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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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需。
不準援案奏借庫款。
茲據該河督等奏稱、商息解不足數。
其分限帶徵各項。
難以豫行催追。
而挑工與漕運攸關。
勢不能停工待項。
着照所請、所有前項不敷津貼銀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兩零。
仍準于藩庫先行借撥。
以資趕辦。
并饬山東巡撫嚴饬運司迅速催徵歸款。
随時報部。
嗣後務須年清年款。
不準任意延宕。
該河督等仍當恪遵前旨。
不得再行奏借。
以重帑項。
○又谕、崇恩奏、東商正雜課銀奏銷未能全完。
請勒限嚴追一摺。
本年近海各屬。
陰雨較多。
場鹽興曬未旺。
價值昂貴。
以緻課銀未能依限全完。
既據該撫查系實在情形。
且核計完數已及七分以上。
未完之項為數較少。
所有本年東商未完銀五萬四千餘兩。
着準其勒限三個月嚴追全完。
如逾限再有未完。
即行嚴參懲辦。
○以署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德順、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湖南鎮筸鎮總兵官博昌、因病解任。
以貴州上江協副将文安、為鎮筸鎮總兵官。
○以京營副将蔣柏齡、為山西太原鎮總兵官。
○戊午。
上以歲暮祫祭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己未。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琦善等奏、商上布施。
請仍歸商上經理等語。
當交該部議奏。
茲據奏稱、商上布施出納。
向由駐藏大臣稽查核辦。
但憑商上呈開。
仍屬有名無實。
嗣後商上及紮什倫布一切出納。
着仍聽該喇嘛自行經理。
駐藏大臣毋庸經管。
将此谕令知之。
○修浙江山陰縣塘堤。
從巡撫梁寶常請也。
○庚申。
以歲暮祫祭。
遣官祭太廟中殿。
後殿。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等奏、勘驗虎門炮台。
量為增改一摺。
覽奏均悉。
虎門險要之區。
所設炮台。
必須修築堅實。
防護之法。
尤在調度得宜。
現據該督親赴該處。
會同該提督逐加履勘。
将守禦之術。
應援之方。
詳細籌明。
量為增改。
均着照所議妥速辦理。
惟設險固資地利。
守險尤貴得人。
仍着耆英督率提鎮。
及各将弁認真練習。
嚴立章程。
曆久不懈。
務使操防得力。
毋令視為具文。
炮台現雖整完。
如有應行修補之處。
該督等仍當随時察看辦理。
以期經久。
所進圖說。
朕已留覽矣。
将此谕令知之。
○命乾清門行走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在禦前行走。
賞禦前行走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金紅色缰。
喀爾喀紮薩克親王車林多爾濟、紫缰。
乾清門行走喀喇沁紮薩克頭等塔布囊德勒格爾、花翎。
○是日。
乙巳年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辛酉。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恩桂等奏、酌議更設庫丁章程。
請将廣儲司匠役撥回。
另由順天府招募咨充等語。
庫丁在庫供役。
向系褫衣出入。
自應照舊辦理。
惟由順天府募民咨充。
必有流弊。
因思八旗閑散人等。
盡有年力強壯、妥實可用者。
着由各該旗揀選。
造冊咨送三庫衙門。
饬令照例褫衣出入。
以昭慎重。
每屆三年更換。
臨期掣定旗分。
輪流當差。
可免影射把持之弊。
至應用人數。
及如何咨取之處。
着管庫大臣酌拟具奏。
其辨認銀色。
酌用驗匠。
一并妥議具奏。
尋奏、一、庫兵拟行文八旗滿洲蒙古漢軍都統。
每旗揀選閑散十名。
取結造冊咨送三庫衙門。
掣定旗分。
每旗酌留一名。
共十二名。
作為庫兵。
三年更換。
其在庫内應穿衣服。
由三庫衙門置備。
一、驗匠拟行文八旗咨取。
擇其确能辨認銀色者酌留二名。
三年更換。
一、驗匠二名。
庫兵十二名。
即将從前庫丁三節所得共銀三千一百九十九兩有奇。
作為按月工食。
三節獎賞之需。
一、庫兵遇有事故更換。
簽掣旗分。
咨取選補。
仍按前接算。
統計三年一律更換。
庫兵現由八旗閑散選擇。
仍準出仕考試。
與賤役不同。
其按季由江南道點卯之處。
