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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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體仁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管理戶部事務上書房總師傅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管順天府府尹事務随帶加五級紀錄十八次臣賈桢總裁官經筵講官吏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管理新營房城内官房大臣稽察内七倉大臣稽察會同四譯館事務加一級随帶加六級軍功加三級紀錄五次臣花沙納經筵講官文淵閣提舉閣事兵部尚書總管内務府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稽察内七倉大臣管理宗人府銀庫左翼幼官學甯壽宮圓明園等處精捷營禦茶膳房禦藥房太醫院造辦處事務随帶加十八級臣阿靈阿副總裁官經筵講官兵部尚書随帶加六級紀錄二十次臣周祖培等奉敕修
道光二十三年。
癸卯。
夏四月。
甲戌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以河南糧鹽道溫予巽、為江西按察使。
○烏噜木齊都統惠吉、因病解任。
以兵部右侍郎惟勤、為烏噜木齊都統。
調盛京兵部侍郎舒興阿、為兵部右侍郎。
○乙亥。
谕内閣、鄂順安奏、審拟越境搶劫。
拒捕戕官之撚匪一摺。
此案河南泌陽縣撚匪徐應青等、聚衆搶劫。
拒傷汛弁李長善身死一案。
經該署撫饬屬會同各委員設法偵緝。
将首夥各犯先後拏獲。
并究出搶劫訛詐各案。
俾匪徒不緻幸逃法網。
所有前經參革之泌陽縣知縣闵若思、把總丁炳、均着準其開複原官。
至會同拏獲此案要犯各員弁。
着該署撫擇其尤為出力者。
酌保數員。
候朕施恩。
毋許冒濫。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倭什讷、為盛京兵部侍郎。
内閣學士赓福、為盛京刑部侍郎。
○以廣東按察使徐繼畲、為福建布政使。
○調直隸布政使陸費瑔、為甘肅布政使。
以直隸按察使陸建瀛、為布政使。
○賞革任散秩大臣成山、三等侍衛為烏噜木齊領隊大臣。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順天府屬固安縣捐職州同王鳳庭、将使妾孫氏毆斃。
私自掩埋。
王鳳庭用銀一千兩。
交與刑書錢四、賄串縣官。
含混相驗。
勒令屍親人等具結。
又該縣有張姓十三歲幼女。
被人強奸殺死。
經該處開立賭局之王趙二姓、用銀二百兩交與郭姓、轉托刑書錢四、賄串縣官不究等語。
如果屬實。
是該縣知縣于人命重案。
受賄消弭。
并不詳細相驗。
實屬貪墨不堪。
着讷爾經額。
親提此二案人證卷宗。
嚴行審訊。
按律懲辦。
并查明固安縣知縣系屬何員。
據實參奏。
以儆官常。
毋得稍有回護。
原摺着鈔結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福建提督窦振彪奏謝革職留任恩。
得旨、水師如再廢弛。
不加練習。
将何以對朕。
自問天良何在。
懔之勉之。
○實授麟魁禮部尚書。
管太常寺鴻胪寺事。
轉吏部右侍郎善焘、為左侍郎。
調刑部左侍郎柏葰、為吏部右侍郎。
工部左侍郎特登額、為刑部左侍郎。
○以兵部右侍郎舒興阿、兼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伊犁領隊大臣皂興、兼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以武備院卿琔珠、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以長蘆鹽運使陸蔭奎、為直隸按察使。
○調江蘇按察使黃恩彤、為廣東按察使。
以雲南迤西道趙德潾、為江蘇按察使。
○丁醜。
谕内閣、本日據禦史陳慶镛奏、琦善等三人起用。
為刑賞失措。
無以服民等語。
前因琦善。
奕經文蔚。
