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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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挽積習。
長句一篇。
比于箴銘可也。
○以禦前大臣端華、署步軍統領。
并署管欽天監事宗人府右宗正春山、暫署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
○以署工部左侍郎杜<喬羽>、暫署管錢法堂事務。
○己未。
上詣壽安宮、問如皇貴太妃安。
○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奕興奏、演圍屆期一摺。
着于供奉宣宗成皇帝聖容吉期以前。
趱程回抵盛京。
敬謹将事。
将此谕令知之。
○盛京将軍奕興等奏、謹遵吉期恭請福陵神牌還禦安奉禮成。
得旨。
敬悉。
○江蘇巡撫楊文定奏、已故太倉州知州徐家槐。
缺交庫項。
請将該故負寓所赀财。
查封備抵并饬提同丁屬、嚴審究辦。
得旨。
嚴行究辦。
以挽頹風。
又奏報雨水糧價情形。
批認真辦理。
妥為撫恤勿緻一夫失所。
○以盛京戶部侍郎恒毓、暫署将軍 ○庚申。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谕内閣、吳文镕、張亮基奏、甄劾知府同知知縣、請分别休緻改教一摺。
雲南署楚雄府麗江府知府許文言□受不能約束子侄。
官聲平常着以原品休緻。
署永北廳直隸同知、臨安府雙水塘分防同知嚴良裘前因欠解銀廠稅課降旨摘去頂帶茲據奏稱業經解完。
惟該員疏懶因循。
難期振作。
着開複頂帶。
以原品休緻。
試用知縣楊玉德。
即用知縣詹錦堂。
均屬才力不及。
難膺民社。
楊玉德系舉人出身。
詹錦堂系進士出身。
俱着以教職歸部铨選。
○又谕、王慶雲等奏、遵查萬安倉積存土米情形。
并廒座門闆短缺緣由一摺。
着交刑部歸案嚴行查訊究辦。
其現存土米二千六百兩四十餘石。
着戶部查核辦理。
○又谕、禦史福昌奏、請嚴饬訓練水師、慎重海防一摺。
本年山東洋面盜匪。
占駕官船。
上岸搶劫疊經降旨、谕令陳慶偕督饬水師鎮将。
實力追剿并谕令沿海各督撫、分路兜拏。
該匪現雖南竄。
難保不乘機北駛着山東巡撫、及奉天等省。
嚴饬水師員弁随時認真防範。
不得以盜蹤遠揚。
互相诿卸巡緝稍疏。
至山東河南直隸等省。
陸路亦時有搶劫重案。
瞬屆冬令。
尤恐查拏不力。
以緻盜匪擾害商民。
着各該督撫、嚴饬地方官。
不分畛域。
一體嚴密偵緝。
有犯必懲。
毋得因循疏懈。
緻幹重咎。
○谕軍機大臣等、賽尚阿奏、攻剿水窦賊營、大獲勝仗、并各路剿捕零股賊匪情形。
該匪竄踞永安。
以水窦莫村為前路門戶。
經烏蘭泰督帶将弁。
分路進攻。
四次獲勝。
先将水窦攻破。
賊氣大挫。
惟莫村餘匪未淨。
永安州城逆首、尚未捦獲。
我軍乘勝圍攻。
是否兵力不緻過單。
現經張敬修就近募勇千餘名。
歸烏蘭泰一路會合攻剿。
着随時察看情形。
調度接應務出萬全。
并嚴饬巴清德、向榮、趕緊帶兵、前赴永安協剿毋得再有遷延。
坐失事機。
該匪于蒙江一帶。
備有船隻。
希圖竄越。
逆首洪秀泉、是否仍在其内。
該大臣已密饬張鵬萬、劉繼祖等分帶練勇。
潛伏以待。
并派姚瑩、長壽、分赴荔浦平樂等處。
相機防堵。
斷不可令該匪等乘閑竄逸。
追捕又費周章。
再永安州距省甚近。
匪衆盤踞州城内外。
難保不分股窺伺。
現在湖南續調之兵。
想已趕到。
務須加意嚴防。
妥為布置。
毋得稍有疏虞。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署江西巡撫王植、江甯副都統惠密奏。
交查革員陳阡等案。
遵即嚴密訪詢并取到案卷。
分别傳訊得旨認真查訪。
毋受人蒙混。
○以剿殲廣西股匪麥二等出力。
賞知府黃輔相花翎予知縣張汝瀛議叙。
○以攻剿廣西水窦逆匪獲勝。
賞副将銜屯官思達朋總兵銜予遊擊穆騰額等、優叙。
陣亡外委譚永亮、祭葬世職。
○予廣西陣亡從九品周大勳、祭葬世職。
○辛酉。
谕内閣、近來東南兩河工次。
每有過往官員、及舉貢生監幕友人等往求資助。
河工各員、或礙于情面。
或恐其挾制。
往往那動公項以為應酬之費。
積習相沿久滋流弊道光二十四年。
曾奉谕旨嚴行禁止近聞此風。
雖較前稍息而遊客之請求。
河員之濫費仍不能免試思河工銀兩。
國帑攸關多一分應酬即減一分工料。
勢必侵吞剝削。
贻誤要需。
于河務大有關系。
必當嚴行申禁。
力挽頹風。
嗣後官員士子等、各宜自愛。
不準前赴河工。
藉詞要求幫助。
河工官員、果能廉正自持。
