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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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藩籬既固。
金陵處坐困之勢矣。
至洪逆被圍情急。
必号召粵撚各匪赴援。
亟應各路進兵。
使其不能相顧。
以冀冒收成效。
現在曾國藩巳抵宿松。
胡林翼亦進劄英山。
皖北逆衆、業巳震懾。
袁甲三自攻克臨淮後。
軍威甚盛。
翁同書一軍進攻爐橋。
亦漸得手。
均可迅速進兵。
至完南池太等處。
為金陵後路應援。
亦應急攻。
以分賊勢。
即着官文、曾國藩、胡林翼、袁甲三、翁同書、張芾、周天受、各饬所部将士。
克期大舉。
實力進剿。
其楊載福水師。
并着官文等、饬令與江南水師。
互相策應。
乘此機會。
各路攻剿。
既可乘虛規複各城。
并可使賊水陸各有牽制。
不能回顧。
金陵洪逆。
如檻獸釜魚。
必早授首。
惟在各将帥不分畛域。
協力同心。
以期迅奏盧功。
同膺懋賞。
朕實有厚望焉。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欽差大臣和春奏報、洪逆僞诏、号召上遊賊黨。
意圖下竄。
請饬楚皖各路統兵大員。
乘機會剿。
得旨。
此時機會。
頗覺可乘。
惟在汝等各将帥、不分畛域。
合力會剿。
庶幾早收成效。
○河南巡撫瑛棨等奏、剿捕鹿邑縣聚衆滋事之寨長段樂山等、訊明正法。
該縣知縣孫嘉臻、随同馳剿。
可否免春議處。
得旨。
該犯等踞寨抗拒。
實屬罪不容誅。
然歸咎于地方官。
不能随時彈壓。
若果試辦之初。
皆系良民。
焉有此事。
此必系首鼠兩端。
時順時逆。
加以莠民惑衆。
禦寇适足以引寇。
亦可見地方官平日之恩信未孚。
該縣孫嘉臻、尚能随同出力。
着從寬免議。
○命漕運總督袁甲三、為欽差大臣。
督辦安徽軍務。
○以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穆騰阿、為鑲黃旗蒙古都統。
刑部右侍郎文俊、兼正典旗蒙古副都統。
○以攻克江南浦口、并九洑洲賊巢。
賞總兵官黃彬、黃靖參将羅大春、楊福增、遊擊賴鎮海、郭定猷、朱得勝、守備況文榜、巴圖魯名号。
餘升叙加銜有差。
○乙酉。
上禦奉三無私殿、賜近支親藩等宴。
○禦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及外藩使臣等、茶果。
○谕内閣、張芾奏、投誠義勇、着有勞績、懇請獎勵等語。
義勇韋志俊等、上年自池州統率部衆。
獻城歸順。
旋因賊衆兵單。
池城複陷。
茲據張芾奏稱、韋志俊在徽州一帶。
随同官軍。
屢着戰功。
現仍劄營雷湖黃嶺等處助剿。
洵屬深明大義。
韋志俊及其部下尤為出力義勇。
着張芾酌量保奏。
候朕施恩。
以為自拔來歸。
奮勉立功者勸。
○谕軍機大臣等、傅振邦奏、撚匪圖竄東豫、請饬各該省、嚴密堵禦等語。
袁徐等圩撚匪。
因傅振邦即欲進攻。
築壘死守。
一面裝旗出竄。
圖擾東豫。
并已有馬步賊千餘人。
竄往西北砀虞一帶。
傅振邦雖巳派出馬隊。
探信跟剿。
惟繞道追蹑。
深虞落後。
自應東豫兩省。
速籌會合堵剿。
以杜竄越。
着文煜、德楞額、瑛棨、關保、各就本省防邊兵勇。
調派精銳。
探明賊蹤。
迎頭截擊。
不得徒事株守。
東省如郝上庠、黃良楷等、兵勇為數較多。
尤應不分畛域。
出境迎剿。
豫省屬經匪衆蹂躏。
此次不得再令竄擾。
