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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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饷孔殷。
懇請于附近省分。
按月指撥。
當交戶部查核速奏。
茲據奏稱、山西各省。
尚有欠解江北糧台之款。
計出西積欠五十餘萬兩。
陝西積欠七十餘萬兩。
河南、山東、各欠解二萬九千餘兩。
請饬催解等語。
着瑛棨、文煜、英桂、譚廷襄、督饬各藩司、将欠解江北軍饷。
迅速按月籌解。
以資接濟。
毋得再有延宕。
緻幹咎戾。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工部奏、庫存彩。
自道光十年變價後。
迄今三十年之久。
朽壞過甚。
饬令管庫司員。
查照成案。
分别加減估值。
得旨。
此項變值物件。
隻憑司員核計。
尚非核實之道。
着派肅順、宋晉、即日前往認真查辦。
本屆年分。
雖較上次稍久。
惟所積愈多。
亦無草率減價之理。
必須全按市價。
涓滴歸公。
○補鑄福建汀漳龍道關防。
從署巡撫瑞瑸請也。
○戊申。
谕内閣、惠親王等奏、恭辦聖訓完竣。
應需刷印紙張。
請旨遵行一摺。
武英殿、恭辦皇考宣宗成皇帝聖訓。
現已刊闆完竣。
所有紙張價值。
着照戶部前奏給發銀票各半。
其一半票銀。
按照新章支領。
足敷應用。
由武英殿自行采辦。
該王大臣等、請由長蘆等款采買。
或照市價、由部支領錢文之處。
均毋庸議。
○谕軍機大臣等、傅振邦奏、剿辦銅邳宿遷交界竄匪。
暨劉蘭馨等、渡渝攻克各圩。
并探聞東路竄匪。
有闌入清江浦、王家營之信各等語。
撚匪圖竄清淮。
前據聯英等奏報。
當面袁甲三所派克蒙額等、馳援之馬步隊一千六百餘名。
尚形單薄。
并谕令和春等、就近于留防揚郡官兵内。
挑選精銳。
馳赴清淮一帶。
堵遏竄路。
均未知曾否趕到。
庚長雖督隊迎剿。
究屬賊衆兵單。
恐難抵禦。
況據傅振邦、聞撚匪有竄王家營、清江浦之信。
更屬防不勝防。
着該提督即饬田在田、胡元昌等、飛速前進。
确探賊蹤。
會同各路援兵。
合力兜剿。
萬不準令此股賊匪。
闌入清江浦一帶。
亦不可令其紛竄滋擾。
該提督進攻遠圩附近各賊巢。
正在得手。
仍應督饬将弁。
乘勢攻剿。
毋稍松勁。
其另摺請饬催山東等省饷銀。
已嚴谕文煜、瑛棨等、速行先籌銀、各四五萬兩。
解往接濟。
山陝兩省。
亦令将欠解各款。
陸續解撥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傅振邦軍營需饷孔亟。
當谕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各将應解月饷。
如數撥解。
其山東、河南、仍于每月十五以前解到。
河南除饷票外。
解足實銀二萬兩。
其各該省新舊積欠銀兩。
并着各籌撥搭解。
茲據傅振邦奏、河南月饷。
已欠三個月。
正月以來。
各路饷銀。
杳無音耗。
兵勇日領雜糧數合。
數日不得一飽。
田在田、師行中途。
屢因絕食聒噪。
大局将形決裂等語。
現在撚匪猖獲。
傅振邦一軍、直搗老剿。
應援各路。
趙海、臨渙、韓村、等處。
一鼓而下。
正可整軍前進。
掃蕩賊氛。
當此事機得手之際。
豈容因糧饷不繼。
緻誤大局。
着文煜、瑛棨、英桂、譚廷襄、仍遵前旨。
按月如數撥解。
并酌搭舊欠。
以資接濟。
山東、河南、距徐宿尤近。
