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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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三年。
癸卯。
十一月。
己巳朔。
日食。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庚午。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停次日朝賀。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前據陳階平将制造加工火藥各法。
開單呈覽。
當降旨着各直省一律戊造。
并谕令平時操演。
不得濫用。
以昭撙節。
茲據張國相奏稱、黔省各營。
年額操藥。
合計應造十萬七百餘斤。
本年遵照加工制造存貯。
慎各營設居萬山之中。
岚氣甚重。
藥經久貯。
難免黴變之虞。
着照所請、除每月營操大陣等項。
仍用舊制火藥外。
其槍炮兵丁打準頭。
準其将加工之藥給發。
除陳易新。
期無黴變。
而兵丁等亦藉得熟悉藥性。
庶于儲備緩急。
大有裨益。
○賞八旗兵丁一月錢糧。
○辛未。
谕内閣、僧格林沁等奏、遵旨配成火藥。
請交各旗營分貯。
所有外火器營新制配成火藥三萬斤。
着交圓明園槍營四千斤。
健銳營六千斤。
内大器營六千斤。
外火器營六千斤。
漢軍八旗五百斤。
前鋒營每翼二百斤。
八旗護軍營每旗四百五十斤。
均着該管各旗營大臣。
饬屬妥為存貯。
毋緻稍受潮濕。
傥漫不經心。
日後不堪應用。
惟該管大臣等是問。
○壬申。
谕軍機大臣等、給事中齊承彥奏、東河工次采買麻斤。
委員不肯放價。
苦累貧民。
以緻有麻之家。
觀望不前。
而交麻時攙和水土。
有積慣作弊之料販。
串通蠹役。
捏報斤稱。
委員藉此營私。
同官不敢禀揭等語。
大工麻斥。
為編葺繩纜。
捆縛埽段要物。
欲使工堅。
全在料足。
若如該給事中所奏。
委員等竟敢藉此營私。
料販蠹役。
又複勾通攙扣。
緻将來贻誤要工。
所關非細。
此外如收買稭科。
購造土方。
以及挑穵引河諸事。
似此營私舞弊者。
恐複不少。
着麟魁、廖鴻荃、鐘祥、鄂順安、嚴饬承辦各員。
各矢天良。
認真辦理。
該尚書等仍随時嚴密查訪。
如查有前項弊端。
立即嚴參懲辦。
毋稍徇縱。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旌表守正被戕江蘇銅山縣民胡耀妻李氏。
○癸酉。
谕内閣、禧恩奏、捐鑄賠修各項炮位。
現已工竣。
請派員驗收一摺。
着派春佑、吉年、會同該将軍。
将捐鑄熟鐵炮位。
及賠造生鐵炮位。
一并驗收妥協。
即由該将軍分置各城存貯。
按期演放。
以資實用。
又另片奏、此次制辦大藥。
鑄造炮位。
均經責成奕紀經理。
可否量予恩施等語。
奕紀着俟扣滿三年。
再行奏請。
○谕軍機大臣等、麟魁等奏、進占丈尺。
并引河挑成分數情形一摺。
現在東西兩壩。
已做成一百三十餘丈。
挑水霸亦做成八十仈丈。
引河已挑至五分有餘。
趁此時趕緊督催。
分别功過。
明示勸懲。
以期迅速蒇功。
如查有草率偷減情弊。
即着嚴行參辦。
毋稍松勁。
俟金門收束至四五十丈時。
即行核明具奏。
該尚書等務當于乘時趕辦之中。
倍加慎重。
以期悉臻穩固。
至牌桶一項。
現據查出兵丁弊窦。
可見偷竊消耗。
實有其事。
嗣後仍當嚴加查察。
有犯必懲。
以除積弊。
将此谕令知之。
○以操防不力。
降廣東水師提督吳建勳為副将。
以福建南澳鎮總兵官賴恩爵、為廣東水師提督。
○以獲盜多名。
予廣東同知劉開域等升補有差。
