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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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卯。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鐵麟等奏、酌添炮兵。
請以閑款銀兩議給饷銀等語。
當降旨着該都統等查明此項銀兩。
足敷制造擡槍若幹杆。
茲據查明前項銀每年六百十二兩。
足敷制造擡槍六十三杆等語。
擡槍斤兩過重。
運用必不靈便。
着準其制造三十杆。
每杆總不得過二十五斤。
須用折煉純鐵盤絲。
以資堅固。
所有制造工價、及兵丁操演饷銀。
即着該都統等、酌量在于前項閑款内分别動支。
核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庚辰。
大高殿設壇祈雪。
○以通政使司通政使花沙納、為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辛巳。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鄂順安奏、捐修省垣善後各工全行完竣一摺。
豫省前因祥符漫口。
城垣被水圍繞。
以緻城身塌陷。
并因抛磚護城。
采購不及。
緻将貢院号舍。
全行拆毀。
經該撫督率各官紳。
勸谕輸将。
俾一切工程。
次第興舉。
現已普律完竣。
此項工程。
着免其造冊報銷。
又另片奏、在事出力員弁、及紳士人等。
可否量予鼓勵等語。
着擇其勞績尤着者。
核實酌保。
候朕施恩。
毋許冒濫。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校閱省标營伍情形。
得旨、尤當精益求精。
不可因有長進。
稍形疏懈也。
○以刑部左侍郎江蘇學政王植、為浙江巡撫。
調詹事府少詹事安徽學政張芾、提督江蘇學政。
命禮部右侍郎季芝昌、提督安徽學政。
○壬午。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調安徽巡撫程楙采、為浙江巡撫。
浙江巡撫王植、為安徽巡撫。
○展緩江西南昌、新建、廬陵、吉水、泰和、鄱陽、建昌、安義、星子、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澤、十四縣并九江同知所屬歉收村莊舊欠額賦。
及應還耔種口糧。
○癸未。
旌表正捐軀河南考城縣民王祥禮女俊姐。
○甲申。
以捐修四川開縣城工。
賞知縣陳長墉知州銜。
○乙酉。
谕軍機大臣等、經額布奏、懇請賞假調理。
暫将印信交巴雅爾署理一摺。
經額布着賞假一個月調理。
吉林将軍印信。
毋庸交副都統署理。
現已有旨。
将巴雅爾調補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薩炳阿補授吉林副都統。
薩炳阿未到任以前。
着倭什讷暫行署理矣。
經額布俟倭什讷接署後。
一切公事。
與之和衷商辦。
所有前交倭什讷、斌良、審辦之案。
着斌良先行查訊。
如薩炳阿到任時。
交案尚未訊結。
仍着倭什讷會同斌良。
秉公查辦。
将此谕令知之。
○調鑲黃旗漢軍副都統薩炳阿、為吉林副都統。
