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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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江南糧價未平。
緩買各幫丁應領行月等米。
○壬子。
谕内閣、賽尚阿等奏、遵查天壇新建天門西南圍牆坍塌情形一摺。
着工部敬謹勘估具奏。
天壇重地。
看守稽查。
理應嚴密。
圍牆以内。
着責成太常寺堂官督饬壇戶人役小心看守。
其東西兩首栅欄所設堆撥。
是否足敷巡察。
着步軍統領衙門體察情形。
如須添設堆撥。
即行妥籌辦理。
并責令該弁兵等随時認真巡查。
如有往來踰越。
及偷竊甎木者。
立即嚴拏究辦。
毋得日久疏懈。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召見江西甯都營參将譚恩、精力尚好。
但年已六十有六。
辦理營務一切。
是否尚能周妥。
着壁昌、吳文镕、俟該員回任後。
随時留心察看。
傥将來精力稍衰。
即着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參将譚恩、體氣尚為充足。
當饬令回任。
仍随時察看。
據實奏明。
報聞。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保定得雪。
得旨、我君臣共相慶幸。
立春前後。
必能續叨天贶也。
○山東巡撫崇恩奏報、自京回任日期。
得旨、朕看汝才具頗堪成就。
然封疆大吏。
勤慎廉明。
一字不可缺。
日慎一日。
不可稍忽。
不期驕。
不期侈。
銘心刻骨。
終身有益也。
朕亦無非守此道耳。
○以喀喇沙爾增墾有效。
予辦事大臣全慶優叙。
章京常壽等升賞有差。
○癸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戶部奏、積欠案内仍未全完。
請旨嚴催。
開單呈覽。
各直省錢糧。
絲毫皆關國帑。
豈容積欠不完。
任意延宕。
所有直隸等省積欠案内地丁正雜銀兩。
及應追應扣應估變等款。
疊經降旨嚴催。
而各該省完報者仍屬無多。
實屬玩洩已極。
現據該部查明、未完銀錢糧石各數。
着該督撫等嚴饬司道查明地丁正耗雜稅等款。
其徵存屬庫者。
立即全數提解司庫。
趕緊報撥。
其實欠在民者。
亦即按限催徵。
并令先将徵存屬庫及實在民欠數目。
分晰确查造報。
以杜影射。
至應追應扣應估變項下。
其業經完扣銀兩。
迅即催提報撥。
未經催追之款。
着即認真查辦。
毋再懸宕。
經此次饬催之後。
如有仍前怠玩。
各該督撫等即将承辦之員據實嚴參。
毋稍徇隐。
○又谕、戶部奏、漕倉銅務應行解撥銀款。
請旨饬催。
開單呈覽。
各省應交款項。
豈容任意延緩。
所有浙江等省應行報解各款共銀七十四萬六千八百餘兩。
着該督撫暨倉場侍郎督饬各屬、按款詳查。
應實貯者即行解部。
已報完者造入撥冊。
并迅速分晰咨部。
以備稽核。
傥仍前延玩。
即将承辦各員查取職名議處。
○甲寅。
谕内閣、禮部奏、遵旨查議一摺。
趙景賢、籍隸歸安。
在烏程考試入學中式。
實屬有違定例。
着即革去舉人。
免其治罪。
趙炳言、自行檢舉。
着加恩改為交部察議。
至學政全書所載同省異府、同府異縣、不準冒籍入學。
其同城異縣、是否準其通考之處。
并無明文。
應如何酌定章程。
着禮部妥議具奏。
又另片奏、籍貫舛錯者。
限一年内自行呈明等語。
着照所議辦理。
○又谕、刑部片奏、現在查辦減等。
内有照新例辦理人犯五十餘名口。
可否一體減流等語。