并着文煜、瑛棨、督饬藩司。
無論何款先行籌撥銀各四五萬兩。
迅解傅振邦軍營。
毋許再有延宕。
如敢仍前玩洩。
贻誤軍情。
必将該撫及該藩司、從重懲處不貸。
懔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攻克安徽懷遠縣城出力。
賞遊擊尹嘉賓、都司陳祥興、吳士玉、劉景芳、守備常振清、王元魁、趙思鹹、劉建勳、馬德林、委營總和山、副參領額特賀等、花翎。
委參領佛爾吉善、布新查、特爾清阿、千總田恩來等、藍翎。
餘升用加銜有差。
○己酉。
谕内閣、本年朕三旬慶辰。
業經覃敷闿澤。
并将王大臣分别加恩。
因念在京大員。
老親有年逾八十者。
祿養承恩。
康疆逢吉。
洵為盛世嘉祥。
允宜特加恩赉。
用示朕錫福推恩至意。
○以楚軍攻克安徽太湖縣城。
賞副将王載驷唐義訓、參将蘇文彪、段福勳、遊擊穆正春、都司佘福象、巴圖魯名号。
禮部主事李榕、花翎。
餘升補加銜有差。
予陣亡遊擊徐勝祿、都司陳士富、易長泰、守備朱榮發、李年治、阮鎮定、千總王發貴、把總張倫震、外委楊得信等、四十二員、祭葬世職。
文童曾益明等、賞恤如例。
○以錫福推恩。
禦書扁額。
賞理藩院尚書春佑、涼州副都統春英、母馬佳氏曰壽<宀禹>春晖。
副都統安興阿、克興阿、母那拉氏曰錫類敷恩。
戶部左侍郎梁瀚、祖母韓氏曰燕喜春長。
并珍玩文绮。
○庚戌。
谕内閣、戶部奏、請嚴催粵商欠款一摺。
廣東省各埠商。
曆年應輸帑本息銀。
前後共積欠至九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餘兩之多。
經該部于道光二十九年、鹹豐元年、屢次奏催分限完解。
又于七年、該部查核奏請、将曆任運司以下、催解不力、造報遲延各職名、送部核議。
迄今未據登覆。
實屬延玩已極。
當此籌備庫儲之際。
豈容以有着款項。
任意稽延。
年複一年。
伊于胡底。
着勞崇光、耆齡、督同該軍司。
迅将前項逾限未完銀兩。
按照該部前後奏咨各案。
嚴定限期。
趕緊掃數催提解司。
專款存庫。
分年造冊報部。
聽候撥用。
不準再有蒂欠。
并着查明曆任運司以下各職名、送部核議。
其曆任及現任各該督撫。
督催不力。
亦有應得之咎。
并着該部查取職名。
分别議處。
如此後仍不上緊實力催解。
按限咨報。
即由該部、将該督撫暨運司以下各官。
據實嚴參。
以重款項而警疲玩。
○谕軍機大臣等、據文煜奏、撚匪被擊回竄、東境肅清、惟另股擾及清淮、郡城危急、已調勇出境助剿一摺。
據稱前竄邳宿之賊。
于前月二十九日。
竄擾桃源。
該縣失陷。
逆衆已于初一日。
由王家營南竄清江。
庚長退至淮城。
與聯英固守。
文煜已饬黃良楷帶勇。
由源宿遷一帶。
拔隊前進。
着即探明賊蹤。
何路緊急。
即由何路迎剿。
償淮安業已解圍。
務須于後路相機設法兜截。
毋令北竄。
前谕和春、留防揚郡官兵内。
挑直清淮一帶。
并力堵遏。
現在道路梗阻。
未知文報能否直達金陵。
着袁甲三迅饬前派之營總克蒙額等、統帶馬步隊。
傅振邦即饬田在田、胡元昌等、帶兵直趨清江浦。
救援淮城。
勿令該匪紛竄裡下河、泰州等處。
以保完善之區。
德楞額、現在韓莊。
與桃宿接壤。
即距清淮亦屬不遠。
着酌量情形。
如能分兵就近截擊桃宿一帶賊匪。
即可為清淮廓清來路。
并可防竄入東境之患。
亦着不分畛域。
合力兜剿。
清江無城垣可守。
各路兵到。
不難将該匪衆聚而殲旃。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安徽東流縣城防守出力。
賞軍功向洪貴等、藍翎。