正藍旗蒙古副都統文慶、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吉林副都統巴雅爾、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緩徵甘肅遠、隴西、甯遠、安定、會甯、環、武威、平番、甯夏、甯朔、碾伯、臯蘭、狄道、渭源、金、隆德、固原、華亭、靈、中衛、平羅、泾、靈台、鎮原、二十四州縣并花馬池州同、沙泥州判所屬歉收村莊新舊額賦。
○丙戌。
谕内閣、朕閱禮器圖。
内載固倫額驸腰帶。
用石青色或藍色。
而宗人府及福部則例内。
俱載有用多黃色字□□羕。
殊屬錯誤。
嗣後固倫額驸腰帶。
着遵照禮器圖辦理。
所有宗人府禮部則例内錯誤之處。
均着即行更正。
○谕軍機大臣等、琦忠奏、演試槍炮。
并查察地方情形一摺。
京口原設大炮。
修整堪用者。
現有十位。
添設大炮三十位。
業已陸續領解。
俟解齊後如演放有準。
即着該副都統會同江甯将軍德珠布、擇要安設。
毋許為風雨剝蝕。
其添設擡炮一百杆。
并原設及新添鳥槍共八百杆。
為數不為不多。
據該副都統奏稱、演試尚屬便捷有準。
務當勤加訓練。
俾弁兵等一律娴熟。
以資緩急之用。
至兵民務使相睦。
總在該将軍副都統等、平日諄饬文武等官。
遇有兵民交涉事件。
秉公辦理。
斷不準稍存偏袒之見。
務期日久相安。
緩急相顧。
其旗營官兵。
未能練習風濤。
所請毋庸配搭戰船。
自系為核實起見。
仍着會同江甯将軍德珠布。
悉心籌酌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京口水師。
從前疊經奏準、每船酌派蒙古兵十二名。
綠營兵八名。
配搭操演。
前因案卷焚毀。
未悉原委。
今會同詳查原案。
所有水師配操兵丁。
仍應循照舊章辦理。
以重操防。
下部知之。
○以健銳營委翼長興泰、署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旌表遇賊捐軀江蘇丹徒縣士民程庭梓等九十四名。
婦女張黃氏等一百四十一口如例。
○禮部議準、陝西巡撫李星沅疏報、采訪岐山、懷遠、二縣節婦張魏氏等二十三口。
請各建總坊旌表。
從之。
○減免直隸新河、隆平、甯晉、安、永清、五州縣積澇地畝額賦有差。
○丁亥。
戶部議準、雲南巡撫張澧中疏報、祿勸縣開墾田三十畝。
照例升科。
從之。
○以峒老山空。
封閉四川奉節縣石家塘鐵廠。
從總督寶興請也。
○戊子。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欽差新調安徽巡撫王植等奏、遵查浙江蕭山縣知縣王滌源、系奉文勸捐。
并無抑勒貪縱重情。
惟失察書差吓詐。
應交部照例議處。
紹興府知府定保。
詢無與屬員結拜師生。
亦無家丁詐贓情事。
應毋庸議。
下部議。
從之。
○己醜。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濟甯州民夏易檠妻高氏。
○庚寅。
谕内閣、戶部奏、遵籌江境豫備禦水埽工銀兩等語。
所有撥解江南河庫銀十五萬兩。
着該督撫等、于文到日迅即派員解赴。
以濟要需。
該河督仍當嚴饬道廳各員。
撙節動用。
毋稍虛糜。
至本年豫省中牟失事。
下遊漲水陡落。
是江境上年豫購歲料。
本年防汛銀兩。
及年例外解各款。
必當大有節省。
其作何動用之處。
着該河督确切查明。
專案咨報。
至例收兩淮補解欠款銀二十萬兩。
既經動支。
如将來本款需用。
即可将防汛外解節省各項。
酌量歸補。
毋庸另請撥還。
以節帑項而昭核實。
○又谕、戶部奏、查明各省民欠正雜未完銀兩。
