],以後曆算學者雲起,大率皆宗王、梅。
乾隆時蒙族曆算家明安圖在北京欽天監任職,他寫了一本《割圜密率捷法》,在數學上有新的發明。
清朝在地圖測繪方面也有一定的成績。
康熙時任用一些人,其中也包括西方傳教士白晉等人,經過30年測量,制成《皇輿全覽圖》。
乾隆時,又派人赴新疆等地測量,制成《乾隆内府皇輿全圖》,這兩個地圖至今還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七 建築藝術 在明朝,磚石的建築有了普遍的推廣,偉大的長城修整工程和北京城牆、城樓的建築,就是在此時興建起來的。
江浙一帶的海塘也改用石塊修建。
定陵的地下宮殿完全是用大理石、漢白玉石和磚石砌成,這個巨大的石宮标志着明代中期的建築水平确有顯著的提高。
保存到今天的北京宮殿園囿大部分也創建于明代。
這些宮殿的複雜的木結構,精緻的木雕、石雕以及金光燦爛的鎏金寶頂,處處都體現了手工工匠卓越的技巧。
創建于嘉靖時的拙政園,是保存至今的蘇州名園之一。
園内環水建造的亭榭樓閣,都表現了明代江南建築的風格。
此外,當時在全國各地還興建了很多巍峨的寺院,幽美的園林和各式各樣的建築物。
明代在北京修建的寺院即有一千餘所,其中包括佛教、道教、喇嘛教的寺院和伊斯蘭教的清真寺,這些寺院的建築不僅體現了國内漢族、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回族等各族人民的藝術風格,同時還糅合了東方各國人民如越南、朝鮮、印度、尼泊爾等國人民的某些建築技術的成就。
清代的建築藝術,有的比明代更加細緻精美。
在北京的宮殿園囿又經過多次改建,特别是著名于世的圓明園,從康熙時開始創建至乾隆時才最後完工。
圓明園周圍廣達30裡,共擁有150多所精美的樓台和宮殿,堆砌、開鑿了不計其數的山石和湖沼,在每所建築物内,還陳列着精美的陳設、珍貴的文物和各種藝術品,它不僅是一座大園林,而且也是一座大博物館。
圓明園的修建集中了中國傳統園林建築藝術的特點,當時江南地區著名的園林布局也全部被采納。
同時還吸收了西方建築的精華,建有許多用白石砌成的大樓。
這個名園已經在1860年被英法侵略者燒光,其中大批珍貴文物也被他們劫掠而去。
在清代興修的建築物中,北京的雍和宮、拉薩的布達拉宮、承德的八大廟以及青海、蒙古、西藏各地的各種喇嘛教寺院,有的是西藏式的建築,有的則吸收了漢、藏、蒙、維各族人民的建築藝術風格和技巧。
明清時代在修建北京的偉大建築工程中,先後出現了很多傑出的工匠,最著名的有阮安、蒯祥、梁九、雷發達等人。
阮安是越南人,從永樂到正統初期,北京的城池、九門、兩宮、五府、六部和百官衙署的營建都曾出于他的擘劃,木工蒯祥是吳縣香山人,永樂間參加北京皇宮的修建工程,有“蒯魯班”的稱号,以後“江南木工巧工皆出于香山”[435]。
八 繪 畫 明代“院派”畫風,沿着南宋畫院李唐、劉松年、夏珪、馬遠等人的手法和風格,又加以開拓,以戴進和吳偉等人為代表。
他們畫的内容很廣泛,人物、山水無不精能;從卷軸到壁畫,都很擅長,隻是後來餘派流于潦草。
吳門沈周、文征明等人專師元人,結合文學,成了文人畫的領袖,與專業畫家形成對峙的流派。
清初王時敏、王鑒、王原祁等人的山水畫,接受明末董其昌的理論,也學元人,又趨柔弱。
王翚的山水和恽壽平的花卉,取材較寬,合成清代“正統派”的畫格。
明遺民僧石濤、石溪、八大山人和清中期的揚州畫家,并具創造精神。
他們的山水、人物、花鳥等各辟新的途徑,不專守古人成法,又不脫離優秀傳統,開拓了300年間繪畫藝術史上的新局面。
*** [1] 《明太祖實錄》卷三六,洪武二年正月。
[2] 《明太祖實錄》卷四一,洪武二年五月。
[3] 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一《國朝重農考》。
又見《明太祖實錄》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
[4] 分見《明太祖實錄》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卷一四八,洪武十五年九月。
[5]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土田》。
[6] 分見《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三,洪武二十五年閏十二月。
《明太宗實錄》卷二九,永樂二年六月;卷三四,永樂三年三月。
[7] 《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三月。
[8]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
[9]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六,洪武二十九年五月。
[10] 《明太祖實錄》卷二三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
[11]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五,洪武二十九年四月。
[12] 《明史》卷八八《河渠志》。
[13] 《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傳》。
[14] 《明史》卷一五三《宋禮陳瑄傳》。
[15] 《明宣宗實錄》卷九一,宣德七年六月。
[16] 《明宣宗實錄》卷九四,宣德七年八月。
[17]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18] 《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二,洪武十三年六月。
[19]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九,洪武十三年正月。
[20] 據《明太祖實錄》所載墾田數統計。
[21]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屯田》。
[22] 參考吳晗《明初社會生産力的發展》一文。
[23] 《明太宗實錄》卷八三,永樂十年五月。
[24] 《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三,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
“至是還報南德、衛輝、廣平、大名、東昌、開封、懷慶七府&hellip&hellip計今年所收谷粟麥三百餘萬石,棉花千一百八十萬三千餘斤,見種麥苗萬三千一百八十餘頃。
上甚喜曰:&lsquo如此十年,吾民之貧者少矣。
&rsquo” [25] 《明太宗實錄》卷一一五,永樂十七年十二月。
[26] 《明會典》卷一九四《工部》十四《各處鐵課》。
[27] 《明太祖實錄》卷九五,洪武七年十二月。
[28] 《明會典》卷一九四《工部》十四《陶器》。
[29] 《明太宗實錄》卷一二五,永樂二十一年正月。
[30] 《明宣宗實錄》卷五〇,宣德四年正月。
[31] 《明太祖實錄》卷二五二,洪武三十年四月。
[32] 《明太祖實錄》卷六八,洪武四年十月。
[33] 《明太宗實錄》卷三〇,永樂二年八月。
[34] 沈榜《宛署雜記·月》。
[35]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賦役》。
[36] 洪武時以北平、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為十三布政使司,并在遼東置都指揮使司。
成祖時撤銷北平布政使司,增貴州布政使司。
[37] 《明史》卷六九《選舉志》。
[38] 《明史》卷七〇《選舉志二》。
[39] 《明史》卷九〇《兵志二》。
[40] 薛允升《唐明律合編》卷九。
[41] 《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五,洪武十四年正月。
[42] 《明太祖實錄》卷一八〇,洪武二十年二月。
[43]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
[44]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45] 《大诰三編·遞送潘富第十八》。
[46] 參見《大诰·陝西科斂第九》,《大诰·朝廷優劣第二十六》各條。
[47] 《明史》卷一一七《甯王傳》。
[48] 《明史》卷一一六《晉王傳》。
[49] 《明史》卷三,《太祖本紀》三。
[50] 《皇明祖訓·法律》。
[51] 《明史稿·列傳》三《諸王》。
[52] 同上。
[53] 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二三《内閣》條。
[54] 《明史》卷三〇四《宦官傳序》。
[55]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
[56] 《明史》卷三二七《鞑靼傳》。
[57] 同上。
[58] 分見《明成祖實錄》卷二四,永樂元年十一月;卷二五,永樂元年十二月;卷二六,永樂二年二月;卷六二,永樂七年閏四月。
[59]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六,正統十四年十二月。
阙名《燕京雜記》,載《北京曆史風土叢書》。
[60] 《明史》卷七四《職官志》三《宦官》。
[61] 張萱《西園聞見錄》卷一〇〇《内臣上》。
[62] 《明史》卷三〇四《劉瑾傳》。
[63]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
[64] 同上。
[65] 田藝蘅《留青日劄摘抄》卷四,《紀錄彙編》本。
[66] 《明史》卷一六二《劉球傳》。
[67]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二,正統十四年九月。
[68]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
[69]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70]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十月。
[71]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〇二,夏言《查勘報皇莊疏》。
[72] 同上。
[73] 分見《明孝宗實錄》卷二八,弘治二年七月李毓疏;《皇明經世文編》卷八八《林俊疏》。
[74] 《明史》卷一八〇《李森傳》。
[75] 《明憲宗實錄》卷二〇四,成化十六年六月。
[76] 《皇明經世文編》卷一三八李夢陽《論三害》。
[77] 《明英宗實錄》卷五,宣德十年五月。
[78] 《日知錄集釋》卷一〇《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79] 《明史》卷二〇三《歐陽铎傳》;《明英宗實錄》卷一七八,正統十四年五月。
[80] 《明英宗實錄》卷一七五,正統十四年二月。
[81] 參見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四《明鄉官虐民之害》。
[82] 《明英宗實錄》卷一〇六,正統八年七月;卷一〇八,正統八年九月。
[83] 《皇明經世文編》卷六三《請屯田以複舊制疏》。
[84] 《明憲宗實錄》卷一五六,成化十二年八月。
[85] 《明英宗實錄》卷一〇三,正統八年四月;卷一〇六,正統八年七月。
《明憲宗實錄》卷十五,成化元年三月。
[86] 參考《日知錄集釋》卷一〇《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87] 《廣治平略》卷三《輿地篇》。
[88] 《明憲宗實錄》卷三三,成化二年八月。
[89] 《明英宗實錄》卷五二,正統四年閏二月。
[90] 《明英宗實錄》卷一七五,正統十四年二月;《明史》卷一六五《丁瑄傳》。
[91] 同上。
[92] 《罪惟錄》傳一一上《項忠傳》。
[93] 《明憲宗實錄》卷三一,成化二年六月。
[94] 《明憲宗實錄》卷一六七,成化十三年六月。
[95] 并見《明武宗實錄》卷七四,正德六年四月。
[96] 《罪惟錄》傳三一《劉寵等傳》。
[97] 《明史》卷二一〇《張翀傳》、《王宗沐傳》。
[98] 同上。
[99] 《明史》卷二一〇《鄒應龍傳》。
[100] 《皇明經世文編》卷三二九《申逆罪正其刑以彰天讨疏》。
[101]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八《内閣&bull呂光》條。
一說徐階占田20萬畝,一說24萬畝。
[102] 談遷《國榷》卷六九。
