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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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以員外郎用。
已革頭等侍衛那瑪善、已革太常寺少卿成觀宣、均着以主事用。
已革降調鴻胪寺少卿孫日萱、已革降調禦史殷德泰、均仍着革職。
曆任銀庫司員。
已革江蘇松江府通判薩克慎、着以九品筆帖式用。
已革員外郎富通、着以七品筆帖式用。
已革降調三庫檔房主事奎弼、仍着革職。
○又谕、前據劉韻珂等奏、請将福建興泉永道、泉州府知府二缺。
改為在外題補。
當交吏部議奏。
茲據該部奏稱、核與定例不符。
惟該道府既為沿海要區。
着準其比照省會首府之例。
由該督撫揀員奏請調補。
所遺之缺。
仍請旨<??閑>放。
以符定制。
餘依議。
○谕軍機大臣等、據鐘祥、鄂順安奏、各壩進占丈尺。
并現在趕辦情形一摺。
複将引河及兩壩形勢繪圖貼說進呈。
朕詳加披覽。
現在西大壩已做成埽占長二十丈。
東大壩已做成埽占長十五丈。
其東西二壩。
亦均陸續進占。
挑水壩已續成埽占三十四丈。
從此乘時趱辦。
定可迅速蒇工。
所需料麻等物。
務饬趕緊采購。
毋緻有停工待料之虞。
至加挑引河及接挑工段。
着責成河北道龔慶祥、設法辦理。
勒限督挑。
以備宣洩水勢。
該河督等疊奉谕旨。
自必仰體朕意。
實力實心。
于春前一律蒇事。
萬不可遷延贻誤。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以緝獲奉天淘金匪犯。
予骁騎校豐讷合恩等升叙有差。
○庚辰。
上詣火神廟。
宣仁廟。
凝和廟。
拈香。
○賞禦前行走喀爾喀郡王那遜巴圖、紫缰。
○辛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戶部奏、罰賠銀兩案内。
本身完不足數之已革烏噜木齊領隊大臣琦琛、着再勒限四個月。
如逾限不完。
即行監追。
其代賠完不足數之署東樂縣縣丞王志楓、着再勒限六個月。
如再逾限不完。
着即革職監追。
湖北貢生吳季镳、前因代賠銀兩全未完交。
業經該部奏準斥革監追。
茲據湖北巡撫咨報、該貢生業于限内交過藩庫銀一千兩。
系在未經限滿之前。
該撫出咨遲至限外。
吳季镳、着毋庸斥革。
暫行釋放。
仍展限六個月勒賠。
俟限滿時分别辦理。
其該省詳報遲延職名。
着該撫查明送部照例議處。
○署天津鎮總兵官善祿奏、查閱營伍情形。
得旨、随時認真訓練。
務期得力。
切忌徒飾外觀。
勉之。
○賞故琉球國使臣魏恭儉、銀三百兩。
○壬午。
江西九江鎮總兵官哈勒吉那奏、查閱營伍情形。
得旨、認真勉力。
不可再事因循。
○以辦理巴裡坤撫恤事宜。
并捐修城垣。
予甘肅知府吉昌等升叙有差。
○以辦理巴裡坤城工出力。
予主事菩薩保、以直隸州知州補用。
○癸未。
賞莊浪城守尉德順、副都統銜。
署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甲申。
命于大高殿設壇祈雪。
上親詣行禮。
○乙酉。
谕内閣、鄂順安奏、撥還大工捐輸局借項一摺。
本年河南防護省城。
堵截支河。
補築護堤。
系借動大工捐輸局捐項辦理。
現在省城保護平穩。
附近各紳民先後捐輸錢文。
所有前借大工捐輸局錢十二萬千。
着即以續行催繳城工捐輸錢九千三百九十六千零歸還。
其不敷之項。
即于該捐生等所捐錢内撥解十一萬六百千零。
以清款目。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琦善奏、查辦諾們汗被控各款。
已明降谕旨嚴訊辦理矣。
該大臣等奏稱、風聞該已革諾們汗差人馱載銀兩。
先往青海。
向其弟工布、商謀覓人設計等語。
事關外番差人赍赀夤緣控案。
不可不嚴行查辦。
本年年班堪布來京。
恐該已革諾們汗所遣之人、溷入大隊私行。
着富呢揚阿、德興、各委幹員。
沿途密查。
如該堪布尚未過境。
即按冊核對人名。
但有溷迹其間者。
一經盤獲。
即着親提嚴訊。
是否系該諾們汗所遣。
其人數若幹。
查明具奏。
至工布一名。
亦即于原籍緝拏。
确詢有無設計及帶銀使用之處。
一并具奏。
傥已随堪布過境。
查有确據。
即一面奏聞。
一面飛行前途一體遵辦。
将此谕令知之。
○河南巡撫鄂順安奏、遵查被災地方并無流民為匪。
得旨、所奏均悉。
如有竊動。
自有當其咎者也。
懔之。
○丙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丁亥。
谕内閣、壁昌等奏、籌議江南水師船政。
酌定章程。
并陳明從前積弊一摺。
江南水師營船。
為内外洋會哨巡防之用。
關系甚重。
茲據該督查明不堪應用者。
多至二百六十餘隻。
曆任修造經管各員。
本難辭咎。
惟曆年既久。
物故者多。
着毋庸查參。
經此次明定章程之後。
如再蹈從前積習。
着該督即行嚴參治罪。
決不寬貸。
○谕軍機大臣等、壁昌奏、查明大江南北兩岸。