應即停止。
一、庫兵營私舞弊。
送刑部治罪。
怠惰者咨駁。
毋許複送。
年滿更換時。
其三年無過者。
行文該旗。
遇有本佐領下馬甲缺出。
即行扣補。
至頂補接充已過一年半無過者。
遇有本佐領下養育兵缺出。
即行扣補。
未及一年半者。
無庸獎勵。
從之。
○壬戌。
上禦保和殿。
筵宴朝正外藩。
科爾沁、喀爾喀、烏珠穆沁、巴林、阿拉善、喀喇沁、敖漢、浩齊特、阿巴噶、土默特、杜爾伯特、阿巴哈納爾、烏喇特、奈曼、蘇尼特、克什克騰、青海、和碩特、土爾扈特、察哈爾、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塔布囊等。
及朝鮮國正副使。
随文武大臣依次就坐。
諸樂并作。
上進酒。
召左翼、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達爾漢親王索特納木彭蘇克、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科爾沁紮薩克圖郡王索特納木倫布木、冰圖郡王林沁紮勒贊、郡王濟克默特朗布、巴林紮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浩齊特紮薩克郡王吹精紮布、阿巴噶郡王薩爾濟勒多爾濟、右翼、喀爾喀土謝圖汗車林多爾濟、紮薩克親王車林多爾濟、阿拉善紮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喀爾喀紮薩克貝子庫倫辦事大臣德勒克多爾濟、親王車登巴咱爾、科爾沁紮薩克郡王僧格林沁、喀爾喀紮薩克郡王那遜巴圖、科爾沁紮薩克貝子濟克默特、土默特紮薩克貝子德勒克色楞、奈曼額驸德木楚克紮布、至禦座前賜酒成禮。
○是年。
旌表孝子、江蘇等省趙王槐等八名。
孝女、江蘇等省夏氏等五口。
孝婦、福建等省陳黃氏等三口。
順孫、江西省邱治平一名。
孝友、安徽等省汪益謹等七名。
守節合例、滿洲長隆妻趙佳氏等一百三十口。
蒙古莽阿裡妻郎佳氏等三十七口。
漢軍愛隆阿妻黃氏等三十八口。
内務府吉安妻馬氏等八口。
各省駐防陳起珠妻蘇氏等二百十九口。
奉天等省劉隋氏等一千三十四口。
夫亡殉節、福建駐防木金布妻胡佳氏一口。
江蘇等省湯大昌妻呂氏等三十口。
未婚守志、滿洲東福妻何色禮氏等二口。
江甯駐防察桑阿妻赫舍哩氏一口。
順天等省郭永興妻徐氏等三十口。
百歲壽民婦、貴州等省嚴賢士等三十九名口。
五世同堂、奉天等省齊興等三十六家。
各給銀建坊如例。
○一産三男、四川等省黎光第等五家。
○會計天下民數谷數。
除福建未據冊報外。
直隸等省通共大小男婦四萬一千九百四十四萬一千三百三十六名口。
存倉米谷三千二百三十七萬九千八百一十四石二鬥七升八勺。
不準援案奏借庫款。
茲據該河督等奏稱、商息解不足數。
其分限帶徵各項。
難以豫行催追。
而挑工與漕運攸關。
勢不能停工待項。
着照所請、所有前項不敷津貼銀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兩零。
仍準于藩庫先行借撥。
以資趕辦。
并饬山東巡撫嚴饬運司迅速催徵歸款。
随時報部。
嗣後務須年清年款。
不準任意延宕。
該河督等仍當恪遵前旨。
不得再行奏借。
以重帑項。
○又谕、崇恩奏、東商正雜課銀奏銷未能全完。
請勒限嚴追一摺。
本年近海各屬。
陰雨較多。
場鹽興曬未旺。
價值昂貴。
以緻課銀未能依限全完。
既據該撫查系實在情形。
且核計完數已及七分以上。
未完之項為數較少。
所有本年東商未完銀五萬四千餘兩。
着準其勒限三個月嚴追全完。
如逾限再有未完。
即行嚴參懲辦。
○以署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德順、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湖南鎮筸鎮總兵官博昌、因病解任。
以貴州上江協副将文安、為鎮筸鎮總兵官。
○以京營副将蔣柏齡、為山西太原鎮總兵官。
○戊午。
上以歲暮祫祭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己未。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琦善等奏、商上布施。
請仍歸商上經理等語。
當交該部議奏。
茲據奏稱、商上布施出納。
向由駐藏大臣稽查核辦。
但憑商上呈開。
仍屬有名無實。
嗣後商上及紮什倫布一切出納。
着仍聽該喇嘛自行經理。
駐藏大臣毋庸經管。
将此谕令知之。
○修浙江山陰縣塘堤。
從巡撫梁寶常請也。
○庚申。
以歲暮祫祭。
遣官祭太廟中殿。
後殿。
○谕軍機大臣等、耆英等奏、勘驗虎門炮台。
量為增改一摺。
覽奏均悉。
虎門險要之區。
所設炮台。
必須修築堅實。
防護之法。
