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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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守四門,所以為防禦之備甚至,号令嚴肅,賞罰明當。
賊船往來江中,終不敢近岸,城賴以安。
十五年,擢江南行台治書侍禦史,召拜參議中書省事。
時河南之賊,數渡河而北,焚掠郡縣,上下視若常事。
遵率左右司僚佐,持其牍詣丞相言曰:“今天下州縣,喪亂過半,河北之民稍安者,以天塹黃河為之障,賊兵雖至,不能飛渡,所以剝膚椎髓以供軍儲而無深怨者,視河南之民,猶得保其室家故也。
今賊北渡河而官軍不禦,是大河之險已不能守,河北之民複何所恃乎?河北民心一搖,國勢将如之何!”語未畢,哽咽不能言,宰相已下皆為之揮涕,乃以入奏。
帝诏即遣使罪守河将帥,而守禦自是亦頗嚴。
先是,湖廣倪賊,質威順王之子,而遣人請降,求為湖廣行省平章,朝臣欲許者半,遵曰:“平章之職,亞宰相也。
承平之時,雖德望漢人,抑而不與,今叛逆之賊,挾勢要求,輕以與之,如綱紀何!”或曰:“王子,世皇嫡孫也,不許,是棄之與賊,非親一親之道也。
”遵曰:“項羽執太公,欲烹之以挾高祖,高祖乃以分羹答之,奈何今以王子之故,廢天下大計乎!”衆皆韪其論。
除治書侍禦史,俄複入中書為參知政事。
離省僅六日,丞相每決大議,則曰“姑少緩之”,衆莫曉其意,及遵拜執政,喜曰:“大政事今可決矣。
” 十七年,升中書左丞,階資善大夫,分省彰德。
是時,太平在相位,以事忤皇太子,皇太子深銜之,欲去之而未有以發,以為遵及參知政事趙中,皆太平一黨一也,遵、中兩人去,則太平之一黨一孤。
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風旨,嗾寶坻縣尹鄧守禮弟鄧子初等,誣遵與參政趙中、參議蕭庸等六人皆受贓,皇太子命禦史台、大宗正府等官雜問之,鍛煉使成獄,遵等竟皆杖死,中外冤之。
二十四年,禦史台臣辯明遵等皆誣枉,诏複給還其所授宣敕。
○曹鑒 曹鑒,字克明,宛平人。
穎悟過人,舉止異常兒,既冠,南遊,具通《五經》大義。
大德五年,用翰林侍講學士郝彬薦,為鎮江淮海書院山長。
十一年,南行台中丞廉恆辟為掾史。
丁内艱,複起,補掾史,除興文署。
命伴送安南使者,沿途問難倡和,應答如響,使者歎服,以為中國有人。
至治二年,授江浙行省左右司員外郎。
明年,奉旨括釋氏白雲宗田,稽檢有方,不數月而事集,纖毫無擾。
泰定七年,遷湖廣行省左右司員外郎。
時丞相忽剌歹怙勢恣縱,妄為威福,僚屬多畏避,鑒遇事徇理辄行,獨不為回撓。
湖北廉訪司舉鑒宜居風紀,不報。
天曆元年,調江浙财賦府副總管。
屬淮、浙大水,民以災告,鑒損其賦什六七,勢家因而詭免者,鑒核實,谕令首輸。
元統二年,升同佥太常禮儀院,鑒習典故,達今古,凡禮樂、度數、名物,罔不周知。
因集議明宗皇後祔廟事,援禮據經,辯析詳明,君子多之。
至元元年,以中大夫升禮部尚書,俄感疾而卒,年六十五。
追封谯郡侯,谥文穆。
鑒天一性一純孝,親族貧乏者,周恤恐後。
曆官三十餘年,僦屋以居。
殁之日,家無餘赀,唯蓄書數千卷,皆鑒手較定。
鑒為詩賦,尚《一騷一》、《雅》,作文法西漢,每篇成,學者争相傳誦。
有文集若幹卷,藏于家。
鑒任湖廣員外時,有故掾顧淵伯,以辰砂一包饋鑒,鑒漫爾置箧笥中。
半載後,因欲合藥劑,命取視之,乃有黃金三兩雜其中,鑒驚歎曰:“淵伯以我為何如人也!”淵伯已殁,鑒呼其子歸之。
其廉慎不欺如此。
○張翥 張翥,字仲舉,晉甯人。
其父為吏,從征江南,調饒州安仁縣典史,又為杭州鈔庫副使。
翥少時,負其才隽,豪放不羁,好蹴鞠,喜音樂,不以家業屑其意,其父以為憂。
翥一旦翻然改曰:“大人勿憂,今請易業矣。
”乃謝客,閉門讀書,晝夜不暫辍,因受業于李存先生。