開單呈覽。
據奏江蘇、安徽、山東、福建、四省延欠地丁正款。
數逾他省。
由于經徵二參。
多不按限揭報。
自應趕緊清厘。
着兩江閩浙總督。
江蘇安徽福建巡撫、嚴饬各藩司。
将因何不照例開參之處。
據實查參覆奏。
此後均着依限題參。
以嚴考核。
其直隸等省未完正耗。
着各該督撫轉饬催徵。
報部撥用。
又各省積欠雜款銀兩。
例應盡收盡解。
着該督撫饬屬。
将徵存雜款。
悉數提解司庫。
所有該省應存應解實數。
據實奏明。
毋稍遲延含混。
○谕軍機大臣等、麟魁等奏、續得進占丈尺。
引河挑成分數。
及籌辦一切情形。
并查明上遊河勢。
委無淤塞。
繪圖呈覽各一摺。
現在東西兩壩。
已做成二百二十九丈餘。
挑水壩亦做成一百七十六丈餘。
引河挑成七分有餘。
稭料麻斤。
源源接濟。
當此事機順利。
着即趕緊督催。
分别功過。
明示勸懲。
以期迅速蒇功。
如查有墊厓貼坡。
及草率偷減情弊。
即嚴行參辦。
毋稍松勁。
至本年災地較廣。
來工傭趁之徒甚多。
自宜豫籌安頓。
該尚書等拟辦估築撐壩澆築土戗圈埝各工程。
着即妥為辦理。
務令于工程實有裨益。
窮民亦有所糊口。
不緻滋生事端為要。
又所奏上遊河勢并無淤塞。
爬沙船混江龍等項器具。
不可施于黃河。
切灘一法。
祇可施于水面等語。
均悉。
其下遊地勢平衍。
河流纡緩。
每有淤高之虞。
即着鐘祥嚴饬各廳汛員弁。
于堤工卑簿之處。
加高培厚。
以期放河時束水刷沙。
一律深通。
毋使稍有淤阻。
以資順利。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廣東已革新安縣武生陶鳳岡。
糾約匪類萬餘。
以九龍山為巢穴。
于廣州廉州高州等府。
出沒往來。
攔截商賈。
擄掠村莊。
又新會。
順德。
兩縣接壤。
有豬頭山地方。
曆年匪徒聚會。
今其焰更熾各等語。
奸民聚衆為匪。
擾害商民。
萌孽不除。
滋蔓将甚。
着祁<?土貢>、程矞采、選擇幹練之員。
不動聲色。
嚴密訪查。
如果所奏屬實。
即将首要各犯。
設法兜拏。
按律懲辦。
不可姑息以贻後患。
亦不可鹵莽以生事端。
務使首惡就誅。
根株淨盡。
以靖闾閻而肅邊境。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遵旨确查。
實無陶鳳岡姓名蹤迹。
有因案在逃之新安縣已革武生陶奉安。
業傳訊該犯家屬。
據稱至今未回。
至高州廉州一帶洋匪。
自去年剿辦後。
大段肅清。
仍随時督饬查拏。
豬頭山查系小島。
匪徒無可藏身。
九龍山亦無巢穴。
得旨、雖查無其事。
不可置之度外。
陶奉安務期弋獲。
○直隸大名鎮總兵官嶽興阿等奏、三省會哨情形。
得旨、所奏原屬周妥。
要在實力實心。
各發天良。
不可徒勞往返。
終無實濟。
勉之又勉。
○調湖北按察使郭熊飛、為江蘇按察使。
江蘇按察使陳功、為湖北按察使。
○禮部議準、河南巡撫鄂順安疏報、采訪輝縣節婦王秦氏等一百二十口。
請建總坊旌表。
從之。
○辛卯。
谕内閣、前據載铨等奏、請禁止謄錄書手冒名頂替。
責令認真謄寫。
嗣據給事中和豐奏請推廣成例。
以杜修卷各等語。
均經降旨。
交禮部會同順天府議奏。
茲據禦史靈以諴奏、請變通科場舊章。
以絕積弊一摺。
着一并交軍機大臣。
會同禮部、順天府、妥議章程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耆英奏、五口通商。
請各派大員辦理。
當照所議準行。
惟所拟浙江提督李廷钰。
經劉韻珂參奏在先。
有旨查辦。