[103]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二《賦役》。
[104] 《明史》卷二二二《譚綸傳》。
[105]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二八《答陸五台書》;《明史》卷二一三《張居正傳》。
[106] 《張文忠公全集&bull附錄》一《行實》。
[107] 《明史》卷二二二《張學顔傳》。
[108]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六《答應天巡撫宋陽山論均田足民》。
[109]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十三《答山東巡撫何來山》。
[110] 一條鞭法的内容比較複雜,各地施行也不一緻,在《明史》中有較概括的說法。
《明史》卷七八《食貨二》:“一條鞭法者,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丁糧畢輸于官。
一歲之役官為佥募,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費,量為增減;銀差則計其交納之費,加以贈耗。
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存留,供億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并為一條,皆計畝征銀,折辦于官,故謂之一條鞭。
”又“嘉隆後行一條鞭法,通計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于是均徭、裡甲與兩稅為一,小民得無擾而事亦易集。
” [111]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六《答河漕王敬所》。
[112] 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三五,引張五典語。
[113] 楊士聰《玉堂荟記》下。
[114] 顔石麟《瓷都史話》,載1961年9月19日《人民日報》。
[115] 分見嘉慶《濮川所聞記》卷三、崇祯《吳縣志》卷二九。
[116] 萬曆《秀水縣志》卷一《市鎮》。
[117] 胡琢《濮鎮紀聞》卷一《風俗》。
[118] 乾隆《吳江縣志》卷三八《生業》。
[119] 董斯張《吳興備志》卷二六《方物征》。
[120] 鐘化民《救荒圖說&bull勸課紡績》,載《荒政叢書》卷五。
[121] 《元明事類鈔》卷二四引王象晉《木棉譜&bull序》。
[122] 蕭近高《參内監疏》,載光緒《江西通志》。
[123] 陳九韶《封禁條議》,載康熙《上饒縣志》卷一〇。
[124] 萬曆《鉛書》卷一《食貨》。
[125] 嘉靖《徽州府志》卷七。
[126] 《明英宗實錄》卷一七八,正統十四年五月。
[127] 康熙《德清縣志》卷九引明陳元《德清農田水利議》。
[128] 《農政全書》卷三五。
[129] 正德《新市鎮志》卷一《物産》。
[130] 乾隆《潞安府志》卷八《物産》。
[131] 萬曆《閩大記》卷十一《食貨考》。
[132] 《農政全書》引《松江志》。
[133] 嘉靖《吳邑志》卷十四《土産》。
[134] 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七《陶政》,康熙《饒州府志》引萬曆《饒州志》序言。
[135] 康熙《饒州府志》四《輿地志》,引汪肩吾《記浮梁風俗》。
[136] 王世懋《閩部疏》。
[137] 《陸尚寶遺文&bull友松胡翁墓志銘》。
[138] 霍與瑕《霍勉齋集》卷十八《申稿》,《肇域志》第十九冊《陝西》。
[139] 乾隆《吳江縣志》卷四《鎮市村》。
[140] 民國《雙林鎮志》卷十八《戶口》。
[141] 《天下郡國利病書&bull福建》。
[142] 參考《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讨論集》下冊,第934頁。
[143] 王夫之《噩夢》。
[144] 崇祯《吳縣志》卷一〇《風俗》:“濱湖近山小人最力穑,耕漁之外男婦并工捆履、麻、織布、織席、采石、造器營生,梓人、甓工、垩工、石工,終年傭外境,謀早辦官課。
”說明當時農民從事的手工業主要是與農業結合的家庭副業,即或出外作工,其目的也是為了繳納貢稅。
[145] 張瀚《松窗夢語》卷六《異聞記》,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八。
[146] 《明神宗實錄》卷三六一,萬曆二十九年七月。
[147] 《明神宗實錄》卷一九一,萬曆十五年十月;卷一九四,萬曆十六年正月。
[148] 賀燦然《石門鎮彰德亭碑記》,載康熙《嘉興府志》卷一五《藝文》下。
[149] 丘濬《區處畿甸降夷》,載《皇明經世文編》卷七三。
[150] 《明史》卷三二七《鞑靼傳》。
[151] 《明史》卷九一《兵志》三《邊防》。
[152] 《明史》卷一七八《餘子俊傳》。
[153] 《明英宗實錄》卷二五,正統元年十二月。
[154] 《明史》卷二二二《王崇古傳》。
[155] 《明英宗實錄》卷二二,正統元年九月。
[156] 《明英宗實錄》卷五四,正統四年四月。
[157] 《國榷》卷六七。
[158] 萬曆《宣府鎮志》卷二〇。
[159] 封國師事見《明太祖實錄》卷七三,洪武五年三月。
又卷九六,洪武八年正月載“诏置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帕木竹巴萬戶府、烏思藏籠答千戶所官一十三人”。
[160] 《明史》卷三三一《闡化王傳》。
[161] 《明憲宗實錄》卷五八,成化四年九月。
[162] 《西藏考》,北大藏抄本;蕭騰麟《西藏聞見錄》卷一。
[163] 《明史》卷三三一《闡化王傳》。
[164] 《明史》卷三三一《西域傳》《長河西魚通甯遠宣慰司使》條。
[165] 馬文升《禁通番以絕邊患疏》,載《皇明經世文編》卷六二。
[166] 慎懋賞《四夷廣記》,《玄覽堂叢書》本。
[167] 《明成祖實錄》卷九八,永樂十三年十月。
[168] 慎懋賞《四夷廣記》,《玄覽堂叢書》本。
[169] 《明史》卷三二九《西域傳》。
[170] 《明史》卷三三二《西域傳》。
[171] 《興複哈密王國記》,《紀錄彙編》本。
[172] 《明英宗實錄》卷二五三,景泰六年五月。
[173] 同上。
[174] 何喬新《勘處播州軍情疏》,《紀錄彙編》本。
[175] 毛奇齡《蠻司合志》卷二。
[176] 田雯《黔書》卷三《奢香傳》。
[177] 田汝成《炎徼紀聞》卷二《大藤峽論》。
[178] 謝肇淛《滇略》卷四,《五雜俎》卷四《地部》二。
[179] 《苗防備覽》。
[180] 《明史》卷三一九《廣西土司》三附。
[181] 《元史》卷五九《地理》二。
[182] 《國學季刊》一卷二号,天聰四年木刻《谕官軍人等榜文》。
[183] 李民窦《建州聞見錄》。
[184] 同上。
[185] 《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一,戊子年四月。
[186] 《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二,天命己亥年。
原文為白話,此處引自王先謙《東華錄》。
[187] 《清太宗實錄》卷七,天聰四年五月。
[188] 魏源《聖武記》卷一。
[189] 《建州聞見錄》“六畜惟馬最盛,将胡之家,千百為群,卒胡亦不下十數匹”,又:“自奴酋及諸子下至卒胡皆有奴婢(多相買賣)農莊(将胡則多至五十餘所),奴婢耕作,以輸其主。
” [190] 并見《建州聞見錄》:“凡雜物收合之用,戰鬥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所屬柳累(按:即牛錄)将,柳累将令所屬軍卒。
” [191] 參考鄭天挺《清史探微》三,《清代包衣制度與宦官》。
[192] 《天聰朝臣工奏議》卷上。
[193] 《光海君日記》卷一二七,光海君十年戊午條,載《明代滿蒙史料》第十三冊,第380頁。
[194] 參考《清太宗實錄》卷一,天命十一年九月。
[195] 《滿洲老檔秘錄》上編,天命六年七月谕。
《天聰朝臣工奏議》卷上。
[196] 《朝鮮仁祖實錄》卷四一,庚辰十二月。
[197] 《清太宗實錄》卷十七,天聰八年十二月。
[198] 《天聰朝臣工奏議》卷上。
[199] 張萱《西園聞見錄》卷五《鄉黨》。
[200] 張燮《東西洋考》卷三《下港》、《舊港》等條。
[201] 《明史》卷三二三《呂宋傳》。
[202] 《明太宗實錄》卷一二七,永樂二十一年九月。
[203] 明朝人以今婆羅洲為界,婆羅洲以西稱西洋,婆羅洲以東稱東洋,參見《東西洋考》。
[204] 鄭和的航海圖載于茅元儀《武備志》中。
[205] 祝允明《前聞記》,《紀錄彙編》本。
[206] 鞏珍《西洋番國志&bull自序》。
[207] 馬歡《瀛涯勝覽》。
[208] 《明史》卷三〇四《鄭和傳》,并見袁嘉榖《滇繹》卷三所載鄭和父馬哈隻墓碑。
[209]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bull日本》。
[210] 《明史紀事本末》卷五五《沿海倭亂》。
[211] 《明史》卷二〇五《朱纨傳》。
[212] 《虔台倭纂》卷上《倭變》,見《玄覽堂叢書續集》。
[213] 《明史》卷二一二《戚繼光傳》。
[214] 張燮《東西洋考&bull周啟元序》。
[215] 《明史》卷三二〇《朝鮮傳》。
[216] 日本參謀本部編《日本通史》,朝鮮戰役。
[217]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五一,周孔教疏。
[218] 《殊域周咨錄》卷九《佛郎機》條。
[219] 龐尚鵬《撫處濠境澳夷疏》,載《萬曆南海縣志》卷一二。
[220] 《明史》卷二二三《呂宋傳》。
[221] 參考劉大年等《台灣曆史概述》第10、14、18頁。
[222] 《徐光啟集》卷八《曆書總目表》。
[223] 《明神宗實錄》卷五二〇,萬曆四十二年五月。
[224] 嘉慶《雙流縣志》卷四。
[225]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
[226] 《明神宗實錄》卷四二一,萬曆三十四年五月。
[227] 伍袁萃《林居漫錄》前集卷一。
[228] 分見鄭廉《豫變紀略》卷二,《明史》卷二五一《錢士升傳》。
[229] 嘉靖《吳江縣志》卷一三《典禮志&bull風俗》,葉夢珠《閱世編》卷一《田産》。
[230] 康熙《麻城縣志》卷三《民物志&bull風俗》。
[231] 錢思元《吳門補乘》卷一《風俗補》引黃省曾《吳風錄》。
[232] 《明神宗實錄》卷二〇,萬曆元年十二月。
[233] 萬曆《秀水縣志》卷一《風俗》,萬曆《無錫縣志》卷四《輿地志》。
[234] 周晖《瑣事剩錄》卷四《工人齊行》條說:“甚矣工人之貧也,時錢賤物價貴,工人倡為齊行,所争者微,所聚者衆。
” [235] 沈瓒《近事叢殘》。
[236] 《明史》卷二三一《顧憲成傳》。
[237] 《明史》卷二三六《夏嘉遇傳》。
[238] 三案即“梃擊”、“紅丸”、“移宮”。
梃擊案發生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有人執木棒打進常洛居住的慈甯宮,供系鄭貴妃宮監主使,神宗和首輔方從哲都庇護鄭貴妃,東林黨人指出這是鄭貴妃的陰謀。
紅丸和移宮案發生在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這時光宗病危,鄭貴妃進瀉藥,鴻胪寺丞李可灼又進紅丸兩粒,光宗服藥死,廷臣大嘩。
光宗之李選侍居乾清宮,與鄭貴妃有緊密往來,東林黨人上疏請其移宮。
三案事詳見《明史》卷二四四《王之菜傳》、卷二一八《方從哲傳》。
[239] 《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傳》。
[240] 《明史》卷三〇五《魏忠賢傳》。
[241] 《明史》卷三〇六《顧秉謙傳》。
[242] 《明史》卷二五七《趙彥傳》。
[243] 《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傳》。
[244] 文秉《定陵注略》卷七。
[245] 《罪惟錄》傳三十一《徐鴻儒》。
[246] 分見《明熹宗實錄》卷二三,天啟二年十一月;卷三〇,天啟三年六月;卷三四,天啟三年十月。
[247] 乾隆《泉州府志》卷二〇《風俗》引《溫陵舊事》。
[248] 崇祯《吳縣志》卷一一《祥異》。
[249] 康熙《麻城縣志》卷三《民物志&bull風俗》。
[250] 《研堂見聞雜記》。
[251]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四。
[252] 康熙《麻城縣志》卷一〇《藝文志》,梅之煥《與洪制台書》。