先後辦理夷務。
未能奏效。
當将琦善等革職治罪。
因思從前辦理不善。
總由朕無知人之明。
以緻琦善。
奕經文蔚諸人喪師失律。
迄無成功朕惟有返躬自責。
愧悔交深。
何肯诿罪臣工。
以自寬解。
琦善等韬略未娴。
限于才力。
現在年力正強是以棄瑕錄用。
予以自新。
今據該禦史剀切指陳。
請收成命。
覽其所奏。
亢直敢言朕非飾非文過之君。
用人行政。
一秉至公初無成見。
豈肯因業有成命。
不便收還。
自存回護耶琦善。
奕經文蔚均着革職。
即令閉門思過。
以昭賞罰之平。
至黜陟之權。
操之自上本非臣下所能幹。
傥該禦史所奏。
于情法未能持平朕亦不能曲從以邀譽。
中外臣民。
應曉然于朕撫躬引咎虛懷納谏之至意也。
○都察院左都禦史正藍旗蒙古都統奎照、因病解任。
以刑部左侍郎特登額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兼正藍旗蒙古都統。
轉刑部右侍郎成剛、為左侍郎。
調盛京刑部侍郎惠豐、為刑部右侍郎。
○以禮部左侍郎關聖保、兼署工部侍郎。
○以戶部右侍郎薩迎阿、為熱河都統。
○以盛京禮部侍郎明訓、兼管奉天府府尹事。
○戊寅。
上奉皇太後幸慎德堂。
進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軍需報銷。
往往有浮開之弊。
此次各海疆動撥銀兩。
報部者已不下二千萬。
現在截銷。
尚有陸續補報等項。
且各處多未曾打仗。
所造大炮戰船。
均不适用。
并稱亦經虛糜帑項。
為鄭鼎臣開銷兵饷至三四十萬。
難保無侵漁浮冒等語。
軍需各款。
理應核實報銷。
豈容絲毫冒濫。
着劉韻珂将一應軍需動支各款。
詳細鈎稽。
别除弊窦。
務使用項皆有着落。
不淮瞻徇情面。
代人受過如查有侵漁浮冒等弊。
即行據實具奏毋稍隐飾。
原奏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調吏部左侍郎善焘、為戶部右侍郎。
兼管錢法堂事務。
轉吏部右侍郎柏葰、為左侍郎。
以庫倫辦事大臣文慶、為吏部右侍郎。
○調盛京禮部侍郎明訓、為盛京戶部侍郎。
以内閣學士春佑、為盛京禮部侍郎。
○調鑲黃旗蒙古副都統道慶、鑲白旗漢軍副都統成剛、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以呼倫貝爾總管額勒恒額、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刑部右侍郎惠豐、兼鑲白旗漢軍副都統。
○以正白旗滿洲參領那昌、為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以烏什辦事大臣賽什雅勒泰、為葉爾羌幫辦大臣。
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維祿、為烏什辦事大臣。
賞革任科布多參贊大臣毓書、藍翎侍衛。
為
癸卯。
夏四月。
甲戌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幸圓明園。
○詣绮春園問皇太後安。
○以河南糧鹽道溫予巽、為江西按察使。
○烏噜木齊都統惠吉、因病解任。
以兵部右侍郎惟勤、為烏噜木齊都統。
調盛京兵部侍郎舒興阿、為兵部右侍郎。
○乙亥。
谕内閣、鄂順安奏、審拟越境搶劫。
拒捕戕官之撚匪一摺。
此案河南泌陽縣撚匪徐應青等、聚衆搶劫。
拒傷汛弁李長善身死一案。
經該署撫饬屬會同各委員設法偵緝。
将首夥各犯先後拏獲。
并究出搶劫訛詐各案。
俾匪徒不緻幸逃法網。
所有前經參革之泌陽縣知縣闵若思、把總丁炳、均着準其開複原官。
至會同拏獲此案要犯各員弁。
着該署撫擇其尤為出力者。
酌保數員。
候朕施恩。
毋許冒濫。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倭什讷、為盛京兵部侍郎。
内閣學士赓福、為盛京刑部侍郎。
○以廣東按察使徐繼畲、為福建布政使。
○調直隸布政使陸費瑔、為甘肅布政使。
以直隸按察使陸建瀛、為布政使。
○賞革任散秩大臣成山、三等侍衛為烏噜木齊領隊大臣。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順天府屬固安縣捐職州同王鳳庭、将使妾孫氏毆斃。