是以命劉韻珂等另揀熟悉夷務大員。
前往海口經理。
現尚未據奏到。
因念該處既準通商。
想夷目不日可到。
章程初定。
尤須早委明幹大員。
專心督辦。
計耆英此時已回兩江。
着即與劉韻珂、程楙采、趕緊會商。
選派結實可靠、熟谙夷務大員。
前往該處海口。
會同地方官。
妥為籌畫。
一面具奏。
一面即饬該員先往經理。
庶臨期不至遲誤。
至李廷钰如何不能勝任提督之處。
着劉韻珂仍遵前旨。
會同新任巡撫程楙采。
速行據實參奏。
并于閩浙水師總兵内。
密行保舉一人。
聽候簡用。
将此密谕知之。
○又谕、昨據麟魁等覆奏、給事中齊承彥奏、采辦麻斤積弊一摺。
所稱料販蠹役。
串通舞弊。
及同官不敢禀揭等語。
本日傳詢該給事中。
據稱得自風聞。
不能指實姓名。
因思辦理大工。
全在剔除積弊。
現雖查無弊端。
仍着麟魁、廖鴻荃、鐘祥、鄂順安、随時查察。
如有前項情弊。
即行據實參辦。
不得因其不能指實。
遂謂言官所奏。
俱不足憑。
此聲宣布。
則委員吏役等、必至益無忌憚。
不可不慎。
将此各谕令知之。
○癸巳。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禧恩等奏、緝捕盜犯。
漸有成效。
請饬吉林、熱河、一體協拏一摺。
奉天地方遼闊。
緝捕最關緊要。
現據該将軍等遴派委員。
帶同兵役。
分路緝獲盜竊各犯二百餘名。
辦理尚屬認真。
着照議将現獲各犯。
分别解交饬審。
按律懲辦。
此時賊匪雖經斂迹。
難保不往邊外潛藏。
乘間竊入。
着吉林将軍。
熱河都統。
委派弁兵。
于接界處所。
一體協緝。
以期淨絕根株。
此次獲犯各員。
如有應行鼓勵之處。
着于定案時聲明請旨。
○又谕、劉韻珂奏、水師需才。
請留革員效力贖罪等語。
已革遊擊陳勝元。
楊靖江。
前因在廈門防堵不力。
經部拟發軍台效力贖罪。
茲據該督奏稱、該革員等前在廈門防守。
奮力攻擊。
俱經疊受重傷。
因前任總督傳令撤兵。
始行随同退守。
并無畏葸奔避情事。
陳勝元、楊靖江、着免其發往軍台。
即留于閩浙兩省。
效力贖罪。
交劉韻珂差遣委用。
○又谕、布彥泰等奏、緝獲布魯特哈薩克各
○己卯。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鐵麟等奏、酌添炮兵。
請以閑款銀兩議給饷銀等語。
當降旨着該都統等查明此項銀兩。
足敷制造擡槍若幹杆。
茲據查明前項銀每年六百十二兩。
足敷制造擡槍六十三杆等語。
擡槍斤兩過重。
運用必不靈便。
着準其制造三十杆。
每杆總不得過二十五斤。
須用折煉純鐵盤絲。
以資堅固。
所有制造工價、及兵丁操演饷銀。
即着該都統等、酌量在于前項閑款内分别動支。
核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庚辰。
大高殿設壇祈雪。
○以通政使司通政使花沙納、為都察院左副都禦史。
○辛巳。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鄂順安奏、捐修省垣善後各工全行完竣一摺。
豫省前因祥符漫口。
城垣被水圍繞。
以緻城身塌陷。
并因抛磚護城。
采購不及。
緻将貢院号舍。
全行拆毀。
經該撫督率各官紳。
勸谕輸将。
俾一切工程。
次第興舉。
現已普律完竣。
此項工程。
着免其造冊報銷。
又另片奏、在事出力員弁、及紳士人等。
可否量予鼓勵等語。
着擇其勞績尤着者。
核實酌保。
候朕施恩。
毋許冒濫。
○直隸總督讷爾經額奏、校閱省标營伍情形。
得旨、尤當精益求精。
