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契霸占田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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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隅民籍,訴為清理田糧事。
萬曆二年,将銀一百二十五兩,買到葉阿朱民田一十五畝,親舅朱汝芳作中,親叔葉其芳寫契,經今一十八年,收租無異。
今因大造過糧,葉之蕃自恃學霸,執糧不過,反捏平白占産。
明買明賣,文契血證。
母舅雖亡,親叔尚在。
乞爺斧斷。
庶使業價不緻兩空。
上訴。
吳爺見了訴詞,即出牌拘原、被告來審。
葉之蕃青衣小帽,上堂訴曰:“小的父雖早喪,先母治家,頗有薄田三百餘畝。
食用粗饒,賣田作甚原故?既是先母賣田,彼時就該起業,怎麼直到如今一十八年,方來過産?”鄭雍辯曰:“當時葉其盛與小的姑表兄弟,後因死早,朱氏治家,四方田租未能全收。
官府征糧甚緊,朱氏托親兄朱汝芳來說,又托親叔來說,小的念是親情,故此與他買田。
況文契是他家中親叔代書自寫來的。
累年方三佃種,小的隻未過糧。
今遇兩解造冊,小的隻得起業過糧,怎麼叫做白騙?”吳爺叫取上文契來看,果是陳的。
吳爺又問葉秀才:“爾叔之字,爾可認得否?”葉之蕃曰:“此字雖是叔字,其實叔未曾賣,其中必有緣故。
”吳爺叫捉得葉其芳來,便見明白。
即差民壯杜聞,出牌去拘葉其芳來審。
杜聞來到葉宅,适其芳病危,不能說話,杜聞隻得轉衙回複。
吳爺曰:“既無對理,且各回去,俟我再審。
”适逢郭爺同牛大巡上嚴州,葉之蕃即具狀,入分巡郭爺處告來。
告曰: 告狀人葉之蕃,系淳安縣東隅生員。
告為欺死占産事。
先母治家,衣食饒足,無由變産完糧。
禍因田嵌虎豪鄭雍田腹,節次貪謀,假捏賣契在外,裝成圈套,俟母、舅俱死,恃無對證,即統群仆,強耕食田。
哭思母既無賣,彼焉有買?死雖無言,佃人可證。
懇天燭惡追田,不遭白騙。
郭爺接了狀詞,從頭一看,乃問葉之蕃曰:“爾母果賣田與他未曾?”蕃曰:“先人遺田三百餘畝,家贍頗足。
隻因有田一十五畝落在鄭雍田腹,一向謀占未遂。
今日先母死去,母舅亡過,叔今又死,故生此騙心。
萬望老爺作主,庶使田不遭他白騙。
” 郭爺即出牌,拘鄭雍、方三等俱到分司。
郭爺問曰:“葉秀才母親先年果賣田與你不曾?”鄭雍曰:“文契可證。
是他母舅作中,親叔代書。
前日縣中問诘,叔尚無恙,自知理虧,詐病不來對理。
”郭爺叫将文契呈上來。
郭爺将文契前後一看,又叫取葉其芳往日家中字迹來對,果俱一樣。
心中心道:“文契又真,字迹又同,這是什麼緣故?不道是叔與母舅盜賣他田?”郭爺又問曰:“爾叔與舅果皆家赀優裕否?”葉之蕃曰:“小的敵分家财,他更饒裕。
母舅錢糧尚百,鄉稱富戶。
就是先母當時要銀使用,亦隻從舅借便足矣!何必賣田?”郭爺聽說,再把文契從頭再看,又在日光下一照,果然識出詐來。
遂将鄭雍大罵曰:“你這欺心奴才!這葉阿朱是你改的,這朱汝芳是你改的,爾看葉字一勾兩點,阿字耳朵,朱字撇捺與勾,與汝字、芳字白明濃淡,墨迹新舊加寫,因此去縣告這假狀。
欺死瞞生,意圖白賴。
你且說你曾向方三說起田租也未?”喝将粗闆把鄭雍重打三十,責令盡供。
鄭雍情知昧心,遂供:不合捏寫文契,改換名姓,白占田産,欺瞞生死。
所供是實。
郭爺取了供狀,即援筆判曰: 審得鄭雍,以豪宦胄子,播惡鄉邦。
每肆貪婪,占人田産。
明欺葉之蕃寡母、稚子,串合山人,捏寫文契,緻哄親叔代書。
始華可牛而終改葉阿朱,始牛一力而終改朱汝芳。