○甲戌。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内閣、戶部奏、查明積年未完銀兩。
請旨饬催。
開單呈覽。
據奏各省扣存藩庫應解部庫之款。
久未報解。
着各該督撫等、于接到部文日起。
統限三個月。
委員解部交納。
又屬庫應解司庫之款。
着統限六個月。
提解司庫。
報部撥用。
又鹽課項下。
長蘆兩淮各綱節省。
并生息利銀。
應解部庫及内務府之款。
着該鹽政等按期解京交納。
務須年清年款。
其鹽規匣費。
及裁減養廉等銀。
應解各該省藩庫之款。
并着勒限嚴催。
分款解往各該省藩庫。
歸還借款。
入冊報撥。
各該督撫鹽政等。
務當督饬司道。
認真嚴催。
将應解部庫者按限起解。
應解司庫者趕令催提報撥。
如有逾限不解。
即将延不解交各員。
據實參奏。
○乙亥。
谕内閣、禦史江鴻升奏、請饬水師提鎮出洋巡緝一摺。
據奏近日廣東洋面不靖。
閩浙各洋。
時有匪徒出沒。
沿海奸民。
恃海洋為後路。
必宜認真巡緝。
遏絕奸萌等語。
近年沿海水師。
不能得力。
兵丁将備。
但利水師之速于升轉。
而于海防一切機宜。
平時既不講求。
臨事率多避就。
總由各該提鎮。
養尊處優。
不知以身作則。
将領以下。
相率效尤。
每屆出洋巡緝之時。
托故不行。
轉相推诿。
甚或畏避風潮。
逼留近島。
諱匿盜案。
捏報虛詞。
言之憤恨。
昨因廣東水師提督吳建勳、于廉州洋面盜匪。
遷延觀望。
特旨降為副将。
各該提鎮自當知所儆懼。
嗣後沿海水師各提鎮。
着于每歲出洋時。
具奏一次。
俟出洋往返事畢。
洋面如何情形。
據實具奏。
其實在因公不能出洋。
即着自行奏明。
均令咨禀該省總督。
以憑查核。
并責成各該總督。
破除情面。
密訪明查。
傥敢偷安畏避。
及奏報不實。
随時分别參辦。
各該總督。
皆系朕特簡大員。
受恩深重。
如稍存瞻顧之私。
扶同徇隐。
經朕别有訪聞。
除将該提鎮嚴行懲處分。
必将各該總督一并嚴懲不貸。
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兩江總督耆英、江蘇巡撫孫善寶、閩浙總督劉韻珂、福建巡撫劉鴻翺、浙江巡撫管遹群、兩廣總督祁<?土貢>、廣東巡撫程矞采、山東巡撫梁寶常。
禦史江鴻升奏、請饬有水師各省。
每年另選精熟武弁一二員。
挑帶兵丁。
令其巡到各省盡頭。
責令本處巡船。
一體會哨。
并酌量添帶弁兵。
一同前往練習等語。
着耆英等各就該省情形。
酌核定議具奏。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禦史江鴻升奏、上年江西兵調到浙江。
遇敵先潰。
領兵大臣。
束手無策。
總由該鎮将軍等平時操練廢弛。
紀律不嚴等語。
江西營伍廢弛。
兵力軟弱。
遇有徵調。
不能得力。
此皆平日不加整頓認真操防所緻。
着耆英會同吳文镕。
嚴饬各鎮将等。
實力講求。
盡心訓練。
選其骁銳。
汰其老弱。
務使兵将相習。
以收實用。
現在南贛九江兩鎮總兵。
如不稱職。
并将弁中有庸懦無能、及操練不勤者。
務當随時嚴參。
毋稍始息。
吳文镕職兼提督。
有統轄全省軍務之責。
平時講求操練。
尤宜悉心督率。
竭力整饬。
無得視為具文。
耆英遇值巡閱之年。
尤須嚴行考核。
認真訓誡。
務令悉成勁旅。
以備幹城而振頹廢。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故四川建昌道屬河西土百戶楊正祿子世福、襲職。
○丙子。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丁醜。
谕軍機大臣等、孫善寶奏、辦理上海開市情形一摺。
内地販運湖絲。
前赴上海。
應查明赴粵路程。
少過一關。
即補納一關稅數。
該領事求免補納。
業經該道等告以定章不能更改。
該領事無辭而退。
着耆英、孫善寶、諄饬該道等。
謹守現定章程。