不可因有長進。
稍形疏懈也。
○以刑部左侍郎江蘇學政王植、為浙江巡撫。
調詹事府少詹事安徽學政張芾、提督江蘇學政。
命禮部右侍郎季芝昌、提督安徽學政。
○壬午。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調安徽巡撫程楙采、為浙江巡撫。
浙江巡撫王植、為安徽巡撫。
○展緩江西南昌、新建、廬陵、吉水、泰和、鄱陽、建昌、安義、星子、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澤、十四縣并九江同知所屬歉收村莊舊欠額賦。
及應還耔種口糧。
○癸未。
旌表正捐軀河南考城縣民王祥禮女俊姐。
○甲申。
以捐修四川開縣城工。
賞知縣陳長墉知州銜。
○乙酉。
谕軍機大臣等、經額布奏、懇請賞假調理。
暫将印信交巴雅爾署理一摺。
經額布着賞假一個月調理。
吉林将軍印信。
毋庸交副都統署理。
現已有旨。
将巴雅爾調補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薩炳阿補授吉林副都統。
薩炳阿未到任以前。
着倭什讷暫行署理矣。
經額布俟倭什讷接署後。
一切公事。
與之和衷商辦。
所有前交倭什讷、斌良、審辦之案。
着斌良先行查訊。
如薩炳阿到任時。
交案尚未訊結。
仍着倭什讷會同斌良。
秉公查辦。
将此谕令知之。
○調鑲黃旗漢軍副都統薩炳阿、為吉林副都統。
正藍旗蒙古副都統文慶、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吉林副都統巴雅爾、為正藍旗蒙古副都統。
○緩徵甘肅遠、隴西、甯遠、安定、會甯、環、武威、平番、甯夏、甯朔、碾伯、臯蘭、狄道、渭源、金、隆德、固原、華亭、靈、中衛、平羅、泾、靈台、鎮原、二十四州縣并花馬池州同、沙泥州判所屬歉收村莊新舊額賦。
○丙戌。
谕内閣、朕閱禮器圖。
内載固倫額驸腰帶。
用石青色或藍色。
而宗人府及福部則例内。
俱載有用多黃色字□□羕。
殊屬錯誤。
嗣後固倫額驸腰帶。
着遵照禮器圖辦理。
所有宗人府禮部則例内錯誤之處。
均着即行更正。
○谕軍機大臣等、琦忠奏、演試槍炮。
并查察地方情形一摺。
京口原設大炮。
修整堪用者。
現有十位。
添設大炮三十位。
業已陸續領解。
俟解齊後如演放有準。
即着該副都統會同江甯将軍德珠布、擇要安設。
毋許為風雨剝蝕。
其添設擡炮一百杆。
并原設及新添鳥槍共八百杆。
為數不為不多。
據該副都統奏稱、演試尚屬便捷有準。
務當勤加訓練。
俾弁兵等一律娴熟。
以資緩急之用。
至兵民務使相睦。
總在該将軍副都統等、平日諄饬文武等官。
遇有兵民交涉事件。
秉公辦理。
斷不準稍存偏袒之見。
務期日久相安。
緩急相顧。
其旗營官兵。
未能練習風濤。
所請毋庸配搭戰船。
自系為核實起見。
仍着會同江甯将軍德珠布。
悉心籌酌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京口水師。
從前疊經奏準、每船酌派蒙古兵十二名。
綠營兵八名。
配搭操演。
前因案卷焚毀。
未悉原委。
今會同詳查原案。
所有水師配操兵丁。
仍應循照舊章辦理。
以重操防。
下部知之。
○以健銳營委翼長興泰、署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旌表遇賊捐軀江蘇丹徒縣士民程庭梓等九十四名。
婦女張黃氏等一百四十一口如例。
○禮部議準、陝西巡撫李星沅疏報、采訪岐山、懷遠、二縣節婦張魏氏等二十三口。