[253]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八。
[254] 查繼佐《罪惟錄》紀一七:“李自成僭号大順,改元永昌,&hellip&hellip牛金星教以慈聲惑衆,謂五年不征,一民不殺,且有貴賤均田之制。
”《罪惟錄》傳三一《李自成傳》:“李岩教自成以虛譽來群望,僞為均田免糧之說相煽誘。
” [255] 《平寇志》卷一〇。
[256] 《剿闖小史&bull制将軍李岩谏李自成四事》。
[257] 《明末農民起義史料》第455頁《清帝緻西據明地諸帥書稿》。
[258] 參考謝國祯《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
[259] 關于李自成之死,有三種說法,除通山說外,還有通城縣九宮山遇害說和湖南夾山為僧說。
[260] 韓菼《江陰城守記》。
[261] 《懷陵流寇始終錄》附《甲申剩事》。
[262]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一四。
名王系指定南王孔有德和敬謹王尼堪。
[263] 查繼佐《東山國語》及《罪惟錄&bull李定國傳》。
[264]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一四《李來亨傳》。
[265]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一四《李來亨傳》。
[266] 錢良箨《出塞紀略》。
[267] 松筠《綏服紀略》。
[268] 參考1959年北京大學曆史系編《史學論叢》《西藏是我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69] 《蒙古遊牧記》卷一四引福慶《異域竹枝詞注》及無名氏《新疆紀略》。
[270] 魏源《聖武記》卷四《乾隆戡定回疆記》。
[271] 魏源《聖武記》卷七《雍正西南夷改流記》。
[272] 魏源《聖武記》卷七《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乾隆再定金川土司記》。
[273] 分見《清世祖實錄》卷一二,順治元年十二月;《清世祖實錄》卷一三,順治二年正月。
[274] 《明清史料丙編》第819、901頁。
[275] 參考《明會典》及《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
[276] 王慶雲《熙朝紀政》卷四《紀圈地》。
[277] 王澐《漫遊紀略》卷三。
[278] 光緒《畿輔通志》卷一《诏谕》,康熙八年六月。
[279] 光緒《畿輔通志》卷一《诏谕》,康熙二十四年四月。
[280] 《清通典》卷一《食貨》一《田制&bull民田》。
[281] 《史學工作通訊》1957年第一期所載清雍正時開豁奴婢為良的碑文。
[282] 《清聖祖實錄》卷二四四,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王慶雲《熙朝紀政》卷四附《不許增租奪佃》。
[283] 《熙朝紀政》卷六《紀鐵斛鐵尺》。
[284] 光緒《清遠縣志》卷首,雍正十年《嚴饬奸佃短少租谷告示》。
[285] 《史學工作通訊》1957年第一期所載碑文。
[286] 見《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13頁所載《刑部檔鈔》。
[287] 《熙朝紀政》卷一《紀免徭役》,卷三《紀停編審》、《紀丁額》、《紀丁随地起》。
[288] 《清聖祖實錄》卷二五〇,康熙五十一年五月。
[289] 《清聖祖實錄》卷二四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
[290] 《清世宗實錄》卷二四,雍正二年九月。
[291] 地丁合一制度于康熙末年已在廣東、四川兩省試行,雍正時推行全國,但個别地區在乾隆以後才施行。
由于各地情況不同,所攤入的丁銀也多寡不一,其數目一般是稅銀一兩,攤丁銀一二錢左右,有的不到一錢。
[292] 《熙朝紀政》卷三《紀丁随地起》。
[293] 《熙朝紀政》卷一《紀免徭役》。
[294] 《清世宗實錄》卷三,雍正元年正月。
[295] 《皇朝經世文編》卷二七錢陳群《條陳耗羨疏》。
[296] 《清史稿》列傳卷五一《張廷樞傳》。
[297] 參考《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
[298] 參考《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61頁《清代耕地面積表》。
[299] 吉林、黑龍江和新疆的一部分土地到嘉慶時才列入。
[300] 《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一。
[301] 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一六三《戶部&bull田賦&bull新疆賦稅》。
[302] 據乾隆《盛京通志》卷二四《田賦》,卷三六《戶口》,卷三七、三八《田賦》統計數字核算而成。
[303] 分見《清聖祖實錄》卷二三〇,康熙四十六年七月;《清聖祖實錄》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
[304] 《清聖祖實錄》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
[305] 劉錦藻《續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
[306] 《雍正朱批谕旨》雍正二年《裴度奏疏》。
[307] 俞森《荒政叢書》附錄上《曉谕饑民》。
[308] 具見《大清會典事例》卷一六六《戶部&bull田賦&bull開墾》一,雍正二年至四年。
[309] 《清聖祖實錄》卷二五六,康熙五十二年十月。
[310] 翟均廉《海塘錄》卷首。
[311] 光緒《湖北通志&bull風俗》,并參考《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
[312] 《清聖祖實錄》卷一九三,康熙三十八年六月。
[313] 乾隆《嘉定縣志》卷一二《風俗》一。
[314] 方觀承《禦制棉花圖》跋語。
[315] 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一《吃煙事述》,并見《皇朝經世文編》。
[316] 《雍正朱批谕旨》第五冊《李維鈞奏疏》。
[317] 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一五九《戶部&bull田賦&bull宗室莊田》乾隆四年。
[318] 《閱世編》卷一《田土》。
[319] 參考翦伯贊《曆史問題論叢》第124頁。
[320] 民國《華陽縣志》卷三四《物産》引舊志。
[321] 康熙《饒州府志》序言。
[322] 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芙蓉塘》條。
[323]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一,嘉慶《大清會典事例》卷七一七。
[324] 《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引《清代刑部檔鈔》。
[325] 阮元《雲南通志》卷七六《礦廠》四《京銅》。
[326] 《續纂江甯府志》卷一五《拾補》。
[327] 《皇朝經世文編》卷三七宋如林《請種橡育蠶狀》。
[328] 範祖述《杭俗遺風》,《小方壺齋輿地叢鈔》六帙二。
[329] 同治《上元江甯兩縣志》七《食貨考》“乾嘉間機以三萬餘計”,光緒《續纂江甯府志》一五《拾補》:道光時“緞機以三萬計,紗綢絨绫不在此數”。
另見陳作霖《鳳麓小志》。
[330] 《三元裡人民抗英鬥争史料》第183頁。
[331] 乾隆《廣州府志》四八《物産》。
[332] 《雍正朱批谕旨》四二冊李衛奏。
[333] 乾隆《續修台灣府志》卷一七。
[334] 蔣蘅《雲寥山人文鈔》卷二《禁開茶山議》。
[335] 檀萃《滇海虞衡志》卷一一。
[336] 《續雲南通志稿》卷四四《礦務》引王崧《礦廠采煉篇》。
[337] 參考嚴中平《清代雲南銅政考》,《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讨論集》第675頁。
[338] 參考《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86頁《商業資本的活動》。
[339] 行會的資料極豐富,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
[340] 《錫金識小錄》備參上。
[341] 道光《佛山忠義鄉志》卷一《疆域志》。
[342] 《皇朝經世文編》卷四〇《戶部&bull倉儲》下晏斯盛《請設商社疏》。
[343] 七十一《新疆紀略》上。
[344] 乾隆《雅安府志》卷七《茶政》。
[345] 《天咫偶聞》。
[346] 見民國二十五年《市政評論》四卷十二期《北平市與蒙古》一文。
[347] 陳克繩《西域遺聞&bull風俗》,見《邊疆叢書》。
[348] 李調元《南越筆記》卷一六。
[349] 吳其濬《植物名實圖考》卷一四。
[350] 《手工業史資料》第246頁,轉引1821年《廣州英商緻印度英商的信》。
[351] 道光《震澤縣志》卷二《風俗》。
[352] 陳作霖《鳳麓小志》卷三《記機業》。
[353] 民國《吳縣志》卷五一,《物産》二。
[354] 顧震濤《吳門表隐》卷一《風俗》,道光《黃溪鎮志》卷一《風俗》。
[355] 《奉各憲嚴禁紙作坊工匠把持勒增工價永遵碑》、《遵奉各憲詳定紙坊條議章程碑》,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66&mdash72頁。
[356] 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41頁,《奉欽差部堂各憲驅逐踹染流棍禁碑》。
[357] 《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38頁,《遵奉督撫各憲定例永禁碑記》。
[358] 《三元裡人民抗英鬥争史料》第183頁,《百年前廣州絲織工人的生活及其參加三元裡抗英鬥争的情況》。
[359] 趙翼《檐曝雜記》卷一。
[360] 昭梿《嘯亭雜錄》卷四《議政大臣》。
[361] 順治初年,清統治者鑒于宦官之弊,革除宦官二十四衙門。
十一年複設十三衙門,十八年康熙即位又廢止十三衙門。
見王慶雲《熙朝紀政》卷三。
[362] 康熙批閱奏章,“不論巨細,即章奏之内有一訛字,必加改正”。
雍正批閱奏章往往至深夜,今傳有《朱批谕旨》六十冊,所收大臣奏章,皆由雍正禦批。
[363] 《清高宗實錄》卷一八四,乾隆八年二月。
[364] 光緒《大清會典》卷六三。
[365] 參考《清世宗實錄》卷三,雍正元年正月;昭梿《嘯亭雜錄》卷一《禁抑宗藩》。
[366] 光緒《浙江通志》卷一〇〇《風俗》下,雍正七年谕。
[367] 《大清律例彙集便覽》。
[368] 《清史列傳》卷七《宋德宜傳》,缪荃孫《雲自在龛筆記》。
[369] 分見《清聖祖實錄》卷七一,康熙十七年一月;卷八〇,康熙十八年三月;卷八一,康熙十八年五月。
[370] 《清聖祖實錄》卷二三〇,康熙四十六年七月。
[371] 《高宗純皇帝禦制慶甯寺碑記》。
[372] 乾隆《大清一統志》卷七《順天府》。
[373] 《痛史&bull莊氏史案》。
[374] 《清世宗實錄》卷四八,雍正四年九月。
[375] 《清代文字獄檔》第三冊《賀世盛笃國策案》。
[376] 《清世宗實錄》卷八三,雍正七年七月。
[377] 《大義覺迷錄》卷首上谕。
[378] 《清世宗實錄》卷四四,雍正四年五月。
[379] 《聖武記》卷十一《武事餘記》。
[380] 光緒《大清會典》卷五三《刑部》。
[381] 《清史稿&bull刑法志》。
[382] 《大清會典》卷六四《理藩院》。
[383] 俱見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一五八《戶部&bull戶口》。
[384] 《八旗通志》卷六五《土田志》四。
[385] 《清仁宗實錄》卷三七,嘉慶四年正月。
[386] 宣統《永綏廳志》卷三十引《陳宏謀奏疏》。
[387] 并見昭梿《嘯亭續錄》。
[388] 《清高宗實錄》卷一一四〇,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清史稿》卷一二六《王亶望傳》。
[389] 昭梿《嘯亭雜錄》。
[390] 《清仁宗實錄》卷三八,嘉慶四年正月。
[391] 《清仁宗實錄》卷四〇,嘉慶四年三月。
