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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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上書房總師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官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加十三級紀錄十四次臣賈桢稿本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文淵閣領閣事武英殿總裁官教習庶吉士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管理刑部事務加二十三級紀錄十六次臣周祖培總裁官太子少保管理内繙書房事務對引大臣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加四級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寶鋆總裁官經筵講官弘德殿教習清文谙達上書房總谙達國史館總裁官正藍旗蒙古都統禮部尚書管理太常寺鴻胪寺事務加二級軍功加四級随帶加八級紀錄五次臣倭什珲布等奉敕修
鹹豐十年。
庚申。
二月。
辛亥。
谕内閣、本年朕三旬慶辰。
覃敷闿澤。
中外均沾。
因念文武大臣。
有年逾七旬、精神強固、供職克勤者。
洵為熙朝人瑞。
允宜特沛恩施。
以昭優眷。
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許乃普、工部尚書張祥河、均着加恩賞給太子太保銜。
鑲紅旗漢軍都統劉钲之子骁騎校榮昌、着加恩以印務章京即補。
先換頂帶。
西安将軍托明阿之子候補參将敬文、仍留直隸以副将用。
以示朕尚齒引年、優禮耆臣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文煜奏、撚逆擾及清淮。
當谕袁甲三、迅饬克蒙額等、直趨清江浦救援淮城。
本日據袁甲三奏稱、撚匪竄陷清江。
援兵尚嫌單薄。
複添派馬步隊二千餘名。
交善慶等統帶。
前往助剿。
并撥炮船三十隻。
駛赴清江。
此項水陸官軍。
與克蒙額等軍。
如能會合田在田援剿之師。
奮力攻擊。
諒可力挫賊鋒。
清江為南北鎖鑰。
關系江淮全局。
斷不容該匪久踞。
該大臣即嚴饬所派各軍。
乘賊蹤未定。
迅速攻剿。
毋令盤踞。
至所稱伊興額、與傅振邦不能和衷。
請饬會同田在田、辦理徐宿軍務等語。
現在田在田帶兵馳援清淮。
既未便折回徐宿。
且資望較淺。
伊興額未必肯聽其調度。
該副都統既已病痊。
着即馳赴袁甲三軍營。
責令帶兵剿賊。
傅振邦進攻袁圩。
正當吃緊之際。
實難前往清江。
仍應責成田在田等、督兵赴援。
袁甲三以分路進兵。
地面遼闊。
請派傅振邦來營幫辦。
現在徐宿一帶。
匪蹤充斥。
斷非田在田等、所能勝任。
俟徐宿肅清。
再令該提督前往與袁甲三會剿可也。
另片奏、請饬催山東、河南、等處新舊撥款。
已谕令文煜、瑛棨、按月搭解。
至淮安現辦防堵。
恐其自顧不暇。
可暫緩催解。
所請另撥有着之款十萬兩。
已交戶部速議具奏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請饬催東豫兩省欠解饷需等語。
各處應解袁甲三軍營月饷。
山東省僅解至上年九月。
計今已久十萬兩。
河南僅解至上年十月。
計今已欠八萬兩。
而河南尚欠折漕銀三萬餘兩。
月需放款。
積欠甚多。
現當攻剿得手之際。
豈容以饷項缺乏。
緻誤事機。
着文煜、瑛棨、督饬藩司。
迅将欠解新舊撥款。
按月籌解。
毋許再有延誤。
自幹咎戾。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壬子。