教谕洪參铨等、升補加銜有差。
予陣亡千總陳邦傑、祭葬世職。
○以擊退山東軍河竄撚出力。
當委營總穆隆阿、依查布、委參領富隆阿、委防禦榮祿、花翎。
委骁騎校碩翰等、藍翎。
委營總色楞泰等、升補加銜有差。
懇請于附近省分。
按月指撥。
當交戶部查核速奏。
茲據奏稱、山西各省。
尚有欠解江北糧台之款。
計出西積欠五十餘萬兩。
陝西積欠七十餘萬兩。
河南、山東、各欠解二萬九千餘兩。
請饬催解等語。
着瑛棨、文煜、英桂、譚廷襄、督饬各藩司、将欠解江北軍饷。
迅速按月籌解。
以資接濟。
毋得再有延宕。
緻幹咎戾。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工部奏、庫存彩。
自道光十年變價後。
迄今三十年之久。
朽壞過甚。
饬令管庫司員。
查照成案。
分别加減估值。
得旨。
此項變值物件。
隻憑司員核計。
尚非核實之道。
着派肅順、宋晉、即日前往認真查辦。
本屆年分。
雖較上次稍久。
惟所積愈多。
亦無草率減價之理。
必須全按市價。
涓滴歸公。
○補鑄福建汀漳龍道關防。
從署巡撫瑞瑸請也。
○戊申。
谕内閣、惠親王等奏、恭辦聖訓完竣。
應需刷印紙張。
請旨遵行一摺。
武英殿、恭辦皇考宣宗成皇帝聖訓。
現已刊闆完竣。
所有紙張價值。
着照戶部前奏給發銀票各半。
其一半票銀。
按照新章支領。
足敷應用。
由武英殿自行采辦。
該王大臣等、請由長蘆等款采買。
或照市價、由部支領錢文之處。
均毋庸議。
○谕軍機大臣等、傅振邦奏、剿辦銅邳宿遷交界竄匪。
暨劉蘭馨等、渡渝攻克各圩。
并探聞東路竄匪。
有闌入清江浦、王家營之信各等語。
撚匪圖竄清淮。
前據聯英等奏報。
當面袁甲三所派克蒙額等、馳援之馬步隊一千六百餘名。
尚形單薄。
并谕令和春等、就近于留防揚郡官兵内。
挑選精銳。
馳赴清淮一帶。
堵遏竄路。
均未知曾否趕到。
庚長雖督隊迎剿。
究屬賊衆兵單。
恐難抵禦。
況據傅振邦、聞撚匪有竄王家營、清江浦之信。
更屬防不勝防。
着該提督即饬田在田、胡元昌等、飛速前進。
确探賊蹤。
會同各路援兵。
合力兜剿。
萬不準令此股賊匪。
闌入清江浦一帶。
亦不可令其紛竄滋擾。
該提督進攻遠圩附近各賊巢。
正在得手。
仍應督饬将弁。
乘勢攻剿。
毋稍松勁。
其另摺請饬催山東等省饷銀。
已嚴谕文煜、瑛棨等、速行先籌銀、各四五萬兩。
解往接濟。
山陝兩省。
亦令将欠解各款。
陸續解撥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傅振邦軍營需饷孔亟。
當谕山東、河南、山西、陝西、各将應解月饷。
如數撥解。
其山東、河南、仍于每月十五以前解到。
河南除饷票外。
解足實銀二萬兩。
其各該省新舊積欠銀兩。
并着各籌撥搭解。
茲據傅振邦奏、河南月饷。
已欠三個月。
正月以來。
各路饷銀。
杳無音耗。
兵勇日領雜糧數合。
數日不得一飽。
田在田、師行中途。
屢因絕食聒噪。
大局将形決裂等語。
現在撚匪猖獲。
傅振邦一軍、直搗老剿。
應援各路。
趙海、臨渙、韓村、等處。
一鼓而下。
正可整軍前進。
掃蕩賊氛。
當此事機得手之際。
豈容因糧饷不繼。
緻誤大局。
着文煜、瑛棨、英桂、譚廷襄、仍遵前旨。
按月如數撥解。
并酌搭舊欠。
以資接濟。
山東、河南、距徐宿尤近。
并着文煜、瑛棨、督饬藩司。
無論何款先行籌撥銀各四五萬兩。
迅解傅振邦軍營。
毋許再有延宕。
如敢仍前玩洩。
贻誤軍情。
必将該撫及該藩司、從重懲處不貸。