[392] 《聖武記》卷九《嘉慶川湖陝靖寇記》二,嘉慶二年九月。
[393] 《清仁宗實錄》卷三九,嘉慶四年二月。
[394] 《聖武記》卷七《乾隆湖貴征苗記》、《嘉慶湖貴征苗記》。
[395] 《聖武記》卷一〇《嘉慶畿輔靖賊記》。
[396] 《聖武記》卷四《道光重定回疆記》。
[397] 夏燮《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引康熙五十七年廣東碣石鎮總兵陳昂言。
[398] 《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399] 《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400] 《清史稿》卷五九《湯若望傳》、《南懷仁傳》。
楊光先于康熙四年任欽天監監正,六年撰《不得已》。
[401] 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五卷第一分冊,第235頁。
[402] 《康熙與羅馬使節關系文書》影印本。
民國二十一年故宮博物院編。
[403] 《清文獻通考》卷二九八《四裔考》。
[404] 《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405] 《清文獻通考》卷二九八《四裔考》。
《清仁宗實錄》卷二四六,嘉慶十六年七月。
[406] 《熙朝紀政》卷六《紀英夷入貢》附《敕谕英吉利國王二道》。
[407] 《粵海關志》卷十七《禁令》一。
[408] 《聖祖聖訓》卷二一。
[409] 《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
[410] 姜宸英《海防總論》,《學海類編》本。
[411] 《熙朝紀政》卷六《紀市舶》。
[412] 同上。
[413] 蕭令裕《英吉利記》:“乾隆二十二年閩督、廣督上言,浙關正稅,視粵關則例酌議加增一倍,部議從之。
” [414] 《熙朝紀政》卷六《紀英夷入貢》。
[415] 黃爵滋:《黃少司寇奏疏·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疏》,《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第一種《鴉片戰争》第一冊。
[416] 黃宗羲《明儒學案》引《傳習錄》。
[417] 李贽《藏書·世紀列傳總目前論》。
[418] 《初潭集》卷二〇《師友》。
[419] 《焚書》卷一《答鄧石陽》。
[420] 《明神宗實錄》卷三六九,萬曆三十八年閏二月。
[421] 王夫之《噩夢》:“若土,則非王者之所得私也。
天地之間,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資以養焉。
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疇,不待王者之授之。
” [422]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
[423] 淩廷堪《校禮堂文集》卷三五。
[424] 唐甄《潛書·室語篇》。
[425] 王念孫《說文解字注序》。
[426] 錢大昕《廿二史劄記·序》。
[427] 章學誠《文史通義·外編》三《記與戴東原論修志》。
[428] 賈仲明《錄鬼簿續編》。
[429] 馮夢龍《醒世恒言·原序》。
[430] 程晉芳《春帆集·文木先生傳》。
[431] 《明史》卷二九九《李時珍傳》。
[432] 分見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二五《樹藝》、卷三五《蠶桑廣類》各篇。
[433] 王清任《醫林改錯》序:“因遊灤州之稻地鎮,得以親見人之髒腑,與古人所繪圖說不同,因别繪改正髒腑圖共二十四件,并著為論,以說明形質構造,而正古人之纰謬。
” [434] 阮元《疇人傳》清儒之部。
[435] 《皇明紀略》。
在認識論方面,他比王夫之“氣者,理之依也”的觀點更進一步,認為人類的感官本來就是為了适應外在世界而生成的。
“耳目鼻口之官接于物,而心通其則”,這即肯定了物質世界是人們感覺的來源。
戴震在所著《孟子字義疏證》中還提出了以法殺人猶可救,以理殺人無可活的看法,這是對程朱理學的一個重大打擊。
二 考 據 考據學的興起 從宋以來中國學者就有人考訂古書,明末清初的顧炎武、黃宗羲等人在這方面都有廣博精湛的研究。
顧炎武治經兼及音韻,黃宗羲治經兼通史學。
顧黃兩人都主張治學是為了“經世緻用”,反對空談,以此引導人們正視現實,來反抗清朝的統治。
顧、黃兩人所提倡的這種學風,對清代學術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他們也成為清朝學術的開山。
稍晚于顧、黃的考據學者有閻若璩和胡渭。
閻若璩(1636&mdash1704年),字百詩,山西太原人,世居淮安,他主張對古書大膽懷疑,考證要力求确實。
所著《古文尚書疏證》,即采用了比較科學的考據方法,證明古文尚書是一部僞書。
胡渭(1635&mdash1714年),字朏明,浙江德清人,所著《禹貢錐指》和《易圖明辨》,在辨别古書真僞和提倡疑古精神上都有一定的貢獻。
清朝的考據從閻、胡開始,但是他們治學的目的已從“經世”轉入“避世”,從要求社會改革轉入“為考據而考據”,這是清朝專制統治和民族高壓政策所造成的。
乾嘉學派 到了乾嘉時期,清朝的統治更加穩定了,考據之風大盛,并且已發展成為一種專門的學問。
由于清朝政府屢興文字獄,也迫使一部分學者不得不在古書中尋章摘句。
提倡考據,對于鞏固清朝的統治是有利的。
考據的對象以經書為主,由于要通經,又不得不精通文字音韻、名物訓诂,甚至地理金石,天算樂曆,校勘輯佚,再用這些來解經治史,于是各種學問都走向了考據的道路。
當時考據學者主要分吳皖兩派。
吳派以惠棟(1697&mdash1758年)為代表。
惠棟,蘇州元和人,著有《古文尚書考》、《九經古義》、《周易述》等書。
《九經古義》務在恢複漢人講經的說法。
惠棟的弟子江聲、餘蕭客等,在治經方面也頗有成就。
吳派的缺點是對漢人解經達到迷信程度。
皖派以戴震為代表。
戴震著有《聲韻考》、《聲類表》、《考工記圖》等書。
《聲韻考》專講反切、韻書、四聲,戴派以後即着重文字音韻和校勘訓诂。
戴門弟子段玉裁(1735&mdash1815年)所撰《說文解字注》,被稱為“千七百年來無此作”[425],在文字學方面獲得的成就較大。
另一弟子王念孫(1744&mdash1832年)撰有《廣雅疏證》和《讀書雜志》,也是乾嘉時期有關訓诂、校勘的代表作。
可見皖派的成績要超過吳派。
乾嘉時期知名的考據學者共有六十餘人,除以上所舉諸人外,江永的聲韻學,王引之的訓诂學,王昶、畢沅的金石考訂,錢大昕、王鳴盛的史籍整理,皆能名稱一時。
趙一清的《水經注釋》,盧文弨的《群書拾補》,都是第一流的著作。
嚴可均輯的《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也有很大的學術價值。
乾嘉考據學派在文禁森嚴的形勢下,終日隻在書本内下功夫,使學術完全脫離了實際生活,眼光窄隘,思想閉塞,排擠了一切進步思想的發展。
但是他們在整理和保存古典文獻方面卻有一定的功績。
三 史 學 明清時期的曆史學也有相當的發展,除去曆朝官修的《明實錄》、《清實錄》、《元史》、《明史》、《大明一統志》、《大清一統志》以及續三通、清三通等之外,私人著述也極為豐富。
編年體有談遷的《國榷》、畢沅的《續資治通鑒》,紀事本末體有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高士奇的《左傳紀事本末》,雜史和筆記有王世貞的《弇州山人别集》和沈德符的《萬曆野獲編》,地方志有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和《肇域志》,學術史有黃宗羲的《宋元學案》和《明儒學案》,特别是學案學術史的編纂,是明清學者在曆史學方面的一項重大貢獻。
明清之際,在社會各種矛盾錯綜複雜的局面下,出現了研究當代曆史之風。
黃宗羲所創的浙東學派,專門研究明史,特别是明末的曆史。
浙東學派的著名曆史學家黃宗羲、萬斯同、全祖望等都具有濃厚的民族思想,他們寫史的目的是為了表明“國可滅史不可滅”。
萬斯同(1643&mdash1702年),号季野,鄞縣人,所著《明史稿》是清朝官修明史的藍本。
同時,溫睿臨也編輯了一部專記南明史事的《南疆繹史》。
黃宗羲的《南雷集》和全祖望(1705&mdash1755年)的《鲒埼亭集》,表面看是兩部文集,其中所寫大都是抗清的曆史。
在清初,談遷的《國榷》,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也受到浙東學派的影響。
随着乾嘉時期考據的盛行,曆史學也走向考據的道路。
錢大昕(1728&mdash1804年)的《廿二史考異》、趙翼(1727&mdash1814年)的《廿二史劄記》、王鳴盛(1722&mdash1796年)的《十七史商榷》是清代三部考史的名著。
錢書最詳于校勘文字,解釋訓诂名物,糾正史書謬誤。
王書則詳于典章故實,特别是官制、地理。
《廿二史劄記》着重論證各代的重大曆史事件,被稱為“儒者有體有用之學”[426],在史學考證方面,獨創了一種新的體例。
在考據的影響下,對舊史補表、補志、補注和輯佚的工作也取得較大的成績。
在輯佚方面有各種後漢書和晉書的輯佚等。
還有一些學者從《永樂大典》中輯出很多失傳的史書,如邵晉涵輯出的《舊五代史》、徐松輯出的《宋會要》稿。
清朝學者研究古史也有成績。
康熙時,馬骕著《繹史》,搜集大量古代文獻的資料,當時人稱他“馬三代”。
乾嘉時,崔述著《考信錄》,他對經書大膽懷疑,考證古史也極精核。
明清時期,各地纂修方志之風,比過去更加流行。
今傳方志六千餘種,大部分是明清人所修。
乾嘉學者章學誠(1738&mdash1810年),号實齋,浙江會稽人,擅長修志,著有《湖北通志》、《常德府志》、《和州志》、《永清縣志》等。
他認為“方志如古國史,本非地理專門”,又認為修志更主要是求其實用[427]。
章學誠不僅精于方志學,而且在所著《文史通義》中,也提出了對史學的一些看法。
他主張六經皆史,主張修史貴開創而不必拘于成法,又主張修史要有“史意”,史意即史觀的意思。
四 編纂《永樂大典》、《古今圖書集成》和《四庫全書》 明清兩朝的政府,曾經組織大批學者,編輯了很多卷帙浩繁的類書和叢書,舉世聞名的《永樂大典》和《四庫全書》,就是在這一時期編成的。
永樂時,明朝政府選派了解缙等儒臣文士共3000人編輯《永樂大典》。
《永樂大典》共22937卷(包括目錄凡例),裝成11095冊,約3.7億字,輯人經、史、子、集、釋藏、道經、戲劇、平話、工藝、農藝等圖書達七八千種,是我國最大的一部類書。
大典所收載的書籍一字不易,完全按照原書整段、整篇乃至整部地抄入。
《永樂大典》先後抄錄了正副兩部,正本早已燒毀,副本曾散失了一部分,在英法聯軍和八國聯軍侵入北京時,兩次被帝國主義焚毀劫掠,目前存于國内外的僅有三百餘冊。
康熙、雍正時,清朝政府編輯了《古今圖書集成》一萬卷。
《古今圖書集成》共分為曆象、方輿、明倫、博物、理學、經濟六編,每編又分門别類,搜羅宏富,是《永樂大典》之後的一部大類書。
乾隆時,清朝政府又選派了紀昀等著名學者160餘人編輯《四庫全書》。
《四庫全書》分為經、史、子、集四類,所收書共有3457種,79070卷,裝訂成3.6萬餘冊,是我國最大的一部叢書。
在這部書中保存了許多珍貴的文獻,有的是采自内府藏本,有的是采自藏書家的進獻本,有的是《永樂大典》的輯本。
編輯曆時十年,書成之後,共抄錄七部,分貯于北京、熱河、沈陽、揚州、鎮江和杭州六地。
《四庫全書》完整保存下來的還有四部。
此外,明清兩朝政府還編輯了實錄、正史、政書、會典、方略、方志、目錄、詩文總集等各種圖書,這些書大部分也收入《四庫全書》之内。
在《四庫全書》開館時,參加編輯的學者戴震、邵晉涵、周永年、紀昀等人,又把《四庫全書》内每一部書的淵源、版本、内容都作有詳細的考證,寫成《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這是我國一部重要的目錄學著作。
《永樂大典》和《四庫全書》等都是我國極其寶貴的文化遺産,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但是也應指出,乾隆時,曾借編輯《四庫全書》為名,對全國所存的書籍作了一番檢查,其中不利于清朝統治的書籍全都沒有列入,而在列入的圖書中有部分也被删改或抽毀。
五 小說和戲劇 明清時代,在文學上表現最輝煌的是小說和戲劇,産生了許多不朽名著,湧現了大批傑出的作家。
《水浒傳》、《三國志演義》和《西遊記》 《水浒傳》是一部長篇英雄傳奇小說。
作者或謂施耐庵,或謂羅貫中,紛纭莫定。
這部書是根據宋元以來有關宋江36人故事的話本和雜劇編寫而成的。
《水浒傳》的原本也失傳了,今天留傳的有繁本、簡本、删削本,繁本是明嘉靖時的刊本。
《水浒傳》可貴之處在于通過對北宋末年黑暗社會的描寫,揭示了“官逼民反”的深刻道理,歌頌了梁山泊好漢替天行道、反奸除暴的正義精神。
