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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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訊。
毋令稍有避就。
至所奏習教各犯姓名住址清單。
着鈔給崇恩閱看。
該撫即密委幹員。
按照單内所開、饬拏務獲。
毋令一人漏網。
仍俟直隸訊結後。
将該犯解赴山東。
徹底究辦。
務須淨絕根株。
是為至要。
将此各谕令知之。
尋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訊明郝聖瑞、實止留圖二張。
并無習教情事。
複訪獲延慶州增生陳得霖、亦留圖一張。
知其荒誕。
旋即燒毀。
此外并無留圖習教之人。
至王壽榮所供。
前後俱不相符。
應即解赴東省。
以憑确訊。
下部知之。
山東巡撫崇恩奏、教匪王壽榮、前所供籍隸濱州崔金伯等十九犯。
現已饬屬按名詳查。
均無其人。
因嚴訊該匪親父王多賢、亦稱并不知情。
應俟直隸解到該犯時。
根究查辦。
得旨、細心研鞫。
不可率忽。
○又谕、崇恩奏、續獲撚匪。
及地方情形一摺。
前因曹州府境撚匪團結抗拒。
未能盡數殲獲。
降旨饬令兜拏。
并将該匪私造擡炮根由。
逐細查究。
茲據奏稱、自郓城縣棘承寺圍剿捦獲首犯之後。
續經報獲多名。
餘匪逃逸。
居民現已安堵。
自應酌撤官兵。
無任紛擾。
惟此項匪徒。
糾聚已久。
總當就現獲各犯。
嚴行根究。
按名查辦。
斷不可将就目前。
冀圖了事。
緻贻後患。
至所獲犯内藏有軍械。
自當盡數摉起。
并究明何年私造私藏。
分别加等治罪。
其良民之家。
擅藏器械。
例有明文。
既據該撫出示曉谕。
即着照舊辦理。
惟不可任聽不肖胥役人等、藉查禁為名。
紛紛擾累。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奕經等奏、希皮察克布噜特愛裡雅爾、供稱賊匪提拉等、誣伊勾結訛索銀兩。
心實不甘。
請仍将伊管押。
再令伊子斯底克出卡實力拏賊。
以明其心等語。
愛裡雅爾、并無勾結情事。
前已谕令布彥泰即行釋放。
着該将軍等傳谕、該比被誣之處。
大皇帝早已深悉。
該比惟當加意勤慎。
撫綏部衆。
不必令伊子斯底克出卡捕賊。
毋緻稍存疑懼。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都察院奏、河南民人韓廣譽、呈控糾鬥槍傷。
诓詐庇縱一案。
已明降谕旨。
交鄂順安親提嚴訊矣。
此案控關聚衆互鬥。
施放擡槍。
傷斃人命重情。
若不嚴拏究辦。
勢必習為械鬥。
于地方殊有關系。
且差役縱犯詐贓。
刑書隐匿卷宗。
何以案延二載。
疊經上控。
該地方官并未緝拏究辦。
着鄂順安嚴饬該地方官。
勒限緝犯務獲。
嚴行審訊。
按律懲辦。
傥拏究不力。
緻将來釀成械鬥巨案。
恐該撫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民人陳萬彩、挾李虎山索債之嫌。
糾集十餘人向李虎山尋毆。
李虎山亦約人抵禦。
旋因陳萬彩施放擡槍。
誤傷韓廣譽之妻。
兩造俱畏懼走散。
并未互鬥。
惟正兇逃逸。
日久無獲。
疊将該地方官奏參在案。
先後卷宗。
俱存縣署。
刑書并未隐匿。
惟差役韓帼谟等、詐得韓廣譽制錢五千。
棉?五匹。
請将韓帼谟等依例拟杖枷。
陳喜孟等、聽從陳萬彩糾毆。
依聚衆十人以上執持器械例。