上幸萬壽山。
詣廣潤祠拈香。
○谕内閣、慶昀奏、審明廢員不安本分、援案定拟一摺。
已革正白旗蒙古世管佐領崇喜、屢次犯事。
于軍台本罪上加留一年。
乃仍不知悔罪。
辄以無據之詞。
擅行進口興訟。
又不靜候查辦。
竟敢搶奪文卷。
實屬形同匪類。
怙惡不悛。
崇喜、着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以示懲儆。
張家口管站員外郎福申、于該管廢員。
不能約束。
實屬庸懦無能。
并着交部議處。
○又谕、曾望顔奏、查明臨陣潰逃之營員、并庸懦不職之知縣、分别辦理一摺。
四川署守備餘振海、把總安定國、當馬天貴陣亡之時。
雖據查明無見賊先逃情事。
惟主将被害。
未能策應。
實屬救援不力。
咎有應得。
又宜賓縣知縣汪觐光、平日性耽麴糱。
贻誤地方。
餘振海、安定國、汪觐光、着一并革職。
以示懲儆。
餘振海、現因打仗陣亡。
着毋庸議恤。
安定國、着暫留軍營效力。
以觀後效。
傥再不知愧奮。
即着按軍法嚴懲。
○谕軍機大臣等、曹澍鐘奏、克複柳州府、及柳城縣城。
石逆尚踞慶遠。
請饬蕭啟江等迎剿。
并浔屬賊匪未靖。
現饬蔣益澧、馳赴陽朔。
籌辦剿撫各等語。
蕭啟江一軍。
前經官文等奏稱、皖鄂軍務已松。
饬令由常德取道入江。
徑赴川省。
此時萬難再令折赴貴州。
其田興恕一軍。
并據駱秉章奏稱、如賊蹤未過都勻。
則令由靖州赴黎平古州截剿。
此時行抵何處。
尚未奏聞。
廣西石逆現踞慶遠。
并于馬平等處、分屯股匪。
着曹澍鐘即饬劉長佑。
移得勝之師。
會合慶遠兵練進剿。
并知照駱秉章、迅饬田興恕、探明賊蹤。
迎頭截擊。
毋令闌入黔省。
窺伺蜀中。
方為妥善。
降補道員蔣益澧、既據該撫查明。
尚知愧奮。
派令前往陽朔接管湘勇。
并審察荔浦等處賊情。
分别撫剿。
即着曹澍鐘、嚴饬該員。
實心經理。
毋得再涉玩洩。
其餘派撥兵勇各事宜。
均着照所議辦理。
所請催山西等省饷銀。
本日已谕令各該督撫、迅速籌解矣。
至竄擾川境滇黔各匪。
雖據曾望顔、奏報疊經剿辦獲勝。
而匪勢仍形猖獗。
肅啟江如已到川。
即着曾望顔、饬令會同川軍。
将彭、涪、及犍為、叙州等處竄匪。
實力剿捕。
傥石逆有入川之信。
即令出境赴黔、與劉長佑等會剿。
庶不緻以有用之兵。
徒勞往返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粵西需饷。
谕令曾望顔等、速籌協撥。
本日據曹澍鐘奏、該省軍需。
萬分匮乏。
前奉谕旨。
令山西、陝西、于協解湖北月饷内、各劃解廣西銀十萬兩。
尚未咨解。
四川省亦尚有欠解銀十二萬五千兩。
請旨饬催等語。
廣西柳州府城雖經克複。
而浔屬賊匪未靖。
現經曹澍鐘、酌籌添兵剿辦。
惟需費愈繁。
自應速為協濟。
所有山西、陝西、兩省前劃解銀各十萬兩。
四川省欠解銀十二萬五千兩。
着曾望顔、英桂、譚廷襄、迅速籌解。
派委妥員。
即行陸續解往。
以濟要需。
毋得再涉遲延。
緻滋贻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曾望顔奏、四川已革赤水縣丞張長慶、呈訴前任四川總督幕友吳香農、并成都府知府翁祖烈之子候補知州翁道醇、有藉端索贓情事。
當經降旨、将翁祖烈先行撤任、交曾望顔提集人證。
秉公嚴審。
本日據曾望顔奏、該府翁祖烈因撤任不甘。
懷忿讦告。
羅列八款。
經該署督鈔錄呈覽。
并請欽派大臣、來川訊辦各等語。
曾望顔身為大吏。
既被屬員反噬。
斷難再令與聞此事。
況翁祖烈所讦各條。
是否屬實。
亦應确切查明。
方足以折服其心。
崇實此時将次行抵四川。
着将此案提集人證。
秉公嚴訊。
徹底查辦。
以成信谳。
至随同審案之員。
該大臣可于成都駐防旗員、及省外文員内。
選派數人。
其在省人員。
及陝西人員。
概無庸派委。
以防該參員有所藉口。
曾望顔原參翁祖烈撤任摺片。
并此次請派大臣摺、及鈔錄禀詞讦款二件。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何桂清奏、正月内。
