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又谕、全亮、慶雲奏、賊勢漸蹙、拟撤省城防兵一摺。
滇匪竄入四川。
屢圖上犯省垣。
經全亮等、揀調滿洲營馬步官兵。
分駐城外扼守。
現在楚軍會合川省兵勇。
分路進剿。
連日獲勝。
井研解圍。
成都所屬地方。
亦一律安谧。
所有防守省城滿洲營官兵。
着即裁撤歸旗。
以節糜費。
○谕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等奏、北岸石縫炮台失守。
現拟遵旨退守一摺。
據稱初五日卯刻。
該夷馬步萬餘。
攻撲石縫炮台。
因藥庫被然。
以緻炮台失陷。
提督樂善登時陣亡。
現拟督帶重兵扼守通州等語。
覽奏曷勝憤懑。
夷氛猖獗。
炮台雖不能守。
而馬步官軍。
為數不少。
該大臣等、現拟酌量退撤。
再圖決戰。
實能顧及大局。
聞之稍慰。
惟通州為京師屏蔽。
而天津實為通州門戶。
若非力扼天津。
恐通州亦難安堵。
此時夷勢雖張。
而海河防具。
層層密布。
想船隻尚難立時闖入。
且津郡城外。
築有濠牆。
尚堪扼守。
着僧格林沁等、将大沽兵勇一面撤退。
一面前赴津城。
将海河兩岸。
及郡城守禦事宜。
督饬寬惠等、妥為籌畫後。
再赴通州。
未可因該處水陸受敵。
置之不顧。
瑞麟于初一日始往通州。
尚無眉目。
其天津後路以至通州。
一切布置。
應如何相度要隘。
擇要嚴防。
調撥兵勇。
分投堵劄。
以臻周密之處。
均着該大臣等、妥為辦理。
至大沽炮位軍火不少。
并着恒福将可以運回者。
即行搬運。
其不能搬運者。
炮位即應釘眼。
或推落海河。
其餘軍裝火藥糧饷等、均應立時焚毀。
毋許存留資敵。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密谕知之。
○又谕、本日據寬惠等奏、赴援大沽兵勇現在整裝以待。
并據僧格林沁等奏、北岸石縫炮台失守、大沽兩岸萬難支持各一摺。
津郡為京師門戶。
大沽既無可守。
則津郡愈形吃重。
所有前調兵勇。
即着無庸派赴大沽。
留于該郡嚴密布置。
并督饬石贊清、激勵民心。
竭力堵禦。
于天津附近各要隘處所。
層層設備。
迎頭截擊。
毋得稍有疏虞。
緻令京師震動。
是為至要。
僧格林沁、本日已令其酌撤大沽兵勇。
退保天津。
以定人心。
其應如何守禦機宜。
寬惠、崇厚等、即可禀承該大臣、熟商妥辦。
力求防剿之策。
方為妥善。
○又谕、本日據恒福奏稱、事勢危急。
已勸明僧格林沁、即日啟程。
退守通州一帶。
保衛京師。
并将照會<口英>口□佛之件呈覽。
本日複據文俊等、奏稱接到<口英>口□佛照覆。
必欲欽派全權大臣。
能允二月定款者。
方肯會晤等語。
具見該督遵旨妥辦。
尚能以保全大局為心。
欽派重臣一節。
該督業經允許。
着再行給與照會。
現在大沽業已撤防。
所有海河内一切防具。
亦須多日方能撤清。
庶可由此赴津。
惟既敦和好。
兵船不必多帶。
恐緻百姓驚擾。
反為無益。
至該夷屢次以和誤我。
此時大沽之防既撤。
由津至通一帶。
布置尚未周備。
亦正可藉此稍緩時日。
該督一面會商僧格林沁等、于附近天津。
及由津至通一帶。
擇要設備。
毋稍疏虞。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初五日卯刻。
北岸石縫炮台。
被夷攻陷。
情形危急。
拟遵旨退守以保京畿。
焦祐瀛等、于今日啟程。
所有危急情形。
諒已在途探悉。
此時雖有文俊等議撫。
亦不過暫時羁縻。
恐将來終須剿辦。
着即飛速前進。
馳抵天津。
趕即出示曉谕四鄉居民。
激以大義。
并懸賞格。
令其同心殺賊。
該夷如不受撫。
竟來撲犯。
即糾集團勇。
痛加剿洗。
使該夷知所畏懼。
焦祜瀛等、自能斟酌緩急。