小說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江湖英雄形象,很多情節如魯智深拳打鎮關西、林沖風雪山神廟、武松景陽岡打虎、李逵跳樓劫法場等,都充滿了傳奇色彩。
作者不僅寫了這些英雄好漢見義勇為、除暴安良的諸多義舉,而且賦予他們舍身報國、立功邊陲的理想與抱負。
小說的結局構思精妙,梁山好漢雖然接受招安,得以立功邊陲,但他們當年被逼上梁山的社會并沒有改變,處處受到掣肘與迫害,他們不停地尋找為國效力的機會,直到戰死疆場、奔走離散,而終歸于“魂聚蓼兒窪”的沉寂。
悲劇的結局,深刻的内涵,正是《水浒傳》成功所在。
明清統治者曾把《水浒》列為禁書,但水浒的故事仍在各地廣為流傳,有的演為戲文,或從說書人的口中傳播開來。
明初另一部出色的長篇小說《三國志演義》,是根據長期流傳于民間的劉關張桃園三結義的故事編寫成的。
作者羅貫中,生平事迹難以确考。
他是一位多産的作家,以《三國志演義》最著名[428]。
《三國志演義》現存最早的為明嘉靖刊本,最流行的是清初毛宗崗的改削本。
《三國志演義》是我國第一部根據曆史編次而成的小說,其中十分之七出于正史。
這部書描寫了魏、蜀、吳三國之間複雜錯綜的軍事和政治鬥争,創造了許多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和外交家的形象。
其中最突出的當屬毛宗崗所說的“三絕”,即“智絕”諸葛亮,“義絕”關羽,“奸絕”曹操。
清朝統治者提倡閱讀《三國志演義》,宣傳其中的忠義思想等等。
在用兵時還吸收了書中所介紹的一些傳奇式的戰略和戰術。
明中葉後,長篇神話小說《西遊記》刊行于世。
《西遊記》的作者吳承恩,字汝忠,江蘇淮安人,嘉靖二十三年歲貢生,“性敏多慧,博極群書,為詩文下筆立成,複善諧劇”。
《西遊記》吸收了宋元以來民間傳說中有關唐三藏取經的故事,更主要是出于作者的創作。
這部書成功地塑造了不受管束、任性勇為的孫悟空的形象,他大鬧天空,闖地府,探龍宮,把三界攪得人仰馬翻。
小說還描寫了一個廣大的神魔世界,那裡同樣充斥着昏庸殘暴、營私舞弊、貪财好貨,這個神魔世界正是人間黑暗社會的寫照。
“三言”和《聊齋志異》 明朝後期,随着城市經濟的發展,出現了适合城市居民,反映城市生活的小說、戲曲、歌謠等通俗文學繁榮的局面。
要求從程朱理學束縛下解放的哲學思想,對文學的發展也有一定的影響,印刷術的進步更便于通俗文學的流通。
這一時期,僅長短篇小說就有一百餘種之多,著名的長篇小說有《金瓶梅》、《東周列國志》、《封神演義》、《楊家将》、《英烈傳》等,短篇小說有“三言二拍”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等。
“三言”的編輯人馮夢龍(1575&mdash1646年)字猶龍,吳縣人,是明末著名的通俗文學作家,生平整理和創作的戲劇民歌極為豐富。
“三言”是3部共包括120篇無名氏寫作的短篇白話小說的小說集,有的是由前一時期的小說改編的,有的則是萬曆、天啟時期的新作品。
“三言”中有不少的優秀作品表現了新興市民階層的價值觀念,具有深刻的社會意義。
馮夢龍認為小說的社會教育作用往往大過儒家經典,可“為六經、國史之輔”[429]。
這些小說以後被編為戲曲,幾百年來,極為流行。
清初人蒲松齡(1575&mdash1646年),字留仙,山東淄川人,一生窮困,以授徒為業,所著《聊齋志異》十二卷,是用簡練的文言文編寫的短篇小說集。
作者在自序中說:“集腋為裘,妄續幽冥之錄,浮白載筆,僅成孤憤之書,寄托如此,亦足悲矣。
”說明作者也是借妖狐鬼怪的故事,隐射社會的黑暗,發洩他憤世疾俗的感情。
《紅樓夢》和《儒林外史》 在清朝乾隆時期,傑出的現實主義文學家曹雪芹寫出了不朽的古典文學名著&mdash&mdash《紅樓夢》。
曹雪芹(1715&mdash1763年)名霑,字夢阮,漢軍旗人,祖、父皆掌江南織造,他在少年時代過着貴族的豪華生活,晚年窮困潦倒,《紅樓夢》就是在這時寫成的。
全書共120回,前80回為曹作,後40回由高鹗續補。
《紅樓夢》以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钗的愛情婚姻悲劇為主線,以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的盛衰為背景,集中描寫了大觀園内各種女性的悲慘命運,真實生動反映了社會各階層的生活,反映了當時整個社會的全貌。
作者筆下有鮮明的愛憎,對一些善良的被奴役的青年男女表示深切的同情,相反,對那些腐朽的寄生者則加以無情的鞭笞。
《紅樓夢》的思想内容已經達到中國古典現實主義文學的高峰。
在《紅樓夢》成書前後,還出現了兩部著名的長篇小說&mdash&mdash《儒林外史》和《鏡花緣》。
《儒林外史》的作者吳敬梓(1701&mdash1754年),字敏軒,安徽全椒人,“素不習治生,性複豪上,遇貧即施”[430]。
這部書以反對傳統倫理和科舉八股為中心,辛辣地諷刺了當時社會上層,特别是知識分子的各種醜态。
《鏡花緣》的作者李汝珍是北京大興縣人,他在書中,也提出了反對納妾、尊重女權和男女平等的主張。
明清的戲劇《牡丹亭》和《桃花扇》 明清時期,城市經濟的繁榮,使戲劇成為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文化生活。
在明代,雜劇已日益衰落,來自民間的南戲代之而起,各地的地方戲非常盛行,有餘姚、海鹽、弋陽諸腔。
嘉靖時,昆山樂工魏良輔和劇作家梁辰魚合作創成了昆曲,昆曲用笛管笙琵合奏,“聽之最足蕩人”,以後傳入北京,成為當時最流行的戲曲。
沈德符《顧曲雜言》說:“自吳人重南曲,皆祖昆山魏良輔,而北詞幾廢。
”明代的傳奇也不乏著名的作品,元末明初有高明的《琵琶記》,明初有朱權的《荊钗記》,還有《白兔記》、《拜月記》、《殺狗記》等,以後又有湯顯祖的《牡丹亭》。
明朝的傳奇打破了隻限四折的規格,情節也更加複雜了。
湯顯祖(1550&mdash1617年),字義仍,江西臨川人,是明朝萬曆時期傑出的戲劇作家,他反對在傳奇的寫作上過分講求音韻和格律,在他創作的劇本中也就打破音韻格律的限制而注意其結構和思想内容。
他的代表作《牡丹亭》是明代傳奇藝術的高峰。
《牡丹亭》講述的是杜麗娘與柳夢梅的愛情故事。
作者用離奇曲折的情節說明傳統倫理道德可以扼殺人的至情乃至生命,而形骸的死亡反而使情擺脫理的束縛而獲得新生。
浪漫主義的愛情故事揭示的是情與禮的沖突,傳遞的是個性解放的最初信息。
晚明的另一劇作家李玉所寫的傳奇《清忠譜》(即《五人義》),直接揭露了宦官魏忠賢的罪惡,頗有現實意義。
清代著名的傳奇劇本有洪昇(1645&mdash1704年)的《長生殿》和孔尚任(1648&mdash1718年)的《桃花扇》。
《桃花扇》在描述一個秦淮歌妓的愛情故事裡,揭露了明末社會的黑暗,和南明小朝廷内部的腐化堕落,作者認為這些就是明朝覆亡的根源。
清朝乾隆時期,陝甘一帶的地方劇秦腔傳入北京,秦腔雖然有一部分庸俗的東西,但是唱詞通俗易懂,較之通行的昆曲、弋陽腔更為觀衆所喜愛。
嘉慶以後,地方戲徽調有一定的發展,徽調在音樂、劇種各方面又吸收了昆曲和秦腔的優點,再加以不斷創造和改進,以後傳入北京,成為名聞世界的京劇的起源。
六 科學技術 明後期的醫學、農學、科學技術和地理學 明代中葉以後,适應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現了很多傑出的科學家,寫作了很多有關醫學、水利、農業、天算各方面的科學巨著,他們創造性地總結了實踐中積累的豐富的科學經驗,在我國科學發展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李時珍(1518&mdash1593年),湖廣蕲州人,“好讀醫書”,“三十年間閱書八百餘家”[431],著成《本草綱目》52卷。
他在這本書裡,對前人鑒定過的藥物1558種,重新作了一番精密的審查,又增添了新藥374種。
他對這些藥物加以科學的分類,對它們的名稱、形态、性質、功能和制作方法都有詳細的解釋,并且繪制成圖。
這本書把我國藥物學的研究提高到一個新的階段,在世界藥物學的發展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徐光啟(1562&mdash1633年)字玄扈,松江府上海縣人,科學知識極為廣博,舉凡天文、曆算、水利、測量、農桑、物理無不研究,他所寫的《農政全書》保存了曆代以來的農業科學資料,同時也反映了當代深耕細作的農業生産水平。
在這本書裡,作者對于農耕工具、農業技術、土壤、水利、施肥、選種、播種、果木接嫁、植桑養蠶各方面都有詳盡的記錄,特别對于番薯和棉花的種植技術與經營方法,作了重點的介紹。
這本書還反映了徐光啟的一些開明的思想。
他反對傳統的“風土論”,認為隻要鑽研技術,北方也可以種稻,薄地也可以種棉[432]。
他又主張一切擇種栽培都需要試驗,并把試驗的成效向農民推廣。
與徐光啟同時的科學家宋應星,号長庚,江西奉新人。
他編寫的《天工開物》,除了介紹一般的農業生産經驗之外,更着重闡述各種手工業,包括紡織、染色、制鹽、造紙、燒瓷、冶銅、煉鐵、煉鋼、采煤、榨油、制造軍器火藥等等的生産技術。
這本書對每種手工業從原料到制成品的全部生産過程和工序都有較詳細的說明,對于一些應用化學的原理也作了分析,還附錄了很多精巧的畫圖,使我們了解當時各種生産工具的構造,也反映出明代一些手工作坊或工場的面貌。
明朝末年,江陰人徐宏祖(1585&mdash1640年)周遊全國,考察山川地形,編有《徐霞客遊記》一書。
徐宏祖不僅是文學家、探險家,也是一個地理學家,對雲、貴、川、廣的地理考察極為詳核。
在他的遊記裡還揭示了我國西南石灰岩地區溶蝕地貌的特征,他是世界上在這方面進行考察的第一人。
此外,明代後期潘季馴的《河防一覽》、王徵的《泰西奇器圖說》、徐光啟和西洋傳教士利瑪窦合譯的《幾何原本》等書,在水利測量、天文曆算以及機械原理各方面都作出一定的貢獻,其中大部分還受到西方科學知識傳入的影響。
清朝的醫學和天文曆算地圖的測繪 清朝的醫學也有發展。
乾隆時官修的《醫宗金鑒》,征集家藏秘笈及世傳經驗良方,采其精萃,補其未備,并對醫學經典《金匮要略》和《傷寒論》等書做了不少考訂工作,是一部介紹中醫臨床經驗的名著。
嘉慶、道光間,著名醫學家王清任編有《醫林改錯》。
王清任,直隸玉田人,有豐富的醫學經驗,他通過對屍體的精密考察,對于人身的構造提出了一些新的見解[433]。
清朝自然科學成就最大的是天文曆算。
康熙帝對天算學有很深的造詣,并聘請西方耶稣會教士南懷仁等制訂康熙《永年曆》、《數理精蘊》、《曆象考成》等書。
當時最著名的曆算家有王錫闡、梅文鼎等人。
王錫闡(1628&mdash1682年),号曉菴,蘇州吳江人,精通中西曆法,對兩家異說“皆能條其原委,考鏡其得失”,所著《曉菴新法》六卷,推算金星過日頗為精确。
梅文鼎(1633&mdash1721年),号定九,宣城人,所著曆算書達八十餘種,其中《古今曆法通考》,對回曆、西洋曆作了許多研究,是我國第一部曆學史。
清人論曆算學“王氏精而核,梅氏博而大,各造其極,難分軒轾”[434],以後曆算學者雲起,大率皆宗王、梅。
乾隆時蒙族曆算家明安圖在北京欽天監任職,他寫了一本《割圜密率捷法》,在數學上有新的發明。
清朝在地圖測繪方面也有一定的成績。
康熙時任用一些人,其中也包括西方傳教士白晉等人,經過30年測量,制成《皇輿全覽圖》。
乾隆時,又派人赴新疆等地測量,制成《乾隆内府皇輿全圖》,這兩個地圖至今還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七 建築藝術 在明朝,磚石的建築有了普遍的推廣,偉大的長城修整工程和北京城牆、城樓的建築,就是在此時興建起來的。
江浙一帶的海塘也改用石塊修建。
定陵的地下宮殿完全是用大理石、漢白玉石和磚石砌成,這個巨大的石宮标志着明代中期的建築水平确有顯著的提高。
保存到今天的北京宮殿園囿大部分也創建于明代。
這些宮殿的複雜的木結構,精緻的木雕、石雕以及金光燦爛的鎏金寶頂,處處都體現了手工工匠卓越的技巧。
創建于嘉靖時的拙政園,是保存至今的蘇州名園之一。
園内環水建造的亭榭樓閣,都表現了明代江南建築的風格。
此外,當時在全國各地還興建了很多巍峨的寺院,幽美的園林和各式各樣的建築物。
明代在北京修建的寺院即有一千餘所,其中包括佛教、道教、喇嘛教的寺院和伊斯蘭教的清真寺,這些寺院的建築不僅體現了國内漢族、蒙古族、藏族、維吾爾族、回族等各族人民的藝術風格,同時還糅合了東方各國人民如越南、朝鮮、印度、尼泊爾等國人民的某些建築技術的成就。
清代的建築藝術,有的比明代更加細緻精美。
在北京的宮殿園囿又經過多次改建,特别是著名于世的圓明園,從康熙時開始創建至乾隆時才最後完工。
圓明園周圍廣達30裡,共擁有150多所精美的樓台和宮殿,堆砌、開鑿了不計其數的山石和湖沼,在每所建築物内,還陳列着精美的陳設、珍貴的文物和各種藝術品,它不僅是一座大園林,而且也是一座大博物館。
圓明園的修建集中了中國傳統園林建築藝術的特點,當時江南地區著名的園林布局也全部被采納。
同時還吸收了西方建築的精華,建有許多用白石砌成的大樓。
這個名園已經在1860年被英法侵略者燒光,其中大批珍貴文物也被他們劫掠而去。