存家安仁,江東大儒也,其學傳于陸九淵氏,翥從之遊,道德一性一命之說,多所研究。
未幾,留杭,又從仇遠先生學。
遠于詩最高,翥學之,盡得其音律之奧,于是翥遂以詩文知名一時。
已而薄遊維揚,居久之,學者及門甚衆。
至元末,同郡傅岩起居中書,薦翥隐逸。
至正初,召為國子助教,分教上都生。
尋退居淮東。
會朝廷修遼、金、宋三史,起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史成,曆應奉、修撰,遷太常博士,升禮儀院判官,又遷翰林,曆直學士、侍講學士,乃以侍讀兼祭酒。
翥勤于誘掖後進,絕去崖岸,不徒以師道自尊,用是學者樂親炙之。
有以經義請問者,必曆舉衆說,為之折衷,論辯之際,雜以談笑,無不厭其所得而後已。
嘗奉旨詣中書,集議時政,衆論蜂起,翥獨默然。
丞相搠思監曰:“張先生平日好論事,今一語不出何耶?”翥對曰:“諸人之議,皆是也。
但事勢有緩急,施行有先後,在丞相所決耳。
”搠思監善之。
明日,除集賢學士,俄以翰林學士承旨緻仕,階榮祿大夫。
孛羅帖木兒之入京師也,命翥草诏,削奪擴廓帖木兒官爵,且發兵讨之,翥毅然不從。
左右或勸之,翥曰:“吾臂可斷,筆不能一操一也。
”天子知其意不可奪,乃命他學士為之。
孛羅帖木兒雖知之,亦不以為怨也。
及孛羅帖木兒既誅,诏乃以翥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翰林學士承旨緻仕,給全俸終其身。
二十八年三月卒,年八十二。
翥長于詩,其近體、長短句尤工。
文不如詩,而每以文自負。
常語人曰:“吾于文已化矣,蓋吾未嘗構思,特任意屬筆而已。
”它日,翰林學士沙剌班示以所為文,請易置數字,苦思者移時,終不就。
沙剌班曰:“先生于文,豈猶未化耶,何思之苦也?”翥因相視大笑。
蓋翥平日善諧谑,出談吐語,辄令人失笑,一座盡傾,入其室,藹然春風中也。
所為詩文甚多。
無丈夫子。
及死,國遂亡,以故其遺稿不傳。
其傳者,有律詩、樂府,僅三卷。
翥嘗集兵興以來死節死事之人為書,曰《忠義錄》,識者韪之。
賊船往來江中,終不敢近岸,城賴以安。
十五年,擢江南行台治書侍禦史,召拜參議中書省事。
時河南之賊,數渡河而北,焚掠郡縣,上下視若常事。
遵率左右司僚佐,持其牍詣丞相言曰:“今天下州縣,喪亂過半,河北之民稍安者,以天塹黃河為之障,賊兵雖至,不能飛渡,所以剝膚椎髓以供軍儲而無深怨者,視河南之民,猶得保其室家故也。
今賊北渡河而官軍不禦,是大河之險已不能守,河北之民複何所恃乎?河北民心一搖,國勢将如之何!”語未畢,哽咽不能言,宰相已下皆為之揮涕,乃以入奏。
帝诏即遣使罪守河将帥,而守禦自是亦頗嚴。
先是,湖廣倪賊,質威順王之子,而遣人請降,求為湖廣行省平章,朝臣欲許者半,遵曰:“平章之職,亞宰相也。
承平之時,雖德望漢人,抑而不與,今叛逆之賊,挾勢要求,輕以與之,如綱紀何!”或曰:“王子,世皇嫡孫也,不許,是棄之與賊,非親一親之道也。
”遵曰:“項羽執太公,欲烹之以挾高祖,高祖乃以分羹答之,奈何今以王子之故,廢天下大計乎!”衆皆韪其論。
除治書侍禦史,俄複入中書為參知政事。
離省僅六日,丞相每決大議,則曰“姑少緩之”,衆莫曉其意,及遵拜執政,喜曰:“大政事今可決矣。
” 十七年,升中書左丞,階資善大夫,分省彰德。
是時,太平在相位,以事忤皇太子,皇太子深銜之,欲去之而未有以發,以為遵及參知政事趙中,皆太平一黨一也,遵、中兩人去,則太平之一黨一孤。
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風旨,嗾寶坻縣尹鄧守禮弟鄧子初等,誣遵與參政趙中、參議蕭庸等六人皆受贓,皇太子命禦史台、大宗正府等官雜問之,鍛煉使成獄,遵等竟皆杖死,中外冤之。
二十四年,禦史台臣辯明遵等皆誣枉,诏複給還其所授宣敕。
○曹鑒 曹鑒,字克明,宛平人。
