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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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有情形窒礙。
應行酌量變通之處。
并着督饬從長計議。
通盤籌畫。
以除積弊而整鹾綱。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廣州府屬盜劫日滋、商民受害、請設法整頓一摺。
據稱廣州府一帶。
土匪劫掠為生。
結黨聚會。
數萬餘人。
其着名積匪。
如香山、新會、順德等處。
姓名皆曆曆可數。
上年查拏之卧龍三合等會匪。
摉捕未淨。
嗣複有新安、新甯、各縣匪徒。
在香山之港口及隆都鄉引人入會。
千百為群。
肆行無忌。
又香山下沙地面。
近來匪類漸多。
地方文武。
不肯實力查拏。
以緻農民不安耕作。
又順德、香山、交界之處。
及南海、番禺、東莞、順德、香山、新會、三水等處。
皆有盜賊巢穴。
出沒無常。
搶劫多案。
香山縣城内外。
自上年冬至今年春夏之交。
報劫者不下數千案。
皆有事主名姓地方。
及被劫月日可查。
并有香山司巡檢魯鳳林、被盜搶去。
剃須勒贖等語。
似此盜劫橫行。
總由地方文武相率因循。
以緻肆行無忌。
甚至持械戕官。
擄官勒贖。
殊堪駭異。
着耆英、黃恩彤、督饬所屬員弁。
按照摺内所指各案。
及盜匪姓名。
确切查明。
按名拏獲究辦。
并寬籌緝捕經費。
嚴定賞罰章程。
務使盜賊肅清。
農商安靖。
是為至要。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己未。
谕内閣、潘錫恩奏、中河廳桃源汛北岸纖堤、因山泉漲發下注、平漫過水情形一摺。
該廳營等專司防守。
未能竭力搶護。
實屬咎無可寬。
中河通判黃宗保、中河營守備趙大德、桃源汛主簿顧廷瓒、把總王蔭培、協防沈煦、均着一并革職。
留工效力。
勒限趕緊堵築。
所用錢糧。
着落專管之廳營汛官全賠。
以示懲戒。
淮海道周焘、署河營參将李勝、署淮揚遊擊安振業、均着交部議處。
潘錫恩、督率無方。
不能先事豫防。
着一并交部議處。
餘着照所議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潘錫恩奏、中河廳桃源汛北岸纖堤。
因山泉漲發下注。
平漫過水情形。
已明降谕旨。
将該河督等交部議處矣。
本年運河水勢。
因連日大雨。
山泉漲發。
以緻西岸蕭家壩地方纖堤。
平漫過水。
宿遷堤工。
塌陷十餘丈。
已據該河督饬令該廳營分别補還。
至中河桃汛盛家河頭口門。
塌寬四十餘丈。
漫水穿過遙堤。
當此漕船銜尾而來。
亟應設法挽進中河。
傥水勢宣洩過多。
不能濟運。
必至有誤漕行。
着照該河督所議。
築攔河壩以資存蓄。
築挑水壩以擎托來源。
所有挑穵越河、灌塘啟壩各事宜。
即派委妥員。
勒限趕辦。
務将漕船送過越河北上。
不準稍有遲誤。
其漫口處所。
俟料物購齊。
趕緊堵築。
仍着嚴饬該道将廳營等、無分晝夜。
加意防守。
毋得再有疏虞。
潘錫恩身任河督。
責無旁貸。
務當體察情形。
通盤籌畫。
以期漕船行走迅速。
無誤回空。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寄谕漕運總督程矞采。
本日據潘錫恩奏、中河桃源汛北纖堤漫口情形。
已降旨令該河督将此缺口即行興堵。
并趕築攔河壩以蓄清水。
挑穵越河以利漕行。
