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堂荟記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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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此公不過一月。

    候視其口,每恒張而不合也。

    時方無恙,人不信之。

    未數日而病,病十日餘而殁。

    病中同年視之,纔一張目即合,忽作鳳皇賦至三十句,條理井然,極其奧博,俄而寂然,間兩日而終。

     同年曹天錫,偶于寓所之側,見一婦甚美,使人偵之,則夫沒且欲嫁也,以五十金得之。

    其婦日索衣飾,曹極力奉之,未幾以天且暑,别遷一寓,婦親擇多不如意,最後一寓稍遠,乃僦之。

    婦先往,曹在舊寓發諸裝橐,會天雨久之未完,迨完而往,則婦與細軟俱不知所在矣。

    曹大駭,天已莫,無可如何。

    明日至其嫁處訪之,杳然無蹤,曹甚悔恨,越數日,其婦忽從外至,曹欲執而尤之,絕無懼色。

    大言曰:我本有夫婦人,被汝強占多時,速寫兩無相幹一字與我,不然與汝到個是處。

    曹默然久之,有呵殿者過,婦欲出大叫,曹恐失體,即寫與之而去。

    同年吳一元雲然。

     費縣姚擇揚,辛未第後,娶一妾,其姊頻來,試挑之,欣然順從,月餘,親屬來者,無不與通。

    先後數人,又皆妹麗。

    姚自以為奇遇。

    然而禀受清羸,未幾疾作,而來者不已,其房師許石門,遣人逐之,不能絕,至言于巡城禦史,呼總甲逐之。

    究其故,乃窺姚之清羸,欲因而斃之也。

    京師多有此事,即此二人,可為羁旅娶妾者之戒。

     李春瀾,麻城人,鴻胪寺序班,上疏自言其母為梅長公之煥所強占,每無恥之人也。

    一旦自楚中買妾朱氏,贈簡讨王用予。

    朱氏絕色,本楚藩宗室妾,既歸用予,僅數月,用予以差出,朱氏留京,一二年間,轉嫁多人,嫁皆不及數月,禦史魏士章其一也。

    餘門生毛羽儀,緣事在獄;其父德輶來京,朱氏又嫁之,月餘,謬以為寡居兒婦,而嫁楊翠屏,繩武得三百金,士章聞之大怒。

    上疏言德輶販賣宗女,遂下刑部提問。

    翠屏懼,出朱氏于外,由是士章為人所薄。

    此等穢亵,乃煩章奏。

    未幾,竟轉年例,刑部尋審德輶在京娶得朱氏,其朱氏在京先嫁多人,并非宗女,僅拟杖罪。

    翠屏乃複攜朱氏之遵化任,後三年,翠屏卒于遵化,不知朱氏又往何處。

    範木漸曰:朱氏在京數年,楚人幾至嫁遍,隻是一個風力。

    餘曰:風力乃是言官,朱氏如何風力,蓋江漢遺風陳夏姬之流也。

     錦衣指揮許某名,忘其名,乙亥十月,毆死其妻,喧動市井巡城禦史親至其室,問以為何動此惡念?惟言情願償命而已。

    及問其子女家屬,則所生二女,皆被指揮淫之矣。

    于是,指揮坐大辟革襲,不知何人後也。

     田宏遇又養一女,曾一至宮中視田妃,上見而喜之,妃即令出,自此絕不複入。

    壬午,妃薨,尋有九嫔之選,蓋上意在宏遇女。

    宏遇亦願以女入宮,保後來富貴也。

    未幾以邊警罷其事;至秋,而宏遇死矣。

     國家錢法,莫盛于萬曆年間,每六文作一分,至天啟年間如故。

    餘乙醜計偕所親見也。

    辛未乃增至八文,因錢雜也。

    然猶未大壞。

    至今日而日甚一日。

    私錢之禁日嚴,徒為販鬻者苦。

    揆其所以,皆因有力者為之。

    如田宏遇自甯波回,載錢十三船入京,曷啻幾萬萬。

    宏遇用此錢于百姓,而欲百姓不用此錢,将銷歸何處也。

    在南之錢白文僅值二分,宏遇買來京用,有四五倍利;萬萬之錢,贓銀亦以萬計矣。

    律以歐陽驸馬之罪。

    将何辭焉! 雜錢既多,勢不能禁其賤,當因而益賤之,而獨重制錢,俾二文當一文,或三文當一文,法在先行于上,而以漸及下,京城内外,凡收銀者,皆令收錢,制錢與雜錢兼收,其折數亦如之,行之月餘,其應給銀者,概給制錢,未有不樂其便者也。