請各建總坊旌表。
從之。
○減免直隸新河、隆平、甯晉、安、永清、五州縣積澇地畝額賦有差。
○丁亥。
戶部議準、雲南巡撫張澧中疏報、祿勸縣開墾田三十畝。
照例升科。
從之。
○以峒老山空。
封閉四川奉節縣石家塘鐵廠。
從總督寶興請也。
○戊子。
上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欽差新調安徽巡撫王植等奏、遵查浙江蕭山縣知縣王滌源、系奉文勸捐。
并無抑勒貪縱重情。
惟失察書差吓詐。
應交部照例議處。
紹興府知府定保。
詢無與屬員結拜師生。
亦無家丁詐贓情事。
應毋庸議。
下部議。
從之。
○己醜。
旌表守正捐軀山東濟甯州民夏易檠妻高氏。
○庚寅。
谕内閣、戶部奏、遵籌江境豫備禦水埽工銀兩等語。
所有撥解江南河庫銀十五萬兩。
着該督撫等、于文到日迅即派員解赴。
以濟要需。
該河督仍當嚴饬道廳各員。
撙節動用。
毋稍虛糜。
至本年豫省中牟失事。
下遊漲水陡落。
是江境上年豫購歲料。
本年防汛銀兩。
及年例外解各款。
必當大有節省。
其作何動用之處。
着該河督确切查明。
專案咨報。
至例收兩淮補解欠款銀二十萬兩。
既經動支。
如将來本款需用。
即可将防汛外解節省各項。
酌量歸補。
毋庸另請撥還。
以節帑項而昭核實。
○又谕、戶部奏、查明各省民欠正雜未完銀兩。
開單呈覽。
據奏江蘇、安徽、山東、福建、四省延欠地丁正款。
數逾他省。
由于經徵二參。
多不按限揭報。
自應趕緊清厘。
着兩江閩浙總督。
江蘇安徽福建巡撫、嚴饬各藩司。
将因何不照例開參之處。
據實查參覆奏。
此後均着依限題參。
以嚴考核。
其直隸等省未完正耗。
着各該督撫轉饬催徵。
報部撥用。
又各省積欠雜款銀兩。
例應盡收盡解。
着該督撫饬屬。
将徵存雜款。
悉數提解司庫。
所有該省應存應解實數。
據實奏明。
毋稍遲延含混。
○谕軍機大臣等、麟魁等奏、續得進占丈尺。
引河挑成分數。
及籌辦一切情形。
并查明上遊河勢。
委無淤塞。
繪圖呈覽各一摺。
現在東西兩壩。
已做成二百二十九丈餘。
挑水壩亦做成一百七十六丈餘。
引河挑成七分有餘。
稭料麻斤。
源源接濟。
當此事機順利。
着即趕緊督催。
分别功過。
明示勸懲。
以期迅速蒇功。
如查有墊厓貼坡。
及草率偷減情弊。
即嚴行參辦。
毋稍松勁。
至本年災地較廣。
來工傭趁之徒甚多。
自宜豫籌安頓。
該尚書等拟辦估築撐壩澆築土戗圈埝各工程。
着即妥為辦理。
務令于工程實有裨益。
窮民亦有所糊口。
不緻滋生事端為要。
又所奏上遊河勢并無淤塞。
爬沙船混江龍等項器具。
不可施于黃河。
切灘一法。
祇可施于水面等語。
均悉。
其下遊地勢平衍。
河流纡緩。
每有淤高之虞。
即着鐘祥嚴饬各廳汛員弁。
于堤工卑簿之處。
加高培厚。
以期放河時束水刷沙。
一律深通。
毋使稍有淤阻。
以資順利。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有人奏、廣東已革新安縣武生陶鳳岡。
糾約匪類萬餘。
以九龍山為巢穴。
于廣州廉州高州等府。
出沒往來。
攔截商賈。
擄掠村莊。
又新會。
順德。
兩縣接壤。
有豬頭山地方。
曆年匪徒聚會。
今其焰更熾各等語。
奸民聚衆為匪。
擾害商民。
萌孽不除。
滋蔓将甚。
着祁<?土貢>、程矞采、選擇幹練之員。
不動聲色。
嚴密訪查。
如果所奏屬實。
即将首要各犯。
設法兜拏。
按律懲辦。
不可姑息以贻後患。
亦不可鹵莽以生事端。
務使首惡就誅。
根株淨盡。