瀕江港口。
及沿江形勢一摺。
大江南北。
形勢各殊。
全在因地制宜。
妥為保衛。
該署督委員履勘各港口
已革頭等侍衛那瑪善、已革太常寺少卿成觀宣、均着以主事用。
已革降調鴻胪寺少卿孫日萱、已革降調禦史殷德泰、均仍着革職。
曆任銀庫司員。
已革江蘇松江府通判薩克慎、着以九品筆帖式用。
已革員外郎富通、着以七品筆帖式用。
已革降調三庫檔房主事奎弼、仍着革職。
○又谕、前據劉韻珂等奏、請将福建興泉永道、泉州府知府二缺。
改為在外題補。
當交吏部議奏。
茲據該部奏稱、核與定例不符。
惟該道府既為沿海要區。
着準其比照省會首府之例。
由該督撫揀員奏請調補。
所遺之缺。
仍請旨<??閑>放。
以符定制。
餘依議。
○谕軍機大臣等、據鐘祥、鄂順安奏、各壩進占丈尺。
并現在趕辦情形一摺。
複将引河及兩壩形勢繪圖貼說進呈。
朕詳加披覽。
現在西大壩已做成埽占長二十丈。
東大壩已做成埽占長十五丈。
其東西二壩。
亦均陸續進占。
挑水壩已續成埽占三十四丈。
從此乘時趱辦。
定可迅速蒇工。
所需料麻等物。
務饬趕緊采購。
毋緻有停工待料之虞。
至加挑引河及接挑工段。
着責成河北道龔慶祥、設法辦理。
勒限督挑。
以備宣洩水勢。
該河督等疊奉谕旨。
自必仰體朕意。
實力實心。
于春前一律蒇事。
萬不可遷延贻誤。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以緝獲奉天淘金匪犯。
予骁騎校豐讷合恩等升叙有差。
○庚辰。
上詣火神廟。
宣仁廟。
凝和廟。
拈香。
○賞禦前行走喀爾喀郡王那遜巴圖、紫缰。
○辛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内閣、戶部奏、罰賠銀兩案内。
本身完不足數之已革烏噜木齊領隊大臣琦琛、着再勒限四個月。
如逾限不完。
即行監追。
其代賠完不足數之署東樂縣縣丞王志楓、着再勒限六個月。
如再逾限不完。
着即革職監追。
湖北貢生吳季镳、前因代賠銀兩全未完交。
業經該部奏準斥革監追。
茲據湖北巡撫咨報、該貢生業于限内交過藩庫銀一千兩。
系在未經限滿之前。
該撫出咨遲至限外。
吳季镳、着毋庸斥革。
暫行釋放。
仍展限六個月勒賠。
俟限滿時分别辦理。
其該省詳報遲延職名。
着該撫查明送部照例議處。
○署天津鎮總兵官善祿奏、查閱營伍情形。
得旨、随時認真訓練。
務期得力。
切忌徒飾外觀。
勉之。
○賞故琉球國使臣魏恭儉、銀三百兩。
○壬午。
江西九江鎮總兵官哈勒吉那奏、查閱營伍情形。
得旨、認真勉力。
不可再事因循。
○以辦理巴裡坤撫恤事宜。
并捐修城垣。
予甘肅知府吉昌等升叙有差。
○以辦理巴裡坤城工出力。
予主事菩薩保、以直隸州知州補用。
○癸未。
賞莊浪城守尉德順、副都統銜。
署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甲申。
命于大高殿設壇祈雪。
上親詣行禮。
○乙酉。
谕内閣、鄂順安奏、撥還大工捐輸局借項一摺。
本年河南防護省城。
堵截支河。
補築護堤。
系借動大工捐輸局捐項辦理。
現在省城保護平穩。
附近各紳民先後捐輸錢文。
所有前借大工捐輸局錢十二萬千。
着即以續行催繳城工捐輸錢九千三百九十六千零歸還。
其不敷之項。
即于該捐生等所捐錢内撥解十一萬六百千零。
以清款目。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琦善奏、查辦諾們汗被控各款。
已明降谕旨嚴訊辦理矣。
該大臣等奏稱、風聞該已革諾們汗差人馱載銀兩。
先往青海。
向其弟工布、商謀覓人設計等語。
事關外番差人赍赀夤緣控案。
不可不嚴行查辦。
本年年班堪布來京。
恐該已革諾們汗所遣之人、溷入大隊私行。
着富呢揚阿、德興、各委幹員。
沿途密查。
如該堪布尚未過境。
即按冊核對人名。
但有溷迹其間者。
一經盤獲。
即着親提嚴訊。
是否系該諾們汗所遣。
其人數若幹。
查明具奏。
至工布一名。
亦即于原籍緝拏。
确詢有無設計及帶銀使用之處。
一并具奏。
傥已随堪布過境。
查有确據。
即一面奏聞。
一面飛行前途一體遵辦。
将此谕令知之。
○河南巡撫鄂順安奏、遵查被災地方并無流民為匪。
得旨、所奏均悉。
如有竊動。
自有當其咎者也。
懔之。
○丙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丁亥。
谕内閣、壁昌等奏、籌議江南水師船政。
酌定章程。
并陳明從前積弊一摺。
江南水師營船。
為内外洋會哨巡防之用。
關系甚重。
茲據該督查明不堪應用者。
多至二百六十餘隻。
曆任修造經管各員。
本難辭咎。
惟曆年既久。
物故者多。
着毋庸查參。
經此次明定章程之後。
如再蹈從前積習。
着該督即行嚴參治罪。
決不寬貸。
○谕軍機大臣等、壁昌奏、查明大江南北兩岸。
瀕江港口。
及沿江形勢一摺。
大江南北。
形勢各殊。
全在因地制宜。
妥為保衛。
該署督委員履勘各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