着俟緩決五次。
再行奏明請旨。
○又谕、陸建瀛奏、查勘官荒地畝人證多半在京。
請饬刑部就近提審一摺。
此案現據供出代作呈詞之戶部書吏張森華、及商議赴官承買之閻明光、李殿芳、喬克勤、着步軍統領衙門拏交刑部嚴行審訊。
李雲彪、馮進琦、楊東有等。
俱着直隸解交刑部歸案究辦。
甯晉縣知縣古韻、應得處分。
着俟定案時聲明請旨。
○以辦理軍需出力。
浙江同知楊鶴書等下部議叙有差。
○貸江甯歉收八旗兵丁兩月米銀。
○乙卯。
上禦撫辰殿大幄次。
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呼圖克圖等宴。
并賞赉有差。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文慶、充經筵講官。
○賞阿巴哈納爾紮薩克貝子桑齋薩拉特多布、雙眼花翎。
科爾沁紮薩克鎮國公烏勒濟濟爾噶勒、輔國公帕拉巴、額驸烏濟布彥、棍布色楞、喀爾喀紮薩克輔國公班當紮布、固噜色特、和碩特紮薩克頭等台吉伊克默特多爾濟、喀爾喀紮薩克頭等台吉額林沁丕勒、阿拉善頭等台吉布呢錫哩、花翎。
○科爾沁紮薩克冰圖郡王林沁紮勒贊等七人。
杜爾伯特紮薩克貝子鄂綽爾瑚雅克圖等二人。
阿巴哈納爾紮薩克貝子桑齋薩拉特多布。
阿巴噶貝子德木楚克達什。
喀爾喀貝子阿第雅。
烏珠穆沁鎮國公桑噶紮布。
喀喇沁額驸棍布旺沁。
克什克騰紮薩克頭等台吉畢瑪拉吉哩第。
烏喇特紮薩克頭等台吉瑚畢圖。
庫爾勒三品阿奇木伯克雅霍普。
拜城四品阿奇木伯克阿布都拉。
喀什噶爾四品伊什罕伯克阿布都哈哩克。
沙雅爾五品噶雜納齊伯克玉素普。
和阗五品噶雜納齊伯克伊斯瑪依勒。
葉爾羌五品科勒克雅拉克伯克雅斯等二人。
伊犁五品商伯克魯則依。
土司宣撫司紮喜等七人。
于中正殿門内瞻觐。
○丙辰。
上禦重華宮。
賜庫爾勒、拜城、喀什噶爾、沙雅爾、和阗、葉爾羌、伊犁、各伯克土司及外藩使臣等食。
○先是山西巡撫梁萼涵奏參、營弁擅受釀命。
命嚴審究辦。
至是奏、署千總郭兆魁、擅受民人高學珍混控。
将被告呂豐明鎖捆。
以緻呂豐明憤激自盡。
請從重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将該管官交部嚴議議處。
并自請議處。
得旨、此案署河莊營千總世襲雲騎尉郭兆魁、身為武弁。
辄敢擅受民詞。
緻釀人命。
實屬膽大妄為。
玩法已極。
着從重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太原營參将得升、靖安營都司嶽升、于屬員擅受釀命。
毫無覺察。
實屬形同木偶。
着交部嚴加議處。
太原鎮總兵關亮、濫委釀命。
暫行無庸交部議處。
着即送部引見。
梁萼涵、兼管提督。
未能先事查察。
着交部一并議處。
○兩江總督壁昌奏、江蘇兵匠米石。
因災緩缺。
請在丹陽等縣熟田漕糧、及截存防兵口糧、崇明食米項下。
分别借撥。
從之。
○賞庫爾勒三等阿奇木伯克雅霍普、花翎。
○丁巳。
孝莊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西陵。
○上詣慈甯宮壽康宮前殿行禮。
後殿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銮儀衛奏、恩利銀庫滋生銀兩。
典置地畝。
本年應收租銀。
除解到外。
尚欠銀二千三百二十一兩零。
其節年舊欠銀至十八萬七千四百餘兩之多。
屢催不解。
此項租銀。
系該衙門辦公之用。
自應按年徵收。
不得任其拖欠。
着順天府直隸總督嚴饬各屬、務将前項租銀迅速催解。
不許再有延宕。
○又谕、鐘祥等奏、請借撥運河冬挑津貼銀兩一摺。