發新疆給官兵為奴。
仍饬嚴緝正兇。
下部議。
從之。
○以安插巴爾楚克眷戶妥協。
予屯田糧員尚安布議叙。
○命陝甘總督惠吉、撥銀七萬二千六百八十六兩有奇。
解赴烏噜木齊。
備道光二十七年經費。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前歲西甯會剿番賊。
總督富呢揚阿、提督周悅勝、并未與賊接仗。
惟将番僧邀至大營。
優加賞赉。
面結和約。
至馬廠被搶馬匹。
僅分派各營攤賠完結。
并有捐賠馬價之說。
全充貪員私橐。
缺額馬匹。
仍然未補等語。
前歲剿辦番賊時。
富呢揚阿等。
曾否督率将弁與賊接仗。
有無邀番僧至營面結和約之事。
該處地方員弁等、自必共見共聞。
斷難掩人耳目。
着惠吉到任後。
密行偵訪。
務将實在情形。
确切查明。
斷不可意存諱飾。
代人受過。
該督統轄兩省文武。
如果訪查得實。
立即奏明懲辦。
使屬員鹹知畏懼。
此後辦理地方公事。
更易得手。
傥巧避嫌怨。
不肯據實直陳。
則軟懦自甘。
此後一切公事。
尚望屬員畏服耶。
至被搶馬匹。
率派攤賠。
缺額馬匹。
并不買補。
究竟馬匹被搶若幹。
現在短缺若幹。
并着一并查明具奏。
如敢蹈官官相護惡習。
将來一經發覺。
或經朕别有訪聞。
惟惠吉是問。
該督接奉此旨。
着即據實具奏。
無庸會商。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從前剿辦青海野番。
甫報肅清。
旋又有傷弁搶馬之事。
今複戕害總兵大員。
總由疆臣阃帥姑息養癰等語。
據稱山内生番。
多由内地遊民回子、及脫逃遣犯、竄匿其中。
教誘生事。
其損失馬匹。
但知分派各營攤賠完結。
并有捐賠馬價情事。
又前歲西甯會剿時。
富呢揚阿、與周悅勝、并未見賊接仗。
惟将番僧邀至大營。
面結和約。
該僧有包管十年無事之語。
遂即張皇奏捷。
師旋之日。
已有賊衆圍困鎮将、焚掠居民之事。
并未奏聞。
似此彌縫諱飾。
以緻兵制日非。
馬政日壞。
何以綏靖邊陲。
德興到任。
在前次會剿以後。
無所用其回護。
接奉此旨。
着即逐條确切訪查。
究系如何鋪張粉飾。
馬匹實在被搶若幹。
現在短缺若幹。
查明後、即自行繕摺具奏。
毋庸會商。
傥有不實不盡。
将來别經發覺。
惟該大臣是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青海野番。
戕害總兵大員。
總由疆臣阃帥姑息養癰等語。
據稱其損失馬匹。
但分派各營攤賠完結。
并有捐賠馬價情事。
又前歲西甯會剿時。
富呢揚阿、與周悅勝、并未見賊接仗。
張皇奏捷。
似此彌縫諱飾。
何以綏靖邊陲。
摺内所指各情。
皆系鄧廷桢署總督以前之事。
無所用其回護。
接奉此旨。
着即逐條确切訪查。
究系如何鋪張粉飾。
馬匹實在被搶若幹。
現在短缺若幹。
查明後、即自行繕摺具奏。
毋庸會商。
傥有不實不盡。
将來别經發覺。
惟該署督是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故雲南景東廳屬保甸土巡檢陶廷翊子元品、襲職。
○貸河南駐防官兵修理房屋俸饷銀。
○癸未。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耆英等奏、裁撤守台屯丁。
改徵租息。
募兵駐守一摺。
當交該部速議具奏。
茲據該部奏稱、該督等系為海防緊要。
因地制宜起見。
裁撤屯丁。
改添兵弁。
足資捍禦。
徵收租息。
作為兵食。
亦屬有餘。
應如所奏辦理等語。
