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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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言乎守,則望其勤王之師;以言乎遷,則假其籓衛之力。

    極力勉厲使行,猶恐遲晚,豈可使數萬之師,棄置于一方。

    當此危急之秋,宗社存亡,僅在旦夕,不幸一日有唐玄宗倉卒之出,則是以祖宗百年之宗社,朝廷委而棄之,此時雖欲碎首殺身,何濟于事!筆今不複避忌,惟以宗社存亡為重,奉疏以聞。

    ”疏上,亦不報。

     二十八年秋,大明兵進壓近郊,有旨命祖仁及同佥太常禮儀院事王遜志等載太廟神主,從皇太子北行。

    祖仁等乃奏曰:“天子有大事出,則載主以行,從皇太子,非禮也。

    ”帝然之,還守太廟以俟命。

    俄而天子北奔,祖仁守神主,不果從。

    八月二日,京城破,将出健德門,為亂軍所害,時年五十五。

     祖仁一目眇,貌寝,身短瘠,而語音清亮,議論偉然,負氣剛正,似不可犯者。

    其學博而一精一,自天文、地理、律曆、兵乘、術數、百家之說,皆通其要。

    為文簡質,而詩清麗,世多稱傳之。

     王遜志,字文敏,恽之曾孫也。

    以廕授侍儀司通事舍人,曆隰州判官、大甯縣尹,擢陝西行台監察禦史,累遷佥漢中、河西、山北三道肅政廉訪司事,入為工部員外郎,遷禮部郎中,拜監察禦史。

    劾詹事不蘭奚、平章宜童皆逆臣子孫,當屏諸遐裔。

    除太府少監,出為江西廉訪副使,召佥太常禮儀院事。

    京城不守,公卿争出降,遜志獨家居,衣冠而坐。

    其友中政院判官王翼來告曰:“新朝寬大,不惟不死,且仍與官,盍出詣官自言狀。

    ”遜志艴然斥之曰:“君既自不忠,又誘人為不義耶!”因戒其子曰;“汝謹繼吾宗。

    ”即自投井中死。

     ○成遵 成遵,字誼叔,南一陽一穰縣人也。

    幼敏悟,讀書日記數千百言。

    年十五,喪父。

    家貧,勤苦不廢學問。

    二十能文章。

    時郡中先輩無治進士業者,遵欲為,以不合程式為患。

    一日,憤然曰:“《四書》、《五經》,吾師也。

    文無逾于《史》、《漢》、韓、柳。

    區區科舉之作,何難哉。

    ”會楊惠初登第,來尹穰,遵乃書所作數十篇見之。

    惠撫卷大喜,語之曰:“以此取科第,如拾芥耳。

    ”至順辛未,至京師,受《春秋》業于夏鎮,遂入成均為國子生。

    時陳旅為助教,喜其文,數以語于奎章閣侍書學士虞集,集亟欲見之,旅令以己馬俾遵馳詣集。

    集方有目疾,見遵來,迫而視之,曰;“适觀生文,今見生貌,公輔器也。

    吾老矣,恐不及見,生當自一愛一重也。

    ”元統改元,中進士第,授将仕郎、翰林國史院編修官。

    明年,預修泰定、明宗、文宗三朝實錄。

    後至元四年,升應奉翰林文字。

    五年,辟禦史台掾。

     至正改元,擢太常博士。

    明年,轉中書檢校,尋拜監察禦史。

    扈從至上京,上封事,言天子宜慎起居,節嗜欲,以保養聖躬,聖躬安則宗社安矣。

    言甚迫切,帝改容稱善。

    又言台察四事:一曰差遣台臣,越職問事;二曰左遷禦史,杜塞言路;三曰禦史不思盡言,循叙求進;四曰體覆廉訪聲迹不實,賢否混淆。

    帝皆喜納之,谕台臣曰:“遵所言甚善,皆世祖風紀舊規也。

    ”特賜上尊旌其忠。

    遵又言江浙火災當赈恤,及劾火魯忽赤不法十事,皆從之。

    複上封事,言時務四事:一曰法祖宗,二曰節财用,三曰抑奔競,四曰明激勸。

    奏入,帝稱善久之,命中書速議以行。

    是歲,言事并舉劾凡七十餘事,皆指讦時弊,執政者惡之。

    三年,自刑部員外郎出為陝西行省員外郎,以母病辭歸。

    五年,丁母憂。

    八年,擢佥淮東肅政廉訪司事,改禮部郎中,奉使山東、淮北察守令賢否,得循良者九人,貪懦者二十一人,奏之。

    九人者,賜上尊币帛,仍加顯擢;其二十一人悉黜之。

    九年,改刑部郎中,尋遷禦史台都事。

    時台臣有嫉贓吏多以父母一之憂免者,建論今後官吏,凡被案劾贓私,雖父母死,不許歸葬,須竟其獄,庶惡人不獲幸免。

    遵曰:“惡人固可怒,然與人倫孰重?且國家以孝治天下,甯失罪人千百,不可使天下有無親之吏。

    ”禦史大夫是其言。

    升戶部侍郎。

     十年,遷中書右司郎中。

    時刑部獄按久而不決者積數百,遵與其僚分閱之,共議其輕重,各當其罪,未幾,無遺事。

    時有令輸粟補官,有匿其一奸一罪而入粟得七品雜流者,為怨家所告,有司議輸粟例,無有過不與之文,遵曰:“賣官鬻爵,已非盛典,況又賣官與一奸一婬一之人,其将何以為治。

    必奪其敕,還其粟,著為令,乃可。

    ”省臣從之。

    除工部尚書。

    先是,河決白茅,郓城、濟甯皆為巨浸。

    或言當築堤以遏水勢,或言必疏南河故道以殺水勢,而漕運使賈魯言:“必疏南河,塞北河,使複故道。

    役不大興,害不能已。

    ”廷議莫能決。

    乃命遵偕大司農秃魯行視河,議其疏塞之方以聞。

    十一年春,自濟甯、曹、濮、汴梁、大名,行數千裡,掘井以量地形之高下,測岸以究水勢之淺深,遍閱史籍,博采輿論,以謂河之故道,不可得複,其議有八。

    而丞相脫脫已先入賈魯之言,及遵與秃魯至,力陳不可,且曰:“濟甯、曹、郓,連歲饑馑,民不聊生,若聚二十萬人于此地,恐後日之憂又有重于河患者。

    ”脫脫怒曰:“汝謂民将反耶!”自辰至酉,辨論終不能入。

    明日,執政者謂遵曰:“修河之役,丞相意已定,且有人任其責矣,公其毋多言,幸為兩可之議。

    ”遵曰:“腕可斷,議不可易也。

    ”由是遂出為大都河間等處都轉運鹽使。

    初,汝、汴二郡多富商,運司賴之,是時,汝甯盜起,侵汴境,朝廷調兵往讨,括船運糧,以故舟楫不通,商販遂絕。

    遵随事處宜,國課皆集。

     十四年,調武昌路總管。

    武昌自十二年為沔寇所殘毀,民死于兵疫者十六七,而大江上下,皆劇盜阻絕,米直翔踴,民心遑遑。

    遵言于省臣,假軍儲鈔萬錠,募勇敢之士,具戈船,截兵境,且戰且行,籴粟于太平、中興,民賴以全活者衆。

    會省臣出師,遵攝省事,于是省中府中,惟遵一人。

    乃遠斥候,塞城門,籍民為兵,得五千餘人,設萬夫長四,