妥為辦理。
毋任妄意幹求。
緻有增減。
至開市伊始。
商販之多寡。
本不能官為招徕。
祇可聽民自便。
其走私漏稅諸弊。
尤須實力稽查。
着即責成宮慕久、鹹齡、和衷商搉。
認真經理。
毋稍疏懈。
緻滋流弊。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都察院奏、浙江民婦何金氏京控一案。
已明降谕旨。
交管遹群嚴審矣。
此案該民婦控稱王田得毆斃何迎清一案。
業經該府究出實情。
乃延宕不結。
反将伊夫及伊子酷刑逼招。
并據結稱在臬司巡撫衙門。
各控告四次。
未經親提等情。
案關罪名出入。
虛實均應徹底訊究。
何以延擱三載。
疊次上控。
尚未訊結。
着管遹群将全案人證。
提集至省。
務須親加研鞫。
嚴究确情。
定拟具奏。
毋許再有拖延。
以成信谳而伸冤抑。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訊明何金氏之夫何廷玉、暨小功服侄何迎清、先後與王田得之妻王吳氏通奸。
何廷玉以妒奸起釁。
糾同王田得、共毆何迎清緻死。
旋經訊出實情定拟。
何金氏思欲翻案。
起意京控。
複加研鞫。
供認不諱。
何廷玉應依律拟杖流。
餘分别問拟枷杖。
下部議。
從之。
○蠲緩江蘇沭陽、上元、江甯、句容、江浦、六合、長洲、元和、吳、吳江、震澤、常熟、昭文、昆山、新陽、華亭、奉賢、婁、金山、上海、南彙、青浦、川沙、陽湖、江陰、宜興、荊溪、靖江、丹徒、丹陽、金壇、溧陽、山陽、阜甯、清河、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儀徵、興化、寶應、銅山、沛、蕭、砀山、宿遷、睢甯、太倉、鎮洋、海、桃源、武進、無錫、金匮、崇明、五十九廳州縣并大河、蘇州、太倉、鎮海、金山、淮安、揚州、徐州、鎮江、九衛被水被旱災區新舊正雜額賦有差。
赈沭陽縣、大河衛、軍民。
○戊寅。
谕内閣、孟保等奏、西藏所屬地方。
訪獲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聰慧幼孩。
請旨入于金奔巴瓶内簽掣一摺。
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
涅槃已逾二載。
茲據孟保等奏、訪獲聰慧異常之幼孩三名。
實屬祥瑞。
朕心喜悅。
着照所請、班禅額爾德尼。
着赴前藏。
會同駐藏大臣。
達賴喇嘛。
及伊徒達喇嘛羅布桑楚勒特木等。
将此幼孩三名。
入于金奔巴瓶内。
唪經敬謹簽掣。
拟定呼畢勒罕名号。
○谕軍機大臣等、給事中黃贊湯奏、匪徒聚衆劫殺強搶一摺。
據稱山東高唐州新店地方。
有送信人張姓。
于本年十一月十一日起更時。
遇匪徒數十人。
執持刀械。
将張姓砍傷十餘處。
劫去所帶部照書信等物。
并銀七八百兩。
請饬查辦等語。
盜匪聚衆劫殺強搶。
最為地方之害。
若該給事中所奏。
是捕務廢弛。
盜賊充斥。
何以安行旅而靖闾閻。
着梁寶常嚴饬所屬。
将此案盜犯悉數捦拏。
嚴行懲辦。
不準一名漏網。
并查明疏防之該地方文武各員弁。
據實參奏以儆玩洩。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查明張東陽被劫。
實系在茌平縣胡家莊地方。
并非高唐州界内。
得旨、茌平縣知縣周秉文。
茌平汛把總達森布。
既失防範于前。
又不能将全案贓賊。
即時拏獲。
着先行摘去頂帶。
勒限三個月。
嚴緝懲辦。
○吏部尚書步軍統領恩桂、因病賞假。
以大學士穆彰阿、署步軍統領。
戶部尚書敬徵、兼署吏部尚書。
○調江西九江鎮總兵官站柱、為甘肅西甯鎮總兵官。
陝西河州鎮總兵官哈勒吉、為九江鎮總兵官。
甘肅西甯鎮總兵官福珠洪阿、為河州鎮總兵官。
○以拏獲湖南武岡州滋事匪徒。
予縣丞汪世澤等、加銜升擢有差。
