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韓使相谏君論弊政朱明府尋母竭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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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所欲,雖坊郭亦屬何害?”神宗命曾公亮遞示原疏,安石略略一瞧,不禁勃然道:“似漢朝的桑弘羊,刮取天下貨财,供奉人主私用,乃可謂興利之臣。
今陛下修周公遺法,抑兼并,赈貧弱,并不是剝民自奉,如何說是興利之臣呢?”神宗終以琦說為疑,沈吟不答。
安石趨出,神宗乃谕輔臣道:“青苗法既不便行,不如饬令罷免。
”公亮道:“待臣仔細訪查,果不可行,罷免為是。
”無非回護安石。
神宗允準,公亮等方才退出。
安石即上章稱病,連日不朝。
神宗乃命司馬光草答琦诏,内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等語。
安石聞知,上章自辯,神宗又轉了一念,似覺薄待安石,過不下去,乃巽辭婉謝,且命呂惠卿勸使任事。
安石仍卧疾不出,神宗語趙道:“朕聞青苗法多害少利,才拟罷免,并非與安石有嫌,他如何不肯視事?”趙曰:“新法都安石所創,待他銷假,再與妥議,罷免未遲。
”趙稱廉直,何亦有此因循?韓绛道:“聖如仲尼,賢如子産,初入為政,尚且謗議紛興,何怪安石?陛下如果決行新法,非留用安石不可!安石若留,臣料亦先謗後誦呢。
”這一席話,又把神宗罷免青苗的意思,盡行丢去,仍敦促安石入朝。
一面遣副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振,出訪民情。
哪知這兩人早受安石賄托,回宮複命,隻說是民情稱便,神宗益深信不疑,竟将琦奏付條例司,命曾布疏駁,刊石頒示天下。
安石乃入朝叩謝,由神宗溫詞慰勉。
安石自此執行新政,比前益堅。
文彥博看不過去,入朝面奏,力陳青苗害民。
神宗道:“朕已遣二中使親問民間,均雲甚便,卿奈何亦有此言?”彥博道:“韓琦三朝宰相,陛下不信,乃信二宦官麼?”神宗不覺變色,但因彥博系先朝宗臣,不忍面斥,惟有以色相示。
彥博知言不見聽,亦即辭出。
韓琦聞原奏被駁,複連疏申辯,且言安石妄引周禮,熒惑上聽,終不見答。
琦遂請解河北安撫使,止領大名府一路。
這疏一上,卻立邀批準了。
嗣是知審官院孫覺因指斥青苗法,被貶知廣德軍,禦史中丞呂公著,亦因言新法不便,被貶知颍州。
知制诰兼直學士院陳襄,推薦司馬光、韓維、呂公著、範純仁、蘇轼等人,見忤安石,出知陳州。
參知政事趙,自悔前時主持不力,緻複行青苗法,上章劾論安石,并求去位,亦出知杭州。
參政一缺,即命韓绛繼任。
那時又來了一個護法幺麼,姓李名定,曾為秀州判官,居然因附會安石,得擢為監察禦史裡行。
定為安石弟子,自秀州被召,入京遇右正言李常。
常問道:“君從南方來,民謂青苗法如何?”定答道:“民皆稱便。
”弟子不可不從師。
常愕然道:“果真麼?舉朝方争論是事,君勿為此言。
”定與常别,即去谒見安石,且禀白道:“青苗法很是便民,如何京師傳言不便?”安石喜道:“這便叫作無理取鬧呢。
改日入對,你須要明白上陳。
”定唯唯遵命。
安石即薦定可用,神宗即召定入問,定曆言新法可行。
及詢至青苗法,定尤說得遠近讴歌,輿情悉洽。
神宗大悅,即命定知谏院,曾公亮等言查考故例,選人未聞為谏官,應請改命,乃拜監察禦史裡行。
知制诰宋敏求、蘇頌、李大臨謂:“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緣禦史,薦置憲台,朝廷雖急欲用才,破格特賞,但紊亂成規,所益似小,所損實大。
”遂封還制書。
經神宗诏谕再三,頌等仍執奏不已。
安石劾他累格诏命,目無君上,遂坐罪落職,時人稱為熙甯三舍人。
未幾,有監察禦史陳薦劾定,說他為泾縣主簿時,聞母仇氏喪,匿不為服,應聲罪貶斥。
定上書自辯,謂:“實不知由仇氏所生,所以疑不敢服。
”看官閱到此處,恐不能不下一疑問,定出應仕籍,并非三、五歲的小孩兒,況他父名問,也曾做過國子博士,定并非生自空桑,難道連自己的生母,都未曉得麼?說來也有一段隐情。
仇氏初嫁民間,生子為浮屠,釋名了元,相傳是與蘇轼結交的佛印禅師。
後仇氏複為李問妾,生下一子,就是李定。
尋又出嫁郜氏,生子蔡奴,工傳神。
此婦所生之子,卻都有出息。