瑛棨尚未交卸。
仍着與關保悉心籌辦。
毋許稍涉發懈。
緻幹重咎。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東豫晉陝西省、欠解傅振邦軍營兵饷。
為數甚钜。
谕令文煜等、各将月撥該提督饷銀二萬兩。
按月如數撥解。
山東、河南、并須于每月十五以前解到。
河南除饷禁外、仍須解足實銀二萬兩。
該二省新欠之饷。
務于年内解清。
其各該督舊欠銀兩。
并着酌籌搭解。
本日據傅振邦奏、上年各該省積欠饷銀。
共有五十餘萬兩之多。
迄今尚無消息。
請旨饬催等語。
現在宿南撚匪猖獗。
傅振邦統兵進剿。
力遏北竄。
軍情萬分吃緊。
所有各營口糧。
萬難拖欠。
其添造器械等用。
尤屬浩繁。
豈容将奉撥饷需。
任意延玩。
着文煜、瑛棨、英桂、譚廷襄、各遵前旨。
将每月應解傅振邦饷銀。
如數撥解。
不得稍有短少。
其山東、河南、仍着于每月十五日以前解到。
河南除饷票外、仍須解足實銀二萬兩。
不得遲逾。
其各該省新舊積欠銀兩。
并着各該撫、籌撥搭解。
傥敢仍前玩洩。
以緻贻誤軍行。
惟各該撫藩司是問。
恐難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雲南提督傅振邦奏、竄賊擊退回巢。
宿松一路肅清。
并饬總兵官博崇武、遊擊劉蘭馨等、統帶兵練。
由宿南相機攻取。
兼固徐宿藩籬。
得旨。
博崇武、劉蘭馨、雖于五鋪截剿。
并未扼其回竄。
似此處處落後。
無怪乎該逆之愈聚愈多。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張芾奏、徽饷八萬兩。
請就近先由浙省、每月按數籌解。
得旨。
戶部速行查議具奏。
軍饷固為急需。
而浙省亦有京協各饷。
着認真籌畫。
勿緻捉襟見肘。
○予故内務府大臣存佑子候補郎中六桂、服阕後以内務府郎中即補。
○予江南陣亡委參領舒明、委防禦素密雅、祭葬世職。
○丙戌。
孝穆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谕軍機大臣等、張亮基奏、回匪占踞大理等處。
請饬傅振邦、趕緊到任等語。
雲南迤西回匪。
久踞大理郡城。
負嵎抗拒。
亟應痛加剿洗。
該督委福兆、護理提督篆務。
辦理數月。
未有成效。
請饬傅振邦赴任。
自系為該省軍務緊要起見。
惟傅振邦現在堵辦徐宿剿匪事宜。
正當吃緊之際。
未能即赴滇省。
張亮基現委記名總兵褚克昌、前往接辦。
着即饬令該員、督饬兵勇。
實力攻剿。
俟徐宿剿撚蒇事。
再令傅振邦馳赴滇省。
徐之銘片奏密陳陝西候補知府張向宸、疊着戰功。
不敢沒其勞苦等語。
張亮基之子張向宸既能帶練打仗立功。
自應核其勞績。
奏請獎勵。
不必因其系大員子弟。
歸入密奏。
着該撫查看該員如續有戰功。
即據實保奏。
候朕施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雲貴總督張亮基等奏、黔省撥借銅斤。
現在滇南無可撥運。
應由黔自行籌采。
得旨。
該部議奏。
黔省軍饷兵糧。
尚且不繼。
焉有餘力再籌銅本。
以兼轄省分。
尚如此歧視。
總由習氣未化也。
○以江南颍州蒙城等處剿撚出力。
賞遊擊劉蘭馨、巴圖魯名号。
五品軍功武舉候殿元等、花翎。
軍功朱鑫等、藍翎。
餘升選加銜有差。
○以雲南彌勒宣威等處剿匪出力。
賞知縣湯箴衛、花翎。
未入流張星等、藍翎。
知縣沈善慶等、升叙有差。
予陣亡知州慶安、知縣王庭煥、遊擊韓寶、都司劉國乾、車國才、守備曹文科等、四十九員。
祭葬世職。
舉人陳天柱等、賞恤如例。