東省運河每年冬挑工程。
其津貼銀兩。
向支東商生息之款。
前經降旨令其按限催徵。
以敷
○以江南糧價未平。
緩買各幫丁應領行月等米。
○壬子。
谕内閣、賽尚阿等奏、遵查天壇新建天門西南圍牆坍塌情形一摺。
着工部敬謹勘估具奏。
天壇重地。
看守稽查。
理應嚴密。
圍牆以内。
着責成太常寺堂官督饬壇戶人役小心看守。
其東西兩首栅欄所設堆撥。
是否足敷巡察。
着步軍統領衙門體察情形。
如須添設堆撥。
即行妥籌辦理。
并責令該弁兵等随時認真巡查。
如有往來踰越。
及偷竊甎木者。
立即嚴拏究辦。
毋得日久疏懈。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召見江西甯都營參将譚恩、精力尚好。
但年已六十有六。
辦理營務一切。
是否尚能周妥。
着壁昌、吳文镕、俟該員回任後。
随時留心察看。
傥将來精力稍衰。
即着據實具奏。
毋稍徇隐。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參将譚恩、體氣尚為充足。
當饬令回任。
仍随時察看。
據實奏明。
報聞。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保定得雪。
得旨、我君臣共相慶幸。
立春前後。
必能續叨天贶也。
○山東巡撫崇恩奏報、自京回任日期。
得旨、朕看汝才具頗堪成就。
然封疆大吏。
勤慎廉明。
一字不可缺。
日慎一日。
不可稍忽。
不期驕。
不期侈。
銘心刻骨。
終身有益也。
朕亦無非守此道耳。
○以喀喇沙爾增墾有效。
予辦事大臣全慶優叙。
章京常壽等升賞有差。
○癸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戶部奏、積欠案内仍未全完。
請旨嚴催。
開單呈覽。
各直省錢糧。
絲毫皆關國帑。
豈容積欠不完。
任意延宕。
所有直隸等省積欠案内地丁正雜銀兩。
及應追應扣應估變等款。
疊經降旨嚴催。
而各該省完報者仍屬無多。
實屬玩洩已極。
現據該部查明、未完銀錢糧石各數。
着該督撫等嚴饬司道查明地丁正耗雜稅等款。
其徵存屬庫者。
立即全數提解司庫。
趕緊報撥。
其實欠在民者。
亦即按限催徵。
并令先将徵存屬庫及實在民欠數目。
分晰确查造報。
以杜影射。
至應追應扣應估變項下。
其業經完扣銀兩。
迅即催提報撥。
未經催追之款。
着即認真查辦。
毋再懸宕。
經此次饬催之後。
如有仍前怠玩。
各該督撫等即将承辦之員據實嚴參。
毋稍徇隐。
○又谕、戶部奏、漕倉銅務應行解撥銀款。
請旨饬催。
開單呈覽。
各省應交款項。
豈容任意延緩。
所有浙江等省應行報解各款共銀七十四萬六千八百餘兩。
着該督撫暨倉場侍郎督饬各屬、按款詳查。
應實貯者即行解部。
已報完者造入撥冊。
并迅速分晰咨部。
以備稽核。
傥仍前延玩。
即将承辦各員查取職名議處。
○甲寅。
谕内閣、禮部奏、遵旨查議一摺。
趙景賢、籍隸歸安。
在烏程考試入學中式。
實屬有違定例。
着即革去舉人。
免其治罪。
趙炳言、自行檢舉。
着加恩改為交部察議。
至學政全書所載同省異府、同府異縣、不準冒籍入學。
其同城異縣、是否準其通考之處。
并無明文。
應如何酌定章程。
着禮部妥議具奏。
又另片奏、籍貫舛錯者。
限一年内自行呈明等語。
着照所議辦理。
○又谕、刑部片奏、現在查辦減等。
内有照新例辦理人犯五十餘名口。
可否一體減流等語。
着俟緩決五次。
再行奏明請旨。
○又谕、陸建瀛奏、查勘官荒地畝人證多半在京。
請饬刑部就近提審一摺。
此案現據供出代作呈詞之戶部書吏張森華、及商議赴官承買之閻明光、李殿芳、喬克勤、着步軍統領衙門拏交刑部嚴行審訊。