    雜錢自去,制錢獨行,無所用禁,而錢法疏通矣。

    所謂因而利導之者也。

     周、田二家,無日不興作,人皆樂為周用,不樂為田用。

    田每伺工匠所在,驅之以歸,閉寘工所,多者數月,其非工匠者,驅作雜工,筋力疲敝,乃放之。

    在内飯食不足,又不給值,或伺間而逃,乃得出也,由是怨聲載道。

     上于戚畹優厚,而不欲朝臣與之結交,相傳中宮曾指陳芝台姓名曰:此吾府探花也。

    上曰:既是汝家翰林,莫想作得閣老。

    又項心煜與嘉定家結親,用吳中風俗行禮,有彩花,制作奇巧,不數日傳達宮中,上甚不悅,既而竟有降調之處。

    即此二事,上于戚畹嚴防如此,乃武陵專于内中取事,而坦然無疑何也? 陳啟新自言随例谒嘉定伯,助以米數石雲雲。

    有駁之者曰:朝臣與戚畹原無相見之理,何例可随。

    上于是重申戒谕,亦不罪啟新也。

    餘門生周铨,初得第,嘉定長子名鑒者往拜之,欲認為同宗,铨以問餘。

    餘曰:令伯叔及昆仲,科第接踵,已是茂族,何借他人,若認為一族,後來隻有損,更無益也,乃止。

     劉可斅,初名可學,本濟甯州吏目,蓮妖之亂,為熊文燦巡捕,文燦好以誅殺立威,而信任可斅,冤枉頗多。

    可斅遂富,旋京改名納監,遂至上林掌監,凡東人無不認同鄉者,獨不認餘,以曾為吏目,必識之也。

    可斅結交既多,漸有營謀,乃至條陳吏部事宜,後因佛事施銀千兩,其疏簿達宮中,上以為疑,俾廠衛緝之,遂至提問,久而得釋,豈佛力所佑耶。

     吳金薄者,家巨富,天啟中殿工,至透借金薄飾殿,節欠至二百萬,累年不能給完。

    乙亥,内璠盜禁中珠寶,鬻于其家,後内珰處死,而吳以不知得免。

    但沒入其珠寶而巳。

    後竟以他事破家,其房在崇文門内,為周嘉定所得,煥然一新矣。

     祖母綠出滇南,以盆注水入,指頂大者,則盆水皆綠,舒白紙于案而寘其上,則案紙皆綠。

    故名祖母綠。

    癸酉春,東廠緝得,吏部打點,人祖母綠一塊,準銀七百兩。

    上遣人送至閣中,諸先傅視,大如拳雲。

    時楊翠屏在館中,餘問此物何用?楊雲:有豆許大,含口中可數日不饑,是辟榖藥也。

    未知然否?餘州楊春茂,萬曆已卯解元,先期夢買得劉某家祖母綠,劉之祖名溥,景泰年解元也,尋為舉首,乃悟所夢矣。

     餘州有解元七人,劉溥号敬庵,先生講學著書,終身不仕。

    其子即進士劉概,與禦史湯鼐同下诏獄者也。

    楊春茂中解元時,第二題為敬大臣則不眩,結中有「重臣不可無,權臣不可有」等語。

    至京欲疏論江陵,為父所勸沮;二人者,皆奇人也。

    楊尋卒,不竟其志。

     緬鈴者,淫穢之器,相傳有細蟲生草間,用金裹之,楊翠屏以為非也。

    彼處出鸨鳥,乃至淫之物。

    土人為窟,窖于野外,遇此鳥經過,裸婦人于窖外,此鳥必旋飛而下,婦人疾避窖中,鳥因遺精于地,取淬煉金,百層百淬,則成此物也。

    登州腽肭臍,亦以婦人試之,其法取寘斛底而實粟于上,裸婦人以坐之,則臍自粟下騰起,其不能騰起者,即僞物也。

    夫已死之臍,騰起為異,至鳥而飛就婦人,複有遺精,此理之難信者。

    氣類相感,不妨有之也。

     黔國在滇世守,宛然王者,土官畏之,其所挂征南将軍印,每遇下行,不至全用,量事大小,或用一角,或用半印,夷人奉之,有如诏敕,凡有所指麾,此印一至,土官家則相顧失色。