相機籌辦也。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瑞麟奏、通州設防情形、并河西務官軍應否赴通、及請調京旗炮位各摺片。
大沽北岸石縫炮台。
于初五日卯刻。
被夷攻陷。
僧格林沁等、遵旨退守。
已谕令将天津府城。
及津城後路。
通州前路。
酌度情形。
派兵扼劄。
所有伊勒東阿、統帶官兵四千名。
應令仍駐河西務。
聽候僧格林沁調遣。
備調京兵五千名。
已令辦防王大臣催令赴通。
一俟到齊。
即着瑞麟量為派撥。
擇要駐劄。
通州舊存營址。
系僧格林沁相度。
當屬扼要。
八裡橋亦系要道。
瑞麟于通州城外安營。
于一切調度機宜。
自屬便捷。
若該大學士固守城内。
則匪衆之來。
安保不由城外越過。
轉緻扼剿無及。
所請将大營移入城中。
究不如城外較便。
其穵濠等事宜。
仍着饬令地方官迅速辦理。
至修城一節。
暫且緩辦。
所需炮位。
已饬令各旗趕緊運送矣。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薛煥奏、近日各路軍情、請饬統兵大員派兵馳援一摺。
據稱、蘇省自松江克複後。
餘匪複陷嘉定。
進踞南翔鎮。
招集附近土匪。
圖竄上海。
青浦縣踞城逆匪。
距上海密迩。
雖經兵練攻擊。
未能得手。
滬城兵力甚單。
請速催曾國藩、瑞昌、督師赴援等語。
已谕知瑞昌、王有齡、饬張玉良、迅派勁旅三千。
馳赴滬上矣。
曾國藩現移營暫住。
祁門縣境。
拟俟新募楚師到齊。
始由徽甯進剿。
昨因蘇省逆匪。
由浙省長興、孝豐一帶。
竄至于潛縣境。
甯國郡城。
又有大股逆匪數萬。
攻圍甚急。
已谕令曾國藩派兵迎剿。
進解甯郡之圍。
此時浙省皖南軍情吃緊。
曾國藩勢難兼顧蘇省。
薛煥惟當俟浙省援師到後。
力圖攻克青浦、嘉定、二城。
會合民團。
進圖蘇郡。
并速行鼓勵常熟民團。
克複江陰城池。
以斷賊匪渡江北竄之路。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命杭州将軍瑞昌等、撥兵三千名。
馳赴上海交巡撫薛煥調遣。
○以庸劣不職。
革廣東平海營參将莊起鳳等職。
○予江南陣亡團長都司徐浩、從九品馬善、祭葬世職。
五品軍功龐希賢、監生俞大倫等、賞恤如例。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文謙奏、續調官兵、派員管帶、馳赴通州一摺。
此次續調官兵内、馬蘭鎮二百名。
泰甯鎮三百名。
為數無多。
況系守護為重。
馬蘭鎮兵尤難調出。
着文謙于直隸各營中。
另行挑選精兵五百名。
補足一千五百名之數。
仍遵前旨。
饬令迅速馳赴通州。
聽候僧格林沁、瑞麟、調遣。
其原調馬蘭泰甯二鎮之兵。
均着各歸原汛。
○又谕、前因曾國藩、毓科奏、請起用告養回籍道員沈葆桢、辦理廣信防務。
當谕慶端等、饬令前赴江西。
并将該員補授吉南贛甯道員缺。
茲據慶端、瑞瑸奏、該員因親老多病。
家無次丁。
未能遠離。
已準其終養開缺。
惟此時皖南浙江賊氛蔓延江西廣饒一帶。
防務均形緊要。
所有帶勇督團。
撫綏地方各事宜。
亟須得力人員辦理。
着曾國藩、毓科、會同商酌。
即行揀派熟悉地方情形。
素稱得力之員。
前往廣饒一帶。
辦理防務。
以固邊圉。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内閣侍讀學士王映鬥、署光祿寺卿。
○以福建台灣北路協副将曾玉明、為建甯鎮總兵官。
○庚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僧格林沁奏、天津無可守禦。
現往蔡村候旨。
并現拟調兵固北面之防、自請治罪各一摺。
天津既無可守。
該大臣拟于通州迤南屯劄。
将天津炮位。
及在防官兵撤至通州。
并将山海關馬步各兵。