○緩徵陝西榆林、懷遠、神木、府谷、綏德、清潤、米脂、吳堡、葭、九州縣歉收村莊舊欠額賦。
及應還耔種口糧
癸卯。
十一月。
己巳朔。
日食。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庚午。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
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泰東陵。
裕陵。
昌陵。
○遣官祭孝穆皇後孝慎皇後孝全皇後陵寝。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園寝。
○停次日朝賀。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内閣、前據陳階平将制造加工火藥各法。
開單呈覽。
當降旨着各直省一律戊造。
并谕令平時操演。
不得濫用。
以昭撙節。
茲據張國相奏稱、黔省各營。
年額操藥。
合計應造十萬七百餘斤。
本年遵照加工制造存貯。
慎各營設居萬山之中。
岚氣甚重。
藥經久貯。
難免黴變之虞。
着照所請、除每月營操大陣等項。
仍用舊制火藥外。
其槍炮兵丁打準頭。
準其将加工之藥給發。
除陳易新。
期無黴變。
而兵丁等亦藉得熟悉藥性。
庶于儲備緩急。
大有裨益。
○賞八旗兵丁一月錢糧。
○辛未。
谕内閣、僧格林沁等奏、遵旨配成火藥。
請交各旗營分貯。
所有外火器營新制配成火藥三萬斤。
着交圓明園槍營四千斤。
健銳營六千斤。
内大器營六千斤。
外火器營六千斤。
漢軍八旗五百斤。
前鋒營每翼二百斤。
八旗護軍營每旗四百五十斤。
均着該管各旗營大臣。
饬屬妥為存貯。
毋緻稍受潮濕。
傥漫不經心。
日後不堪應用。
惟該管大臣等是問。
○壬申。
谕軍機大臣等、給事中齊承彥奏、東河工次采買麻斤。
委員不肯放價。
苦累貧民。
以緻有麻之家。
觀望不前。
而交麻時攙和水土。
有積慣作弊之料販。
串通蠹役。
捏報斤稱。
委員藉此營私。
同官不敢禀揭等語。
大工麻斥。
為編葺繩纜。
捆縛埽段要物。
欲使工堅。
全在料足。
若如該給事中所奏。
委員等竟敢藉此營私。
料販蠹役。
又複勾通攙扣。
緻将來贻誤要工。
所關非細。
此外如收買稭科。
購造土方。
以及挑穵引河諸事。
似此營私舞弊者。
恐複不少。
着麟魁、廖鴻荃、鐘祥、鄂順安、嚴饬承辦各員。
各矢天良。
認真辦理。
該尚書等仍随時嚴密查訪。
如查有前項弊端。
立即嚴參懲辦。
毋稍徇縱。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旌表守正被戕江蘇銅山縣民胡耀妻李氏。
○癸酉。
谕内閣、禧恩奏、捐鑄賠修各項炮位。
現已工竣。
請派員驗收一摺。
着派春佑、吉年、會同該将軍。
将捐鑄熟鐵炮位。
及賠造生鐵炮位。
一并驗收妥協。
即由該将軍分置各城存貯。
按期演放。
以資實用。
又另片奏、此次制辦大藥。
鑄造炮位。
均經責成奕紀經理。
可否量予恩施等語。
奕紀着俟扣滿三年。
再行奏請。
○谕軍機大臣等、麟魁等奏、進占丈尺。
并引河挑成分數情形一摺。
現在東西兩壩。
已做成一百三十餘丈。
挑水霸亦做成八十仈丈。
引河已挑至五分有餘。
趁此時趕緊督催。
分别功過。
明示勸懲。
以期迅速蒇功。
如查有草率偷減情弊。
即着嚴行參辦。
毋稍松勁。
俟金門收束至四五十丈時。
即行核明具奏。
該尚書等務當于乘時趕辦之中。
倍加慎重。
以期悉臻穩固。
至牌桶一項。
現據查出兵丁弊窦。
可見偷竊消耗。
實有其事。
嗣後仍當嚴加查察。
有犯必懲。
以除積弊。
将此谕令知之。
○以操防不力。
降廣東水師提督吳建勳為副将。
以福建南澳鎮總兵官賴恩爵、為廣東水師提督。
○以獲盜多名。
予廣東同知劉開域等升補有差。
○甲戌。
遣官祭先醫之神。