尤在調度得宜。
現據該督親赴該處。
會同該提督逐加履勘。
将守禦之術。
應援之方。
詳細籌明。
量為增改。
均着照所議妥速辦理。
惟設險固資地利。
守險尤貴得人。
仍着耆英督率提鎮。
及各将弁認真練習。
嚴立章程。
曆久不懈。
務使操防得力。
毋令視為具文。
炮台現雖整完。
如有應行修補之處。
該督等仍當随時察看辦理。
以期經久。
所進圖說。
朕已留覽矣。
将此谕令知之。
○命乾清門行走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在禦前行走。
賞禦前行走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金紅色缰。
喀爾喀紮薩克親王車林多爾濟、紫缰。
乾清門行走喀喇沁紮薩克頭等塔布囊德勒格爾、花翎。
○是日。
乙巳年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辛酉。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恩桂等奏、酌議更設庫丁章程。
請将廣儲司匠役撥回。
另由順天府招募咨充等語。
庫丁在庫供役。
向系褫衣出入。
自應照舊辦理。
惟由順天府募民咨充。
必有流弊。
因思八旗閑散人等。
盡有年力強壯、妥實可用者。
着由各該旗揀選。
造冊咨送三庫衙門。
饬令照例褫衣出入。
以昭慎重。
每屆三年更換。
臨期掣定旗分。
輪流當差。
可免影射把持之弊。
至應用人數。
及如何咨取之處。
着管庫大臣酌拟具奏。
其辨認銀色。
酌用驗匠。
一并妥議具奏。
尋奏、一、庫兵拟行文八旗滿洲蒙古漢軍都統。
每旗揀選閑散十名。
取結造冊咨送三庫衙門。
掣定旗分。
每旗酌留一名。
共十二名。
作為庫兵。
三年更換。
其在庫内應穿衣服。
由三庫衙門置備。
一、驗匠拟行文八旗咨取。
擇其确能辨認銀色者酌留二名。
三年更換。
一、驗匠二名。
庫兵十二名。
即将從前庫丁三節所得共銀三千一百九十九兩有奇。
作為按月工食。
三節獎賞之需。
一、庫兵遇有事故更換。
簽掣旗分。
咨取選補。
仍按前接算。
統計三年一律更換。
庫兵現由八旗閑散選擇。
仍準出仕考試。
與賤役不同。
其按季由江南道點卯之處。
應即停止。
一、庫兵營私舞弊。
送刑部治罪。
怠惰者咨駁。
毋許複送。
年滿更換時。
其三年無過者。
行文該旗。
遇有本佐領下馬甲缺出。
即行扣補。
至頂補接充已過一年半無過者。
遇有本佐領下養育兵缺出。
即行扣補。
未及一年半者。
無庸獎勵。
從之。
○壬戌。
上禦保和殿。
筵宴朝正外藩。
科爾沁、喀爾喀、烏珠穆沁、巴林、阿拉善、喀喇沁、敖漢、浩齊特、阿巴噶、土默特、杜爾伯特、阿巴哈納爾、烏喇特、奈曼、蘇尼特、克什克騰、青海、和碩特、土爾扈特、察哈爾、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塔布囊等。
及朝鮮國正副使。
随文武大臣依次就坐。
諸樂并作。
上進酒。
召左翼、科爾沁紮薩克土謝圖親王色登端噜布、達爾漢親王索特納木彭蘇克、烏珠穆沁紮薩克車臣親王彭蘇克納木濟勒、科爾沁紮薩克圖郡王索特納木倫布木、冰圖郡王林沁紮勒贊、郡王濟克默特朗布、巴林紮薩克郡王那木濟勒旺楚克、喀喇沁紮薩克都楞郡王色伯克多爾濟、敖漢郡王布彥德勒格哷固魯克齊、浩齊特紮薩克郡王吹精紮布、阿巴噶郡王薩爾濟勒多爾濟、右翼、喀爾喀土謝圖汗車林多爾濟、紮薩克親王車林多爾濟、阿拉善紮薩克親王貢桑珠爾默特、喀爾喀紮薩克貝子庫倫辦事大臣德勒克多爾濟、親王車登巴咱爾、科爾沁紮薩克郡王僧格林沁、喀爾喀紮薩克郡王那遜巴圖、科爾沁紮薩克貝子濟克默特、土默特紮薩克貝子德勒克色楞、奈曼額驸德木楚克紮布、至禦座前賜酒成禮。
○是年。
旌表孝子、江蘇等省趙王槐等八名。
孝女、江蘇等省夏氏等五口。
孝婦、福建等省陳黃氏等三口。
順孫、江西省邱治平一名。
孝友、安徽等省汪益謹等七名。
守節合例、滿洲長隆妻趙佳氏等一百三十口。
蒙古莽阿裡妻郎佳氏等三十七口。
漢軍愛隆阿妻黃氏等三十八口。
内務府吉安妻馬氏等八口。
各省駐防陳起珠妻蘇氏等二百十九口。
奉天等省劉隋氏等一千三十四口。
夫亡殉節、福建駐防木金布妻胡佳氏一口。
江蘇等省湯大昌妻呂氏等三十口。
未婚守志、滿洲東福妻何色禮氏等二口。
江甯駐防察桑阿妻赫舍哩氏一口。
順天等省郭永興妻徐氏等三十口。
百歲壽民婦、貴州等省嚴賢士等三十九名口。
五世同堂、奉天等省齊興等三十六家。
各給銀建坊如例。
○一産三男、四川等省黎光第等五家。
○會計天下民數谷數。
除福建未據冊報外。
直隸等省通共大小男婦四萬一千九百四十四萬一千三百三十六名口。
存倉米谷三千二百三十七萬九千八百一十四石二鬥七升八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