私自掩埋。
王鳳庭用銀一千兩。
交與刑書錢四、賄串縣官。
含混相驗。
勒令屍親人等具結。
又該縣有張姓十三歲幼女。
被人強奸殺死。
經該處開立賭局之王趙二姓、用銀二百兩交與郭姓、轉托刑書錢四、賄串縣官不究等語。
如果屬實。
是該縣知縣于人命重案。
受賄消弭。
并不詳細相驗。
實屬貪墨不堪。
着讷爾經額。
親提此二案人證卷宗。
嚴行審訊。
按律懲辦。
并查明固安縣知縣系屬何員。
據實參奏。
以儆官常。
毋得稍有回護。
原摺着鈔結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福建提督窦振彪奏謝革職留任恩。
得旨、水師如再廢弛。
不加練習。
将何以對朕。
自問天良何在。
懔之勉之。
○實授麟魁禮部尚書。
管太常寺鴻胪寺事。
轉吏部右侍郎善焘、為左侍郎。
調刑部左侍郎柏葰、為吏部右侍郎。
工部左侍郎特登額、為刑部左侍郎。
○以兵部右侍郎舒興阿、兼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伊犁領隊大臣皂興、兼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以武備院卿琔珠、為總管内務府大臣。
○以長蘆鹽運使陸蔭奎、為直隸按察使。
○調江蘇按察使黃恩彤、為廣東按察使。
以雲南迤西道趙德潾、為江蘇按察使。
○丁醜。
谕内閣、本日據禦史陳慶镛奏、琦善等三人起用。
為刑賞失措。
無以服民等語。
前因琦善。
奕經文蔚。
先後辦理夷務。
未能奏效。
當将琦善等革職治罪。
因思從前辦理不善。
總由朕無知人之明。
以緻琦善。
奕經文蔚諸人喪師失律。
迄無成功朕惟有返躬自責。
愧悔交深。
何肯诿罪臣工。
以自寬解。
琦善等韬略未娴。
限于才力。
現在年力正強是以棄瑕錄用。
予以自新。
今據該禦史剀切指陳。
請收成命。
覽其所奏。
亢直敢言朕非飾非文過之君。
用人行政。
一秉至公初無成見。
豈肯因業有成命。
不便收還。
自存回護耶琦善。
奕經文蔚均着革職。
即令閉門思過。
以昭賞罰之平。
至黜陟之權。
操之自上本非臣下所能幹。
傥該禦史所奏。
于情法未能持平朕亦不能曲從以邀譽。
中外臣民。
應曉然于朕撫躬引咎虛懷納谏之至意也。
○都察院左都禦史正藍旗蒙古都統奎照、因病解任。
以刑部左侍郎特登額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兼正藍旗蒙古都統。
轉刑部右侍郎成剛、為左侍郎。
調盛京刑部侍郎惠豐、為刑部右侍郎。
○以禮部左侍郎關聖保、兼署工部侍郎。
○以戶部右侍郎薩迎阿、為熱河都統。
○以盛京禮部侍郎明訓、兼管奉天府府尹事。
○戊寅。
上奉皇太後幸慎德堂。
進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軍需報銷。
往往有浮開之弊。
此次各海疆動撥銀兩。
報部者已不下二千萬。
現在截銷。
尚有陸續補報等項。
且各處多未曾打仗。
所造大炮戰船。
均不适用。
并稱亦經虛糜帑項。
為鄭鼎臣開銷兵饷至三四十萬。
難保無侵漁浮冒等語。
軍需各款。
理應核實報銷。
豈容絲毫冒濫。
着劉韻珂将一應軍需動支各款。
詳細鈎稽。
别除弊窦。
務使用項皆有着落。
不淮瞻徇情面。
代人受過如查有侵漁浮冒等弊。
即行據實具奏毋稍隐飾。
原奏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調吏部左侍郎善焘、為戶部右侍郎。
兼管錢法堂事務。
轉吏部右侍郎柏葰、為左侍郎。
以庫倫辦事大臣文慶、為吏部右侍郎。
○調盛京禮部侍郎明訓、為盛京戶部侍郎。
以内閣學士春佑、為盛京禮部侍郎。
○調鑲黃旗蒙古副都統道慶、鑲白旗漢軍副都統成剛、為正黃旗滿洲副都統。
以呼倫貝爾總管額勒恒額、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刑部右侍郎惠豐、兼鑲白旗漢軍副都統。
○以正白旗滿洲參領那昌、為正白旗漢軍副都統。
○以烏什辦事大臣賽什雅勒泰、為葉爾羌幫辦大臣。
鑲藍旗漢軍副都統維祿、為烏什辦事大臣。
賞革任科布多參贊大臣毓書、藍翎侍衛。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