    惟以應付出門為幸。

    近年以來,威令稍稍不行矣。

     翠屏又言麗江軍民府産金,每雨後山中尋得生金有大于豆者,所謂金生麗水者也。

    土官木姓,曾欲認黔國為一族,而黔國不許也。

    有店房在張家灣,其它處亦多有之,見人執禮甚恭,其它諸生皆利其所有,每赴試必以金為贈也。

     滇中之地極高,每入京,謂之下京,計其地在數十仞之上,以漸而下也。

    會試例給郵符往返,至庚辰,下第一概不許用,流離不能複歸,乃有缢死在天壇者,皆本兵楊嗣昌為之。

    自昔祖宗成法,其為計豈疏于嗣昌哉!節省幾何,而失士子之心,兼失遠人之心,非所謂得策也。

     遲之萊大成巡按廣西回京,具言荒僻之狀,衙門公座桌裳皆用泥塑,而畫飾之交易皆婦人,其丈夫鄉居不常入城也。

    遲在彼苦瘴,每日服人參以勝之,差滿約服二十餘片,到京不多日而夜寝不複起,将斂,面色變青,人以為人參之咎。

    果其然欤!宜興師每日服附子五錢,徐元扈相君每日服大黃五錢,皆是異事。

    一名醫告餘曰:二人此時不覺,後來須一總算帳。

    元扈尋卒于任,病不一二日,了無他異。

    宜興師又不得以附子死也。

    嗚呼!醫言亦不驗矣。

     遲之萊為諸生時,至海上一寺,髣佛若生平曾經曆者。

    蓋此寺中僧也。

    後泊舟某處,夢至文昌帝君所言,官當至太仆寺少卿。

    覺而訪之,其側近數裡,有文昌祠,徑路一如夢中。

    雲頃自廣西差回将升,屢因欲避太仆,逡巡不果,未升而沒,沒後贈太仆少卿,竟不可逃,異哉! 吳澹人亦夢曾為松風寺僧,方水師作序曾述及之。

    後寓所失火被焚,三日而卒,亦僧茶毗之義也。

    宋九青在杞縣,妻病甚危,其仆夢至馬神仙廟有石碑上镌宋名為太仆寺少卿,其後俸滿,避之如之萊,竟升大理寺少卿,曆太常至刑部侍郎,則夢亦有時不驗也。

    馬神仙,在萊陽縣,人甚崇重之。

     夢有至奇者,陳井研之祖名某,巡按遼東禦史也。

    家本寒素,未生時,裡中富室夜夢有人送扁至其家者,署曰光祿第。

    其人有兩子,皆諸生,以為科第可待也。

    未幾兩子俱死,諸孫零落,漸貧,鬻第于禦史,會差遼東,卒于任,以勤勞王事,贈光祿少卿,去富翁作夢時已五十餘年。

    後有司送扁其家,前夢始驗,不知此事何急而預兆于五十餘年之前。

    且所兆者,乃死後之贈官也。

    胡菊潭世安為餘言如此。

     掖縣王萬象,好言神怪,自言少時遘危症,夢雲長公騎馬持刀提人頭來救,甚真。

     次日即愈。

    又言曾在濟南處館,有一狐甚靈,主人病中思桃,時方十二月,計無從得,狐言不難,去一炊許時,即向空擲下二桃,連枝及葉,露尚未幹。

    問從何得之,則雲來處遠甚。

    蓋世間自有寒暑相反處也。

    又二年,狐凄怆向主人言取桃事發,不得留矣。

    自此遂寂然也。

     神仙事,古來多傳之,登州有王赤腳者,不知其名,但以赤腳為号,或見其方坐地上,忽在樹杪,土人多言其術甚奇,■〈辶〈山上王下〉〉■〈辶〈山上王下〉〉出人意外。

    有從之學道者。

    即言不可。

    間指數歲童子曰:他卻學得,嘗出其陰以示人,則一如童子也。

    一日将死,遺言葬城門橋下,如言掘之,得石埤,镌赤腳王三字。

    因埋之,數日後,于他縣有人見焉。

    其在衡府甚久,适邱宜城談蔡蓬頭事甚悉。

    其迹着世,多知者,此不具載。

    蔡蓬頭、王赤腳,可作的對也。

     宜興師之再召,夫人吳氏卒踰十年,忽于夢中阻其出山。

    宜興未然之。

    夫人雲:既不信吾言,可同我暫至一處,宜興不覺随去,見一老僧,頸系一索,夫人指示之際,悚然驚寤。

