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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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興奏、續獲邪教匪犯。
訊取大概供情一摺。
四川省前獲青蓮教匪犯。
因有要犯李一原未獲。
曾經降旨嚴密查拏。
茲據該督奏續獲匪犯多名。
據鄭子青供稱、現在總教主姓朱名中立、在湖北掌教。
暗号八牛。
并據吳懷琦供稱、有範秉書其人。
系屬江南教主等語。
着湖北江南各督撫饬屬嚴密查拏。
朱中立、範秉書、務獲嚴審究辦。
至王化心一犯。
業經節次熬訊。
神色不變。
仍應設法嚴究。
令其據實供吐。
毋任狡展。
所有李一原一犯。
既據查明逃往重慶一帶。
自應上緊緝拏。
其餘供出各要犯務須按名弋獲。
以淨根株。
不準稍留餘孽。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大學士穆彰阿、禮部尚書特登額、吏部右侍郎侯桐、禮部左侍郎馮芝、兵部左侍郎朱嶟、工部右侍郎福濟、周祖培、内閣學士羅文俊、為殿試讀卷官。
○辛亥。
策試天下貢士蔣超伯等二百十七名于保和殿。
制曰、朕缵膺大寶。
統禦寰區。
中外乂安。
于茲二十有五載。
仰荷昊蒼眷佑。
列聖垂庥。
敕命時幾。
兢兢業業。
深念崇登進以熙治績。
籌積貯以裕倉儲。
敦教化以正風俗。
奮武衛以诘戎兵。
期膺上理。
延訪為殷爾多士拜獻先資。
對揚伊始。
冀聆谠論。
式贊嘉猷。
治天下者莫重乎進賢用人。
舜典曰。
明試以功。
敷奏以言臯陶谟曰。
亦言其人有德。
乃言曰。
載采采。
知人則哲。
自古其難。
帝世若是其鄭重也。
乃後世君臣相得。
或取決于立談之頃。
若張良之以石投水。
王猛以異符同契。
何耶。
大智若愚。
大詐若忠。
或外忠而内奸。
或始賢而終佞。
察其誠僞。
辨其邪正。
厥道何由。
夫君子小人。
各從其類。
然如諸葛亮、李泌、司馬光諸人。
卓然名世必無徇私阿比之習。
而其所薦舉者。
或未必皆賢。
或反為其所誤。
抑又何說。
孔子曰。
取人以身。
程子曰。
在己者能知言窮理。
則能以此察人。
斯則浚其源之論也。
試更闡發而詳言之。
夫食為民天周禮倉人藏粟旅師聚粟。
遺人委積。
其為儲蓄甚備。
常平倉義倉社倉。
立法最善。
然行之既久。
均不能無弊。
元史所載河西務十四倉。
京師二十二倉。
通州十三倉。
即今制所由昉。
顧天庾轉輸。
丁胥叢雜。
回漕攙和之弊。
何以杜之。
平粜所以便民。
其後或築富人倉。
或置東西市。
果可遵欤。
管子守國守谷之說。
李悝籴三籴二籴一之論。
所言果有當欤。
宇文融之益貯九谷。
孫成之發倉賤售。
皆有可采欤。
豐歉因乎歲。
久暫因乎時。
燥濕因乎地。
果何術而使儲積無紅朽之虞。
售易無騰踴之患欤。
則轉輸之法。
粜籴之宜。
久貯之方。
平價之道。
非尤宜亟講欤。
司徒修六禮。
明七教。
凡以節民性。
興民德也。
坊記數千百言。
皆以坊民而已。
故周禮有禁虣之官。
王制嚴左道之律。
我國家化澤涵濡。
士大夫讀書明理。
自不為異論所移。
至鄉曲蠢愚。
或誘于禍福之說。
往往有焚香誦經。
自罹法網。
若概從禁絕。
則祈報蠟社。
皆将為吏胥需索之端。
如慮其滋擾而不為之坊。
又恐奸黠匪徒。
輾轉煽惑。
釀成巨案。