李雲彪、馮進琦、楊東有等。
俱着直隸解交刑部歸案究辦。
甯晉縣知縣古韻、應得處分。
着俟定案時聲明請旨。
○以辦理軍需出力。
浙江同知楊鶴書等下部議叙有差。
○貸江甯歉收八旗兵丁兩月米銀。
○乙卯。
上禦撫辰殿大幄次。
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呼圖克圖等宴。
并賞赉有差。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文慶、充經筵講官。
○賞阿巴哈納爾紮薩克貝子桑齋薩拉特多布、雙眼花翎。
科爾沁紮薩克鎮國公烏勒濟濟爾噶勒、輔國公帕拉巴、額驸烏濟布彥、棍布色楞、喀爾喀紮薩克輔國公班當紮布、固噜色特、和碩特紮薩克頭等台吉伊克默特多爾濟、喀爾喀紮薩克頭等台吉額林沁丕勒、阿拉善頭等台吉布呢錫哩、花翎。
○科爾沁紮薩克冰圖郡王林沁紮勒贊等七人。
杜爾伯特紮薩克貝子鄂綽爾瑚雅克圖等二人。
阿巴哈納爾紮薩克貝子桑齋薩拉特多布。
阿巴噶貝子德木楚克達什。
喀爾喀貝子阿第雅。
烏珠穆沁鎮國公桑噶紮布。
喀喇沁額驸棍布旺沁。
克什克騰紮薩克頭等台吉畢瑪拉吉哩第。
烏喇特紮薩克頭等台吉瑚畢圖。
庫爾勒三品阿奇木伯克雅霍普。
拜城四品阿奇木伯克阿布都拉。
喀什噶爾四品伊什罕伯克阿布都哈哩克。
沙雅爾五品噶雜納齊伯克玉素普。
和阗五品噶雜納齊伯克伊斯瑪依勒。
葉爾羌五品科勒克雅拉克伯克雅斯等二人。
伊犁五品商伯克魯則依。
土司宣撫司紮喜等七人。
于中正殿門内瞻觐。
○丙辰。
上禦重華宮。
賜庫爾勒、拜城、喀什噶爾、沙雅爾、和阗、葉爾羌、伊犁、各伯克土司及外藩使臣等食。
○先是山西巡撫梁萼涵奏參、營弁擅受釀命。
命嚴審究辦。
至是奏、署千總郭兆魁、擅受民人高學珍混控。
将被告呂豐明鎖捆。
以緻呂豐明憤激自盡。
請從重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将該管官交部嚴議議處。
并自請議處。
得旨、此案署河莊營千總世襲雲騎尉郭兆魁、身為武弁。
辄敢擅受民詞。
緻釀人命。
實屬膽大妄為。
玩法已極。
着從重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太原營參将得升、靖安營都司嶽升、于屬員擅受釀命。
毫無覺察。
實屬形同木偶。
着交部嚴加議處。
太原鎮總兵關亮、濫委釀命。
暫行無庸交部議處。
着即送部引見。
梁萼涵、兼管提督。
未能先事查察。
着交部一并議處。
○兩江總督壁昌奏、江蘇兵匠米石。
因災緩缺。
請在丹陽等縣熟田漕糧、及截存防兵口糧、崇明食米項下。
分别借撥。
從之。
○賞庫爾勒三等阿奇木伯克雅霍普、花翎。
○丁巳。
孝莊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西陵。
○上詣慈甯宮壽康宮前殿行禮。
後殿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銮儀衛奏、恩利銀庫滋生銀兩。
典置地畝。
本年應收租銀。
除解到外。
尚欠銀二千三百二十一兩零。
其節年舊欠銀至十八萬七千四百餘兩之多。
屢催不解。
此項租銀。
系該衙門辦公之用。
自應按年徵收。
不得任其拖欠。
着順天府直隸總督嚴饬各屬、務将前項租銀迅速催解。
不許再有延宕。
○又谕、鐘祥等奏、請借撥運河冬挑津貼銀兩一摺。
東省運河每年冬挑工程。
其津貼銀兩。
向支東商生息之款。
前經降旨令其按限催徵。
以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