諒可克期趱辦。
茲據該漕督奏、湖南在後各幫。
尚有船一百十五隻。
不及出塘。
其挂泊黃河、未進楊莊口者。
尚有江西在後各幫及湖南幫船。
共計二百二十三隻。
現饬各幫弁丁。
加纖挽上歐家渡停泊等語。
現在漕務正當吃緊之時。
其已渡黃者。
務當飛催前進。
其未渡黃者。
尤宜趕緊渡竣。
該漕督即會同潘錫恩、熟商妥籌。
相機辦理。
一俟越河挑竣。
即将各船催趱北上。
期于以速補遲。
勿令久泊河岸。
緻有風濤危險之虞。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德興奏、總兵循例出口會哨、途次突遇番賊、打仗被戕陣亡、現派将領前往緝捕一摺。
西甯口外察罕鄂博地方。
乃番賊往來之區。
節經定有章程。
由甘涼西肅各提鎮。
于每年六月。
酌帶弁兵。
會哨一次。
本年會哨屆期。
西甯鎮署總兵慶和、于六月初九日。
自西甯郡城啟程出卡。
乃于六月十二日行至離察罕鄂博三十餘裡之金羊嶺地方。
突見番賊多人。
該署鎮督兵奮勇追捕。
至迤北靛溝。
賊番愈多。
官兵單弱。
力難抵敵。
該署鎮身帶重傷。
即時殒命。
所帶官兵。
陣亡亦多。
連年番匪屢搶沿邊居民。
今複聚衆戕害總兵大員。
殺傷弁兵。
必應痛加剿辦。
德興現因布哈河沙爾哈地方。
有番賊二千餘人。
若親身帶兵前赴山北。
轉恐勢難兼顧。
已選派營員帶兵摉捕。
着惠吉接奉此旨。
即星馳前赴甘肅。
體察情形。
相機妥辦。
惠吉未到任以前。
即着鄧廷桢酌調官兵。
交胡超帶往剿辦。
并着胡超馳抵該處。
詳察賊勢。
分路追捕。
總期悉數殲捦。
不緻逃竄稽誅。
是為至要。
至西甯鎮總兵站柱、應行交卸來京。
該處現乏帶兵大員。
着暫緩給咨。
饬令回任。
以便差委。
署總兵慶和、為國捐軀。
情殊可憫。
着交該部照總兵例議恤。
所有陣亡官兵數目。
并着該督等查明具奏。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
其有情形窒礙。
應行酌量變通之處。
并着督饬從長計議。
通盤籌畫。
以除積弊而整鹾綱。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廣州府屬盜劫日滋、商民受害、請設法整頓一摺。
據稱廣州府一帶。
土匪劫掠為生。
結黨聚會。
數萬餘人。
其着名積匪。
如香山、新會、順德等處。
姓名皆曆曆可數。
上年查拏之卧龍三合等會匪。
摉捕未淨。
嗣複有新安、新甯、各縣匪徒。
在香山之港口及隆都鄉引人入會。
千百為群。
肆行無忌。
又香山下沙地面。
近來匪類漸多。
地方文武。
不肯實力查拏。
以緻農民不安耕作。
又順德、香山、交界之處。
及南海、番禺、東莞、順德、香山、新會、三水等處。
皆有盜賊巢穴。
出沒無常。
搶劫多案。
香山縣城内外。
自上年冬至今年春夏之交。
報劫者不下數千案。
皆有事主名姓地方。
及被劫月日可查。
并有香山司巡檢魯鳳林、被盜搶去。
剃須勒贖等語。
似此盜劫橫行。
總由地方文武相率因循。
以緻肆行無忌。
甚至持械戕官。
擄官勒贖。
殊堪駭異。
着耆英、黃恩彤、督饬所屬員弁。
按照摺内所指各案。
及盜匪姓名。
确切查明。
按名拏獲究辦。
并寬籌緝捕經費。
嚴定賞罰章程。
務使盜賊肅清。
農商安靖。
是為至要。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己未。
谕内閣、潘錫恩奏、中河廳桃源汛北岸纖堤、因山泉漲發下注、平漫過水情形一摺。
該廳營等專司防守。
未能竭力搶護。
實屬咎無可寬。