○谕内閣、戶部奏、查明積年未完銀兩。
請旨饬催。
開單呈覽。
據奏各省扣存藩庫應解部庫之款。
久未報解。
着各該督撫等、于接到部文日起。
統限三個月。
委員解部交納。
又屬庫應解司庫之款。
着統限六個月。
提解司庫。
報部撥用。
又鹽課項下。
長蘆兩淮各綱節省。
并生息利銀。
應解部庫及内務府之款。
着該鹽政等按期解京交納。
務須年清年款。
其鹽規匣費。
及裁減養廉等銀。
應解各該省藩庫之款。
并着勒限嚴催。
分款解往各該省藩庫。
歸還借款。
入冊報撥。
各該督撫鹽政等。
務當督饬司道。
認真嚴催。
将應解部庫者按限起解。
應解司庫者趕令催提報撥。
如有逾限不解。
即将延不解交各員。
據實參奏。
○乙亥。
谕内閣、禦史江鴻升奏、請饬水師提鎮出洋巡緝一摺。
據奏近日廣東洋面不靖。
閩浙各洋。
時有匪徒出沒。
沿海奸民。
恃海洋為後路。
必宜認真巡緝。
遏絕奸萌等語。
近年沿海水師。
不能得力。
兵丁将備。
但利水師之速于升轉。
而于海防一切機宜。
平時既不講求。
臨事率多避就。
總由各該提鎮。
養尊處優。
不知以身作則。
将領以下。
相率效尤。
每屆出洋巡緝之時。
托故不行。
轉相推诿。
甚或畏避風潮。
逼留近島。
諱匿盜案。
捏報虛詞。
言之憤恨。
昨因廣東水師提督吳建勳、于廉州洋面盜匪。
遷延觀望。
特旨降為副将。
各該提鎮自當知所儆懼。
嗣後沿海水師各提鎮。
着于每歲出洋時。
具奏一次。
俟出洋往返事畢。
洋面如何情形。
據實具奏。
其實在因公不能出洋。
即着自行奏明。
均令咨禀該省總督。
以憑查核。
并責成各該總督。
破除情面。
密訪明查。
傥敢偷安畏避。
及奏報不實。
随時分别參辦。
各該總督。
皆系朕特簡大員。
受恩深重。
如稍存瞻顧之私。
扶同徇隐。
經朕别有訪聞。
除将該提鎮嚴行懲處分。
必将各該總督一并嚴懲不貸。
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兩江總督耆英、江蘇巡撫孫善寶、閩浙總督劉韻珂、福建巡撫劉鴻翺、浙江巡撫管遹群、兩廣總督祁<?土貢>、廣東巡撫程矞采、山東巡撫梁寶常。
禦史江鴻升奏、請饬有水師各省。
每年另選精熟武弁一二員。
挑帶兵丁。
令其巡到各省盡頭。
責令本處巡船。
一體會哨。
并酌量添帶弁兵。
一同前往練習等語。
着耆英等各就該省情形。
酌核定議具奏。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禦史江鴻升奏、上年江西兵調到浙江。
遇敵先潰。
領兵大臣。
束手無策。
總由該鎮将軍等平時操練廢弛。
紀律不嚴等語。
江西營伍廢弛。
兵力軟弱。
遇有徵調。
不能得力。
此皆平日不加整頓認真操防所緻。
着耆英會同吳文镕。
嚴饬各鎮将等。
實力講求。
盡心訓練。
選其骁銳。
汰其老弱。
務使兵将相習。
以收實用。
現在南贛九江兩鎮總兵。
如不稱職。
并将弁中有庸懦無能、及操練不勤者。
務當随時嚴參。
毋稍始息。
吳文镕職兼提督。
有統轄全省軍務之責。
平時講求操練。
尤宜悉心督率。
竭力整饬。
無得視為具文。
耆英遇值巡閱之年。
尤須嚴行考核。
認真訓誡。
務令悉成勁旅。
以備幹城而振頹廢。
将此各谕令知之。
○以故四川建昌道屬河西土百戶楊正祿子世福、襲職。
○丙子。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丁醜。
谕軍機大臣等、孫善寶奏、辦理上海開市情形一摺。
内地販運湖絲。
前赴上海。
應查明赴粵路程。
少過一關。
即補納一關稅數。
該領事求免補納。
業經該道等告以定章不能更改。
該領事無辭而退。
着耆英、孫善寶、諄饬該道等。
謹守現定章程。
妥為辦理。
毋任妄意幹求。
緻有增減。
至開市伊始。
商販之多寡。
本不能官為招徕。
祇可聽民自便。
其走私漏稅諸弊。
