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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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之者感深,甯惟轉耀於皇猷,實亦永标於青史。

     ○論宰臣常朝宜拜奏(天成三年十二月中書門下) 逐日常朝宣奉敕不坐,兩省官與東西兩班并拜,押班宰相不拜。

    或聞班行所論,承前日有廊餐,百官謝食;兩省即各有常廚,從來不拜。

    或雲“侍臣不拜”。

    檢尋故實,不見明規。

    百寮拜為有廊餐,即承旨合宣有敕賜食。

    供奉官不拜,亦恐非儀。

    且左右前後之臣,日面天顔,豈可不拜?臣等商量,今後常朝押班宰臣亦拜,通事舍人亦拜,ト門外放仗亦拜。

     ○朝官升任宜令中謝奏(天成四年正月中書門下) 準往例:起居補阙拾遺、禦史、郎中、員外郎、少卿、監國子司業已下,每加新命,於正衙謝後便常朝。

    竊見邊遠令錄,尚自對攵;班行臣寮,并宜中謝。

    今後凡升朝官,望并令中謝。

     ○請複置格杖奏(天成四年三月禦史台) 台中舊有格杖,近年不行,每有決遣公事,皆於河南、雒陽兩縣追取人杖。

    今緣台中常有囚徒勘責,若一一於兩縣追取,又緣地理遙遠,及後差人往來,交妨指揮公事者。

    今台請置行人杖,免妨滞公事。

     ○群臣乞假觐省請量賜茶藥奏(天成四年三月中書門下) 孔子有言曰:“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教以忠,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往聖深旨,中古明規。

    方當孝理之朝,尤重人倫之本。

    今後群臣内有乞假觐省者,欲請量賜茶藥,所貴勸人之善,表主之恩,誠有益於皇猷,且無損於國勢。

    況在班行有父母者甚少,既資風化,動挂宸衷。

     ○請準舊式五月一日起居奏(天成四年四月中書門下) 五月一日入閣起居,準貞元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敕。

    昔者聖賢觀象,因天地交會之次,為父子相見之儀,沿習成風,古今不易。

    王者制事,在於因人,酌其情而使中,順其俗以為禮。

    鹹觌之禮,既行父子之間;資事之情,豈隔君臣之際?自今後每年五月一日禦宣政殿,與文武百寮相見,京官九品以上,外官因朝奏在京者,并聽就列。

    宜令所司量定儀注,頒示天下,仍編禮式,永著常規者。

     伏以本朝舊制,近代不行,方當開泰之期,難曠會同之禮,宜興墜典,以耀明庭。

    五月一日應在京九品以上官及諸進奉使,并準貞元七年敕就位起居。

    自此每年,永為常式者。

     ○景宗宜合食太廟奏(天成四年五月中書門下) 先據太常寺定少帝谥昭宣光烈孝皇帝,廟号景宗。

    伏以本朝基構,垂三百年,昭宗以中否東遷,少帝以沉冤晏駕。

    始封侯於僞室,新立廟於聖朝,追奕世之尊,雪當年之恥。

    先皇帝初定中原之後,昭宗少帝尋合一時入廟,所司不舉,遂成阙禮。

    既暌昭穆,難會嘗,太廟有合食之儀,外邑無登歌之奏。

    生曾為帝,享乃承祧,既号景宗,合入太廟,如不入廟,難以言宗,須葉徽章,免贻群議。

    於理而論,祧以遠廟,安少帝神主於太廟,即昭穆序而宗祀正。

    今或且居别廟,即欲不言景宗,隻雲昭宣光烈孝皇帝,兼冊文内有“基”字,是元宗廟諱,尋常泛行诏敕,皆不回避。

    少帝是繼世之孫,冊文内不欲斥列聖之諱,今改“基”為“宗”字。

     ○請及第人文書詳書履曆年月奏(天成四年七月禮部貢院) 今年諸色及第人中,有曾攝州縣官及有禦署攝牒,兼或有正授官及曾在賓幕赴舉者,諸條格中書奏及第人先曾授職官者。

    宜令所司於守攝文書内署重任舉及第年月日,或改名不改名,分明印押,懼其轉賜於人,假資冒進也。

    其中曾授正官禦署并佐幕者,仍約前任資序與除一任官。

    如自中興以來諸科及第人曾授職官者,并令所司追給文書到日,準今年及第人例處分,已授官者不在此限。

    兼勒貢院将來舉人納家狀内,各分析曾為官及不曾為官、改名不改名,其曾為職官者,先納曆任文書,及第後準例指揮。

     ○請檢勘南郊行事官文書奏(天成四年九月中書門下) 來年二月南郊大禮,應諸司寺監合行事官。

    伏以明德惟馨,冀神靈之昭鑒;作事謀始,庶王道之和平。

    前件将來行事官等,既預嚴,希沾聖澤,先宜條貫,免忤拟倫。

    應合差行事官,但是前資并及第黃衣,及三司徵科勒留官充任。

    逐司寺監先引驗曆任告身分明,則得差補。

    若失墜文書,則須得本處當時公驗,不得憑諸處所給憑繇。

    如是州縣官,須見四道五道以上應攝文牒,皆是節察及直屬京防禦團練使差署。

    仍點勘逐任年月遠近,曾親公事,及得替因繇,不是虛牒,則得收補。

    其逐司合差職員官吏,須是已經附奏者充,不得臨時放出虛牒。

    将來所司磨勘,如不依元指揮,公然顔情,互容謬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