在清代興修的建築物中,北京的雍和宮、拉薩的布達拉宮、承德的八大廟以及青海、蒙古、西藏各地的各種喇嘛教寺院,有的是西藏式的建築,有的則吸收了漢、藏、蒙、維各族人民的建築藝術風格和技巧。
明清時代在修建北京的偉大建築工程中,先後出現了很多傑出的工匠,最著名的有阮安、蒯祥、梁九、雷發達等人。
阮安是越南人,從永樂到正統初期,北京的城池、九門、兩宮、五府、六部和百官衙署的營建都曾出于他的擘劃,木工蒯祥是吳縣香山人,永樂間參加北京皇宮的修建工程,有“蒯魯班”的稱号,以後“江南木工巧工皆出于香山”[435]。
八 繪 畫 明代“院派”畫風,沿着南宋畫院李唐、劉松年、夏珪、馬遠等人的手法和風格,又加以開拓,以戴進和吳偉等人為代表。
他們畫的内容很廣泛,人物、山水無不精能;從卷軸到壁畫,都很擅長,隻是後來餘派流于潦草。
吳門沈周、文征明等人專師元人,結合文學,成了文人畫的領袖,與專業畫家形成對峙的流派。
清初王時敏、王鑒、王原祁等人的山水畫,接受明末董其昌的理論,也學元人,又趨柔弱。
王翚的山水和恽壽平的花卉,取材較寬,合成清代“正統派”的畫格。
明遺民僧石濤、石溪、八大山人和清中期的揚州畫家,并具創造精神。
他們的山水、人物、花鳥等各辟新的途徑,不專守古人成法,又不脫離優秀傳統,開拓了300年間繪畫藝術史上的新局面。
*** [1] 《明太祖實錄》卷三六,洪武二年正月。
[2] 《明太祖實錄》卷四一,洪武二年五月。
[3] 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一《國朝重農考》。
又見《明太祖實錄》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
[4] 分見《明太祖實錄》卷五三,洪武三年六月;卷六六,洪武四年六月;卷一四八,洪武十五年九月。
[5]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土田》。
[6] 分見《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三,洪武二十五年閏十二月。
《明太宗實錄》卷二九,永樂二年六月;卷三四,永樂三年三月。
[7] 《明太祖實錄》卷二三二,洪武二十七年三月。
[8]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
[9]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六,洪武二十九年五月。
[10] 《明太祖實錄》卷二三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
[11] 《明太祖實錄》卷二四五,洪武二十九年四月。
[12] 《明史》卷八八《河渠志》。
[13] 《明史》卷一四九《夏原吉傳》。
[14] 《明史》卷一五三《宋禮陳瑄傳》。
[15] 《明宣宗實錄》卷九一,宣德七年六月。
[16] 《明宣宗實錄》卷九四,宣德七年八月。
[17]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18] 《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二,洪武十三年六月。
[19]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九,洪武十三年正月。
[20] 據《明太祖實錄》所載墾田數統計。
[21]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屯田》。
[22] 參考吳晗《明初社會生産力的發展》一文。
[23] 《明太宗實錄》卷八三,永樂十年五月。
[24] 《明太祖實錄》卷二二三,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
“至是還報南德、衛輝、廣平、大名、東昌、開封、懷慶七府&hellip&hellip計今年所收谷粟麥三百餘萬石,棉花千一百八十萬三千餘斤,見種麥苗萬三千一百八十餘頃。
上甚喜曰:&lsquo如此十年,吾民之貧者少矣。
&rsquo” [25] 《明太宗實錄》卷一一五,永樂十七年十二月。
[26] 《明會典》卷一九四《工部》十四《各處鐵課》。
[27] 《明太祖實錄》卷九五,洪武七年十二月。
[28] 《明會典》卷一九四《工部》十四《陶器》。
[29] 《明太宗實錄》卷一二五,永樂二十一年正月。
[30] 《明宣宗實錄》卷五〇,宣德四年正月。
[31] 《明太祖實錄》卷二五二,洪武三十年四月。
[32] 《明太祖實錄》卷六八,洪武四年十月。
[33] 《明太宗實錄》卷三〇,永樂二年八月。
[34] 沈榜《宛署雜記·月》。
[35]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賦役》。
[36] 洪武時以北平、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福建、廣東、廣西、雲南為十三布政使司,并在遼東置都指揮使司。
成祖時撤銷北平布政使司,增貴州布政使司。
[37] 《明史》卷六九《選舉志》。
[38] 《明史》卷七〇《選舉志二》。
[39] 《明史》卷九〇《兵志二》。
[40] 薛允升《唐明律合編》卷九。
[41] 《明太祖實錄》卷一三五,洪武十四年正月。
[42] 《明太祖實錄》卷一八〇,洪武二十年二月。
[43]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
[44]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45] 《大诰三編·遞送潘富第十八》。
[46] 參見《大诰·陝西科斂第九》,《大诰·朝廷優劣第二十六》各條。
[47] 《明史》卷一一七《甯王傳》。
[48] 《明史》卷一一六《晉王傳》。
[49] 《明史》卷三,《太祖本紀》三。
[50] 《皇明祖訓·法律》。
[51] 《明史稿·列傳》三《諸王》。
[52] 同上。
[53] 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二三《内閣》條。
[54] 《明史》卷三〇四《宦官傳序》。
[55]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
[56] 《明史》卷三二七《鞑靼傳》。
[57] 同上。
[58] 分見《明成祖實錄》卷二四,永樂元年十一月;卷二五,永樂元年十二月;卷二六,永樂二年二月;卷六二,永樂七年閏四月。
[59]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六,正統十四年十二月。
阙名《燕京雜記》,載《北京曆史風土叢書》。
[60] 《明史》卷七四《職官志》三《宦官》。
[61] 張萱《西園聞見錄》卷一〇〇《内臣上》。
[62] 《明史》卷三〇四《劉瑾傳》。
[63] 《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
[64] 同上。
[65] 田藝蘅《留青日劄摘抄》卷四,《紀錄彙編》本。
[66] 《明史》卷一六二《劉球傳》。
[67]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二,正統十四年九月。
[68]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八月。
[69]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70] 《明英宗實錄》卷一八一,正統十四年十月。
[71] 《皇明經世文編》卷二〇二,夏言《查勘報皇莊疏》。
[72] 同上。
[73] 分見《明孝宗實錄》卷二八,弘治二年七月李毓疏;《皇明經世文編》卷八八《林俊疏》。
[74] 《明史》卷一八〇《李森傳》。
[75] 《明憲宗實錄》卷二〇四,成化十六年六月。
[76] 《皇明經世文編》卷一三八李夢陽《論三害》。
[77] 《明英宗實錄》卷五,宣德十年五月。
[78] 《日知錄集釋》卷一〇《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79] 《明史》卷二〇三《歐陽铎傳》;《明英宗實錄》卷一七八,正統十四年五月。
[80] 《明英宗實錄》卷一七五,正統十四年二月。
[81] 參見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四《明鄉官虐民之害》。
[82] 《明英宗實錄》卷一〇六,正統八年七月;卷一〇八,正統八年九月。
[83] 《皇明經世文編》卷六三《請屯田以複舊制疏》。
[84] 《明憲宗實錄》卷一五六,成化十二年八月。
[85] 《明英宗實錄》卷一〇三,正統八年四月;卷一〇六,正統八年七月。
《明憲宗實錄》卷十五,成化元年三月。
[86] 參考《日知錄集釋》卷一〇《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87] 《廣治平略》卷三《輿地篇》。
[88] 《明憲宗實錄》卷三三,成化二年八月。
[89] 《明英宗實錄》卷五二,正統四年閏二月。
[90] 《明英宗實錄》卷一七五,正統十四年二月;《明史》卷一六五《丁瑄傳》。
[91] 同上。
[92] 《罪惟錄》傳一一上《項忠傳》。
[93] 《明憲宗實錄》卷三一,成化二年六月。
[94] 《明憲宗實錄》卷一六七,成化十三年六月。
[95] 并見《明武宗實錄》卷七四,正德六年四月。
[96] 《罪惟錄》傳三一《劉寵等傳》。
[97] 《明史》卷二一〇《張翀傳》、《王宗沐傳》。
[98] 同上。
[99] 《明史》卷二一〇《鄒應龍傳》。
[100] 《皇明經世文編》卷三二九《申逆罪正其刑以彰天讨疏》。
[101]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八《内閣&bull呂光》條。
一說徐階占田20萬畝,一說24萬畝。
[102] 談遷《國榷》卷六九。
[103]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二《賦役》。
[104] 《明史》卷二二二《譚綸傳》。
[105]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二八《答陸五台書》;《明史》卷二一三《張居正傳》。
[106] 《張文忠公全集&bull附錄》一《行實》。
[107] 《明史》卷二二二《張學顔傳》。
[108]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六《答應天巡撫宋陽山論均田足民》。
[109]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十三《答山東巡撫何來山》。
[110] 一條鞭法的内容比較複雜,各地施行也不一緻,在《明史》中有較概括的說法。
《明史》卷七八《食貨二》:“一條鞭法者,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丁糧畢輸于官。
一歲之役官為佥募,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費,量為增減;銀差則計其交納之費,加以贈耗。
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存留,供億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并為一條,皆計畝征銀,折辦于官,故謂之一條鞭。
”又“嘉隆後行一條鞭法,通計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于是均徭、裡甲與兩稅為一,小民得無擾而事亦易集。
” [111] 《張文忠公全集&bull書牍》六《答河漕王敬所》。
[112] 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三五,引張五典語。
[113] 楊士聰《玉堂荟記》下。
[114] 顔石麟《瓷都史話》,載1961年9月19日《人民日報》。
[115] 分見嘉慶《濮川所聞記》卷三、崇祯《吳縣志》卷二九。
[116] 萬曆《秀水縣志》卷一《市鎮》。
[117] 胡琢《濮鎮紀聞》卷一《風俗》。
[118] 乾隆《吳江縣志》卷三八《生業》。
[119] 董斯張《吳興備志》卷二六《方物征》。
[120] 鐘化民《救荒圖說&bull勸課紡績》,載《荒政叢書》卷五。
[121] 《元明事類鈔》卷二四引王象晉《木棉譜&bull序》。
[122] 蕭近高《參内監疏》,載光緒《江西通志》。
[123] 陳九韶《封禁條議》,載康熙《上饒縣志》卷一〇。
[124] 萬曆《鉛書》卷一《食貨》。
[125] 嘉靖《徽州府志》卷七。
[126] 《明英宗實錄》卷一七八,正統十四年五月。
