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家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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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帶去。
餘拟寄銀三百,請澄叔在湘鄉、湘潭置些木器,送子富(忄予)。
但求結實,不求華貴。
衙門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許外,馀概交與房主姚姓、張姓,稍留去後之思。
家書: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谕紀澤 吾教子弟不離八本、三緻祥。
八者曰:讀古書以訓诂為本,作詩文以聲調為本,養親以得歡心為本,養生以少惱怒為本,立身以不妄語為本,治家以不晏起為本,居官以不要錢為本,行軍以不擾民為本。
三者曰:孝緻祥,勤緻祥,恕緻詳。
吾父竹亭公之教人,則專重孝字。
其少壯敬親,暮年愛親,出于至誠。
故吾纂墓志,僅叙一事。
吾社星岡公之教人,則有八字、三不信:八者,曰考、寶、早、掃、書、蔬、魚、豬;三者,曰僧巫,曰地仙,曰醫藥,皆不信也。
處茲亂世,銀錢愈少,則愈可免禍;用度愈省,則愈可養福。
家書:鹹豐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谕紀澤紀鴻 唯子侯須教一勤字一謙字。
謙者驕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
驕奢淫佚四字,推首尾二字尤宜切戒。
家書:鹹豐十年十月十四日午刻緻澄弟 古之英雄,意量依拓,規模宏遠,而其訓誡子弟,恒有恭謹斂退之象。
文:《筆記二十七則英雄誡子弟》 大約世家子弟,錢不可多,衣不可多。
事雖至小,所關頗大。
家書:同治元年玉月二十四日谕紀澤 餘家後輩子弟,全未見過艱苦模樣,眼孔大,口氣大,呼奴喝婢,習慣自然,驕傲之氣入膏盲而不自覺,吾深以為慮。
家書:成豐十年十月初四夜緻沅弟季弟 蓋兒子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飯;兒子若不肖,則多積一錢,渠将多造一孽,後來淫佚作惡,必且大玷家聲。
家書: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緻澄溫況季諸弟 吾家子侄半耕半讀,以守先人之舊,慎無存半點官氣。
不許坐轎,不許喚人取水添茶等事。
其拾柴收糞等事,須一一為之;插田萍禾等事,亦時時學之。
庶漸漸務本而不習于淫蕩矣。
家書:鹹豐四年四月十四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子侄除讀書外,教之掃屋、抹桌凳、收糞、鋤草,是極好之事,切不可以為有損架子而不為也。
家書:鹹豐四年八月十一日緻澄弟溫弟沅弟季弟 吾家于本縣父母官,不必力贊其賢,不可力低其非,與之相處,宜在若遠若近,不親不流之間。
渠有慶吊,吾家必到;渠存公事,須納上助力者,吾家不出頭,亦不躲避。
渠于前後任之交代,上司衙門之請托,則吾家絲毫不可與聞…… 家書: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緻澄弟 舍侄科四、科六輩質地均可造就,惟吾鄉讀書間斷時多,有恒者少,幸得名師誨導,析于"有恒"二字加意。
一暴十寒,聖賢所誡。
書信:鹹豐九年二月二十九日複易良翰 孝親友弟 孝友為家庭之祥瑞。
凡所稱因果報應,他事或不盡驗,獨孝友則立獲吉慶,反是則立獲殃禍,無不驗者。
要早歲久室京師,于孝養之道多疏,後來展轉兵間,多獲諸弟之助,而吾毫無褲益于諸弟。
餘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與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
我身殁之後,爾等事兩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視堂兄弟如手足。
凡事皆從省啬,獨待諸叔之家則處處從厚,待堂兄弟以德業相勸、過失相規,或幹彼此有成,為第一要義。
其次則親之欲其貴,愛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諸昆李默為禱祝,自當神人共欽。
溫甫、季洪兩弟之死,餘内省覺有漸德。
澄侯、沅甫兩弟漸老,餘此生不審能否相見。
爾輩若能從孝友二字切實講求,亦足為我彌縫缺憾耳。
家書:同治九年六月初四谕紀澤紀鴻 蓋君子之孝,尤重于立身,内之刑家式鄉,外之報國惠民。
凡吾行事,足令人欽仰者,皆吾所以敬吾親也;凡吾德意,足生人感戀者,皆吾所以愛吾親也。
推此以求,則尊顯之道,事業無窮,未可酷于一哀,限生滅性,不達繼述之義,翻蹈細人之行。
書信:鹹豐元年複江忠源 餘欲盡孝道,更無他事,我能教諸弟進德業一分,則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諸弟進十分,則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則我大不孝矣。
……誰願諸弟發奮立志,念念有恒,以補我不孝之罪。
家書: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臣子與君親,但當稱揚善美,不可道及過錯;但當谕親于道,不可疵議細節。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夫家和則福自生。
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無不從,弟有請兄無不應,和氣蒸蒸而家不興老,未之有也;反是而不敗者,亦未之有也。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禀父母 爾為下輩之長,須常常存個樂育諸弟之念。
君子之道,莫大乎與人為善,況兄弟乎?臨三、昆八,系親表兄弟,爾須與之互相勸勉。