一并交增慶、帶往。
所籌均尚周妥。
即着照所議辦理。
其通州河西務原駐各兵。
無庸撤回京師。
該大臣将所帶官兵留于通州駐劄。
即着迅速來京。
面受機宜。
再行回至防所。
節節向前布置。
以衛京師。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恒福奏、炮台撤防。
退回津郡。
并文俊等奏、津兵撤調赴通人心震動、應亟籌保衛各一摺。
并據恒福、将給與夷人照會呈覽。
着恒福即先行給與<口英>口□佛照會。
以現已派桂良、及該督為欽差大臣。
前來商辦。
該夷得此消息。
暫不至即肆猖獗。
津城防守事宜。
雖不便明為辦理。
亦不可不暗中防範。
該郡團練。
已先後派令焦祐瀛、張之萬、陳鴻翊、回籍辦理。
即着恒福、于該少卿等到津後。
悉心會商。
在津城附近一帶地方擇要駐劄。
激勵士民。
實力經畫。
務使民團固結。
庶夷人不得肆其沖突。
至津城後路凡屬入京要道。
尤應将守衛捍禦各事宜。
迅速籌辦。
恒祺着留津随同辦理議撫事務。
文俊着即來京。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密谕知之。
○又谕、巴棟阿奏、夷船入江上駛一摺據稱六月二十一日、有夷人炮船一隻經過瓜州江面。
船上有夷人二名水手夷人數名甯波人十餘名。
問系<口英>咭唎國船、由上海前赴金陵傳教并呈出緻鎮江元戎信一封耶蘇書三本稱說三二日即回。
至今尚未回駛。
請饬嚴防等語。
夷人乘船上駛金陵、傳教散書其與粵匪句結。
已可概見現在逆氛猖獗。
蘇常尚未克複。
江面關系緊要。
豈能任夷船往來此次夷船上駛。
何以下遊水師毫無覺察着李若珠查明具奏。
并着饬令下遊各起師船嚴密梭巡嗣後。
如再有夷船駛入江面務行攔阻不得任聽往來。
以杜詭謀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慶廉奏、統籌堵剿皖撚大局、須合力兜擊分路進攻一摺撚匪張樂行等大股。
蔓延宿亳蒙懷廬壽一帶及豫省邊界。
江蘇山
滇匪竄入四川。
屢圖上犯省垣。
經全亮等、揀調滿洲營馬步官兵。
分駐城外扼守。
現在楚軍會合川省兵勇。
分路進剿。
連日獲勝。
井研解圍。
成都所屬地方。
亦一律安谧。
所有防守省城滿洲營官兵。
着即裁撤歸旗。
以節糜費。
○谕軍機大臣等、僧格林沁等奏、北岸石縫炮台失守。
現拟遵旨退守一摺。
據稱初五日卯刻。
該夷馬步萬餘。
攻撲石縫炮台。
因藥庫被然。
以緻炮台失陷。
提督樂善登時陣亡。
現拟督帶重兵扼守通州等語。
覽奏曷勝憤懑。
夷氛猖獗。
炮台雖不能守。
而馬步官軍。
為數不少。
該大臣等、現拟酌量退撤。
再圖決戰。
實能顧及大局。
聞之稍慰。
惟通州為京師屏蔽。
而天津實為通州門戶。
若非力扼天津。
恐通州亦難安堵。
此時夷勢雖張。
而海河防具。
層層密布。
想船隻尚難立時闖入。
且津郡城外。
築有濠牆。
尚堪扼守。
着僧格林沁等、将大沽兵勇一面撤退。
一面前赴津城。
将海河兩岸。
及郡城守禦事宜。
督饬寬惠等、妥為籌畫後。
再赴通州。
未可因該處水陸受敵。
置之不顧。
瑞麟于初一日始往通州。
尚無眉目。
其天津後路以至通州。
一切布置。
應如何相度要隘。
擇要嚴防。
調撥兵勇。
分投堵劄。
以臻周密之處。
均着該大臣等、妥為辦理。
至大沽炮位軍火不少。
并着恒福将可以運回者。
即行搬運。
其不能搬運者。
炮位即應釘眼。
或推落海河。
其餘軍裝火藥糧饷等、均應立時焚毀。
毋許存留資敵。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密谕知之。
○又谕、本日據寬惠等奏、赴援大沽兵勇現在整裝以待。
并據僧格林沁等奏、北岸石縫炮台失守、大沽兩岸萬難支持各一摺。
津郡為京師門戶。
大沽既無可守。
則津郡愈形吃重。