以靖闾閻而肅邊境。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遵旨确查。
實無陶鳳岡姓名蹤迹。
有因案在逃之新安縣已革武生陶奉安。
業傳訊該犯家屬。
據稱至今未回。
至高州廉州一帶洋匪。
自去年剿辦後。
大段肅清。
仍随時督饬查拏。
豬頭山查系小島。
匪徒無可藏身。
九龍山亦無巢穴。
得旨、雖查無其事。
不可置之度外。
陶奉安務期弋獲。
○直隸大名鎮總兵官嶽興阿等奏、三省會哨情形。
得旨、所奏原屬周妥。
要在實力實心。
各發天良。
不可徒勞往返。
終無實濟。
勉之又勉。
○調湖北按察使郭熊飛、為江蘇按察使。
江蘇按察使陳功、為湖北按察使。
○禮部議準、河南巡撫鄂順安疏報、采訪輝縣節婦王秦氏等一百二十口。
請建總坊旌表。
從之。
○辛卯。
谕内閣、前據載铨等奏、請禁止謄錄書手冒名頂替。
責令認真謄寫。
嗣據給事中和豐奏請推廣成例。
以杜修卷各等語。
均經降旨。
交禮部會同順天府議奏。
茲據禦史靈以諴奏、請變通科場舊章。
以絕積弊一摺。
着一并交軍機大臣。
會同禮部、順天府、妥議章程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耆英奏、五口通商。
請各派大員辦理。
當照所議準行。
惟所拟浙江提督李廷钰。
經劉韻珂參奏在先。
有旨查辦。
是以命劉韻珂等另揀熟悉夷務大員。
前往海口經理。
現尚未據奏到。
因念該處既準通商。
想夷目不日可到。
章程初定。
尤須早委明幹大員。
專心督辦。
計耆英此時已回兩江。
着即與劉韻珂、程楙采、趕緊會商。
選派結實可靠、熟谙夷務大員。
前往該處海口。
會同地方官。
妥為籌畫。
一面具奏。
一面即饬該員先往經理。
庶臨期不至遲誤。
至李廷钰如何不能勝任提督之處。
着劉韻珂仍遵前旨。
會同新任巡撫程楙采。
速行據實參奏。
并于閩浙水師總兵内。
密行保舉一人。
聽候簡用。
将此密谕知之。
○又谕、昨據麟魁等覆奏、給事中齊承彥奏、采辦麻斤積弊一摺。
所稱料販蠹役。
串通舞弊。
及同官不敢禀揭等語。
本日傳詢該給事中。
據稱得自風聞。
不能指實姓名。
因思辦理大工。
全在剔除積弊。
現雖查無弊端。
仍着麟魁、廖鴻荃、鐘祥、鄂順安、随時查察。
如有前項情弊。
即行據實參辦。
不得因其不能指實。
遂謂言官所奏。
俱不足憑。
此聲宣布。
則委員吏役等、必至益無忌憚。
不可不慎。
将此各谕令知之。
○癸巳。
上詣安佑宮行禮。
○谕内閣、禧恩等奏、緝捕盜犯。
漸有成效。
請饬吉林、熱河、一體協拏一摺。
奉天地方遼闊。
緝捕最關緊要。
現據該将軍等遴派委員。
帶同兵役。
分路緝獲盜竊各犯二百餘名。
辦理尚屬認真。
着照議将現獲各犯。
分别解交饬審。
按律懲辦。
此時賊匪雖經斂迹。
難保不往邊外潛藏。
乘間竊入。
着吉林将軍。
熱河都統。
委派弁兵。
于接界處所。
一體協緝。
以期淨絕根株。
此次獲犯各員。
如有應行鼓勵之處。
着于定案時聲明請旨。
○又谕、劉韻珂奏、水師需才。
請留革員效力贖罪等語。
已革遊擊陳勝元。
楊靖江。
前因在廈門防堵不力。
經部拟發軍台效力贖罪。
茲據該督奏稱、該革員等前在廈門防守。
奮力攻擊。
俱經疊受重傷。
因前任總督傳令撤兵。
始行随同退守。
并無畏葸奔避情事。
陳勝元、楊靖江、着免其發往軍台。
即留于閩浙兩省。
效力贖罪。
交劉韻珂差遣委用。
○又谕、布彥泰等奏、緝獲布魯特哈薩克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