爾有所知者,常常與之講論,則彼此并進矣,此谕。
家書:鹹豐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谕紀澤 兄弟和,雖窮氓小戶必興,兄弟不
餘拟寄銀三百,請澄叔在湘鄉、湘潭置些木器,送子富(忄予)。
但求結實,不求華貴。
衙門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許外,馀概交與房主姚姓、張姓,稍留去後之思。
家書: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谕紀澤 吾教子弟不離八本、三緻祥。
八者曰:讀古書以訓诂為本,作詩文以聲調為本,養親以得歡心為本,養生以少惱怒為本,立身以不妄語為本,治家以不晏起為本,居官以不要錢為本,行軍以不擾民為本。
三者曰:孝緻祥,勤緻祥,恕緻詳。
吾父竹亭公之教人,則專重孝字。
其少壯敬親,暮年愛親,出于至誠。
故吾纂墓志,僅叙一事。
吾社星岡公之教人,則有八字、三不信:八者,曰考、寶、早、掃、書、蔬、魚、豬;三者,曰僧巫,曰地仙,曰醫藥,皆不信也。
處茲亂世,銀錢愈少,則愈可免禍;用度愈省,則愈可養福。
家書:鹹豐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谕紀澤紀鴻 唯子侯須教一勤字一謙字。
謙者驕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
驕奢淫佚四字,推首尾二字尤宜切戒。
家書:鹹豐十年十月十四日午刻緻澄弟 古之英雄,意量依拓,規模宏遠,而其訓誡子弟,恒有恭謹斂退之象。
文:《筆記二十七則英雄誡子弟》 大約世家子弟,錢不可多,衣不可多。
事雖至小,所關頗大。
家書:同治元年玉月二十四日谕紀澤 餘家後輩子弟,全未見過艱苦模樣,眼孔大,口氣大,呼奴喝婢,習慣自然,驕傲之氣入膏盲而不自覺,吾深以為慮。
家書:成豐十年十月初四夜緻沅弟季弟 蓋兒子若賢,則不靠宦囊,亦能自覓衣飯;兒子若不肖,則多積一錢,渠将多造一孽,後來淫佚作惡,必且大玷家聲。
家書: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緻澄溫況季諸弟 吾家子侄半耕半讀,以守先人之舊,慎無存半點官氣。
不許坐轎,不許喚人取水添茶等事。
其拾柴收糞等事,須一一為之;插田萍禾等事,亦時時學之。
庶漸漸務本而不習于淫蕩矣。
家書:鹹豐四年四月十四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子侄除讀書外,教之掃屋、抹桌凳、收糞、鋤草,是極好之事,切不可以為有損架子而不為也。
家書:鹹豐四年八月十一日緻澄弟溫弟沅弟季弟 吾家于本縣父母官,不必力贊其賢,不可力低其非,與之相處,宜在若遠若近,不親不流之間。
渠有慶吊,吾家必到;渠存公事,須納上助力者,吾家不出頭,亦不躲避。
渠于前後任之交代,上司衙門之請托,則吾家絲毫不可與聞…… 家書: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緻澄弟 舍侄科四、科六輩質地均可造就,惟吾鄉讀書間斷時多,有恒者少,幸得名師誨導,析于"有恒"二字加意。
一暴十寒,聖賢所誡。
書信:鹹豐九年二月二十九日複易良翰 孝親友弟 孝友為家庭之祥瑞。
凡所稱因果報應,他事或不盡驗,獨孝友則立獲吉慶,反是則立獲殃禍,無不驗者。
要早歲久室京師,于孝養之道多疏,後來展轉兵間,多獲諸弟之助,而吾毫無褲益于諸弟。
餘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與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
我身殁之後,爾等事兩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視堂兄弟如手足。
凡事皆從省啬,獨待諸叔之家則處處從厚,待堂兄弟以德業相勸、過失相規,或幹彼此有成,為第一要義。
其次則親之欲其貴,愛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諸昆李默為禱祝,自當神人共欽。
溫甫、季洪兩弟之死,餘内省覺有漸德。
澄侯、沅甫兩弟漸老,餘此生不審能否相見。
爾輩若能從孝友二字切實講求,亦足為我彌縫缺憾耳。
家書:同治九年六月初四谕紀澤紀鴻 蓋君子之孝,尤重于立身,内之刑家式鄉,外之報國惠民。
凡吾行事,足令人欽仰者,皆吾所以敬吾親也;凡吾德意,足生人感戀者,皆吾所以愛吾親也。
推此以求,則尊顯之道,事業無窮,未可酷于一哀,限生滅性,不達繼述之義,翻蹈細人之行。
書信:鹹豐元年複江忠源 餘欲盡孝道,更無他事,我能教諸弟進德業一分,則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諸弟進十分,則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則我大不孝矣。
……誰願諸弟發奮立志,念念有恒,以補我不孝之罪。
家書: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臣子與君親,但當稱揚善美,不可道及過錯;但當谕親于道,不可疵議細節。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夫家和則福自生。
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無不從,弟有請兄無不應,和氣蒸蒸而家不興老,未之有也;反是而不敗者,亦未之有也。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禀父母 爾為下輩之長,須常常存個樂育諸弟之念。
君子之道,莫大乎與人為善,況兄弟乎?臨三、昆八,系親表兄弟,爾須與之互相勸勉。
爾有所知者,常常與之講論,則彼此并進矣,此谕。
家書:鹹豐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谕紀澤 兄弟和,雖窮氓小戶必興,兄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