又何難概行拒絕。
傥有無賴之徒。
敢于挾制。
或投遞書函。
公行請托。
經該河督查出。
即将其人扣留。
指名嚴參懲究如河員克減工程。
濫施邀譽。
力挽積習。
長句一篇。
比于箴銘可也。
○以禦前大臣端華、署步軍統領。
并署管欽天監事宗人府右宗正春山、暫署正黃旗領侍衛内大臣。
○以署工部左侍郎杜<喬羽>、暫署管錢法堂事務。
○己未。
上詣壽安宮、問如皇貴太妃安。
○詣壽康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奕興奏、演圍屆期一摺。
着于供奉宣宗成皇帝聖容吉期以前。
趱程回抵盛京。
敬謹将事。
将此谕令知之。
○盛京将軍奕興等奏、謹遵吉期恭請福陵神牌還禦安奉禮成。
得旨。
敬悉。
○江蘇巡撫楊文定奏、已故太倉州知州徐家槐。
缺交庫項。
請将該故負寓所赀财。
查封備抵并饬提同丁屬、嚴審究辦。
得旨。
嚴行究辦。
以挽頹風。
又奏報雨水糧價情形。
批認真辦理。
妥為撫恤勿緻一夫失所。
○以盛京戶部侍郎恒毓、暫署将軍 ○庚申。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谕内閣、吳文镕、張亮基奏、甄劾知府同知知縣、請分别休緻改教一摺。
雲南署楚雄府麗江府知府許文言□受不能約束子侄。
官聲平常着以原品休緻。
署永北廳直隸同知、臨安府雙水塘分防同知嚴良裘前因欠解銀廠稅課降旨摘去頂帶茲據奏稱業經解完。
惟該員疏懶因循。
難期振作。
着開複頂帶。
以原品休緻。
試用知縣楊玉德。
即用知縣詹錦堂。
均屬才力不及。
難膺民社。
楊玉德系舉人出身。
詹錦堂系進士出身。
俱着以教職歸部铨選。
○又谕、王慶雲等奏、遵查萬安倉積存土米情形。
并廒座門闆短缺緣由一摺。
着交刑部歸案嚴行查訊究辦。
其現存土米二千六百兩四十餘石。
着戶部查核辦理。
○又谕、禦史福昌奏、請嚴饬訓練水師、慎重海防一摺。
本年山東洋面盜匪。
占駕官船。
上岸搶劫疊經降旨、谕令陳慶偕督饬水師鎮将。
實力追剿并谕令沿海各督撫、分路兜拏。
該匪現雖南竄。
難保不乘機北駛着山東巡撫、及奉天等省。
嚴饬水師員弁随時認真防範。
不得以盜蹤遠揚。
互相诿卸巡緝稍疏。
至山東河南直隸等省。
陸路亦時有搶劫重案。
瞬屆冬令。
尤恐查拏不力。
以緻盜匪擾害商民。
着各該督撫、嚴饬地方官。
不分畛域。
一體嚴密偵緝。
有犯必懲。
毋得因循疏懈。
緻幹重咎。
○谕軍機大臣等、賽尚阿奏、攻剿水窦賊營、大獲勝仗、并各路剿捕零股賊匪情形。
該匪竄踞永安。
以水窦莫村為前路門戶。
經烏蘭泰督帶将弁。
分路進攻。
四次獲勝。
先将水窦攻破。
賊氣大挫。
惟莫村餘匪未淨。
永安州城逆首、尚未捦獲。
我軍乘勝圍攻。
是否兵力不緻過單。
現經張敬修就近募勇千餘名。
歸烏蘭泰一路會合攻剿。
着随時察看情形。
調度接應務出萬全。
并嚴饬巴清德、向榮、趕緊帶兵、前赴永安協剿毋得再有遷延。
坐失事機。
該匪于蒙江一帶。
備有船隻。
希圖竄越。
逆首洪秀泉、是否仍在其内。
該大臣已密饬張鵬萬、劉繼祖等分帶練勇。
潛伏以待。
并派姚瑩、長壽、分赴荔浦平樂等處。
相機防堵。
斷不可令該匪等乘閑竄逸。
追捕又費周章。
再永安州距省甚近。
匪衆盤踞州城内外。
難保不分股窺伺。
現在湖南續調之兵。
想已趕到。
務須加意嚴防。
妥為布置。
毋得稍有疏虞。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署江西巡撫王植、江甯副都統惠密奏。
交查革員陳阡等案。
遵即嚴密訪詢并取到案卷。
分别傳訊得旨認真查訪。
毋受人蒙混。
○以剿殲廣西股匪麥二等出力。
賞知府黃輔相花翎予知縣張汝瀛議叙。
○以攻剿廣西水窦逆匪獲勝。
賞副将銜屯官思達朋總兵銜予遊擊穆騰額等、優叙。
陣亡外委譚永亮、祭葬世職。
○予廣西陣亡從九品周大勳、祭葬世職。
○辛酉。
谕内閣、近來東南兩河工次。
每有過往官員、及舉貢生監幕友人等往求資助。
河工各員、或礙于情面。
或恐其挾制。
往往那動公項以為應酬之費。
積習相沿久滋流弊道光二十四年。
曾奉谕旨嚴行禁止近聞此風。
雖較前稍息而遊客之請求。
河員之濫費仍不能免試思河工銀兩。
國帑攸關多一分應酬即減一分工料。
勢必侵吞剝削。
贻誤要需。
于河務大有關系。
必當嚴行申禁。
力挽頹風。
嗣後官員士子等、各宜自愛。
不準前赴河工。
藉詞要求幫助。
河工官員、果能廉正自持。
又何難概行拒絕。
傥有無賴之徒。
敢于挾制。
或投遞書函。
公行請托。
經該河督查出。
即将其人扣留。
指名嚴參懲究如河員克減工程。
濫施邀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