懔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攻克安徽懷遠縣城出力。
賞遊擊尹嘉賓、都司陳祥興、吳士玉、劉景芳、守備常振清、王元魁、趙思鹹、劉建勳、馬德林、委營總和山、副參領額特賀等、花翎。
委參領佛爾吉善、布新查、特爾清阿、千總田恩來等、藍翎。
餘升用加銜有差。
○己酉。
谕内閣、本年朕三旬慶辰。
業經覃敷闿澤。
并将王大臣分别加恩。
因念在京大員。
老親有年逾八十者。
祿養承恩。
康疆逢吉。
洵為盛世嘉祥。
允宜特加恩赉。
用示朕錫福推恩至意。
○以楚軍攻克安徽太湖縣城。
賞副将王載驷唐義訓、參将蘇文彪、段福勳、遊擊穆正春、都司佘福象、巴圖魯名号。
禮部主事李榕、花翎。
餘升補加銜有差。
予陣亡遊擊徐勝祿、都司陳士富、易長泰、守備朱榮發、李年治、阮鎮定、千總王發貴、把總張倫震、外委楊得信等、四十二員、祭葬世職。
文童曾益明等、賞恤如例。
○以錫福推恩。
禦書扁額。
賞理藩院尚書春佑、涼州副都統春英、母馬佳氏曰壽<宀禹>春晖。
副都統安興阿、克興阿、母那拉氏曰錫類敷恩。
戶部左侍郎梁瀚、祖母韓氏曰燕喜春長。
并珍玩文绮。
○庚戌。
谕内閣、戶部奏、請嚴催粵商欠款一摺。
廣東省各埠商。
曆年應輸帑本息銀。
前後共積欠至九十一萬三千一百四十餘兩之多。
經該部于道光二十九年、鹹豐元年、屢次奏催分限完解。
又于七年、該部查核奏請、将曆任運司以下、催解不力、造報遲延各職名、送部核議。
迄今未據登覆。
實屬延玩已極。
當此籌備庫儲之際。
豈容以有着款項。
任意稽延。
年複一年。
伊于胡底。
着勞崇光、耆齡、督同該軍司。
迅将前項逾限未完銀兩。
按照該部前後奏咨各案。
嚴定限期。
趕緊掃數催提解司。
專款存庫。
分年造冊報部。
聽候撥用。
不準再有蒂欠。
并着查明曆任運司以下各職名、送部核議。
其曆任及現任各該督撫。
督催不力。
亦有應得之咎。
并着該部查取職名。
分别議處。
如此後仍不上緊實力催解。
按限咨報。
即由該部、将該督撫暨運司以下各官。
據實嚴參。
以重款項而警疲玩。
○谕軍機大臣等、據文煜奏、撚匪被擊回竄、東境肅清、惟另股擾及清淮、郡城危急、已調勇出境助剿一摺。
據稱前竄邳宿之賊。
于前月二十九日。
竄擾桃源。
該縣失陷。
逆衆已于初一日。
由王家營南竄清江。
庚長退至淮城。
與聯英固守。
文煜已饬黃良楷帶勇。
由源宿遷一帶。
拔隊前進。
着即探明賊蹤。
何路緊急。
即由何路迎剿。
償淮安業已解圍。
務須于後路相機設法兜截。
毋令北竄。
前谕和春、留防揚郡官兵内。
挑直清淮一帶。
并力堵遏。
現在道路梗阻。
未知文報能否直達金陵。
着袁甲三迅饬前派之營總克蒙額等、統帶馬步隊。
傅振邦即饬田在田、胡元昌等、帶兵直趨清江浦。
救援淮城。
勿令該匪紛竄裡下河、泰州等處。
以保完善之區。
德楞額、現在韓莊。
與桃宿接壤。
即距清淮亦屬不遠。
着酌量情形。
如能分兵就近截擊桃宿一帶賊匪。
即可為清淮廓清來路。
并可防竄入東境之患。
亦着不分畛域。
合力兜剿。
清江無城垣可守。
各路兵到。
不難将該匪衆聚而殲旃。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安徽東流縣城防守出力。
賞軍功向洪貴等、藍翎。
教谕洪參铨等、升補加銜有差。
予陣亡千總陳邦傑、祭葬世職。
○以擊退山東軍河竄撚出力。
當委營總穆隆阿、依查布、委參領富隆阿、委防禦榮祿、花翎。
委骁騎校碩翰等、藍翎。
委營總色楞泰等、升補加銜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