今将為杜漸防微清源正本。
使愚氓盡知禮義之維而奇衺不作。
其何道之從欤。
古無所謂兵。
凡民皆兵也。
無所謂将六。
卿皆将也。
周官之制。
居則為比闾族黨州鄉。
出則為伍兩卒旅師軍。
至春秋而晉有爰田。
楚有兩廣。
古制日紊。
嗣後崇卒用徒。
車戰又廢。
豈古之制不宜于後欤。
漢則内有南北軍。
外有郡國兵。
厥制奚若。
唐之府兵。
最為近古。
何以改為彍騎。
宋收節度之權。
改為更調。
孰為合宜。
明之五軍都督府。
猶有唐府兵遺意。
何以改為十二團營。
又改為三大營欤。
夫兵可百年不用。
不可一日無備。
其何以副朕整饬戎行、設兵衛民之意乎。
凡厥四端。
克知灼見之用。
惠民利濟之方。
安良除莠之谟。
經武整軍之要。
皆立政之大綱。
保邦之至道也。
多士學于古訓。
通知時事。
以敷奏為明試。
務收實用。
毋摭膚辭。
朕将親覽焉。
○谕軍機大臣等、據讷爾經額奏、遵旨嚴查大名府屬緝盜情形一摺。
大名府屬州縣。
與豫東接壤。
素多盜賊教匪。
該督現議舉行聯莊之法。
勸谕民間。
互相保衛。
并于要隘之處。
添設卡座。
分撥兵役。
同為守助。
全在實力奉行。
不準有名無實。
至盜匪出沒無常。
現在雖查無劫案。
仍當嚴饬該地方文武員弁。
加意巡緝。
并着饬令該委員等嚴密訪查。
如實有盜匪肆劫。
及邪教傳徒煽惑。
即會同密速捦拏。
勿任竄逸。
該督務當認真整頓。
以除奸宄而安良善。
不可視為具文。
日久生懈。
将此谕令知之。
○賞會試年老舉人李肇文等十二人編修檢讨學正銜有差。
○壬子。
引見甲辰科散館人員。
得旨、此次散館之修撰孫毓溎、編修周學浚、馮培元、業經授職。
二甲庶吉士何彤雲、蕭浚蘭、馮譽骥、馬儀清、吳駿昌、李杭、王恩祥、張廣居、王之翰、襲自闳、周玉麒、陳延經、宋玉珂、劉熙載、窦奉家、汪廷儒、章嗣衡、吳惠元、王景淳、張桐、啟文、宋晉、林汝舟、孫鳴珂
訊取大概供情一摺。
四川省前獲青蓮教匪犯。
因有要犯李一原未獲。
曾經降旨嚴密查拏。
茲據該督奏續獲匪犯多名。
據鄭子青供稱、現在總教主姓朱名中立、在湖北掌教。
暗号八牛。
并據吳懷琦供稱、有範秉書其人。
系屬江南教主等語。
着湖北江南各督撫饬屬嚴密查拏。
朱中立、範秉書、務獲嚴審究辦。
至王化心一犯。
業經節次熬訊。
神色不變。
仍應設法嚴究。
令其據實供吐。
毋任狡展。
所有李一原一犯。
既據查明逃往重慶一帶。
自應上緊緝拏。
其餘供出各要犯務須按名弋獲。
以淨根株。
不準稍留餘孽。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大學士穆彰阿、禮部尚書特登額、吏部右侍郎侯桐、禮部左侍郎馮芝、兵部左侍郎朱嶟、工部右侍郎福濟、周祖培、内閣學士羅文俊、為殿試讀卷官。
○辛亥。
策試天下貢士蔣超伯等二百十七名于保和殿。
制曰、朕缵膺大寶。
統禦寰區。
中外乂安。
于茲二十有五載。
仰荷昊蒼眷佑。
列聖垂庥。
敕命時幾。
兢兢業業。
深念崇登進以熙治績。
籌積貯以裕倉儲。
敦教化以正風俗。
奮武衛以诘戎兵。
期膺上理。
延訪為殷爾多士拜獻先資。
對揚伊始。
冀聆谠論。
式贊嘉猷。
治天下者莫重乎進賢用人。
舜典曰。
明試以功。
敷奏以言臯陶谟曰。
亦言其人有德。
乃言曰。
載采采。
知人則哲。
自古其難。
帝世若是其鄭重也。
乃後世君臣相得。
或取決于立談之頃。
若張良之以石投水。
王猛以異符同契。
何耶。
大智若愚。
大詐若忠。
或外忠而内奸。