[127] 康熙《德清縣志》卷九引明陳元《德清農田水利議》。
[128] 《農政全書》卷三五。
[129] 正德《新市鎮志》卷一《物産》。
[130] 乾隆《潞安府志》卷八《物産》。
[131] 萬曆《閩大記》卷十一《食貨考》。
[132] 《農政全書》引《松江志》。
[133] 嘉靖《吳邑志》卷十四《土産》。
[134] 王宗沐《江西省大志》卷七《陶政》,康熙《饒州府志》引萬曆《饒州志》序言。
[135] 康熙《饒州府志》四《輿地志》,引汪肩吾《記浮梁風俗》。
[136] 王世懋《閩部疏》。
[137] 《陸尚寶遺文&bull友松胡翁墓志銘》。
[138] 霍與瑕《霍勉齋集》卷十八《申稿》,《肇域志》第十九冊《陝西》。
[139] 乾隆《吳江縣志》卷四《鎮市村》。
[140] 民國《雙林鎮志》卷十八《戶口》。
[141] 《天下郡國利病書&bull福建》。
[142] 參考《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讨論集》下冊,第934頁。
[143] 王夫之《噩夢》。
[144] 崇祯《吳縣志》卷一〇《風俗》:“濱湖近山小人最力穑,耕漁之外男婦并工捆履、麻、織布、織席、采石、造器營生,梓人、甓工、垩工、石工,終年傭外境,謀早辦官課。
”說明當時農民從事的手工業主要是與農業結合的家庭副業,即或出外作工,其目的也是為了繳納貢稅。
[145] 張瀚《松窗夢語》卷六《異聞記》,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八。
[146] 《明神宗實錄》卷三六一,萬曆二十九年七月。
[147] 《明神宗實錄》卷一九一,萬曆十五年十月;卷一九四,萬曆十六年正月。
[148] 賀燦然《石門鎮彰德亭碑記》,載康熙《嘉興府志》卷一五《藝文》下。
[149] 丘濬《區處畿甸降夷》,載《皇明經世文編》卷七三。
[150] 《明史》卷三二七《鞑靼傳》。
[151] 《明史》卷九一《兵志》三《邊防》。
[152] 《明史》卷一七八《餘子俊傳》。
[153] 《明英宗實錄》卷二五,正統元年十二月。
[154] 《明史》卷二二二《王崇古傳》。
[155] 《明英宗實錄》卷二二,正統元年九月。
[156] 《明英宗實錄》卷五四,正統四年四月。
[157] 《國榷》卷六七。
[158] 萬曆《宣府鎮志》卷二〇。
[159] 封國師事見《明太祖實錄》卷七三,洪武五年三月。
又卷九六,洪武八年正月載“诏置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帕木竹巴萬戶府、烏思藏籠答千戶所官一十三人”。
[160] 《明史》卷三三一《闡化王傳》。
[161] 《明憲宗實錄》卷五八,成化四年九月。
[162] 《西藏考》,北大藏抄本;蕭騰麟《西藏聞見錄》卷一。
[163] 《明史》卷三三一《闡化王傳》。
[164] 《明史》卷三三一《西域傳》《長河西魚通甯遠宣慰司使》條。
[165] 馬文升《禁通番以絕邊患疏》,載《皇明經世文編》卷六二。
[166] 慎懋賞《四夷廣記》,《玄覽堂叢書》本。
[167] 《明成祖實錄》卷九八,永樂十三年十月。
[168] 慎懋賞《四夷廣記》,《玄覽堂叢書》本。
[169] 《明史》卷三二九《西域傳》。
[170] 《明史》卷三三二《西域傳》。
[171] 《興複哈密王國記》,《紀錄彙編》本。
[172] 《明英宗實錄》卷二五三,景泰六年五月。
[173] 同上。
[174] 何喬新《勘處播州軍情疏》,《紀錄彙編》本。
[175] 毛奇齡《蠻司合志》卷二。
[176] 田雯《黔書》卷三《奢香傳》。
[177] 田汝成《炎徼紀聞》卷二《大藤峽論》。
[178] 謝肇淛《滇略》卷四,《五雜俎》卷四《地部》二。
[179] 《苗防備覽》。
[180] 《明史》卷三一九《廣西土司》三附。
[181] 《元史》卷五九《地理》二。
[182] 《國學季刊》一卷二号,天聰四年木刻《谕官軍人等榜文》。
[183] 李民窦《建州聞見錄》。
[184] 同上。
[185] 《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一,戊子年四月。
[186] 《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二,天命己亥年。
原文為白話,此處引自王先謙《東華錄》。
[187] 《清太宗實錄》卷七,天聰四年五月。
[188] 魏源《聖武記》卷一。
[189] 《建州聞見錄》“六畜惟馬最盛,将胡之家,千百為群,卒胡亦不下十數匹”,又:“自奴酋及諸子下至卒胡皆有奴婢(多相買賣)農莊(将胡則多至五十餘所),奴婢耕作,以輸其主。
” [190] 并見《建州聞見錄》:“凡雜物收合之用,戰鬥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将,八将令所屬柳累(按:即牛錄)将,柳累将令所屬軍卒。
” [191] 參考鄭天挺《清史探微》三,《清代包衣制度與宦官》。
[192] 《天聰朝臣工奏議》卷上。
[193] 《光海君日記》卷一二七,光海君十年戊午條,載《明代滿蒙史料》第十三冊,第380頁。
[194] 參考《清太宗實錄》卷一,天命十一年九月。
[195] 《滿洲老檔秘錄》上編,天命六年七月谕。
《天聰朝臣工奏議》卷上。
[196] 《朝鮮仁祖實錄》卷四一,庚辰十二月。
[197] 《清太宗實錄》卷十七,天聰八年十二月。
[198] 《天聰朝臣工奏議》卷上。
[199] 張萱《西園聞見錄》卷五《鄉黨》。
[200] 張燮《東西洋考》卷三《下港》、《舊港》等條。
[201] 《明史》卷三二三《呂宋傳》。
[202] 《明太宗實錄》卷一二七,永樂二十一年九月。
[203] 明朝人以今婆羅洲為界,婆羅洲以西稱西洋,婆羅洲以東稱東洋,參見《東西洋考》。
[204] 鄭和的航海圖載于茅元儀《武備志》中。
[205] 祝允明《前聞記》,《紀錄彙編》本。
[206] 鞏珍《西洋番國志&bull自序》。
[207] 馬歡《瀛涯勝覽》。
[208] 《明史》卷三〇四《鄭和傳》,并見袁嘉榖《滇繹》卷三所載鄭和父馬哈隻墓碑。
[209]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bull日本》。
[210] 《明史紀事本末》卷五五《沿海倭亂》。
[211] 《明史》卷二〇五《朱纨傳》。
[212] 《虔台倭纂》卷上《倭變》,見《玄覽堂叢書續集》。
[213] 《明史》卷二一二《戚繼光傳》。
[214] 張燮《東西洋考&bull周啟元序》。
[215] 《明史》卷三二〇《朝鮮傳》。
[216] 日本參謀本部編《日本通史》,朝鮮戰役。
[217]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五一,周孔教疏。
[218] 《殊域周咨錄》卷九《佛郎機》條。
[219] 龐尚鵬《撫處濠境澳夷疏》,載《萬曆南海縣志》卷一二。
[220] 《明史》卷二二三《呂宋傳》。
[221] 參考劉大年等《台灣曆史概述》第10、14、18頁。
[222] 《徐光啟集》卷八《曆書總目表》。
[223] 《明神宗實錄》卷五二〇,萬曆四十二年五月。
[224] 嘉慶《雙流縣志》卷四。
[225] 《明史》卷七七《食貨志》。
[226] 《明神宗實錄》卷四二一,萬曆三十四年五月。
[227] 伍袁萃《林居漫錄》前集卷一。
[228] 分見鄭廉《豫變紀略》卷二,《明史》卷二五一《錢士升傳》。
[229] 嘉靖《吳江縣志》卷一三《典禮志&bull風俗》,葉夢珠《閱世編》卷一《田産》。
[230] 康熙《麻城縣志》卷三《民物志&bull風俗》。
[231] 錢思元《吳門補乘》卷一《風俗補》引黃省曾《吳風錄》。
[232] 《明神宗實錄》卷二〇,萬曆元年十二月。
[233] 萬曆《秀水縣志》卷一《風俗》,萬曆《無錫縣志》卷四《輿地志》。
[234] 周晖《瑣事剩錄》卷四《工人齊行》條說:“甚矣工人之貧也,時錢賤物價貴,工人倡為齊行,所争者微,所聚者衆。
” [235] 沈瓒《近事叢殘》。
[236] 《明史》卷二三一《顧憲成傳》。
[237] 《明史》卷二三六《夏嘉遇傳》。
[238] 三案即“梃擊”、“紅丸”、“移宮”。
梃擊案發生于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有人執木棒打進常洛居住的慈甯宮,供系鄭貴妃宮監主使,神宗和首輔方從哲都庇護鄭貴妃,東林黨人指出這是鄭貴妃的陰謀。
紅丸和移宮案發生在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這時光宗病危,鄭貴妃進瀉藥,鴻胪寺丞李可灼又進紅丸兩粒,光宗服藥死,廷臣大嘩。
光宗之李選侍居乾清宮,與鄭貴妃有緊密往來,東林黨人上疏請其移宮。
三案事詳見《明史》卷二四四《王之菜傳》、卷二一八《方從哲傳》。
[239] 《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傳》。
[240] 《明史》卷三〇五《魏忠賢傳》。
[241] 《明史》卷三〇六《顧秉謙傳》。
[242] 《明史》卷二五七《趙彥傳》。
[243] 《明史》卷二三二《李三才傳》。
[244] 文秉《定陵注略》卷七。
[245] 《罪惟錄》傳三十一《徐鴻儒》。
[246] 分見《明熹宗實錄》卷二三,天啟二年十一月;卷三〇,天啟三年六月;卷三四,天啟三年十月。
[247] 乾隆《泉州府志》卷二〇《風俗》引《溫陵舊事》。
[248] 崇祯《吳縣志》卷一一《祥異》。
[249] 康熙《麻城縣志》卷三《民物志&bull風俗》。
[250] 《研堂見聞雜記》。
[251]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四。
[252] 康熙《麻城縣志》卷一〇《藝文志》,梅之煥《與洪制台書》。
[253]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八。
[254] 查繼佐《罪惟錄》紀一七:“李自成僭号大順,改元永昌,&hellip&hellip牛金星教以慈聲惑衆,謂五年不征,一民不殺,且有貴賤均田之制。
”《罪惟錄》傳三一《李自成傳》:“李岩教自成以虛譽來群望,僞為均田免糧之說相煽誘。
” [255] 《平寇志》卷一〇。
[256] 《剿闖小史&bull制将軍李岩谏李自成四事》。
[257] 《明末農民起義史料》第455頁《清帝緻西據明地諸帥書稿》。
[258] 參考謝國祯《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
[259] 關于李自成之死,有三種說法,除通山說外,還有通城縣九宮山遇害說和湖南夾山為僧說。
[260] 韓菼《江陰城守記》。
[261] 《懷陵流寇始終錄》附《甲申剩事》。
[262]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一四。
名王系指定南王孔有德和敬謹王尼堪。
[263] 查繼佐《東山國語》及《罪惟錄&bull李定國傳》。
[264]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一四《李來亨傳》。
[265] 王夫之《永曆實錄》卷一四《李來亨傳》。
[266] 錢良箨《出塞紀略》。
[267] 松筠《綏服紀略》。
[268] 參考1959年北京大學曆史系編《史學論叢》《西藏是我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69] 《蒙古遊牧記》卷一四引福慶《異域竹枝詞注》及無名氏《新疆紀略》。
[270] 魏源《聖武記》卷四《乾隆戡定回疆記》。
[271] 魏源《聖武記》卷七《雍正西南夷改流記》。
[272] 魏源《聖武記》卷七《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記》、《乾隆再定金川土司記》。
[273] 分見《清世祖實錄》卷一二,順治元年十二月;《清世祖實錄》卷一三,順治二年正月。
[274] 《明清史料丙編》第819、901頁。
[275] 參考《明會典》及《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
[276] 王慶雲《熙朝紀政》卷四《紀圈地》。
[277] 王澐《漫遊紀略》卷三。
[278] 光緒《畿輔通志》卷一《诏谕》,康熙八年六月。
[279] 光緒《畿輔通志》卷一《诏谕》,康熙二十四年四月。
[280] 《清通典》卷一《食貨》一《田制&bull民田》。
[281] 《史學工作通訊》1957年第一期所載清雍正時開豁奴婢為良的碑文。
[282] 《清聖祖實錄》卷二四四,康熙四十九年十一月;王慶雲《熙朝紀政》卷四附《不許增租奪佃》。
[283] 《熙朝紀政》卷六《紀鐵斛鐵尺》。
[284] 光緒《清遠縣志》卷首,雍正十年《嚴饬奸佃短少租谷告示》。
[285] 《史學工作通訊》1957年第一期所載碑文。
