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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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繇長官處通狀,一時錄奏,其考試通人任用之後,如後有虧犯典憲,名實不相副者,所舉之人,與其同罰,如政績著聞,終始廉謹為衆所知者,其所舉人,與其同賞。

     ○答宰臣賀元元皇帝玉像手诏 夢之正者。

    是謂通神,於惟聖容,果以誠應。

    豈朕德所及,而大道是興,再省神靈,言猶在耳。

    将贻福業,代紀彌多。

    初告以行官,乃置於内殿,兼之大慶,允屬朕躬。

    稽之《道經》以茲為寶,當慈育萬姓,永答神明。

    卿等宗臣,宜同朕意,願揚嘉應,安敢讓焉。

     ○命兩京諸路各置元元皇帝廟诏 三皇之時,兆庶淳樸,蓋由其上,以道化人。

    自茲厥後,為政各異。

    我烈祖元元皇帝,禀大聖之德,蘊至道之精,著五千文,用矯時弊,可以理國家,超夫象繁之表,出彼明言之外。

    朕有處分,令家習此書,庶乎人用向方,政成不宰。

    慮茲下士,未達微言,是以重有發明,俾之開悟。

    期弱喪而知複,宏善貸於無窮。

    兩京及諸州,各置元元皇帝廟一所,每年依道法齋醮。

    兼置崇元學,生徒於當州縣學生數内均融量置,令習《道德經》及《莊子》、《文子》、《列子》,待習業成,每年準明經舉送至省。

    置助教一人,委所由州長官,於諸色人内精加訪擇補授,仍稍加優獎。

     ○令寫元元皇帝真容分送諸道并推恩诏 大道混成,乃先於天地。

    聖人至教,用明其宗極,故能發揮妙品,宏濟生靈,使秉志者悟往,迷方者知複。

    以此救物,故無棄人,其孰當之?莫若我烈祖元元皇帝矣。

    朕纂承寶業,重闡元猷。

    自臨禦以來,罔不夙夜,每滌慮凝想,齋心服形,禮谒於尊容,未明而畢事,将三十載矣。

    蓋為天下蒼生,以祈多福,不謂微誠上達,睿祖垂鑒,頃因假寐,忽夢真容,既覺之後,昭焉以觀,瞻奉逾時,殊相自然,與夢相協,誠謂密降仙府,永鎮人寰。

    告我以無疆之休,德音在聽;表我以非常之慶,靈贶有期。

    乃昊穹幽贊,宗社儲休,豈朕虛薄,能緻茲事。

    若使寝之,乃乖祗敬,宜令所司,即寫真容,分送諸道采訪使。

    令當道州轉送開元觀安置。

    所在道士女冠等,皆具威儀法事迎候,像到,七日夜設齋行道。

    仍各賜錢,用充齋慶之費。

    自今已後,常令講習《道德經》,以暢微旨。

    所置道學,須倍加敦勸,使有成益。

    是知真理深遠,宏之在人,不有激揚,何由勵俗?諸色人等,有能明《道德經》及《莊》、《列》、《文子》者,委所由長官訪擇,具以名聞,朕當親試,别加甄獎。

     至如道有三寶,慈居一焉,欽若至言,爰茲宥過。

    天下見禁囚徒,其十惡罪者,及造僞頭首,并謀殺故殺襖訛宵人等,特宜免死配嶺南。

    官人犯贓,據情狀輕重事貶降,馀一切免。

    且夫愛人之義,長之育之,務存清淨,合於簡易。

    至如州縣造籍之年,因團定戶,皆據資産,以為升降。

    其有小葺園廬,粗緻儲蓄,多相糾訏,便被加等。

    朕情為敦本,義在勸農,欲使野絕遊人,國無曠土,安可得也。

    自今歲已後,且三五年間,未須定戶。

    其中或有家資破散,檢覆非虛,不可循舊差科,須量事與降。

    今者真容應見,古所未聞。

    福雖始于邦家,慶宜均于士庶。

    其親王公主郡縣主及内外文武官等,并量賜錢。

    至休假之辰,宜以素餐,用伸慶樂。

    諸道節度使及将士等,亦宜準此。

    其兩京及諸州父老,亦量賜錢,同此歡宴。

    其錢以當處官物充。

    伊爾公卿,逮乎黎獻,宜勉崇元化,共複淳源。

    宣布遐迩,明知朕意。

     ○遣使分巡天下诏 三載考績,以鑒吏能,八使觀風,因求人瘼,茲事體大,緻理之繇。

    朕受命昊穹,臨禦寰夏,慮乎一物,有所不安,遍於萬方,無忘轸念。

    而宇宙之内,官吏至多,倘有政失其宜,即萬人受弊。

    崔翹等或文學有稱,或貞白流譽,通於理道,勵是公心。

    俾爾澄清,或當委寄。

    至於黜陟之道,國之所務,苟有不當,将何勸人?頃年使臣,例皆通狀,其盡善者以多有請讬,求選調之資,不善者以凡碎見輕,貴奏課之數。

    若此銜命,豈副虛懷。

    卿等所到之州,宜具宣朕意。

    其百姓閑事,或有須厘革者,宜與所繇長官,商量處置,回日聞奏。

    其官吏中,有貪冒贓私,幹犯名教,或衰老疾病無政理者,刺史已下,宜停務奏聞。

    其守職公清,為政尤異,事堪激勸,遠近知者,具以名聞,其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