似此移山作海,紙上栽桑。
瞰其舅、叔俱故,其芳年老,對證無人,遂行占據,不思昧己天誅,讵識改塗難掩,日照詐形,方三血證。
此等機心,漸不可長。
拟判滿徒,贖谷一百,田還業主,衆釋甯家。
萬曆二年,将銀一百二十五兩,買到葉阿朱民田一十五畝,親舅朱汝芳作中,親叔葉其芳寫契,經今一十八年,收租無異。
今因大造過糧,葉之蕃自恃學霸,執糧不過,反捏平白占産。
明買明賣,文契血證。
母舅雖亡,親叔尚在。
乞爺斧斷。
庶使業價不緻兩空。
上訴。
吳爺見了訴詞,即出牌拘原、被告來審。
葉之蕃青衣小帽,上堂訴曰:“小的父雖早喪,先母治家,頗有薄田三百餘畝。
食用粗饒,賣田作甚原故?既是先母賣田,彼時就該起業,怎麼直到如今一十八年,方來過産?”鄭雍辯曰:“當時葉其盛與小的姑表兄弟,後因死早,朱氏治家,四方田租未能全收。
官府征糧甚緊,朱氏托親兄朱汝芳來說,又托親叔來說,小的念是親情,故此與他買田。
況文契是他家中親叔代書自寫來的。
累年方三佃種,小的隻未過糧。
今遇兩解造冊,小的隻得起業過糧,怎麼叫做白騙?”吳爺叫取上文契來看,果是陳的。
吳爺又問葉秀才:“爾叔之字,爾可認得否?”葉之蕃曰:“此字雖是叔字,其實叔未曾賣,其中必有緣故。
”吳爺叫捉得葉其芳來,便見明白。
即差民壯杜聞,出牌去拘葉其芳來審。
杜聞來到葉宅,适其芳病危,不能說話,杜聞隻得轉衙回複。
吳爺曰:“既無對理,且各回去,俟我再審。
”适逢郭爺同牛大巡上嚴州,葉之蕃即具狀,入分巡郭爺處告來。
告曰: 告狀人葉之蕃,系淳安縣東隅生員。
告為欺死占産事。
先母治家,衣食饒足,無由變産完糧。
禍因田嵌虎豪鄭雍田腹,節次貪謀,假捏賣契在外,裝成圈套,俟母、舅俱死,恃無對證,即統群仆,強耕食田。
哭思母既無賣,彼焉有買?死雖無言,佃人可證。
懇天燭惡追田,不遭白騙。
郭爺接了狀詞,從頭一看,乃問葉之蕃曰:“爾母果賣田與他未曾?”蕃曰:“先人遺田三百餘畝,家贍頗足。
隻因有田一十五畝落在鄭雍田腹,一向謀占未遂。
今日先母死去,母舅亡過,叔今又死,故生此騙心。
萬望老爺作主,庶使田不遭他白騙。
” 郭爺即出牌,拘鄭雍、方三等俱到分司。
郭爺問曰:“葉秀才母親先年果賣田與你不曾?”鄭雍曰:“文契可證。
是他母舅作中,親叔代書。
前日縣中問诘,叔尚無恙,自知理虧,詐病不來對理。
”郭爺叫将文契呈上來。
郭爺将文契前後一看,又叫取葉其芳往日家中字迹來對,果俱一樣。
心中心道:“文契又真,字迹又同,這是什麼緣故?不道是叔與母舅盜賣他田?”郭爺又問曰:“爾叔與舅果皆家赀優裕否?”葉之蕃曰:“小的敵分家财,他更饒裕。
母舅錢糧尚百,鄉稱富戶。
就是先母當時要銀使用,亦隻從舅借便足矣!何必賣田?”郭爺聽說,再把文契從頭再看,又在日光下一照,果然識出詐來。
遂将鄭雍大罵曰:“你這欺心奴才!這葉阿朱是你改的,這朱汝芳是你改的,爾看葉字一勾兩點,阿字耳朵,朱字撇捺與勾,與汝字、芳字白明濃淡,墨迹新舊加寫,因此去縣告這假狀。
欺死瞞生,意圖白賴。
你且說你曾向方三說起田租也未?”喝将粗闆把鄭雍重打三十,責令盡供。
鄭雍情知昧心,遂供:不合捏寫文契,改換名姓,白占田産,欺瞞生死。
所供是實。
郭爺取了供狀,即援筆判曰: 審得鄭雍,以豪宦胄子,播惡鄉邦。
每肆貪婪,占人田産。
明欺葉之蕃寡母、稚子,串合山人,捏寫文契,緻哄親叔代書。
始華可牛而終改葉阿朱,始牛一力而終改朱汝芳。
似此移山作海,紙上栽桑。
瞰其舅、叔俱故,其芳年老,對證無人,遂行占據,不思昧己天誅,讵識改塗難掩,日照詐形,方三血證。
此等機心,漸不可長。
拟判滿徒,贖谷一百,田還業主,衆釋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