有<口英>夷火輪船大小四隻。
由副兵頭尊士、督駕出口。
探系前往山東、直隸、交界總隘洋面駐劄。
為攔阻漕船之計。
當經谕令僧格林沁等、一體嚴防矣。
本日據文煜奏稱、二月初八日。
探有火輪船一隻。
夾闆船三隻。
陸續由東南大洋、駛至福山之罘島口停泊。
其是否盡系夷船、及貨船兵船。
現尚未據探悉。
而既已适符四隻之數。
且該夷前有阻攔漕船之說。
亟應嚴密防範。
以免疏虞。
向來夷船所至之處。
均賴有沿海居民接濟食物。
更有趨利奸商。
與之潛通貿易。
夷船遂因此逗遛不去。
以後遂難拒絕。
贻害無窮。
着文煜、督饬在事文武。
在沿海一帶。
曉谕居民。
嚴切禁止。
使該夷于食物貿易兩無所得。
其船隻亦必不能久停。
庚申。
二月。
辛亥。
谕内閣、本年朕三旬慶辰。
覃敷闿澤。
中外均沾。
因念文武大臣。
有年逾七旬、精神強固、供職克勤者。
洵為熙朝人瑞。
允宜特沛恩施。
以昭優眷。
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許乃普、工部尚書張祥河、均着加恩賞給太子太保銜。
鑲紅旗漢軍都統劉钲之子骁騎校榮昌、着加恩以印務章京即補。
先換頂帶。
西安将軍托明阿之子候補參将敬文、仍留直隸以副将用。
以示朕尚齒引年、優禮耆臣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文煜奏、撚逆擾及清淮。
當谕袁甲三、迅饬克蒙額等、直趨清江浦救援淮城。
本日據袁甲三奏稱、撚匪竄陷清江。
援兵尚嫌單薄。
複添派馬步隊二千餘名。
交善慶等統帶。
前往助剿。
并撥炮船三十隻。
駛赴清江。
此項水陸官軍。
與克蒙額等軍。
如能會合田在田援剿之師。
奮力攻擊。
諒可力挫賊鋒。
清江為南北鎖鑰。
關系江淮全局。
斷不容該匪久踞。
該大臣即嚴饬所派各軍。
乘賊蹤未定。
迅速攻剿。
毋令盤踞。
至所稱伊興額、與傅振邦不能和衷。
請饬會同田在田、辦理徐宿軍務等語。
現在田在田帶兵馳援清淮。
既未便折回徐宿。
且資望較淺。
伊興額未必肯聽其調度。
該副都統既已病痊。
着即馳赴袁甲三軍營。
責令帶兵剿賊。
傅振邦進攻袁圩。
正當吃緊之際。
實難前往清江。
仍應責成田在田等、督兵赴援。
袁甲三以分路進兵。
地面遼闊。
請派傅振邦來營幫辦。
現在徐宿一帶。
匪蹤充斥。
斷非田在田等、所能勝任。
俟徐宿肅清。
再令該提督前往與袁甲三會剿可也。
另片奏、請饬催山東、河南、等處新舊撥款。
已谕令文煜、瑛棨、按月搭解。
至淮安現辦防堵。
恐其自顧不暇。
可暫緩催解。
所請另撥有着之款十萬兩。
已交戶部速議具奏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袁甲三奏、請饬催東豫兩省欠解饷需等語。
各處應解袁甲三軍營月饷。
山東省僅解至上年九月。
計今已久十萬兩。
河南僅解至上年十月。
計今已欠八萬兩。
而河南尚欠折漕銀三萬餘兩。
月需放款。
積欠甚多。
現當攻剿得手之際。
豈容以饷項缺乏。
緻誤事機。
着文煜、瑛棨、督饬藩司。
迅将欠解新舊撥款。
按月籌解。
毋許再有延誤。
自幹咎戾。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壬子。
上幸萬壽山。
詣廣潤祠拈香。
○谕内閣、慶昀奏、審明廢員不安本分、援案定拟一摺。
已革正白旗蒙古世管佐領崇喜、屢次犯事。
于軍台本罪上加留一年。
乃仍不知悔罪。
辄以無據之詞。
擅行進口興訟。
又不靜候查辦。
竟敢搶奪文卷。
實屬形同匪類。
怙惡不悛。
崇喜、着發往新疆充當苦差。
以示懲儆。
張家口管站員外郎福申、于該管廢員。
不能約束。
實屬庸懦無能。
并着交部議處。
○又谕、曾望顔奏、查明臨陣潰逃之營員、并庸懦不職之知縣、分别辦理一摺。
四川署守備餘振海、把總安定國、當馬天貴陣亡之時。
雖據查明無見賊先逃情事。
惟主将被害。
未能策應。
實屬救援不力。
咎有應得。
又宜賓縣知縣汪觐光、平日性耽麴糱。
贻誤地方。