中河通判黃宗保、中河營守備趙大德、桃源汛主簿顧廷瓒、把總王蔭培、協防沈煦、均着一并革職。
留工效力。
勒限趕緊堵築。
所用錢糧。
着落專管之廳營汛官全賠。
以示懲戒。
淮海道周焘、署河營參将李勝、署淮揚遊擊安振業、均着交部議處。
潘錫恩、督率無方。
不能先事豫防。
着一并交部議處。
餘着照所議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潘錫恩奏、中河廳桃源汛北岸纖堤。
因山泉漲發下注。
平漫過水情形。
已明降谕旨。
将該河督等交部議處矣。
本年運河水勢。
因連日大雨。
山泉漲發。
以緻西岸蕭家壩地方纖堤。
平漫過水。
宿遷堤工。
塌陷十餘丈。
已據該河督饬令該廳營分别補還。
至中河桃汛盛家河頭口門。
塌寬四十餘丈。
漫水穿過遙堤。
當此漕船銜尾而來。
亟應設法挽進中河。
傥水勢宣洩過多。
不能濟運。
必至有誤漕行。
着照該河督所議。
築攔河壩以資存蓄。
築挑水壩以擎托來源。
所有挑穵越河、灌塘啟壩各事宜。
即派委妥員。
勒限趕辦。
務将漕船送過越河北上。
不準稍有遲誤。
其漫口處所。
俟料物購齊。
趕緊堵築。
仍着嚴饬該道将廳營等、無分晝夜。
加意防守。
毋得再有疏虞。
潘錫恩身任河督。
責無旁貸。
務當體察情形。
通盤籌畫。
以期漕船行走迅速。
無誤回空。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寄谕漕運總督程矞采。
本日據潘錫恩奏、中河桃源汛北纖堤漫口情形。
已降旨令該河督将此缺口即行興堵。
并趕築攔河壩以蓄清水。
挑穵越河以利漕行。
諒可克期趱辦。
茲據該漕督奏、湖南在後各幫。
尚有船一百十五隻。
不及出塘。
其挂泊黃河、未進楊莊口者。
尚有江西在後各幫及湖南幫船。
共計二百二十三隻。
現饬各幫弁丁。
加纖挽上歐家渡停泊等語。
現在漕務正當吃緊之時。
其已渡黃者。
務當飛催前進。
其未渡黃者。
尤宜趕緊渡竣。
該漕督即會同潘錫恩、熟商妥籌。
相機辦理。
一俟越河挑竣。
即将各船催趱北上。
期于以速補遲。
勿令久泊河岸。
緻有風濤危險之虞。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德興奏、總兵循例出口會哨、途次突遇番賊、打仗被戕陣亡、現派将領前往緝捕一摺。
西甯口外察罕鄂博地方。
乃番賊往來之區。
節經定有章程。
由甘涼西肅各提鎮。
于每年六月。
酌帶弁兵。
會哨一次。
本年會哨屆期。
西甯鎮署總兵慶和、于六月初九日。
自西甯郡城啟程出卡。
乃于六月十二日行至離察罕鄂博三十餘裡之金羊嶺地方。
突見番賊多人。
該署鎮督兵奮勇追捕。
至迤北靛溝。
賊番愈多。
官兵單弱。
力難抵敵。
該署鎮身帶重傷。
即時殒命。
所帶官兵。
陣亡亦多。
連年番匪屢搶沿邊居民。
今複聚衆戕害總兵大員。
殺傷弁兵。
必應痛加剿辦。
德興現因布哈河沙爾哈地方。
有番賊二千餘人。
若親身帶兵前赴山北。
轉恐勢難兼顧。
已選派營員帶兵摉捕。
着惠吉接奉此旨。
即星馳前赴甘肅。
體察情形。
相機妥辦。
惠吉未到任以前。
即着鄧廷桢酌調官兵。
交胡超帶往剿辦。
并着胡超馳抵該處。
詳察賊勢。
分路追捕。
總期悉數殲捦。
不緻逃竄稽誅。
是為至要。
至西甯鎮總兵站柱、應行交卸來京。
該處現乏帶兵大員。
着暫緩給咨。
饬令回任。
以便差委。
署總兵慶和、為國捐軀。
情殊可憫。
着交該部照總兵例議恤。
所有陣亡官兵數目。
并着該督等查明具奏。
将此由四百裡各谕令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