    自知不祥,乃是夕世兄亦有此夢。

    較着如此,而不能斷割,以及于難。

    至濟上,餘造谒舟次,語餘曰:自知再來,必至禍及,而不敢不來。

    嗚呼!豈其然欤! 王巴縣,宜興師之同年,再召至京,未見朝而罷,或以為井研欲據首輔,故逐之去。

    井研即有此心,無此力也。

    宜興師缇騎催取候旨,上無日不遣人往偵,相傳約巴縣于某處密語,又傳以書約巴縣先抵京而後繼入,此往偵之言播于京師者也。

    上因宜興遷延太久,甚怒,故宜興不敢再稽,上遂于前二日殺吳昌時等,則宜興之死、巴縣之逐,決矣。

    巴縣至良鄉縣上疏,票拟獎譽及延伫等語,俱為上所删塗,此豈井研意也。

     京師兇宅■〈辶〈山上王下〉〉■〈辶〈山上王下〉〉而有,如楊大洪及崔呈秀,雖邪正不同,先後并住一宅,而相繼破家。

    禦史張聚秀尋卒于其内,人相戒不敢居。

    青州馮可賓獨買居之,且開園起樓,以娛封翁。

    一日,馮邺仙元颷在朝,仆于班次,傳者哄然,皆以為可賓,且争咎此宅,己而非也。

    然其封翁竟沒于此宅。

    繼之者亦以憂去。

    太仆寺街亦有一宅。

    素兇,何香山居其中七八年,其家中或見绯衣婦人,往來空室,香山不見也。

    香山去後,宋五河琮以考選僦居,未一月而斃。

    同館吳慎旃移入,餘以為言,吳雲凡宅豈有不經人死者,何妨于事。

    未五日而吳病,病十三日而殁。

    餘初住一宅,業師以序貢就選,暫館餘寓,倉猝病卒,餘旋奉差出京,同年張師度入居之,病卒。

    最後孫鳳毛亦卒于此宅。

    皆數人相繼,事豈偶然。

    然則兇宅果有之也。

     戶部員外塗有祜,四川人,廚役為妻撲殺,埋宅中。

    後居者發得其屍,轉相推究,于是有祜冠帶閑住,妻追敕命也。

    袁忍西恺參宋之普,亦以鶴啄死屍為言,至煩禦史按驗,在塗與宋固非所以處下人。

    要之,此等非所以渎聖聽也。

    至屠愚仙象美紅葉一事,更屬穢媟,以閨房不堪道之事而騰章奏、煩處分,何為也哉! 屠愚仙薦張鳳翥為邊才,召對文華殿,至日斜上始出,而鳳翥自辰入,飲酒己成大醉,同召數人,見其語狀潦倒,謂不可入。

    鳳翥力争欲入,奮袖喧呼,至左阙門。

    守門中貴複加留阻,鳳翥怒拳毆之,複操俚語呼曰:皇帝老官召我,何人敢阻。

    由是數人力遏之而止。

    然上已知矣。

    諸人對畢,上問張某何不至?對曰:适在郊外較射,射畢飲酒不敢入。

    上曰:想是酒醉發狂,不怿而罷,屠于次日疏引罪也。

     熊文舉在吏部亦着清名,一旦有過周謀事;周謀,韓城門生也,江西人,浙中知縣,使人江西求熊封翁,遺書文舉,升過為部屬,以甲科得此,不為難事,乃又遣人于京,申明前事,因被緝獲。

    其禀雲:所商之題,乃五百年必有王者興也。

    又雲:與敝座師言之,指韓城也。

    韓城出揭委之文舉。

    時文舉典試未旋,矣(?)部鞫乃封翁應之,與文舉無涉。

    于是封翁論戍,而文舉一疏之後,恬然服官,餘竊為文舉不取也。

     丙子五月,禦史詹抑所爾選上輔臣以去明心疏,蓋以嘉善相君發端而及近日時政,言甚切直,上怒,召對,辭色俱厲。

    詹應對無所屈。

    上執疏問:如何是苟且?詹曰:即如捐助一事,也是苟且。

    侃侃數千言,且雲臣死不足惜,皇上幸而聽臣言,固可為今日之用,即不聽臣言,亦可留為後日之思。

    中珰在旁啧啧歎服,上益怒,閣臣申救良久,命錦衣系之朝房候旨。

    翌日旨出,着都察院議處而已。

    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