餘振海、安定國、汪觐光、着一并革職。
以示懲儆。
餘振海、現因打仗陣亡。
着毋庸議恤。
安定國、着暫留軍營效力。
以觀後效。
傥再不知愧奮。
即着按軍法嚴懲。
○谕軍機大臣等、曹澍鐘奏、克複柳州府、及柳城縣城。
石逆尚踞慶遠。
請饬蕭啟江等迎剿。
并浔屬賊匪未靖。
現饬蔣益澧、馳赴陽朔。
籌辦剿撫各等語。
蕭啟江一軍。
前經官文等奏稱、皖鄂軍務已松。
饬令由常德取道入江。
徑赴川省。
此時萬難再令折赴貴州。
其田興恕一軍。
并據駱秉章奏稱、如賊蹤未過都勻。
則令由靖州赴黎平古州截剿。
此時行抵何處。
尚未奏聞。
廣西石逆現踞慶遠。
并于馬平等處、分屯股匪。
着曹澍鐘即饬劉長佑。
移得勝之師。
會合慶遠兵練進剿。
并知照駱秉章、迅饬田興恕、探明賊蹤。
迎頭截擊。
毋令闌入黔省。
窺伺蜀中。
方為妥善。
降補道員蔣益澧、既據該撫查明。
尚知愧奮。
派令前往陽朔接管湘勇。
并審察荔浦等處賊情。
分别撫剿。
即着曹澍鐘、嚴饬該員。
實心經理。
毋得再涉玩洩。
其餘派撥兵勇各事宜。
均着照所議辦理。
所請催山西等省饷銀。
本日已谕令各該督撫、迅速籌解矣。
至竄擾川境滇黔各匪。
雖據曾望顔、奏報疊經剿辦獲勝。
而匪勢仍形猖獗。
肅啟江如已到川。
即着曾望顔、饬令會同川軍。
将彭、涪、及犍為、叙州等處竄匪。
實力剿捕。
傥石逆有入川之信。
即令出境赴黔、與劉長佑等會剿。
庶不緻以有用之兵。
徒勞往返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粵西需饷。
谕令曾望顔等、速籌協撥。
本日據曹澍鐘奏、該省軍需。
萬分匮乏。
前奉谕旨。
令山西、陝西、于協解湖北月饷内、各劃解廣西銀十萬兩。
尚未咨解。
四川省亦尚有欠解銀十二萬五千兩。
請旨饬催等語。
廣西柳州府城雖經克複。
而浔屬賊匪未靖。
現經曹澍鐘、酌籌添兵剿辦。
惟需費愈繁。
自應速為協濟。
所有山西、陝西、兩省前劃解銀各十萬兩。
四川省欠解銀十二萬五千兩。
着曾望顔、英桂、譚廷襄、迅速籌解。
派委妥員。
即行陸續解往。
以濟要需。
毋得再涉遲延。
緻滋贻誤。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曾望顔奏、四川已革赤水縣丞張長慶、呈訴前任四川總督幕友吳香農、并成都府知府翁祖烈之子候補知州翁道醇、有藉端索贓情事。
當經降旨、将翁祖烈先行撤任、交曾望顔提集人證。
秉公嚴審。
本日據曾望顔奏、該府翁祖烈因撤任不甘。
懷忿讦告。
羅列八款。
經該署督鈔錄呈覽。
并請欽派大臣、來川訊辦各等語。
曾望顔身為大吏。
既被屬員反噬。
斷難再令與聞此事。
況翁祖烈所讦各條。
是否屬實。
亦應确切查明。
方足以折服其心。
崇實此時将次行抵四川。
着将此案提集人證。
秉公嚴訊。
徹底查辦。
以成信谳。
至随同審案之員。
該大臣可于成都駐防旗員、及省外文員内。
選派數人。
其在省人員。
及陝西人員。
概無庸派委。
以防該參員有所藉口。
曾望顔原參翁祖烈撤任摺片。
并此次請派大臣摺、及鈔錄禀詞讦款二件。
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何桂清奏、正月内。
有<口英>夷火輪船大小四隻。
由副兵頭尊士、督駕出口。
探系前往山東、直隸、交界總隘洋面駐劄。
為攔阻漕船之計。
當經谕令僧格林沁等、一體嚴防矣。
本日據文煜奏稱、二月初八日。
探有火輪船一隻。
夾闆船三隻。
陸續由東南大洋、駛至福山之罘島口停泊。
其是否盡系夷船、及貨船兵船。
現尚未據探悉。
而既已适符四隻之數。
且該夷前有阻攔漕船之說。
亟應嚴密防範。
以免疏虞。
向來夷船所至之處。
均賴有沿海居民接濟食物。
更有趨利奸商。
與之潛通貿易。
夷船遂因此逗遛不去。
以後遂難拒絕。
贻害無窮。
着文煜、督饬在事文武。
在沿海一帶。
曉谕居民。
嚴切禁止。
使該夷于食物貿易兩無所得。
其船隻亦必不能久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