所有前調兵勇。
即着無庸派赴大沽。
留于該郡嚴密布置。
并督饬石贊清、激勵民心。
竭力堵禦。
于天津附近各要隘處所。
層層設備。
迎頭截擊。
毋得稍有疏虞。
緻令京師震動。
是為至要。
僧格林沁、本日已令其酌撤大沽兵勇。
退保天津。
以定人心。
其應如何守禦機宜。
寬惠、崇厚等、即可禀承該大臣、熟商妥辦。
力求防剿之策。
方為妥善。
○又谕、本日據恒福奏稱、事勢危急。
已勸明僧格林沁、即日啟程。
退守通州一帶。
保衛京師。
并将照會<口英>口□佛之件呈覽。
本日複據文俊等、奏稱接到<口英>口□佛照覆。
必欲欽派全權大臣。
能允二月定款者。
方肯會晤等語。
具見該督遵旨妥辦。
尚能以保全大局為心。
欽派重臣一節。
該督業經允許。
着再行給與照會。
現在大沽業已撤防。
所有海河内一切防具。
亦須多日方能撤清。
庶可由此赴津。
惟既敦和好。
兵船不必多帶。
恐緻百姓驚擾。
反為無益。
至該夷屢次以和誤我。
此時大沽之防既撤。
由津至通一帶。
布置尚未周備。
亦正可藉此稍緩時日。
該督一面會商僧格林沁等、于附近天津。
及由津至通一帶。
擇要設備。
毋稍疏虞。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初五日卯刻。
北岸石縫炮台。
被夷攻陷。
情形危急。
拟遵旨退守以保京畿。
焦祐瀛等、于今日啟程。
所有危急情形。
諒已在途探悉。
此時雖有文俊等議撫。
亦不過暫時羁縻。
恐将來終須剿辦。
着即飛速前進。
馳抵天津。
趕即出示曉谕四鄉居民。
激以大義。
并懸賞格。
令其同心殺賊。
該夷如不受撫。
竟來撲犯。
即糾集團勇。
痛加剿洗。
使該夷知所畏懼。
焦祜瀛等、自能斟酌緩急。
相機籌辦也。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瑞麟奏、通州設防情形、并河西務官軍應否赴通、及請調京旗炮位各摺片。
大沽北岸石縫炮台。
于初五日卯刻。
被夷攻陷。
僧格林沁等、遵旨退守。
已谕令将天津府城。
及津城後路。
通州前路。
酌度情形。
派兵扼劄。
所有伊勒東阿、統帶官兵四千名。
應令仍駐河西務。
聽候僧格林沁調遣。
備調京兵五千名。
已令辦防王大臣催令赴通。
一俟到齊。
即着瑞麟量為派撥。
擇要駐劄。
通州舊存營址。
系僧格林沁相度。
當屬扼要。
八裡橋亦系要道。
瑞麟于通州城外安營。
于一切調度機宜。
自屬便捷。
若該大學士固守城内。
則匪衆之來。
安保不由城外越過。
轉緻扼剿無及。
所請将大營移入城中。
究不如城外較便。
其穵濠等事宜。
仍着饬令地方官迅速辦理。
至修城一節。
暫且緩辦。
所需炮位。
已饬令各旗趕緊運送矣。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薛煥奏、近日各路軍情、請饬統兵大員派兵馳援一摺。
據稱、蘇省自松江克複後。
餘匪複陷嘉定。
進踞南翔鎮。
招集附近土匪。
圖竄上海。
青浦縣踞城逆匪。
距上海密迩。
雖經兵練攻擊。
未能得手。
滬城兵力甚單。
請速催曾國藩、瑞昌、督師赴援等語。
已谕知瑞昌、王有齡、饬張玉良、迅派勁旅三千。
馳赴滬上矣。
曾國藩現移營暫住。
祁門縣境。
拟俟新募楚師到齊。
始由徽甯進剿。
昨因蘇省逆匪。
由浙省長興、孝豐一帶。
竄至于潛縣境。
甯國郡城。
又有大股逆匪數萬。
攻圍甚急。
已谕令曾國藩派兵迎剿。
進解甯郡之圍。
此時浙省皖南軍情吃緊。
曾國藩勢難兼顧蘇省。
薛煥惟當俟浙省援師到後。
力圖攻克青浦、嘉定、二城。
會合民團。
進圖蘇郡。
并速行鼓勵常熟民團。
克複江陰城池。
以斷賊匪渡江北竄之路。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命杭州将軍瑞昌等、撥兵三千名。