穎悟過人,舉止異常兒,既冠,南遊,具通《五經》大義。
大德五年,用翰林侍講學士郝彬薦,為鎮江淮海書院山長。
十一年,南行台中丞廉恆辟為掾史。
丁内艱,複起,補掾史,除興文署。
命伴送安南使者,沿途問難倡和,應答如響,使者歎服,以為中國有人。
至治二年,授江浙行省左右司員外郎。
明年,奉旨括釋氏白雲宗田,稽檢有方,不數月而事集,纖毫無擾。
泰定七年,遷湖廣行省左右司員外郎。
時丞相忽剌歹怙勢恣縱,妄為威福,僚屬多畏避,鑒遇事徇理辄行,獨不為回撓。
湖北廉訪司舉鑒宜居風紀,不報。
天曆元年,調江浙财賦府副總管。
屬淮、浙大水,民以災告,鑒損其賦什六七,勢家因而詭免者,鑒核實,谕令首輸。
元統二年,升同佥太常禮儀院,鑒習典故,達今古,凡禮樂、度數、名物,罔不周知。
因集議明宗皇後祔廟事,援禮據經,辯析詳明,君子多之。
至元元年,以中大夫升禮部尚書,俄感疾而卒,年六十五。
追封谯郡侯,谥文穆。
鑒天一性一純孝,親族貧乏者,周恤恐後。
曆官三十餘年,僦屋以居。
殁之日,家無餘赀,唯蓄書數千卷,皆鑒手較定。
鑒為詩賦,尚《一騷一》、《雅》,作文法西漢,每篇成,學者争相傳誦。
有文集若幹卷,藏于家。
鑒任湖廣員外時,有故掾顧淵伯,以辰砂一包饋鑒,鑒漫爾置箧笥中。
半載後,因欲合藥劑,命取視之,乃有黃金三兩雜其中,鑒驚歎曰:“淵伯以我為何如人也!”淵伯已殁,鑒呼其子歸之。
其廉慎不欺如此。
○張翥 張翥,字仲舉,晉甯人。
其父為吏,從征江南,調饒州安仁縣典史,又為杭州鈔庫副使。
翥少時,負其才隽,豪放不羁,好蹴鞠,喜音樂,不以家業屑其意,其父以為憂。
翥一旦翻然改曰:“大人勿憂,今請易業矣。
”乃謝客,閉門讀書,晝夜不暫辍,因受業于李存先生。
存家安仁,江東大儒也,其學傳于陸九淵氏,翥從之遊,道德一性一命之說,多所研究。
未幾,留杭,又從仇遠先生學。
遠于詩最高,翥學之,盡得其音律之奧,于是翥遂以詩文知名一時。
已而薄遊維揚,居久之,學者及門甚衆。
至元末,同郡傅岩起居中書,薦翥隐逸。
至正初,召為國子助教,分教上都生。
尋退居淮東。
會朝廷修遼、金、宋三史,起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史成,曆應奉、修撰,遷太常博士,升禮儀院判官,又遷翰林,曆直學士、侍講學士,乃以侍讀兼祭酒。
翥勤于誘掖後進,絕去崖岸,不徒以師道自尊,用是學者樂親炙之。
有以經義請問者,必曆舉衆說,為之折衷,論辯之際,雜以談笑,無不厭其所得而後已。
嘗奉旨詣中書,集議時政,衆論蜂起,翥獨默然。
丞相搠思監曰:“張先生平日好論事,今一語不出何耶?”翥對曰:“諸人之議,皆是也。
但事勢有緩急,施行有先後,在丞相所決耳。
”搠思監善之。
明日,除集賢學士,俄以翰林學士承旨緻仕,階榮祿大夫。
孛羅帖木兒之入京師也,命翥草诏,削奪擴廓帖木兒官爵,且發兵讨之,翥毅然不從。
左右或勸之,翥曰:“吾臂可斷,筆不能一操一也。
”天子知其意不可奪,乃命他學士為之。
孛羅帖木兒雖知之,亦不以為怨也。
及孛羅帖木兒既誅,诏乃以翥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仍翰林學士承旨緻仕,給全俸終其身。
二十八年三月卒,年八十二。
翥長于詩,其近體、長短句尤工。
文不如詩,而每以文自負。
常語人曰:“吾于文已化矣,蓋吾未嘗構思,特任意屬筆而已。
”它日,翰林學士沙剌班示以所為文,請易置數字,苦思者移時,終不就。
沙剌班曰:“先生于文,豈猶未化耶,何思之苦也?”翥因相視大笑。
蓋翥平日善諧谑,出談吐語,辄令人失笑,一座盡傾,入其室,藹然春風中也。
所為詩文甚多。
無丈夫子。
及死,國遂亡,以故其遺稿不傳。
其傳者,有律詩、樂府,僅三卷。
翥嘗集兵興以來死節死事之人為書,曰《忠義錄》,識者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