或始賢而終佞。
察其誠僞。
辨其邪正。
厥道何由。
夫君子小人。
各從其類。
然如諸葛亮、李泌、司馬光諸人。
卓然名世必無徇私阿比之習。
而其所薦舉者。
或未必皆賢。
或反為其所誤。
抑又何說。
孔子曰。
取人以身。
程子曰。
在己者能知言窮理。
則能以此察人。
斯則浚其源之論也。
試更闡發而詳言之。
夫食為民天周禮倉人藏粟旅師聚粟。
遺人委積。
其為儲蓄甚備。
常平倉義倉社倉。
立法最善。
然行之既久。
均不能無弊。
元史所載河西務十四倉。
京師二十二倉。
通州十三倉。
即今制所由昉。
顧天庾轉輸。
丁胥叢雜。
回漕攙和之弊。
何以杜之。
平粜所以便民。
其後或築富人倉。
或置東西市。
果可遵欤。
管子守國守谷之說。
李悝籴三籴二籴一之論。
所言果有當欤。
宇文融之益貯九谷。
孫成之發倉賤售。
皆有可采欤。
豐歉因乎歲。
久暫因乎時。
燥濕因乎地。
果何術而使儲積無紅朽之虞。
售易無騰踴之患欤。
則轉輸之法。
粜籴之宜。
久貯之方。
平價之道。
非尤宜亟講欤。
司徒修六禮。
明七教。
凡以節民性。
興民德也。
坊記數千百言。
皆以坊民而已。
故周禮有禁虣之官。
王制嚴左道之律。
我國家化澤涵濡。
士大夫讀書明理。
自不為異論所移。
至鄉曲蠢愚。
或誘于禍福之說。
往往有焚香誦經。
自罹法網。
若概從禁絕。
則祈報蠟社。
皆将為吏胥需索之端。
如慮其滋擾而不為之坊。
又恐奸黠匪徒。
輾轉煽惑。
釀成巨案。
今将為杜漸防微清源正本。
使愚氓盡知禮義之維而奇衺不作。
其何道之從欤。
古無所謂兵。
凡民皆兵也。
無所謂将六。
卿皆将也。
周官之制。
居則為比闾族黨州鄉。
出則為伍兩卒旅師軍。
至春秋而晉有爰田。
楚有兩廣。
古制日紊。
嗣後崇卒用徒。
車戰又廢。
豈古之制不宜于後欤。
漢則内有南北軍。
外有郡國兵。
厥制奚若。
唐之府兵。
最為近古。
何以改為彍騎。
宋收節度之權。
改為更調。
孰為合宜。
明之五軍都督府。
猶有唐府兵遺意。
何以改為十二團營。
又改為三大營欤。
夫兵可百年不用。
不可一日無備。
其何以副朕整饬戎行、設兵衛民之意乎。
凡厥四端。
克知灼見之用。
惠民利濟之方。
安良除莠之谟。
經武整軍之要。
皆立政之大綱。
保邦之至道也。
多士學于古訓。
通知時事。
以敷奏為明試。
務收實用。
毋摭膚辭。
朕将親覽焉。
○谕軍機大臣等、據讷爾經額奏、遵旨嚴查大名府屬緝盜情形一摺。
大名府屬州縣。
與豫東接壤。
素多盜賊教匪。
該督現議舉行聯莊之法。
勸谕民間。
互相保衛。
并于要隘之處。
添設卡座。
分撥兵役。
同為守助。
全在實力奉行。
不準有名無實。
至盜匪出沒無常。
現在雖查無劫案。
仍當嚴饬該地方文武員弁。
加意巡緝。
并着饬令該委員等嚴密訪查。
如實有盜匪肆劫。
及邪教傳徒煽惑。
即會同密速捦拏。
勿任竄逸。
該督務當認真整頓。
以除奸宄而安良善。
不可視為具文。
日久生懈。
将此谕令知之。
○賞會試年老舉人李肇文等十二人編修檢讨學正銜有差。
○壬子。
引見甲辰科散館人員。
得旨、此次散館之修撰孫毓溎、編修周學浚、馮培元、業經授職。
二甲庶吉士何彤雲、蕭浚蘭、馮譽骥、馬儀清、吳駿昌、李杭、王恩祥、張廣居、王之翰、襲自闳、周玉麒、陳延經、宋玉珂、劉熙載、窦奉家、汪廷儒、章嗣衡、吳惠元、王景淳、張桐、啟文、宋晉、林汝舟、孫鳴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