馳赴上海交巡撫薛煥調遣。
○以庸劣不職。
革廣東平海營參将莊起鳳等職。
○予江南陣亡團長都司徐浩、從九品馬善、祭葬世職。
五品軍功龐希賢、監生俞大倫等、賞恤如例。
○己亥。
谕軍機大臣等、文謙奏、續調官兵、派員管帶、馳赴通州一摺。
此次續調官兵内、馬蘭鎮二百名。
泰甯鎮三百名。
為數無多。
況系守護為重。
馬蘭鎮兵尤難調出。
着文謙于直隸各營中。
另行挑選精兵五百名。
補足一千五百名之數。
仍遵前旨。
饬令迅速馳赴通州。
聽候僧格林沁、瑞麟、調遣。
其原調馬蘭泰甯二鎮之兵。
均着各歸原汛。
○又谕、前因曾國藩、毓科奏、請起用告養回籍道員沈葆桢、辦理廣信防務。
當谕慶端等、饬令前赴江西。
并将該員補授吉南贛甯道員缺。
茲據慶端、瑞瑸奏、該員因親老多病。
家無次丁。
未能遠離。
已準其終養開缺。
惟此時皖南浙江賊氛蔓延江西廣饒一帶。
防務均形緊要。
所有帶勇督團。
撫綏地方各事宜。
亟須得力人員辦理。
着曾國藩、毓科、會同商酌。
即行揀派熟悉地方情形。
素稱得力之員。
前往廣饒一帶。
辦理防務。
以固邊圉。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内閣侍讀學士王映鬥、署光祿寺卿。
○以福建台灣北路協副将曾玉明、為建甯鎮總兵官。
○庚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僧格林沁奏、天津無可守禦。
現往蔡村候旨。
并現拟調兵固北面之防、自請治罪各一摺。
天津既無可守。
該大臣拟于通州迤南屯劄。
将天津炮位。
及在防官兵撤至通州。
并将山海關馬步各兵。
一并交增慶、帶往。
所籌均尚周妥。
即着照所議辦理。
其通州河西務原駐各兵。
無庸撤回京師。
該大臣将所帶官兵留于通州駐劄。
即着迅速來京。
面受機宜。
再行回至防所。
節節向前布置。
以衛京師。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又谕、恒福奏、炮台撤防。
退回津郡。
并文俊等奏、津兵撤調赴通人心震動、應亟籌保衛各一摺。
并據恒福、将給與夷人照會呈覽。
着恒福即先行給與<口英>口□佛照會。
以現已派桂良、及該督為欽差大臣。
前來商辦。
該夷得此消息。
暫不至即肆猖獗。
津城防守事宜。
雖不便明為辦理。
亦不可不暗中防範。
該郡團練。
已先後派令焦祐瀛、張之萬、陳鴻翊、回籍辦理。
即着恒福、于該少卿等到津後。
悉心會商。
在津城附近一帶地方擇要駐劄。
激勵士民。
實力經畫。
務使民團固結。
庶夷人不得肆其沖突。
至津城後路凡屬入京要道。
尤應将守衛捍禦各事宜。
迅速籌辦。
恒祺着留津随同辦理議撫事務。
文俊着即來京。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密谕知之。
○又谕、巴棟阿奏、夷船入江上駛一摺據稱六月二十一日、有夷人炮船一隻經過瓜州江面。
船上有夷人二名水手夷人數名甯波人十餘名。
問系<口英>咭唎國船、由上海前赴金陵傳教并呈出緻鎮江元戎信一封耶蘇書三本稱說三二日即回。
至今尚未回駛。
請饬嚴防等語。
夷人乘船上駛金陵、傳教散書其與粵匪句結。
已可概見現在逆氛猖獗。
蘇常尚未克複。
江面關系緊要。
豈能任夷船往來此次夷船上駛。
何以下遊水師毫無覺察着李若珠查明具奏。
并着饬令下遊各起師船嚴密梭巡嗣後。
如再有夷船駛入江面務行攔阻不得任聽往來。
以杜詭謀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慶廉奏、統籌堵剿皖撚大局、須合力兜擊分路進攻一摺撚匪張樂行等大股。
蔓延宿亳蒙懷廬壽一帶及豫省邊界。
江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