[286] 見《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113頁所載《刑部檔鈔》。
[287] 《熙朝紀政》卷一《紀免徭役》,卷三《紀停編審》、《紀丁額》、《紀丁随地起》。
[288] 《清聖祖實錄》卷二五〇,康熙五十一年五月。
[289] 《清聖祖實錄》卷二四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
[290] 《清世宗實錄》卷二四,雍正二年九月。
[291] 地丁合一制度于康熙末年已在廣東、四川兩省試行,雍正時推行全國,但個别地區在乾隆以後才施行。
由于各地情況不同,所攤入的丁銀也多寡不一,其數目一般是稅銀一兩,攤丁銀一二錢左右,有的不到一錢。
[292] 《熙朝紀政》卷三《紀丁随地起》。
[293] 《熙朝紀政》卷一《紀免徭役》。
[294] 《清世宗實錄》卷三,雍正元年正月。
[295] 《皇朝經世文編》卷二七錢陳群《條陳耗羨疏》。
[296] 《清史稿》列傳卷五一《張廷樞傳》。
[297] 參考《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
[298] 參考《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61頁《清代耕地面積表》。
[299] 吉林、黑龍江和新疆的一部分土地到嘉慶時才列入。
[300] 《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一。
[301] 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一六三《戶部&bull田賦&bull新疆賦稅》。
[302] 據乾隆《盛京通志》卷二四《田賦》,卷三六《戶口》,卷三七、三八《田賦》統計數字核算而成。
[303] 分見《清聖祖實錄》卷二三〇,康熙四十六年七月;《清聖祖實錄》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
[304] 《清聖祖實錄》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
[305] 劉錦藻《續清文獻通考》卷一《田賦》。
[306] 《雍正朱批谕旨》雍正二年《裴度奏疏》。
[307] 俞森《荒政叢書》附錄上《曉谕饑民》。
[308] 具見《大清會典事例》卷一六六《戶部&bull田賦&bull開墾》一,雍正二年至四年。
[309] 《清聖祖實錄》卷二五六,康熙五十二年十月。
[310] 翟均廉《海塘錄》卷首。
[311] 光緒《湖北通志&bull風俗》,并參考《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
[312] 《清聖祖實錄》卷一九三,康熙三十八年六月。
[313] 乾隆《嘉定縣志》卷一二《風俗》一。
[314] 方觀承《禦制棉花圖》跋語。
[315] 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一《吃煙事述》,并見《皇朝經世文編》。
[316] 《雍正朱批谕旨》第五冊《李維鈞奏疏》。
[317] 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一五九《戶部&bull田賦&bull宗室莊田》乾隆四年。
[318] 《閱世編》卷一《田土》。
[319] 參考翦伯贊《曆史問題論叢》第124頁。
[320] 民國《華陽縣志》卷三四《物産》引舊志。
[321] 康熙《饒州府志》序言。
[322] 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芙蓉塘》條。
[323] 《皇朝文獻通考》卷二一,嘉慶《大清會典事例》卷七一七。
[324] 《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引《清代刑部檔鈔》。
[325] 阮元《雲南通志》卷七六《礦廠》四《京銅》。
[326] 《續纂江甯府志》卷一五《拾補》。
[327] 《皇朝經世文編》卷三七宋如林《請種橡育蠶狀》。
[328] 範祖述《杭俗遺風》,《小方壺齋輿地叢鈔》六帙二。
[329] 同治《上元江甯兩縣志》七《食貨考》“乾嘉間機以三萬餘計”,光緒《續纂江甯府志》一五《拾補》:道光時“緞機以三萬計,紗綢絨绫不在此數”。
另見陳作霖《鳳麓小志》。
[330] 《三元裡人民抗英鬥争史料》第183頁。
[331] 乾隆《廣州府志》四八《物産》。
[332] 《雍正朱批谕旨》四二冊李衛奏。
[333] 乾隆《續修台灣府志》卷一七。
[334] 蔣蘅《雲寥山人文鈔》卷二《禁開茶山議》。
[335] 檀萃《滇海虞衡志》卷一一。
[336] 《續雲南通志稿》卷四四《礦務》引王崧《礦廠采煉篇》。
[337] 參考嚴中平《清代雲南銅政考》,《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讨論集》第675頁。
[338] 參考《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86頁《商業資本的活動》。
[339] 行會的資料極豐富,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
[340] 《錫金識小錄》備參上。
[341] 道光《佛山忠義鄉志》卷一《疆域志》。
[342] 《皇朝經世文編》卷四〇《戶部&bull倉儲》下晏斯盛《請設商社疏》。
[343] 七十一《新疆紀略》上。
[344] 乾隆《雅安府志》卷七《茶政》。
[345] 《天咫偶聞》。
[346] 見民國二十五年《市政評論》四卷十二期《北平市與蒙古》一文。
[347] 陳克繩《西域遺聞&bull風俗》,見《邊疆叢書》。
[348] 李調元《南越筆記》卷一六。
[349] 吳其濬《植物名實圖考》卷一四。
[350] 《手工業史資料》第246頁,轉引1821年《廣州英商緻印度英商的信》。
[351] 道光《震澤縣志》卷二《風俗》。
[352] 陳作霖《鳳麓小志》卷三《記機業》。
[353] 民國《吳縣志》卷五一,《物産》二。
[354] 顧震濤《吳門表隐》卷一《風俗》,道光《黃溪鎮志》卷一《風俗》。
[355] 《奉各憲嚴禁紙作坊工匠把持勒增工價永遵碑》、《遵奉各憲詳定紙坊條議章程碑》,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66&mdash72頁。
[356] 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41頁,《奉欽差部堂各憲驅逐踹染流棍禁碑》。
[357] 《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集》第38頁,《遵奉督撫各憲定例永禁碑記》。
[358] 《三元裡人民抗英鬥争史料》第183頁,《百年前廣州絲織工人的生活及其參加三元裡抗英鬥争的情況》。
[359] 趙翼《檐曝雜記》卷一。
[360] 昭梿《嘯亭雜錄》卷四《議政大臣》。
[361] 順治初年,清統治者鑒于宦官之弊,革除宦官二十四衙門。
十一年複設十三衙門,十八年康熙即位又廢止十三衙門。
見王慶雲《熙朝紀政》卷三。
[362] 康熙批閱奏章,“不論巨細,即章奏之内有一訛字,必加改正”。
雍正批閱奏章往往至深夜,今傳有《朱批谕旨》六十冊,所收大臣奏章,皆由雍正禦批。
[363] 《清高宗實錄》卷一八四,乾隆八年二月。
[364] 光緒《大清會典》卷六三。
[365] 參考《清世宗實錄》卷三,雍正元年正月;昭梿《嘯亭雜錄》卷一《禁抑宗藩》。
[366] 光緒《浙江通志》卷一〇〇《風俗》下,雍正七年谕。
[367] 《大清律例彙集便覽》。
[368] 《清史列傳》卷七《宋德宜傳》,缪荃孫《雲自在龛筆記》。
[369] 分見《清聖祖實錄》卷七一,康熙十七年一月;卷八〇,康熙十八年三月;卷八一,康熙十八年五月。
[370] 《清聖祖實錄》卷二三〇,康熙四十六年七月。
[371] 《高宗純皇帝禦制慶甯寺碑記》。
[372] 乾隆《大清一統志》卷七《順天府》。
[373] 《痛史&bull莊氏史案》。
[374] 《清世宗實錄》卷四八,雍正四年九月。
[375] 《清代文字獄檔》第三冊《賀世盛笃國策案》。
[376] 《清世宗實錄》卷八三,雍正七年七月。
[377] 《大義覺迷錄》卷首上谕。
[378] 《清世宗實錄》卷四四,雍正四年五月。
[379] 《聖武記》卷十一《武事餘記》。
[380] 光緒《大清會典》卷五三《刑部》。
[381] 《清史稿&bull刑法志》。
[382] 《大清會典》卷六四《理藩院》。
[383] 俱見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一五八《戶部&bull戶口》。
[384] 《八旗通志》卷六五《土田志》四。
[385] 《清仁宗實錄》卷三七,嘉慶四年正月。
[386] 宣統《永綏廳志》卷三十引《陳宏謀奏疏》。
[387] 并見昭梿《嘯亭續錄》。
[388] 《清高宗實錄》卷一一四〇,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清史稿》卷一二六《王亶望傳》。
[389] 昭梿《嘯亭雜錄》。
[390] 《清仁宗實錄》卷三八,嘉慶四年正月。
[391] 《清仁宗實錄》卷四〇,嘉慶四年三月。
[392] 《聖武記》卷九《嘉慶川湖陝靖寇記》二,嘉慶二年九月。
[393] 《清仁宗實錄》卷三九,嘉慶四年二月。
[394] 《聖武記》卷七《乾隆湖貴征苗記》、《嘉慶湖貴征苗記》。
[395] 《聖武記》卷一〇《嘉慶畿輔靖賊記》。
[396] 《聖武記》卷四《道光重定回疆記》。
[397] 夏燮《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引康熙五十七年廣東碣石鎮總兵陳昂言。
[398] 《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399] 《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400] 《清史稿》卷五九《湯若望傳》、《南懷仁傳》。
楊光先于康熙四年任欽天監監正,六年撰《不得已》。
[401] 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五卷第一分冊,第235頁。
[402] 《康熙與羅馬使節關系文書》影印本。
民國二十一年故宮博物院編。
[403] 《清文獻通考》卷二九八《四裔考》。
[404] 《中西紀事》卷二《猾夏之漸》。
[405] 《清文獻通考》卷二九八《四裔考》。
《清仁宗實錄》卷二四六,嘉慶十六年七月。
[406] 《熙朝紀政》卷六《紀英夷入貢》附《敕谕英吉利國王二道》。
[407] 《粵海關志》卷十七《禁令》一。
[408] 《聖祖聖訓》卷二一。
[409] 《中西紀事》卷三《互市檔案》。
[410] 姜宸英《海防總論》,《學海類編》本。
[411] 《熙朝紀政》卷六《紀市舶》。
[412] 同上。
[413] 蕭令裕《英吉利記》:“乾隆二十二年閩督、廣督上言,浙關正稅,視粵關則例酌議加增一倍,部議從之。
” [414] 《熙朝紀政》卷六《紀英夷入貢》。
[415] 黃爵滋:《黃少司寇奏疏·請嚴塞漏卮以培國本疏》,《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第一種《鴉片戰争》第一冊。
[416] 黃宗羲《明儒學案》引《傳習錄》。
[417] 李贽《藏書·世紀列傳總目前論》。
[418] 《初潭集》卷二〇《師友》。
[419] 《焚書》卷一《答鄧石陽》。
[420] 《明神宗實錄》卷三六九,萬曆三十八年閏二月。
[421] 王夫之《噩夢》:“若土,則非王者之所得私也。
天地之間,有土而人生其上,因資以養焉。
有其力者治其地,故改姓受命而民自有其恒疇,不待王者之授之。
” [422]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君》。
[423] 淩廷堪《校禮堂文集》卷三五。
[424] 唐甄《潛書·室語篇》。
[425] 王念孫《說文解字注序》。
[426] 錢大昕《廿二史劄記·序》。
[427] 章學誠《文史通義·外編》三《記與戴東原論修志》。
[428] 賈仲明《錄鬼簿續編》。
[429] 馮夢龍《醒世恒言·原序》。
[430] 程晉芳《春帆集·文木先生傳》。
[431] 《明史》卷二九九《李時珍傳》。
[432] 分見徐光啟《農政全書》卷二五《樹藝》、卷三五《蠶桑廣類》各篇。
[433] 王清任《醫林改錯》序:“因遊灤州之稻地鎮,得以親見人之髒腑,與古人所繪圖說不同,因别繪改正髒腑圖共二十四件,并著為論,以說明形質構造,而正古人之纰謬。
” [434] 阮元《疇人傳》清儒之部。
[435] 《皇明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