已降旨依議矣。
惟念各台既經添兵。
自應勤加操演。
以期技藝日精。
足資防守。
所請添設千總把總外委等員。
能否
毋令稍有避就。
至所奏習教各犯姓名住址清單。
着鈔給崇恩閱看。
該撫即密委幹員。
按照單内所開、饬拏務獲。
毋令一人漏網。
仍俟直隸訊結後。
将該犯解赴山東。
徹底究辦。
務須淨絕根株。
是為至要。
将此各谕令知之。
尋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訊明郝聖瑞、實止留圖二張。
并無習教情事。
複訪獲延慶州增生陳得霖、亦留圖一張。
知其荒誕。
旋即燒毀。
此外并無留圖習教之人。
至王壽榮所供。
前後俱不相符。
應即解赴東省。
以憑确訊。
下部知之。
山東巡撫崇恩奏、教匪王壽榮、前所供籍隸濱州崔金伯等十九犯。
現已饬屬按名詳查。
均無其人。
因嚴訊該匪親父王多賢、亦稱并不知情。
應俟直隸解到該犯時。
根究查辦。
得旨、細心研鞫。
不可率忽。
○又谕、崇恩奏、續獲撚匪。
及地方情形一摺。
前因曹州府境撚匪團結抗拒。
未能盡數殲獲。
降旨饬令兜拏。
并将該匪私造擡炮根由。
逐細查究。
茲據奏稱、自郓城縣棘承寺圍剿捦獲首犯之後。
續經報獲多名。
餘匪逃逸。
居民現已安堵。
自應酌撤官兵。
無任紛擾。
惟此項匪徒。
糾聚已久。
總當就現獲各犯。
嚴行根究。
按名查辦。
斷不可将就目前。
冀圖了事。
緻贻後患。
至所獲犯内藏有軍械。
自當盡數摉起。
并究明何年私造私藏。
分别加等治罪。
其良民之家。
擅藏器械。
例有明文。
既據該撫出示曉谕。
即着照舊辦理。
惟不可任聽不肖胥役人等、藉查禁為名。
紛紛擾累。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奕經等奏、希皮察克布噜特愛裡雅爾、供稱賊匪提拉等、誣伊勾結訛索銀兩。
心實不甘。
請仍将伊管押。
再令伊子斯底克出卡實力拏賊。
以明其心等語。
愛裡雅爾、并無勾結情事。
前已谕令布彥泰即行釋放。
着該将軍等傳谕、該比被誣之處。
大皇帝早已深悉。
該比惟當加意勤慎。
撫綏部衆。
不必令伊子斯底克出卡捕賊。
毋緻稍存疑懼。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都察院奏、河南民人韓廣譽、呈控糾鬥槍傷。
诓詐庇縱一案。
已明降谕旨。
交鄂順安親提嚴訊矣。
此案控關聚衆互鬥。
施放擡槍。
傷斃人命重情。
若不嚴拏究辦。
勢必習為械鬥。
于地方殊有關系。
且差役縱犯詐贓。
刑書隐匿卷宗。
何以案延二載。
疊經上控。
該地方官并未緝拏究辦。
着鄂順安嚴饬該地方官。
勒限緝犯務獲。
嚴行審訊。
按律懲辦。
傥拏究不力。
緻将來釀成械鬥巨案。
恐該撫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民人陳萬彩、挾李虎山索債之嫌。
糾集十餘人向李虎山尋毆。
李虎山亦約人抵禦。
旋因陳萬彩施放擡槍。
誤傷韓廣譽之妻。
兩造俱畏懼走散。
并未互鬥。
惟正兇逃逸。
日久無獲。
疊将該地方官奏參在案。
先後卷宗。
俱存縣署。
刑書并未隐匿。
惟差役韓帼谟等、詐得韓廣譽制錢五千。
棉?五匹。
請将韓帼谟等依例拟杖枷。
陳喜孟等、聽從陳萬彩糾毆。
依聚衆十人以上執持器械例。
發新疆給官兵為奴。
仍饬嚴緝正兇。
下部議。
從之。
○以安插巴爾楚克眷戶妥協。
予屯田糧員尚安布議叙。
○命陝甘總督惠吉、撥銀七萬二千六百八十六兩有奇。
解赴烏噜木齊。
備道光二十七年經費。