定因生母改嫁,不願再認,因此仇氏病死,他未嘗持服。
偏被陳薦尋出瘢點,将他彈劾,他隻好含糊解說,自陳無辜。
安石誼笃師生,極力庇護,反斥薦捕風捉影,劾免薦官,改任定為崇政殿說書。
監察禦史林旦、薛昌朝、範肯複上言:“定既不孝,怎可居勸講地位?”并交論安石袒徒罪狀。
安石又入奏神宗,說他朋串為奸,應加懲處。
今陛下修周公遺法,抑兼并,赈貧弱,并不是剝民自奉,如何說是興利之臣呢?”神宗終以琦說為疑,沈吟不答。
安石趨出,神宗乃谕輔臣道:“青苗法既不便行,不如饬令罷免。
”公亮道:“待臣仔細訪查,果不可行,罷免為是。
”無非回護安石。
神宗允準,公亮等方才退出。
安石即上章稱病,連日不朝。
神宗乃命司馬光草答琦诏,内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等語。
安石聞知,上章自辯,神宗又轉了一念,似覺薄待安石,過不下去,乃巽辭婉謝,且命呂惠卿勸使任事。
安石仍卧疾不出,神宗語趙道:“朕聞青苗法多害少利,才拟罷免,并非與安石有嫌,他如何不肯視事?”趙曰:“新法都安石所創,待他銷假,再與妥議,罷免未遲。
”趙稱廉直,何亦有此因循?韓绛道:“聖如仲尼,賢如子産,初入為政,尚且謗議紛興,何怪安石?陛下如果決行新法,非留用安石不可!安石若留,臣料亦先謗後誦呢。
”這一席話,又把神宗罷免青苗的意思,盡行丢去,仍敦促安石入朝。
一面遣副都知張若水,押班藍元振,出訪民情。
哪知這兩人早受安石賄托,回宮複命,隻說是民情稱便,神宗益深信不疑,竟将琦奏付條例司,命曾布疏駁,刊石頒示天下。
安石乃入朝叩謝,由神宗溫詞慰勉。
安石自此執行新政,比前益堅。
文彥博看不過去,入朝面奏,力陳青苗害民。
神宗道:“朕已遣二中使親問民間,均雲甚便,卿奈何亦有此言?”彥博道:“韓琦三朝宰相,陛下不信,乃信二宦官麼?”神宗不覺變色,但因彥博系先朝宗臣,不忍面斥,惟有以色相示。
彥博知言不見聽,亦即辭出。
韓琦聞原奏被駁,複連疏申辯,且言安石妄引周禮,熒惑上聽,終不見答。
琦遂請解河北安撫使,止領大名府一路。
這疏一上,卻立邀批準了。
嗣是知審官院孫覺因指斥青苗法,被貶知廣德軍,禦史中丞呂公著,亦因言新法不便,被貶知颍州。
知制诰兼直學士院陳襄,推薦司馬光、韓維、呂公著、範純仁、蘇轼等人,見忤安石,出知陳州。
參知政事趙,自悔前時主持不力,緻複行青苗法,上章劾論安石,并求去位,亦出知杭州。
參政一缺,即命韓绛繼任。
那時又來了一個護法幺麼,姓李名定,曾為秀州判官,居然因附會安石,得擢為監察禦史裡行。
定為安石弟子,自秀州被召,入京遇右正言李常。
常問道:“君從南方來,民謂青苗法如何?”定答道:“民皆稱便。
”弟子不可不從師。
常愕然道:“果真麼?舉朝方争論是事,君勿為此言。
”定與常别,即去谒見安石,且禀白道:“青苗法很是便民,如何京師傳言不便?”安石喜道:“這便叫作無理取鬧呢。
改日入對,你須要明白上陳。
”定唯唯遵命。
安石即薦定可用,神宗即召定入問,定曆言新法可行。
及詢至青苗法,定尤說得遠近讴歌,輿情悉洽。
神宗大悅,即命定知谏院,曾公亮等言查考故例,選人未聞為谏官,應請改命,乃拜監察禦史裡行。
知制诰宋敏求、蘇頌、李大臨謂:“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緣禦史,薦置憲台,朝廷雖急欲用才,破格特賞,但紊亂成規,所益似小,所損實大。
”遂封還制書。
經神宗诏谕再三,頌等仍執奏不已。
安石劾他累格诏命,目無君上,遂坐罪落職,時人稱為熙甯三舍人。
未幾,有監察禦史陳薦劾定,說他為泾縣主簿時,聞母仇氏喪,匿不為服,應聲罪貶斥。
定上書自辯,謂:“實不知由仇氏所生,所以疑不敢服。
”看官閱到此處,恐不能不下一疑問,定出應仕籍,并非三、五歲的小孩兒,況他父名問,也曾做過國子博士,定并非生自空桑,難道連自己的生母,都未曉得麼?說來也有一段隐情。
仇氏初嫁民間,生子為浮屠,釋名了元,相傳是與蘇轼結交的佛印禅師。
後仇氏複為李問妾,生下一子,就是李定。
尋又出嫁郜氏,生子蔡奴,工傳神。
此婦所生之子,卻都有出息。
定因生母改嫁,不願再認,因此仇氏病死,他未嘗持服。
偏被陳薦尋出瘢點,将他彈劾,他隻好含糊解說,自陳無辜。
安石誼笃師生,極力庇護,反斥薦捕風捉影,劾免薦官,改任定為崇政殿說書。
監察禦史林旦、薛昌朝、範肯複上言:“定既不孝,怎可居勸講地位?”并交論安石袒徒罪狀。
安石又入奏神宗,說他朋串為奸,應加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