○以辦理軍務勝負無常。
雲南署臨元鎮。
總兵官申有謀、革職留任。
○丁亥。
谕内閣、吏部奏、遵議催科勤奮之州縣、照例核給獎叙一摺。
河
金陵處坐困之勢矣。
至洪逆被圍情急。
必号召粵撚各匪赴援。
亟應各路進兵。
使其不能相顧。
以冀冒收成效。
現在曾國藩巳抵宿松。
胡林翼亦進劄英山。
皖北逆衆、業巳震懾。
袁甲三自攻克臨淮後。
軍威甚盛。
翁同書一軍進攻爐橋。
亦漸得手。
均可迅速進兵。
至完南池太等處。
為金陵後路應援。
亦應急攻。
以分賊勢。
即着官文、曾國藩、胡林翼、袁甲三、翁同書、張芾、周天受、各饬所部将士。
克期大舉。
實力進剿。
其楊載福水師。
并着官文等、饬令與江南水師。
互相策應。
乘此機會。
各路攻剿。
既可乘虛規複各城。
并可使賊水陸各有牽制。
不能回顧。
金陵洪逆。
如檻獸釜魚。
必早授首。
惟在各将帥不分畛域。
協力同心。
以期迅奏盧功。
同膺懋賞。
朕實有厚望焉。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欽差大臣和春奏報、洪逆僞诏、号召上遊賊黨。
意圖下竄。
請饬楚皖各路統兵大員。
乘機會剿。
得旨。
此時機會。
頗覺可乘。
惟在汝等各将帥、不分畛域。
合力會剿。
庶幾早收成效。
○河南巡撫瑛棨等奏、剿捕鹿邑縣聚衆滋事之寨長段樂山等、訊明正法。
該縣知縣孫嘉臻、随同馳剿。
可否免春議處。
得旨。
該犯等踞寨抗拒。
實屬罪不容誅。
然歸咎于地方官。
不能随時彈壓。
若果試辦之初。
皆系良民。
焉有此事。
此必系首鼠兩端。
時順時逆。
加以莠民惑衆。
禦寇适足以引寇。
亦可見地方官平日之恩信未孚。
該縣孫嘉臻、尚能随同出力。
着從寬免議。
○命漕運總督袁甲三、為欽差大臣。
督辦安徽軍務。
○以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穆騰阿、為鑲黃旗蒙古都統。
刑部右侍郎文俊、兼正典旗蒙古副都統。
○以攻克江南浦口、并九洑洲賊巢。
賞總兵官黃彬、黃靖參将羅大春、楊福增、遊擊賴鎮海、郭定猷、朱得勝、守備況文榜、巴圖魯名号。
餘升叙加銜有差。
○乙酉。
上禦奉三無私殿、賜近支親藩等宴。
○禦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及外藩使臣等、茶果。
○谕内閣、張芾奏、投誠義勇、着有勞績、懇請獎勵等語。
義勇韋志俊等、上年自池州統率部衆。
獻城歸順。
旋因賊衆兵單。
池城複陷。
茲據張芾奏稱、韋志俊在徽州一帶。
随同官軍。
屢着戰功。
現仍劄營雷湖黃嶺等處助剿。
洵屬深明大義。
韋志俊及其部下尤為出力義勇。
着張芾酌量保奏。
候朕施恩。
以為自拔來歸。
奮勉立功者勸。
○谕軍機大臣等、傅振邦奏、撚匪圖竄東豫、請饬各該省、嚴密堵禦等語。
袁徐等圩撚匪。
因傅振邦即欲進攻。
築壘死守。
一面裝旗出竄。
圖擾東豫。
并已有馬步賊千餘人。
竄往西北砀虞一帶。
傅振邦雖巳派出馬隊。
探信跟剿。
惟繞道追蹑。
深虞落後。
自應東豫兩省。
速籌會合堵剿。
以杜竄越。
着文煜、德楞額、瑛棨、關保、各就本省防邊兵勇。
調派精銳。
探明賊蹤。
迎頭截擊。
不得徒事株守。
東省如郝上庠、黃良楷等、兵勇為數較多。
尤應不分畛域。
出境迎剿。
豫省屬經匪衆蹂躏。
此次不得再令竄擾。
瑛棨尚未交卸。
仍着與關保悉心籌辦。
毋許稍涉發懈。
緻幹重咎。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東豫晉陝西省、欠解傅振邦軍營兵饷。
