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八 列女二
關燈
小
中
大
列傳第八十八列女二
武用妻蘇氏,真定人,徙家京師。
用疾,蘇氏刲股為粥以進,疾即愈。
生子德政,四歲而寡。
夫之兄利其資,欲一逼一而嫁之,不聽。
未幾夫兄舉家死,惟餘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
德政長,事蘇氏至孝。
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
二蛇一東一北,随其地掘之,果得泉。
有司上其事。
旌複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甯海人。
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
姑患風疾,不一良于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撫育三子皆有成。
年一百三歲而卒。
江文鑄妻範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歸于江。
及門,未合卺,夫忽以蒐疾卒。
範曰;“我既入江氏之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撫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
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蘇郡人,為戶部主事趙野妻。
未示成婚而野卒,柳哭之盡哀,誓不再嫁。
其兄将奪其志,柳曰:“業已歸趙氏,雖未成婚,而夫婦之禮已定矣。
雖凍餓死,豈有他志哉!”後寝疾,不肯服藥,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
”遂卒。
姚氏,餘杭人,居山谷間。
夫出刈麥,姚居家執爨。
母何氏往汲澗水,久而不至。
俄聞覆水聲,亟出視,則虎銜其母以走。
姚倉卒往逐之,即以手毆其脅,鄰人競執器械以從,虎乃置之而去。
姚負母以歸,求藥療之,奉養二十餘年而卒。
又方甯妻官勝一娘一者,建甯人。
甯耨田,勝一娘一馌之,見一虎方攫其夫,勝一娘一即棄馌奮梃連擊之,虎舍去,勝一娘一負夫至中途而死。
有司以聞,為旌複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剛妻。
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以棺木。
衣氏绐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欲盡置其中。
”匠者然之。
是夕,衣氏具雞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鄰裡及同一居王媪,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一穴一可也。
”遂自刭死。
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妻。
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
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又周經妻吳氏、郭惟辛妻郝氏、陳輝妻白氏、張頑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貞妻武氏、暗都剌妻張氏,并以夫死,不忍獨生,自缢而死。
事聞,鹹旌異之。
湯輝妻張氏,處州龍泉人。
會兵亂,其家财先已移入山寨,夫與姑共守之。
舅以疾未行,張歸任藥膳,且以輿自随。
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己遇賊。
賊以刀脅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
”張掠發整衣請受刃,賊未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
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
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
賊怒,斫殺之。
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淵妻童氏,嚴州人。
姑一性一嚴,待之寡恩,童氏柔順以事之,無少拂其意者。
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複之,已乃縱兵剽掠。
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
衆欲污之,童氏大罵不屈。
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
又一卒斷其右臂,罵猶不絕。
衆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張氏女,高郵人。
城亂,賊知張女有姿豔,叩其家索之。
女方匿複宇間,賊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賊。
賊即伏地呼其父母為丈人媪,而以女行,女欣欣然從之。
過橋,投水死。
有高氏婦者,同郡人也。
攜其女從夫出避亂,見道旁空舍,入其中,脫金纏臂與女,且語夫,令疾行。
夫挈女稍遠,乃解足紗自經。
賊至,焚其舍。
夫抵儀真,夜夢婦來告曰:“我已缢死彼舍矣。
”其一精一爽如此。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
至正十四年,士玄病幫,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
”乃嘗其糞,頗甘,王氏色愈憂。
士玄囑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護之。
待此子稍長,即從汝自嫁矣。
”王氏泣曰:“君何為出此言耶!設有不諱,妾義當死,尚複有他說乎。
君幸有兄嫂,此兒必不失所居。
”數日,士玄卒。
比葬,王氏遂居墓側,蓬首垢面,哀毀逾禮,常以妾子置左右,飲食寒暖惟恐不至。
歲餘,妾子亦死,乃哭曰:“無複望矣。
”屢引刀自一殺。
家人驚救,得免。
至終喪,親舊皆攜酒禮祭士玄于墓。
祭畢,衆欲行酒,王氏已經死于樹矣。
又有王氏者,良鄉費隐妻也。
隐有疾,王氏數嘗其糞。
及疾笃,囑王氏曰:“我一子一女,雖妾所生,無異汝所出也。
我死,汝其善撫育之。
”遂殁。
王氏居喪,撫其子女。
既而子又死。
服除,謂其親屬曰:“妾聞夫乃婦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為!”乃執女手,語之曰:“汝今已長,稍知人事,管鑰在此,汝自司之。
”遂相抱恸哭。
是夜,缢死于園中。