尤須實力稽查。
着即責成宮慕久、鹹齡、和衷商搉。
認真經理。
毋稍疏懈。
緻滋流弊。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都察院奏、浙江民婦何金氏京控一案。
已明降谕旨。
交管遹群嚴審矣。
此案該民婦控稱王田得毆斃何迎清一案。
業經該府究出實情。
乃延宕不結。
反将伊夫及伊子酷刑逼招。
并據結稱在臬司巡撫衙門。
各控告四次。
未經親提等情。
案關罪名出入。
虛實均應徹底訊究。
何以延擱三載。
疊次上控。
尚未訊結。
着管遹群将全案人證。
提集至省。
務須親加研鞫。
嚴究确情。
定拟具奏。
毋許再有拖延。
以成信谳而伸冤抑。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訊明何金氏之夫何廷玉、暨小功服侄何迎清、先後與王田得之妻王吳氏通奸。
何廷玉以妒奸起釁。
糾同王田得、共毆何迎清緻死。
旋經訊出實情定拟。
何金氏思欲翻案。
起意京控。
複加研鞫。
供認不諱。
何廷玉應依律拟杖流。
餘分别問拟枷杖。
下部議。
從之。
○蠲緩江蘇沭陽、上元、江甯、句容、江浦、六合、長洲、元和、吳、吳江、震澤、常熟、昭文、昆山、新陽、華亭、奉賢、婁、金山、上海、南彙、青浦、川沙、陽湖、江陰、宜興、荊溪、靖江、丹徒、丹陽、金壇、溧陽、山陽、阜甯、清河、安東、鹽城、高郵、泰、東台、江都、甘泉、儀徵、興化、寶應、銅山、沛、蕭、砀山、宿遷、睢甯、太倉、鎮洋、海、桃源、武進、無錫、金匮、崇明、五十九廳州縣并大河、蘇州、太倉、鎮海、金山、淮安、揚州、徐州、鎮江、九衛被水被旱災區新舊正雜額賦有差。
赈沭陽縣、大河衛、軍民。
○戊寅。
谕内閣、孟保等奏、西藏所屬地方。
訪獲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之呼畢勒罕聰慧幼孩。
請旨入于金奔巴瓶内簽掣一摺。
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
涅槃已逾二載。
茲據孟保等奏、訪獲聰慧異常之幼孩三名。
實屬祥瑞。
朕心喜悅。
着照所請、班禅額爾德尼。
着赴前藏。
會同駐藏大臣。
達賴喇嘛。
及伊徒達喇嘛羅布桑楚勒特木等。
将此幼孩三名。
入于金奔巴瓶内。
唪經敬謹簽掣。
拟定呼畢勒罕名号。
○谕軍機大臣等、給事中黃贊湯奏、匪徒聚衆劫殺強搶一摺。
據稱山東高唐州新店地方。
有送信人張姓。
于本年十一月十一日起更時。
遇匪徒數十人。
執持刀械。
将張姓砍傷十餘處。
劫去所帶部照書信等物。
并銀七八百兩。
請饬查辦等語。
盜匪聚衆劫殺強搶。
最為地方之害。
若該給事中所奏。
是捕務廢弛。
盜賊充斥。
何以安行旅而靖闾閻。
着梁寶常嚴饬所屬。
将此案盜犯悉數捦拏。
嚴行懲辦。
不準一名漏網。
并查明疏防之該地方文武各員弁。
據實參奏以儆玩洩。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查明張東陽被劫。
實系在茌平縣胡家莊地方。
并非高唐州界内。
得旨、茌平縣知縣周秉文。
茌平汛把總達森布。
既失防範于前。
又不能将全案贓賊。
即時拏獲。
着先行摘去頂帶。
勒限三個月。
嚴緝懲辦。
○吏部尚書步軍統領恩桂、因病賞假。
以大學士穆彰阿、署步軍統領。
戶部尚書敬徵、兼署吏部尚書。
○調江西九江鎮總兵官站柱、為甘肅西甯鎮總兵官。
陝西河州鎮總兵官哈勒吉、為九江鎮總兵官。
甘肅西甯鎮總兵官福珠洪阿、為河州鎮總兵官。
○以拏獲湖南武岡州滋事匪徒。
予縣丞汪世澤等、加銜升擢有差。
○緩徵陝西榆林、懷遠、神木、府谷、綏德、清潤、米脂、吳堡、葭、九州縣歉收村莊舊欠額賦。
及應還耔種口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