為數甚钜。
谕令文煜等、各将月撥該提督饷銀二萬兩。
按月如數撥解。
山東、河南、并須于每月十五以前解到。
河南除饷禁外、仍須解足實銀二萬兩。
該二省新欠之饷。
務于年内解清。
其各該督舊欠銀兩。
并着酌籌搭解。
本日據傅振邦奏、上年各該省積欠饷銀。
共有五十餘萬兩之多。
迄今尚無消息。
請旨饬催等語。
現在宿南撚匪猖獗。
傅振邦統兵進剿。
力遏北竄。
軍情萬分吃緊。
所有各營口糧。
萬難拖欠。
其添造器械等用。
尤屬浩繁。
豈容将奉撥饷需。
任意延玩。
着文煜、瑛棨、英桂、譚廷襄、各遵前旨。
将每月應解傅振邦饷銀。
如數撥解。
不得稍有短少。
其山東、河南、仍着于每月十五日以前解到。
河南除饷票外、仍須解足實銀二萬兩。
不得遲逾。
其各該省新舊積欠銀兩。
并着各該撫、籌撥搭解。
傥敢仍前玩洩。
以緻贻誤軍行。
惟各該撫藩司是問。
恐難當此重咎也。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雲南提督傅振邦奏、竄賊擊退回巢。
宿松一路肅清。
并饬總兵官博崇武、遊擊劉蘭馨等、統帶兵練。
由宿南相機攻取。
兼固徐宿藩籬。
得旨。
博崇武、劉蘭馨、雖于五鋪截剿。
并未扼其回竄。
似此處處落後。
無怪乎該逆之愈聚愈多。
○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張芾奏、徽饷八萬兩。
請就近先由浙省、每月按數籌解。
得旨。
戶部速行查議具奏。
軍饷固為急需。
而浙省亦有京協各饷。
着認真籌畫。
勿緻捉襟見肘。
○予故内務府大臣存佑子候補郎中六桂、服阕後以内務府郎中即補。
○予江南陣亡委參領舒明、委防禦素密雅、祭葬世職。
○丙戌。
孝穆成皇後忌辰。
遣官祭慕陵。
○谕軍機大臣等、張亮基奏、回匪占踞大理等處。
請饬傅振邦、趕緊到任等語。
雲南迤西回匪。
久踞大理郡城。
負嵎抗拒。
亟應痛加剿洗。
該督委福兆、護理提督篆務。
辦理數月。
未有成效。
請饬傅振邦赴任。
自系為該省軍務緊要起見。
惟傅振邦現在堵辦徐宿剿匪事宜。
正當吃緊之際。
未能即赴滇省。
張亮基現委記名總兵褚克昌、前往接辦。
着即饬令該員、督饬兵勇。
實力攻剿。
俟徐宿剿撚蒇事。
再令傅振邦馳赴滇省。
徐之銘片奏密陳陝西候補知府張向宸、疊着戰功。
不敢沒其勞苦等語。
張亮基之子張向宸既能帶練打仗立功。
自應核其勞績。
奏請獎勵。
不必因其系大員子弟。
歸入密奏。
着該撫查看該員如續有戰功。
即據實保奏。
候朕施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雲貴總督張亮基等奏、黔省撥借銅斤。
現在滇南無可撥運。
應由黔自行籌采。
得旨。
該部議奏。
黔省軍饷兵糧。
尚且不繼。
焉有餘力再籌銅本。
以兼轄省分。
尚如此歧視。
總由習氣未化也。
○以江南颍州蒙城等處剿撚出力。
賞遊擊劉蘭馨、巴圖魯名号。
五品軍功武舉候殿元等、花翎。
軍功朱鑫等、藍翎。
餘升選加銜有差。
○以雲南彌勒宣威等處剿匪出力。
賞知縣湯箴衛、花翎。
未入流張星等、藍翎。
知縣沈善慶等、升叙有差。
予陣亡知州慶安、知縣王庭煥、遊擊韓寶、都司劉國乾、車國才、守備曹文科等、四十九員。
祭葬世職。
舉人陳天柱等、賞恤如例。
○以辦理軍務勝負無常。
雲南署臨元鎮。
總兵官申有謀、革職留任。
○丁亥。
谕内閣、吏部奏、遵議催科勤奮之州縣、照例核給獎叙一摺。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