李景文妻徐氏,名彩鸾,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
略
用疾,蘇氏刲股為粥以進,疾即愈。
生子德政,四歲而寡。
夫之兄利其資,欲一逼一而嫁之,不聽。
未幾夫兄舉家死,惟餘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
德政長,事蘇氏至孝。
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
二蛇一東一北,随其地掘之,果得泉。
有司上其事。
旌複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甯海人。
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
姑患風疾,不一良于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撫育三子皆有成。
年一百三歲而卒。
江文鑄妻範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歸于江。
及門,未合卺,夫忽以蒐疾卒。
範曰;“我既入江氏之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撫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
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蘇郡人,為戶部主事趙野妻。
未示成婚而野卒,柳哭之盡哀,誓不再嫁。
其兄将奪其志,柳曰:“業已歸趙氏,雖未成婚,而夫婦之禮已定矣。
雖凍餓死,豈有他志哉!”後寝疾,不肯服藥,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
”遂卒。
姚氏,餘杭人,居山谷間。
夫出刈麥,姚居家執爨。
母何氏往汲澗水,久而不至。
俄聞覆水聲,亟出視,則虎銜其母以走。
姚倉卒往逐之,即以手毆其脅,鄰人競執器械以從,虎乃置之而去。
姚負母以歸,求藥療之,奉養二十餘年而卒。
又方甯妻官勝一娘一者,建甯人。
甯耨田,勝一娘一馌之,見一虎方攫其夫,勝一娘一即棄馌奮梃連擊之,虎舍去,勝一娘一負夫至中途而死。
有司以聞,為旌複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剛妻。
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以棺木。
衣氏绐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欲盡置其中。
”匠者然之。
是夕,衣氏具雞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鄰裡及同一居王媪,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一穴一可也。
”遂自刭死。
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妻。
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
欲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又周經妻吳氏、郭惟辛妻郝氏、陳輝妻白氏、張頑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貞妻武氏、暗都剌妻張氏,并以夫死,不忍獨生,自缢而死。
事聞,鹹旌異之。
湯輝妻張氏,處州龍泉人。
會兵亂,其家财先已移入山寨,夫與姑共守之。
舅以疾未行,張歸任藥膳,且以輿自随。
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己遇賊。
賊以刀脅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
”張掠發整衣請受刃,賊未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
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
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
賊怒,斫殺之。
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淵妻童氏,嚴州人。
姑一性一嚴,待之寡恩,童氏柔順以事之,無少拂其意者。
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複之,已乃縱兵剽掠。
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
衆欲污之,童氏大罵不屈。
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
又一卒斷其右臂,罵猶不絕。
衆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張氏女,高郵人。
城亂,賊知張女有姿豔,叩其家索之。
女方匿複宇間,賊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賊。
賊即伏地呼其父母為丈人媪,而以女行,女欣欣然從之。
過橋,投水死。
有高氏婦者,同郡人也。
攜其女從夫出避亂,見道旁空舍,入其中,脫金纏臂與女,且語夫,令疾行。
夫挈女稍遠,乃解足紗自經。
賊至,焚其舍。
夫抵儀真,夜夢婦來告曰:“我已缢死彼舍矣。
”其一精一爽如此。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
至正十四年,士玄病幫,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
”乃嘗其糞,頗甘,王氏色愈憂。
士玄囑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護之。
待此子稍長,即從汝自嫁矣。
”王氏泣曰:“君何為出此言耶!設有不諱,妾義當死,尚複有他說乎。
君幸有兄嫂,此兒必不失所居。
”數日,士玄卒。
比葬,王氏遂居墓側,蓬首垢面,哀毀逾禮,常以妾子置左右,飲食寒暖惟恐不至。
歲餘,妾子亦死,乃哭曰:“無複望矣。
”屢引刀自一殺。
家人驚救,得免。
至終喪,親舊皆攜酒禮祭士玄于墓。
祭畢,衆欲行酒,王氏已經死于樹矣。
又有王氏者,良鄉費隐妻也。
隐有疾,王氏數嘗其糞。
及疾笃,囑王氏曰:“我一子一女,雖妾所生,無異汝所出也。
我死,汝其善撫育之。
”遂殁。
王氏居喪,撫其子女。
既而子又死。
服除,謂其親屬曰:“妾聞夫乃婦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為!”乃執女手,語之曰:“汝今已長,稍知人事,管鑰在此,汝自司之。
”遂相抱恸哭。
是夜,缢死于園中。
李景文妻徐氏,名彩鸾,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