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家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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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雖世家宦族必敗。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禀父母 至于兄弟之際,吾亦惟愛之以德,不欲愛之以姑息。

    教之以勤使,勸之以習勞守樸,愛兄弟以德也;豐衣美食,俯仰如意愛兄弟以姑息也。

    姑息愛之,使兄弟惰肢體,長驕氣,将來喪德虧行。

    是即我率兄弟以不孝也,吾不敢也。

     家書:造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兄弟昇娣總不可有半點不和之氣。

    凡一家之中,勤敬二字能守得幾分,未有不興;若全無一分,未有不敗。

    和字能守得幾分,未有不興;不和,未有不敗者。

     家書:鹹豐四年八月十一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然兄弟之間,一言欺詐,終不可久。

    盡行揭破,雖目前嫌其太直,而日久終能相諒。

     家書: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諸弟能常進箴規,則弟即吾之良師益友也。

    而諸弟亦宜常存敬畏,勿謂家有人作官,而遂敢于侮人;勿謂已有文學,而遂敢于恃才傲人。

    常存此心,則是載福之道也。

     家書:道光二十五年初五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餘近以居位太高,虛名太大,不得聞規谏之言為慮。

    若九弟果能随事規谏,又得一二嚴憚之友,時以正言勸勖,内有直弟,外有畏友,庶幾其免于太戾乎!居高位者,何人不敗于自是!何人不敗于惡聞正言哉! 日記:鹹豐十年十一月初二日 人之忌我者,誰願弟做錯事,惟願弟之不恭。

    人之忌弟者,惟願兄做錯事,惟願兄之不友。

    弟看破此等物情,則知世路之艱險,而心愈抑畏,氣反愈和平矣。

     家書: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緻沅弟 今人都将學字看錯了,若細讀"賢賢易色"一章,則絕大學問即在家庭日用之間。

    于孝弟兩字上盡一分便是一分學,盡十分便是十分學。

    今人讀書皆為科名起見,于孝弟倫紀之大,反似與書不相關。

    殊不知書上所載的,作文時代聖賢談的,無非要明白這個道理。

    若果事事做得,即筆下談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并有虧于倫紀之大。

    即文章說得好,亦隻算個名教中之罪人。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緻澄沅季三弟 凡善将兵者,日日申誡将領,訓練士卒。

    遇有戰陣小挫,則于其将領責之戒之。

    甚者或殺之,或且泣且教,終日絮聒不休,正所以愛其部曲,保其本營之門面聲名也。

    不善将兵者,不資本營之将奔,而妒他軍之勝己,不求部下之自強,而但恭惟上司,應酬朋輩,以要求名譽,則計更左矣。

    餘對兩弟絮聒不休,亦猶對将領且責且戒,且泣且教也。

     家書:同治六年七月初一日緻沅弟季弟 餘每見嫁女貪戀母家富貴而忘其翁姑者,其後必無好處。

    餘家譜女,當教之孝順翁姑,敬事丈夫,慎無重母家而輕夫家,效澆俗小家之陋習也。

     家書:同治二年八月初四日谕紀鴻 又聞四妹起最晏,往往其姑反服事他。

    此反常之事,最足折福,天下未有不孝之婦而可得好處者…… 家書:道光二十二年十月。

    十日緻澄溫沅季諸弟 爾信極以袁婿為慮,餘亦不料其遽爾學壞至此。

    餘即日當作信教之,爾等在家卻不宜過露痕迹。

    人所以稍顧體面者,冀人之敬重也。

    若人之傲惰鄙棄業已露出,則索性蕩然無恥,拚棄不顧,甘與正人為仇,而以後不可救藥矣。

    我家内外大小于袁婿處禮貌均不可疏忽。

    若久不悛改,将來或接至皖營延師教之亦可。

    大約世家子弟,錢不可多,衣不可多。

    事雖至小,所關頗大。

     家書: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谕紀澤 袁秉幀在徐州糧台扯空銀六百兩,行事日益荒唐。

    頃令巡捕傳谕,以後不許渠見我之面,入我之公館。

    渠未婚而先娶妾,在金陵不住内署,不入拜年,既不認妻子,不認嶽家矣,吾亦永遠絕之可也。

     家書:同治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谕紀澤紀鴻 李申夫之母嘗有二語雲,"有錢有酒款遠親,火燒盜搶喊四鄰",戒富貴之家不可敬遠親而慢近鄰也。

    我家初移富(忄予),不可輕慢近鄰,酒飯宜松,禮貌宜恭。

    建四爺如不在我家,或另請一人款待賓客亦可。

    除不管閑事,不幫官司外,有可行方便之處,亦無吝也。

     家書: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谕紀澤 然吾觀兒女多少成否,絲毫皆有前走,絕非人力所可強求。

    故君子之道,以知命為第一要務,不在命無以為君子也。

    爾之天分甚高,胸襟頗廣,而于兒女一事不免沾滞之象。

    吾現鄉裡貧家兒女愈看得賤愈易長大,富戶兒女愈看得嬌愈難成器。

    爾夫婦視兒女過于嬌貴,柳子厚《郭橐駝傳》所謂旦視而暮撫、爪膚而搖本者,愛之而反以害之。

    彼謂養樹通于養民,吾謂養樹通于養兒,爾與家婦直深曉此意。

     家書:同治八年二月十八日谕 惟柔可以制則很之氣,惟誠可以化頑梗之民。

    即以吾一家而論,兄與沅帶兵,皆以殺人為業,以自強為本;弟在家,當以生人為心,以柔弱為用,庶相反而适以相成也。

     家書:同治五年八月初十日與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