○辛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前歲西甯會剿番賊。
總督富呢揚阿、提督周悅勝、并未與賊接仗。
惟将番僧邀至大營。
優加賞赉。
面結和約。
至馬廠被搶馬匹。
僅分派各營攤賠完結。
并有捐賠馬價之說。
全充貪員私橐。
缺額馬匹。
仍然未補等語。
前歲剿辦番賊時。
富呢揚阿等。
曾否督率将弁與賊接仗。
有無邀番僧至營面結和約之事。
該處地方員弁等、自必共見共聞。
斷難掩人耳目。
着惠吉到任後。
密行偵訪。
務将實在情形。
确切查明。
斷不可意存諱飾。
代人受過。
該督統轄兩省文武。
如果訪查得實。
立即奏明懲辦。
使屬員鹹知畏懼。
此後辦理地方公事。
更易得手。
傥巧避嫌怨。
不肯據實直陳。
則軟懦自甘。
此後一切公事。
尚望屬員畏服耶。
至被搶馬匹。
率派攤賠。
缺額馬匹。
并不買補。
究竟馬匹被搶若幹。
現在短缺若幹。
并着一并查明具奏。
如敢蹈官官相護惡習。
将來一經發覺。
或經朕别有訪聞。
惟惠吉是問。
該督接奉此旨。
着即據實具奏。
無庸會商。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從前剿辦青海野番。
甫報肅清。
旋又有傷弁搶馬之事。
今複戕害總兵大員。
總由疆臣阃帥姑息養癰等語。
據稱山内生番。
多由内地遊民回子、及脫逃遣犯、竄匿其中。
教誘生事。
其損失馬匹。
但知分派各營攤賠完結。
并有捐賠馬價情事。
又前歲西甯會剿時。
富呢揚阿、與周悅勝、并未見賊接仗。
惟将番僧邀至大營。
面結和約。
該僧有包管十年無事之語。
遂即張皇奏捷。
師旋之日。
已有賊衆圍困鎮将、焚掠居民之事。
并未奏聞。
似此彌縫諱飾。
以緻兵制日非。
馬政日壞。
何以綏靖邊陲。
德興到任。
在前次會剿以後。
無所用其回護。
接奉此旨。
着即逐條确切訪查。
究系如何鋪張粉飾。
馬匹實在被搶若幹。
現在短缺若幹。
查明後、即自行繕摺具奏。
毋庸會商。
傥有不實不盡。
将來别經發覺。
惟該大臣是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青海野番。
戕害總兵大員。
總由疆臣阃帥姑息養癰等語。
據稱其損失馬匹。
但分派各營攤賠完結。
并有捐賠馬價情事。
又前歲西甯會剿時。
富呢揚阿、與周悅勝、并未見賊接仗。
張皇奏捷。
似此彌縫諱飾。
何以綏靖邊陲。
摺内所指各情。
皆系鄧廷桢署總督以前之事。
無所用其回護。
接奉此旨。
着即逐條确切訪查。
究系如何鋪張粉飾。
馬匹實在被搶若幹。
現在短缺若幹。
查明後、即自行繕摺具奏。
毋庸會商。
傥有不實不盡。
将來别經發覺。
惟該署督是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以故雲南景東廳屬保甸土巡檢陶廷翊子元品、襲職。
○貸河南駐防官兵修理房屋俸饷銀。
○癸未。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耆英等奏、裁撤守台屯丁。
改徵租息。
募兵駐守一摺。
當交該部速議具奏。
茲據該部奏稱、該督等系為海防緊要。
因地制宜起見。
裁撤屯丁。
改添兵弁。
足資捍禦。
徵收租息。
作為兵食。
亦屬有餘。
應如所奏辦理等語。
已降旨依議矣。
惟念各台既經添兵。
自應勤加操演。
以期技藝日精。
足資防守。
所請添設千總把總外委等員。
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